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规范账户清理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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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账户清理情况汇报》

账户清理情况汇报

关于规范清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工作的汇报为切实规范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使用加强财务管理和财政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结合“小金库”专项检查分六个小组对全县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国有、国家控股银行或经批准允许为其开户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账户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本次清理共检查会计独立核算单位119个查实账户299个其中零余额账户127个特批专户76个贷款户12个予以保留。撤销不规范账户12个归并84个。清理专户沉淀资金630万元。本次检查自2011年5月份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要根据要求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银行账户作全面彻底的清查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现有银行账户提出取消、归并或保留的处理方案。第二阶段为有关部门核查阶段“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掌握的情况有重点地进行核查。第三阶段为审核处理阶段“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各单位提供的报表及核查结果根据政策规定进行审核提出保留或撤并意见并购跟踪监督落实情况。一、检查内容1、检查是否将所有银行账户纳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且由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具体负责管理2、清查不符合银行账户管理有关规定设立的银行账户。

3、清查未经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开设的银行账户

4、清查未经人民银行核准的基

本存款账户和专用

存款账户。5、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的行为。6、个别单位为了银行的揽储业务开户的存款折。7、个别金融单位为拓展业务未经批准私自为预算单位开设的账户。二、问题处理情况一对已审批未备案的银行账户或已备案但发生变更未履行审批、备案手续的银行账户须说明原因补办相关手续二对未经审批开立的银行账户须说明原因补办审批手续经复审不予保留的一律撤销三存在下列情况的办理销户手续1银行账户在开立后半年内未发生资金往来业务的2临时银行账户使用期满的3预算单位被合并被合并单位银行账户应全部撤销资金余额应转入合并单位的同类账户销户备案手续由合并单位办理4预算单位合并组建一个新的预算单位各单位原账户全部撤销重新开立银行账户5预算单位因机构改革等原因被撤销的按相应的政策处理其银行账户资金余额并按规定撤销其银行账户6基本建设项目已竣工决算且项目资金结算完毕的7专项资金使用完成的四同一性质或相似性质的银行账户予以归并进行分账核算将待核销账户内的资金按规定划转并办理销户手续。五因业务变化不需要继续保留的银行账户办理销户手续。三、下一步工作打算1、对清理后确需保留的银行账户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汇总、分类、造册登记建立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档案。经审核处理应撤消或归并的银行账户各单位须在7日内到相关开户银行办理撤销手续并将经人民银行批准撤销的销户

证明送县财政局备案。2、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归并和撤销实行财政审批、备案制度。行政事业单位须由单位财务机构统一办理本单位银

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归并和撤销手续并负责银行账户的使用和管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银行账户申请开立及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3、行政事业单位的非税收入应全部纳入非税收入系统收入过渡户原则上不予保留。特殊情况和国家有明确规定的经财政部门批准行政事业单位方可在银行开设收入过渡户和特殊专户。收入过渡户用于预算外资金收入的归集和上缴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特殊专项收支活动。4、对一部分资金结余数额大资金存放时间长的财政审批账户进行重点管理为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增强财政支付能力对一部分长期滞留专户的财政资金建议缴回国库代管。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篇二:《清理规范工作总结》

邵东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总结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湘办发?2011?27号)和市编办《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市编发89号)文件精神,我们及时学习贯彻,统一思想认识,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优化结构、精简效能的要求,分步骤突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了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现将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全面部署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省市文件下发后,我们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邵东

县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相关单位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编办负责具体工作。我办专题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方案,报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下发了《关于开展邵东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和《邵东县事业单位清理工作方案》,对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理规范的相关工作。

二、明确清理范围,突出清理重点。这次事业单位清理规范的范围包括县委、县政府直属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群众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乡镇所属事业单位,我县共有990 个事业单位,主要集中清理各类事业的机构、编制、职责。全面摸清了全县所有事业单位的所属关系,准确掌握各类事业单位的编制性质,编制数额和实有人数,规范设置领导职数,对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进行了全面清理,对职责有所调整的,要求各单位专门提供了书面报告在我办备案,以便为后一步的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提供依据。

三、明确职责分工,严格审核数据,扎实做好清理工作。针对本次事业单位清理工作任务重、时间紧的特点,采取初审核数字、复审核内容、汇总双核定的工作流程,对各单位报来的数据进行了逐一清理核对。我县原有事业单位990个,这次清理规范后机构有785个。根据省市下达我县乡镇机构改革的批复,我们对乡镇站所进行整合,乡镇原有事业站所414个,整合后224个,根据机构清理规范要求对设置过于分散、规模过小的学校,县六中、县九中、县十一中分别予

以撤销。人员分流到其他学校,撤销4个市场服务部,整合了3个乡镇卫生院;清理核销编制72名,对良种繁殖场、养殖场、鱼苗场3个转企

改制单位编制予以核销,清理职责990家,在不给分类改革造成新的障碍的前提下,对全县每个事业单位进行梳理,提出撤销、合并、转企改制和保留清理规范意见。对部分单位职能没有明确的,如有相应的政策依据,我们予以重新明确,对职责有所交叉的、重复的,我们也予以重新明确,进一步规范。

通过清理规范,已全面掌握全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摸清了底数,进一步规范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优化资源配置,打掉了长期存在的一些“空壳”,为下一步的事业单位改革奠定了基础。

篇三:《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总结》

海原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汇报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宁党办?2011?45号)、《关于全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的实施意见》(宁事改组?2011?1号)的要求和全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整体安排,县委、政府和县编委及时研究部署,县编办深入各事业单位和相关部门协商沟通,多层次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经县委、政府审议,上报了《海原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方案》,区编办批复《方案》后,我县迅速行动,按照“精简、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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