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型医疗保险合同条款及模板
医疗保险合同
医疗保险合同
合同范本。
医疗保险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日期)签订:
甲方,(医疗保险公司名称)。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乙方,(被保险人姓名)。
地址:
电话:
鉴于甲方为乙方提供医疗保险服务,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保险范围。
1.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医疗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住院医疗、门诊医疗、手术医疗、药品费用等。
1.2 保险责任以甲方所提供的保险计划和保险条款为准,乙方有权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适合的医疗保险计划。
第二条保险费用。
2.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保险费用缴纳标准及时间向甲方支付医疗保险费用。
2.2 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具体支付方
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条理赔流程。
3.1 乙方在享受医疗保险服务时,应按照甲方规定的理赔流程和要求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
3.2 甲方收到乙方的理赔申请后,将及时进行审核并按照约定的赔付标准进行
理赔。
第四条合同终止。
4.1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保险期限届满终止。
4.2 若乙方违反保险合同条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停止提供医疗保险服务。
第五条其他约定。
5.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5.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以上为医疗保险合同范本,具体条款和内容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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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帮助。
医保基金协议书
医保基金协议书一、背景和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医保基金的管理与运作方式,保障参与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服务的公平和可持续发展。
二、参与主体本协议的参与主体包括参保人员、医保基金管理机构和医疗服务提供者。
2.1 参保人员参保人员是指符合国家规定并成功加入医保基金的个人或企业。
2.2 医保基金管理机构医保基金管理机构是指负责医保基金筹集、管理和发放等工作的组织。
2.3 医疗服务提供者医疗服务提供者是指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或个人。
三、医保基金筹集和管理3.1 医保基金筹集医保基金的筹集主要通过参保人员的缴费和政府的财政拨款进行。
3.1.1 参保人员缴费参保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缴费标准和方式进行缴费,缴费金额根据参保人员的收入和缴费基数确定。
3.1.2 政府财政拨款政府按照国家财政预算进行医保基金的财政拨款,用于弥补医保基金支出中的不足。
3.2 医保基金管理医保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医保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包括基金的投资与收益管理、基金的流动性管理以及基金的风险评估。
3.2.1 基金投资与收益管理医保基金管理机构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合理选择投资标的和投资方式,追求基金的稳定增值。
3.2.2 基金的流动性管理医保基金管理机构应确保医保基金的流动性充足,能够按时支付与医疗服务相关的费用。
3.2.3 基金的风险评估医保基金管理机构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并执行风险管理措施,减少基金运营中的风险。
四、医疗保障和服务4.1 医疗保障范围医保基金所提供的医疗保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门诊保险等。
4.2 医疗服务提供医疗服务提供者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提供符合医疗质量和安全要求的医疗服务。
医疗服务提供者收取费用时应遵守相关规定,并及时结算。
4.3 医疗费用报销参保人员在享受医疗服务后,按规定提供相关费用凭证,医保基金管理机构将及时进行费用报销,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争议解决本协议的履行和解释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金医保 合同3篇
金医保合同3篇篇1合同编号:XXXXXXXX甲方(参保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医疗服务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医疗保障服务达成以下合同协议: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医疗保障服务中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行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实现医疗保障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二、服务内容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为甲方提供医疗保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服务、药品供应、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等。
三、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
合同期满前,双方可协商续签。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医疗保障服务,并对服务质量和效率进行监督。
2. 甲方应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障费用。
3. 甲方应配合乙方开展健康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资料。
4. 甲方应遵守国家医疗保障制度,不得利用医疗保障服务进行非法活动。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1. 乙方有权获得甲方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
2. 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提供医疗保障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
3. 乙方应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管理体系,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4.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非法使用。
5.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馈医疗保障服务情况,积极协助甲方开展健康管理工作。
六、费用支付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
2. 乙方提供的医疗服务项目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3. 甲方或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产生额外的医疗保障费用,双方应及时沟通并确认支付方式。
七、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障费用,乙方有权停止提供医疗保障服务。
2. 若乙方提供的医疗保障服务质量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如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医疗基金合作协议模板
甲方:(基金管理公司名称)乙方:(医疗机构或项目方名称)鉴于:1. 甲方具备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和资源,专注于医疗健康领域的投资与孵化。
2. 乙方在医疗健康领域具有独特的技术、产品或服务,且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
3.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一、合作内容1. 基金设立:甲乙双方共同设立一支医疗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用于投资乙方及其关联企业(以下简称“项目方”)的项目。
2. 基金规模: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元,乙方出资____元。
3. 投资领域:基金主要投资于以下领域:- 医疗器械研发与生产;- 医药研发与生产;- 医疗健康服务;- 医疗信息化;- 其他与医疗健康相关的创新项目。
4. 投资方式:甲方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或项目方进行投资,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优先股投资等。
5. 投资决策:基金的投资决策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的投资委员会负责,投资委员会成员由甲乙双方委派。
二、合作期限1. 本合作协议的有效期为____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基金的投资期限为____年,自基金设立之日起计算。
三、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权利义务:- 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决策、资金管理、项目监督等;-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投资款项;- 对乙方及项目方进行尽职调查,确保投资决策的合理性;- 甲方有权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对乙方及项目方进行监督和指导。
2. 乙方权利义务:- 向甲方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项目资料;-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配合甲方进行尽职调查;- 乙方及项目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技术、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乙方及项目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技术、产品或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及项目方应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投资回报。
四、风险承担1. 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基金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等。
城乡医疗保险的合同5篇
城乡医疗保险的合同5篇篇1甲方(医疗保险机构):[机构名称]乙方(参保单位/个人):[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城乡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城乡医疗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关于城乡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权益,促进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发展。
二、合同期限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期满前,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本合同。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应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乙方提供医疗保障服务。
2. 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确保参保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防止欺诈行为。
4. 甲方有权对医疗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5. 甲方应建立健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方便乙方查询相关保险信息。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为其所属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2. 乙方应保证提供的参保人员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 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地方医疗保险政策,不得进行欺诈行为。
4. 乙方有权享受甲方提供的医疗保障服务,对医疗服务质量有监督权。
5.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医疗服务进行的审核和监督工作。
五、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1. 保险费用标准按照当地政策规定执行。
2. 乙方应按期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不得拖欠。
3. 支付方式采用____方式支付(如:现金、银行转账等)。
六、违约责任及处理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2. 若因乙方违反约定导致保险事故无法理赔或损失扩大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对于违约行为,甲方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终止合同、扣除保证金等。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
2024年医保缴费医保合同5篇
2024年医保缴费医保合同5篇篇1医保缴费合同协议甲方:[甲方公司名称或机构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乙方个人姓名](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乙双方同意遵循国家医疗保险政策,确保乙方享有医疗保障权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医保缴费合同协议:一、合同目的与依据本医保缴费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双方遵守国家医疗保险政策及本合同约定事项,确保乙方享有相应的医疗保障。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合同期限及缴费标准1. 合同签订时间: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 日止。
2. 乙方应按照年度标准缴纳医保费用,年度医保费用标准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整。
费用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及公司规定进行调整。
3. 乙方应于每年XX月XX日前完成本年度医保费用的缴纳。
逾期未缴,甲方有权暂停乙方的医疗保障服务。
三、医保待遇与保障范围1.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缴纳医保费用后,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障待遇。
2. 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可在合作医疗机构享受医疗服务的权利。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门诊、住院、药品等费用报销。
3. 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发生医疗费用时,应按照甲方规定的程序及时申报,甲方按照相关政策及公司规定给予报销。
四、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及公司规定收取医保费用。
2. 甲方应保证乙方在合作医疗机构享有相应的医疗服务。
3. 甲方应及时审核乙方申报的医疗费用,并按照约定给予报销。
(二)乙方权利义务: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缴纳医保费用。
2. 乙方应遵守国家医疗保险政策及甲方相关规定,不得利用医保资源进行非法活动。
3. 乙方应在合作医疗机构就医时,遵守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配合医疗机构的治疗。
五、违约责任与解决方式1. 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缴纳医保费用,甲方有权暂停乙方的医疗保障服务,并要求乙方补缴相关费用及滞纳金。
2. 若因乙方违反国家医疗保险政策或甲方规定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医保协议合同范本
医保协议合同范本《医保协议合同》甲方(医保经办机构):名称:[经办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经办机构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名称:[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医疗保险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总则1.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医疗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
2. 本协议有效期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
协议期满前,双方如需续签,应在期满前[提前通知期限]书面通知对方。
二、服务范围医疗机构:[具体诊疗项目]零售药店:[药品销售范围]2. 乙方应在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甲方统一制作的定点标识,并向参保人员公示医疗保险政策和服务流程。
三、服务管理1. 乙方应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内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医疗保险相关工作。
2. 乙方应严格执行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不得将非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纳入医保结算。
3. 乙方应按照病历书写规范和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要求,如实记录参保人员的医疗服务信息,妥善保管病历、处方等医疗文书资料,以备甲方核查。
4. 乙方应严格遵守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分解收费、重复收费。
四、费用结算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结算方式和结算周期,及时报送医疗费用结算申请。
2. 甲方对乙方报送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对符合医保支付规定的费用予以支付,对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予以拒付,并书面告知乙方拒付原因。
3. 乙方对甲方的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审核结果通知之日起[申诉期限]内提出申诉,甲方应在收到申诉后及时进行复核。
五、监督检查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医疗保险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予以配合。
2024年黑龙江省医保缴费医保合同6篇
2024年黑龙江省医保缴费医保合同6篇篇1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甲方(参保人):[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甲方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甲方联系电话]乙方(医疗保险机构):[乙方名称]法定代表人:[乙方法人姓名]地址:[乙方地址]联系方式:[乙方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黑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医疗保险参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与依据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医疗保险缴费、待遇享受、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双方均同意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二、合同期限与缴费标准1. 合同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2. 缴费标准:甲方应按照黑龙江省规定的标准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具体金额按照乙方公布的缴费标准执行,如有调整,以乙方通知为准。
三、医保待遇与义务1. 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为甲方提供医疗保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医疗、大病保险等。
2. 甲方应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用,遵守医保政策规定,不得利用医保资源进行非法活动。
3. 甲方在就医时,应遵守乙方的服务规定,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4.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服务质量,对乙方的违规行为有权提出异议和投诉。
四、医保基金的使用与管理1. 医保基金的使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2. 乙方应建立健全的基金管理制度,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增值。
3. 甲方应遵守基金使用规定,不得擅自扩大医保支付范围或提高支付标准。
五、违约责任与解决方式1. 若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若因本合同产生纠纷,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六、其他约定1.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城乡医疗保险的合同6篇
城乡医疗保险的合同6篇篇1甲方(社保机构):___________乙方(参保单位/个人):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城乡医疗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甲乙双方为落实城乡医疗保险政策,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特订立本合同。
二、合同期限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保险范围本合同适用于参加城乡医疗保险的乙方及其指定的参保人员。
四、保险内容1. 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2.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医疗保障服务,包括基本医疗、大病保险等。
3.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提交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4. 乙方应遵守医疗保险相关规定,不得骗取医疗保险待遇。
五、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1. 乙方应按期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如遇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2. 乙方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支付方式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3. 如乙方逾期未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其医疗保险待遇。
六、医疗保障服务1. 甲方应在乙方提交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后,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审核并支付。
2.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包括预约挂号、诊疗、住院等。
3. 甲方应保障乙方在异地就医时的医疗保障权益。
七、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如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如乙方骗取医疗保险待遇,甲方有权追回已支付的医疗费用,并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八、争议解决1.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
甲方(社保机构):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参保单位/个人):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个人: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篇2甲方(参保单位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城乡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城乡医疗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甲乙双方为共同保障城乡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医疗保险服务的顺利进行,特订立本合同。
基金型医疗保险合同条款及模板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康安团体补充医疗保险(2008版)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康安团体补充医疗保险(2008版)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凡身体健康的特定团体成员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被保险人人数应占团体中符合参保条件成员总数的75%以上(含75%)且不少于五人。
被保险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经投保人和本公司同意,可作为附带被保险人,由投保人统一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除非本合同有特别说明,本合同中所指的被保险人均不含附带被保险人。
第三条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自本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生效对应日、保单年度均以该日期计算。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第四条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三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
第五条账户设立和撤销本公司为投保人设立公共账户,为每一被保险人设立个人账户。
公共账户用于支付本合同第六条第四款规定的医疗保险金,并作为被保险人身故或离职时与个人账户之间划转资金的暂存账户。
投保人解除合同,公共账户、个人账户撤销;被保险人身故或离职,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撤销。
本合同终止时,公共账户、个人账户撤销,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公司以银行转账方式将公共账户资金余额和所有被保险人个人账户资金余额退还投保人。
第六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一、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它医疗机构初次确诊患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疾病保险金额给付疾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疾病保险责任终止。
医疗保险协议书
医疗保险协议书1. 引言本医疗保险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由甲方(保险公司)和乙方(被保险人)共同签署,旨在确保乙方在医疗费用方面享有合理、便捷的保险保障。
本协议书的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协议终止之日止。
2. 协议内容2.1 保险责任甲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乙方在保险有效期内因意外伤害或疾病所导致的医疗费用进行赔付。
赔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住院治疗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用、检查费用等。
2.2 保险金额及费率保险金额根据乙方的保险购买意愿和甲方的保险政策进行确定,并在保险单上明确注明。
保险费率则根据乙方的年龄、性别、职业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2.3 医疗保险范围医疗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住院治疗、门诊检查、药品购买等医疗相关费用。
具体范围以保险单上所注明的条款为准。
2.4 保险细则乙方在享受医疗保险时,需遵守以下细则:- 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 - 在紧急情况下即时通知甲方; - 遵循医疗机构的规定,参与合理的治疗计划; - 在需要住院治疗时,提供正确的住院医院信息; - 在需要门诊治疗时,提供合理的治疗原因和门诊医院信息。
2.5 保险理赔乙方如需申请医疗保险理赔,需在事故或疾病发生之日起30天内向甲方提交理赔申请,并提供相关医疗证明和费用明细。
甲方将在收到完整申请资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理赔审核,并将理赔款项汇款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3. 协议终止本协议终止于以下情况之一发生时: - 乙方达到协议规定的最高保险年龄; - 乙方解除合同或解除其他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保险合同;- 乙方故意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 乙方出国定居或死亡; - 甲方合并、分立、解散或甲方管理机构出现其他重大变更。
4. 协议变更与争议解决4.1 变更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更新或补充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4.2 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与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对于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医保基金检查服务合同模板
医保基金检查服务合同模板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展医保基金检查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检查服务内容1.1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对甲方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或专项检查。
1.2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检查方案和时间节点,完成检查任务,并向甲方提交检查报告。
1.3 乙方应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管理制度,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
二、检查服务标准2.1 乙方应派出具备相关资质和专业能力的检查人员,确保检查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2.2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检查方案,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检查,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2.3 乙方应保证检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得篡改、隐瞒、虚报检查结果。
三、检查服务期限3.1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3.2 乙方应在合同有效期内完成检查任务,并向甲方提交检查报告。
四、检查服务费用4.1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收费标准收取检查服务费用。
4.2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收费标准,及时支付检查服务费用。
五、保密条款5.1 乙方应对在检查过程中获取的甲方相关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5.2 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甲方解除保密义务。
六、违约责任6.1 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完成检查任务的,应按照甲方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6.2 乙方未按照约定标准提供检查服务的,应按照甲方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6.3 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检查服务费用的,应按照乙方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7.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8.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医疗基金协议书范本
医疗基金协议书范本甲方(资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愿意为乙方提供医疗基金支持,乙方需要医疗基金以支付医疗费用,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医疗基金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基金用途本医疗基金专用于乙方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产生的医疗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诊疗费、药费、住院费等。
第二条基金金额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医疗基金。
第三条支付方式1.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将上述医疗基金一次性或分期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 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基金使用1. 乙方应按照实际需要合理使用医疗基金,并保留所有相关的医疗票据和证明文件。
2.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基金使用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费用明细。
第五条基金监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专款专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1. 如乙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医疗基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不当使用的基金,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2. 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医疗基金,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医保基金协议书范本
医保基金协议书范本甲方(医保基金管理部门):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参保单位或个人):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为依法设立的医保基金管理部门,负责医保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乙方作为参保单位或个人,自愿参加医保基金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医保基金的缴纳、使用及相关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参保资格与义务1.1 乙方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医保政策规定的参保条件,并向甲方提交真实、准确的参保资料。
1.2 乙方应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医保基金,不得拖欠或逃避缴费义务。
第二条医保基金的缴纳2.1 医保基金的缴纳标准按照国家及地方医保政策规定执行。
2.2 乙方应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和方式缴纳医保基金,逾期未缴的,甲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条医保基金的使用3.1 乙方有权在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情况下,使用医保基金支付医疗费用。
3.2 乙方使用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应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支付范围和标准。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4.1 甲方负责医保基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基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4.2 乙方有权查询本人的医保基金缴纳和使用情况,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4.3 乙方应遵守医保政策规定,不得有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行为。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补缴欠缴的医保基金、支付违约金等。
5.2 如甲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7.1 本协议的变更和解除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7.2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本协议可相应调整或解除。
第八条其他约定8.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
8.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医保基金检查合同范本
医保基金检查合同范本1. 合同主体信息甲方:(以下简称“检查机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以下简称“医保基金管理机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2. 背景介绍现代医疗发展迅速,医疗服务费用日益增加,为了保障社会的基本医疗需求,医保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变得尤为重要。
医保基金管理机构负责监管和管理医保基金的使用,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权益。
检查机构是医疗服务提供者之一,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确保医保基金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甲方与乙方达成如下合作,共同维护医保基金的合理运行。
3. 合同内容3.1 检查范围和标准•乙方负责制定医保基金检查的范围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检查医疗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规范性;–检查医疗服务过程中的各项费用是否符合医保政策规定;–检查医疗服务项目是否与医保政策相符;–检查医疗服务行为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3.2 检查方式和周期•乙方可根据需要,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进行医保基金检查;•检查周期根据甲方的医疗服务规模和运营情况确定。
3.3 检查报告和整改通知•乙方完成检查后,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详细的检查报告;•对于发现的问题和不合规行为,乙方应向甲方发出整改通知,并要求甲方进行整改;•甲方应在接到整改通知后,按要求及时整改,并向乙方提供整改报告。
3.4 信息共享和保密•甲方和乙方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医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的交流;•甲方和乙方应对涉及医保基金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不得私自泄露、篡改或非法使用。
4. 合同履行和违约责任4.1 合同履行•甲方和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乙方应制定相应的检查工作计划、方法和标准,保证检查工作的公正、透明和有效性;•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和协助,并按时完成整改。
4.2 违约责任•若甲方未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和协助,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中止或终止检查工作,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检查报告或整改通知,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024年医保缴费医保合同6篇
2024年医保缴费医保合同6篇篇1医保缴费合同协议甲方:[甲方公司名称]乙方:[乙方个人姓名]签订日期:二〇一三年[具体日期]鉴于甲方是一家合法注册的医疗机构,具备提供医疗保险服务的资质和条件;乙方自愿选择甲方的医疗保险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医疗保险服务中的缴费、保障范围、权利义务等事项,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合法保护。
二、医保缴费1. 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及甲方的收费标准,按时足额缴纳医保费用。
2. 乙方应了解并同意,医保费用包括基本医保费和个人账户费,其中基本医保费用于保障基本医疗费用,个人账户费用于积累个人健康账户余额。
3. 乙方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医保缴费档次,并在每个缴费周期开始前完成缴费。
如乙方未及时足额缴费,甲方有权暂停其医保待遇。
三、医保待遇及范围1. 乙方在缴费期内,按照甲方规定的程序和范围享受医保待遇。
2. 甲方应依据国家医保政策,对乙方在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
3. 乙方应注意医保范围外的项目,如超出医保范围的费用需自行承担。
四、权利义务1. 甲方应确保提供的医保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 乙方应遵守国家及地方的医保政策,正确使用医保基金,不得虚假报销、冒名顶替等行为。
3. 乙方应妥善保管医保卡及相关凭证,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办理挂失和补办手续。
4. 乙方有权查询自己的医保缴费及消费明细,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查询服务。
五、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涉及本合同的内容及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公开或泄露对方的商业秘密。
六、违约责任1. 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提供应有的医保服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如虚假报销、冒名顶替等违规行为,甲方有权暂停其医保待遇,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医疗基金安全协议书
医疗基金安全协议书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医疗基金的管理、使用、监督等方面的责任与义务,确保基金的安全、合规运作,促进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提升。
二、协议范围本协议适用于所有参与医疗基金管理和使用的机构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医院、诊所、基金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
三、基金管理1. 基金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基金的专项用途和安全。
2. 基金的使用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禁挪用、侵占或滥用基金。
3. 基金管理机构应定期对基金进行审计,并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审计结果。
四、基金使用1. 医疗基金应主要用于医疗救助、医疗设施建设、医疗技术研发等方面。
2. 使用基金的医疗机构应提供真实、完整的项目资料,并接受基金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3. 任何超出预算的支出都需经过基金管理机构的批准。
五、监督检查1. 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对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2. 对于违反协议规定的机构或个人,基金管理机构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3. 鼓励公众和媒体对医疗基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提高透明度。
六、信息披露1. 基金管理机构应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的收支情况和管理状况。
2. 医疗机构在使用基金时,应及时向基金管理机构报告进展情况和成效评估。
七、争议解决如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签署双方共同所有。
3. 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结语:。
医保基金检查合同范本
医保基金检查合同范本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对其医保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保障医保基金的合规使用和防范风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专业的医保基金检查服务。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合同主体二、合同范围2.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对甲方管理的医保基金进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医保基金的使用、管理、财务等方面的合规性检查。
2.2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检查报告,并对检查结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合同期限3.1 本合同的期限为_______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
3.2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医保基金的检查工作。
四、费用及支付4.1 甲方应支付乙方检查服务费用,具体金额为_______元。
4.2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支付乙方50%的服务费用;乙方完成检查工作并提交检查报告后,甲方应在_______日内支付剩余的50%服务费用。
五、保密条款5.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市场信息等,应予以严格保密。
5.2 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合同终止或履行完毕之日止。
六、违约责任6.1 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6.2 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的,乙方有权暂停履行合同,直至甲方支付完毕。
6.3 乙方未按照约定完成检查工作或提交检查报告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服务费用,并有权解除合同。
七、争议解决7.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医保基金检查服务合同模板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作为医疗保障基金的管理机构,需要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医保基金的安全、合规和高效使用;乙方具备专业的医保基金检查服务能力,愿意为甲方提供医保基金检查服务。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 乙方将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对甲方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但不限于:- 医保基金的收入、支出情况;- 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医保服务提供者的合规性;- 医保基金的审计和财务报表;- 医保基金的风险评估和预警;- 医保基金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措施。
2. 乙方将按照国家医保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甲方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和计划。
3. 乙方将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并提出整改建议。
二、服务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服务期限为____个月。
如需延长服务期限,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三、服务费用1. 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元。
2. 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用总额的____%作为预付款;- 服务结束后,甲方支付剩余的____%。
3. 乙方应在服务结束后向甲方提交详细的检查报告和费用结算清单。
四、双方责任1. 甲方责任:- 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乙方开展检查工作;- 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对乙方在检查过程中获得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
2. 乙方责任:- 按照合同约定,认真、负责地完成检查工作;-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 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五、保密1. 双方对本合同内容以及检查过程中获得的任何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2.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内容或检查过程中的保密信息。
六、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保险基金合同书样本
保险基金合同书样本甲方:(保险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乙方:(投保人姓名)地址:联系人:电话:为确保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保险基金服务的权益和义务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合同目的本合同的目的是明确甲方提供的保险基金服务范围、乙方的权益和义务,以及甲、乙双方在服务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条保险基金服务内容1.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保险需求,提供涵盖诊疗保险、住院费用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方面的保险基金服务。
2. 乙方可享受甲方提供的保险基金服务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终身有效。
3.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保险基金成本支付情况提供保障范围内相关费用的赔付,具体赔付标准将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
第三条乙方的权益和义务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费用支付方式,准时足额向甲方支付保险基金费用。
2. 乙方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医疗资料,确保服务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3. 乙方在享受保险基金服务期间,应遵守甲方的规定,不得从事任何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第四条甲方的权益和义务1. 甲方应根据乙方的保险基金缴费,按照合同约定的赔付标准和赔付范围,及时足额赔付乙方的相关费用。
2. 甲方在提供保险基金服务期间,应当保护乙方的个人信息安全,并严格按照保密约定处理相关信息。
3. 甲方应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保险基金服务,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如需对本合同进行任何变更,甲乙双方应达成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甲乙双方一方违约,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本合同解除前,双方应按约定支付已到期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和终止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合同约定期限。
2.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需解除合同,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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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康安团体补充医疗保险(2008版)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康安团体补充医疗保险(2008版)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凡身体健康的特定团体成员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被保险人人数应占团体中符合参保条件成员总数的75%以上(含75%)且不少于五人。
被保险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经投保人和本公司同意,可作为附带被保险人,由投保人统一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除非本合同有特别说明,本合同中所指的被保险人均不含附带被保险人。
第三条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自本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生效对应日、保单年度均以该日期计算。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第四条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三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
第五条账户设立和撤销本公司为投保人设立公共账户,为每一被保险人设立个人账户。
公共账户用于支付本合同第六条第四款规定的医疗保险金,并作为被保险人身故或离职时与个人账户之间划转资金的暂存账户。
投保人解除合同,公共账户、个人账户撤销;被保险人身故或离职,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撤销。
本合同终止时,公共账户、个人账户撤销,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公司以银行转账方式将公共账户资金余额和所有被保险人个人账户资金余额退还投保人。
第六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一、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它医疗机构初次确诊患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疾病保险金额给付疾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疾病保险责任终止。
二、对于被保险人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它医疗机构进行诊疗或者配药所支出的、医疗必需的、常规的、合理的由被保险人自理的医疗费用,本公司按照下列约定给付医疗保险金:1、对于门诊、急诊医疗费用(以下简称门诊医疗费用),本公司按门诊医疗费用的给付比例给付门诊医疗保险金,但以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为限。
本公司给付医疗保险金后,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相应减少。
2、对于住院、急诊观察室医疗费用(以下简称住院医疗费用),本公司按住院医疗费用的给付比例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但以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为限。
本公司给付医疗保险金后,该被保险人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相应减少。
门诊医疗费用、住院医疗费用的给付比例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并分别在保险单上载明。
三、对于附带被保险人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它医疗机构进行诊疗或者配药所支出的、医疗必需的、常规的、合理的由附带被保险人自理的医疗费用,本公司按附带被保险人医疗费用给付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但以与该附带被保险人相关的被保险人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为限。
本公司给付医疗保险金后,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相应减少。
附带被保险人医疗费用给付比例(包括门诊医疗费用给付比例和住院医疗费用给付比例)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四、当本公司对某一被保险人及其附带被保险人累计给付的医疗保险金达到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资金余额时,经投保人书面同意,本公司按照本条第二、三款的规定从公共账户中给付医疗保险金,但以公共账户资金余额为限。
本公司给付医疗保险金后,公共账户资金余额相应减少。
第七条责任免除一、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恶性肿瘤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疾病保险金的责任:1.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前已患恶性肿瘤;2.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患恶性肿瘤;3.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二、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和附带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医疗保险金的责任:1.健康护理等非治疗性行为;2.在康复医院、联合诊所、私人诊所等诊疗或挂床治疗;3.洗牙、洁齿、整容、矫形、验光配镜、装配假眼、假牙、假肢或者助听器等;4.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和中国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6.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第八条疾病保险金额本合同第一个保单年度被保险人的疾病保险金额为投保时划入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资金的40%,第二和第三个保单年度被保险人的疾病保险金额分别为上一个保单年度个人账户平均资金余额的40%。
第九条保险费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定额或不定额地向本公司交纳保险费。
对于投保人每次交纳的保险费,本公司在提取管理费后,按照投保人要求分别划入公共账户和个人账户。
管理费按所交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提取比例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投保人可以申请将公共账户的资金转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本公司不再提取管理费。
第十条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本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
本公司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附带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本公司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本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恶性肿瘤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疾病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恶性肿瘤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疾病保险金的责任,但退还保险费。
本公司在本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情况的,本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发生恶性肿瘤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十一条受益人除本合同另有指定外,本合同被保险人各项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附带被保险人各项保险金的受益人为附带被保险人本人。
第十二条保险事故的通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于被保险人初次确诊患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之日后,应及时通知本公司;投保人、被保险人或附带被保险人于被保险人或附带被保险人治疗结束后,应及时通知本公司。
若因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第十三条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一、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初次确诊患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的,由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疾病保险金:1.投保人证明或其他保险凭证;2.申请人的法定身份证明;3.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它医疗机构出具的附有病理显微镜检查、血液检验及其它科学方法检验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如有必要,本公司有权要求被保险人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费用由本公司负担;4.如由代理人办理保险金申请事宜,应提供申请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法定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5.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二、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和附带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的,由各自的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医疗保险金:1.投保人证明或其他保险凭证;2.申请人的法定身份证明;3.若附带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的,应提供附带被保险人的法定身份证明,以及附带被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4.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它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结算凭证和病历;5.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三、上述第一或第二款所列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本公司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四、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第一或第二款所列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将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经核定后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申请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将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五、本公司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第一或第二款所列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
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支付相应的差额。
六、申请人向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十四条合同内容的变更投保人和本公司可以协商变更本合同的内容。
变更本合同时,投保人应填写变更合同申请书,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后,由本公司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变动一、投保人因所属人员变动需要增加被保险人和附带被保险人的,应书面通知本公司,经本公司审核同意,于收取保险费并提取管理费的次日起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新增加的被保险人和附带被保险人的保险期间届满日与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届满日相同。
被保险人增加时所在保单年度的疾病保险金额为增加被保险人时划入其个人账户资金的40%,以后保单年度的疾病保险金额分别为上一个保单年度个人账户平均资金余额的40%。
二、投保人因被保险人离职需要减少被保险人的,应书面通知本公司,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及其附带被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通知到达时终止;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及其附带被保险人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被保险人身故时终止。
在上述情形发生时,本公司将该被保险人个人账户资金余额按投保人的要求转入公共账户或投保人指定的其他被保险人个人账户。
三、如果本合同被保险人人数减少到投保团体中符合参保条件成员总数的75%以下(不含75%)或五人以下时,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将公共账户资金余额和所有被保险人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给投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