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及制度执行监督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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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长信机电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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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
管
理
及
制
度
执
行
监
督
条
例
兰州长信机电制造有限公司
经营管理及制度执行监督条例
1.目的和意义
为了保证公司各项制度有效性执行和公司经营计划目标的顺利实现,建立监督机制,特制定监督条例。
2.适应范围
公司所有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公司所有经理和员工。
3.监督人:
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总裁,部门负责人,以及被授权的其他经理或员工。4.监督办法:
监督人直接检查、抽查;授权监督人检查;员工监督检举;客户监督;合作伙伴监督;董、监事会财务审计。
5.扣分制度
5.1扣分原则:
监督人发现经理或员工有明显违反公司各项制度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时,采取扣分法监督处罚,扣分1-100分,每1分等于50元人民币,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决定分值,参考如下:
1)迟到、早退、衣着不整、办公室脏乱不堪、上班时间不佩带工牌、开会手机响铃等,扣1分;
2)在公司办公室(办公区域内)抽烟、开会迟到、旷工半天、开会发言汇报工作无任何准备,扣2分;
3)工作严重失职、因主观原因未完成工作目标而又无理由(合理解释),扣3-5分;
4)因主、客观原因给公司造成严重信誉损失和经济损失,扣分5-10分;
(Eg客观/严重5分;主观/非严重6-7分;主观/严重10分)
5)有意识损害公司利益并造成(重大)损失,扣分10—100分。
(Eg有意/非重大损失:50分以下;有意/重大损失:50分以上)
5.2执行流程:
1)由监督人(或其委派人员)填写《扣分执行表》(见附件一);
2)《扣分执行表》经董事长审批签字后方可生效,同时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3)人力资源部依据《扣分执行表》统计各人扣分累计,并按换算公式(1分=50元人民币)计算扣款总额,在当月工资中作相应扣除。
6.降薪:
当员工不能按照岗位责任书实现工作计划目标,连续3个月考核不能达到合格时,公司保留降低该员工薪水的权利。
7.降职:
当员工6个月考核结果离计划目标相差太远(50%以上)且无充分理由时,公司保留对该员工降职的权利。
8.辞退:
当员工6-12个月经过考核明显不能完成岗位目标、履行岗位职责,公司又无其它适合岗位提供;或员工有明显违反公司四条禁令时,公司保留辞退该员工的权利。
9.备注:
9.1本《经营管理及制度执行监督条例》解释权归属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总裁;
9.2其中6.、7.、8.三项条例的实施:经董事长批准后,参照人力资源部相关程序执行。
附件一:
扣分执行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