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示意图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区别图表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区别图表1. 劳动合同解除的概念劳动合同解除指双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定原因,经过协商或解除程序,终止已经订立的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关系的中止,即劳动合同双方不再履行合同义务。
2. 劳动合同终止的概念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关系因为某种合法原因而终止,双方的权利义务完结,劳动合同关系不存在了。
3.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比较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终止概念双方当事人经协商或解除程序,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因某种合法原因终止志愿性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解除协议劳动合同因某种合法原因被迫终止合同权利义务解除后,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消失终止后,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已经完结解除程序解除程序的具体流程需根据合同约定终止程序需根据具体原因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申请救济解除一方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救济终止一方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救济4. 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和情形劳动合同解除有以下几个常见原因和情形:•雇佣期限届满:在合同约定的劳动期满后,劳动关系自动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解除协议: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达成解除协议。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当事人一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违反法律法规:如果劳动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严重不履行劳动合同义务:一方严重不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5. 劳动合同终止的原因和情形劳动合同终止有以下几个常见原因和情形:•达到退休年龄:根据国家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
•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因疾病或残疾等原因,劳动者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劳动工作。
•劳动者死亡:劳动者因死亡,劳动合同立即终止。
•重大变故:劳动者因不可抗力等重大变故,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特定原因: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特定原因,劳动合同终止。
6. 总结劳动合同解除和劳动合同终止是劳动关系终止的两种不同形式。
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实务处理技巧pptx
劳动者单方解除
解除原因
劳动者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处理方式
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等。同时,劳 动者应当履行相关手续,如办理工作交接等。
03
劳动合同终止实务处理
期限届满终止
概念
指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 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随合同
期限的届满而消灭。
劳动合同终止
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劳动 合同自然失去效力,双方不再续签,并依法进行相关手续办 理的行为。
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基本原则
1 2
合法原则
处理方式
续签合同、终止合同、劳动者 不同意续签合同。
注意事项
提前通知、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
用人单位主体消亡终止
01
02
03
概念
指由于用人单位的消亡, 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主 体资格已经不存在,导致 劳动合同消灭。
处理方式
支付经济补偿金、清偿债 务等。
注意事项
需要用人单位提前告知劳 动者,并取得相关证明材 料。
用人单位转制终止
概念
指由于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 并、转制等情形,导致劳动合 同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发生
变化,原劳动合同消灭。
处理方式
协商变更、终止合同等。
注意事项
需要用人单位提前告知劳动者,并 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04
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法律责任与风险防
范
经济补偿金计算与支付
经济补偿金支付条件
劳动法律之“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PPT课件
一、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下哪些属于“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A、甲公司为其员工购买工伤保险; B、乙公司按照当地社平工资的60%购买五险; C、丙公司按照当地社平工资为其员工购买五险; D、丁公司在员工转正后开始为期购买五险。 说明:一是,目前社保基本为五险,应当交纳五险;二是,必须是足额,目前支付社保的标
二、程序:无需通知,立即解除。
一、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条件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6):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说明:本项把握三点:1、试用期内:也就是要依据本项解除劳动合同的,最好约定较长的 试用期,但为了避免招聘难度增加,可以约定试用期间待遇和福利与非试用期一致。2、被 证明不符合:说明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应当做好证据收集。3、不符合录用条件:一是 不符合,二是应当有录用条件,这里需要在招聘时列出实质性的录用条件,并明确考核的 依据,不符合的具体认定办法(如考试不到60分等),做到可量化。
说明:一是“劳动保护”:如工地搭建的安全网,提供的安全帽,公司漆房的口罩等保护 措施;二是“劳动条件”:如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问题:以下哪些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A、甲公司约定每月20日发薪,因国庆七天假日,当月于25日发薪; B、乙公司约定每月25日发薪,由于某月25日为周日,因此,顺延至26日发薪; C、丙公司约定于每月20-25日发薪,某月20日发薪一部分,23日发薪一部分; D、丁公司没有约定发薪时间,有时月中发薪,有时月末发薪。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培训课件PPT(共 48张)
许可性条件(38条) 许可性条件(38条)
除 除 辞 即时辞退 许可性条件 39条
不补偿
( 法 定退 解
预 告 辞
非过 失性 辞退
许可性条件 40条 禁止性条件 42条
补偿
除)
退 经济 裁员
许可性条件 41条
不补偿 补偿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6条
劳动合同协商解除是劳 动合同自由自愿原则的 体现,双方合意一致可 以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 任务为目的的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
图一:
数据来源:2008—2015年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公报
图二:
三、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
双方解除(协商解除)(36条 无条件
补偿或不补偿46条第2款
劳
辞 预告 一般预告辞职(37条)
动
辞职 试用期内预告辞职(37条 无条件
合 同 解
单 方 解
职
即时 一般即时辞职 辞职 无需通知辞职
第五章 劳动合同制度 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
劳动合同的解除
2
劳动合同的终止
3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
4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概念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合同关系, 或者说阻却劳动合同存续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因劳动合同 解除以外的法律事实而消灭。(44条)
案例2:
小王2010年入职某公司从事后勤工作,入 职3个月以来公司总是以各种借口拒绝为小 王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小王能否以此 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该承担哪些法 律责任?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相关知识的思维导图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相关知识的思维导图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 合同背景1.1 委托人因民商事案件需要进行再审,认为有充分的理由请求再审。
1.2 代理人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经验,能够为委托人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服务。
1.3 双方基于互信,委托人同意委托代理人进行案件再审,代理人同意接受委托并提供相关服务。
2. 委托事项2.1 委托人正式委托代理人代表其进行民商事案件的再审程序。
2.2 代理人将负责的具体工作包括:2.2.1 制定再审申请策略和方案。
2.2.2 准备和提交再审申请材料。
2.2.3 参加再审过程中的各类会议和庭审。
2.2.4 进行必要的证据收集和调查。
2.2.5 与法院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
2.2.6 其他与案件再审相关的法律服务。
3. 合同期限3.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案件再审程序结束为止。
3.2 若案件再审程序时间超出预期,双方应就合同期限进行重新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4. 代理费用4.1 代理费用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支付方式如下:4.2.1 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支付总费用的______%。
4.2.2 阶段付款:根据案件进展支付剩余费用,具体支付节点和金额详见附件。
4.2.3 最终结算:案件再审程序结束后,按照实际工作量和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5. 权利与义务5.1 委托人权利与义务:5.1.1 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并在合理范围内获取案件进展信息。
5.1.2 委托人应按时支付代理费用,并提供与案件相关的真实、完整的材料和信息。
5.1.3 委托人有义务支持代理人的工作,及时反馈意见,并配合代理人进行案件处理。
5.2 代理人权利与义务:5.2.1 代理人应根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并确保服务质量。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46页PPT
60、人民的幸福是至高无个的法。— —西塞 罗
66、节制使快乐增加并使享受加强。 ——德 谟克利 特 67、今天应做的事没有做,明天再早也 是耽误 了。——裴斯 泰洛齐 68、决定一个人的一生,以及整个命运 的,只 是一瞬 之间。 ——歌 德 69、懒人无法享受休息之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拉布 克 70、浪费时间是一桩大罪过。——卢梭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56、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 ——西 塞罗 57、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 就不再 配享受 自由了 。—— 毕达哥 拉斯 58、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 利益, 而是为 了公共 的利益 ;一部 分靠有 害的强 制,一 部分靠 榜样的 效力。 ——格 老秀斯 59、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快乐的话 ,那么 法律作 为一件 无用之 物自己 就会消 灭。— —洛克
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ppt 48页)
被诉人认为:劳动合同期内直至办理终止劳动 合同手续时,申诉人从未请过病假,也没向被 诉人交过任何诊断证明,公司与其终止劳动合 同根本不涉及医疗期的问题。因此,对申诉人 的请求,被诉人未予理睬。
对于被诉人的上述作法,申诉人感到非常不解 ,1998年12月28日愤然向北京市市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被诉人将双方的劳 动合同延续至医疗期满。
解除劳动合同。 特点: (1)预告是用人单位的程序性义务 (2)适用于劳动者没有过错的情形 (3)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4)不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预告辞退的许可
性条件,为下列情形之一: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 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 排的工作。
3、裁员
裁员,即用人单位辞退部分劳动者,以此作为 改善生产经营状况的一种手段。它是预告辞退 和无过错辞退的一种特殊形式。其表现形式是 集体辞退,而非单个辞退。
在我国,裁员的法定许可性条件,被限定为下 列情形:
(1)依照企业破产法进行重整;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
(一)劳动合同的协议解除
一般有两种情况:
1、在当事人双方均无单方解除权的情况下, 经合意而解除合同;
2、无单方解除权的当事人在征得有单方解除 权的当事人同意后,合意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首先提出协议解除动议的,须支付经 济补偿金;而劳动者首先提出协议解除动议的 ,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利益
造成重大损害;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 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 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刘奖红)PPT课件
第41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情况分析
劳动者 单方面 解除劳 动合同
1、提前30日书面通知解除:第2种情形 2、随时通知解除:第4、5、6、7、8种情形
3、立即解除不通知:第9、10种情况
特殊情况: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违反规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第90条的规定,应当承担 赔偿由此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责任。其赔偿标准劳动合同法没有确定, 可参照与劳动法相关的政策规定。如劳部发[1995]223号第四条的规定。
具体规定与劳 动法有变化
①
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第36条
②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③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第
39
④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条
⑤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 劳
动
⑥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
者
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过
⑦ 因劳动者原因(以欺诈手段)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
失
动合同无效的
⑧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
行安排的工作的
⑨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
作的
⑩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变更合
同未达成协议的
第40条 无过 失性 解除
11 用人单位符合经济性裁员规定时,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
四、关于支付经济补偿金过渡性规定
2008年元月1日以前存续的劳动合同,在2008年元月1日以后解除或 终止的,分两段计算:
【PPT】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精)
• ⑥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2)劳动者单方实施的劳动合同过错 解除
• 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 或者劳动条件的
• ②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③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④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
1、劳动合同试用期内的解除
(1)劳动合同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单方 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不符合录用条件:硬条件,
工作能力和表现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 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2)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劳动者单方解 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 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 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 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 人单位纠正。
• 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 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2)劳动者单方实施的劳动合同 无过错解除
这是指在劳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 非因用人单位的过错,劳动者基于自 身的原因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消灭劳 动关系的情形。
•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 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的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别规定
•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 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 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 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 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 险的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PPT 94页)
签订了劳动合同,该企业为她办 理了入户手续。合同中约定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5年。 工作一年后,一次偶然的机会,吴某发现公司一直没 有为其办理社保缴纳手续。公司的答复是:这是为员 工考虑,公司把该缴的社保费打入工资发给员工,员 工得到更多实惠,如果缴纳也是进入社会统筹,员工 得不到什么实惠。
现时,无须对方同意,可以单方行使解除) 实质——终止合同的效力(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消灭)
二、劳动合同的协商解除
第36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者单方解除
劳动者在无须取得用人单位同意的情况下,享 有的权利
1、提前通知 2、随时通知 3、无须通知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
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 用人单位。
四、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无须取得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依法 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1、即时通知 2、预告通知或代通知金 3、经济性裁员
用人单位即时通知解除
过失性(劳动者存在过失),情形如下: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
案例
某公司与一员工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自 2008年6月1日至2011年6月1日,试用期自2008年6 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 公司对该员工不是很满意,认为其没有团队合作 精神 。8月27日,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对该员工的 各项工作进行了考核,评定该员工没有团队合作 精神,不符合录用条件,并且向管理层作出了报 告,8月31日获得管理层批示。于是,公司人力资 源部在9月2日向该员工发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理由是不符合录用条件。
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pptx
合同生效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 生效,成为双方必须遵守的法律文 件。
02
劳动合同的履行
履行原则
合法原则
01
劳动合同的履行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违反社会
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
平等自愿原则
02
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不得采
取欺诈、胁迫等手段强制对方履行。
协商一致原则
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也终止。
劳动者应当及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按照规定办理 离职手续。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劳动者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不得私自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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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监督
企业内部监督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履行监督制度,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完善组织架构、建立信息 反馈机制等方式,对劳动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和管理。
政府劳动部门监督
政府劳动部门应当对劳动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和管理,对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和 处罚,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司法机关监督
司法机关应当对劳动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对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维护社会公 平正义和法律秩序。
3
协商一致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共同确 定合同条款内容。
订立内容
合同主体
合同期限
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应当在合同中 明确各自的身份和地位。
双方应当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分 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 作任务为期限三种类型。
工作内容
劳动报酬
双方应当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确劳动者从事的工作内容和用人 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以及工作时间、工作 地点、工作条件等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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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
劳动者
劳
动
合
同
解
除
劳
动
者
提
出
解
除
用人单位
过失
(第38条)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立即解除
用
人
单
位
提
出
解
除
劳动者
过失
(第39条)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
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37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
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
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第26条第一款)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
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
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第26条第一款)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随时解除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
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
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
动合同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
裁减人员的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
合同无法履行的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
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
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
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
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
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用
人
单
位
不
得
解
除
非劳动
者过失
(第40条)
经济性裁员
(第41条)
非劳动
者过失
(第40条)
经济性裁员
(第41条)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
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双方协商
解除
(第36条)用人单位提出
劳动者提出
协商一致
第43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
动合同,应当事先将
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
单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
同约定的,工会有权
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
会的意见,并将处理
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劳
动
合
同
终
止
劳动合同期满的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44条)
不得终止
(第45条)
第42条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
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45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
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
终止。
但是,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
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
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用人单
位应当
支付劳
动者经
济补偿
金
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可
不支付经济
补偿金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
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
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
法第44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
限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第47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
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
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
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
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
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
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
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48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
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
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
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
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
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应
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
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
赔偿金
办
理
退
工
手
续
第50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
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
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
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50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
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
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第82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82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试用期内用人
单位不得解除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
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
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
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一
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的
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