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爱军转干部成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0.07.28•【文号】法[2010]254号•【施行日期】2010.07.28•【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军事其他规定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法〔2010〕254号2010年7月28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最高人民法院、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认真处理涉军纠纷和案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发布近十年来,人民法院依法妥善处理了一大批涉军纠纷案件,为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使命任务拓展,军队建设和多样化军事任务中遇到的涉法涉诉问题日益增多,涉军案件审判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表彰会议精神,人民法院要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开拓创新,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为人民军队有效履行新的历史使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维护国防安全、保障社会稳定的责任感、使命感1、充分认识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重要意义。
依法行使涉军案件审判权,是人民法院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大局的主要途径,是落实党的拥军优属政策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
各级人民法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维护国防安全和促进社会稳定,把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状况纳入双拥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坚持公平公正执法与保护国防利益相统一,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与军地协调配合相统一,认真贯彻党的有关政策,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充分考虑部队实际,坚持能动司法,特事特办、高效便捷,提高审判质量效益,切实履行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
关于配合地方教育引导部分企业军转干部正确认识解决生活困难问题
关于配合地方教育引导部分企业军转干部正确认识解决生活困难问题引言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军队也面临转型发展的历史性机遇。
为了更好地融入社会,一部分退役军人将其经验与技能应用到企业中,成为了所谓的军转干部。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军转干部在融入企业后仍面临生活困难。
本文将深入探讨此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问题描述军转干部正确认识解决生活困难问题是一个重要的社会议题。
许多军转干部面临的困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就业问题:由于退役军人的年龄比较大,或者专业技能不够适应市场需求,他们往往很难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
一些军转干部可能只能接受收入较低的工作,导致生活困难。
2.住房问题:一些军转干部在军队服役期间没有太多时间和精力购房,进入企业后,他们可能面临没有稳定住房的问题。
在房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购房压力进一步加大,给军转干部带来了生活上的困扰。
3.社交问题:军队生活独特,与普通人的生活方式存在差异。
一些军转干部可能因为不习惯市井生活,导致与周围的人群交往不多,缺少社交网络。
这种社交孤立感可能加重生活困难。
4.心理问题:由于从军时间较长,军人退役后可能出现适应问题。
他们可能对新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感到陌生,产生种种心理压力。
这种心理问题进一步影响了他们解决生活困难的能力。
解决方案为了帮助军转干部更好地解决生活困难,配合地方教育引导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就业指导:地方教育引导部门可以与企业合作,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军转干部提升就业竞争力。
此外,可以鼓励企业提供更多的岗位机会给军转干部,特别是那些与军队经验相符的岗位。
2.住房保障:政府可以加大力度推进军转干部住房保障政策的落实,提供租房补贴或优惠贷款等方式,缓解他们的住房问题。
同时,可以鼓励企业提供住房支持,为军转干部提供稳定的居住环境。
3.社交支持:地方教育引导部门可以组织军转干部交流活动,帮助他们建立更广泛的社交网络。
企业军转干解决方案
企业军转干解决方案
《企业军转干解决方案》
随着国家军队改革的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退役军人选择走上“军转干”这一途径进入民营企业或国有企业工作。
虽然军人在军队中有着丰富的管理经验和专业技能,但是在进入企业后也面临着诸多挑战,比如融入企业文化、适应市场竞争、与民营企业员工的沟通等各种问题。
为了解决企业军转干人员所面临的挑战,许多企业开始采取一些特殊的措施和政策来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企业,并发挥自己的优势。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
定制化培训:企业可以为军人员开展定制化的专业培训,帮助他们补充能力,提升技能,以适应企业的需求。
培训的内容可以包括企业文化、市场竞争、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
领导力培养:军人在军队中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但是在企业中要面对不同的挑战和需求。
因此,企业可以通过培训和实践,帮助军人快速适应企业中的领导角色,并成为优秀的管理者。
心理支持:军人在军队中经历了丰富的人生阅历和心理训练,但是在进入企业后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也不可忽视。
企业可以通过心理咨询、心理辅导等形式,给予军人适当的心理支持。
薪酬激励:企业可以根据军人的工作表现和实际贡献,给予相应的薪酬激励,让他们感受到企业对他们的重视和认可。
合理安置:企业可以根据军人的特长和专业,合理安排他们的岗位和工作内容,让他们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和优势。
通过上述一系列的解决方案,企业可以更好地吸引和留住军转干人员,发挥他们在企业中的作用,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同时,也能够更好地发挥军人的专业技能和管理经验,从而为企业带来新的动力和活力。
军转安置政策
军转安置政策军转安置政策是指军队职工和退役士兵离开军队以后,为了巩固安全,促进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政府专门出台的一系列保障措施。
军转安置政策的主要内容有:一是保障军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衔接社会就业;三是完善退役士兵的待遇;四是改善离退休军人的生活;五是处理退役士兵的武器装备;六是加强军转安置工作管理与服务。
具体而言:一是保障军人的合法权益,在军转安置政策中,对军人的合法权益将得到充分的保障,这包括对军人的职位权利、经济权利、社会保障权利,以及离休军人的基本养老金和其他有关补贴待遇等。
二是衔接社会就业,即通过政府与社会各界的努力,使军转安置的部分人员能够通过就业实现就业转型,就业安置的原则是:对军人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再就业能力;政府给予就业安置补贴和优惠政策,减轻就业安置的经济负担;政府可以与企业共同组织就业安置。
三是完善退役士兵的待遇,政府不仅要在提供养老金上给予退役士兵特别的关爱,还要提高其在社会中的社会地位,给予不同形式的财政抚恤和就业补贴,重视和保护他们的家庭关系,帮助他们解决基本遗孀照料等问题。
四是改善离退休军人的生活,政府要给予离退休军人服务的重视,采取政策措施侧重于改善其生活状况,无论是在社会意识方面,还是在健康医疗,军礼及离休精神上都应给予大力支持,提高离退军人的生活水平。
五是处理退役士兵的武器装备,政府在军转安置中应注意处理退役士兵携带的武器装备,规定如不需要使用应归还有关部门,同时应给予适当奖励。
六是加强军转安置工作管理与服务。
在实施军转安置政策时,政府应当加强军转安置工作的统一管理,建立完整的审批程序,增强审批效率,确保军转安置政策的有效实施,为军人和退役士兵提供尽可能全面的服务。
军官转业安置政策规定
军官转业安置政策规定军官转业安置政策规定军官是国家的守护者,他们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和牺牲,为国家的稳定和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
然而,有一些军官因为各种原因需要转业,他们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安置政策来确保他们的生活和职业的顺利过渡。
下面是关于军官转业安置政策的一些规定。
首先,军官转业安置政策的核心原则是公平和公正。
无论军官的军衔、军龄和专业背景如何,都应当享有同等的待遇和机会。
军官转业安置政策旨在确保转业军官能够在民生方面获得适当的帮助和照顾,并在职业发展方面有所突破。
政策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按照透明、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转业安置工作。
其次,军官转业安置政策规定了一系列的安置方式和就业渠道。
转业军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同的安置方式,包括就业安置、创业安置、培训进修等。
在获取就业机会方面,政策鼓励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优先吸纳转业军官,并提供适合的职位和薪酬待遇。
对于表现特别突出的转业军官,政策还规定了一些奖励措施,如提供住房、补贴费用等。
第三,军官转业安置政策关注军官的职业发展。
政策规定了转业军官可以参加各种培训项目和进修课程,以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
政府还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和奖励,鼓励转业军官创办企业或投资创业。
政策还鼓励转业军官参与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等,为社会做出贡献。
第四,军官转业安置政策关注退役军人的养老保障。
政府对于转业军官提供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障,确保他们在退役后能够获得适当的养老金和医疗待遇。
政策还鼓励军官参加各类养老保险计划,以增加养老金的数额。
最后,军官转业安置政策规定了必要的法律保护措施。
政策明确规定了军官转业时享受的权益和福利,并强调对于违反军官转业安置政策的单位和个人会采取法律措施进行处理,以确保军官合法权益的维护。
综上所述,军官转业安置政策是保障军官权益和顺利转业的重要保障机制。
政策规定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了多种安置方式和就业渠道,关注军官的职业发展和退役军人的养老保障。
关爱退役军人实施方案
关爱退役军人实施方案
退役军人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保家卫国的英雄,他们为国家和人民作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
为了更好地关爱退役军人,制定并实施关爱退役军人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关爱退役军人需要建立健全的政策体系。
政府应当加大对退役军人的政策支持力度,包括医疗保障、就业安置、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
同时,建立健全的退役军人服务机构,为他们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帮助。
其次,关爱退役军人需要加强心理疏导和关爱。
退役军人经历了战争和军旅生活,身心上都承受了巨大的压力,需要得到社会的关心和支持。
建立心理咨询热线和心理辅导机构,为退役军人提供心理疏导和关爱,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生活。
另外,关爱退役军人还需要加强就业安置和职业培训。
政府和社会应当加大对退役军人就业安置的支持力度,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职业培训,帮助他们顺利转岗,实现就业稳定和职业发展。
此外,关爱退役军人还需要加强医疗保障和健康管理。
退役军人由于军旅生活的特殊性,身体健康状况可能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得到及时的医疗保障和健康管理。
建立健全的退役军人医疗保障体系,为他们提供全方位的医疗保障和健康管理服务。
最后,关爱退役军人需要加强社会关爱和帮助。
社会各界应当积极参与到关爱退役军人的行动中来,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关爱和帮助,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怀。
总之,关爱退役军人是全社会的责任和义务,需要政府、社会各界和个人共同努力,制定并实施好关爱退役军人实施方案,为退役军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和帮助,让他们在融入社会生活的过程中得到更多的尊重和关爱。
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退役军人能够过上幸福、健康、有尊严的生活。
企业军转干部退休政策
企业军转干部退休政策近年来,中国积极推动国防和经济的有机结合,不断深化军民融合发展。
其中,企业军转干部退休政策是推动军转民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本文将从军转干部政策的背景、政策实施的意义、政策主要内容以及政策可能面临的问题和挑战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军转干部政策的背景回顾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历程,经济的飞速发展对于国防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同时,随着军队转型升级的深入推进,军转干部的数量不断增加,如何有效安置这些退役干部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
面对这一情况,国家积极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以推动军转干部的就业和创业。
其中,企业军转干部退休政策被认为是解决军转干部就业问题的重要举措。
二、政策实施的意义1.促进军转干部的就业稳定:企业军转干部退休政策为军转干部提供了丰厚的退休待遇,这为他们的后续就业提供了一定的经济保障,促进了他们的就业稳定。
2.推动军民融合发展:军转干部具备丰富的军事经验和管理能力,在民营企业中具有特殊的优势。
通过引入军转干部,可以促进军民融合发展,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3.优化企业人才结构:企业需要具备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来推动企业的持续发展。
军转干部退休政策为企业提供了引入经验丰富的军转干部,来优化其人才结构的机会。
三、政策主要内容1.退休待遇保障:企业军转干部退休政策为军转干部提供与在职员工相当的退休待遇,包括基本养老金、补充养老金和福利待遇等。
2.职业转变支持:政府将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以帮助军转干部在转业过程中顺利进行职业转变。
同时,鼓励企业为军转干部提供岗位安排和职业发展支持。
3.创业支持:对于有创业意愿的军转干部,政府将提供创业培训和贷款支持,帮助他们顺利开展创业活动。
四、政策可能面临的问题和挑战1.政策宣传不到位:有可能存在军转干部对于企业军转干部退休政策了解不深或宣传不到位的情况。
2.政策执行差异:不同地区、不同企业对于企业军转干部退休政策的执行情况可能存在差异,有的地方和企业可能会针对具体情况进行灵活调整。
最高人民法院、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认真处理涉军纠纷和案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认真处理涉军纠纷和案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00.12.25•【文号】•【施行日期】2000.12.25•【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军事其他规定正文最高人民法院、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认真处理涉军纠纷和案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意见(2000年12月25日)依法审理涉军案件是人民法院的职责,也是审判工作为国防事业和军队建设服务的重要体现;妥善解决官兵的涉法问题是部队各级党委的任务,也是加强部队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战斗力的客观需要。
各级人民法院和部队各级党委应当充分认识处理涉军纠纷和案件的重要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等法律规定的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一、充分认识依法妥善处理涉军纠纷和案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重大意义。
当前我国正处于深刻的社会变革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和法律纠纷增多,军人军属涉法问题逐年增加。
依法妥善处理涉军纠纷和案件,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
人民解放军是执行革命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担负着保卫国家安全、抵御外来侵略、维护国家统一的神圣使命。
妥善处理部队涉法问题和涉军案件,直接关系到国防巩固和军政军民团结,关系到军队建设的长远发展,关系到党赋予人民解放军历史使命的完成。
各级人民法院和部队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法制观念,把依法妥善处理涉军纠纷和案件的工作,作为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关于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军队思想政治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的实际行动,为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依法及时妥善地审理涉军案件。
近年来,一些地方人民法院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在不增加编制、人员和不打乱内部业务分工的前提下,建立审理涉军案件的工作机制,有效地提高了涉军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军转慰问方案
军转慰问方案背景军人在全社会中具有非常重要的角色,他们在保卫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方面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因此,社会应该对军人给予特殊的关注和照顾。
其中,军转慰问是对退役军人在军旅生涯中付出所做的一种表彰和慰问,也是对他们在未来生活中给予关注和关爱的重要手段之一。
为此,需制定合适的军转慰问方案,以保障退役军人的利益和权益,同时使退役军人有更好的生活保障。
目的制定军转慰问方案的目的在于:•关心、关爱、慰问和支持退役军人,使他们过上优美的退役生活。
•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社会援助和就业支持。
•加强军队和民众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增强国防意识和爱国热情。
方案1. 慰问措施退役军人可在一定时间内享受以下的慰问措施:•优先参加公共服务和社会活动,如公共图书馆、公园和博物馆等。
•免费使用城市交通工具,如公交车、地铁和有轨电车等。
•优先购买保障型产品,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参加各种文艺演出和体育活动,如电影、话剧、歌舞晚会、篮球、足球、羽毛球等。
2. 抚恤金和补贴政府将给予退役军人一定的抚恤金和补贴,补贴包括:•生活补贴:每月补贴3000元,退役军人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离休证、医保证等)方可享受。
•职业补贴:退役军人可在国有企业中享受优先招聘和推荐服务,并可获得优惠岗位的职业培训。
3. 教育援助政府将对军人及其子女提供教育援助,具体包括:•军人子女优先受教育,政府将给予退役军人子女免费的中小学课本,高中考试报名费用减半。
•政府将为退役军人及其家属提供教育机会,包括大专、本科和研究生等各类教育机会,并提供相应的学费减免、贷款减免、奖学金等补贴。
4. 健康保障为了保障退役军人的健康,政府将给予军人及其家属以下优惠:•免费建立医保账户,享受全国统一医疗保障;享受人民医院的优先看病、住院和门诊服务等优惠。
•政府将为退役军人及其家属提供健康体检服务,并给予必要的药品、疗程和康复护理等方面的支持。
结论军转慰问方案的实施将对维护军人的利益和权益,促进国防建设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情系军转干部 服务国防建设
局 ,历来 受到 党和 国家的 高度 重视 。胡锦涛 主 席在 全 国军转 工作 会议 上 明确 指 出 ,要 从讲 政治 的 高度 理 解和 认识 全 国军 队转 业干 部安 置 与培 训工 作 。 因 此 ,加 强军 转干 部 的培 训 工作 ,具 有重要 的 政治 和 社会 意义 。 但是 ,与普通 意 义上 的培 训 工作 相 比 ,军 干 部培训具 有 如下特 点 : 1 量 大、 面广 ,不 易组 织 。军 转干 部 每年 均有 . 数 万人 ,且 分 布在全 国各地 ;年 龄 多在 3  ̄ 4 岁之 0 I5 J 间 ,在部 队 曾担 任不 同职位 。 2 人 均培 训经 费有 限。这对 培 训组 织 工作带 来 .
一
二 三项举措 ,做 好军 转干部培 训 清华 大学 历来 以 “ 育服 务 社会 ”为 己任 。近 教
.
年 来 ,在 国 务院军 转 办 、人保 部 等 中央 部 委的 领导 和 指导 下 ,清 华大 学继 续 教育 学院 积极 开 展军 队转 业 干部 培训 ,取得 了一 定 的效 果 。简要 说来 ,学 院 主要 做 了以下三 方面 的工作 : 1 面授培 训 。 自2 0 年 开 始做 军转 干部 的企 业 . 06 管 理培 训 以 来 ,学 院 至 今 开 办 了4 军转 干 部 培 训 期 班 ,约有 10名 军转 干 部参加 。学 员们 不仅 从心 理 00 上 、能 力上增 强 了适 应性 ,而 且 从知 识结 构上 进行 了改善 ,能 力也 得 到 了提 高 。 2 网络培 训 。为 了能 够实 现 更大规 模 的培 训 , . 同时解 决 被培训 对 象分 散全 国各地 这一 难题 ,学 院 积极 开 展 网络培 训 ,旨在 充分利 用 现代 远程 教 育技 术不 受时 空 限制 、量 大 面广 等优 势 ,以 清华 优 质的 教 育培训 资源 和丰 富 的教 学 经验 提高 军 队转业 干 部
退役军人保障法普法宣传
退役军人保障法普法宣传一、引言退役军人保障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19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的一项重要法律,旨在加强对退役军人的保障和关爱,提高军人的社会地位和待遇。
本文将全面介绍退役军人保障法的相关内容,并通过普法宣传,提高公众对该法律的了解和认识。
二、退役军人保障法的背景1. 军人的特殊地位军人是国家的守护者,他们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付出了巨大的牺牲和努力。
然而,在退役后,一些军人面临着生活困境和就业难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退役军人保障法应运而生。
2. 法律的重要性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实施,对于维护军人权益、加强社会稳定和推动军民融合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普法宣传,可以提高公众对该法律的知晓度和认同感,促进法律的有效实施。
三、退役军人保障法的主要内容1. 退役军人的基本权益退役军人保障法明确规定了退役军人的基本权益,包括生活保障、就业安置、医疗保健等。
法律规定,国家应当为退役军人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鼓励用人单位优先招聘退役军人,并提供相应的就业培训。
此外,退役军人还享有优先就医、优先住房等权益。
2. 退役军人的优待政策为了进一步保障退役军人的权益,退役军人保障法还规定了一系列优待政策。
例如,退役军人可以享受养老金、医疗补助、子女教育优惠等福利待遇。
此外,退役军人还可以享受购房优惠、公共交通优惠等便利措施。
3. 退役军人的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保障法还规定了退役军人的社会保障制度。
根据法律规定,退役军人应当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同时,退役军人还可以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
四、普法宣传的重要性1. 增强公众对法律的了解通过普法宣传,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内容和意义,提高公众对法律的知晓度和认同感。
2. 推动法律的有效实施普法宣传可以提高公众对退役军人权益的关注度,促使社会各界更加重视和支持退役军人保障工作,进一步推动法律的有效实施。
3. 增进军民融合通过普法宣传,可以促进军民融合,加强军民之间的沟通和理解,为退役军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发展空间。
05军转:军转干部(最高人民法院)安置实施方案3p
一、总体要求
军转干部接收安置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加强纪律监督,确保程序规范;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增强军转接收安置工作的公信度和透明度,提高工作水平。
(五)专业笔试
根据统一笔试成绩,按照1:10的比例,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业笔试(7月中旬)。
(六)面试
根据统一笔试和专业笔试综合成绩(各占50%),按照1:5的比例,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面试。如有人员放弃,依次递补(7月下旬)。
(七)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统一笔试成绩占40%,专业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按1:2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8月上旬)。
政治部征求各部门意见,研究提出拟接收岗位和人选条件,报院领导审批(已完成)。
(二)报送岗位信息
确定接收岗位和接收程序,报军转办审核后网上发布(6月中旬)。
(三)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条件,对于报考我院的部进行网上资格审查(6月中下旬)。
(四)统一笔试
报考我院的军转干部均参加国务院军转办统一笔试(7月初)。
政治部
20答案附后
2013军转:军转干部(最高人民法院)安置实施方案
【关键词】军转 军转干 转业干部 军转论坛 军转干考试 军转网 军转干考试 军转干部安置 军转待遇 军转干考试公告 军转干考试大纲 军转干考试成绩 军转干部 军转干部安置计划
下文为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工作实施方案,希望为参加2013年中央单位安置考试的考生提供参考。
6.基建管理职位1人(行政编制),接收条件:中共党员,营职以下或者专业技术干部,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基建管理专业或有基建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退役军人保障法》解读
《退役军人保障法》解读(实用版)目录1.退役军人保障法的背景和目的2.退役军人的定义和分类3.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原则和方针4.退役军人保障的具体措施5.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管理和责任分配6.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表彰和奖励7.退役军人保障法的意义和价值正文《退役军人保障法》是我国为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而制定的一部法律。
该法从退役军人的定义和分类、保障工作的原则和方针、具体措施、管理和责任分配、表彰和奖励等方面,详细规定了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各个方面,为退役军人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
首先,我们来看退役军人的定义和分类。
根据该法,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这个定义明确了退役军人的范围,而分类则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退役军人的不同身份和地位。
接着,我们来了解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原则和方针。
该法规定,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分类保障、服务优先、依法管理的原则。
这些原则和方针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然后,我们来看退役军人保障的具体措施。
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应当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应当公开、公平、公正。
退役军人的政治、生活等待遇与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挂钩。
国家建立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机制。
这些具体措施保障了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国家对退役军人的尊重和关爱。
接下来,我们来了解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管理和责任分配。
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军人保障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军人保障工作。
中央和国家有关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有关机关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军人保障工作。
这些规定明确了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管理和责任分配,保证了工作的高效实施。
浅谈我国退役军人安置中的法律保障问题 法律事务论文范文分享
浅谈退役军人安置中的法律保障问题目录一、前言 (3)二、有关退役军人安置的法律问题理论概述 (3)三、我国退役军人安置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4)(一)安置制度的执行效力有待提高 (4)(二)法律监督不够完善 (4)(三)退役军人自身缺乏维权意识 (5)四、有关退役军人安置权益保障的对策探讨 (5)(一)统一规范的法律法规体系 (5)(二)完善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法律监督机制 (6)(三)提高退役军人维权意识 (6)五、结论 (7)参考文献 (7)摘要军人退役安置关系到军人权益保障、军队建设乃至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
在社会发展与转型中,我国军人退役安置经历了从零散性、间断性到制度化、规范化的变迁过程。
面对新时代新形势,在现行退役军人安置中还存在着一些法律问题亟待解决。
退役军人安置权是指退役军人因职业的特殊性除了享有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外,还享有特定的安置权利和利益。
这是退役军人社会优抚法律制度中最核心的权利,它不仅可以保障士兵退役后的基本生活和工作,还可以使现役士兵安心服役免除后顾之忧。
因此本文总结分析了目前我国针对退役军人安置的法律保障状况,从中找到退役军人安置中出现问题,并提出适合我国退役军人安置的法律保障优化对策。
关键词:退役军人;安置权;法律保障一、前言从党的十九大会议中着重强调“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和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到中国人大网公布《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进行征求意见,说明做好退役军人的安置的法律保障问题至关重要。
在时代变迁的过程中,安置的内容和形式经历了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变,一直关系到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和国防和军队的现代化。
2020年11月1 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退伍军人保护法》正式通过,这是退伍军人保护制度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体现了党对退伍军人安置和支持工作的关心。
但是,这部法律的颁布并不意味着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的畅通,也不意味着退役军人安置保障制度的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解读在今天的社会中,退役军人是我们应当尊敬和关爱的一裙人。
为了保障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国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这部法律对于退役军人的保障和帮助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这部法律进行深度解读,让我们更加全面地了解退役军人的保障政策。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简介1.1 法律的背景和重要性《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是我国国家为了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而颁布的一部重要法律,这部法律充分体现了国家对退役军人的尊重和关爱,对于加强国家和军队与退役军人之间的通联和保障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1.2 法律的主要内容和保障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主要包括了对退役军人各个方面的保障政策,如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就业帮扶、优待抚恤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这部法律的实施范围覆盖了全国范围内的所有退役军人,无论其在部队服役的时间长短,无论其军龄的长短,都能够享受到相应的保障政策。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的深度解读2.1 养老保障政策的具体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享有养老金的权益,国家为退役军人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其在退休后依然能够得到相应的养老金待遇。
这一政策的实施,有力地保障了退役军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体现了国家对于退役军人的尊重和关爱之情。
2.2 医疗保障政策的具体规定在医疗保障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也作出了明确规定,为退役军人提供了全方位的医疗保障政策。
无论是在军队医院还是在地方医疗机构,退役军人都可以享受到相应的医疗待遇,这一政策的实施,对于保障退役军人的身体健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3 就业帮扶和优待抚恤政策的具体规定除了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还对就业帮扶和优待抚恤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国家为退役军人提供了多种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帮助他们尽快融入社会;国家还为退役军人及其家属提供了相应的优待抚恤待遇,让他们在社会生活中感受到温暖和关爱。
最高人民法院:关爱军转干部成长
最高人民法院:关爱军转干部成长一直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把厚爱复转军人当做厚爱国防的重要举措,千方百计为广大复转军人在人民法院的第二次创业营造有利环境、创造有利条件,使不少复转军人在人民法院这个大熔炉里建功立业。
复转军人的身影一次次闪现在各地和各级的表彰大会上,复转军人的名字一个个载入全国模范法官、全国党建工作先进个人以及各级法院的执行标兵、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等的光荣史册。
激励着更多的法院干警投身到以“党的利益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为宗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人民法院工作中。
广大复转军人当年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士兵三五至十多年,军官十至二三十年,他们都把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年华献给了部队,献给了保卫我们国家安全和人民安康幸福的钢铁长城,为党和人民立下了不可替代的可歌可泣的功勋。
各级人民法院充分认识到国防和军队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占据的重要位置;巩固的国防和强大的军队,是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的坚强后盾,想方设法地落实接收、培训、使用转业军官的政策,把安置好、使用好军转干部当做党和人民交给的光荣的政治任务来坚决完成,以实际行动向党和人民上交了一份份满意的答卷。
工作在法院的广大复转军人,经受了转业复员面对崭新职业和工作的考验,努力实现了“从合格军人到政法干警的转变”、“从政法干警到合格法院干警的转变”,进而在人民法院这个大舞台上充分施展才华,实现了第二次创业的成功。
比如,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院长李伟把在部队当干部时练就的能力和素质用在抓法院党建、队伍建设和执法办案上,使该院一跃成为福建省的十佳法院之一,该院法官詹红荔成为享誉全国的模范法官。
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邢光武坚持当兵时养成的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的精神,不论放在哪里都恪尽职守,甘于奉献,2011年被推选为全国优秀法官。
李伟、邢光武他们只是全国法院复转军人建功立业的优秀代表,他们在人民法院的第二次创业获得成功,除了个人的素质和不懈的拼搏努力外,另一条根本原因就在于,各级人民法院切实把服务保障国防和军队建设当成了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光荣传统。
退役军人事务科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维护军人权益
退役军人事务科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维护军人权益退役军人是国家安全建设的重要力量,他们为保卫国家和人民作出了巨大牺牲和贡献。
为了更好地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维护他们的权益,退役军人事务科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为退役军人提供全方位的帮助和支持。
首先,退役军人事务科积极推进退役军人保险制度的完善。
退役军人保险是保障退役军人权益的重要措施。
科学合理的保险制度可以有效降低退役军人的后顾之忧,确保他们的生活和健康得到保障。
退役军人事务科善于倾听退役军人的需求和意见,不断改进保险制度,提高保障水平,为退役军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其次,退役军人事务科致力于解决退役军人就业问题。
退役军人转业是他们融入社会、重新就业的重要环节。
事务科积极协调、推动地方政府与相关企事业单位加大对退役军人的职业培训和就业安置力度,为退役军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岗位选择。
此外,退役军人事务科还与高校合作,鼓励退役军人适龄子女享受高考政策优惠,让他们能够更好地接受教育,提高就业竞争力。
第三,退役军人事务科注重改善退役军人的医疗保健条件。
退役军人因为长期从事危险任务或服役期间受伤,一些人存在着各种健康问题。
为了保障他们的健康权益,事务科加强了与医疗机构的合作,提升了医疗技术和设施水平,为退役军人提供及时、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同时,事务科还组织开展了退役军人健康教育和义诊活动,提高了退役军人自身健康保健意识,促进了他们的身心康复。
第四,退役军人事务科积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和合作。
退役军人的事务不仅仅是一个单一部门可以解决的,涉及面广、工作复杂。
为了更好地协调资源,推动工作落地,退役军人事务科与民政、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积极互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事务科还与社会组织、志愿者团队等建立合作关系,利用各方资源和力量,共同为退役军人提供全方位的关爱和支持。
最后,退役军人事务科注重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推进军人文化建设。
事务科通过举办退役军人事务宣讲、退役军人事迹报告会等活动,宣传退役军人事务政策、法规和相关权益保障政策,引导全社会关注退役军人群体,增强对他们的尊重和认同。
军转安置法律诉讼案件(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我国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深入推进,大量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
在这个过程中,军转安置工作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军转安置涉及到诸多法律问题,其中法律诉讼案件更是凸显了法律在维护军转干部合法权益中的重要作用。
本文将以一起军转安置法律诉讼案件为例,分析案件的具体情况、法律依据以及判决结果,以期对军转安置法律诉讼案件的处理提供参考。
二、案件基本情况(一)案情简介原告李某,原为某部队军官,2008年批准转业到地方工作。
根据相关政策,李某应在转业后3年内落实工作。
然而,由于地方安置岗位有限,李某在转业后一直未能落实工作。
在多次与安置部门沟通无果后,李某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诉讼请求1. 判令被告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被告”)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为原告李某落实转业安置工作;2.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三、案件审理过程(一)一审李某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履行安置职责。
被告辩称,李某转业安置工作已经落实,但李某对安置岗位不满意,因此拒绝接受。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被告有义务为李某提供符合条件的转业安置工作。
鉴于被告未能履行安置职责,法院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为李某落实转业安置工作。
(二)二审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理由与一审答辩意见相同。
李某则认为一审判决正确,请求维持原判。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四、案件评析(一)法律依据本案涉及的法律依据主要有: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二)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在于被告是否履行了为李某提供符合条件的转业安置工作的义务。
(三)判决结果一、二审法院均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为李某落实转业安置工作。
军转慰问方案
军转慰问方案为了表彰和慰问退役军人的贡献,提高军人的士气和家属的生活,政府制定了军转慰问方案。
本文将介绍军转慰问方案的具体内容。
1. 方案背景随着我国军队建设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为国家和人民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为了表彰这些军人的英勇事迹,并慰问他们的家人,政府特别制定了军转慰问方案,通过这个方案,可以让退役军人和家属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爱。
2. 方案内容军转慰问方案主要包含以下内容:2.1 奖励金退役军人和家属可以获得不同程度的奖励金,这些奖励金可以作为生活补贴或者奖励金使用,用于改善家庭的生活条件。
根据不同的情况,奖励金的数额会有所不同,但政府会尽力为退役军人和家属提供最为优厚的奖励金。
2.2 医疗保障政府为军转干部和家属提供各种医疗保障措施,包括医疗救助、免费体检、医疗费用报销等,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2.3 就业安置政府通过各种渠道为退役军人和家属提供就业机会和安置服务,加强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为军人的顺利转型和安置提供支持和保障。
2.4 经济援助政府还会提供一些经济援助,例如慰问金、住房补贴、救助金等,为退役军人和家属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3. 方案效果自军转慰问方案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方面,政府提供的奖励金及各种福利措施,为退役军人和家属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改善;另一方面,这些措施也鼓舞了军人的士气,为国家的发展奉献了更多的力量。
4. 总结通过上述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军转慰问方案对退役军人和家属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改善,并为他们提供了各种服务和支持,使他们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为国家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我们应该继续坚持军转慰问方案,为退役军人和家属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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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爱军转干部成长
一直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把厚爱复转军人当做厚爱国防的重要举措,千方百计为广大复转军人在人民法院的第二次创业营造有利环境、创造有利条件,使不少复转军人在人民法院这个大熔炉里建功立业。
复转军人的身影一次次闪现在各地和各级的表彰大会上,复转军人的名字一个个载入全国模范法官、全国党建工作先进个人以及各级法院的执行标兵、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等的光荣史册。
激励着更多的法院干警投身到以“党的利益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为宗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人民法院工作中。
广大复转军人当年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士兵三五至十多年,军官十至二三十年,他们都把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年华献给了部队,献给了保卫我们国家安全和人民安康幸福的钢铁长城,为党和人民立下了不可替代的可歌可泣的功勋。
各级人民法院充分认识到国防和军队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占据的重要位置;巩固的国防和强大的军队,是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的坚强后盾,想方设法地落实接收、培训、使用转业军官的政策,把安置好、使用好军转干部当做党和人民交给的光荣的政治任务来坚决完成,以实际行动向党和人民上交了一份份满意的答卷。
工作在法院的广大复转军人,经受了转业复员面对崭新职业和工作的考验,努力实现了“从合格军人到政法干警的转变”、“从政法干警到合格法院干警的转变”,进而在人民法院这个大舞台上充分施展才华,实现了第二次创业的成功。
比如,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院长李伟把在部队当干部时练就的能力和素质用在抓法院党建、队伍建设和执法办案上,使该院一跃成为福建省的十佳法院之一,该院法官詹红荔成为享誉全国的模范法官。
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邢光武坚持当兵时养成的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的精神,不论放在哪里都恪尽职守,甘于奉献,2011年被推选为全国优秀法官。
李伟、邢光武他们只是全国法院复转军人建功立业的优秀代表,他们在人民法院的第二次创业获得成功,除了个人的素质和不懈的拼搏努力外,另一条根本原因就在于,各级人民法院切实把服务保障国防和军队建设当成了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光荣传统。
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央单位中主动积极接受军转干部,并在接收、培训、使用上下工夫,使军转干部们受益匪浅;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严格依照国家规定把军转干部的军龄、职级、立功受奖等情况跟使用、福利、培训、奖励等直接挂钩,激发了干警们爱岗敬业的热情;山东省法院系统发扬在培养军转后备人才方面“扶上马、送一程”的优良传统,切实把使用好复转军人当做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这些措施,使广大复转军人爱法院如爱家,牢固树立为民司法信念,无私奉献在工作岗位上。
今年7月23日,在建军85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又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军事法院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主动协调人事主管部门,积极做好接受军队转
业干部工作,及时办理法官转任手续,妥善解决好军事法官转任人员的职级待遇问题,将中央关于军转干部的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
显示出了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更加积极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姿态,为维护国家安全、促进国防建设做出贡献的决心。
这也为广大复转到法院的革命军人在新的历史时期,为人民法院事业做出新的贡献打下了新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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