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场各部门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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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各单位、机关部门职责

(一)组织部工作职责

1、党建工作

研究制定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措施,指导全场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检查、督促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制定全场发展党员的计划和措施;指导全场党员电化教育及党员活动室建设工作;负责党员的统计工作。负责全场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负责全场“党代会”、“政治工作会议”筹备及开展。

2、干部人事工作

(1)指导全场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参与研究和制定全场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制度;制定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容。

(2)按照干管权限,负责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检查;负责农场所管理干部的考察、选拔任用和办理职务任免手续;承办所管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

(3)研究和指导全场干部教育工作,拟定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全场干部培训工作,制定全场干部队伍发展规划,组织落实培养和选拔中青年干部工作。

(4)负责全场退(离)休干部工作,办理农场管理干部的退(离)休手续。

(5)负责全场干部监督审查,对犯错误干部的管理教育,落实干部政策工作;负责处理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办理农场党委管理干部的审查、落实政策、出国政审等工作。干部年度考核及编制管理工作。

(6)负责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7)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

(二)宣传部工作职责

负责全场及党委中心理论组理论学习、宣传、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制定农场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场对外宣传及稿件审核、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系工作。负责全场重大事件、重大会议、重要节日摄影和宣传工作。抓好全场新闻宣传队伍培养,队伍建设工作。加强全场思想政治工作调查研究,做好全场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场公费党报党刊征订工作。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协调沟通和考核评比。协助分局文化局对七星辖区文化市场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场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统战、思想政治工作职称审核、申报、文化建设工作。

(三)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1、纪委工作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农场党委及上级纪委的指示和决议,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相关法规;检查监督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以及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集中制,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协助党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落实;检查和处理农场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党法规的案件,按照职权围决定给予或撤销纪律处分;检查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纪律的揭发、检举和控告;受理党组织和党员对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工作职能,促进政治建设;在干部任用等工作中涉及党员时,就党风党纪方面的问题提出意见;向农场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2、监察工作

负责检查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农场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对全场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工作;受理党员、群众的控告和申诉;认真查处党员、被监督对象的、违纪案件;负责对党风廉政监督员工作的指导;表彰清政廉洁的典型,清除腐败现象;协助农场党委、农场抓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完成农场及分局监察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会(女工委)工作职责

1、工会工作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定场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指导工会工作。

(2)负责农场管理公开工作,组织职工参政议政,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检查、指导农场评议和选举领导干部落实情况,调查研究基层管理、参与、监督情况,及时向场党委反映并提出完善建议;负责场务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3)负责工会组织建设,研究制订工会干部选配管理制度、办法,协助同级党委管好工会干部;指导工会组织建设,负责各基层单位工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职工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

(5)负责扶低和救济工作。负责扶低工作的实施、推进和落实,重点实施“扶低致富共享工程”,坚持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主抓、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6)负责职工群众性文化体育工作,组织职工开展各种文化娱乐活动;指导基层职工文化、体育阵地建设和管理。

(7)依法参与经济改革和劳动保护政策的研究制订;代表职工监督垦区安全生产工作,参与职工伤亡事故处理,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劳动模的培养、选拔和管理工作。

(8)参与有关工资、福利、保障等方面的改革政策、措施的制订,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指导基层工会就职工工资、福利、医疗、保险等方面,组织职工开展互助补充保险和职工扶贫工作;负责工会财务和经费审查工作。

2、女工委工作

负责农场女职工委员会工作;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组织开展适合女工特点的各种活动,发挥女职工“半边天”作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团委工作职责

1、建立健全共青团的各级组织、机构和相应工作制度,督促和抓好基层团委、支部建设,培养发展新团员。

2、协助农场党委做好团员和青年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培养一代“四有”新人为目的,采取青年文明号等形式的创建活动,重点抓好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教育,激发广大青年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

3、关心青年职工的成长和青年交朋友,维护青年职工的正当权益。建立青年职工业余活动阵地,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丰富多彩的文娱、体育等活动。

4、围绕党中心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活动,推动农场青年文明与人才工程的发展,发动团员和青年开展建功立业达标活动,为农场建设贡献青春。

5、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团委工作,协调团委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

6、领导少先队工作,开展有益的少先队活动,关心农场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协助教育部门抓好中小学的第二课堂活动。

(六)武装工作职责

1、负责本区域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

2、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四个文明建设,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3、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工作。战时组织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

4、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战争潜力调查,做好战时兵员动员准备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军烈属的优抚工作。

5、认真执行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严守,做好安全工作。认真完成农场党委和上级军事机关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工作职责

1、公务员管理。负责农场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公务员登记、公务员实名制信息管理以及公务员培训、考核、奖励、惩戒、申诉控告工作。

2、人才服务职责。负责农场人才开发和招聘工作;承办本农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接收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企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工作。

3、人事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本农场事业单位人员实名制和聘用合同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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