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干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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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社团组织管理规定

学生社团组织管理规定

学生社团组织管理规定学生社团组织是大学校园中促进学生发展、培养领导力和开展各项活动的重要环节。

为了保证社团组织的有效运行和管理,制定本规定,以规范学生社团组织的组织结构、日常管理和活动实施等方面的事项。

第一条总则学生社团组织是指由在校学生自愿组织,按照一定的宗旨、任务和组织方式,参加学校教育、文化、科技活动,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和发展各项技能的学生团体。

第二条组织机构学生社团组织分为四个层次:学校社团联合会、学院社团联合会、专业社团组织和兴趣社团组织。

1. 学校社团联合会:负责全校范围内学生社团组织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承担社团培训、评优、活动资金拨付等职责。

2. 学院社团联合会:负责各学院内学生社团组织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承担社团组织的注册、审核和指导等职责。

3. 专业社团组织:按照学院社团联合会的指导,开展与专业相关的活动和训练,促进学生在专业领域的发展和提升。

4. 兴趣社团组织:以兴趣为主题,广泛开展体育、文化、艺术等方面的活动,提供学生交流、展示和锻炼的平台。

第三条社团成立和管理1. 社团成立:学生社团组织依照学校相关规定,向学院社团联合会申请注册,经过审核合格后方可成立。

社团应明确组织宗旨、任务和管理人员,并有规范的章程。

2. 社团指导老师:学院应为每个社团安排一名指导老师,负责指导社团开展活动、管理社团事务,并与学院社团联合会联系协调。

3. 社团管理:社团应定期召开会员大会,讨论重要事项并选举产生管理人员。

社团管理人员应依法履行管理职责,保证社团的正常运作并维护社团形象。

第四条社团活动与监督1. 活动策划:社团可以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并向学院社团联合会备案。

活动计划应包括活动目标、内容、时间、经费预算等信息。

2. 活动管理:社团活动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活动过程的安全和秩序。

社团应自觉保护环境、遵守法律法规,并与校园其他社团和学生组织协商合作、互惠互利。

3. 监督考核:学院社团联合会定期或不定期对社团的活动进行监督考核,评估社团的开展情况和管理水平,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和资金拨付。

某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某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1.1 湖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打点条例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我校学生社团是在学校党委带领、校团委指导和打点下的,学生基于共同的兴趣和愿望自发组成、按照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课外组织。

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建设,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开展,鞭策校园文化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社团的组织原那么第三条学生社团须按照专业性质相近的原那么,确定一个挂靠单元。

挂靠单元负责对社团日常工作进行具体的指导和打点。

社团挂靠单元一般为学院团委,个别性质特殊、难以确定适宜的学院团委为挂靠单元的社团,可以申请直接挂靠校团委进行打点。

第四条每个学生社团须配备1-2名指导教师,由我校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在某一方面有专长的教师担任。

社团可按照自身开展需要在校表里聘请相关专业的专家或有关人士担任社团参谋。

第五条社团的指导教师应按期对该社团的主要工作和活动开展进行指导,并对社团干部和会员进行业务方面的培训。

第六条学生社团除接受学校党团组织带领和指导外,日常打点工作由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学社联〕负责。

第三章社团的成立、登记及注册第七条凡我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基于共同的兴趣和愿望,在成认校学社联章程的前提下,均可申请成立社团。

组建新社团要符合以下要求:1、社团应由3名以上学生联合倡议,成立之后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20人;2、社团的倡议人必需具有组织该社团所需具备的底子本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3、社团必需有独立的章程、明确的内部组织机构、挂靠单元和指导老师。

第八条申请成立社团,倡议人应向校团委提交以下材料:1、书面申请〔内容应包罗成立该社团的必要性及可行性〕;2、社团倡议人名单及底子情况;3、社团挂靠单元及倡议人地址学院定见;4、社团章程草案;5、倡议人认为需说明的其他情况。

第九条社团章程应包罗以下内容:1、社团的名称;2、社团的宗旨、主要任务、活动内容;3、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4、民主的组织打点程序、执行机构及发生程序;5、章程的点窜程序;6、其他需要由章程规定的事项。

关于举行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换届的通知

关于举行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换届的通知

社联〔2013〕1号签发人:钱永超关于举行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换届的通知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部门、各学生社团: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的发展,经校团委同意,决定开展新一届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换届工作,面向全校范围竞聘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生骨干组成新一届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在校团委领导下,成立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校团委老师和十五届主席团成员组成。

具体名单:组长:郑江成员:钱永超刘晓陈慧武二刚二、岗位设置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成员由5人组成,设主席1人,副主席4人。

三、竞聘原则公开选拔、公平竞争、择优录取、民主集中。

四、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预备党员优先考虑);2.品行端正,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3.学习成绩优良,近两个学期的综合测评名次不低于班级半数;4.热爱社联组织,有一年以上的社团联合会或社团工作经历,对社团联合会的组织管理有比较全面深入的了解和认识;5. 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实干、奉献精神;6.作风扎实,热心为青年学生服务,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7.担任大学生社团联合会部长、副部长或学生社团会长、副会长职务满一年;五、竞聘程序1. 报名:2013年10月17日至2013年10月21日。

请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和各学生社团中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务必于2013年10月21日下午17:30前将报名表交至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本部大学生素质教育中心一楼南侧)。

报名表可到大学生社团联合会QQ交流群下载。

2. 初审:2012年10月22日上午9:00-11:00。

在校团委的领导下,由本次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严格按照候选人具体要求对推荐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合格者,入围候选人。

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选及奖励办法.doc

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选及奖励办法.doc

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选及奖励办法为全面贯彻学校繁荣学生社团文化的方针,表彰过去一年来在学生社团工作中各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社团干部,从而提高学校社团整体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学生社团工作风气,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奖励内容对过去一年在学生社团工作中遵守学校和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项规章制度,表现积极、成果优异的学生社团干部授予“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荣誉称号,颁发相应荣誉证书,并可凭本证书在学校(学院)年度综合测评中加分。

例:三好学生及奖学金的评定。

第二条评比对象及条件(一)评选对象1、安康学院社团联合会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选对象:社团联合会副部长级以上干部.2、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选对象:学生社团可推荐工作期满一届的主要干部2名;上一年度被评为优秀社团的学生社团可推荐4名主要干部。

(二)评选条件1、遵守安康学院和安康学院社团联合会各项规章制度,上一年度未受过处分。

2、学生社团工作出色,工作业绩获得上级和下级一致好评。

3、系统掌握作为学生社团干部应具备的素质。

4、对所在的学生社团职能有着深刻的认识。

5、工作计划性强,善于调动各方积极性,能很好地为下级做好表率.6、积极性高,责任感强,敢于组织策划活动。

第三条评优办法安康学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比,是我院对校内所有社团干部每学年的一次综合评定,评比由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负责,统一公布获奖名单并颁奖。

1、推荐名额:由院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共同确定。

2、学生社团联合会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候选人推选方法: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的评选由主席团和部长组成的联合会议投票选举候选人,应到人数达百分之八十以上方能召开,否则视为无效.3、各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候选人推荐方法:各学生社团召开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选会议公开投票选举产生候选人。

4、安康学院社团联合会由社团联合会监察部及各部长组成的监察小组负责监督工作,统筹评选结果,上报院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决定,并备案.。

社团联合会各部门职责和规定

社团联合会各部门职责和规定

经济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构成及其相关规定一、社联人员组成社联主席:王金爽副主席:李弘博邹儒飞徐博马晓丹秘书长:孟婷李雪晴部员:李文静郑怡张悦技能部部长:李弘博副部长:黄丹部员:郑圣龙金戈张春平科技部部长:武双群副部长:王娜部员:赵立超吴桐闫骞文文体部部长:富缤瑶部员:任仕通曾丹丹经济协会会长:李丽霞刘金龙部员:杨赫胡相青施利锋电脑协会会长:韩磊部员:路宇赵丽婷诚翼协会会长:宋鸿宇部员:董涛涛王雪娇裴冶时君郑怡张悦李莹萍苗婷英才协会会长:邹儒飞部员:安丽夫周献和英语协会会长:卢华丽部员:李美玉李生英二、社团联合会各部门职责和规定(一)秘书处职责:1、协调各部举办活动,负责向校社联和学院定期汇报工作情况。

2、记录社联各部各协会工作情况,在每学期期初和期末进行汇总。

3、负责管理社联经费,详细记录各项开支。

4、每学期期末计算活动量化,有理有序。

规定:1、秘书处成员本着自愿的原则选择参与社团后,应承认该部门的章程并自觉遵守有关纪律,服从负责人的管理。

学生加入或退出该部门应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社团成员要详细了解本部的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在规定日期内完成本职工作,不得无故拖延,影响工作正常进行。

3、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与社团干部学院老师或校里负责人联系,作出合理的处理决策。

4、社团成员要秉着对学院对同学负责的态度认真工作,做到准确、到位、及时。

部员要积极配合部长工作,主动承担各项任务,力求提高效率,有集体意识责任感和荣誉感。

5、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协调各部门各协会举办活动,工作细致入微,处理好经费以及量化问题,做到公正公开透明。

6、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二者做到相互促进,尽量避免不良影响。

7、服从学校以及学院的安排,遵规守据,在工作中不仅尽职尽责还要力求创新,发扬当代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面貌。

(二)技能部职责:1.负责由校团委,校社联主办的戏剧大赛,动员同学积极参与。

2.负责每年的职业技能大赛,做到大力宣传,积极筹备。

优秀社团、优秀社团干部、优秀社员评比细则

优秀社团、优秀社团干部、优秀社员评比细则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社团、优秀社团干部、优秀社员评比考核细则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广大学生干部积极地开展工作,我院社团联合会将每学年组织评比优秀社团、优秀社团干部、优秀社员。

优秀社团、优秀社团干部、优秀社员的评比由院团委、院社团联合会根据社团学年工作情况研究决定;优秀社团干部评选主要从各社团干部(会长、副社长以及各部长等)中产生并报送学院团委审批;优秀社员由院社团联合会、各社团负责推荐,主要从各社团干部和社员中产生。

第二条社团联合会将严格按照《白城职业技术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社团、优秀社团干部、优秀社员评比考核细则》,按照考评分数,公平地评选出优秀社团和具有自己特色的社团以及优秀社团干部、优秀社员,平等地对待各个社团及社员,决不会出现偏袒、包庇某个社团及社员的现象。

第三条各社团应该遵循此《白城职业技术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社团、优秀社团干部、优秀社员评比考核细则》,积极地配合社联的评优活动,及时上交评优资料并且确保资料均真实可靠。

在评优过程中,各社团要认真地做好自评工作,并对社联提出的各项检查要求给予配合,不能阻碍社联检查其社团和其他社团。

各社团不能作假,不可以攻击、诋毁其他社团;各社团之间是平等的,不得使用任何不正当手段使其他社团退出评比。

第四条任何社团或社员对“社团评优”的评分标准有疑问,均可向社团联合会咨询。

第五条如有社团或社员对评选结果存在异议的,如获奖社团、优秀社团干部、优秀社员有作假行为等情况,可以在公布获奖名单之后的三日之内,向社团联合会提出,并附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

经社团联合会调查属实,则撤消被调查的获奖社团或社员所获奖项;若证实是提出异议的社团蓄意诋毁获奖社团或个人、破坏评优活动的进行,则该社团或社员取消此次获奖荣誉,并且取消下一年的评优资格。

第六条在评优过程中,如有社团或社员被撤销获奖荣誉,此奖项将颁给考评分数排名下一位第七条各社团或社员一旦违反了《白城职业技术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社团、优秀社团干部、优秀社员评比考核细则》的规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选资格。

北京林业大学第五次学生社团代表大会圆满举行

北京林业大学第五次学生社团代表大会圆满举行

北京林业大学第五次学生社团代表大会圆满举行2009年11月1日上午9:00,北京林业大学第五次学生社团代表大会于我校图书馆五层报告厅隆重召开。

北京林业大学副校长姜恩来、北京林业大学团委书记于吉顺、共青团北京林业大学委员会副书记辛永全、共青团北京林业大学委员会副书记佟立成、北京市学生联合会执行主席王博以及校团委、各院团总支老师、北京市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代表、北京林业大学第五次学生社团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第五届学生社团联合会候选人、第五次学生社团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列席代表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宋雨河主持。

会议首先由大会主席团致《北京林业大学第五次学生社团代表大会开幕词》、北京市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代表致辞。

随后,北京林业大学团委书记于吉顺发表了振奋人心的讲话。

首先,于书记代表北京林业大学团委向莅临本次大会的各级领导、来宾以及与会的全体同学表示了由衷的谢意与诚挚的问候。

他在讲话中高度肯定了两年来我校各级学生社联、社团在工作中取得的各项成就,并强调各级学生社联、社团组织在工作中坚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团活动,在校园文化建设、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绿色环保方面做出了卓越贡献。

与此同时,于书记代表校团委向学生社联、社团组织提出了三点希望:一、进一步发挥社团活动优势,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二、进一步整合社团有限资源,提高社团活动层次。

三、进一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社联服务职能。

于书记特别提到:在祖国成立60年之际,希望各级学生社联、社团组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团结一心、开拓进取,在繁荣校园文化建设、引领绿色文明,传播绿色文化的征程中谱写出更加壮丽的青春之歌。

接下来,由北京林业大学第四届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周满平做《北京林业大学第四届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报告》。

周满平首先对过去两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和回顾,肯定了我校学生社联在工作中取得的骄人成绩。

社团联合会各部简介

社团联合会各部简介

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部简介第一章秘书部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秘书处是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下属机构之一,是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部门中发挥着统筹的作用。

秘书处的构成:设有秘书部部长一名,副秘部长两名,助理若干名秘书部的主要责任:一、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以及社团的人事资料的管理;二、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及社团重要文字资料的起草,整理与存档;三、负责各协会的社团简报整理与下发、会议笔录;四、联系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各个部门,并通知相关事件;五、密切联系主席团,负责各部门的统筹作用。

第二章活动部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活动部是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下属机构之一,是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各社团紧密联系,在组织、协调和指导社团各项活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活动部的构成:设有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助理若干。

活动部的主要责任:一、社团活动的组织与管理;二、各学生社团院团委型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三、社团日常活动事务的统筹;四、协调院团委学生社团联会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

五、负责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经手的所有活动的资金预算第三章宣传部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宣传部是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下属机构之一,是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对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各社团的宣传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宣传部的构成:设有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助理若干。

宣传部的主要责任:一、负责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的对外宣传工作,树立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的良好形象;二、负责对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各社团所需要的各种活动的前期宣传,院团委型舞台背景的设计和制作;三、管理好宣传板,按程序借、收宣传板。

四、配合各部门的工作,进行宣传画、海报、展板、条幅等方式的活动宣传;五、负责院团委学生社团联会与外界的联络工作,对外树立我院人形象,展现社团风采;六、负责制作和维护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网页,扩院团委对外宣传;七、负责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各社团各种新闻在网上的发布,处理院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有关信息工作;八、以网络为载体举办各种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九、提供涉及学习、娱乐、生活各方面的信息,为同学服务;十、及时报道宣传各社团活动情况,协助各部门开展工作。

社团联合会社团管理章程

社团联合会社团管理章程

社团管理章程为加强我校学生社团管理,深化学生社团学习与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和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相关规章制度,参照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院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是在共同的兴趣、爱好、志向和责任感的基础上自发组成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学生社团,是指所有学生社团组成,是根据社团创办程序在学校登记注册的具有固定章程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社团是高等教育育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有效载体,应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以及维护学校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第四条社团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安定团结,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与安定和谐的校园氛围。

第五条社团应遵循既要发扬民主,又要加强纪律;既要活跃气氛,又要保证秩序的活动原则,完善自我管理,确保健康发展。

第六条学生社团必须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经费。

原则上不得进行经营性活动,社团的财务管理必须遵守学校的财务制度和本规章有关经费规定及其具体实施细则。

第七条学生社团的成立必须有相应的上级管理部门的批准,并按照本章程的要求进行登记。

第八条各学生社团下属与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社团联合会作为全院各类社团的主管机关,对各社团及其各项活动进行管理、指导、扶持和监督,并进行定期评估活动,归于社团联合会各项职能工作,学生社团享有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第九条学生社团的会员应是去的正式学籍的在校生。

各类社团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基础上应遵守本制度章程具体相关条例。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第十条社团成员及社团发起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成立社团应同时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新社团应至少由20名以上同学发起。

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干部管理条例

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干部管理条例

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干部管理条例
第一条不得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损害国家、学校和集体声誉言行,不得组织或参与邪教、伪科学及封建迷信活动,违者
将予以撤职处理;
第二条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受到学校违纪处分达“严重警告”及以上者将予以撤职处理,违者将予以撤
职处理;
第三条不得以学生干部身份以权谋私,傲慢无礼,欺凌弱小等,从事与学生干部身份不符的活动,严重损害集体利益或信
誉,违者将予以撤职处理;
第四条学生干部任职期间有两门(含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其学习成绩达不到专业前50%者将予以撤职处理;
第五条工作态度消极,工作不负责任,不能团结协作致使社联会及社团工作受严重影响者将予以撤职处理;
第六条不得在工作时出现吸烟、酗酒等严重影响学生干部形象的行者将予以撤职处理;
第七条不得无故或随意借故迟到、早退、旷会(学校、团委和社联会要求必须参加各种活动和会议),有累计达3次者将
予以撤职处理。

学生社团联合会 星级社团评定标准

学生社团联合会 星级社团评定标准

备注:第一条社团星级评定以后,次年的星级暂默认为前一年星级。

若审核时发现实际情况不符合达标项目的,则按达标项目重新评定;社团也可针对实际发展情况,向社团联合会提出升级的申请。

第二条社团符合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将被责令整改;一个月内未进行整改的,自动降一星级: (一)社团缺席社联召开的社团会议达会议总数1/3以上的;(二)社团从不参加社团联组织的活动的;(三)社团于一学期末未上交学期活动总结及下学期计划的;一星级社团符合上述情况的,建议注销。

第三条新一轮星级评定后,每个星级的前两名自动升入上一星级,后两名自动降为下一星级。

第四条人气调查活动将在每学年下学期期末社联在一饭三和微信平台举办投票活动,由全校师生对所有社团进行投票,选出票数最多的一个社团为最具人气社团。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考核年度评比制度评比细则:一、会员活动的评分:(此项总分50分) (负责部门:督察部)1、“会员活动”是指社团为提高会员积极性的一种活动。

社团针对会员的兴趣,为提高他们的知识水平,技术水平等。

规定每一个社团每月必须举办会员活动至少1次,每学期至少3次(各社团基础分为0分,举办一次内部活动加10分,此项总分30分)。

没举办到3次的都以0分成绩记录。

2、社团每学期举办的内部活动超过3次的,按每多举办一次内部活动加5分的原则,以附加分的形式加进社团最终的成绩中。

(最多加到20分)。

注: 1)、会员活动的次数由督察部通过记录社团上交的活动申请表来统计次数(没举办成的活动,申请表作废,不算进内部活动的次数里,如果活动由于某些原因不能举办,社团负责人要及时通知督察部的负责人),如社团举办内部活动不上交活动申请表,该活动不算入规定活动次数。

2)、督察部干事出席社团动员大会和换届大会不需要评分,两次活动不算入评分范围。

3)、社团上交活动申请表的时间:活动前一个周日晚8:00前。

地点:启航收银台旁边的收件箱。

(对于迟交的申请表一次扣3分;不交或补交申请表的,申请表作废,不算进内部活动的次数里)4)、督察部派干事前往活动现场进行评分,评分人包含社联督察部干事至少1名和现场会员2名,最终取3人平均分作为社团本次会员活动得分。

学生干部选拔管理办法

学生干部选拔管理办法

学生干部选拔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和使用,使之正确行使职权,充分履行义务,接受学校管理和广大同学的监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学生干部包括校团委学生委员、校团委学生干事、学生会和社团联合会成员、辅导员助理、院(部)团总支学生委员、院(部)学生会和社团联合会成员、团支部委员、班委会成员、公寓自律委员会成员(学生公寓楼长、层长、宿舍长已含在公寓自律委员会中)。

第三条学生干部是学校各项工作在学生中的组织者、协调者和执行者,是师生间联系的桥梁与纽带,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与管理服务工作的助手,是学生工作队伍的补充和延伸。

第四条大力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发挥他们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对学校的稳定和发展,对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培养高素质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二章学生干部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学生干部享有下列权利:(一)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和管理事务,沟通学校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与广大学生的联系,促进与学生利益相关的工作,参与有关学生事务的协商工作;(二)组织学生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活动,在维护国家和人民以及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三)对本级或上级团组织或学生会组织、研究生会组织、社团组织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并有权要求其改进工作;(四)有被推荐或自荐到更高一级组织任职的权利;(五)评优或推荐就业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被优先推荐的权利;(六)有维护集体、他人及自身的正当权益不受侵犯的权利;(七)按照有关规定应享受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学生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不断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二)通过正常渠道,及时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呼声,做学生利益的忠实代表和维护者,成为同学的知心朋友;(三)认真组织各项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课外活动;(四)认真履行本职工作,及时做到上情下达,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五)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在工作和学习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六)充分认识维护校园和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发挥积极作用;(七)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八)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履行的其它义务。

学生社团活动指导与管理规定

学生社团活动指导与管理规定

学生社团活动指导与管理规定社团活动是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重要途径。

为了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加强学生的组织管理能力,各高校纷纷制定了学生社团活动指导与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该规定的内容和重要性。

第一部分:组织机构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学生社团管理组织机构,包括社团管理部门、指导老师和学生社团联合会。

社团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社团活动,指导老师担当社团指导和培训工作,学生社团联合会则负责协调各社团之间的事务。

第二部分:注册和立案学生社团应按照学校的规定进行注册和立案。

注册时,社团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如社团章程、负责人名单等。

该规定的实施对社团的合法性和规范运作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便于学校对社团进行管理和指导。

第三部分:活动策划与审核学生社团在进行各类活动时,应提前向学校提交活动计划,并接受审核。

审核的主要目的是确保活动内容合法、安全,同时保证能够达到学校的教育目标。

学校也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指导。

第四部分:经费管理学生社团活动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经费管理制度,明确社团经费来源和使用规定。

社团经费应用于活动策划、宣传推广、设备购置等方面。

经费管理的规定能够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第五部分:活动保障学校应提供必要的活动场地和设备,为社团活动提供支持和保障。

同时,学校也应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社团活动的安全性。

社团成员参与活动时应遵守学校的规定,确保个人和集体的安全。

第六部分:评选表彰学校应根据学生社团的成果和贡献,定期进行表彰和评选活动。

优秀社团、干部和成员的表彰能够激励学生社团更好地发展,增强社团成员的荣誉感和归属感。

评选活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对于社团的发展至关重要。

第七部分:指导和培训学校应向学生社团的指导老师和负责人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指导。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组织能力、沟通技巧、领导力等方面的内容。

社团指导老师也应及时了解社团的需求和困难,并给予相应的指导帮助。

第八部分:社团合作与交流学生社团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和交流。

学生社团管理文件解读

学生社团管理文件解读

第四章 学生社团活动经费报销
第十八条 学生社团活动结束后两周内,学生社团财务部持正 规有效的发票、活动新闻稿件到学生社团联合会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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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和审核,上交院团委办理报销手续。学生社团财务部将
最后报销情况向学生社团负责人汇报,并做好详细记录。 有以下情况者不予报销或给予部分报销: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审批材料; (二)报销时有弄虚作假者; (三)经费严重超支者; (四)审批不合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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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学年内累计有两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的;
(五)已在其他社团担任负责人职务的; (六)其它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的情形。
第二章 学生社团的设立
第十四条 校外社会机构要在校内面向学生成立分支机构 ,或者学生社团要成为校外社会机构的会员单位或分支 机构,须经学院团委审核,报学院党委审批。除学院特 定需要,并报学院党委批准的以外,学生社团不得以企 业及任何特定校外机构或个人冠名。
(一)学生社团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二)违背学生社团章程规定的宗旨,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未进行年审的; (四)连续半年未进行正常活动,机构瘫痪、管理混乱的; (五)网络平台账号出现原则性问题或造成恶劣影响事件的 ; (六)进行整顿后仍不符合要求的; (七)出现其他应予解散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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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章 社团指导教师聘任
第七条 社团指导教师选聘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即社团聘
教师,教师选社团。有意向的教师填写《广西机电职业技术 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报名表》(附件1)交至学院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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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由学院团委向社团发布教师报名情况,经双方达成一致
后,由学院团委审核,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学院人事 处备案。社团指导教师聘期为1年,社团指导教师的选聘工 作原则上随社团年度注册工作一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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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干部名单
————————————————————————————————作者:————————————————————————————————日期:
第五届学生社团联合会及学生社团干部名单
对于2012—2013学年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聘用,有学生本人申请,各系对其进行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鉴定之后到学生处审批,经院团委研究决定,聘用如下(共计90人,其中男生70人,女生20人):
主席:杨亚强
副主席:徐鸣阳王赫孟文魁沈冲
秘书长:穆婷(女)
办公室主任:李宏涛张翼庆
组织部部长:陈浩
文艺团团长:王勇张宁(女)
外联部部长:慕秉良陈财生
纪检部部长:任发宝强文琦(女)
宣传部部长:李进于洋
礼仪部部长:秦发虹(女)
财务部部长:仲发元郭正芬(女)
学生社团
对于2012—2013学年各学生社团负责人聘用,根据《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大学生社团管理条例》中各社团注册要求,经各社团负责人提出申请,学院社团联合会初步审核,并报学生处审批,现将各社团负责人聘用情况公布如下:球类协会
苏欣(主席)
吴睿生(副主席)
薛梦(秘书长)(女)武术协会
王强(主席)
康启博(副主席)
杨辉霞(秘书长)(女)吉他协会
李渤(主席)
高庆鹏(副主席)
王占杰(副主席)
张霞红(秘书长)(女) 金音乐团
李睿(主席)
朱强(副主席)
王晶晶(秘书长)(女) 兴趣者协会
李文君(主席)
李富山(副主席)
叶斌玉(副主席)
焦梦佳(副主席)(女) 赵霞(秘书长)(女) 爱心文学社
杜令杰(主席)
陈小虎(副主席)
赵亚杰(副主席)
跆拳道协会
李春阳(主席)
何亚涛(副主席)
王晓萍(秘书长)(女)
兰亭书画协会
黄健(主席)
王朝文(副主席)
王怀兴(副主席)
贾世平(副主席)
段昊(秘书长)
灵炫舞蹈协会
王荟泽(主席)
王一茹(副主席)(女)
大学生辩论协会
肖彦斐(主席)(女) 周晔(副主席)(女)
杨涛(副主席)
夏宏亮(副主席)
英语爱好者协会
贺贵先(主席)
孟东辉(副主席)
李阳(副主席)
谢娟(秘书长) (女)
博武双截棍协会
牟琪(主席)
牛建斌(副主席)
张琦(秘书长 ) 繁星话剧社
向宸煜(主席)
王云龙(副主席)
严子健(副主席)
韩登科(副主席)
李凌宇(秘书长)
兰色魔术联盟博文分社
姜伟(主席)
柴靖成(副主席)
王宁(副主席)
杨吾玉(秘书长)(女)
青年成才促进者协会
石杰(主席)
胡学玮(副主席)
张兆学(秘书长)
计算机辅助设计协会
李文虎(主席)
张婷(副主席)(女)
张婷(兼)(秘书长)
“格桑花”锅庄舞协会
张学宇(主席)
王国堂(副主席)
王娅亮(副主席)(女)
吕小波(秘书长)
大学生自主创业联合会
马卓(主席)
马亮(副主席)
张辉(秘书长)
国学爱好者协会
樊继国(主席)
杨文静(副主席) (女)
陈彦旭(秘书长)
微博协会
孙威虎(主席)
尚喜(副主席)
郭雪婷(秘书长)(女)
以上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聘期一年,在试用期内如果发现聘用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打架斗殴,利用相关社团名义未经学院审批在校外开展与社团活动无关的活动和课程考试成绩不合格门数达2门以上(包含2门)等违反学院规章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者试用期满后将不再继续聘用。

院团委
二○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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