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群塔作业安全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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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塔作业安全监理细则

工程名称慈城新区I-7-b地块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品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广州天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人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监理部宁波金恒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慈城新区I-7-b地块项目监理部

2018 年 09 月(版)

群塔作业安全监理细则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对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监理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名称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新区1-7-b地块项目。本工程用地位于江北区慈城新区。规划建筑用地面积为37443 m2。总建筑面积为79070.04m2。其中地下室一层,建筑面积为30477.2m2。地上1、4、6层,建筑面积为48592.84m2。桩基础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主体采用剪力墙结构或框架结构形式。建筑高度为18.20米、13.20米及5.20米。本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二、安全监理细则编制依据

1、国家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施工单位编制、

报审,并经审核批准实施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

全技术规范》;《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 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7、《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8、《安全带》。 9、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 10、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11、《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三、安全监理目标

1.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2.现场监理人员无死亡、重伤事故。

3.提高业主满意度。

4.督促落实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四、安全监理机构

本工程由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组建现场安全管理机构。

五、塔机平面布置原则

1、塔机施工消灭死角。

2、塔机相互之间不干涉(不碰臂)。

3、便于安装和拆卸。

六、塔机作业安全监理措施塔式起重机是小区内工程的主要垂直提升设

备。安全运行是施工的重点。群塔作业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审批合格后方可实施。

(一)、施工技术管理保证措施

1、塔机警示标志:每台塔机都必须在前臂端、后臂端和塔吊顶安装红色障碍灯。并保证防撞灯的供电不受停机影响。便于夜间施工塔吊操作人员、指挥人员、施工人员能明显辨认清楚塔臂位置,防止发生各种碰撞事故;

2、安装旋转限位器,控制塔式起重机的旋转角度,或者合理调配垂直运输工作面,保证互相之间有影响的两台塔式起重机不在同一个垂直区域同时作业。

(二)、塔机交叉作业安全措施本小区为多塔运行,为了保证塔式起重机运行的施工安全,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下列防碰撞措施。

1、施工过程中各台塔式起重机的安全高差不得小于 2m。

2、相互交叉的塔式起重机运转时吊钩绳与大臂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 5m。各塔式起重机运转时,较高塔式起重机必须将钩绳升至安全位置再转动。

3、吊装发生矛盾时各塔塔司和信号工要做到安全礼让,原则上轻钩躲让重钩,不得有意阻碍其它塔式起重机运转。

4、严禁多台塔式起重机同时在交叉区域内起重吊装作业。

5、各台塔式起重机的大臂回转时,小车的安全幅度为 20m,严禁在此幅度外转臂。

6、各塔式起重机的起重臂或平衡臂进入交叉区域时,塔司、

指挥人员及监护人员都要精力集中,回转不得使用高速,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7、塔司在做每一个动作之前都要先鸣笛。 8、各塔式起重机对讲机固定频率,特殊情况信号工之间及时沟通,协调塔式起重机回转。 9、从施工流水段上考虑两塔作业时间尽量错开,避免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两塔同时使用时发生碰撞。 10、塔式起重机在起吊过程中尽量使小车回位,当塔式起重机运转到施工需要地点时,再将材料运到施工地点时。 11、塔吊达到起升高度之前,塔式起重机之间要始终保持高出两节塔身的高度。 12、禁止相邻塔式起重机同时向同一方向吊运作业,严防吊运物体及吊绳相碰,确保交叉作业安全。吊物尽可能避开交叉作业,适当调整回转方向,高位塔应照应中位塔、低位塔。 13、在夜间工作时,除塔机本身备有照明外,施工现场必须备有充分的照明设备。塔尖及起重臂端部设置安全警示灯,当光线不足时必须打开安全警示灯。下班作业停机后,信号工应挂牢吊钩绳索,并收到大臂根部,锁住大臂,选好朝向,避免大风时随意传动撞碰建筑物。切断电源打开红色信号灯。 14、当塔式起重机群同时作业时,考虑到它们各配件之间有可能发生相互碰撞,并且为了更好的协调各塔式起重机工作,因此在塔式起重机同时工作时配备一个信号指挥员来协调各塔式起重机的吊装作业,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三)、监督施工单位在群塔施工作业中必须遵循的原则

1、塔司必须做好交接班记录。交班、接班人员应当面交接完毕方可离开驾驶

室,要认真做好交接班的书面记录。 2、当一台塔式起重机运行时,在转臂之前应先观察另一台塔式起重机的运行情况,然后再进行作业。 3、后塔让先塔:在两台塔式起重机大臂的工作交叉区域内作业时,后塔进入该区域的要避开先进入该区域内的塔式起重机。 4、动塔让静塔:在塔式起重机大臂交叉区域内作业时,一塔臂无回转、吊钩无运动,而另一塔有回转或有变幅小车行走时,动塔应该避开静塔。 5、轻车让重车:在两台塔式起重机同时运行时,无负荷塔机应避让有荷载的塔机。 6、客塔让主塔:当一塔机(客塔)大臂进入对方塔机(主塔)工作区域时,则客塔要主动避让主塔。 7、信号工要充分考虑到二塔交叉作业的可能,因此信号工应和机组人员要相对固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换班时采用当面口头交接制。 8、两塔式起重机相关人员所用对讲机应分设不同频道,避免信号相互干扰。 9、所有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及信号工,都必须签定有关塔式起重机运行中相互避让的协议。 10、各信号工在指挥本塔工作时,还必须环顾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必要时发出安全提示语言或旗语,以示告知塔司,注意安全操作。塔司在工作中要思想集中,严格按群塔作业方案和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操作塔式起重机,杜绝塔式起重机安全事故的发生。 11、塔司、挂钩工要严格执行“十不吊”原则规定,清楚被吊物重量,掌握被吊物重心,按规定对被吊物进行捆扎,捆扎必须牢靠。当被吊物跨越幅度较大的情况下,要确保安全可靠,杜绝“天女散花”现象。 12、划定各塔机的施工区域,在塔机交叉范围内只准一台塔机工作,在该塔机未脱离交叉区域前其它塔机严禁进入;群塔领导小组掌握 24 小时天气预报,遇有 6 级以上大风天气应禁止运作塔机,大臂顺风向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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