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抽样检验规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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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检验规程汇编目录
1 非生产类物料及辅助物料检验规第2页
2 型钢原材料检验规第4页
3 钢板类原材料检验规第7页
4 钢管类原材料检验规第9页
5 铜板原材料检验规第11页
6 其它板材类原材料检验规第12页
7 U-PVC管原材料验收规第13页
8 五金件进料检验规第15页
9 包装材料进料检验规第16页
10 电子元件进料检验规第17页
11 塑料件进料检验规程第18页
12 注塑用胶料原材料检验规第19页
1非生产类物料及辅助物料检验规
1目的
对非生产物料及部分辅助物料的符合性、适用性进行初步验证,使采购物资能初步符合使用效果。
2围
适用于非产品用途的小五金配件、易燃化危品、工具、切削刀具、机电维修配件、模夹具材料、办公用具、厂房维修物料等,以及用于产品的部分辅助物料、低值易耗物料。
3检验细则
3.1物资供应商应为合格供方。(临时供方物资由使用部门试用证
实合格后方可确认。)
3.2验证物资的合格证、说明书或其它证明资料。
3.3查验是否有图纸要求、规格型号要求或其它特殊要求等资讯。
3.4检验物资的适用性及坚固耐用、安全性。
3.5部件、配件是否齐全。
3.6电器构件应安全可靠,符合国家电器安全规。
3.7接电试验后无异常声音、运转灵活,其应用性能完好。
3.8验证有使用期限的物资是否在有效使用期限。
3.9物资有没有变形、变质、掺杂或沉淀严重等现象。
3.10如属用于产品上的新物料,应做有关试验或试用。
3.11计量器具验证如下容:产品合格证、生产厂家、厂址、出厂
编号及出厂日期,检验外观应完整无损、配件齐全,按相关校
检验规进行校验或送外校。
3.12易燃化危品在验证时应注意远离火源,做好现场防护。
3.13焊接工艺用的设备、电焊条、防护罩涉及特殊过程增加以下检测容:
a 电焊条药皮不能有裂纹、气泡、杂质、剥落、凸节、破头等
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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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电焊条要进行抽样2~3条试焊确认。
c焊接设备应进行接电调试并做试焊确认。
d防护罩应做试装后的强光检验。
e 焊接工艺所需物资的验证由特殊过程的巡查进一步确认。
3.14水泥进料应做以下检测:
a 水泥由指定供应商提供指定的牌号、标号。
b 水泥验证外包装是否符合要求,无淋湿、结块。
c 特殊过程巡查时应做塌场试验。
3.15物资的使用性能由使用部门试用后确认
3.16以上检测容根据物资的用途、实用性可选择执行,但必须满
足能确定是否适用的初步评估。
4验证确认
4.1对该类物资验证合格后在采购凭证背面鉴名确认。
4.2不合格物资贴上《不合格标贴》,将不合格情况口头通知仓管
员、采购部,并在采购凭证背面注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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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型钢原材料检验规
1目的
通过对型钢原材料的检验确保本厂生产的产品符合生产工艺及顾客的要求。
2围
适用于本厂生产用的所有型钢类原材料的检验。
3验收规则
3.1型钢的质量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检查和验收;
3.2供方必须保证交货的型钢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本厂有权按相应标准的规定进行复查。
3.3型钢的标志可采用打钢印、喷印、盖印、挂标牌、粘标签、放置卡片或涂色等方式。标志应字迹清楚、牢固可靠。
3.4型钢到厂应附有证明该批型钢符合标准要求和订货合同的质量证明书。
4热轧圆钢和方钢
4.1外观要求
4.4.1圆钢和方钢以直条交货。
4.4.2方钢不得有显著扭转。
4.4.3圆钢和方钢两端的切斜度不得大于该圆钢直径、方钢边长的30%。
4.4.4圆钢和方钢端头允许有局部变形。
4.4.5圆钢和方钢不允许有明显的爆铁、烂铁现象。
4.2圆钢直径和方钢边长的允许偏差
圆钢直径和方钢边长>5.5~20 mm允许偏差±0.4mm、>20~30 mm允许偏差±0.50、>30~50 mm允许偏差±0.60 mm、>50~80 mm允许偏差±0.80 mm、>80~110 mm允许偏差±1.1 mm。
4.3长度及允许偏差
圆钢直径和方钢边长≤25 mm钢材长度4-10m、>25mm钢材长度3-9m。
5热轧扁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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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外形
5.1.1扁钢不得有明显的扭转。
5.1.2扁钢的端头应剪切正直,切斜不得大于以下规定:宽度>100mm的扁钢,不得大于8mm。
5.1.3扁钢外形不允许有明显爆铁、烂铁现象。
5.2扁钢截面尺寸允许偏差
宽度尺寸:10~50mm+0.5/-1.0、>50~75 mm+0.6/-1.3、>75~100 mm+0.9/-1.8
厚度尺寸:3~16 mm+0.3/-0.5。
5.3扁钢的理论重量
宽度(mm)×厚度(mm)×7.85÷1000(kg/m)。
5.4长度及允许偏差
通常长度(理论重量≤19 kg/m扁钢)3-9 m,本厂要求不低于4 m。6热轧等边角钢和其它类型的型钢类材料
6.1外观要求
6.1.1不得有明显的扭转和变形,表面不得有裂纹、结疤、折叠、夹杂和分层。
6.1.2表面允许有不超过负偏差的局部发纹、气泡、压痕、刮伤和麻点。
6.1.3不允许有明显爆铁、烂铁现象。
6.1.4凡属使用后可能造成性能缺陷的外观不良均不予接受。
6.2尺寸要求
型钢的尺寸均应符合订货合同中的要求或样板尺寸的要求,对未明确提出的要求,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或行业的规定。
7对于有必要进行适用性判定的供方,由品管部确定可试验1~3件材料的特性做为试产的初步判定。
8因工程变更而需做相应要求的改变时,以最新工程图纸、样品为准。9其他型材类原材料的检验参照此标准的部分要求进行,并以工程图纸、样品为判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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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相关记录
《IQC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