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是动力 完善制度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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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完善运行机制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开展

——喀喇沁旗检察院纪检监察科为切实强化内部监督,保证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我院加强了纪检监察工作力度。我们坚持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着力点,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为出发点,紧密联系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从健全完善廉政教育、制度约束、监督监察、考核奖惩四项机制入手,逐步建立起一套程序严密、运转协调、制约有效的纪检监察工作规范,使我院的纪检监察工作走上了规范有序的发展轨道。

一、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反腐倡廉合力。

为了全面、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队伍不出问题,我们首先健全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改变了过去责任分解不到位、责任不清、执行力差等问题。年初按照“一岗双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检察长和分管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和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干警廉洁承诺书,明确规定了分管检察长和部门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内部的党风廉政工作负总责,监督本部门干警严格依照法律、检察纪律的规定履行职责,干警一旦发生违法违纪问题,除追究本人责任外,还要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部门负责人的监督管理责任和分管检察长的领导责任。这

一规定,使部门负责人时刻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想方设法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管理。安排任务时不忘交代办案纪律,检查工作时注意检查办案纪律,汇报案件时要求汇报遵守办案纪律情况,使部门负责人自觉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管检察长主抓部门负责人,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对所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形成了层次有人抓、层层有人管的格局。

二、健全完善教育预防机制,夯实廉政建设的思想基础。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育预防工作,充分发挥教育效能,我们根据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及上级院的有关规定,健全完善了政治学习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并将党风党纪教育、专项教育和警示教育制度化、经常化,使广大干警从思想上筑起了拒腐防变的屏障。一是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自觉增强拒腐防变能力。院里每年都制定党风党纪学习教育计划,除坚持正常的“三会一课”制度外,还规定每周五下午半天为政治学习日,每季度一天廉政教育日,通过座谈会、交流会、演讲会和党组成员讲课等多种形式,进行经常性的党风党纪和思想政治教育,要求每位干警的政治学习笔记不能少于一万字,每年组织一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考试,成绩张榜公布。二是认真开展专项教育,打牢思想根基。根据上级院的部署,我们每年都开展教育整顿、执法作风大检查等专项教育活动。并不定期在全院广泛开展“无违法、无违纪、无错

案、无重大责任事故”活动和遵法守纪思想作风整顿。特别是在去年检察机关开展的“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和今年开展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活动中,我们配合院党组制定了具体的计划,结合实际开展了参观考察、辅导讲座、理论研讨会、学习讨论等教育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三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强化自律意识。注意经常利用上级通报的检察干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和上级院组织的反腐倡廉展览,组织干警集中专门时间进行深刻的警示教育,剖根源、论危害、敲警钟,教育干警引以为戒,自觉做到自省自重、自警自励。今年我们联系集宁检察院原检察长付有强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案件和巴彦淖尔检察院立案查处的乌拉特中旗院公诉科科长郭云纬等人违法违纪和涉嫌犯罪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2次,大家都受到了很深的触动。

三、健全完善制度约束机制,规范执法执纪行为。

我们在重点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同时,立足于本院实际,逐步健全完善了一系列配套制度,初步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规范约束干警行为,具有检察机关特点的制度约束机制。一是健全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我们除认真执行上级规定的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收受礼品登记等制度外,还健全完善了《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等

制度,为环节以上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围绕廉洁自律七项任务,结合工作岗位职责,将廉洁自律情况和执法执纪情况列入廉政档案,做到及时登记、定期填档。二是健全了规范执法行为的规章制度和机关管理制度。多年的工作实践使我们认识到,检察工作要发展,建章立制是关键。为此去年我院领导专程到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进行了考察和取经,先后建立健全了包括执法行为、队伍建设、操作规程、后勤保障等各类规章制度40余项。这些规章制度较以前责任更加明晰、工作更加量化具体、奖惩分明,使全院干警动有规、行有矩,执法办案、机关管理和各项检察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形成了“不敢为、不能为”的预防体系。

四、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检令、政令畅通的关键环节。一是强化了内部监督,今年我院重点推进案件管理中心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直接在案件管理中心兼职,参与对本院所办理案件的实体审查和程序审查,将监察工作的重心由事后监督变成了事前监督,建立了“由人及案、由案及人”的管理机制,实现了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监督,从而可以有效地预防违法办案、徇私枉法、贪污腐败等问题,规范了执法行为,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同时加大了检务督察的力度,通过检务督察及时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今年我院通过回访等方式对自侦部门的执法活动进行了督察,对自侦部门的扣押、冻结款物情况进行了督察,对看守所和检察室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察,保证了各项制度的落实。二是加强了社会监督,我们每年都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登门走访和开设网络信箱等形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风监督员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以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去年在“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中,我院征求到了很多意见和建议,如反映个别干警存在利用检察权吃、拿、卡、要的问题;一些干警存在执法作风简单粗暴、对告状求助群众冷、硬、横、推等问题,我们针对所反映出来的问题,认真查找根源,剖析原因,找准症结,明确责任,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措施和方法,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

五、健全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为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使各项制度不流于形式,我们健全完善了考核奖惩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办案安全防范和执法执纪情况纳入考评范围。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指标量化列入《目标化考核》,年终考评时进行打分,考核结果直接与个人的成长进步、评先树优、考核奖的发放挂钩。对发生违法违纪和办案安全事故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对被“一票否决”的科室和个人,一律取消评先资格,并按照“一岗双责”制度,连带追究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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