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举办国际会议管理办法
大学国际学术会议管理暂行规定
大学国际学术会议管理暂行规定本规定是根据XX省《关于印发(在鄂举办国际会议管理实施规范)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一、基本原则1.本暂行规定中的国际学术会议是指:以我校名义在校内或国内举办的、与会者来自3个或3个以上和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的学术会议、论坛、研讨会、报告会、交流会等。
2.举办国际学术会议要从根本利益和我校对外交往的实际需要出发,做到以我为主、目的明确,统筹协调、从严掌握,厉行节约、讲究实效。
3.国际学术会议是开展国际学术交流的重要形式。
主(承)办相关的国际学术会议不仅有助于提高本单位学科学术水平和地位,而且有助于提升学校知名度。
学校积极鼓励以学校的名义在校内或国内召开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学术性国际会议,特别是高层次、高水平的型国际学术会议。
4.以我校名义在校内或国内主(承)办国际学术会议,其会议主题和内容应与我校相关学科的教学、科研紧密结合,有利于促进我校的学科建设和发展,并不得与和上级有关政策精神相违背。
二、报批程序1.申报国际学术会议的单位,应提交举办会议的请示件。
请示件内容应包括: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的必要性;主办单位及协办单位名称;会议议题和主要内容;举办时间、会期、地点,与会人员范围、总人数;拟邀请外宾人数、国别、职务等;经费来源;相关涉台和其他敏感问题及对策;有关国际学术会议情况,并附上相关背景资料。
2.申办、承办或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的请示件,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应在举办国际学术会议前4个月向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提交。
3.由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会同相关部门初审后,报校领导审核;经校领导审核后,由学校行文,向XX省教育厅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申报;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向省外事(侨务)办公室提交;由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审核后,根据审批权限向省委或省提交,经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三、审批权限1.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外宾人数在100人以上或会议总人数在400人以上的一般性国际会议,以及外宾人数在300人以上或会议总人数在800人以上的自然科学技术领域的专业或学术性国际会议,应报、审批。
林学院举办国际会议管理办法(WORD3页)
林学院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管理办法随着学校的发展和国际化进程的不断深入,我校各院(部)及科研机构的对外教育合作与学术交流活动日渐频繁。
为规范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申报程序,提高会议的质量及效益,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议申报1、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我校国际学术会议的受理、审核、申报及管理工作;2、学校鼓励有条件和能力的院(部)、科研机构举办国际学术会议,以提高我校科学研究水平,促进学科建设,扩大我校在国际上的影响;3、申办单位应在相关领域取得了一定的学术成果,在国内外有一定的影响,并有能力主办国际学术会议;4、申办单位应提前6个月填写《浙江林学院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申报表》及相关经费预算明细表,经院(部)、科技处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境外与会人员名单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不得以个人名义申报国际学术会议;5、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并报学校批准后,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行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6、举办国际学术会议,一般不邀请非建交国家的代表参加;如果有代表主动要求参加,应予以婉拒。
如确有与会的必要,申办单位应及时将该与会代表的简历等背景材料报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并按规定逐级向上申报。
7、对涉及重大敏感问题的国际学术会议及拟邀请非建交国家人士,国际知名人士,有特殊背景的人员等代表参加的国际会议,主办单位要从政治上权衡利弊,并严格按报批程序申报。
8、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擅自筹备或对外承诺举办国际学术会议,不得向与会代表发出邀请。
对外方提议协办或联合主办的国际学术会议,如背景可疑,并带有对我不利的政治意图的,应予以拒绝。
二、会议筹备1、主办单位或部门收到会议批复后,由会议秘书处负责向出席会议的境外代表发正式邀请函。
需浙江省人民政府邀请函申请签证者,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2、主办单位或部门应及早召集会议筹备人员,认真、仔细地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3、主办单位或部门负责落实会场及会议所需设施。
会议及活动管理办法
会议及活动管理办法为规范我院各种会议及各项活动的管理,协调会议及活动的时间、场地和人员安排,提高会议及活动的工作效率,本着规范管理、统一协调、合理配置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议及活动的分类本办法中提到的会议,是指学院或各系各部门在院内召开的各种会议,包括例会、定期会议和一般性会议等。
本办法中提到的活动,是指学院或各系各部门在院内举办的各种活动,包括集会、晚会、竞赛、讲座、辅导、培训、宣传、庆典、颁奖活动等。
二、会议及活动的申报和备案会议及活动的举行,实行上报制度,上报分申报和备案两种。
(一)会议及活动的申报。
会议及活动的申报,是指会议及活动的承办方在会议或活动举办前向学院办公室进行申报的制度,即会议及活动的承办方至少在会议或活动举办的上一周,将拟举办会议或活动的方案和主要议程等信息向学院办公室进行申报,填写申报表(见附表1)。
要求申报的会议及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各单位单独举行的会议及活动;2.涉及学院两个以上单位参加的会议及活动;3.全院性的会议及活动;4.由某个单位承办的涉及学院以外单位参加、并在学院内举行的大型会议及活动。
在会议或活动举行的前一周提出申请,报主管院领导审批(重要会议、活动需经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并由学院办公室签发申报回执后,会议或活动才能举办。
(二)会议及活动的备案。
会议及活动的备案,是指会议及活动的承办方在会议或活动举办前向学院办公室进行备案的制度,即会议及活动的承办方至少在会议或活动举办的上一周,将拟举办会议或活动的方案和主要议程等信息报学院办公室备案,填写备案表(见附表2)。
各单位单独举行的只有本单位人员参加的会议及活动,也须于会议及活动举办的上一周向学院办公室上报备案。
三、时间安排为充分利用星期四下午的时间,除特殊情况外,每星期四下午分两个时间段安排:1.14∶30——16∶00为第一个时间段,以举办全院性或多个单位参加的会议及活动为主;2.16∶00——17∶50为第二个时间段,留作各单位安排会议及活动为主。
华南理工大学举办国际会议管理办法
华南理工大学举办国际会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的国际学术交流,提高国际影响力,学校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积极举办高水平的国际会议。
为规范举办国际会议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际会议是指与会代表来自3个或3个以上的国家和地区(不含港澳台)、以高层次学术研讨为主要内容的会议。
第三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是学校国际会议的归口管理单位,由学校及各单位主办、合办和承办的国际会议均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监管。
第四条举办国际会议实行国务院和省部两级审批制度,学校各单位不得自行审批。
一般情况下,学校举办的国际会议通过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报教育部审批。
(一)教育部审核后报请国务院审批的重大国际会议:1.重要国际组织的大会与特别会议;2.涉及我国核心利益、重大敏感问题以及重要国际问题的国际会议;3.外宾人数在100人以上或会议总人数在400人以上的社科类国际会议,以及外宾人数在300人以上或会议总人数在800人以上的自然科学的国际会议;4.外国政府正部长及以上官员或前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出席的国际会议;5.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的国际会议。
(二)教育部审批的一般性国际会议:1.外宾人数在100人以下或会议总人数在400人以下的社科类国际会议,以及外宾人数在300人以下或会议总人数在800人以下的自然科学领域的国际会议;2.国际合作项目中的工作会议。
第五条要严格控制举办国际会议的总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申办或承诺。
凡不符合规定、无实质内容的国际会议一律不得举办或承办。
如无特殊需要,未经批准,原则上不搞固定年会或与外方轮流开会机制。
对已经形成机制的国际会议,要由该国际会议的业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会议的重要性和可持续性等进行评估,效果不明显的,应及时调整或清理。
第五条重大国际会议于每年9月初通过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向教育部进行预报;一般性国际会议按上半年会议和下半年会议,分别于每年9月初和2月初进行预报。
外宾人数在30人以下的小型自然科学技术类国际会议可不预报(预报国际会议的年份是指会议对外宣布或承诺的年份,不是会议召开的具体年份)。
国际学术会议活动组织管理制度
国际学术会议活动组织管理制度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学术会议活动成为学术研究的重要平台,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
为了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组织者需要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探讨国际学术会议活动的组织管理制度,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I. 前言国际学术会议活动作为学术交流的重要形式,对于推动学术研究与创新具有重要的意义。
然而,国际学术会议的规模庞大、参与者众多、议题复杂,给组织者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组织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II. 组织架构国际学术会议活动组织架构应包括以下部门或职能:1. 组织委员会:由学术界权威人士组成,负责制定会议的总体策划和决策。
2. 秘书处:负责会议的具体组织、协调和执行工作。
3. 学术委员会:由领域专家组成,负责审查论文投稿和确定会议议程。
4. 资金委员会:负责会议预算、赞助商招募和资金管理。
5. 媒体与宣传部门:负责会议的宣传推广和媒体合作。
III. 会议策划与筹备1. 主题确定:根据当前领域的热点问题和学术需求,确定会议的主题和议题,并确立明确的目标。
2. 时间地点选择:结合参会者的日程安排和交通便利度,选择合适的时间和地点举办会议。
3. 学术委员会组建:邀请领域内知名专家组成学术委员会,负责论文的审稿和会议的议程安排。
4. 合作伙伴寻找:与相关机构、学术组织和赞助商进行合作,共同推动会议的举办。
5. 会议预算制定:明确会议的经费来源和支出计划,确保会议的资金运作稳定。
IV. 参会者管理1. 注册与报名:建立在线注册系统,方便参会者进行报名,并及时跟进参会信息。
2. 住宿和交通安排:协调酒店预订、接送服务等,确保参会者的住宿和交通顺利安排。
3. 会议资料准备:为参会者提供会议手册、胸卡、礼品等相关资料。
4. 参会费用管理:设置合理的参会费用,并提供便捷的付款方式,同时妥善管理参会费用的收支。
V. 论文管理和展示1. 论文投稿:建立在线投稿系统,规范投稿流程,并确保评审程序的公正性与严谨性。
国际会议展览活动管理制度
国际会议展览活动管理制度国际会议和展览活动是促进国际交流、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式。
为了保证这些活动的顺利进行,需要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介绍国际会议展览活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背景与意义国际会议展览活动是各国之间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不仅可以促进各领域的学术和技术进步,也能增进国际间的友谊与合作。
因此,建立一个规范、高效的管理制度对于促进会议展览活动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活动策划与组织1.确定活动主题与目标:在策划会议展览活动时,需要明确活动的主题和目标。
主题可以根据当地的特色或相关领域的热点进行选择,目标应当明确具体、可量化,以便后续的组织工作。
2.制定预算与计划:活动策划过程中,应制定详细的预算和计划。
预算需要包括活动所需的人员、场地租赁、器材设备、宣传费用等各个方面的支出。
计划应包括活动的时间安排、日程安排、活动流程等内容。
3.人员组织与协调:筹备会议展览活动需要一个专业的策划团队。
团队的人员结构应合理分工,明确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团队成员之间要做好沟通协调,确保活动的各个环节协调一致。
三、活动执行与监控1.场地布置与设备调配:在活动执行过程中,场地布置和设备调配至关重要。
会议场地应根据会议规模和需求进行合理布置,确保参会人员有舒适的环境。
同时,要做好设备的调配,确保各种设备的正常运行。
2.会议日程与议程安排:会议的日程和议程制定是活动执行的核心内容。
会议日程要合理安排各项活动的时间,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
议程要明确每个环节的内容和时间,确保会议的高效和有序。
3.媒体宣传与推广:会议展览活动的成功还需要做好媒体宣传和推广工作。
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向公众传递活动的信息,吸引更多的参与者和观众。
同时,媒体报道和宣传也可以增加活动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四、活动评估与总结1.活动效果评估:活动结束后,需要对活动的效果进行评估。
可以通过参与者的满意度调查、媒体报道的反馈等方式,了解活动的优点和不足,为下次活动的改进提供参考。
华南理工大学章程
华南理工大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华南理工大学(以下简称“本校”)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保障学校的正常教学科研活动,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本校内部的校规,适用于本校全体师生员工。
遵守本章程是每个成员的义务。
第三条本章程的制定和修改由本校校务委员会负责,经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校校务委员会和校董事会所有。
第二章学校的组织结构第五条本校设立校董事会、校务委员会、校长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处、人事处、财务处、后勤处等机构。
第六条校董事会是本校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本校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由校董事组成,任期为五年。
第七条校务委员会是本校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制定本校的教学科研计划、财务预算和人事安排,由校长、副校长、各处室主任等组成。
第八条校长办公室是校长的工作机构,负责协助校长处理日常事务、安排会议和接待来访人员。
第九条教务处负责本校的教学工作,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评估等。
第十条科研处负责本校的科研工作,包括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科研成果的评审和发布等。
第十一条学生工作处负责本校学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包括学生招生、学生活动组织和学生事务处理等。
第十二条人事处负责本校的人事管理工作,包括教职员工的招聘、考核和薪酬福利的管理等。
第十三条财务处负责本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财务预算、资金管理和财务报表的编制等。
第十四条后勤处负责本校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校园环境的维护、设备设施的管理和学校安全的保障等。
第三章学校的教学科研第十五条本校积极推进教学科研工作,注重学科交叉和创新能力培养。
第十六条本校设立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三个教育体系,形成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
第十七条本校注重教学质量的提升,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行教学评估和教师培训制度。
第十八条本校鼓励教师开展科学研究,提供科研经费和实验室设备支持。
第十九条本校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国内外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合作关系。
国际会议管理办法
精选范文
国际会议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举办国际会议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管理办法》以及教育部《关于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举办国际会议的原则
1.举办国际应该符合我国的根本利益和国情,符合我国外交全局和对外工作的实际需要。
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目的明确。
严密防范有的国家以举办国际会议为名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和情报工作。
2.对于有利于促进我国教育、科学事业发展,有利于提高我国国际声望和维护国家利益,并按照国际组织要求规定我国有义务举办的国际会议,以及确有较高专业水平的自然科学技术领域的学术性国际会议可以积极举办。
对于一般性的国际会议,以及依照有关规定不宜举办的国际会议,不宜举办。
依照有关规定不得举办的国际会议,不得举办。
二、申办、举办国际会议的校内审批程序
1.申办、举办国际会议的校内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国际交流处归口管理、学校统一审批的原则。
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国际会议或者邀请境外人士(含港、澳、台地区)参加在我国举办的国际会议。
2.学校各部门拟申请举办国际会议的,应当做好举办国际会议
3。
国际会议流程管理步骤
国际会议流程管理步骤国际会议的流程管理是一个复杂而关键的任务。
有效的流程管理能够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使参与者能够充分发言和交流,并确保会议达到预期结果。
以下是国际会议流程管理的一般步骤:1.筹备阶段:在会议开始之前,需要进行充分的筹备工作。
这包括确定会议主题、确定参与者、制定会议议程和确定会议地点等。
在筹备阶段,还需要与相关机构合作,确定会议所需的技术设备和资源。
2.拟定会议议程:会议议程是会议的核心文档之一,它包含了会议的全日程安排和各个议题的详细安排。
会议议程的制定需要考虑时间的分配,确保会议有足够的时间讨论和决策各个议题。
此外,会议议程还需要与参与者进行协商,确保他们的意见和需求得到充分考虑。
3.发布会议通知:在筹备阶段结束后,需要向参与者发布会议通知。
会议通知应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其他重要信息。
通知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其他适当的方式发送给参与者。
为了确保及时收到通知,通知应提前发布,并确认参与者已经收到通知。
4.参与者注册:5.会议现场准备:在会议开始之前,需要进行会议现场的准备工作。
这包括会议室的布置、技术设备的安装和测试,以及会议资料的准备和分发等。
会议现场的准备需要提前进行,以确保会议开始时一切都准备就绪。
6.会议召开:会议召开时,流程管理者需要确保会议按照议程进行,并且没有超出时间限制。
流程管理者需要引导会议讨论,确保每个人的观点得到充分听取,并为参与者提供发言的机会。
在会议讨论中,流程管理者需要设法解决任何冲突或争议,以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7.记录和纪要:会议的记录和纪要对于后续工作的推进至关重要。
流程管理者需要确保会议记录的准确和详尽,包括讨论的要点、决策的结果和下一步行动计划等。
会议纪要通常在会后制作,并通过邮件或其他适当的方式发送给参与者。
8.后续工作跟进:会议结束后,流程管理者需要跟进会议的后续工作。
这包括向参与者发送会议纪要、处理会议中提出的问题和行动计划,并确保相关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学术会议(讲座)管理办法
学术会议及学术讲座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活跃学校学术气氛,繁荣学术交流,开阔学术视野,提高学术讲座质量,使学术活动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1、各学院、部门举(承)办学术会议(讲座)必须实行审批备案制度,未经审批不得举(承)办。
2、教师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讲座),须向科技处报备审批,否则财务处不以予审核报销。
3、若会议(讲座)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由科技处和宣传部共同负责审批备案,涉及国际会议的则由科技处和国际合作交流处共同负责审批备案。
二、关于学术会议管理(一)举( 承) 办学术会议1、会议申报各学院每年12 月份集中申报下一年度举( 承) 办学术会议计划,经科技处审批、学校审核,确定会议是否纳入年度计划。
一旦纳入计划,学校根据会议的规格及规模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否则不予以资助。
2、会议经费资助标准举(承)办学术会议的经费,原则上由承办单位自行解决,学校不另行资助。
如因举(承)办单位经费困难且规模大、影响广的学术会议,学校将予以一定资助。
资助上限为:国际、港澳台学术会议,国内国家级学术会议资助最高人民币10000 元(有院士、全国学会的主委等参加的学会,可以提高到15000 元);省级学术会议最高资助5000 元;市级学术会议最高资助3000 元。
资助费用用于讲课费(专家讲学、讲座费发放的标准以学校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会议就餐、住宿及其它会务开支费用,会议结束后,票据经科技处审核签字后再交财务处核销。
3、举(承)办流程(1)会议申报流程:填写申报表(申请学校资助填附件1、自行承担经费填附件2)→学院(部门)签章→科技处签章(遇有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事项,则转呈其他部门签审)→分管校领导→科技处备案。
(2)会议举(承)办前 1 周,举(承)办单位将会议日程安排报科技处审核,科技处报校党政办审核备案;(3)会议结束后一周内,举(承)办单位将以下材料交科技处存档:① 会议通知(红章原件);② 会议日程安排;③ 纸质专家讲义(以院外专家为主);④ 签到册复印件;⑤ 会议总结。
会议系统方案
会议系统方案会议系统方案「篇一」华南理工大学多媒体会议室是现代化的会议设施。
该系统包含了多媒体会议、计算机辅助会议和演示的手段,能够播放目前流行的各种媒体,应该是目前受欢迎、便于使用、效果理想的会议演示系统,适用于各种多媒体会议、专题演讲、学术交流会和英语会议片的学习等活动。
多媒体会议室主要实现两大功能:一个是会议、国际学术交流和会议等活动;一个是进行英语会议片的学习。
在会议的功能上,系统包含了多媒体会议、计算机辅助会议和演示的手段,它将录音机、影碟机、多媒体计算机、视频实物展台、有线电视节目、互联网等目前流行的各种媒体节目通过投影机和高保真的音响设备,展现给观众。
使得会议的内容生动化、形象化和具体化,系统充分体现了现代多媒体会议室设备对提高会议质量的作用。
多媒体会议室的面积在100平方米左右。
多媒体会议室使用中央控制系统,AV 矩阵切换器,VGA矩阵切换器VGA-808,AUTOPATCH会议系统、美国VICISI四只12寸音箱分列主席台两侧墙壁,VICISI全音域同轴扬声器系统,除拥有远投射的能力外,它平滑的功率响应和音色质量也可使它很好的适应近场工作。
其灵敏度达98dB,额定输入功率声压级有96dB,其水平辐射角80度,垂直辐射角40度,每侧两只扇形式分布,轻松覆盖全场。
由于其点声源的技术,指向性好,声反馈的机率也很小。
除音频外,对观众来说,最重要的是观看效果。
大屏幕是首选,目前可行的方案多采用投影机,比较符合现在的实际情况。
在多媒体会议上说投影屏幕越大越好,但是由于房间高度的限制,投影机的银幕大小只能以房间里会议台位置的高度而定。
银幕的下沿高度不可能到底,否则讲演人会挡住银幕。
一般为1.2米高,就是说房高减去1.2米就是银幕的高度。
实际上银幕的上沿是不可能贴到屋顶的,银幕盒、投影机的吊架等还需要一些高度,大约有几十厘米。
最佳观看距离大致为屏幕高度的4-6倍,相当于屏幕对角线长度的2.4-3.6倍。
商学院教师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管理办法-华南理工大学
建筑学院关于资助教师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经费使用规定为加强我院教师与国内外学术界同行的交流,提高我院在国内外学术界的知名度,学院积极支持和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鼓励教师参加高水平的国内外学术会议。
为做好这项工作,结合学院自身实际,现制定资助教师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经费使用的有关规定。
一、资助会议范围:1、代表学院参加国家一级、二级学会举办的全国性工作会议、年会;2、学院派出和教师获邀参加的全国性教学会议;3、教师获邀参加的学术会议;二、资助对象与原则1、在国家一级、二级学会(协会)中由学院选派,代表学院担任职务的我院教师;2、受学术会议组委会邀请作会议大会报告的我院教师(主办方未资助时);3、受学术会议组委会邀请担任大会主席或分会场主席的我院教师(主办方未资助时);4、教师获邀参加学术会议应有论文入选并同时获邀宣读;5、教师参加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认定的重要学术会议;6、全国性教学会议由学院根据教学工作需要,选派参与教学管理和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参加;7、学院鼓励教师参加和担任各类社会、学术团体及期刊杂志的一定职务,但学院作为非赢利性机构,原则上不参加赞助性的活动,也不派人参加赞助性的任职,不支付相关性质的费用。
我院教师受邀在各类社会团体、期刊杂志任职以及参加相关活动,学院可给予除费用外的所有相关支持,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任职人和参与人支付。
8、学院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学会、协会或其它社会团体举办的相关评奖活动,学院可给予除费用外的所有相关支持,所涉及相关费用由受奖人自理。
三、资助方式根据学院财力,暂行如下标准的资助:1、教师参加资助范围内的学术会议,符合资助原则的,学院给予每人每年合计不超过2000元的会议资助(会议注册费或差旅费),学院资助每位教师参加学术会议每年暂不超过一次。
2、由学院派出参加全国性教学工作会议的资助会议注册费和差旅费,且不计入学术会议资助的次数。
3、教师代表学院参加国家一级、二级学会工作会议或年会的,学院资助每年暂不超过一次。
国际会议方案
国际会议方案1. 引言国际会议是不同国家间进行交流和合作的重要平台,对于推动全球合作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确保国际会议的顺利举办,本文将提供一个国际会议方案,包括会议筹备、场地选择、日程安排等内容。
2. 会议筹备在筹备国际会议之前,需要明确会议的目标和主题。
确立会议的目标和主题有助于吸引相关领域的专家和学者参与,同时也有助于确定会议的议题和演讲内容。
在确定会议目标和主题之后,需要筹备会议的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应包括主办方、承办方、合作伙伴等。
主办方负责筹备会议的整体规划,承办方负责会议的具体执行,合作伙伴可以提供专业的支持和资源。
会议的预算也是筹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预算可以包括场地租用费、设备租赁费、参会人员费用等。
在确定预算之后,需要进行详细的财务规划,确保会议的经费得以合理使用。
另外,会议的宣传也是不可忽视的一环。
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宣传,吸引更多专家和学者参与会议。
可以利用社交媒体、学术期刊、学术会议网站等进行宣传。
3. 场地选择会议的场地选择是确保会议成功举办的关键因素之一。
在选择场地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场地容量:根据会议预计的参会人数确定场地的容量。
确保场地可以容纳所有参会人员,并且有足够的空间供参会人员进行交流和互动。
•场地设施:场地应提供必要的设施,如会议厅、演讲台、投影仪、音响设备等。
这些设施能够帮助会议的顺利进行,并提供良好的演讲和听众体验。
•场地位置:场地的位置应方便参会人员前往。
选择靠近交通枢纽和酒店的场地,可以提高参会人员的参会率,并减少交通和住宿方面的困扰。
•场地环境:场地的环境要舒适和安全。
确保会议场地周围没有噪音和其他影响会议的因素,提供良好的工作和休息环境。
4. 日程安排会议的日程安排是确保会议顺利进行的关键因素之一。
在制定日程安排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演讲和分论坛安排:确定每个演讲和分论坛的时间和地点。
合理安排演讲的顺序和主题,确保会议的内容有条不紊地进行。
XX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管理办法【模板】
**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管理办法重理工[2010]20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举办国际学术会议是引进国外群体智力,了解国际前沿学术动态,提高我校教学科研水平,提升国际知名度的重要途径。
为加强对举办国际(含港、澳、台地区)学术会议工作的管理,增强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申报原则第二条国际会议是指含主办国,至少有三国或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以上的国家或地区参加或与会人数达50人以上或外国与会人数需占与会人数20%以上的学术会议。
第三条由我校主办或承办的国际(含港、澳、台地区)学术会议,应能反映国际先进水平;对促进学科建设、专业水平的提高、新领域的开拓以及扩大我校在国内外的影响发挥积极作用。
第四条凡以**大学的名义主办或承办的国际(含港、澳、台地区)学术会议,相关二级学院需向国际处等相关部门提出申报并完善相关手续。
第三章申报程序第五条申请举办国际会议的学院草拟申请报告。
其内容包括:举办会议中英文名称、举办会议的目的和意义、会议规模、主办单位名称、会议时间与地点等,提前4个月填写《**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申报表》(附件一)。
第六条将申请表分别报学校科研处、保密办公室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核。
第七条经审核通过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报校领导审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八条学校对国际会议给予适当经费支持,并向上级相关部门申请国际会议基金。
第九条上级主管部门下达国际会议批件后,相关学院在会议举办前一个月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邀请外国人来华名单表》(附件二)和《**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邀请港澳台学者名单表》(附件三)。
第十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汇同校保密办对国外(境外)参会人员进行审查后,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理外国专家来华签证手续及港澳台人士入境手续。
第四章会议协调及管理第十一条相关学院要制定明确的会议组织程序,并职责到人。
第十二条学校保密办、科研处、国际处、保卫处等部门将协助处理相关事务。
华南理工大学对外开放工作规划【模板】
华南理工大学对外开放工作规划“十二五”期间,学校坚持实施“开放活校”战略,大力提高国际化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国际化科研水平,推进国际化工作的体制机制改革,对外开放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全面实现了“十二五”改革发展目标,基本建成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为下一阶段建设和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随着《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等文件的相继出台,这标志着我国教育对外开放事业开始从改革开放以来的“扩大”发展阶段,进入以“提质增效”为主要特征的“做好”发展阶段。
为此,学校将进一步提升认识,将对外开放工作提升到学校战略发展的高度,认真贯彻《意见》精神,落实好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抓住推进学校国际化工作的关键点,推动学校全面建成“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一、发展基础(一)学校全球合作网络初步形成,核心合作伙伴规模初显目前,学校已与全球200多所一流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通过全球合作网络的构建进一步加强与各合作伙伴的关系,与一批高水平大学发展成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开展多种类型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拓展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二)国际交流与合作向高层次大平台发展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重点建设了一批高层次实质性的合作平台,组建了中法工程师学院、中美创新学院、中荷城市系统与环境联合研究中心、中新国际联合研究院等一批具有特色管理机制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国际化教学科研平台,建设了高分子塑料光电材料研究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等4个学科创新引智基地,通过合作承担科研项目、开展成建制本科国际班、联合培养研究生、合作举办学术会议等,推动了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
获批建设先进材料国际化示范学院,创新学院管理模式,引进国际一流团队全面负责教学与学术工作。
分别与英国兰卡斯特大学、美国爱达荷大学、德国奥迪英戈尔施塔特公司合作建立了孔子学院,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有效提升了学校的国际影响力。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Guangzhou College of South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外国专家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南人事处国际交流中心编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前言为推进学校国际化建设,提高外国专家工作的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人事处和国际交流中心特编撰了《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外国专家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南》(电子版可以在人事处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各单位要组织广大师生员工学习本指南,了解外国专家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用政策和规范,同时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本单位的外国专家管理与服务,积极构建一个组织健全、工作到位、快捷高效的引智工作体系,提高外专聘请水平和效益,为外国专家提供一个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如广大师生员工对本指南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与人事处和国际交流中心联系,我们将及时予以修订和完善。
目录(一)外专招聘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外专在校工作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外专的生活管理和服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外专来华前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办理来华手续...............................................................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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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举办国际会议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的国际学术交流,提高国际影响力,学校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积极举办高水平的国际会议。
为规范举办国际会议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际会议是指与会代表来自个或个以上的国家和地区(不含港澳台)、以高层次学术研讨为主要内容的会议。
第三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是学校国际会议的归口管理单位,由学校及各单位主办、合办和承办的国际会议均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监管。
第四条举办国际会议实行国务院和省部两级审批制度,学校各单位不得自行审批。
一般情况下,学校举办的国际会议通过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报教育部审批。
(一)教育部审核后报请国务院审批的重大国际会议:
.重要国际组织的大会与特别会议;
.涉及我国核心利益、重大敏感问题以及重要国际问题的国际会议;
.外宾人数在人以上或会议总人数在人以上的社科类国际会议,以及外宾人数在人以上或会议总人数在人以上的自然科学的国际会议;
.外国政府正部长及以上官员或前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出席的国际会议;
.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的国际会议。
(二)教育部审批的一般性国际会议:
.外宾人数在人以下或会议总人数在人以下的社科类国际会议,以及外宾人数在人以下或会议总人数在人以下的自然科学领域的国际会
议;
.国际合作项目中的工作会议。
第五条要严格控制举办国际会议的总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申办或承诺。
凡不符合规定、无实质内容的国际会议一律不得举办或承办。
如无特殊需要,未经批准,原则上不搞固定年会或与外方轮流开会机制。
对已经形成机制的国际会议,要由该国际会议的业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会议的重要性和可持续性等进行评估,效果不明显的,应及时调整或清理。
第五条重大国际会议于每年月初通过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向教育部进行预报;一般性国际会议按上半年会议和下半年会议,分别于每年月初和月初进行预报。
外宾人数在人以下的小型自然科学技术类国际会议可不预报(预报国际会议的年份是指会议对外宣布或承诺的年份,不是会议召开的具体年份)。
第六条国际会议至少提前半年通过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向教育部进行报批。
如有台湾地区与会人员,还需加报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批(报批国际会议的年份是指会议对外宣布或承诺的年份,不是会议召开的具体年份)。
第七条教育部会议批件下达后,举办单位方可对外发出会议通知,并应尽快成立组织委员会,落实会务筹备和组织工作。
第八条如需为与会代表办理“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举办单位须在会议举办前个月将“外国人来华签证申报表”送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报送广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第九条原则上不邀请外国政要、前政要及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参加国际会议,如确有必要邀请,则需经学校和教育部批准同意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