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税务共享平台征缴业务手册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陕西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税务共享平台

征缴业务指导手册

适用于使用网上服务平台的参保单位)

目录

第 1 章使用说明 (3)

第 2 章功能操作 (3)

2.1 第一步:人员基数申报 (3)

2.1.1 操作流程 (3)

2.1.2 注意事项说明 (3)

2.2 第二步:月度自主缴费 (4)

2.2.1 操作流程 (4)

2.2.2 注意事项说明 (5)

2.3 第三步:税务共享数据状态查询 (6)

2.3.1 操作流程 (6)

2.3.2 注意事项说明 (6)

2.4 第四步:单位缴费信息查询 (7)

2.4.1 操作流程 (7)

2.4.2 注意事项说明 (7)

第1章使用说明

该操作说明适用于使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参保单位。后期操作手册的更新将及时在平台“帮助与反馈” -->“下载专区” 下进行发布,届时可直接在此渠道获取。

第 2 章功能说明

2.1 第一步:人员基数申报

2.1.1 操作流程

操作员进入人员基数申报(在职人员管理-->人员基数申报)界面,可根据情况选择单个人逐一录入办理,亦可选择采用模板数据进行批量导入办理。该业务主要分为如下三个步骤:①人员查询/ 导入②人员基数核查确认③人员基数申

报完成。操作过程中可按照系统提示进行逐步办理

2.1.2 注意事项说明

1. 基数申报工作依据陕社保函【2014】185 号文执行,不再执行预缴。

2. 同一年度同一单位同一参保人通过平台只需且只可进行一次有效基数申报操作。

3.

基数申报为免审业务,办理即可生效。详细的操作可参见平台“帮助与反

馈”

-->

“下载专区”下相关功能操作说明。

4. 办理人员基数申报之前最好先进行相关的人员增减变化操作。

2.2 第二步:月度自主缴费

2.2.1 操作流程

操作员进入月度自主缴费(单位管理-->单位月度自主缴费)界面,选择填

写缴费起始和截至月份进行业务办理(默认为当前系统月份)。点击“查询”按

当存在因某种原因不可办理时,系统会有相应的错误提醒,并可下载对应的问题人员列表》信息,如下图:

可正常办理时,一般需要如下三步操作:①检索出需要进行的符合条件月度缴费信息②进行自主缴费计算③确定完成缴费计划,同时可出具《社会保险费征缴计划合计单》。

钮,页面会展示缴费计划信息列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缴费计划”按钮

确认缴费计划后进入自主缴费计算页面,操作人可点击“下载人员明细” 按

钮查看参保人员详细缴费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缴费”按钮,系统提示单月度自主缴费办理成功,操作人可根据系统提示打印征集计划单,审核后加盖参保单位公章,前往相应税务机关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2.2.2 注意事项说明

1. 需要说明的是目前在网上服务平台因地市使用差异化问题,在网上服务平台存在两套类似业务功能菜单,分别为“月度自主缴费”,“单位月度缴费核定” ,“单位月度征集计划” 。其三者之间的关系为:月度自主缴费=单位月度缴费核定+单位月度征集计划。操作人在选择的时候根据需要任选其一即可。

2. 办理月度自主缴费前请及时完成对应缴费期内的人员增减变化业务,缴费

数据将以最终办结的数据为准。

3. 依照新流程走线上进行税务渠道缴费的,可以不再向税务方提供《社会保险费征缴计划合计单》或《社会保险费征缴计划明细单》,其单据可作为企业履行养老保险相关手续的凭证,平台仍开放其打印下载渠道。

4. “单位月度缴费核定”和“单位月度征集计划”的操作说明不在此赘述,如有需要可在平台“帮助与反馈” -->“下载专区”下获取相关详细操作说明。

5. 完成月度自主缴费业务后,无需再向税务提供任何线下数据,隔日可在税务端进行对应养老保险费的缴纳。

6. 在税务缴费完成后将无需再进行税票录入操作,系统会根据缴费情况自动完成相关的缴费到账记账操作

2.3 第三步:税务共享数据状态查询

2.3.1 操作流程

操作员进入税务共享数据状态查询(缴费信息查询--> 税务共享数据状态查询)界面,可按照征集通知流水号、处理状态、缴费征集计划制定的开始时间和

截至时间(默认为当前系统月份)组合检索相关信息,以便实施掌握征缴业务数

据的处理状态,并可导出

2.3.2 注意事项说明

1. 月度自主缴费完成之后,可在该功能进行数据状态的全程掌握,需要说明的是月

度缴费计划办理完成之后,数据向税务的推送是定时推送(非实时),当前规则为:当日

晚上24 点开始向税务系统传递已生成的符合条件的征集计划信息,每月末最后一日为中

午12点传递一次,晚上20点再次传递一次。后期会根据业务运行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因此在未传递之前,通过此功能将无法查询到相应数据。

2. 状态为“税务确认撤销”的代表可以进行对应征集的数据作废操作。

3. 状态为“征收处理中”的代表该征集数据已传递到税务平台,已可以在税

务系统进行正常缴费。

4. 状态为“已征收”的代表该笔征集已完成征缴到账处理。

5. 状态为“数据未上传”的代表数据已准备完全到位,已做好向税务进行数据传递

准备。

6. 状态为“社保申请撤销”的代表已向税务发起征集业务的作废申请。

7. 状态为“社保已撤销”的代表已完成对应征集的作废操作。

2.4 第四步:单位缴费信息查询

2.4.1 操作流程

操作员进入单位缴费信息查询(缴费信息查询-->单位缴费信息查询)界面,输入查询条件可以查询指定年度或月度的缴费信息,或者直接点击“查询”按钮,系统默认查询本单位所有的缴费信息。查询结果可以选择导出条件查询结果下的当前页面内容或全部查询内容,以掌握缴费的记账到账情况。需要注意的是:缴

费年度和缴费月度可选填,如果两项均输入的话必须保持年度填写一致

2.4.2 注意事项说明

1. 基金配置流水号为空则代表未到账,不为空代表已到账。

2. 点击查询结果中的“费款所属期”列项可查询、导出对应月份的人员缴费明细信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