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

合集下载

事业单位招聘流程规范

事业单位招聘流程规范

事业单位招聘流程规范一、招聘计划确定在事业单位招聘流程中,首先需要确定招聘计划。

该计划是根据单位的发展需求和人力资源需求而制定的招聘目标和规模。

招聘计划的制定应充分考虑单位的财务状况、组织结构和岗位需求等因素,确保合理的人员配置。

二、岗位需求分析在招聘计划确定后,接下来需要进行岗位需求分析。

通过对组织各部门和岗位进行调研,了解单位当前需要的人员类型和数量,明确各岗位的职责、资格要求、薪酬待遇等信息。

岗位需求分析要求细致入微,以便能够准确地招聘出符合单位要求的人才。

三、编制招聘公告在岗位需求分析完成后,事业单位需要编制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是向社会宣传招聘信息的重要途径,应注重信息的准确性和吸引力。

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条件、薪酬待遇、报名方式、截止时间等信息。

招聘公告应在指定媒体和渠道广泛发布,以吸引更多合适的应聘者。

四、应聘者筛选应聘者筛选是事业单位招聘流程中的关键环节。

招聘单位通常会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等方式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估。

首先进行的是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础知识和能力。

合格的应聘者进入面试环节,与考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答题和模拟操作等。

面试通过后,招聘单位还可能进行考察,对应聘者的背景、社会关系、工作经验等进行核实。

五、体检与审查在应聘者通过面试和考察后,招聘单位会要求其进行体检和审查。

体检是为了确保应聘者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招聘岗位的工作要求。

审查则是对应聘者的身份、资质等进行核实,以防止虚假信息和造假行为。

六、公示与录取经过体检和审查后,招聘单位会对拟录用的应聘者进行公示。

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旨在公开招聘信息,让社会各界对应聘者有异议的话能及时反映。

公示结束后,招聘单位确定最终的录取名单,并向录取人员发出录取通知书。

七、培训和上岗录取通知书发出后,招聘单位还需要对新员工进行培训,包括入职培训、岗位培训和业务培训等。

培训的目的是让新员工更快地适应工作环境和工作岗位,并提高其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

黑龙江省笔试工作规范

黑龙江省笔试工作规范

黑龙江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范(试行)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促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公平公正、安全高效,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1]616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试题命制(一)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科目和专业技术科目两类,一般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

对性质相同、相近的岗位的笔试,可合并设置考试科目。

鼓励在发布公告或考试科目时按科目公布考试大纲。

(二)公共基础科目命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委托专业考试机构负责。

专业技术科目命题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结合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采取聘请专家、委托专业考试机构等不同方式。

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命题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再选派专家参与。

(三)命题原则上应采取入闱的工作形式,入闱地点应具有国家保密主管部门颁发的试卷印制资质。

入闱命题时,应对命题人员进行保密教育,签订保密承诺书,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护措施,确保命题安全保密。

(四)命题原则上应聘请具有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有命题经验的专家。

根据需要,命题可采取单专家制、双专家制或多专家制。

命题按照命题培训、试命题、命题、审题的程序进行。

(五)试题命制完毕后,按照规定的数量进行印刷和封装。

二、考试组织与实施(六)为提高考点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维护考试严肃性、权威性,应大力发展建设标准化考点。

标准化考点应具备以下条件:1.交通便利,内部环境安静、整洁。

2.考场数量和其他考试用房能够满足考试需要,且有一定数量的备用考场。

3.建筑、安全、照明、消防等设施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和考试组织安排需要。

4.具有广播、铃音和视频、音频监控设备。

5.具有承接大型考试经验,社会口碑良好。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规范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规范

前言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提高面试科学性,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省、市人事行政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上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 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杭州市上城区人事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季黄辉、薛鸿翔、陈琪、余丽丽。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的管理职责、面试内容与方法、面试实施程序、工作纪律。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杭州市上城区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结构化面试工作。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

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事业单位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2.2.结构化面试指根据招录岗位的特点,预先设计好测评要素,统一编制好试题、评分标准和答题时间(一般不低于10 分钟),考官根据考生的回答,给出考生在各个测评要素上的得分,各个测评要素得分的总和就是考生结构化面试的最后成绩的一种面试方式。

2.3.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指将考生按相同或相近的报考岗位分组,预先设计好测评要素,统一编制好试题、评分标准和讨论时间(根据每个面试组人数确定,一般为5 至7 人),考生按面试抽签顺序阐述自己的观点,并在无人组织的情况下就试题规定的问题进行讨论,考官根据考生的回答,给出考生在各个测评要素上的得分,各个测评要素得分的总和就是考生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的最后成绩的一种面试方式。

3.管理职责3.1. 人事行政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政府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与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

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

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一篇范本:一、招聘目的及背景1.1 目的本招聘工作规程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实施河南省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提高事业单位的组织效能。

1.2 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管理办法》,河南省决定对事业单位进行公开招聘,以提高人才选拔的公平性和透明度,确保人才能够在公正的环境下脱颖而出,为事业单位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二、招聘计划编制和发布2.1 招聘计划编制2.1.1 机构招聘需求调研在适时的时期,河南省事业单位通过调查研究,了解机构的人员需求情况,包括岗位需求和招聘数量等。

2.1.2 招聘计划编制根据机构招聘需求调研结果,编制招聘计划,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条件等。

2.2 招聘计划发布2.2.1 公告发布招聘计划经过审核批准后,由招聘机构负责发布招聘公告,并在指定的官方网站和媒体上发布。

2.2.2 公告内容招聘公告应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资格审核要求等内容。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3.1 报名条件3.1.1 基本条件报考人员应符合《国家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应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

3.1.2 具体条件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招聘机构确立具体的报名条件,包括学历、工作经验、专业要求等。

3.2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通过指定官方网站或招聘机构指定的方式进行报名,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

3.3 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招聘机构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知参加笔试。

4、……(继续细化其他章节内容)【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2、《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管理办法》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指保障事业单位依法开展活动,依法接受监督,完善经济管理,发挥社会主义事业单位的职能,推进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素质与管理水平的法律法规。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促进公开招聘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事业单位(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及转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包括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一律实行公开招聘。

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除外。

第三条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第四条公开招聘应当根据空缺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政策指导、审核备案和监督纠错等工作。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编制使用计划与用编审批、入编登记等编制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规范管理和组织协调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第六条市及县区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含党群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下同)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事考试服务机构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可为公开招聘提供服务。

第七条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年度编制使用计划及年度增人计划统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公开招聘方案要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与科学性,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业单位的名称、单位性质、编制数、招聘人数、招聘范围和对象;招聘的岗位、专业、资格条件;招聘的时间、形式和程序;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纪律要求及其他有关内容。

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

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

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提高面试水平,保证面试质量,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面试。

第三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以下简称“面试")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注重科学规范.第四条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是本地区面试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面试的政策制定、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的审核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第五条面试工作可由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设有专门人事机构,并且能够规范独立地开展试题命制、面试组织等工作的事业单位,经其主管部门和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自行组织面试.第六条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建立面试质量评估制度,不断提高面试科学化水平和社会公信度。

第二章面试方法、程序和方案第七条面试方法由面试组织单位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确定,可以采用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含无领导小组讨论、答辩、说课、表演)等.面试阶段可以加入个性测评。

第八条面试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面试实施方案;(二)命制面试试题及评分标准和办法;(三)成立面试评委小组;(四)面试前培训;(五)实施面试;(六)公布面试结果。

第九条面试组织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并在面试前5个工作日报上级管理部门备案。

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组织面试的,其实施方案报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组织面试的,其实施方案报同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第十条面试实施方案包括面试的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和成绩计算方法、面试评委的组成结构以及监督办法等。

制定实施方案时,须保证使用同一套面试题的应聘人员在同一天内进行面试。

第三章面试试题第十一条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最新版】

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最新版】

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章总则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除国家和省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第三条公开招聘应当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第四条各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

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与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试、考察;(五)体检;(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二章制定公开招聘方案第六条事业单位开展公开招聘工作,应当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在下达的年度招聘计划内,制定公开招聘方案,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备案。

第七条公开招聘方案由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制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招聘单位名称及单位岗位设置总数、空缺岗位数;(二)拟招聘的岗位、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三)招聘的组织方式和时间;(四)考试的方法;(五)招聘信息发布的渠道等。

第八条省直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方案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核准备案;省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方案经其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核准备案;省级垂直管理部门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方案,由其省级主管部门统一制定,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核准备案。

设区的市及其工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方案报设区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核准备案。

县(市、区)及其工作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的招聘方案,经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同意后报设区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核准备案。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范(试行)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安全高效,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制定本规范。

一、试题命制(一)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类。

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试科目。

笔试一般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

(二)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知识能力等。

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三)各地组织人社部门要积极探索分类设考、分类命题,对性质相同、相近的岗位的笔试,可统一组织、统一命题。

(四)命题应选择安全保密场所封闭进行,应对命题人员进行保密教育,签订保密承诺书,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护措施,确保命题安全保密。

(五)试卷在考试前为绝密件,须严格管理。

命制完毕后应按规定印刷并密封统一保管。

试卷领取、运送和保管应有专人负责,妥善管理。

如发现试卷种类、数量有误,包装、密封破损或有更换密封签迹象,应立即上报,同时做好记录,迅速查明原因,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二、考务管理(六)为确保竞争择优、公平公正,一般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开考比例。

(七)考试组织单位应对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及时发放准考证。

准考证由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提前到考试组织单位领取,或通过网络下载打印(须与有效身份证件同时使用)。

(八)考试组织单位应按准考证号顺序编排试室,原则上30个考生以内一个试室,每个试室应安排2名以上监考人员。

同一试室原则上不安排使用不同类型试题的考生。

确有需要的,必须分别安排监考人员,各负其责,严防发错试题。

(九)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将答卷(含缺考考生答卷)当面交给考务工作人员。

清点无误后,考务工作人员和主考应验收签字,并按要求当场密封装订。

三、考试纪律(十)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考场安静,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应遵守以下规定:1.应在考试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试室,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查对。

江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定

江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定

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定(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9〕2号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现将《江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人事厅二○○九年一月十三日江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提高面试水平,保证面试质量,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发[2006]7号),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江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面试。

第三条省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负责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的政策制定、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面试工作应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六条面试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第二章面试程序第七条面试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面试方案;(二)编制面试试题及相关测评材料;(三)成立面试考官小组;(四)实施面试;(五)公布面试成绩。

第三章制定方案第八条面试工作实施前,应根据本规定制定面试方案,并报省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

第九条面试方案包括面试的原则、形式、内容、程序、时间、地点和成绩计算方法,面试考官的组成以及监督的办法等。

制定面试方案时,应保证同一岗位的考生由同一组考官、在同一天内进行面试。

第十条面试前应告知考生面试方案中考生须知的信息。

第四章编制试题第十一条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操作技能等。

可采用专业知识笔试、实际操作、结构化面试或者非结构化面试等方式。

第十二条试题编制(一)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主持面试试题的编制;(二)试题编制坚持“为用而考”原则;(三)应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确定测评要素及其权重;(四)编制试题一般应附有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及评分表。

第五章考官第十三条考官基本条件(一)公道正派,遵纪守法,严守秘密;(二)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分析概括、判断与语言表达能力;(三)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

事业单位招聘流程规范公开透明选拔合适人才

事业单位招聘流程规范公开透明选拔合适人才

事业单位招聘流程规范公开透明选拔合适人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公务员职位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而事业单位也成为了广大求职者的选择之一。

为了确保选拔出合适的人才,事业单位招聘流程逐渐规范化,并注重公开透明。

本文将介绍事业单位招聘流程的规范化,以及公开透明选拔合适人才的重要性。

一、招聘流程规范化的意义事业单位招聘流程规范化的意义重大,可以有效确保选拔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和透明度。

规范化招聘流程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好处:1. 避免人为干预:规范化的招聘流程可以减少人为干预的机会,如暗箱操作、拉关系等。

只有在公正的招聘环境下,才能选拔到真正有能力和素质的人才。

2. 提高选拔效率:规范化的招聘流程使得选拔工作更加高效,各项环节有条不紊地进行,避免了不必要的浪费和拖延。

这样既能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也能节约了求职者的时间和精力。

3. 增强公信力:规范化的招聘流程可以增加事业单位的公信力,提高了用人单位的形象和声誉,也增加了求职者对事业单位的信任。

只有在公正透明的选拔过程中,才能得到更多人的认可和支持。

二、规范化招聘流程的主要环节1. 招聘计划制定:事业单位在招聘前需要制定招聘计划,明确招聘职位、数量和条件等基本信息。

招聘计划的制定需要参考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注重预测和前瞻,确保招聘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 条件公示:事业单位在招聘前需要将招聘条件进行公示,包括学历要求、岗位要求、专业要求、工作经验要求等。

通过公示,使求职者了解到招聘的基本条件,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要求。

3. 笔试选拔:招聘流程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就是笔试选拔。

笔试内容应根据招聘职位的特点和工作要求来设置,题目应公平、公正、客观,并采取防范作弊的措施,确保选拔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4. 面试评定:笔试后,事业单位会对成绩合格的求职者进行面试评定。

面试的目的是考察求职者的综合素质以及对相关岗位的了解程度。

面试评定需要有明确的评分标准和公正的评委团队,确保选拔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10-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

10-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确保公平公正、规范安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制定本规范。

一、试题命制(一)面试命题应坚持与岗位要求一致、与专业需要匹配的原则。

试题命制应科学规范,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岗位要求。

评分要点和标准应规范明确。

(二)面试组织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实际操作测试、工作情景模拟或其他测评方法进行面试。

面试测评方法一经公布,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三)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测评要素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及综合分析、应变、组织协调等能力。

面试组织单位可根据岗位要求确定测评要素,必要时也可增加其它测评要素。

(四)试题可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织命制,也可委托人事考试机构命制。

命题应封闭进行,试题必须密封,启用前应当场确认封条完整。

二、面试考务(五)面试人选由面试组织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和招聘方案、公告确定。

通过笔试确定面试人选的,在招聘方案、公告中应明确笔试合格分数线,原则上笔试单科合格线不得低于该科总分的60%。

除公开招聘方案、公告另有规定外,面试人数如达不到方案设定的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六)面试相关信息须在面试前告知考生,主要包括面试时间、地点、测评方法、须携带的证件及其他应知信息。

如进行技能测试,须明确告知考生测试项目及相关要求。

应给考生参加面试预留充足的路途时间。

(七)组织面试时,原则上应确保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由同一组评委、在同一时段内进行面试。

(八)面试考场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面试考场应光线充足,无噪音干扰,室内布置整洁、简单,以免分散考生的注意力;应根据实际情况为考生提供基本后勤保障服务。

2.面试时分别设立面试试室、候考室、计分室和候分室,实行封闭式管理。

3.面试试室应具备音视频监控条件,面试过程要全程录像或录音。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的通知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的通知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7.12.14•【字号】大人社发〔2017〕388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关于印发《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的通知大人社发〔2017〕388号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人事)局、各先导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各单位:现将《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12月14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面试组织第三章面试考场管理第四章面试考官管理第五章面试工作人员管理第六章面试考生管理第七章面试试题命题与管理第八章保密、纪律与监督第九章附则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提高面试水平,保证面试质量,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辽宁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辽人社发〔2017〕8号)和《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大人社发〔2013〕71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采取考试方式进行的面试工作。

第三条面试工作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规定程序进行。

第四条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是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的政策制定、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面试组织第五条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面试,由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区(市、县)、先导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面试,由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党群工作部门)组织实施。

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管理实施办法

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管理实施办法

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管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提高事业单位面试工作的科学化和制度化水平,增强面试工作公信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事业单位面试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是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全市事业单位面试工作的政策制定、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区、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的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二条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自主开展面试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也可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集中组织实施。

第三条面试工作应体现事业单位公益属性,坚持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突出事业单位行业特点和岗位匹配性。

第四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本市事业单位普通管理岗位和通用性较强的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工作。

第二章面试程序、内容和方法第五条面试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面试实施方案;(二)命制面试题目,明确评分要素、标准和方法;(三)成立面试考官小组;(四)开展面试前培训;(五)实施面试;(六)通知面试结果。

第六条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情景模拟(演示)、答辩、面谈、文本筐测验和实际操作等方法进行。

第七条面试应突出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的考察,体现对职业价值观、工作能力、人际能力等基本要素的考察,结合岗位说明书明确的岗位职责和要求,强化对岗位匹配性的考察。

第八条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的考察。

面试过程中,对违反党和国家基本政策,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考生;严重违反考场纪律,或通过语言、行为等侮辱、伤害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的考生,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

第九条职业价值观的考察。

主要考察考生对事业单位公共服务的工作认同程度,包括公共服务意识、公益情怀、事业心责任感以及考生价值观同公益事业的契合度等。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

附件2笔试考场规则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精神,结合我单位本次招聘考试实际,制定本规则,供全体考生遵守:一、考生须提前30分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进入试室,签到后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供工作人员核对。

就座后,不得离开座位。

不在规定座位应试,考试成绩无效。

二、考生须自备黑色签字笔。

三、进入试室后,考生须将随身携带的物品(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电子、数码设备,以及书刊、资料、纸张〈纸条〉等)放在试室的指定位置上(手机须确认已关机或已设置为无声状态、闹钟功能已取消)。

上述物品如随身携带或带至座位即视作违规。

贵重物品不要带进考场,招聘方不承担保管、赔偿责任。

四、考生领到答题纸后,在答题纸的指定位置上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或准考证等信息。

领到试卷后,须在试卷的指定位置上填写考生的信息。

五、考生不得要求工作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题、答题纸发放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试卷破损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并要求更换。

六、主观题的答案必须写在指定位置上。

须保持答题纸的整洁,不得出现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符号。

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答题。

七、开始考试30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得入场。

开始考试60分钟后,方可提前交卷。

提前交卷的考生须举手向工作人员提出,经工作人员清点答题纸、试卷、草稿纸并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试室。

离开后不得再进入试室。

八、开考后30分钟后才允许考生上卫生间。

考生上卫生间须先举手向工作人员报告,获准后方可离开座位。

考生上卫生间期间,不得私下与外界联络,不得与其他考生交谈。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待工作人员收好及清点资料完毕后方可离开考场。

十、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及相关考试信息带出考场。

十一、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保持考场安静,接受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十一、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报主考官按有关规定处理:(1)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听工作人员警告的;(2)偷看他人答卷,或有意给他人抄袭的;(3)夹带书籍、资料、传递纸条或偷换答卷的;(4)将手机、电子记事本等电子设备及书刊、资料、纸张(纸条)等带在身上或放置在座位上的;(5)不按指定试室、座位就座,又拒不改正的;(6)在试室内吸烟或有其他影响考试正常秩序行为的;(7)请人代考的;(8)非法获取、知悉考试试题的;(9)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打骂工作人员、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

事业单位招聘流程规范化

事业单位招聘流程规范化

事业单位招聘流程规范化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稳定就业的追求,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报考事业单位,成为一种热门的就业选择。

为了保证招聘的公平公正,事业单位招聘流程的规范化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岗位发布、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方面探讨事业单位招聘流程的规范化。

一、岗位发布事业单位招聘流程的第一步是岗位发布。

在岗位发布时,需明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薪资待遇等信息。

岗位职责需具体明确,以便应聘者对其是否适合有准确的了解。

任职条件包括学历、专业、相关工作经验等要求,应合理设定,以确保具备必要的能力和素质。

薪资待遇应公开公正,与相同岗位的其他事业单位相当。

二、报名资格审核招聘流程的第二步是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是筛选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的重要环节。

事业单位应设定明确的报名条件,并评估应聘者是否符合条件。

同时,在报名资格审核过程中,应确保审核程序公开、公正、透明,避免任何歧视或偏见。

三、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是事业单位招聘流程的核心环节。

在笔试环节中,应聘者将接受相关岗位知识和能力的考验。

为了规范招聘流程,笔试题目应具有一定的难度、权威性和实用性。

考试内容应围绕岗位职责、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等方面,并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合理的科目和题型。

同时,应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监督,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面试环节是对应聘者综合素质进行评估的重要环节。

面试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面试能力,能够准确评估应聘者的能力和潜力。

在面试过程中,应聘者需进行自我介绍、解答面试官的问题、展示能力等。

为了规范面试流程,应该明确面试评分标准,减少主观评价的干扰,以确保公正性。

四、体检考察招聘流程的最后一步是体检考察。

体检是对应聘者身体状况和健康状况的综合评估。

体检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与岗位职责和工作环境相适应。

体检结果应客观记录,避免主观评价的干扰。

此外,事业单位在招聘流程中还需加强对招聘信息的公开和透明。

招聘信息应在各大媒体上发布,方便广大求职者了解并报名。

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

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

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提高面试水平,保证面试质量,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面试。

第三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以下简称“面试”)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注重科学规范。

第四条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是本地区面试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面试的政策制定、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的审核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面试工作可由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设有专门人事机构,并且能够规范独立地开展试题命制、面试组织等工作的事业单位,经其主管部门和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自行组织面试。

第六条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建立面试质量评估制度,不断提高面试科学化水平和社会公信度。

第二章面试方法、程序和方案第七条面试方法由面试组织单位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确定,可以采用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含无领导小组讨论、答辩、说课、表演)等。

面试阶段可以加入个性测评。

第八条面试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面试实施方案;(二)命制面试试题及评分标准和办法;(三)成立面试评委小组;(四)面试前培训;(五)实施面试;(六)公布面试结果。

第九条面试组织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并在面试前5个工作日报上级管理部门备案。

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组织面试的,其实施方案报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组织面试的,其实施方案报同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面试实施方案包括面试的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和成绩计算方法、面试评委的组成结构以及监督办法等。

制定实施方案时,须保证使用同一套面试题的应聘人员在同一天内进行面试。

第三章面试试题第十一条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程序规范与法律约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程序规范与法律约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程序规范与法律约束作为一个公正、公平的招聘方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不仅受到程序规范的限制,还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约束。

本文将介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程序规范和法律约束,并分析其重要性和影响。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程序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招聘公告的发布招聘公告是招聘的起点,必须准确、清晰地反映招聘的条件、要求和流程。

公告内容应包括招聘岗位、工作职责、任职资格、薪资待遇等信息,并明确公告发布的渠道、时间和方式。

2. 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阶段,应规定明确的报名时间和方式,并要求应聘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初审主要是对报名者的基本条件进行初步筛选,确保符合招聘要求。

3. 笔试和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和要求,事业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置笔试和面试环节,对应聘者的综合能力进行评估。

评审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判,确保公正、公平。

4. 考核和体检考核和体检是对应聘者个人能力和身体状况的终极确认。

考核内容应与岗位相关,并由专业人员进行评定。

体检结果应符合事业单位的相关健康标准。

5. 公示和聘用考核合格的应聘者将通过公示环节进行通告,公示时间应符合规定。

聘用程序应公正公开,确保被录用者的合法权益。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法律约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除了程序规范之外,还受到法律约束。

下面是几个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的法律法规。

1. 人事行政法根据《人事行政法》,事业单位招聘应该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不得有任何歧视行为。

同时,规定了各级人事行政部门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2. 公务员法《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招聘的程序和要求,包括公告发布、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聘用等方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的一些程序规定也可参照该法进行。

3. 人民警察法在招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方面,需根据《人民警察法》进行。

该法规定了公安机关招聘人民警察的条件、程序和要求,为公安机关公开招聘提供了法律基础。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考场规则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精神,结合我办本次招聘考试实际,制定本规则,供全体考生遵守:
一、考生须自备黑签字笔等文具参加笔试(试室内不允许相互借用文具)。

二、考生须提前20分钟凭身份证进入试室,签到后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供工作人员核对。

三、进入试室后,考生须将随身携带的物品(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电子、数码设备,以及书刊、资料、纸张〈纸条〉等)放在试室的指定位置上(手机须确认已关机或已设置为无声状态、闹钟功能已取消)。

上述物品如随身携带或带至座位即视作违规。

贵重物品不要带进考场,招聘方不承担保管、赔偿责任。

四、考生领到答题纸、答题卡后,先在答题卡上正确填写(填涂)编号(即准考证号),在答题纸的指定位置上准确填写准考证号、姓名等信息。

领到试卷后,须在试卷的指定位置上填写考生的信息。

五、考生不得要求工作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题、答题纸发放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破损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并要求更换。

六、客观题的答案必须在答题卡上填涂,主观题的答案必须写在指定位置上。

须保持答题卡、答题纸的整洁,不得出现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符号。

七、开始考试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得入场。

开始考试30分钟后,方可提前交卷。

提前交卷的考生须举手向工作人员提出,经工作人员清点答题卡、答题纸、试卷、草稿纸并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试室。

离开后不得再进入试室。

八、开考后30分钟后才允许考生上卫生间。

考生上卫生间须先举手向工作人员报告,获准后方可离开座位。

考生上卫生间期间,不得私下与外界联络,
- 1 -
不得与其他考生交谈。

九、考试时间一结束,考生须停止答题。

待工作人员收好及清点资料完毕后方可离开考场。

十、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保持考场安静,接受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十一、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报主考官按有关规定处理:
(1)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听工作人员警告的;
(2)偷看他人答卷,或有意给他人抄袭的;
(3)夹带书籍、资料、传递纸条或偷换答卷的;
(4)将手机、电子记事本等电子设备及书刊、资料、纸张(纸条)等带在身上或放置在座位上的;
(5)不按指定试室、座位就座,又拒不改正的;
(6)在试室内吸烟或有其他影响考试正常秩序行为的;
(7)请人代考的;
(8)非法获取、知悉考试试题的;
(9)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打骂工作人员、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

- 2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