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运-7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采购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大唐集团燃[2015]2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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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采购平台竞价
采购实施细则
一、燃料电子采购平台定义
燃料电子采购平台是燃料调度中心的一个重要功能模块,是快捷发现市场电煤价格的商务平台,通过互联网发布燃料采购信息、接受供应商报价、由系统根据设定的竞价排序条件确定供应商、通过多次合理的竞价议价谈判确定合作、并在网上公布竞价及合作结果。

二、电子采购平台实施原则
(一)降低燃料成本
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实现网上竞价交易,切实降低燃料采购成本。

分子公司、电厂、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后称燃料公司)等各方都有权推荐供应商,以实现供应商的充分竞争、降低煤价,各方不得人为设制市场壁垒限制竞争。

(二)统一竞价平台
集团公司燃料电子采购平台可实现集团内市场信息及资源共享,要求系统各单位一律在此平台竞价采购,所有市场煤均应在竞价平台上竞价采购。

涉及关联交易的由有关各方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三)统一竞价规则
竞价原则上采用两次竞价的竞价模式。

第一次报价作为发现价格、确定“最高限价”的参考依据,原则上低于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方可参加第二轮报价;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第二次竞价结果由低到高排序,作为确定供应商和签订合同的依据。

(四)全过程监管
集团公司燃料管理部、分子公司依照管理权限对所辖区域的竞价采购进行全过程监管。

(五)灵活竞价周期
各采购主体应根据区域煤价变化、运输特点等因素合理确定竞价周期。

原则上市场煤竞价周期以自然月为主,当煤价在下行阶段、降低幅度较大及频率快时应缩短竞价周期。

三、采购主体
按照现行燃料采购模式,各级采购主体具体组织实施竞价采购工作,采购主体包括:
1. 二级采购主体:包括实行集中采购的分子公司所属燃料公司、负责下水煤统一采购的燃料公司。

2. 三级采购主体:指燃料自主采购的基层火电企业。

四、竞价采购的范围及进度安排
(一)竞价采购的范围
各采购主体市场采购的下水煤(包括进口煤)、陆路煤都应该通过竞价平台进行竞价采购。

(二)进度安排
下水市场煤应在3月底前全部通过竞价平台竞价采购,陆
路市场煤原则上应在6月底前全部通过竞价平台竞价采购。

各单位要积极推进通过竞价平台竞价采购工作,煤源充足、市场化程度高、竞争条件成熟区域的电厂要率先开展。

五、竞价采购工作流程
燃料电子采购平台竞价采购工作流程:
1. 编制需求计划
每月25日前(遇节假日相应提前),基层电厂提出全口径需求计划(明确长协煤、市场煤,明确煤量、煤质要求,明确通过竞价平台采购部分),经分子公司审核批准后,通过信息系统报集团公司燃料管理部。

2. 编制竞价采购计划及发布采购公告
实行燃料统一采购、统一管理的分子公司,由基层火电企业提报竞价采购计划,经分子公司燃料管理部门审核,由采购主体按批次在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采购公告。

基层火电企业采购的由企业自行确定竞价采购计划、并发布采购公告。

燃料公司统一采购下水煤部分,由基层电厂制定竞价采购计划(含煤种、煤质指标等)、分子公司审核,由燃料公司统一发布采购公告。

竞价公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数量、煤种、质量要求、交货地点、验收方式、奖罚标准、价格定义(车板价、平仓价,两票或一票等)、结算方式、结算及付款期限等。

其中:(1)竞价公告煤量应适中,一个供应商同时可以参与多
个竞价公告的竞价。

(2)质量标准应结合适烧煤质和市场情况确定,尽量采用市场通行的质量分段标准。

3. 供应商准入与竞价
基层电厂、分子公司和燃料公司、集团公司均可推荐供应商,供应商按照市场化原则直接参加系统内各单位的竞价采购。

准入供应商可自行登录燃料电子采购平台查询采购公告,在同意公告须知内容后,填写报价等有关信息,按程序参与竞价。

4. 确定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可参考第一轮竞价结果,或综合分析当前煤炭市场形势、电力供需、运力情况等因素,由相应的燃料管理部门、采购决策机构最终确定。

燃料公司统一采购的下水煤市场煤的最高限价,由有关分子公司牵头、燃料公司和基层电厂参与共同确定。

5. 供应商选择
供应商的报价信息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加密,在截止时间后由系统按照预设规则自动对供应商进行排序,采购主体按次序选取供应商进行多轮合同谈判。

除最低报价供应商主动放弃外,应优先选用最低价供应商,否决最低价供应商的必须报上一级燃料管理部门审批。

6. 合同价格及签订
根据竞价结果,采购主体要坚持组织拟合作供应商公开议
价,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依据议价结果确定最终合作供应商并在3个工作日内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价格不得高于竞价(或议价)结果,同时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竞价结果高于同期市场价格的应视为无效并重新竞价。

通过燃料电子采购平台竞价采购的下水市场煤与电厂合同的价格,由燃料公司与基层火电厂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确定,即由燃料公司和基层火电厂各承担(竞价结果产生之日的秦皇岛挂牌价格下线-网上竞价结果)的一半,电厂采购合同价格=网上竞价结果+价格差/2。

7. 信息的发布
供应商可在平台上随时查询自身准入、报价等信息,竞价公告、竞价结果等通过短信、邮件、电话等形式向有关供应商等方面进行发布。

8. 合同的履行
采购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开展煤炭发运和结算等工作。

在供应过程中,若产生煤质纠纷或其它问题时,买卖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因煤质纠纷需中止合同的,应保留备查样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解决。

合同履行情况在燃料电子采购平台一定范围内公布,接受各方监督。

9. 供应商管理
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及采购主体相关规章制
度,对供应商定期进行准入、评价、考核,不断规范供应商管理。

六、竞价排序原则
1. 按照“价值思维、效益导向”的核心理念,坚持“同质低价格优先、同价高热值优先、同价低硫低水优先”的原则。

供应商申报煤种差异较大时,可结合奖罚标准对报价进行修正后再排序。

2. 依据当期竞价公告有关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对标煤单价由低到高排序,首选最低价供应商。

3. 最低价供应商合同数量确定后,采购公告数量缺口部分,按照系统报价排序,同次低供应商按照最低报价沟通且达成一致意见确定合同,仍有缺口继续依次类推。

4. 当最低价合同数量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时,按次低价格分别与系统排序供应商由前到后依次商谈、确定。

5. 一个供应商参与同一采购主体同期不同竞价公告竞价时,同一运输方式、同一品质煤种不同价格签订合同时,优先执行最低价格对应合同。

6.一个供应商参与同一竞价公告竞价时,同一运输方式、同一品质煤种不允许出现两种报价参与竞价。

七、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
为了提高竞价效率,由分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且制定明确的《供应商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可适当收取供应商履约保证金(第五类供应商不缴纳),履约保证金根据合同标的、
供应商信用等级(有效履约次数)综合确定,保证金可在第二轮报价之前缴纳,供应商缴纳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价。

单位:万元
有效履约:合同兑现率≥50%
签订合同通知一旦发出,买卖双方必须严格遵守约定、及时签订合同。

供应商拒不签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应根据法律规定及双方事先书面约定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八、监管与考核
燃料管理部、各分子公司负责对所管理范围内的竞价采购工作进行监管。

1.完善有关制度、确保正常运转。

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单位《竞价采购实施细则》,完善有关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细化操作流程,确保平台顺利运转。

2.跟踪监督、及时纠偏。

分子公司、基层火电企业要对采购单位燃料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情况进行跟踪,不断总结经验,对出现的问题必须及时改进和纠正,推动这项工作深入开展。

3.严肃纪律、防止走样。

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事,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防止出现因管理不到位而走过场或执行过程变态走样的现象。

严禁内外勾结、串通违规使供应商准入或提高星级、违规泄漏价格等重要信息等,凡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将追查其责任。

4.及时检查、加强管控。

集团公司将定期组织竞价采购和合同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并作为对电厂、分子公司、燃料公司等燃料管理工作的评价依据。

对不执行竞价采购有关文件精神,不积极推动燃料竞价采购的单位,将在系统内以各种方式予以通报;对违反规定、不按照程序进行供应商准入、评价、退出,不按规定进行竞价排序采购,造成一定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由各分子公司分管领导到集团公司“说清楚”;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九、其他
1.本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发的《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电子采购平台实施指导意见》(大唐集团燃〔2014〕1038号)、《关于规范下水煤市场部分统一竞价采购工作的通知》(大唐集团燃〔2014〕1076号)文件同日作废。

2.其他以市场化原则运作的从事燃料经营的专业公司,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3.本文件解释权属集团公司燃料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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