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实习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
实习律师考核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完整版
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四川泽仁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刘XX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庭审前我们认真核实相关证据、查找法律根据,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对本案的事实有了清楚了解,现结合事实与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本案被告从原告处借款的事实十分清楚。
庭审中,被告承认向原告借款4次,总计450000元,并约定为借款支付20000元的利息。
各份证据之间形成有效链条,均证实这样的事实:在2011年2月10日上午、同年2月10日下午、同年5月2日、同年6月5日分四次向原告借款20000元、150000元、200000元、80000元,一共450000元。
此外,根据原被告共同确认,被告于2011年12月28日答应原告为上述借款支付20000元的利息。
共计470000元至今未还。
二、本案当事人之间属于合法的借贷关系。
庭审中,虽然被告一再强调从原告处借款项后自己未用,而就是用来还赌债与放高利贷,但根据原告的陈述及庭审的调查情况来瞧,作为原告的刘宝良对款项借出后的去向并不明了,因此该款项的去向与原告无关。
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原告作为出借人没有询问与得知款项去向及款项借出后如何使用的义务,原告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此,被告与王大毛、被告与王二之间合法或者非法关系与原告无关,其行为性质不影响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的合法借贷关系。
被告妄图将自己的责任转嫁给原告,就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本案不超过诉讼时效,原告的权利应当得到保护。
款项借出后,原告一直未间断向被告催要,因此本案的诉讼时效一直处于不断中断之中,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
退一万步讲,即使款项借出后,原告一直未催要。
因为从原告处借款时,双方并未约定具体的还款期限,因此该借贷合同属于未约定债务履行期限的法律行为,根据规定,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法律行为,从债权人主张债权的次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本案中,原告多次催讨,但被告一直未还钱,遂原告于2012年4月5日向被告主张权利。
实习律师考核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汇总表
实务训练工程汇总材料〔一〕案件〔工程〕名称:王邦香诉盛奥专用车辆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工作文书名称: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原告:王邦香,女,汉族,1959年12月2日出生,住胶南市隐珠街道办郭家河岩237号,号:4,联系:被告:盛奥专用车辆住所:胶南市路西头郭家河岩工业园法定代表人:郭胜福: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因雇佣受伤产生医疗费434元、误工费4216元及伤残相关费用〔待鉴定后确定具体数额〕;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当。
事实与理由自2012年10月份,被告雇佣原告在被告公司干活。
2012年10月19日,原告在被告处工作时被机器压伤左手大拇指,经胶南市人民医院诊断为左手拇指远节粉碎性骨折,对位不良。
被告仅支付了原告在医院的局部医疗费用900元,其它费用分文未付。
为此,原告屡次找被告协商,但都未能达成一致协议。
原告在从事被告指示围的劳务活动中受伤,被告依法应承当赔偿责任。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特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恳请法院依照?侵权责任法?、?民法通那么??最高人民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予以公正判决。
此致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具状人:2013年3月11日活动记录简述:2013年3月份王邦香诉盛奥专用车辆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原告王邦香委托我所戚帅律师作为其代理人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
收案后本人协助戚律师草拟本案的民事起诉状、代理词及相关证据的收集工作。
2013年5月份,法院组织评残并对本案的调解工作,但是对方当事人不成认原告系其雇佣员工。
后来法院组织开庭审理,本人跟随戚律师旁听了本案的审理过程。
庭审后法院又组织了调解工作,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20000元,半月付清,至此本案完毕。
心得体会:该案证据收集至关重要,被告不成认原告系其员工,提起诉讼前,我就提醒原告一定要做好录音证据工作,以致于以后在开庭过程中,我方当事人不会处于被动。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需提供的材料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需提供的材料发布时间:2010-08-11实习人员实习期满后,应当通过律师事务所向准予其实习登记的律师协会提出实习考核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实习人员撰写的实习总结(可填在实习鉴定书中);2.指导律师对实习人员的品行表现及执业能力出具的考评意见(可填在实习鉴定书中);3.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书》;4.律师协会颁发的《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5.实习人员完成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实习人员填写在实务训练情况登记表中的实习期间实务训练情况);(1)在指导律师指导下参加的不少于10次接待当事人的活动记录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2)在指导律师指导下参加的不少于3次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的活动记录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3)在指导律师指导下进行整理案卷归档的实际操作记录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4)在指导律师指导下参与的诉讼或者仲裁活动记录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5)在指导律师指导下参与的非诉法律事务代理活动记录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
6.《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7.实习人员在提交申请实习考核材料前,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浙江律师综合管理平台实习管理栏目内提交考核申请。
实习人员材料的真实性由接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负责审核。
律师协会应当自收到律师事务所提交的实习考核申请材料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
实习考核的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合格的,律师协会在《实习人员登记表》中签署考核意见,作为实习人员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的有效证明文件;考核不合格的,实习人员可以自收到书面考核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负责考核的律师协会申请复核。
负责考核的律师协会应当自收到实习人员书面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复核。
注:《实习鉴定表》、《实务训练情况登记表》请到“表格下载”栏下载。
文案编辑词条B 添加义项?文案,原指放书的桌子,后来指在桌子上写字的人。
现在指的是公司或企业中从事文字工作的职位,就是以文字来表现已经制定的创意策略。
实习律师考核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完整版).
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四川泽仁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刘XX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庭审前我们认真核实相关证据、查找法律根据,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对本案的事实有了清楚了解,现结合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本案被告从原告处借款的事实十分清楚。
庭审中,被告承认向原告借款4次,总计450000元,并约定为借款支付20000元的利息。
各份证据之间形成有效链条,均证实这样的事实:在2011年2月10日上午、同年2月10日下午、同年5月2日、同年6月5日分四次向原告借款20000元、150000元、200000元、80000元,一共450000元。
此外,根据原被告共同确认,被告于2011年12月28日答应原告为上述借款支付20000元的利息。
共计470000元至今未还。
二、本案当事人之间属于合法的借贷关系。
庭审中,虽然被告一再强调从原告处借款项后自己未用,而是用来还赌债与放高利贷,但根据原告的陈述及庭审的调查情况来看,作为原告的刘宝良对款项借出后的去向并不明了,因此该款项的去向与原告无关。
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原告作为出借人没有询问和得知款项去向及款项借出后如何使用的义务,原告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此,被告与王大毛、被告与王二之间合法或者非法关系与原告无关,其行为性质不影响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的合法借贷关系。
被告妄图将自己的责任转嫁给原告,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本案不超过诉讼时效,原告的权利应当得到保护。
款项借出后,原告一直未间断向被告催要,因此本案的诉讼时效一直处于不断中断之中,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
退一万步讲,即使款项借出后,原告一直未催要。
因为从原告处借款时,双方并未约定具体的还款期限,因此该借贷合同属于未约定债务履行期限的法律行为,根据规定,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法律行为,从债权人主张债权的次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本案中,原告多次催讨,但被告一直未还钱,遂原告于2012年4月5日向被告主张权利。
律所实习证明格式
律所实习证明格式1. 什么是律所实习证明?律所实习证明是对律师实习生在律所实习期间的表现和工作经历进行评估的证明文件。
该证明通常由律师事务所出具,用于证明实习生在该事务所实习期间所获得的经验和技能。
2. 律所实习证明的重要性律所实习证明是律师实习生获取毕业证和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前提条件之一。
此外,律所实习证明还可作为实习生求职时的重要参考资料之一,能够为实习生提供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技能,提高其在日后职业发展中的竞争力。
3. 律所实习证明的格式律所实习证明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基本信息:包括实习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实习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等基本个人信息;2.工作描述:对实习生在律所实习期间所从事的工作进行描述,包括实习生负责的案件类型、起草的法律文件和文件审核情况等;3.工作表现评价:对实习生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包括实习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沟通交流能力等方面的表现;4.实习成果:对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所取得的成果进行总结,包括实习生在案件处理中所取得的成绩、对法律问题的分析和解决等;5.总结和评价:对实习生在律所实习期间的表现做出总体评价,包括实习生的优点和缺点、在律所实习期间所取得的经验和收获等。
律所实习证明需要由律师事务所负责出具,为确保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通常需要事务所的负责人亲笔签名并盖上公章。
4. 律所实习证明的范例下面是一份律所实习证明的范例,供实习生和律师事务所参考:姓名:张三身份证号码:xxx实习起始日期:xxxx年xx月实习结束日期:xxxx年xx月尊敬的有关部门/荣誉院校:我所现有实习生一名,姓名为张三,身份证号码为xxx。
自xxxx年xx月至xxxx年xx 月期间,张三于我所进行了为期xx个月的律师实习工作。
在实习期间,张三表现出了勤奋好学、认真负责的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和优秀的专业素养得到了我们的高度评价。
在工作中,张三参与了多起诉讼案件的处理,包括起草法律文件、参加庭审、进行法律研究等。
办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需提交的材料目录
办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需提交的
材料目录
一、身份证明文件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律师执业机构的证明文件
(1)执业机构出具的实习申请书;
(2)执业机构开具的实习证明。
三、《律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个人简历
详细个人简历,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
五、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六、其他可能需要的补充材料
根据相关规定,可能需要额外提供的材料。
以上为办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时需提交的基本材料目录,每项材料均需真实有效,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
咨询相关部门或单位,以确保办理顺利。
祝您顺利获得实习证,顺利
开启律师职业生涯!。
实习律师考核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完整版)
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四川泽仁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刘XX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庭审前我们认真核实相关证据、查找法律根据,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对本案的事实有了清楚了解,现结合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本案被告从原告处借款的事实十分清楚。
庭审中,被告承认向原告借款4次,总计450000元,并约定为借款支付20000元的利息。
各份证据之间形成有效链条,均证实这样的事实:在2011年2月10日上午、同年2月10日下午、同年5月2日、同年6月5日分四次向原告借款20000元、150000元、200000元、80000元,一共450000元。
此外,根据原被告共同确认,被告于2011年12月28日答应原告为上述借款支付20000元的利息。
共计470000元至今未还。
二、本案当事人之间属于合法的借贷关系。
庭审中,虽然被告一再强调从原告处借款项后自己未用,而是用来还赌债与放高利贷,但根据原告的陈述及庭审的调查情况来看,作为原告的刘宝良对款项借出后的去向并不明了,因此该款项的去向与原告无关。
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原告作为出借人没有询问和得知款项去向及款项借出后如何使用的义务,原告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此,被告与王大毛、被告与王二之间合法或者非法关系与原告无关,其行为性质不影响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的合法借贷关系。
被告妄图将自己的责任转嫁给原告,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本案不超过诉讼时效,原告的权利应当得到保护。
款项借出后,原告一直未间断向被告催要,因此本案的诉讼时效一直处于不断中断之中,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
退一万步讲,即使款项借出后,原告一直未催要。
因为从原告处借款时,双方并未约定具体的还款期限,因此该借贷合同属于未约定债务履行期限的法律行为,根据规定,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法律行为,从债权人主张债权的次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本案中,原告多次催讨,但被告一直未还钱,遂原告于2012年4月5日向被告主张权利。
实习律师执业必备材料 实务训练情况登记表
实习人员实习期间
实务训练情况登记表
填表日期: 2011年 7月 15 日填表人:张三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1年7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5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09年8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09年9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09年10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5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09年11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3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5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7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2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2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1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8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3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12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1年1月。
实习律师执业必备材料实务训练情况登记表
实习人员实习期间
实务训练情况登记表
填表日期:2011年7月15 日填表人:张三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1年7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5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09年8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09年9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09年10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5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09年11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
制表日期:2010年3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5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7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2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2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1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8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3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0年12月
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
制表: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制表日期:2011年1月。
申请实习律师实务训练指南
申请实习律师实务训练指南《申请实习律师实务训练指南》嘿,朋友!想要申请实习律师实务训练呀,听我给你好好讲讲。
一、基本注意事项首先呢,你得符合申请的基本条件。
这就像搭积木,得有最基础的几块积木才能开始搭呀。
一般来说,你得是法学专业本科或者其他专业本科但有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学位的。
我当时就是法学本科刚毕业就想着申请实习律师,差点忘记还有其他专业有学位也能申请的情况了。
还有啊,你的司法考试或者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得通过。
这个是非常关键的敲门砖,没有这个证,人家连门都不让你进的。
这就好比去超级市场买东西得带钱一样,你没带钱,人家肯定不让你把东西拿走呀。
然后,你的品行得端正。
律师这个职业啊,是要和很多人打交道的,要是品行不好,谁还敢找你呢?二、实用建议在准备申请材料的时候,一定要仔细。
我当时呀,把一份材料填错了两三个地方,又重新返工的,特别耽误时间。
要按照当地司法局或者律师协会要求的清单来准备材料。
材料可能包括你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法律职业资格证明等等。
而且这些证明最好多复印几份,记得要清晰哦,不然人家看不清楚,又要你重新弄。
这里有个诀窍,你可以把材料按照清单顺序排列好用夹子夹好或者装在文件袋里,并且在外面写清楚里面有哪些材料,这样人家查找的时候就很方便。
三、容易忽视的点有一个很多人都不太注意的地方,就是对自己职业规划的思考。
很多人就想着先申请上实习律事实务训练再说,但是你在申请或者面试的时候,如果能表达出自己清晰的职业规划,会给你加分不少的。
比如说,你是想成为刑事方面的律师,还是民事方面的。
这可不是小事,我一开始也是这么想的,觉得申请上再说,可是后来发现那些有明确规划的同学,别人就会觉得他特别有目标感,干劲十足。
还有,一定要注意细节,像你的申请表格的签字,有些地方要求正楷签字,就不能潦草对付,不然有可能人家觉得你不认真对待。
四、特殊情况也许你的学历有一些特殊情况,或者资格证取得的过程有些复杂。
比如说你是国外取得的学位或者是通过司法考试之后又有一些特殊情况导致资格证延迟发放之类的。
律师实务训练材料汇总表
律师实务训练材料汇总表一、引言律师实务训练是培养律师实际操作能力的重要环节。
为了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提高实务训练的效果和质量,本文将汇总一些常用的律师实务训练材料,并提供相关参考资料和案例分析,以供学生参考和使用。
二、背景知识在进行律师实务训练之前,有些背景知识是必要的。
本节将介绍一些律师实务训练中常用的背景知识,包括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相关案例等。
2.1 法律法规•刑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等2.2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裁定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2.3 相关案例•重要判例汇编•司法实践参考案例•司法解释相关案例•行业案例等三、律师实务训练材料汇总3.1 诉讼材料诉讼是律师实务训练中常见的环节。
下面是一些常用的诉讼材料:•简易诉状•起诉状•答辩状•反诉状•申请书•证据清单•上诉状等3.2 合同材料合同起到规范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作用,在实务训练中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
下面是一些常用的合同材料:•合同模板•合同补充协议•合同解除协议•合同变更协议•合同终止协议•合同违约通知等3.3 律师文书律师文书是律师实务训练中常用的工具。
下面是一些常用的律师文书:•法律咨询意见书•诉讼代理委托书•调查取证报告•辩护词•税务意见书•合同审查意见书•法律服务合同等3.4 纠纷案例纠纷案例是律师实务训练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分析、解决纠纷案例,可以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纠纷案例:•婚姻家庭纠纷•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不当得利纠纷•侵权纠纷等3.5 法律文书范本律师实务训练中,参考一些法律文书范本可以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法律文书范本:•申请书范本•诉讼材料范本•律师函范本•法律意见书范本•调解书范本等四、参考资料和案例分析为了帮助学生更好地进行律师实务训练,本节将提供一些参考资料和案例分析。
实习律师考核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完整版
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四川泽仁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刘XX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庭审前我们认真核实相关证据、查找法律根据,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对本案的事实有了清楚了解,现结合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本案被告从原告处借款的事实十分清楚。
庭审中,被告承认向原告借款4次,总计450000元,并约定为借款支付20000元的利息。
各份证据之间形成有效链条,均证实这样的事实:在2011年2月10日上午、同年2月10日下午、同年5月2日、同年6月5日分四次向原告借款20000元、150000元、200000元、80000元,一共450000元。
此外,根据原被告共同确认,被告于2011年12月28日答应原告为上述借款支付20000元的利息。
共计470000元至今未还。
二、本案当事人之间属于合法的借贷关系。
庭审中,虽然被告一再强调从原告处借款项后自己未用,而是用来还赌债与放高利贷,但根据原告的陈述及庭审的调查情况来看,作为原告的刘宝良对款项借出后的去向并不明了,因此该款项的去向与原告无关。
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原告作为出借人没有询问和得知款项去向及款项借出后如何使用的义务,原告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此,被告与王大毛、被告与王二之间合法或者非法关系与原告无关,其行为性质不影响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的合法借贷关系。
被告妄图将自己的责任转嫁给原告,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本案不超过诉讼时效,原告的权利应当得到保护。
款项借出后,原告一直未间断向被告催要,因此本案的诉讼时效一直处于不断中断之中,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
退一万步讲,即使款项借出后,原告一直未催要。
因为从原告处借款时,双方并未约定具体的还款期限,因此该借贷合同属于未约定债务履行期限的法律行为,根据规定,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法律行为,从债权人主张债权的次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本案中,原告多次催讨,但被告一直未还钱,遂原告于2012年4月5日向被告主张权利。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需提供的材料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需提供的材料第一篇: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需提供的材料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需提供的材料发布时间:2010-08-11实习人员实习期满后,应当通过律师事务所向准予其实习登记的律师协会提出实习考核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实习人员撰写的实习总结(可填在实习鉴定书中);2.指导律师对实习人员的品行表现及执业能力出具的考评意见(可填在实习鉴定书中);3.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书》;4.律师协会颁发的《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5.实习人员完成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实习人员填写在实务训练情况登记表中的实习期间实务训练情况);(1)在指导律师指导下参加的不少于10次接待当事人的活动记录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2)在指导律师指导下参加的不少于3次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的活动记录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3)在指导律师指导下进行整理案卷归档的实际操作记录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4)在指导律师指导下参与的诉讼或者仲裁活动记录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5)在指导律师指导下参与的非诉法律事务代理活动记录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
6.《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7.实习人员在提交申请实习考核材料前,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浙江律师综合管理平台实习管理栏目内提交考核申请。
实习人员材料的真实性由接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负责审核。
律师协会应当自收到律师事务所提交的实习考核申请材料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
实习考核的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合格的,律师协会在《实习人员登记表》中签署考核意见,作为实习人员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的有效证明文件;考核不合格的,实习人员可以自收到书面考核结果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负责考核的律师协会申请复核。
负责考核的律师协会应当自收到实习人员书面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复核。
注:《实习鉴定表》、《实务训练情况登记表》请到“表格下载”栏下载。
第二篇: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需提供的材料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需提供的材料发布时间:2008年7月30日实习人员通过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向温州市律师协会提交下列材料作为考核依据:1.实习人员撰写的实习总结(可填在实习鉴定书中);2.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的实务训练情况(填写在实务训练情况登记表中):(1)在指导律师指导下参加的不少于10次接待当事人的活动记录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2)在指导律师指导下参加的不少于3次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的活动记录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3)在指导律师指导下进行整理案卷归档的实际操作记录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4)在指导律师指导下参与的诉讼或者仲裁活动记录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5)在指导律师指导下参与的非诉法律事务代理活动记录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
律师实习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
法律服务:承揽合同纠纷
主办律师: XXX
工作内容名称:阅卷并整理阅卷提纲
活动记录简述:
受当事人湛江某糖业有限公司委托,就湛江某糖业有限公司与四川某润热电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进行阅卷,我协助侯律师阅卷。
心得体会:
律师阅卷按诉讼性质不同,可以分为刑事诉讼阅卷、民事诉讼阅卷和行政诉讼阅卷三种。
诉讼性质不同,其阅卷的内容、要求也不同。
,在民事案件中,律师应在人民法院传唤当事人谈话、收集证据、进行鉴定和调解之后,主动与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取得联系,适时去法院阅卷。
在整个阅卷过程中,其主要内容和重点是:
1、对方当事人的基本观点。
2、论证这些基本观点的主要论据。
3、当事人双方对本案件诉讼标准的主要分歧点和处理经过。
4、法院调查中有关证人证言的关键部分和人民法院的调查结果。
指导律师点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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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律师考核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完整版)教学提纲
实习律师考核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完整版)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四川泽仁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刘XX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庭审前我们认真核实相关证据、查找法律根据,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对本案的事实有了清楚了解,现结合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本案被告从原告处借款的事实十分清楚。
庭审中,被告承认向原告借款4次,总计450000元,并约定为借款支付20000元的利息。
各份证据之间形成有效链条,均证实这样的事实:在2011年2月10日上午、同年2月10日下午、同年5月2日、同年6月5日分四次向原告借款20000元、150000元、200000元、80000元,一共450000元。
此外,根据原被告共同确认,被告于2011年12月28日答应原告为上述借款支付20000元的利息。
共计470000元至今未还。
二、本案当事人之间属于合法的借贷关系。
庭审中,虽然被告一再强调从原告处借款项后自己未用,而是用来还赌债与放高利贷,但根据原告的陈述及庭审的调查情况来看,作为原告的刘宝良对款项借出后的去向并不明了,因此该款项的去向与原告无关。
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原告作为出借人没有询问和得知款项去向及款项借出后如何使用的义务,原告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此,被告与王大毛、被告与王二之间合法或者非法关系与原告无关,其行为性质不影响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的合法借贷关系。
被告妄图将自己的责任转嫁给原告,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本案不超过诉讼时效,原告的权利应当得到保护。
款项借出后,原告一直未间断向被告催要,因此本案的诉讼时效一直处于不断中断之中,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
退一万步讲,即使款项借出后,原告一直未催要。
因为从原告处借款时,双方并未约定具体的还款期限,因此该借贷合同属于未约定债务履行期限的法律行为,根据规定,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法律行为,从债权人主张债权的次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本案中,原告多次催讨,但被告一直未还钱,遂原告于2012年4月5日向被告主张权利。
申请公职律师实习及实习考核需要提供的材料(合集五篇)
申请公职律师实习及实习考核需要提供的材料(合集五篇)第一篇:申请公职律师实习及实习考核需要提供的材料申请公职律师实习人员应提交的材料包括(以下材料一式2份):1、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登记申请材料封面;2、实习申请表;3、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4、与所属单位、法援中心或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5、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复印件;6、学历证书复印件;7、所属单位同意申请公职律师实习的证明;8、所属单位出具的部门(如法制处(科)、法规科、法务部等)任职正式文件(党委文件、三定方案);9、实习保证书10、实习承诺书11、2寸蓝底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
申请公职律师实习人员考核应提交的材料包括:实习人员实习期满三个月内,经实习单位审查后,应由本人向市律师协会(市司法局212室)提出实习考核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贴有近期蓝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的《实习人员登记表》(2份);2、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1份);3、本人书面考核申请;4、实习总结(不少于2000字);5、省律师协会颁发的《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一份);6、实习单位出具的《实习鉴定书》,内容应对实习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素质、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实习纪律等方面情况如实作出评价。
《实习鉴定书》中“实习期间辅助办理律师业务情况”所列明的案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应提交市律师协会考核,其中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案件材料中,所有对外出具的法律文书需注明实习人员的实习身份;7、实习人员完成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应当包括:不少于5件法律事务的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行政复议和行政听证、起草审查规范性文件、为本单位重大决策或重大事务提供法律意见、代理本单位参加诉讼活动等。
在有权办理诉讼案件的单位实习的公职律师,还需提供不少于2件诉讼活动记录,包括委托合同、代理(辩护)词、判决书等法律文书;8、实习人员考核情况登记表;9、实习日志表(实习日志填写说面详见附件9);该项针对2014年1月1号后申请实习人员;10、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潍坊市律师申请实习、考核报送材料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的义务: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 的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和实习律师事务所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 致的基础上就实习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实习期限 第一条 实习人员自有管辖权的律师协会完成审核登记之日起在实习律师 事务所实习,实习期限为一年。
二、实习内容 第一条 实习指导律师应当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申请律师执业人 员实务训练指南》,指导实习人员进行律师业务基础技能训练。实习指导律师应 当制定《实习计划》,《实习计划》可作为本协议附件。 第二条 实习人员实习期间应该听从实习指导律师的安排,虚心学习,认真 完成指定任务。 第三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实习纪律 第一条 实习人员必须遵守律师执业纪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维护集体荣 誉,接受实习律师事务所各项制度的管理,保守实习律师事务所商业秘密。 第二条 实习人员违反实习纪律的,实习指导律师可以教育纠正,如情节严 重,实习律师事务所有权终止实习。 第三条 实习律师事务所应当制定详细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期间纪律 规范》,作为本协议附件。 第四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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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承揽合同纠纷
主办律师: XXX
工作内容名称:阅卷并整理阅卷提纲
活动记录简述:
受当事人湛江某糖业有限公司委托,就湛江某糖业有限公司与四川某润热电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进行阅卷,我协助侯律师阅卷。
心得体会:
律师阅卷按诉讼性质不同,可以分为刑事诉讼阅卷、民事诉讼阅卷和行政诉讼阅卷三种。
诉讼性质不同,其阅卷的内容、要求也不同。
,在民事案件中,律师应在人民法院传唤当事人谈话、收集证据、进行鉴定和调解之后,主动与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取得联系,适时去法院阅卷。
在整个阅卷过程中,其主要内容和重点是:
1、对方当事人的基本观点。
2、论证这些基本观点的主要论据。
3、当事人双方对本案件诉讼标准的主要分歧点和处理经过。
4、法院调查中有关证人证言的关键部分和人民法院的调查结果。
指导律师点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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