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安监总局讲座)资料
有主管部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培训讲义
一、怎么理解综合监管?—法律职责
◆ 2.安监部门的法律职责
共同职责
专门职责
特殊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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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么理解综合监管?—法律职责
◆共同职责
安全生产法在第九条规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
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
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在
整个安全生产法中,有30处提
到了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三、发达国家几乎没有综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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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么理解综合监管?
法律依据
法律职责
法律责任
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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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么理解综合监管?—法律依据
◆1.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条 :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 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 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 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国务院有 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 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 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6 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一、怎么理解综合监管?—法律依据
◆体现出安监部门综合监管的特点
一是监管内容不同。安监部门实施的是综合监管,其他部门实施的 是监督管理。 二是法律依据不同。安监部门实施综合监管依据是安全生产法,其 他部门实施监督管理是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三是监管范围不同。安监部门综合监管的范围是全国安全生产工作 ,其他部门监督管理的是职责范围内的行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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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么理解综合监管?—法律责任
◆3.法律责任:安全生产法的规定
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安全生产监管职责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
对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其他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安全生产“一盘棋”统筹安排。
2、拟定本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目标考核办法,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督促有关部门、村(社区)及企业逐项落实,并对责任单位进行检查和考核。
3、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
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要环节、重要时期要落实“一盯一”督促检查责任,严防死守。
4、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台帐、资料、记录和数据统计,分析预测安全形势,为本级政府领导提供综合信息和决策依据。
按相关规定及时收集和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信息和统计资料。
5、依据县级有关执法部门委托的权限,对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实施综合执法,并定期报告执法情况;对上级有关部门向行政区域内单位发出的安全生产整改指令进行督促督办;在检查中发现安全违章、违法行为,应及时抄告或移交有处罚权的部门进行处罚,受理处罚的部门应将处罚情况书面反馈移交部门。
6、协助上级安监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组织协助事故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7、牵连组织制订本级政府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和本行政区域内高危高风险行业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督促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和组织演练,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宣传,开展行政区域内从业人员和群众的安全教育,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种作业人员接受培训、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
9、指导管理村(社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10、完成镇党委、政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市、县安监部门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
1、工作会议制度。
镇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
会议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议主题是通报季度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精选范文--综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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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监管,就该什么都去“管”吗?
“起火了,快找安监局”、“出车祸了,让安监局来处理”、“不是综合监管吗?把安监局也加进来”......仿佛一时间安监部门成了“万金油”,不管什么事情,好像只要与安全沾一点边,都会想起安监局。
出现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的确说明安监部门在社会上的声望与日俱增,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信赖,但不分青红皂白的拽着安监部门,却导致了安监部门东奔西跑、精力分散,削弱了对主管业务的监管。
综合监管,就该什么都去“管”吗?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监管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监管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及各级政府安全监管机构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
前国家安监总局李毅中局长在讲解《安全生产法》时谈到:“中央要求各级安监局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监督行业主管部门,监督下级政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监管扮演监督者的角色,对行业主管部门实行外部监督,对地方政府实行层级监督,这是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的关键点。
这也很明确的指出了安监部门的工作职责和涉及范围。
综合监管是安监部门的法定职责,安监队伍对综合监管工作的认识水平、把握程度及运作能力,深刻地影响着整个安全生产形势。
从政府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所处的地位、层次及角色分析,综合监管、专项监管与行业管理三者虽然都从事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但并不处于同一层次、同一角度,它们的定位、性质、职责、内容、角度、手段、方式及承担的责任明显不同。
综合监管工作有着独特
1。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职责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职责1、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哪些?这个是要分行业。
对于安全生产法5类高危行业行政许可的分工大概是:矿山——安监局建筑——住建局危险品——危化品(安监局)、烟花爆竹(安监、公安、质监)、民爆器材(国防科工委)道路来运输——交通局、公安(交警部门)金属冶炼——安监局其他行业基本都在安监。
对于一些其他专项管理也分到专业政府机构。
质监负责特种设备、公安负责消防、交通就多了(民航、交通(含铁路)、水上等等)而且很多机构都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源责,比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里面就很多:安全负责综合管理、公安负责公关安全、质检对危化品下发生产许可对质量监督、环保对废弃危险品处置、交通运输负责水陆运输、民航负责空运、卫生负责毒性和救援、工商负责发照。
现在国家在强化各级安监局对安全监督的管理职责。
比如以前有一个煤矿和非煤矿上的区别,好像国家也把煤监合到安监下面去了。
职业健康管理也由卫生部门划到安监部zd门了。
2、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包括哪些部门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体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百有关部门。
具体地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体包括下列政府机关:(1)各级人民政府(2)负有安度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是所有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统称。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是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条的规定,安问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答据本法负责本法负责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职责。
(4)有关部门,即其他负有安全版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本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这些部门包括公安、交通运输、住权房建设、质检等部门。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定”,负责有关领域、行业的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介绍
▪ 16单位被问责 ▪ 事故调查报告显示,该起事故中,共有16个单位被问责,具体
情况如下:
▪ 1、镜湖区滨江公共服务中心、镜湖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区 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安监局向区政府作出深刻书面 检查。
▪ 2、镜湖区公安消防大队向芜湖市公安消防支队作出深刻书面 检查;芜湖市公安消防支队向芜湖市公安局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 对于这些“思想认识上还稍显不足,行动措施上还稍显迟缓” 的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小编有句话与大家共勉— —是时候打起精神了,不要等到被追责时,才想起“三个必 须”,因为那样为时已晚。
丰城电厂事故后的5点希望 --------------------------------------
▪ 又一起特别重大事故,74个生命已逝去,百余个家庭将 破碎。丰城电厂事故,看似突如其来,却又早有征兆。
政记大过; ▪ 11、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滨江派出所所长徐沛沛,行政
记过;
▪ 33人受处分 ▪ 12、芜湖市镜湖区消防大队参谋李培伟,行政记过,因其系现
役军人,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例》,由事故调查组移 送相关材料交相关部门处理; ▪ 13、芜湖市镜湖区消防大队大队长杨韬,行政记过,因其系现 役军人,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例》,由事故调查组移 送相关材料交相关部门处理; ▪ 14、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局长缪礼平,行政记过; ▪ 15、芜湖市镜湖区安监局局长王福顺,行政记过; ▪ 16、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魏心平,行政记过; ▪ 17、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吴文斌,行政记过;
▪
▪ 比如各级住建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 实施安全监管;比如各级水利部门,对本行政区 域内的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及其配套 电网实施安全监管。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6.29•【文号】安监总管二[2009]125号•【施行日期】2009.06.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二〔2009〕1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以下简称综合监管)工作,明晰综合监管思路,落实综合监管职责,推进综合监管机制建设,增强综合监管工作效能,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结合综合监管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做好综合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一)充分认识做好综合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
综合监管是指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对同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统称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这是《安全生产法》赋予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
在我国现行体制下,对各有关部门、各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宏观管理和有效监督,是保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的必要手段,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充分认识综合监管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同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不断探索综合监管工作的方式和途径,加大综合监管工作力度,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从全国综合监管工作的情况来看,一些地方还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够统一、职责定位不够准确、工作思路不够清晰、监管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
特别是目前部分行业和领域事故总量仍然较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综合监管工作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1、如何界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的关系只有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有关部门的力量,来才能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离开了政府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单靠某个部门“单枪匹马”,不可能“包打天下自”。
要理顺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的关系,关键在于明确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与有关部门在监管工作中各自的职责,也就是要解决管什么和如何管的问题。
一、认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角色定位二、正确区分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职责三、切实理顺好综合部门与有关部门的关系2、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安委会办公室的区别一个是主管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政府机构,安委会办公室是国务院协调机构的具体办事机构,区别就在这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直属的正部级行政机构,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煤炭矿业安全工作的监察等工作。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是根据2003年10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的《关于成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设立的;旨在加强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
设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安委会办公室),作为安委会的办事机构。
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管局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国务院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安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3、当前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存在哪些问题如何加强综合监管能力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于泰山,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安全生产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工作者肩负着重大政治责任和光荣历史使命。
论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的关系——以政府规制体制变迁为视角
论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的关系———以政府规制体制变迁为视角骆涌,尚海龙摘要:目前,应急管理部门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相关部门承担“行业监管”职责,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的关系成为难解之题。
现行安全生产监管起源于劳动保护工作,但是监管内容已经偏离了维护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卫生权,造成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不能满足社会需要,多头执法与监管漏洞并存的局面。
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进民生福祉和维护社会稳定,需要不断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劳动法律法规。
可以将当前安全生产监管职能以劳动保护的名义划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推动劳动安全卫生立法。
安全生产的概念回归到工业领域,由工业与信息化部门负责促进工业企业生产安全。
关键词: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卫生;应急管理;机构改革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207(2024)02-0062-15我国安全生产政府规制体制几经变革,政府主管部门由1998年的劳动部门先转为经济贸易部门,随后转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安监部门),2018年转为应急管理部门;主要法收稿日期:2023-09-08作者简介:骆涌,保定市应急管理局公职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硕士,研究方向为行政法与劳动保护法;尚海龙,河北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行政法。
基金项目: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政产学研协同育人模式下的立法人才培养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21090019。
远圆律依据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转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
当前,我国安全生产领域实行主管部门“综合监管”和其他部门“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如何厘清“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的关系成为难解之题, 2016年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写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
部门安全监管职责
部门安全监管职责一、农业局1、做好农业产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监管的工作。
2、负责农牧产品生产、加工和农资经营、使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温室大棚、种养殖等人工农业基础设施及农建安全;负责农村沼气设施的建设施工及使用安全管理。
4、负责农业安全法制宣传和农民安全技术技能、安全应急培训。
5、制订农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二、交警支队1、根据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的形势,研究起草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规定草案;提出防范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的措施和对策;组织实施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全市事故多发点段的隐患排查,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整改的措施建议。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和监督各级相应机构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综合统计、分析、报告及信息发布工作。
3、依法对机动车进行登记、注册、检验和管理工作。
4、依法进行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发证和管理工作。
5、组织或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和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现场警戒、交通管制及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6、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三、水利局1、依法负责和指导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和除险加固。
2、负责监管全市水库、河道及各类水利工程安全;组织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
3、负责管理河道采砂安全。
组织、协调、监督全市防汛安全工作。
4、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及其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5、负责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负责全市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的安全监管。
6、负责全市渔业、渔政、渔船的检验和安全监管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主要岗位职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主要岗位职责1.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规范。
安监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相关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规范,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2.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
安监部门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其合法、规范、安全运营。
包括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设施、工艺流程、劳动保护措施、应急救援能力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3.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
安监部门负责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确定事故原因,追究责任。
并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维护社会公众的安全权益。
4.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
安监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通过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宣传广告、媒体发布等方式,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5.安全生产技术支持和指导。
安监部门负责提供安全生产技术支持和指导,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试验,推动科技创新与安全生产的融合。
6.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安监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能力和处置水平。
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及时组织救援和处置工作,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安全生产信息管理。
安监部门负责建立和维护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相关的安全生产数据。
通过信息化手段,及时获取安全生产的动态和趋势,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8.安全生产协调工作。
安监部门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与公安、消防、环保、质监等部门共同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加强执法力量,提高安全监管的有效性。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可以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运营,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三个必须
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三个必须安全生产,重于泰山。
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因此,对于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落实管理很重要,尤其是三个必须的重要内容。
下面是由店铺收集整理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供您参考。
三个必须内容“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落实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首先,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在考察“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抢险工作时强调,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新《安全生产法》第9条明确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就是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对其行业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管,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因为安全生产涉及各行各业的生产经营单位,领域十分广泛,各行业的情况和特点又有很大的差别,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也具有很强的专业性。
因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还必须充分发挥专门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优势和作用。
否则,很难体现专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特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目标也是很难实现。
另外,安监总局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文件中提出“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管合法行为,必须打击非法行为”。
进一步明确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要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执法部门,要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并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其次,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其实就是要建立“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摒弃“安全就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事”的错误思想。
开展业务,首先要明确安全就是主抓这项业务的管理者的首要责任,同时也是从事此项业务的人员首要责任。
因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导致企业各类事故的直接原因,大多数的伤亡事故都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产生也是由于人的缺点、错误造成的。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09.09.07•【字号】津安监管法[2009]53号•【施行日期】2009.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津安监管法〔2009〕53号)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市局各处室及内设机构:5月27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以第24号令的形式颁布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认真学习贯彻《规定》的各项制度要求,更好地履行安全监管工作的职责,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全市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认真搞好学习宣传《规定》依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精神和要求,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职责、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范围与承担责任的主体、责任追究的方式与适用、责任追究的机关与程序等方面做出了全面规范,是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依据和行为准则。
《规定》的颁布实施,是整个安全监管系统的一件大事,对于指导和规范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全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规定》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领会《规定》的各项要求。
一是领导同志要带头搞好学习,逐条逐款的领会和把握其内容实质,并立即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学习贯彻实施方案;二是要组织全体安监干部搞好学习领会,通过举办研讨会、专题讲座、学习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切实使全体同志全面把握《规定》的具体内容,切实做到依法行使安全监管职责,自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要加强对社会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有关《规定》内容的宣传,使其了解和掌握安监部门法律所赋予的职责以及行政执法工作的各项规范和要求,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1、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的第二章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职责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是行政还是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是行政单位。
百安监局是政府恭职能部门,列入直属机构序列。
主管安全生产和相关的政策法规工作。
安监局具有行政权和执法权。
安监局在中央一级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度总问局(国家安监总局),省级设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级和县级也设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拓展资料: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区别:1.内涵不同——行政单位是国家机关,而事业单位是实施政府某项公共服务的部门,是社会服务组织。
2.担负的职责不同——行政单位是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和指挥;而事业单位是为了社会的公益目的从事教育、文化、卫生、科技等活动。
3.编制和工资答待遇的来源不同——行政单位使用行政编制、由国家行政经费负担。
事版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由国家事业经费负担。
事业单位有全额拨款的,有部分拨款的,还有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
行政单位人员的工资按《公务员法》由国家负担,而事业单位则根据不同的管理模式实行不同的待遇。
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根据工作性质,也有具有行政事业编制的非公务员的人就职,一般是从事后勤保障的工勤人权员,他们的待遇除职权不同外,收入和公务员完全一致。
3、安监部门承担几项职责?安监局职能:(一)承担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具体职责是: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国务院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国务院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国务院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职责(3篇)
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职责是指负责全面领导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相关机构,他们具有监督、管理、协调、救助等多方面的职责。
下面将详细介绍安全生产监管主体的职责。
一、国家职责1. 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政法规、技术规定、标准等。
2. 组织和协调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3. 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和运行。
4.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和认识。
二、省级职责1. 落实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省级的安全生产规定、办法和标准。
2. 组织和协调各市、县政府对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 组织和协调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整治。
4.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
三、市县职责1. 制定本地区的安全生产规定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 负责本地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并根据检查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3. 协调各行政区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信息交流、协调联动机制。
4.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
四、行业主管部门职责1. 负责制定、修订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
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强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3. 督促和监督行业内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4. 组织开展行业内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对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监督检查。
五、企事业单位职责1. 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和措施的有效实施。
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4. 及时报告和上报本单位发生的安全事故和隐患,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安监部门安全职责(三篇)
安监部门安全职责安全工作是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都非常重要的事务之一,它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在中国,安全职责主要由国家安全监管部门来负责,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安监总局)。
一、安监总局的职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是国务院直属的部门,主要负责全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它的主要职责包括:1.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2.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各类企业和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和评估;3.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推动安全生产文化的建设;4.组织调查处理重大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追究责任并提出整改意见;5.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推动各企业和单位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安全生产;6.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矿山、煤矿、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确保安全工作的落实;7.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合作,共同推进全国安全生产工作;8.承担由国务院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安监总局的工作重点为了更好地履行安全职责,安监总局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注重以下几个重点:1.强化监督执法安监总局将加大对各类企业和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关注危险化学品、矿山、煤矿、建筑施工等高风险领域,确保企业和单位按照安全要求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减少和防止事故的发生。
2.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安监总局将加强对全社会的安全教育宣传工作,通过举办安全生产知识讲座、宣传广告、媒体宣传等形式,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培养全社会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和关注。
3.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安监总局将加强对各类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标准体系,要求企业和单位按照标准要求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提高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减少事故的发生。
4.加强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安监总局将严肃调查处理重大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追究事故责任人责任,提出整改意见,并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加大对安全事故的打击和惩处力度,减少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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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综合监管工作简要回顾
︵ 一 ︶ 综 合 监 管 工 作 职 责
的 提 出 和 确 定 阶 段
1. 2001年,国家对安全生产监管体制进行重 大改革,综合监管工作职责的首次提出。 2. 2002年,国家颁布实施了《安全生产法》, 综合监管工作职责的进一步明确。 3. 2003年,将国家安全监管局改为国务院直 属机构, 2004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 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综合监管 工作体制机制的进一步确立。
第一个层面,综合监管是指按照 分级、属地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下级人民政 府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宏观指导、综合 协调和监督检查。总局对地方政府实 施的安全监管就是这种广义上的综合 监管。
二、关于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几个问题的认识
︵ 二 ︶ 关 于 综 合 监 管 的 内 涵 问 题
︵ 五 ︶ 注 重 吸 取 事 故 教 训
以 事 故 查 处 推 动 综 合 监 管
一是加强对重大事故的联合督导、联
合通报和联合约谈。 二是加强重大事故挂牌督办。 三是加强对事故暴露出问题的总结分 析,督促相关行业部门采取针对
性措施。
三、关于近年来重点行业(领域)综合监管 开展的主要工作和几点体会
︵ 四 ︶ 部 门 协 调 联 动
逐 步 增 强 综 合 监 管 合 力
联合开展了一系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关于近年来重点行业(领域)综合监管 开展的主要工作和几点体会
︵ 四 ︶ 部 门 协 调 联 动
逐 步 增 强 综 合 监 管 合 力
联合开展了一系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关于近年来重点行业(领域)综合监管 开展的主要工作和几点体会
三、关于近年来重点行业(领域)综合监管 开展的主要工作和几点体会
一要把落实职责作为健全综合监管体系的关键。
︵ 六 ︶ 找 准 关 键 环 节 推 动 重 点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行 业 ( 领 域 ) 取 得 新 突 破
会同有关部门从2009年开始连续 三年,联合开展了道路和水上交通动 态监控试点推广工作。 试点地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 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了8.9%和10.3%。 因超速导致客运车辆重大事故同 比下降22%。
三、关于近年来重点行业(领域)综合监管 开展的主要工作和几点体会
︵ 一 ︶ 加 强 制 度 建 设 不 断
完 善 综 合 监 管 工 作 体 系
2009年印发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 的指导意见》 。
2010年,印发了《国家安全监管总 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要求强化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
履行综合监管职责 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主要内容
关于综合监管工作简要回顾
关于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几个问题的认识
关于近年来重点行业(领域)综合监管开展的主要工 作和几点体会 关于当前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简要分析 关于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 思考
一是《安全生产法》第9条的规定;
法 律 依 据 问 题
二是国务院及地方各级政府对所属安全监管 部门的“三定规定”; 三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中对综合监管的有关要求, 也是开展综合监管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关于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几个问题的认识
︵ 二 ︶ 关 于 综 合 监 管 的 内 涵 问 题
︵ 三 ︶ 突 出 超 前 防 范 源 头 治 理
改 善 重 点 行 业 基 层 基 础
三、关于近年来重点行业(领域)综合监管 开展的主要工作和几点体会
︵ 四 ︶ 部 门 协 调 联 动
逐 步 增 强 综 合 监 管 合 力
联合开展了一系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关于近年来重点行业(领域)综合监管 开展的主要工作和几点体会
一、关于综合监管工作简要回顾
︵ 二 ︶ 综 合 监 管 工 作 职 责
的 丰 2006年 《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 富 和 充 2005年 国家安全 “十一五”规划《建议》中把 监管总局 “综合治理”写入安全生产方针 实 阶 段 国家安全
监管局
2007年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和调查处理条例》
一、关于综合监管工作简要回顾
︵ 五 ︶ 关 于 综 合 监 管
的 职 责 定 位 问 题
三是目标考核控制,逐步实现绩效科学评价 四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性检查
五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 六是组织事故调查
七是职业健康统筹规划 八是事故的统计分析 九是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十是组织指挥和指导协调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 应急救援工作
第二个层面,综合监管就是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同级人民政府负有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安全生产工 作进行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总局各司局都承担并履行综合监管 职责。
二、关于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几个问题的认识
︵ 三 ︶ 关 于 综 合 监 管 与
行 业 监 管 的 关 系 问 题
二、关于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几个问题的认识
︵ 四 ︶ 关 于 综 合 监 管
的 综合监管的对象主要是同级政府负 对 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下一级人 象 和 民政府。 内 容 综合监管的主要内容有指导、协调、 问 题 监督、检查。
二、关于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几个问题的认识
一是安全生产基本方针、原则、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 二是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统筹规划
三、关于近年来重点行业(领域)综合监管 开展的主要工作和几点体会
︵ 二 ︶ 推 动 责 任 落 实
明 确 综 合 监 管 努 力 方 向
三、关于近年来重点行业(领域)综合监管 开展的主要工作和几点体会
︵ 三 ︶ 突 出 超 前 防 范 源 头 治 理
改 善 重 点 行 业 基 层 基 础
三、关于近年来重点行业(领域)综合监管 开展的主要工作和几点体会
︵ 三 ︶ 综 合 监 管 工 作 职 责
1.强化了对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安全生产 工作的监督检查权。
的 强 化 阶 段
2.明确了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职责。 3.《国务院通知》明确要求强化综合监管工 作。
二、关于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几个问题的认识 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 一 ︶ 关 于 综 合 监 管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