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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项目设计简介

1、设计工作:应建设方(甲方)的要求,进行由方案(或可行性研究)至

施工图各阶段设计文件的编制及相关咨询工作。

2、工程建设项目分类

✧按规模分为:大、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

✧按性质分为: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恢复等工程建设项目

✧按项目投资主体分为:国家和地方政府投资、企业投资等,其中政府拨

款项目一定要做初步设计并有详细的概算内容。

3、设计工作通常按项目进行。项目可以是单个工程,也可以是多个工程(也

称多个子项)。项目可以是单个阶段,如只做方案阶段。也可以含多个阶段。

二、法规及技术标准

1、几个概念的区别:法规、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规范、规程

法规:由全国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并颁布执行的法律和各级政府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规定、条例统称为法规。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规定、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注意,只有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施工图要审查,其它一些设计行业不需要施工图审查。

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做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我国工程建设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

我国标准的编号由标准代号、标准发布顺序号和标准发布年号三部分组成。

(1)国家标准

由国家标准化和工程建设标准化主管部门联合发布

1991年以后,强制性标准代号采用GB,推荐性标准代号采用GB/T;发布顺序号大于50000者为工程建设标准,小于50000者为工业产品等标准。例如GB50016-2006建规,GB/T50344-2004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

(2)行业标准

由国家行业标准化主管部门发布,在全国某一行业内实施。同时报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备案。

对“建筑工业”行业,强制性标准采用JG,推荐性标准采用JG/T;属于工程建设标准的,在行业代号后加字母J。例如JGJ49-88,JGJ/T14-2004。另外,“城镇建设”行业标准代号为CJJ(CJJ/T)。

(3)地方标准

由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主管部门发布,在某一地区范围内实施。同时报国家和行业标准化主管部门备案。

地方标准的代号随发布标准的省、市、自治区而不同。强制性标准代号采用“DB+地区行政区划代码的前两位数”,推荐性标准代号在斜线后加字母T;属于工程建设标准的,不少地区在DB后另加字母J。例如浙江省DB33/1034-2007。

(4)企业标准

它由企业单位制定(一般为大型国企),在本企业内实施

当标准号只做局部修改时,在标准编号后加(XXXX年版)。

四级标准的编制原则是下一级提出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上一级的标准,可以提出更高的要求。国家标准为最低标准,也可看作市场准入标准。

2、标准的分类

按照标准的法律属性,我国的技术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两类。

(1)强制性标准(注意与强制性条文的区别)

凡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环保和公共利益等内容的标准、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均属于强制性标准。它自发布后必须强制执行。

(2)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均属于推荐性标准。它自发布后自愿采用。

(3)我国实行的是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相结合的标准体制。其中,强制性标准具有法律属性,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必须执行;推荐性标准具有技术权威性,井合同或行政性文件确认采用后,在确认的范围内也具有法律属性。

3、我国工程建设标准有三种表达形式

(1)标准—内容通常是基础性和方法性的技术要求。

(2)规范—内容通常是通用性和综合性的技术要求。

(3)规程—内容通常是专用性和操作性的技术要求。

从2000年起,建设部开始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对现行强制性国家和行业标准中涉及安全、卫生、环保、节能、公共利益等内容的强制性条文进行汇编。其目的是重新界定强制性条文的范围,它相当于WTO要法语的“技术法规”。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确保贯彻执行。

根据原国家计划委员会的要求,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发布“协会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协会标准的代号一律采用CECS,例如CECS102:2002。

从上面可以看出法规>标准,地方标准>国家标准;标准包含规范、规程等。

4、选用标准、规范(程)时应注意的问题

(1)注意有效版本(经常会更新,如高规最新为GB50045-95(2005年版)。

(2)不要忽视前面的总则和术语。搞清其适用范围和技术原则,比如说人防工程的防火设计按那个?地下汽车库的防火设计时应用那本规范,?都是平时使用中很容易混淆的问题。还有什么叫商住楼、综合楼、商业服务网点,也是设计者容易搞混的内容。

(3)不光要看自己专业的章节,还应了解编写在其他章节内的有关要文内容。比如说高规,建筑章节6.3.3.11条是与水有关的,而水章节7.5.1条是与建筑有关的诸如此类有很多。

(4)《住宅建筑规范》要执行,但《住宅设计规范》并没有废止,仍需执行。两个规范之间有些矛盾,配合《住宅建筑规范实施指南》,会更好理解规范内容。

(5)认真阅读条文说明,规范正文与条文说明之间经常有矛盾。如2.0.17和1.0.3条的条文说明矛盾

(6)除上面(4)、(5)外,经常会碰到同一问题,几本现行规范均有要求,但不一致时,如何处理。通常由单位总工最后确定如何执行,必要时询问规范编制组,并由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5、我国现行标准、规范(程)的条文按其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用此分为三级。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其它技术资料

一、技术措施

主要适用于有一定工作经验的设计人员,主要是对现行标准规范中原则性条文的细化;现行规范之间的配合;以及对现行规范中无规定的内容提出补充要求。

二、设计手册

三、专著

四、专业期刊和资料汇编

使用上述资料时,不能直接做为设计依据,只能做为技术资料,使用时与现行规范等矛盾时,以现行规范等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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