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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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11.23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富基·世纪公园停车场收费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项目停车场的收费管理工作,维护停车场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更好地为泊车的住户提供良好的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富基·世纪公园项目停车场的管理。
三、职责权限
(一)停车场系统实行“一岗双人”制,即收费系统管理员(账户和密码)由综合管理部安排专人管理,数据录入和更改在收费系统管理员的监督下由安保部收费员进行操作。
(二)安保部职责
1.安保部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中队长、收费员的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停车场管理制度,监督停车场的管理,牵头处理停车场的突发事件。
2.安保部中队长负责本班次停车场系统、机动车收费的管理,并监督检查本班收费员是否严格按制度要求落实收费管理要求,并对当班次临时停车收费金额的真实负管理责任。
3.安保部收费员负责机动车出入、收费等工作的具体实施,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实施“车辆进出有记录、严格收费不出错、严守廉洁不贪墨”,对当班次临时停车收费金额的真实负主要责任。
(三)客服部
1.客服部经理负责项目停车场固定停车费用的收取和管理工作,包括租赁车位使用费、业主自有车位的管理费等。
2.客服部温馨管家负责对业主车辆情况进行统计,及时对车辆信息更新。
3.客服部客服前台负责停车场车位租赁办理工作和车位管理费收取工作,完善车位收费管理台账,并按档案管理要求保存好车位物业服务协议等相关档案。
(四)财务部每月对停车收费系统的数据进行抽查和比对1次,重点核查VIP车辆和员工车辆免费信息,及时发现管理漏洞,对发现的问题上报公司总经理和集团财务中心,由公司总经理进行专项调查和处理。
四、工作内容与流程
(一)自有车位收费管理
1.已购买车位的业主凭身份证、车位购买手续、车辆行驶证到客服中心办理车位交接手续,需签订《停车位服务协议书》并交纳停车位物业服务费,留存相关证件复印件,将车位、车辆信息和收费凭据报送停车场收费系统管理员,在收费系统管理员监管下,安保收费员在24小时内完成信息录入。
2.客服部温馨管家在车位物业服务费缴费到期前15天,开始催缴车位物业服务费,欠缴车位物业服务费超过2个月的,客服部报送相关信息至停车场收费系统管理员,在收费系统管理员监管下,安保收费员在24小时内完成信息录入。
(二)租赁车位收费管理
1.未购买车位的车主可凭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到各组团客服中心办理车位租赁手续,客服前台根据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后,将车位、车辆信息和收费凭据报送停车场收费系统管理员,在收费系统管理员监管下,安保收费员在24小时内完成信息录入。
2.客服部温馨管家在租赁车位期前30天,开始通知车主办理续签手续,逾期未办理租赁续签手续并缴费的,客服部报送相关信息至停车场收费系统管理员,在收费系统管理员监管下,安保收费员在24小时内完成信息录入,该车辆按临时停车收费。
3.财务部每月要重点核查车位租赁到期未及时续期缴费且收费系统未及时更新信息的情况,一经发现,造成的相关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三)临时停车收费管理
1.临时停车是指车主在小区没有车位(或有车位未缴纳物业服务费)、没有租赁车位(或租赁车位逾期未续签缴费)和其他未办理免费停车手续的车辆进入小区超过免费停车时限应该要收费的车辆。
2.临时停车的收费应该按照项目公示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收费员要严格遵照《停车场收费员禁令》进行收费管理,一经发现违反禁令,属于以权谋私、贪污公款的,一律开除处理并移送司法机关;属于无心之过导致公司损失的,一律追缴损失。
3.安保部经理每周对收费岗收费情况至少进行2次抽查,及时发现收费问题和漏洞;因安保经理检查不到位造成停车收费损失的,给予安保经理管理责任处分。
4.安保部当值负责停车收费的中队长应做好日常检查和督查,及时发现每天停车收费的管理问题和漏洞;因安保中队长检查不到位造成停车收费损失的,当值中队长负连带赔偿责任,属于以权谋私、贪污公款的,一律开除处理并移送司法机关。
(四)VIP车辆停车收费管理
车辆是指到项目管理服务区域参观/交流/学习的单位及个人用车、公检法执行任务车辆、政府领导来访车辆和项目销售招商来访车辆等(不包括业主朋友来访乘座的车辆)。
车辆属于临时停车的,对接责任人提前与项目经理报备,项目经理安排停车收费岗在《免收费车辆登记表》上作详细记录,48小内由对接责任人和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免收费车辆信息登记不齐全或未按时补签字手续的,按应收费未收费车辆处理,由收费员和当班中队长补足收费损失。
车辆属于需要长期停车的,必须一年申请一次,逾期未办理续期审批的按临时停车收费。免费停车审批由对接责任人提前填写《VIP车辆免费停车申请表》,经所在部门负责
人、所在公司负责人审核后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批同意,产生的相关费用计入该公司的管理成本,每年与温馨物业结算一次。
车辆属于项目销售招商来访车辆的,由温馨物业统一制作“看房免费停车券”,项目营销部登记领用后,由营销部/商业公司登记核发。收费员凭“看房免费停车券”免收停车费并在《免收费车辆登记表》上作详细记录。
(五)员工车辆停车收费管理
1.集团系统内的员工在富基·世纪公园享受免费停车福利,享受免费停车福利的员工只限于在集团本部以及各子公司任职且在职的员工,集团本部及各子公司合作单位人员需要免费停车的,需填写《VIP车辆免费停车申请表》逐级报批。
2.在职员工享受免费停车福利需填写《员工车辆免费停车申请表》,经所在公司部门负责人、公司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至综合管理部与集团综合管理中心核实,经项目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收费系统管理员监督安保收费员完成相关信息录入。
3.员工申请免费停车应提供与个人身份证信息一致的车辆行驶证和驾驶证,车辆不属于员工本人的,必须提供车辆所有人与员工本人的关系证明,符合申请条件的员工有且仅有1辆车能在期限内享受免费停车福利。
4.员工申请免费停车期限为1年,1年后未提前申请并审批通过的,按临时停车进行收费。员工申请免费期限内发生车辆信息变更的,需重新提交申请重新审批。
5.员工从集团本部或各子公司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24小时内,由收费系统管理员监督安保收费员在停车场收费系统完成信息变更,其车辆按正常进行收费。
6.员工在集团内发生岗位调动未从公司离职的,不需要重新申请。
(六)车辆信息变更
1.收费系统任何车辆信息的增删和调整都必须有收费系统管理员和收费员两人同时在场,先由收费系统管理员进行账号密码登录,收费员再根据发票(收费车辆)和审批原件(免费车辆)进行车辆信息变更。
2.收费岗亭每次车辆信息变更都填写《收费系统车辆信息变更登记表》,变更完成后,收费系统管理员和收费员签字确认。
3.因收费系统管理员和收费员任何一方原因导致车辆信息与实际收费、免费审批不符的,相关责任由收费系统管理员和收费员共同承担。
(七)收费员禁令
1.严禁对超过收费时限的车辆不收费、少收费和多收费;
2.严禁对不属于VIP车辆进行免收费和少收费;
3.严禁对已收费车辆不给予票据或不撕毁票据;
4.严禁收取现金不入账以公谋私,损害公司利益;
5.严禁对不愿缴费或恶意撞坏收费设施的车辆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