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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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总结
依照《XX省情况掩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的看护》(安环委办﹝2018﹞68号)要求,淮南市当局高度看重,坚持早启动、早筹谋、早安排、早奏效,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总结如下:
一、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开展环境
(一)订定,落实责任主体。
依据《XX省情况掩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的看护》(安环委办﹝2018﹞4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我市于2018年3月19日印发了《淮南市情况掩护委员会办公室关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
工作的看护》(淮环委办〔2018〕9号),看护明确了指导思想,细化了工作步骤及保障步伐。9月18日,市环委办转发《XX 省情况掩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的看护》(安环委办〔2018〕68号),要求各县区、园区在前期排查的根基上开展新一轮排查,依照网格化的治理要求,逐级落实工作任务,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排查工作落实到位,整治任务明确到人。
(二)迅速行动,全面摸底排查。
各县区、园区依照看护要求迅速行动,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拉网式排查,树立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台账,并实行动态更新机制,实时将新发明的散乱污企业信息纳入清单治理,确保台账底数清、无遗漏、企业信息全面完整。
(三)严把标准,强化分类整治。
各县区、园区对排查发明的散乱污企业依照取缔关闭和整顿规范进行分类整治。对取缔关闭类企业,依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标准进行
清理;对整顿规范类企业,依照先停后治原则责令企业停产整治,一企一策订定整改规划,逾期不能完成整改的,依照取缔关闭类企业予以清理。
(四)定期调整,树立长效机制。
我市对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进展环境实行按月调整机制,并将调整结果实时在淮南市情况监管网格化群通报,对排查不彻底、上报不实时、清理整治进展迟钝的进行督办,提出明确要求;2018年11月1日,市环委办印发了《关于全市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进展环境的通报》,同时树立长效机制,将散乱污企业排查清理整治工作常态化,压实监管责任,坚持源头严防,增强历程严管,形成排查一批清理整治一批的气氛。
二、散乱污企业排查及清理整治基础环境
截止12月20日,依据各县区、园区上报数据统计,全市共排查散乱污企业552家,此中取缔关闭类448家,整顿规范类104家。目前已完成清理整治540家,此中取缔关
闭439家,整顿规范101家。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截止12月20日,我市尚有12 家散乱污企业未完成清理整治工作,此中田家庵区4家,潘集区1家,凤台县7家,针对尚未完成的散乱污企业,属地当局已明确整改步伐及整改时限,预计2018年12月31日前可完成清理整治5家,2019年6月底前完成剩余7家的清理整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