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荣洲:二手房买卖合同律师详解
二手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二手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二手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引言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于居住环境的不断追求,二手房交易越来越常见。
为了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并规范二手房买卖行为,我国法律体系对于二手房买卖合同有着详细的司法解释。
一、合同的基本要素1.1 合同订立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当是买卖双方自愿订立的书面协议,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合同的签订是合法有效的前提,否则无法成立。
应确保合同中重要条款的准确表述和双方权益的平等保护。
1.2 交易标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指出售方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转让给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标的物应当具备合法的产权,且应当清晰明确地描述房屋的具体位置、面积、结构、权益状况等关键信息。
1.3 交易价格交易价格是指买方支付给卖方的购房款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合同应当明确说明购房款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相关细节,并约定违约责任和补偿方式。
1.4 交付和过户房屋的交付和过户是指卖方将房屋实际交付给买方,并在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行为。
合同应当明确规定交付和过户的时间、地点、过户责任以及过户费用的承担方式。
二、合同履行与违约责任2.1 合同履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卖方应当按时将房屋交付给买方,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买方应当按时支付购房款,并按要求接受房屋交付。
任何一方未按时履行合同,均可能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2 违约责任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各方违约的相关责任和赔偿方式。
一般情况下,违约方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作为赔偿,违约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并写入合同。
三、附加条款3.1 房屋权属保障由于二手房交易具有一定的风险,合同中可以约定一些附加条款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比如,可以约定卖方保证房屋产权清晰且不存在法律纠纷;或者在房屋交付后一定期限内,卖方承担房屋产权纠纷的责任等。
3.2 争议解决方式为了避免交易纠纷的发生,合同中可以规定争议解决方式。
常见的方式包括仲裁、协商和诉讼等。
二手房屋买卖法律解析
二手房屋买卖法律解析在如今快节奏的社会中,人们对于住房的需求越来越迫切。
二手房交易成为了一种常见的房屋购买方式。
然而,在进行二手房屋买卖时,买卖双方往往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以保障自身权益。
本文将对二手房屋买卖中的相关法律进行解析和概述。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二手房屋买卖行为属于民事行为。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受到法律的保护。
在买卖双方达成买卖意向后,双方应当书面签订买卖合同,并约定相关的条款和条件。
这些条款和条件包括房屋的价格、面积、结构等方面的信息,以及买卖双方的权益责任等。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买卖双方应当充分考虑各种情况,并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
例如,当卖方不按约定交房或买方不按约定付款时,应当明确约定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
此外,还应当约定房屋交付的方式、时间和地点等。
这些约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双方可能出现的纠纷,并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除了签订买卖合同外,买卖双方还需要对房屋的产权状况进行调查和核实。
在进行交易之前,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提供相关的产权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
买方可以通过查询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证书以及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等方式,来核实房屋的产权状况。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确认房屋的归属是否清晰,以及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况。
只有在确认房屋的产权状况良好的前提下,买方才能放心购买。
此外,要特别注意的是,买卖双方还需要关注税费的问题。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房屋买卖交易中涉及到的税费包括契税、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等。
在进行交易时,买方和卖方需要根据房屋的类型和交易的具体情况,了解和承担相应的税费责任。
为了避免因税费问题引发纠纷,买卖双方应当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明确约定涉及税费的责任和支付方式。
最后,当发生纠纷时,买卖双方可以选择通过仲裁、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一般来说,对于一般纠纷,双方可以通过仲裁或调解的方式进行解决;而对于复杂或争议较大的纠纷,买卖双方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手房屋买卖法律解析
二手房屋买卖法律解析在房地产市场中,二手房交易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
在进行二手房屋买卖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保护买卖双方的利益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二手房屋买卖中的法律问题进行解析,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相关法律风险。
一、合同签订在进行二手房屋买卖时,首先需要签订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是买卖双方之间的法律约束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清晰明确地约定房屋的价格、面积、权属证明、交付日期等重要事项,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买卖合同应当遵循法律的要求,不得含有违法、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
二、权属核实在购买二手房屋前,买方有责任对房屋的权属进行核实。
这包括查看相关的产权证书、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等证明文件,以确保房屋的所有权归属清晰。
此外,购房者还可以通过房管部门查询房屋的一手买卖记录和详细信息,以获取更多权属方面的信息。
三、过户手续在二手房屋买卖中,买方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将房屋的所有权正式转移给自己。
过户手续包括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变更手续、缴纳相关税费等。
买方应当与卖方共同前往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并确保所有必要的手续和文件齐备。
四、房屋质量问题在二手房屋买卖中,房屋质量问题是一项重要的法律风险。
买方有权对购买的房屋进行全面的检查,并要求卖方提供相关的房屋质量保证。
如果在购房后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买方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或者相关法律规定,向卖方提出索赔或要求维修、退款等。
五、违约责任在二手房屋买卖中,一方违约可能导致对方的利益受损。
因此,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
如果一方未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责任,对方可以依法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六、纠纷解决如果在二手房屋买卖过程中出现纠纷,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寻求第三方机构的调解或者仲裁,最终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综上所述,二手房屋买卖涉及众多法律问题,买卖双方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手房买卖合同律师详解(律师强烈推荐)
二手房买卖合同律师详解——以《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为例王荣洲律师二手房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二级市场的俗称。
它是相对于开发商新建的商品房而言的,新建的商品房第一次交易时称为“一手房”,再次上市交易时就称为“二手房”。
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包括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拆迁房、自建房、经济适用房等。
在上海市进行二手房买卖必须签订专门的网上备案合同,即由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制定和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即使买卖双方私下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也得到房地产交易中心重新签订网上备案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买卖双方在二手房买卖之前要对《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各条款进行详细的了解,只有在详细了解各条款的基础上才能最大限度的规避风险,签订符合己方利益的合同。
一、《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组成该示范合同由:特别告知(一)、特别告知(二)、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正文、补充条款(一)、补充条款(二)、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五、附件六共11个部分组成。
这11个部分并不是同等重要的,就签订合同本身来说,最重要的是补充条款(一)和附件三,补充条款(一)约定了合同正文之外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附件三是付款条款,涉及到双方付款的条件及期限等当然很重要,其他的组成部分基本都是格式性的,直接填或者直接选就可以了。
二、《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各组成部分详解2.1 特别告知特别告知一、二就是示范合同文本中对签订合同的一些常见风险及其预防以及注意事项的特别提醒。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要仔细的查阅,并知悉其内容。
2.2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正文该合同正文的各条款都是固定格式的,条款本身是不能更改的,只可在需要填空的内容上根据实际情况及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来填写。
如果是委托房产中介来买房的,对于合同正文每个中介公司都有固定的表达格式,网签的时候根据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直接填写就行。
二手房屋买卖法律解读
二手房屋买卖法律解读在现代社会中,买卖房屋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部分。
对于购买二手房的人来说,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是至关重要的,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本文将对二手房屋买卖过程中的法律问题进行解读,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条款。
一、买卖合同购买二手房时,买卖合同起着关键作用。
买卖合同是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约束双方的法律文件。
在签署合同前,买家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受到保障。
合同中应包含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买受人和出售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信息;2.房屋的基本情况:房屋的地址、结构、面积、现状等详细描述;3.房屋的权属状况:包括出售人是否拥有合法产权、是否存在抵押、查封或纠纷等情况;4.交付和支付方式:房屋的移交时间、地点以及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节点;5.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以及争议的解决方式,例如仲裁或诉讼;6.其他约定事项:如交付时的附属物品、税费和费用的承担等。
合同的签署应当充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购买方在签署前可以委托律师对合同进行审核,以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害。
二、房屋产权登记在购买二手房时,核实房屋的产权状况非常重要。
买家有责任核对房屋的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等相关证件。
此外,还可以通过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房屋的抵押、查封、租赁等情况。
房屋产权登记的目的是确认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真实权利,保障买家的合法权益。
买家在购房时应当与卖家共同前往房屋所在地的相关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将房屋的产权转移至买方名下。
三、欠款纠纷和解决方式在实际交易中,存在着欠款纠纷的风险。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建议在交付房款时采取以下方式:1.指定银行账户:卖家应开立属于自己的银行账户,买方将房款存入该账户。
这样可以保证房款的安全支付,并有依据证明已付款;2.签署借款合同:将买房款项视为借款,双方签署借款合同明确借款数额、利率、还款方式等,以确保双方的权益。
如果出现欠款纠纷,双方可以选择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例如调解、仲裁或协商。
二手房买卖法律解析
二手房买卖法律解析二手房交易在现代社会中越来越普遍,然而,这种交易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也是层出不穷。
本文将对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的法律问题进行解析,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对相关法律风险。
一、房屋产权证明在进行二手房买卖交易时,首要问题是确认房屋的产权情况。
买方应当要求卖方提供房屋的产权证明,包括房屋的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
买方在收到这些证明文件后,应认真核对,并可以请律师进行法律审查,以确保房屋的产权合法、有效。
二、房屋转让合同房屋转让合同是二手房交易的重要文件,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应包括房屋的基本信息、面积、价格、交付时间、付款方式等内容。
此外,合同还应明确双方在交易中的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
买方在签署合同时,要确保自己对合同内容有充分理解,并可请律师协助起草或审查合同,以免陷入风险。
三、过户手续完成房屋交易后,买卖双方应立即办理过户手续,将房屋的所有权进行正式过户。
这包括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转移手续,支付相应的税费,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过户相关的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
买方必须尽职地参与过户流程,确保房屋转移手续合法完成,避免后续的不必要法律纠纷。
四、隐瞒房屋瑕疵与法律责任在二手房交易中,卖方对房屋的瑕疵有一定的告知义务。
如果卖方故意隐瞒或虚假陈述房屋存在的重大瑕疵,买方有权要求返还房款或者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赔偿。
因此,买方在购买房屋前,应仔细查阅相关的过户记录、房屋检测报告等,对房屋状况进行详细了解。
同时,买方在合同中也应当加入相应条款,明确卖方对房屋瑕疵的告知责任,以保障自身权益。
五、父母赠与房屋的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父母可能会将房屋以赠与的方式转移给子女,这种情况下也需要遵循相应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民法的规定,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应当公平和正当,不得剥夺其他子女的合法权益。
此外,赠与的房屋还需要经过相关的过户手续,确保其合法转移。
父母在进行房屋赠与时应咨询专业人士,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免引发家庭纠纷。
二手房屋买卖法律解析
二手房屋买卖法律解析在当前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下,二手房市场逐渐兴起,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购买二手房作为自己的住宅或投资项目。
然而,对于二手房买卖涉及的法律问题,许多买家和卖家并不了解。
本文将对二手房屋买卖的法律进行解析,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首先,二手房屋买卖涉及到的法律主要有《合同法》、《房屋买卖合同》以及地方性的房地产相关法规等。
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双方应当签订一份符合法律规定的买卖合同,明确交易的各项权利与义务。
买卖合同应当包括房屋基本情况、价格、交付方式、房屋权属证明等内容,并应当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其次,买卖合同中的房屋基本情况是关键的内容之一。
买方在购买二手房时应当仔细核对房屋的面积、户型、楼层等信息,并确保与合同一致。
此外,买方还应当查看房屋的权属证明,确保房屋的所有权归卖方所有,并了解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纠纷等问题。
如若发现任何问题,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进行解释、整改或解决争议。
另外,买方在签订合同前也有义务进行房屋的检查与评估。
买方可以委托专业的房地产中介或评估机构,对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设施等进行全面评估与鉴定。
如果发现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或隐患,买方可以要求卖方解决问题或调整价格。
这些要求应该在合同中明确写明,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在签订合同后,买方还需要支付房款,并办理过户手续。
卖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买方需支付相应的税费,并完成二手房房屋过户手续。
在过户前,买方还应核对房屋的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手续,确保房屋的合法性。
在二手房交易中,卖方也有一定的义务和权利。
卖方应如实、准确地提供房屋的基本情况、产权证明等资料,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同时,卖方还有权要求买方依约支付房款,并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买方在支付房款或过户手续上出现违约或推脱的情况,卖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或追究法律责任。
总之,二手房屋买卖涉及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双方当事人应当在交易前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解析6篇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解析6篇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解析 (1) 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经营放射性同位素做出的专门规定,鉴于乙方完全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进口放射性同位素的资质条件,且该方承诺依法办理相应的进口业务。
双方基于上述共识,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kr-85放射源(以下简称“源”)的进口业务,用于相关设备。
第一条源的规格与价格的确定具体见附件a:产品订单第二条交易方式和流程1 甲方应于本合同成立后5个工作日内先向乙方付清购买源的所有款项。
2 乙方收到货款后,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规格和价格于指定时间内向生产厂家购买源。
3 乙方负责安排发货:3.1乙方应在合同成立之后30个工作日之内安排发货事宜,甲方协助乙方完成准购、办理进口许可证,报关、卫检、提货及发货。
合同成立之日特指完成准购和办理进口许可证之日。
3.2下列情形下乙方发货可以不受上述“3.1”条所述30个工作日的限制:a如果甲方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源的货款未按合同规定到帐,则乙方发货到甲方的时间不受合同约定的限制。
b 乙方向位于西藏、青海等边远地区、交通不便地区交货时间不受上述30个工作日限制。
3.3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向环保局申办准购批件事宜,甲方负责收到源后向当地环保机关申报备案。
备案手续可向乙方和当地环保机构咨询。
3.4 乙方发货方式的选择:3.4.1 乙方主要采用铁路和空运两种运输方式;3.4.2 对于客户要求送货上门服务的,需要先经乙方确认,方可采用汽车运输方式 (汽车运输是指由乙方派公安局认可的车辆将源送货上门)。
3.4.3 乙方不提供未经乙方许诺核实的任何地点的送货上门服务,西藏地区、青海、新疆等边区地区如需送货则需特别申请,时间和运输价格均需根据情况变化双方协商后确定。
4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已经发货的通知后及时做好相应的验收准备。
4.1 如果收货情况有所改变,甲方应于乙方发货前48小时内通知乙方。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
The flowers are not to bloom, but to bloom more brilliantly.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内容有哪些?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方对于人们来说可以是人生一件大事,所以大家在选择时会十分谨慎。
虽然由于每个人的经济条件不同,选择的房屋也会有差异,但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都是必不可少的一步。
二手房也不列外,或许很多人不了解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所以在此为大家介绍一些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买方对于人们来说可以是人生一件大事,所以大家在选择时会十分谨慎。
虽然由于每个人的经济条件不同,选择的房屋也会有差异,但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都是必不可少的一步。
二手房也不列外,或许很多人不了解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所以在此为大家介绍一些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定义二手房买卖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二级市场的俗称,是指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
二手房买卖手续是指买房二手房时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办理,包括订立买卖合同、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查、立契过户,缴纳税费、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等。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1、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3、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手房屋买卖法律解析
二手房屋买卖法律解析在现代社会中,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房地产市场也变得繁荣起来。
二手房屋买卖作为房地产交易的一种常见形式,涉及到很多法律问题。
本文将对二手房屋买卖涉及的法律进行解析,旨在帮助人们了解并正确处理房地产买卖过程中的法律问题。
首先,买卖双方应当明确合同的基本要素。
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双方应当达成一致的意愿,并具备合同的要件:合同主体要明确,即买方和卖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合同目的要明确,即明确约定买卖的房屋面积、位置、质量等要素;合同形式要确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双方的真实意愿的基础上签署,并由合同各方妥善保管。
其次,买方在购买二手房屋时,应当注意了解房屋的法律情况。
买方有权查验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或其他限制性权利。
为了确保买方的合法权益,买卖双方可以约定一定的合同附带条件,例如,向卖方索要房产证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原件等。
在签订合同时,买方应当仔细核对房屋的产权证明、土地使用证明等相关证件,以确保房屋的所有权归属清晰合法。
第三,卖方在出售二手房屋时,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积极履行义务。
卖方在合同中应当如实提供房屋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同时,卖方也要履行告知义务,即将有关房产的存在的瑕疵、缺陷或其他影响权益的事实及时告知买方。
如果卖方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将可能承担违约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
此外,买卖双方还应当合理处理风险分担问题。
在合同中,可以明确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按揭贷款的安排、违约责任等内容。
同时,根据不同情况,双方可以约定交付房屋之前进行验收,以确保房屋的质量符合约定。
最后,一旦发生纠纷,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如果无法协商,可以向相关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如果仲裁结果不服,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将依法审理并判决。
综上所述,二手房屋买卖涉及到许多法律问题,包括合同要素的明确、房屋法律情况的了解、卖方的义务履行、风险的分担等。
王荣洲:二手房买卖合同补充条款律师详解
二手房买卖合同补充条款律师详解王荣洲律师在上海进行二手房交易,必须签订由市房管局制定并由市工商局监制的用于网上备案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这个示范合同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由两个特别告知组成;第二部分为合同正文,共14个条款;第三部分由两个补充条款和六个附件组成。
合同正文是不能修改的,据实填写即可,补充条款和大部分附件都是由买卖双方自由约定的。
整个示范合同中需要买卖双方特别注意的就是合同正文第九条、第十条违约责任条款,以及“补充条款(一)”和“附件三(付款协议)”。
补充条款(一)涉及到双方对于合同正文约定事项的修订以及其他双方需要特别约定的事项。
补充条款(一)中的内容都是二手房买卖中的风险点,需要买卖双方特别约定,非常重要。
二手房买卖中请律师也主要是对“补充条款(一)”和“附件三(付款协议)”进行风险提示,并制定能够控制风险的条款。
下文就二手房买卖中补充条款(一)中的常见条款做一个详细的说明,并提供条款范例作为参考。
下文中的甲方指出卖人,乙方指买受人。
1. 权利担保条款范例:“甲方保证其对该房屋享有完全产权,并承诺在签订本合同时该房屋除某某银行抵押贷款外,无任何其他权利受限制的情形,而且无第三人对该房屋主张权利,并保证该房屋在办理过户过程中无任何诉讼、查封等将导致该房屋无法正常交易的情形出现。
”【详解】设定该条款的目的:1)为买方的善意取得提供保障。
即使卖方是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但买方是善意的,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权利仅登记于卖方名下,买方有理由相信出卖人系房屋的完全权利人,从而适用善意取得制度,获得房屋所有权。
2)列举卖方的违约情形。
具体列出了卖方的违约情形,为买方主张违约责任提供依据。
2. 证件保管条款范例:“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原件交由中介公司代为保管直至双方共同至某某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完该房屋的过户手续。
在房地产权证被中介公司保管期间,甲方不得对该房地产权证进行挂失补办,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二手房买卖法律解释指引范本
二手房买卖法律解释指引范本一、引言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二手房交易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然而,在二手房交易中,法律问题往往令人头疼。
本文旨在为广大购房者和卖家提供一份法律解释指引范本,以便于更好地理解和应对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的法律问题。
二、合同订立阶段1. 买卖合同的要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买卖合同应当具备以下要素: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责任承担方式以及其他事项等。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除了上述要素外,还应包括房屋的基本情况和权属证明等必要条款。
2. 订立合同的要求为了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1)能够行为能力:即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监护人;(2)真实意思表示:买卖双方应当对买卖房屋的意思表示真实,并非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3)合同形式:为了确保证明合同的真实性和可查性,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并按规定办理公证。
三、权属核实与过户手续1. 权属核实在进行二手房交易之前,购房者有义务核实房屋的所有权和其他相关权利是否存在争议。
购房者可通过查询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途径获取相关信息,同时可以委托专业律师进行法律咨询和法律调查。
2. 过户手续当买卖双方达成成交意向后,需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具体步骤包括:(1)双方当事人办理过户手续前,应当缴纳相关税费;(2)双方当事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3)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材料后,进行权属过户登记,并颁发新的房产证书。
四、房屋质量与权益保障1. 商品房质量保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开发商对出售的商品房承担合适质量保证责任。
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后,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可以依法提出维权要求,包括退房、损失赔偿等。
2. 二手房权益保护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后,如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可根据合同约定提起合理的维权要求,例如要求退还购房款或修复房屋等。
二手房买卖法律分析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甲(买方)与乙(卖方)于2020年6月签订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乙将其位于某市某区的一套房屋出售给甲,房屋总价为100万元,首付30万元,余款70万元于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支付。
合同签订后,甲依约支付了首付,但乙以各种理由拖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至2021年5月,甲催促乙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乙仍未履行。
甲遂将乙诉至法院,要求乙履行合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赔偿因其拖延过户而造成的损失。
二、案件争议焦点1. 乙是否应当履行合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2. 乙是否应当赔偿甲因拖延过户而造成的损失?三、法律分析1. 乙是否应当履行合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明确约定了乙应当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义务。
因此,乙作为卖方,应当履行合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2. 乙是否应当赔偿甲因拖延过户而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乙未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乙应当赔偿甲因拖延过户而造成的损失。
四、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甲乙双方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乙作为卖方,应当履行合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乙未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鉴于甲已支付首付,乙拖延过户导致甲无法及时入住,给甲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综合考虑甲乙双方的过错程度、损失大小等因素,法院判决乙赔偿甲因拖延过户而造成的损失人民币5万元。
五、案例分析本案涉及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的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乙作为卖方,应当履行合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二手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二手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2021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五)》(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五)》),对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司法适用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为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司法解释(五)》明确了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多项重要事项,首先是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根据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合同文本上签署姓名或者盖章,并在签署之日起五日内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其次,解释第二条针对退房违约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如果买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解除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卖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合同的违约金约定也受到限制。
而如果卖方提前解除合同,买方有权要求退还全部已支付的房款,并有权要求卖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解释第三条规定了买方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后果。
根据该条规定,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而占有了房屋的买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同时,卖方可以要求买方将房屋返还,并要求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此外,《司法解释(五)》针对房屋瑕疵问题提出了细致的规定。
如果房屋存在瑕疵,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退还房屋并要求退还全部已付款项;或者请求减少房屋款项,并要求卖方支付相应的赔偿款。
卖方在未告知瑕疵情况的情况下,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另外,解释第五条明确了买方手续不齐全的情况下的处理方式。
如果买方未取得购房资格或者购房资金来源无法合法证明,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
对于因此产生的税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买方承担。
总之,《司法解释(五)》进一步完善了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明确了各项权利义务的归属和处理方式,为二手房交易提供了法律依据。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充分了解法律规定,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陷入纠纷。
同时,司法机关在审理相关案件时也将依据《司法解释(五)》的规定进行判决,确保公平公正的司法实践。
二手房屋买卖法律解析
二手房屋买卖法律解析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二手房屋交易成为了如今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进行二手房屋买卖时,法律法规的适用是至关重要的,它能为交易双方提供保障,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本文将对二手房屋买卖的法律问题进行解析,帮助买卖双方更好地了解他们的权益和义务。
一、房屋交易合同二手房屋买卖过程中,房屋交易合同是一项最重要的法律文件。
合同应明确涉及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和交易的具体内容,例如房屋的地址、面积、价格、交付和付款方式等。
此外,合同还应包括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在签署房屋交易合同之前,买卖双方需要对房屋的权属进行调查,并确保没有任何抵押、查封或质押等纠纷。
双方还可以协商并约定交易的付款方式,如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二、房屋权属转移在二手房屋买卖中,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是一项关键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卖方在交付全部房款之前不得将房屋抵押或出售给第三方。
而买方在将全部房款支付给卖方之前,也不能要求房屋的过户。
为确保房屋的权属转移顺利进行,交易双方需要到当地房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买方需要提交购房合同、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并支付相关的过户费用和税费。
一旦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买方即成为合法的房屋所有人,享有相应的权益和义务。
三、房屋瑕疵和纠纷解决在二手房屋买卖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房屋瑕疵或纠纷,如隐蔽工程质量问题、租约纠纷等。
此时,受损害的一方可以依法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双方在购房合同中可以约定房屋瑕疵的责任承担和解决方式。
一般情况下,如果房屋在过户之后出现质量问题,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承担维修费用或者赔偿损失。
如果双方不能就纠纷解决达成一致,可以采取法律途径,如仲裁或诉讼等来解决争议。
四、税费问题在二手房屋买卖中,涉及到税费问题的有房屋交易税和契税。
房屋交易税是指卖方在房屋交易过程中需要缴纳的税款,税率一般为房屋成交价的1.5%。
契税是指买方在房屋购买过程中需要缴纳的税款,税率根据不同的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
二手房买卖法律法规详解
二手房买卖法律法规详解二手房交易作为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买卖双方进行交易时,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详细介绍二手房买卖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二手房交易的法律要求。
一、合同的签订在进行二手房买卖时,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11条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双方当事人面前签署或者加盖代表双方意思表示的印章。
合同中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买卖双方的姓名、住所;房屋的基本情况、面积、产权情况;价格及支付方式;交易的各项约定等。
合同的签订应当坚持公平、自愿和互利的原则。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有权要求履行、解除合同或者请求赔偿等。
《合同法》第113条规定了当事人对合同违约时应承担的责任。
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违约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或者依法判决。
三、房屋权属的转移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双方需确保房屋的权属得到有效转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买卖双方应当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确保产权的正当转移。
买方在购房后应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过户手续,将房屋的权属转移到自己名下。
卖方则需要办理房屋产权办证手续,并将具备转让权的房屋产权证书交给买方。
四、税费的缴纳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需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主要包括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
契税是根据房屋的交易价格所产生的税费,由买方承担。
个人所得税是指卖方根据所得税法应缴纳的税款,也是由卖方承担。
增值税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出售商品房时,按照销售额计算的税款。
五、购房者需注意的事项1.购房者应当认真核实房屋的产权情况,确保房屋的权属清晰,避免陷入产权纠纷。
2.购房者应仔细查看房屋的相关证件,如不动产权证、房屋使用证等,确保证件真实有效。
二手房买卖中的法律解释与判例分析
二手房买卖中的法律解释与判例分析二手房买卖是指购买人以交易方式购得他人已经拥有一段时间的住房产权。
在这一交易过程中,法律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对二手房买卖中的法律解释和相关判例进行具体分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对这一领域。
一、合同法解释与适用在二手房买卖中,买卖双方通常会签订购房合同以确保权益。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购房合同属于一种特殊的合同类型,适用于买卖双方的自愿原则、平等原则以及合法合同成立的基本要素。
根据《合同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购房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2)合同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3)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可能和真实。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双方应当充分了解合同相关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
二、合同解除与赔偿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可能出现合同解除的情况。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当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违约时,另一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
购房合同中,如果卖方隐瞒房屋产权状况、拖延交房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买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此外,如果一方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当根据损失程度进行赔偿,如无法确定具体损失金额,可以按照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进行赔偿。
三、相关判例分析为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规定,下面将结合几个相关判例进行分析。
1.案例一:卖方修改合同条款在某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卖方擅自修改了合同条款,整体提升了房屋的出售价格。
买方发现后请求法院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即为生效。
卖方擅自修改合同条款,构成违约行为。
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
2.案例二:卖方虚假宣传卖方在二手房销售时发布虚假宣传广告,夸大了房屋的实际面积以及相关配套设施。
买方购房后发现实际情况与宣传广告存在明显差异,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合同。
2018-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条款的解读-优秀word范文 (9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条款的解读二手房买卖合同律师详解——以《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为例王荣洲【正文】二手房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二级市场的俗称。
它是相对于开发商新建的商品房而言的,新建的商品房第一次交易时称为“一手房”,再次上市交易时就称为“二手房”。
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包括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拆迁房、自建房、经济适用房等。
在上海市进行二手房买卖必须签订专门的网上备案合同,即由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制定和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即使买卖双方私下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也得到房地产交易中心重新签订网上备案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买卖双方在二手房买卖之前要对《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各条款进行详细的了解,只有在详细了解各条款的基础上才能最大限度的规避风险,签订符合己方利益的合同。
一、《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组成该示范合同由:特别告知(一)、特别告知(二)、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正文、补充条款(一)、补充条款(二)、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五、附件六共11个部分组成。
这11个部分并不是同等重要的,就签订合同本身来说,最重要的是补充条款(一)和附件三,补充条款(一)约定了合同正文之外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附件三是付款条款,涉及到双方付款的条件及期限等当然很重要,其他的组成部分基本都是格式性的,直接填或者直接选就可以了。
二、《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各组成部分详解2.1 特别告知特别告知一、二就是示范合同文本中对签订合同的一些常见风险及其预防以及注意事项的特别提醒。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要仔细的查阅,并知悉其内容。
2.2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正文该合同正文的各条款都是固定格式的,条款本身是不能更改的,只可在需要填空的内容上根据实际情况及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来填写。
二手房买卖合同付款条款起草宝典(律师推荐)
二手房买卖合同付款条款起草宝典王荣洲律师在上海进行二手房交易,必须签订由市房管局制定并由市工商局监制的用于网上备案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这个示范合同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由两个特别告知组成;第二部分为合同正文,共14个条款;第三部分由两个补充条款和六个附件组成。
合同正文不能修改,据实填写即可,补充条款和大部分附件都是由买卖双方自由约定的.整个示范合同中需要买卖双方特别注意的就是合同正文第九条、第十条违约责任条款,以及“补充条款(一)"和“附件三(付款协议)”。
二手房买卖中请律师也主要是对“补充条款(一)"和“附件三(付款协议)"进行风险提示,并制定能够控制风险的条款。
本文所称的二手房买卖中的付款条款特指《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的附件(三)付款协议的内容.卖方关心付款条款,希望付款条款对自己更有利,能够尽快拿到房款。
买方关心付款条款,希望能够通过付款条款控制自己的资金安全,使自己可进可退。
二手房买卖中相对于卖方来说买方风险更大一点,搞不好就财房两空.本文就二手房买卖中附件(三)付款协议中的常见条款做一个详细的说明,并提供条款范例作为参考.下文中的甲方指出卖人,乙方指买受人。
1。
定金条款范例:“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经收取乙方支付的定金计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该定金在签订本合同当日自动转为首期房款的一部分。
”【详解】买卖双方在签订网签的备案合同之前,一般买方就已经向中介支付了一定数额的购房意向金,在居间合同中一般都会约定意向金转为定金的条件,要么约定卖方签订居间协议之日意向金转为定金,要么约定卖方收取意向金之日意向金转为定金。
卖方也可能是直接收取买方的定金,不要通过中介收取意向金再转定金。
一旦收取了定金,买卖双方就要受到定金罚则的约束。
二手房买卖中,买方在双方签订网签的备案合同之前支付定金,其性质是立约定金的性质,即以定金的支付为双方订立网签备案合同的担保,若一方拒绝签订网签备案合同将承担定金罚则。
二手房买卖法律规定与解读
二手房买卖法律规定与解读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二手房买卖成交量逐年增加。
作为购房者和卖房者,了解和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对二手房买卖的法律规定进行深入解读,以便读者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相关问题。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形成和要素在进行二手房买卖时,双方需要签订买卖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二手房买卖合同应当包含以下要素:1.合同标的:明确约定的房屋的位置、面积、用途、权属等信息。
2.价格条款:约定双方协商确定的购房价格,并明确付款方式和时间。
3.交付条件:规定房屋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4.义务和责任:约定双方在买卖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5.违约责任:明确违约方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合同的形成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字确认。
在签署合同前,双方应理性评估房屋价值,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身合法权益。
二、房屋权属的审查与确认在购买二手房时,确认房屋的合法权属非常重要。
为了保障购房者的利益,买方有权对房屋的权属进行审查。
首先,可以要求卖方提供完整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其次,可以前往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处核实房屋的登记情况。
如果发现房屋的权属存在问题,购房者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款项。
同时,买方也需要自行核实相关权属信息,避免成为假证、黑户等骗局的受害者。
三、交付与过户手续的办理房屋的交付和过户手续是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根据相关规定,交付方式可以选择直接交付或者通过房地产中介机构作为中间人进行交接。
双方应当在约定的交付时间和地点完成房屋的交接,并进行过户手续。
过户时,买方需要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和相关的购房款项,并按照规定缴纳税费。
卖方需提供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和过户所需的材料。
交付和过户前,双方要仔细核对房屋和身份证明等信息的真实性,并确保无误后方可进行后续操作。
如发现问题,应立即与卖方或相关机构沟通解决。
四、违约与解决纠纷的方式在二手房买卖中,违约行为可能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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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律师详解——以《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为例王荣洲律师二手房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二级市场的俗称。
它是相对于开发商新建的商品房而言的,新建的商品房第一次交易时称为“一手房”,再次上市交易时就称为“二手房”。
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包括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拆迁房、自建房、经济适用房等。
在上海市进行二手房买卖必须签订专门的网上备案合同,即由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制定和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即使买卖双方私下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也得到房地产交易中心重新签订网上备案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买卖双方在二手房买卖之前要对《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各条款进行详细的了解,只有在详细了解各条款的基础上才能最大限度的规避风险,签订符合己方利益的合同。
一、《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组成该示范合同由:特别告知(一)、特别告知(二)、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正文、补充条款(一)、补充条款(二)、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附件五、附件六共11个部分组成。
这11个部分并不是同等重要的,就签订合同本身来说,最重要的是补充条款(一)和附件三,补充条款(一)约定了合同正文之外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附件三是付款条款,涉及到双方付款的条件及期限等当然很重要,其他的组成部分基本都是格式性的,直接填或者直接选就可以了。
二、《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各组成部分详解2.1 特别告知特别告知一、二就是示范合同文本中对签订合同的一些常见风险及其预防以及注意事项的特别提醒。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要仔细的查阅,并知悉其内容。
2.2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正文该合同正文的各条款都是固定格式的,条款本身是不能更改的,只可在需要填空的内容上根据实际情况及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来填写。
如果是委托房产中介来买房的,对于合同正文每个中介公司都有固定的表达格式,网签的时候根据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直接填写就行。
如果没有委托中介而是自行交易的,在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网签时,房地产交易中心对于合同正文也会提供一些固定的格式。
现就合同正文的一些条款详解如下:2.2.1 合同第1条买卖标的基本情况条款在该条款中要填写清楚居间方房地产经纪公司的名称以及执业经纪人的姓名和执业证号码。
将来一旦发生纠纷,涉及到中介公司责任的,可以作为投诉及诉讼之用。
其他内容根据房地产权证上登记的信息如实填写即可。
2.2.2 合同第4条腾房条款在该条款中腾房的时间一定要根据具体情况匡算出一个宽裕的时间,因为一旦在约定的时间内没有腾房会产生相应的违约责任的。
在该条款中房屋转移占有一般约定以双方签订房屋交接书,出卖人将房屋钥匙交付乙方为准。
这样约定很重要,转移占有时间涉及到房屋意外风险责任承担的问题。
2.2.3 合同第7条风险责任转移条款合同第7条是和合同第4条紧密相关的。
这里的“风险”并非指由当事人故意或过失造成的,而是由于意外事件或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如房屋渗漏、受潮、失窃、灭失等造成的损失,一旦这类损失发生,由谁来承担责任就关系到双方的切身利益了。
风险责任的转移有两种模式,一是以所有权转移时间为风险转移的时间,即谁享有所有权,风险即由谁来承担。
一旦房屋产权过户到购房人名下,则由购房人承担房屋的风险责任;二是以房屋的交付时间为风险转移的时间。
因为产权过户和房屋交付的时间是不一致的,所以约定风险责任转移条款很有必要。
对于购房人来说当然选择风险自房屋转移占有之日发生转移。
2.2.4 合同第9、10条违约责任条款合同第9条是关于购房人未按时付款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合同第10条是关于出卖人未按时腾房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
委托中介买房时,每个中介都有一定的固定格式,一般双方违约的责任都是同等的。
在网签合同时都是直接填写的。
下面介绍一种违约责任条款范例:“买受人未按本合同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付款的,应当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房屋总价款日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应付款期限第二日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
逾期超过二十日的,除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之外,出卖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出卖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房屋总价款的20%。
出卖人可从买受人已付房款中扣除相当于违约金和赔偿金部分的价款,余款返还给买受人,已付房款不足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的,买受人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出卖人补足。
”2.2.5 合同第13条争议解决条款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一个对自己有利的争议解决方式,或仲裁或诉讼。
无论选择仲裁或诉讼一定要写清楚仲裁委或法院的全称。
仲裁或诉讼只能选择其一。
2.3 补充条款(一)补充条款(一)是非常重要的条款,约定合同主文之外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在没有专业律师起草合同的情况下,一般购房者对补充条款是极不重视的,不重视的原因是他们对补充条款根本就不懂,不知道要约定哪些事项。
在没有专业人士的陪同下,签订合同时补充条款(一)一般都是空白,一般购房者只关心商务条款,对法律条款没兴趣,也没那个能力有兴趣。
如果你是通过房产中介来购房的,补充条款(一)是空白或约定的很简单问题还不大,因为在签订正式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前房产中介都会跟双方签订一个《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有些中介公司还会签订一份简单的《房屋买卖合同》。
这样补充条款(一)中的大部分内容在这些事先签订的合同中都有所体现,一旦发生纠纷也有据可依。
如果不是通过房产中介而是自行交易的,那一个详备的补充条款(一)就会显得非常重要。
下面就补充条款(一)中经常需要约定的条款提供一些范例,并进行详解。
2.3.1 房地产转让价款包含的内容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房地产转让价款包括维修基金余额、管理费押金、电话初装费、煤气初装费、有线电视申请费等费用以及随同该房地产一起转让的附属设施、设备及室内装饰、装修的价格,就上述费用,甲、乙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详解】本条对合同正文中约定的房地产转让价款具体包含的事项进行了详细的列举,防止将来双方扯皮,主要是防止出卖人以本条款中的任何事项为由要求购房人增加房款。
2.3.2 告知及更名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次日起十日内将该房地产转让情况书面告知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
维修基金、管理费、电话初装费、煤气初装费、有线电视申请费等所有需要更名的事项,甲、乙双方应于合同约定的腾房日期之前办妥户名变更手续,以上各项更名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详解】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买卖要有一个告知义务。
告知约定只是一个提示性条款,约不约定都无所谓,而且买卖双方一般也不会履行告知义务的。
但更名条款很重要,不及时更名的房屋交付使用之后会产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出卖方一般拿的是净价是到手价,所以更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都是由购房人承担的。
2.3.3 户口迁移甲方承诺于合同约定的腾房日期之前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妥原有户口的全部迁出手续;若甲方未及时迁出全部户口,每逾期一日,则由甲方按照房地产转让总价款的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原有户口全部迁出时止。
【详解】二手房买卖中的户口问题在二手房买卖中是极容易被忽视的,但又极其重要的问题。
房产中介只管居间促成交易,不管户口问题,一般购房者又不懂户口问题,所以户口问题会被忽视。
关于户口迁移条款的重要性,可以参考文章《二手房买卖中的户口问题》:/s/blog_8709f80c01013b6p.html。
2.3.4 交房时的状态甲方须保证交房时本合同附件二所列之该房屋内管道管线、附属设施、设备、室内装饰、装修与签订本合同之日的状况相符;乙方确认其于签订本合同前已经对该房屋进行了初步验看。
双方同意甲方将该房屋按现状交付乙方。
【详解】交房时的状态一定要约定清楚,因为你在购房实地考察时,对房屋的设备、装饰、装修等都非常满意,但等买完房交房时发现原先满意的设备、装饰、装修等已经变样了,要么缺失,要么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
如果事先不约定好,到时候你肠子都会悔青了。
2.3.5 相关税费的承担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房地产转让价款是净价(到手价),是不包括相关税费的。
房地产转让时涉及到需要甲方承担的相关税费,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
【详解】二手房买卖中相关税费究竟应当由哪一方来承担?遵循约定优先、法定补充的原则,即买卖双方对由哪一方缴纳相关税费事先有约定的或事后达成补充协议的,依双方的约定,否则依据法律的规定来缴纳相关税费。
二手房买卖中出卖人一般都是拿净价,不承担任何税费的。
其实这样做有时候只是为省事,如果出卖人承担本应由其承担的税费,那相应的购房款也就增加了。
2.3.6 限购若因有关行政机关执行购房相关政策或法律,而导致本次交易无法按照约定履行的,则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需书面通知另一方。
本合同解除后,甲方已经收取的款项应当于合同解除次日返还乙方,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支付乙方未返还款项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除此之外,甲、乙双方互不承担其他责任。
【详解】限购问题其实在准备购买二手房时事先都要落实清楚的自己符合购买条件时再去购房。
但在这里为什么还要约定这么个条款,就是为了保险起见,以防万一。
2.3.7 通知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的签署栏中如实提供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等。
甲、乙双方关于本合同履行及相关事宜的通知,应当按照载明的地址发出。
通知一般以对方或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确认为准。
如果以快递或者挂号信形式寄送的,自发出之日起第四日视为送达之日。
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详解】通知条款在任何合同中都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条款。
但是在实践中往往被忽视。
一旦发生纠纷需要送达时,你就会知道如果这个条款没有约定好会多么麻烦。
关于合同通知条款的重要性,可以参考文章《如何起草合同中的通知条款》:/s/blog_8709f80c0100yrkb.html。
2.4 补充条款(二)限购条款该条款是有关限购的相关约定,购房人在购房之前一定都是了解过相关限购政策的,如果是通过房产中介购房的,房产中介事先一定会审查购房人是否符合限购政策的,所以该条款按照房产中介或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的范例条款直接填写就行。
2.5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及房地产四至范围条款附件(一)在签订合同时,一般都是空白,不用填写的。
房屋平面图及房地产四至范围在房地产权证中有明确的图纸。
在正式的买卖合同中一般都不再显示出来。
2.6 附件(二)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装饰情况及处理条款附件(二)的内容按照房产中介或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的范例条款即可。
这里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关于出卖人随房一并转让的设备、装饰等,为了避免以后双方扯皮,所以双方一定要签订一个《移交清单》,明确约定哪些设备或装饰等是留给购房人的,而不是在合同中简单写明“固定装修”等不明确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