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乱收费制度
乱收费管理规章制度
乱收费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管理和监督乱收费行为,维护正常经济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各类经营者,包括但不限于商场、超市、餐饮店等各类营业场所。
第三条乱收费是指在商品或服务交易中,不合理地向消费者收取额外费用或虚高价格,使消费者遭受不公平对待和经济损失的行为。
第四条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乱收费行为。
第五条消费者有权对经营者进行举报,如发现经营者存在乱收费行为,可向相关部门投诉,相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六条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乱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规经营者依法予以惩处,并公布违规信息。
第七条本规章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管理,各级监管部门应当积极配合执行。
第八条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具体执行细则由各级监管部门另行规定。
第二章乱收费行为的具体规定第一条经营者不得以虚高价格购买商品或服务,并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第二条经营者不得擅自增加商品或服务的附加费用,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擅自收费。
第三条经营者应当明码标价,不得以不明方式消费者不知情地接受附加费用。
第四条经营者应当如实告知商品或服务的相关信息,不得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
第五条经营者不得利用会员制度、积分抵扣等方式诱导消费者增加消费,以获取额外利益。
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变相收取税费或其他违法费用,欺骗消费者。
第七条经营者不得以霸王条款、强行消费等方式逼迫消费者接受不合理收费。
第三章监督检查和违规处理第一条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市场经营者的监管检查,发现乱收费行为应当立即处理。
第二条对于发现的乱收费行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警告、罚款等处罚,并要求经营者限期整改。
第三条对于严重违规的经营者,监管部门可以暂扣营业执照,暂停经营资格等一系列处罚措施。
第四条消费者对经营者的违规行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并可要求行政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第四章审查和裁决第一条对于消费者对经营者的违规收费行为提出的投诉,相关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确实存在违规行为的应当进行裁决。
幼儿园不乱收费制度(通用9篇)
幼儿园不乱收费制度幼儿园不乱收费制度(通用9篇)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
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不乱收费制度(通用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幼儿园不乱收费制度1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减轻学生及家长的负担,特制定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让学生及其家长能够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是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大措施。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
三、凡按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制定的教育收费,均实行公示制度。
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等。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四、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做到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
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学校及时更换。
五、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
公示收费的内容,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
禁止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生有权拒绝缴纳,并有权向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幼儿园不乱收费制度2为认真贯彻价格法律法规,正确执行价格政策,全面落实“一费制”收费标准,规范我校收费行为,防止任何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特制定如下收费管理制度。
一、实施收费政策学习制度。
关于制止乱收费的制度及措施
关于制止乱收费的制度及措施
治理乱收费是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的经济负担,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大事,为正确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件,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严格执行“一证、一卡、两公开、四统一”收费管理制度,实行将收费项目、标准、范围在校务公开栏公开。
二、杜绝搭车收费现象,不准给学生或授意学生乱订单元测试卷或其他补充资料,一经发现将实行一票否决制,直接将其定为师德不合格。
三、学校收取学生的课本费、作业费,在学期末放假前将开支情况向学生公开,并与学生结算,多退少补,结余款由学生本人在退款单上签字后一次性退还学生。
四、治理乱收费的措施:
1、严格责任追究。
要落实责任制,凡经查实有乱收费的班级,对其责任人除给予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外,当年考核不能被评为优秀。
2、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司其责,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做到强化领导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保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姜屯镇马厂小学
二o一O年九月一日。
2024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三篇)
2024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一、为建立健全教育收费领导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深入治理和严肃查纠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教育收费不得违反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收费的规定。
违反规定进行乱收费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应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一)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继续对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实施收费的;(二)擅自制定或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三)违反规定以赞助费、捐资助教款、建校费等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或实物的;(四)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社会服务类代购或服务,或在学生中从事商业性推销活动的;(五)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六)不按规定公示收费依据、项目、范围和标准的;(八)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乱收费行为。
四、对教育乱收费行为涉及的承办人,应按下列情形之一追究责任:(一)承办人未经审核人、批准人审核批准,直接作出教育收费行为,导致乱收费后果发生的;(二)承办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致使审核人、批准人未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三)虽经审核人、批准人审核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事项实施具体收费行为,导致教育乱收费后果发生的。
五、对教育乱收费行为涉及的审核人或批准人,应按下列情形之一追究责任:(一)承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后果发生的,在追究承办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审核人和批准人的责任;(二)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的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后果发生的,追究审核人和批准人的责任;(三)审核人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决定,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后果发生的,追究审核人责任;(四)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核人的正确意见,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后果发生的,追究批准人责任;(五)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作出决定,导致教育乱收费行为后果发生的,追究批准人责任;(六)批准人应认真履行校长责任制,对违反本制度规定追究承办人、审核人责任的,也将按校长责任制规定追究相应批准人的责任。
学校治理乱收费工作责任制度范文(3篇)
学校治理乱收费工作责任制度范文一、目的和意义为了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加强学校治理乱收费工作的管理,制定本责任制度。
本制度旨在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加强沟通,确保学校的收费工作合法、公平、透明,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部门和全体教职员工。
三、工作职责1. 学校领导班子:负责制定学校治理乱收费相关政策和文件,组织实施,并对治理乱收费工作负总责。
2. 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学校收费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确保收费行为的合法、公平、透明。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和监督本部门的收费工作,确保收费行为符合学校的相关规定。
4. 教职员工:严格按照学校的收费政策和相关规定执行收费工作,确保不发生乱收费行为。
五、责任追究机制1. 学校领导班子对收费工作负总责,如出现乱收费行为,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包括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等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收费政策,监督各部门的收费行为,如发现乱收费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收费行为负责,如发生乱收费行为,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包括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
4. 教职员工严格按照学校的收费政策和规定执行收费工作,如违反规定发生乱收费行为,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包括扣减绩效工资、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
六、监督机制1. 学校成立专门的监督组织,负责监督学校的收费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乱收费行为。
2. 学校建立举报渠道,鼓励师生和家长积极反映乱收费问题,并进行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3. 学校定期开展收费工作的自查自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学校的收费行为合法、合规。
七、奖惩机制1. 对发现并举报乱收费问题的师生和家长,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涉嫌乱收费行为的责任人,学校将按照相应的纪律和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行政处分、纪律处分等。
治理乱收费的规章制度
治理乱收费的规章制度一、总则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加强对乱收费现象的治理,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乱收费行为的界定乱收费,是指机构或个人在提供服务、商品等过程中,擅自增加费用、在未经客户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收取费用,或者以不合理、不透明的方式收取费用的行为。
三、乱收费的种类及均必须禁止1. 无证乱收费:指机构或个人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证件、资质认定等证明文件,擅自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行为。
2. 预收费:指机构或个人在服务提供前,要求客户支付全部或部分费用的行为。
3. 虚假收费:指机构或个人故意对服务项目、费用标准等进行虚假宣传,误导客户,实际收取的费用与宣传不符的行为。
4. 不合理收费:指机构或个人单方面增加费用或收取与实际服务成本不相符的费用的行为。
5. 强迫收费:指机构或个人利用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迫客户支付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6. 附加收费:指机构或个人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未经客户同意,擅自增加额外费用的行为。
四、乱收费的治理措施1. 设立监督部门:成立专门的乱收费监督部门,加强对乱收费行为的监督和检查。
2. 完善法律法规: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乱收费行为的种类和处罚标准。
3. 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乱收费的警惕和认识。
4. 加强执法力度:对发现的乱收费行为,及时纠正和惩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5. 建立投诉渠道:建立公众投诉渠道,对乱收费行为进行举报,并及时处理和回应。
六、乱收费的处理程序1. 投诉受理:对公众投诉的乱收费行为进行受理,并核实投诉内容。
2. 调查取证:对涉嫌乱收费的机构或个人展开调查取证,确保证据充分。
3. 处罚决定:对确认的乱收费行为作出相应处理决定,依法处罚。
4. 整改监督:对被处罚机构或个人进行整改,并加强后续监督力度。
五、乱收费的惩处措施1. 警告:对初犯者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2. 罚款:对已多次发生乱收费行为或涉及恶意欺诈者,给予罚款处罚。
学校治理_三乱_管理制度
一、引言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校特制定以下“三乱”管理制度,以规范学校管理,促进学校和谐发展。
二、制度内容1. 严禁乱收费(1)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2)学校严禁收取任何形式的乱收费,包括赞助费、捐资助学费、补习费等。
(3)学校设立举报箱,对乱收费行为进行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 严禁乱办班、乱补课(1)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设置,不得擅自增设课程或减少课时。
(2)学校严禁教师在校外进行有偿补课,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3)学校对教师进行师德师风教育,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养,杜绝乱办班、乱补课现象。
3. 严禁乱订教辅资料(1)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选用合法、合规的教辅资料。
(2)学校严禁教师向学生推荐、推销教辅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
(3)学校设立教辅资料选用委员会,对教辅资料进行审核,确保教辅资料的质量和适用性。
三、管理制度实施1. 加强宣传教育。
学校通过举办讲座、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广泛宣传“三乱”管理制度,提高全体师生的认识。
2. 完善监督机制。
学校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鼓励师生积极参与监督,对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乱订教辅资料等行为进行举报。
3. 强化责任追究。
对违反“三乱”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4. 定期检查。
学校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三乱”问题进行排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四、结语学校治理“三乱”管理制度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师生权益的重要举措。
全校师生应共同努力,严格执行制度,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
学校乱收费检查制度
一、制度背景近年来,学校乱收费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教育公平。
为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维护学生及家长的利益,保障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检查制度。
二、制度目的1. 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现象。
2. 加强对学校收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高收费透明度。
3. 保障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公平。
4. 促进学校收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制度内容1.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及其附属单位、教育机构。
2. 收费项目及标准学校收费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3. 收费程序(1)学校应制定详细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流程,并向社会公布。
(2)学校在收费前,应向学生及家长提供收费依据,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3)学校应设立收费专窗,专人负责收费工作,确保收费过程的规范、透明。
4. 收费监督(1)学校应设立收费监督小组,负责对学校收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学校应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3)学校应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5. 违规处理(1)学校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学校未按规定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流程,一经查实,将责令其立即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
(3)学校收费过程中存在舞弊、贪污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制度执行1. 学校应将本制度纳入学校规章制度,加强宣传和培训,确保全体教职工熟悉并遵守本制度。
2. 学校应定期对收费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学校应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4. 学校应建立健全收费工作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确保收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小学治理乱收费规章制度
小学治理乱收费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学教育经费管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防止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各地小学的教育收费管理工作。
第三条乱收费是指学校在征收教育收费中违反有关规定,违背公平、公正原则,损害学生权益的行为。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制度,确保教育费用合理、透明、公开。
第五条学校应当依法确定收费标准,公布校方教育用品价格,确保学生及其家长及时了解学校教育收费情况。
第六条学校应当完善财务监督体制,对教育收费使用情况定期公开,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
第七条学校应当加强师生安全教育,防范不法分子冒充学校人员,进行虚假诈骗。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信用档案,制定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督促学生及其家长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第九条学校应当加强与家庭的沟通联系,互相信任,共同为学生身心健康成长而努力。
第十条学校应当开展防欺凌教育,切实保障学生身心安全,依法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加强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提高教师职业素养,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事务室,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依法规章处理学生抱怨与投诉。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生家庭的实际情况,建立贫困生资助制度,确保每个学生都能接受良好的教育。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在校园内设立投诉箱,接受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各类问题。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加强与社区的联系,建立学校与社会的良好关系,共同致力于教育事业的推进。
第二章教育费用第十六条学校教育经费的征收应当依法规定,不得擅自增加。
第十七条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强制收取与教育无关的费用。
第十八条学校不得以违法的方式征收教育费用,对乱收费行为要依法处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对教育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生家庭的经济情况,合理确定教育费用标准,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
小学学校治理乱收费工作责任制度范文(4篇)
小学学校治理乱收费工作责任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小学学校的收费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第一条学校校长是小学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制定学校的收费政策,明确收费标准,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备。
第二条收费工作由小学学校收费办负责具体执行,负责收费管理的规范制定和实施。
第三条小学学校教师是学校收费工作的执行人,负责学生收费的具体操作和收费材料的管理。
第四条家长是学校收费工作的支付人,负责按时足额缴纳学杂费等各项收费。
第五条学校收费工作督导组由学校校长、收费办主任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负责监督学校收费工作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收费标准和政策第一条学校的收费标准和政策应当符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向社会和家长公开。
第二条学校的收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学杂费、考试费、实验费、体育器材使用费等。
第三条学校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应当经过合理论证,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条学生之间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差别收费。
第四章收费流程和管理第一条小学学校收费工作实行电子化管理,建立学生档案和收费记录。
第二条学校应当事先向家长告知收费项目、标准和缴费时间,确保家长了解收费情况,并提供收费咨询服务。
第三条学校收费工作应当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第四条学校收费材料的记录和管理应当规范,保留至少五年。
第五条家长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学校的收费项目,未缴费的学生不得享受学校提供的相关服务。
第六条学校收费工作督导组应当定期对学校的收费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收费工作的规范执行。
第五章违规处理和投诉处理第一条学校收费工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和纠正,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条家长对学校的收费工作有异议可以向学校提出投诉,学校应当及时受理并解决,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投诉的正常进行。
严禁学校乱收费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维护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学生及家长,适用于我校所有收费项目。
三、收费原则1. 合法性原则:学校收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
2. 合理性原则:学校收费应合理,不得超出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3. 透明度原则: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应公开透明,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监督。
4. 自愿原则:学校不得强制学生及家长参加任何有偿服务。
四、收费项目及标准1. 学杂费:按照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 住宿费:按照学校住宿条件和服务质量,结合市场价格合理制定。
3. 教材费:按照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教材价格执行。
4. 其他收费:除上述项目外,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
五、收费程序1. 学校在制定收费项目及标准前,应充分听取学生及家长的意见。
2. 学校收费前,应向学生及家长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信息。
3. 学校收费时,应向学生及家长出具正规收费票据。
六、监督检查1. 学校设立收费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学生及家长对乱收费行为的举报。
2. 学校定期开展收费自查,确保收费行为合法、合规。
3. 学校积极配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
七、违规处理1. 学校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强制收费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2. 学生及家长对学校乱收费行为有权拒绝支付,并向有关部门投诉。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九、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监督举报电话:XXXXXXXXXXX监督举报邮箱:*******************通过以上制度,我校旨在建立一套严谨、规范的收费管理体系,确保学校的收费行为合法、合理、透明,切实保障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
医院预防乱收费管理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保障患者合法权益,规范医院收费行为,防止乱收费现象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建立健全医院收费管理制度,确保收费行为合法、合规、合理。
2. 加强收费管理队伍建设,提高收费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3. 增强患者对收费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患者满意度。
三、制度内容1. 收费标准管理(1)医院收费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2)医院收费项目应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示,方便患者查询。
(3)医院收费价格调整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及时向患者公告。
2. 收费程序管理(1)患者就诊时,医务人员应向患者告知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所需费用。
(2)患者就诊结束后,收费人员应向患者出具正规收费票据,票据内容应与实际收费项目、金额相符。
(3)收费处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方便患者对收费行为进行监督。
3. 收费监督与检查(1)医院设立收费监督小组,负责对医院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2)收费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程序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医院对收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4. 收费退费管理(1)患者对收费有异议,可向医院收费监督小组提出退费申请。
(2)收费监督小组对退费申请进行核实,确属乱收费的,及时退还患者。
(3)退费手续齐全,收费处应予以办理退费。
四、制度实施与监督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财务科负责解释。
2. 医院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加强收费管理,确保收费行为合法、合规、合理。
3. 医院定期对收费工作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不断提高收费管理水平。
4. 医院鼓励患者对收费行为进行监督,对发现乱收费行为的,医院将严肃处理,并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五、附则1.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城管乱收费管理制度范文
城管乱收费管理制度范文城管乱收费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管理服务,保护市民合法权益,推动城市管理服务向便民、高效的方向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城市管理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城市环境卫生、市容市貌、道路交通、市场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城市管理服务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依法行政,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服务市民、促进经济发展、保障社会安全的目标。
第四条城市管理服务活动的执法人员应依法行使执法权力,不得滥用职权,乱收费,为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二章乱收费行为的禁止第五条城市管理服务活动的执法人员严禁乱收费,即非法收取或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行为。
第六条城市管理服务活动的收费标准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市政府的批准下合理确定。
第七条城市管理服务的收费项目应当明确列出,包括服务内容、执法标准、费用计算方法等,并向市民公示。
第八条城市管理服务的收费项目应当确定统一的费用计算标准,不得对不同市民或不同情况收取不同费用。
第九条城市管理服务活动的收费项目的收款单位应当依法设立,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并接受相应的监管。
第十条城市管理服务活动的收费项目的收款单位应当提供相应的收据,包括服务项目、费用标准、收款单位、时间等详细信息。
第十一条城市管理服务活动的收费项目在执法过程中,应当向市民说明具体收费依据,并提供相应的依据文件。
第三章执法监督第十二条城市管理服务活动的执法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职责,不得滥用职权或私自变相乱收费。
第十三条市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服务活动的监督机制,确保执法人员依法执法、规范执法。
第十四条市政府应当建立投诉举报渠道,向市民公布相关联系方式,并对投诉举报进行及时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市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对城市管理服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第十六条对于发现的违法乱收费行为,市政府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学校治乱收费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学校教育秩序,保障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职工、学生及家长。
第三条学校治乱收费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学校收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合理性原则:学校收费项目、标准、程序合理,公开透明。
(三)自愿性原则: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
(四)服务性原则:学校收费用于提供教育服务,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二章收费管理第四条学校收费项目、标准、程序按照国家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学校收费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所有收费项目必须经物价部门审批。
第六条学校收费前,必须制定收费方案,明确收费项目、标准、程序和用途,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学校收费应严格执行以下程序:(一)学校各部门提出收费项目、标准及用途。
(二)学校财务部门对收费项目、标准进行审核。
(三)学校领导审批。
(四)学校通过公示栏、宣传栏等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公示收费项目、标准、程序和用途。
第八条学校收费必须使用合法票据,严禁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
第九条学校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账外账。
第三章退费管理第十条学生及家长对学校收费有异议,可向学校财务部门提出退费申请。
第十一条学校财务部门对退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办理退费手续。
第十二条退费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学生因故退学、休学,学校应退还其已缴纳的学费。
(二)学生因故中途退学,学校应退还其已缴纳的学费和住宿费。
(三)学校因故停办、撤并,学校应退还学生已缴纳的学费。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学校设立治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治乱收费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学校治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学校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学校治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治理乱收费规章制度
治理乱收费规章制度一、总则1. 本规章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各类收费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在从事收费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
3. 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收费行为,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惩罚制度,以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
二、收费标准的规定1. 所有收费项目必须事先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在明显位置公示,不得私自调整收费标准。
2. 收费标准必须合理公平,不能存在压榨消费者的情况。
3. 收费项目必须与提供的服务相匹配,不能擅自增加或减少项目,确保消费者知情权。
4. 对于公共事业收费,应当采取透明公开的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三、收费管理的规定1. 各类收费项目的执法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收费规定,不得私自收取各种费用。
2. 收费流程必须清晰规范,不得存在隐性收费和变相收费行为。
3. 收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确保收费程序合法公平。
4. 对于收费行为有争议的情况,必须及时受理并进行调查处理,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收费监督的规定1. 收费部门必须接受社会监督,对于遇到的问题应当积极解决,并主动向社会公布处理情况。
2. 社会各界应当积极参与收费监督,对收费行为存在疑问的情况应当及时举报。
3. 对于发现的违规收费行为,相关部门应当及时进行核实,依法处理违规单位和个人。
五、制度执行的监督与管理1. 制度执行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对于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
2.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应当认真处理,确保处理结果公正公平。
3. 制度执行部门应当定期开展收费规章制度的检查评估工作,对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
六、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单位必须严格遵守。
2. 所有责任单位必须认真履行规定,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3.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乱收费 管理制度
乱收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收费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收费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商品销售、服务提供、项目收费等。
第三条收费应当合理、公开、透明,不得乱收费、乱加收费、乱制定收费标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收费主体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依法开展收费活动,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第五条涉及乱收费行为的投诉、举报,相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按照法律法规处理。
第六条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相关部门应当依法追究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二章收费标准第七条收费标准应当合理公正,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得乱制定收费标准。
第八条收费标准应当明码标价,公开透明,消费者应当明明白白、心明眼亮。
第九条收费标准的确定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和公平竞争原则,不得滥发高价,避免损害消费者利益。
第十条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量调整收费标准,但必须经过合法程序,不得乱加收费。
第十一条收费标准的执行应当严格依照规定,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避免引发纠纷。
第三章收费方式第十二条收费方式应当多样化、便利化,方便消费者选择,不得强制使用一种收费方式。
第十三条收费方式应当遵循合法程序,不得乱设障碍,阻碍消费者合理权益。
第十四条收费流程应当简洁高效,不得繁琐复杂,减少消费者时间成本和精力成本。
第十五条收费方式应当规范有序,严格查验核实,确保资金安全,避免损失发生。
第十六条收费方式的选用应当符合消费者需求和市场规律,不得玩忽职守,违背经济规律。
第四章收费主体第十七条收费主体应当合法合规,具备相应资质和经营许可,依法运营,不得乱收费。
第十八条收费主体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信守约,不得违法乱纪,侵害消费者权益。
第十九条收费主体应当重视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消费者满意度,促进企业发展。
第二十条收费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员工行为,加强监督检查,杜绝违规行为。
禁止乱收费、乱订教辅读物的规定
禁止乱收费、乱订教辅读物的规定
为了规范学校管理,加强教育行风建设,规范办学行为,杜绝教育乱收费、乱订教辅读物的现象,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促进教育教学事业健康发展,制止乱收费、乱订教辅读物的规定如下:
一、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许可证制度和登记卡制度。
学校应遵守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办理收费许可证,并接受监督检查。
学校应在醒目的地方张贴收费项目、标准及批准文件。
二、坚持划片就近入学的原则,不招收择校生或变相择校生。
不得向学生收取除收费公示以外的任何费用。
三、禁止任何单位向学校或通过学校向学生摊派、搭车收取费用,禁止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报刊、研究用具和生活用品等,禁止违规将教辅材料纳入征订目录、向学校印发推荐目录和搭售教辅材料等。
四、严格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征订教材和教辅读物,除从XXX进的学生用书及音像资料外,其他任何渠道的资料都不得进入校园。
五、禁止干部和教师向学生推荐任何书籍、教辅资料、音像资料。
禁止任何教师以各种理由鼓动学生购买或指使学生到规定的书店购买资料。
六、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不符合规定收费行为或非正常渠道进入校园的书籍、教辅资料、音像资料等,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七、对违反乱订资料规定、乱收费或变相收费的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取消优秀教师、班主任、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资格、限制评模、评优和申报高级职称、扣发当年绩效工资等。
小学校治理乱收费规章制度
小学校治理乱收费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保障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收费工作必须遵循合法、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收费政策,坚决治理乱收费现象。
第三条学校设立收费管理委员会,负责全校收费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收费管理委员会由校长、分管财务的副校长、财务部门负责人、教务部门负责人、学生事务部门负责人及家长代表组成。
第四条学校收费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教育、财政、物价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
第五条学校收费标准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教育、财政、物价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第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明确收费职责、收费程序、收费监督等,确保收费工作公开、透明、规范。
第七条学校应当加强收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收费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水平。
第八条学校应当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广泛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治理乱收费现象。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第九条学校收费项目包括:学费、住宿费、书本费、代收费等。
第十条学费、住宿费标准按照国家和地方教育、财政、物价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书本费按照教育部门的规定和学校实际采购价格收取,不得擅自提高价格。
第十二条代收费包括伙食费、校车费、意外伤害保险费等,必须经过家长同意,明确收费标准和用途,不得强制收取。
三、收费程序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在每个学期开始前,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期限等向学生及家长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在每个学期结束前,向学生及家长出具收费凭证,详细记录收费项目、收费金额、收费时间等信息。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每年对学生及家长进行收费满意度调查,对收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收费监督第十六条学校收费工作应当接受教育、财政、物价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收费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收费工作进行定期审计,确保收费工作的合法、合规。
小学学校治理乱收费工作责任制度
小学学校治理乱收费工作责任制度为了加强我校乱收费治理工作,规范收费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乱收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对乱收费治理工作的领导,我校成立乱收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乱收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组长:校长副组长:副校长成员:教务处、财务处、总务处、政教处、团委、工会等部门负责人二、乱收费治理工作职责1.组长负责领导乱收费治理工作,制定乱收费治理工作计划,检查、督促、指导乱收费治理工作的开展。
2.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乱收费治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乱收费治理工作。
3.成员负责按照乱收费治理工作计划开展具体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三、乱收费治理工作内容1.规范收费项目。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2.公开收费信息。
及时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接受社会监督。
3.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收费审批制度、收费公示制度、收费档案管理制度等,确保收费工作规范、透明。
4.加强收费票据管理。
规范使用收费票据,确保收费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
5.开展乱收费治理专项检查。
定期对乱收费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
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及时处理师生、家长和社会的投诉举报。
四、乱收费治理工作措施1.加强宣传和教育。
通过多种渠道宣传乱收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师生的法治意识。
2.加强监督检查。
定期对乱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对乱收费行为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加强部门协作。
与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密切协作,共同做好乱收费治理工作。
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制度
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学校教育收费行为,保障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财务、教学、后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协调、处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 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共同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三、工作原则1. 坚持依法治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2. 坚持公开透明,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 坚持服务学生,学校收费应当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服务管理,不得谋取个人或集体利益。
4. 坚持责任追究,对违反教育收费政策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工作内容1. 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2. 加强收费项目管理,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方式、收费时间等,确保收费行为合法合规。
3. 建立健全收费公示制度,学校应当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方式、收费时间等通过校园网、公告栏、家长会等方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 加强对收费票据的管理,学校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收费票据,不得使用自制或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票据。
5. 建立健全收费退费制度,学校应当及时办理学生退费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退费。
6. 加强对收费资金的管理,学校应当将收费资金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将收费资金用于非教育教学活动。
7. 加强对教师和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或集体利益,严禁向学生、家长乱收费、乱摊派。
8. 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学校应当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及时处理学生、家长对乱收费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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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收费制度
一、为建立健全教育收费领导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深入治理和严肃查纠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教育收费不得违反国家和自治区、地区、县有关教育收费的规定。
违反规定进行乱收费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应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继续对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实施收费的;
(二)擅自制定或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
(三)违反规定以赞助费、捐资助教款、建校费等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或实物的;
(四)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社会服务类代购或服务,或在学生中从事商业性推销活动的;
(五)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
(六)不按规定公示收费依据、项目、范围和标准的;
(七)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乱收费行为。
四、对责任人可按照下列五种形式分别追究责任:
(一)诫勉谈话;
(二)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三)通报批评;
(四)报上级主管部门、人事部门给以行政处分。
五、责任追究时,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建议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给予相应的处分;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由司法机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处理。
同时取消责任人当年的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六、责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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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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