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部分项及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管理细则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制度(五篇)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制度幕墙分项工程验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____资料核查:1)幕墙所用各种材料、五金配件、构件及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2)幕墙工程所用硅酮结构胶的认定证书和抽查合格证明;进口硅酮结构胶的商检证;国家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硅酮结构胶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试验报告;石材用密封胶的耐污染性试验报告。
3)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检测报告。
4)幕墙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检测报告。
5)打胶、养护环境的温度、湿度记录;双组份硅酮结构胶的混匀性试验记录及拉断试验记录。
6)防雷装置测试记录。
7)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幕墙构件和组件的加工制作记录;幕墙____施工记录。
注:1)复验项目。
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石材的弯曲强度;寒冷地区石材的耐冻融性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玻璃幕墙用结构胶帕邵氏硬度、标准条件拉伸粘结强度、相容性试验;石材用结构胶的粘结强度;石材用密封胶的污染性。
2)隐蔽工程项目。
a预埋件(或后置埋件)、b构件的连接节点、c变形缝及墙面转角处的构造节点、d幕墙防雷装置、e幕墙防火构造。
3)幕墙构架立柱的连接金属角码与其他连接件应采用螺栓连接,并应有防松动措施。
4)隐框、半隐框幕墙所采用的结构粘结材料必须是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
5)防火层应采取隔离措施。
防火层的衬板应采用经防腐处理且厚度不小于____mm的钢板,不得采用铝板。
防火层的密封材料应采用防火密封胶。
6)立柱应采用螺栓与角码连接,并不应小于____mm。
不同金属材料接触时应采用绝缘垫片分隔。
7)玻璃幕墙包括隐框、半隐框、明框、全玻幕墙及点支承玻璃幕墙。
8)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
明框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聚硫密封胶及丁基密封胶;隐框和半隐框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及丁基密封胶;镀膜面应在中空玻璃的第2或第3面上。
9)幕墙的夹层玻璃应采用聚乙烯醇缩丁醛(pvb)胶片干法加工合成的夹层玻璃。
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制度
1、隐蔽工程隐蔽前,承建单位应根据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自检合格,再将自检资料送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在收到承建单位自检资料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查并报告项目总监,由项目总监组织,经复查无误后,方可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对重要结构还应由设计单位会同验收,当工程不具备正式开工条件时,不办理正式签证手续。
隐蔽工程施工完毕,承包商按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施工图纸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附上相应的有关材料证明、试验报告、复试报告等,报送项目监理部。
2、监理工程师收到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后首先对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查,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检查,承包商的专职质检员及相关施工人员应随同一起到现场。
3、经现场检查,如符合质量要求,监理工程师在《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准予承包商隐蔽、覆盖,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如经现场检查发现不合格,监理工程师指令承包商整改,整改后自检合格再报监理工程师复查。
4、检验批的质量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5、检验批及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业主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承包商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6、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业主项目负责人)组织承包商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承包商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篇: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书管理制度为加强集团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工程的施工质量,保证开发项目的顺利验收,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内部工程组织验收程序1、置业公司工程部作为内部开发工程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内部工程开发项目的检验、验收管理。
2、分项工程完成后,由建筑公司项目部自检合格后,提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置业公司收到验收证明后,由置业公司工程部负责人安排人员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办理签字确认手续后方可由项目部统计员割算工程量,对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部人员有权拒绝签字,在施工人员将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置业工程部人员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方可由项目统计员割算工程量,并将验收证明附在结算书上。
3、检查验收人员组成:①施工单位包括土建、安装、装饰项目部,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现场技术员或施工员、质量安全员②置业公司工程部负责人或工程部质量检查人员、监理公司检查人员二、外部工程组织验收程序集团公司对外承包的工程,需要由项目经理、项目技术人员、质量安全员验收,验收合格并提供有效的质量验收证明后,由统计员后附验收证明入账。
三、各部门人员在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上签字确认后,由统计员割算工程量,工程量割算书后附质量验收合格证明,对于零项工程无法签订合同的,由相关部分负责人进行定价后,将有效证明附在结算书后面进行入账。
工程量结算书后没有质量验收合格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签字人员不齐全)、零项单价证明及未签合同没有单价的情况,预算科人员将不予以割算。
四、工程量结算书整理好后,由预算科主管人员核实签字后报分管经理审批,分管经理审批后再呈报总经理签字,总经理签字后转入监察审计室进行审核,监察审计室审核完毕后转入生产计划科,由生产计划科与财务科办理交接手续。
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篇:分部、分项、隐蔽工程及项目预验收、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文件编号:HCQ-2015-07-17 开发项目技术管理资料(古月一品红作)分部、分项、隐蔽工程及项目预验收、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对分部、分项、隐蔽工程及项目预验收、竣工验收进行有效控制,确保经过验收后的工程质量达到规范及设计要求。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制度模版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制度模版一、目的和范围1.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程序和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1.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工程项目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
二、术语和定义2.1 分项工程指工程项目按建设过程的不同阶段或不同用途划分的部分,一般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给排水、供电供暖、通风空调、消防系统等。
2.2 分部工程指分项工程划分的具体施工任务,一般包括施工顺序、工序、材料、设备、质量和进度要求等。
2.3 单位工程指根据施工任务的具体要求或者实际操作需要,划分为一个完整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建筑结构体。
2.4 验收指经过检查、测试、试运营等手段,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技术、安全和完工情况进行评价和确认的过程。
三、验收程序和要求3.1 分项工程验收程序(1)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准备验收所需的文件和记录等。
(2)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和测试,核实工程安全、质量、技术等方面的要求。
(3)编制分项工程验收报告,明确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4)召开验收会议,对分项工程的验收结果进行评审和确认。
(5)根据验收结果编制验收报告,并在工程档案中保存。
3.2 分部工程验收程序(1)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准备验收所需的文件和记录等。
(2)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和测试,核实工程安全、质量、技术等方面的要求。
(3)编制分部工程验收报告,明确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4)召开验收会议,对分部工程的验收结果进行评审和确认。
(5)根据验收结果编制验收报告,并在工程档案中保存。
3.3 单位工程验收程序(1)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准备验收所需的文件和记录等。
(2)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和测试,核实工程安全、质量、技术等方面的要求。
(3)编制单位工程验收报告,明确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4)召开验收会议,对单位工程的验收结果进行评审和确认。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制度
分部分项验收实施细则第一条总则1.1为了规范xxx标单位工程分部分项验收程序,强化质量管理,特编制本实施细则。
1.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按从检验批到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顺序进行。
检验批验收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单元,是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基础。
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是在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的。
1.3本实施细则适用于xxx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部)的工程项目。
第二条编制依据2.1《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7-20182.2《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5-20182.3《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4-20182.4《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2.5项目有关审批文件2.6施工图纸、设计技术交底及变更设计文件等第三条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原则3.1施工前,应由项目部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审批,建设单位备案。
本标准未涵盖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3.2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设备等应按进场批次进行检验。
属于同一工程项目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对同一厂家生产的同批次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设备等,可统一进行验收。
3.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单元划分根据验收标准中相关规定组织划分并报监理站审查后执行。
分部工程划分原则如下:(1)路基工程单位工程宜按一个完整工程或一个相当规模的施工范围划分,并按下列原则确定:1)一个区间或一个车站的路基可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2)一个施工单位承担的路基施工范围可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3)相对独立或技术复杂的特大型结构可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宜按一个完整部位、主要结构或施工阶段划分。
分项工程可按工种、材料、施工工艺及可停顿的工序等划分(2)桥涵工程单位工程应按一个完整工程或一个相当规模的施工范围划分,并按下列原则确定:1)毎座特大桥、大桥、中桥为个单位工程。
隐蔽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隐蔽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隐蔽工程的质量检验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单位和相关监理单位对建筑工程中的隐蔽工程进行质量检验管理。
第三条隐蔽工程指未经装饰、封闭或覆盖,难以查看的建筑工程部位。
第四条隐蔽工程质量检验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原则,确保检验结果真实可靠。
第五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建立隐蔽工程质量检验档案,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第六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对隐蔽工程进行质量检验,及时发现并解决质量问题。
第七条隐蔽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应当与工程质量管理相互配合,相互促进。
第二章隐蔽工程质量检验的组织领导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隐蔽工程质量检验管理部门,负责隐蔽工程质量检验的组织和实施。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当派遣专业人员参与隐蔽工程质量检验,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隐蔽工程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隐蔽工程质量检验的工作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权利。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隐蔽工程质量检验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其检验能力和水平。
第三章隐蔽工程质量检验的内容和方法第十二条隐蔽工程质量检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验收、结构验收、隔离验收等。
第十三条隐蔽工程质量检验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目测检查、检测仪器检测、取样实验等。
第十四条隐蔽工程质量检验应当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五条隐蔽工程质量检验应当及时记录检验过程和结果,形成检验报告,并把相关资料归档留存。
第四章隐蔽工程质量检验的管理措施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隐蔽工程质量检验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个操作流程和责任人。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隐蔽工程质量检验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检验工作能够按规定进行。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隐蔽工程质量检验的追溯制度,对检验过程和结果能够进行追溯和复核。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制度第一条各分部(场)安质部门要了解和掌握隐蔽工程检查实施情况,解决存在问题,协调各方关系,并应积累相关信息、资料,做为质量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二条隐蔽工程,就是上道工序完成后将被下道工序所覆盖。
切实保证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工程质量,就必须对每道工序的检验批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办理签证。
分项、分部工程的隐蔽、验收、签证,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手续完备文字和影像照片资料齐全、完整、真实。
第三条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不得隐蔽。
桥梁基础、路基软基处理要按照验标的要求,及时报请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验收隐蔽,确保基础的原始承载力。
第四条工程在隐蔽前必须进行质量检查。
经技术负责人自检合格后,报质检工程师检查签证,并按规定时间报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未经检查签证不得隐蔽作业。
第五条隐蔽工程检查证应按行业规定或业主要求由技术负责人填写、签认齐全,作为竣工文件保存。
第六条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按规定进行检查签证。
第七条检验批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地基基础、特殊主体结构、系统功能测试等重要分部工程的验收要请勘测设计单位参加;单位工程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参加。
第八条对时限性较强的项目要规定验收时限。
保证检查验收工作及时进行,数据真实可靠,杜绝事后填表现象,并且及时掌握工程施工质量状况,有利于指导后续工程施工。
第九条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作业队通知监理单位组织验收。
地基处理等重要分部关键工程验收时,要同时通知设计院派人参加验收。
第十条如遇与设计资料不符的隐蔽工程,要及时报请监理工程师和设计单位负责人来现场检查确认,要有音像记录,留下变更的依据。
待设计变更形成会议纪要,再做为变更资料存档。
第十一条为保证隐蔽工程检测资料的准确性,所有检测仪器、试验设备、计量器具,必须按规定计量检测部门校验鉴定。
隐蔽工程检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检测验收制度隐蔽工程是指在建筑物施工过程中,被后续工程所覆盖,不易从外观上直接检查到的部分,如基础工程、钢筋工程、预埋管线等。
这些工程一旦出现问题,修复难度大,成本高,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其质量控制。
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隐蔽工程的检测验收流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防止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保障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中的隐蔽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防水、保温、电气管线、供水排水及采暖系统等。
三、责任主体1. 施工单位负责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并按照制度要求进行自检。
2. 监理单位负责对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并对检测结果进行复核。
3. 建设单位或业主负责组织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四、检测验收流程1. 施工单位应在隐蔽工程施工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审核。
2.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做好施工记录。
3. 隐蔽工程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先进行自检,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4. 自检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提出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施工记录和检测报告。
5. 监理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测和验收。
6. 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或业主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最终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7. 如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应立即整改,直至再次验收合格为止。
五、验收标准隐蔽工程的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设计文件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材料质量:所有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2. 施工工艺:施工过程必须遵循规范操作,工艺合理。
3. 结构安全:隐蔽工程的结构必须安全可靠,符合设计计算要求。
4. 功能性能:预埋管线、设备等必须保证正常使用功能。
六、资料归档所有隐蔽工程的施工记录、检测报告、验收报告等资料应完整保存,作为工程质量档案的一部分,以备日后查询和追溯。
分部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分部工程验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分部工程验收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分部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分部工程的验收工作,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反。
二、验收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分部工程的验收工作,包括建筑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机电工程等各类工程。
2. 验收范围包括分部工程的施工质量、工程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
三、验收程序1. 预验收:项目经理在工程完成前提前组织预验收,对工程质量、安全等进行初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首次验收:工程完成后,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首次验收,对工程质量、细节等进行全面检查,提出合格意见。
3. 报监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经理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报监验收,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工作。
4. 最终验收:工程交付使用前,项目经理组织最终验收,确认工程各项指标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四、验收标准1. 施工质量: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公司规范要求,各项指标符合验收标准。
2. 工程安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定执行,确保工程安全。
3. 环境保护: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工程周围环境清洁。
五、验收责任1.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分部工程的验收工作,确保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2. 施工单位:负责工程质量、工程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保证工程符合验收标准。
3. 监管部门:负责对工程进行监督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 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行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达标。
六、验收记录1. 验收记录必须详细,包括验收时间、验收人员、验收结果等信息,由项目经理保存备查。
2. 验收记录必须签字确认,确认双方对验收结果无异议。
3. 验收记录必须及时归档,方便查阅和追溯。
七、验收奖惩1. 验收合格的分部工程,可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奖励。
2. 验收不合格的分部工程,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分部分项及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管理细则
3.职责
3.1工程部负责开发项目过程的检验验收管理,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3.2各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工程部应会同项目部、监理公司及时组织检查验 收。验收后,立即办理验收手续,并配合监督单位评定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 检查验收人员应由下列人员组成:
项目部: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管理人员。
工程部:工程部负责人、工程质量检查人员。
施工单位:施工项目负责人、质量检查员、施工技术人员。
监督单位:监理公司及市工程质量监督站人员。
3.3各隐蔽工程项目完成后,工程部应及时会同项目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 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后,须立即监督施工单位填写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检查验收人员应由下列人员组成:
项目部: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管理人员。
工程部:工程部负责人、工程质量检查人员。
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施工技术人员。
监理公司:现场质量监督人员。
4.内容
4.1分部分项工程检查验收
4.1.1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划分
分部分项及隐蔽工程
检查验收管理细则
1I
(依据GB/T19001 -2000idtlS09001:2000标准)
编 制:
审核:
批准:
编 号:
版本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分部分项及隐蔽工程
检查验收管理细则
1•目的
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技术管理, 提高工程质量,增强技
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制度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制度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工程质量检查是质量控制的基本手段。
1、进行工程质量检查的主要方法是巡检、抽检、重要工序的旁站和检验批质量检查验收。
2、内、外业并重。
与施工项目相关内业资料必须与现场施工进度同步完成。
内业资料中除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和按委托人规定使用的程检表(检查证)外还必须具备相关施工记录及各种质保资料。
施工记录及各种质保资料主要有:材料检测报告及报验单、工点放线测量记录及报验单、混凝土施工的混凝土配比通知单、混凝土浇筑记录、混凝土现场测试记录、钻孔桩的钻孔记录、预应力施工的张拉记录和压浆记录、冬季施工的测温记录、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处理记录、监理指令及相应的整改报告和整改检查记录等。
3、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1)检验批质量验收必须以过程控制、工序检查合格为基础。
在铁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中各个检验批的检查内容包含了包括所有隐蔽工程在内的全部工序例如钢筋工程检验批的检查验收内容包含了从钢筋进场、加工到完成安装的全部过程的每一道工序必须随工序进行这些工序的质量检验否则无从判定该检验批是否合格。
监理工程师应以高密度巡检为基础将施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解决在施作过程中提高检验批的一检合格率。
(2)检验批质量检查验收由施工项目部以上(含项目部)专职质检工程师(下文简称质检工程师)会同监理工程师进行。
不得漏检;监理工程师不得委托施工单位自检。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约定的时限内到现场进行检查、核实施工单位质检人员配合检查。
(4)监理工程师确认隐蔽工程合格后办理签证并准许施工单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5)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工程或检验批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的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报验申请表上(TA8表)签署检查不合格及整改意见;严重的可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责令施工单位限期对不合格工程进行整改自检合格后向监理站重新报验。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实施细则
目录第一条总则 .............................................................................. - 2 - 第二条检验批的验收 ................................................................ - 2 - 第三条分项工程的验收............................................................. - 4 - 第四条分部工程的验收............................................................. - 4 - 第五条单位工程的验收............................................................. - 5 - 第六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 6 - 第七条分部分项划分 ................................................................ - 7 - 第八条施工质量检查控制要点................................................ - 21 - 第九条检验批划分及检查内容................................................ - 45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实施细则第一条总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按从检验批到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顺序进行。
检验批验收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单元,是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基础。
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是在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的。
隐蔽工程检查和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检查和验收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通过明确隐蔽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流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防止因隐蔽工程缺陷引发的安全隐患。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中涉及的隐蔽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防水工程、电气管线、暖通空调系统等。
三、检查流程1. 施工前准备:施工单位需根据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2. 材料进场检验:所有用于隐蔽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在进场时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由监理单位进行核验。
3. 施工过程控制: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执行,对关键工序进行自检,并记录检查结果。
4. 隐蔽前检查:隐蔽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在覆盖前进行自检、互检和专检,确保工程质量无缺陷。
四、验收标准1. 结构安全:隐蔽工程必须保证主体结构的安全稳固,无明显的安全隐患。
2. 功能完整:隐蔽工程所涉及的系统和设备应保证功能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3. 接口准确:各专业工程之间的接口应准确无误,保证后续工程的顺利进行。
4. 符合规范:所有隐蔽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五、验收程序1. 申请验收:施工单位在隐蔽工程完成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2. 组织验收:监理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必要时可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
3. 出具报告: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应出具隐蔽工程验收报告,并由参验各方签字确认。
4. 存档备案:验收报告应妥善保存,作为工程质量档案的一部分,供日后查询和参考。
六、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隐蔽工程质量问题的情况,将依法追究施工、监理等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公司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公司隐蔽工程验收制度一、前言隐蔽工程是指在建设工程中,在墙体、地面、天花板等不易直接观察到的部位进行的施工工程。
由于隐蔽工程施工质量一旦出现问题,往往会给后期的施工和使用带来不可估量的风险和损失,因此对于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鉴于此,公司决定制定公司隐蔽工程验收制度,以规范和保障隐蔽工程验收过程的质量和顺利进行。
二、验收范围1. 隐蔽工程验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1)墙体、地面、天花板等主体结构的填充、抹灰、防水等工程;(2)电气、给排水等管线的敷设、连接等工程;(3)窗户、门类、防盗网等附属设施的安装、固定等工程。
2. 隐蔽工程验收应在隐蔽工程完成之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验收程序1. 公司应在工程施工前,委派专人对施工图纸、施工方案进行认真审核,确定施工过程中的验收要点和验收标准。
2. 施工场地设置验收记录台账,全程进行记录,确保验收全程的真实、准确。
3. 隐蔽工程的验收应分为初次验收和最终验收两个阶段。
(1)初次验收:在隐蔽工程施工完成后的第一时间对隐蔽工程进行初次验收,确认工程施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规范标准等。
(2)最终验收:在初次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最终验收,确认工程的安全、质量、符合设计要求等。
4. 验收过程中,应认真查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核对工程施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工程质量,确保施工过程中没有疏漏和质量缺陷。
5. 验收过程中,应根据验收标准对每一个验收项进行评价、记录,标明是否合格、不合格,并记入验收记录台账。
6. 完成验收任务后,向项目负责人提交验收报告,并作出验收结论。
四、验收标准1. 墙体、地面、天花板等主体结构的填充、抹灰、防水等工程应达到以下标准:(1)表面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无空鼓、开裂等缺陷;(2)填充材料、抹灰层应均匀、牢固,无掉落现象;(3)防水层应完整无渗漏。
2. 电气、给排水等管线的敷设、连接等工程应达到以下标准:(1)管线应敷设合理、安全,无歪斜、断裂等情况;(2)连接部分应牢固可靠,无漏水、漏电现象。
分部分项验收管理办法
分部分项验收管理办法一、分部分项分作业段验收执行分项工程按国家标准划分,可按作业段分批报验。
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组织验收。
项目工程部负责分部分项验收的管理并参加模板、钢筋、混凝土、防水、保温、屋面瓦等重要的分项工程的验收,其余分项工作按不低于25%的比例进行抽查。
隐蔽工程具备覆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24小时前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经监理工程师、项目专业工程师签字方可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应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重新进入验收程序。
分部工程验收,施工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公司专业工程师和工程部经理、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
勘察、设计单位相关人员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重要分部工程的验收。
项目工程部应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贯彻国家验收规范、合同要求和中南工艺工法,检查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情况和验收资料、工程实体质量,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验收敷衍了事、放松标准、延期验收、弄虚作假等现象责令改正,并按本办法进行处罚。
项目管理中心在大小移动中检查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情况,对责任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执行处罚。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分部分项工程按作业段进行100%检查验收,项目工程部参加全部模板、钢筋、混凝土、防水、保温、屋面瓦等重要的分项工程的验收、全部分部工程的验收,按不小于25%的比例抽查其他分项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数据必须即时通过PDA 录入公司ERP系统。
未按上述要求执行的,项目管理中心对项目公司将按500元/次进行处罚,弄虚作假的按1000元/次进行处罚;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进行自检、申报,否则按500元/次进行处罚;弄虚作假的按1000元/处进行处罚;总公司对工程分部分项验收进行抽查,发现工程部、监理公司未查到的问题,对两者按500元/处进行处罚;弄虚作假者对工程部、监理公司按1000元/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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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分项及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管理细则(依据GB/T19001-2000idtISO9001:2000标准)编制:审核:批准:编号:版本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分部分项及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管理细则1.目的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技术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增强技术责任制,保证开发项目的顺利实施。
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开发工程过程中质量检验过程控制。
3.职责3.1工程部负责开发项目过程的检验验收管理,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3.2各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工程部应会同项目部、监理公司及时组织检查验收。
验收后,立即办理验收手续,并配合监督单位评定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等级。
检查验收人员应由下列人员组成:项目部: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管理人员。
工程部:工程部负责人、工程质量检查人员。
施工单位:施工项目负责人、质量检查员、施工技术人员。
监督单位:监理公司及市工程质量监督站人员。
3.3各隐蔽工程项目完成后,工程部应及时会同项目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组织检查验收。
验收后,须立即监督施工单位填写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检查验收人员应由下列人员组成:项目部: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管理人员。
工程部:工程部负责人、工程质量检查人员。
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施工技术人员。
监理公司:现场质量监督人员。
4.内容4.1分部分项工程检查验收4.1.1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划分4.1.1.1建筑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建筑的主要部位划分,每个分部又包括若干按主要工种划分的分项工程,按现行规定,建筑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如下:a)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该分部工程包括以下分项工程:土方、爆破、灰土、砂、砂石和三合土地基、重锤夯实地基、强夯地基、挤密桩、振冲地基、旋喷地基、打(压)桩、灌注桩、沉井与沉箱、地下连续墙、防水混凝土、水泥砂浆防水层、卷材防水层。
b) 主体分部工程该分部工程包括以下分项目工程:模板、钢筋、混凝土、构件安装、预应力混凝土、砌砖、砌石、钢结构焊接、钢结构螺栓连接、钢结构制作、钢结构安装、钢结构油漆、木屋架制作、木屋架安装、屋面木骨架等。
c) 地面与楼面分部工程该分部工程包括以下分项工程:基层、整体楼地面、木质板面、地面等。
d) 门窗分部工程该分部工程包括以下分项工程:木门窗制做、木门窗安装、钢门窗安装、铝合金门窗安装、塑钢门窗安装等。
e) 装饰分部工程该分部工程包括以下分项工程:一般抹灰、装饰抹灰、清水砖墙勾缝、油漆、刷(喷)浆、玻璃、裱糊、饰面、罩面板及钢木骨架、细木制品、花饰安装等。
f) 屋面分部工程该分部工程包括以下分项工程:屋面找平层、保温(隔热层)、卷材防水、由膏嵌缝涂料屋面、细石混凝土屋面。
4.1.1.2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应按专业划分,每个分部工程包括若干按工种种类及设备组别划分的分项工程,按现行规定,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的分部分项划分如下:A.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分部工程该分部工程包括以下分项工程:a)室内部分给水管道安装、给水管道附件及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安装、给水附属设备安装、排水管道安装、卫生器具安装、采暖管道安装、采暖散热器及太阳能热水器安装、采暖附属设备安装、煤气管道安装、锅炉安装、锅炉附机及附件安装等。
b)室外部分给水管道安装、排水管道安装、供热管道安装、煤气管道安装、煤气调压装置安装等。
B.建筑电气安装分部工程该分部工程包括以下分项工程:架空线路和杆上电气设备安装、电缆线路配管及管内穿线瓷夹、瓷柱(珠)及瓷瓶配线、护套线配线、槽板配线、配线用钢索、硬母线安装、滑接线和移动式软电缆安装、电力变压器安装、高压开关安装、成套配电柜(盘)及动力开关柜安装、低压电器安装、电机的电气检查和接线、蓄电池安装、电气照明器具及配电箱(盘)安装、避雷针(网)及接地装置安装、弱电工程(电话、有线电视、卫星通讯、消防报警、楼宇自控、综合布线)等。
C.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该分部工程包括以下分项工程:金属风管制作、硬聚氯乙稀风管制作、部件制作、风管及部件安装、空气处理室制作及安装、消声器制作及安装、防尘器制作及安装、通风机安装、制冷管道安装、防腐与油漆、风管及设备保温、制冷管道保温等。
D.电梯分部工程该分部工程包括以下分项工程:电引装置组装、导轨组装、桥箱、层门组装、电气装置安装、安全保护装置、试运转等。
4.1.2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程序4.1.2.1分部分项工程检查验收时应具备的条件分部分项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组织检查验收:a)欲行检查验收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施工作业已完成,有的分部分项工程因规模较大,施工作业时间跨度较长,也可按施工段落分段验收。
b)施工单位已组织自检。
c)验收时应提交的资料(包括竣工图、测量记录、变更记录、试验报告、事故处理结论等)已具备。
d)有的项目按规定办理了中间验收,在分部分项验收时,应具备中间验收全部记录。
4.1.2.2分部分项工程检查验收程序规定A.施工单位于检查验收前两日发出通知,监理公司和本公司管理责任部门(或人员)约请市质量监督站共同组成检查验收组织。
B.检查验收的依据为:a)设计施工图及有关设计资料;b)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记录,试验报告、变更记录等技术资料。
C.实施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应按分项进行,对质量规模较大的项目,也可选点检查。
D.检查验收后组织评议,提出改进和加强质量的意见,签办检查验收验收记录(或证书)。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公司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作业班组的自检,交接检和施工技术人员的普查,本公司现场技术管理人员应做好日常监督巡查与抽查。
在最终验收阶段应坚持按标准允许偏差,认真检查,从严要求。
4.1.2.3在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检查验收中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立即组织整改或返工,对形成工程质量的应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即:查不清事故原因的不放过;分析不清责任的不放过;无加强防范措施的不放过)。
4.1.2.4监理公司应将检验验收结果及时报工程部审核,工程部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公司,在定期召开的“双方调度会”上通报情况,以加强管理,提高施工质量。
4.1.2.5全部分部分项工程检查资料应及时汇集认真保管,人员调动时,应办好交接。
4.2隐蔽工程检查验收4.2.1隐蔽工程范围划分4.2.1.1一般建筑工程隐蔽工程的范围划分:隐蔽工程是指被其它工序施工所隐蔽的分项或分部工程,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进行技术质量检查,建筑工程的隐蔽项目,一般包括以下各部项:a)地基与基础槽底打钎强度检验、地质强度检验、地槽标高、尺寸、坟井、土坑处理、基础断面尺寸、基础砌筑质量、钢筋混凝土模板、钢筋、混凝土强度及外观检查。
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基础的混凝土强度及外观检查和打桩记录、现浇钢筋混凝土桩基础的钢筋及混凝土强度、浇筑及打桩记录。
回填土的干容重、夯填记录。
b)模板工程模板尺寸、标高、空间相对位置以及强度、刚度、稳定性。
c)钢筋工程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制作质量、加工形状、位置、保护层、搭接部位及长度,对焊位置及数量、予埋件的制作质量和位置、钢筋除锈除蚀情况、钢筋代用变更情况。
d)焊接工程焊条品种、规格、焊缝高度、长度及外观检查,按需要进行的探伤检验。
e)防水工程防水材料的理化性能、操作记录、卷材防水的层数、做法及质量。
4.2.1.2设备安装工程的隐蔽工程范围划分。
a)室内外暖通、卫生、煤气、暗管道工程、管道规格、材质、位置、标高、坡度、试压、闭水试验、防锈、防腐、保温材料及操作质量、管道附件、支架等制作质量、安装质量、通风管道规格、尺寸以及焊接质量(硬聚氯乙稀材、白铁材)。
b)锅炉工程锅炉和省煤气保温层、管道规格、位置、标高、涨管接口、焊口、螺栓固定质量、水压试验、隐蔽性附件制作质量。
c) 电气工程暗配管位置、规格、标高、弯度、钢管防腐质量、管道接头、接线盒位置、标高、耐压绝缘、接地电阻。
室内外电缆敷设位置、标高、安装架立、避雷针(网)的接地极(网)位置、埋深、电阻试验。
电梯暗设线路的位置、各层标高、线路的线号、规格、线路绝缘及接地电阻。
4.2.2隐蔽工程验收程序4.2.2.1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时应具备的条件a)欲行检查验收的隐蔽工程项目,施工作业已完成,有的项目因工程量较大,施工作业时间上跨度较长,也可组织分段检查验收。
b) 具备了材料、试件的试化验报告。
c) 施工单位已组织自检。
4.2.2.2隐蔽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程序规定A.施工单位于检查验收前发出检查验收申请。
B.本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参加监理公司组织的隐蔽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其中地基与基础五项应通知设计单位、市质量监督站、公司工程部参加。
C.检查验收时的依据。
a)设计施工图及有关设计资料;b)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有关的材料、试件的试化验报告。
D.检查验收后组织评议,提出改进和加强质量的意见,签办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4.3隐蔽工程项目验收管理要求4.3.1在隐蔽工程项目检查验收时,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凡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应立即返工改正,不改正不能继续下工序。
4.3.2全部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记录,应及时汇集认真保管,工程竣工时应办理归档。
4.4 对在检查验收中发现的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部位或问题应督促和监督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对因问题严重未能验收的项目,应限期整改,另行组织复验。
4.5本公司各部门或人员应及时汇集、整理各分部分项工程及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资料和质量等级评定资料,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归档和移交。
5.附则本规定如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相违,应以国家、省、市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