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迪生真的发明了电灯8个有关发明的真实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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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迪生真的发明了电灯?8个有关发明的真实故事

电灯早已经存在,白炽灯也早已经存在,而且都在他“发明”之前就已经诞生。爱迪生靠对电灯的“卓越”的制造品质以及营销大赚了一笔,多么恶心卑鄙。这些家喻户晓的名字

还有故事,你一定不会陌生:爱迪生发明了电灯,贝尔发明了电话,惠特尼发明了轧棉机。不过你可能不信,事实上

这些并不是他们发明的。他们可不是雅典娜下凡,那些创想也非灵光一现,总之肯定不是他们的一人之力。其实,没

有一项发明创造是由某人单独完成——发明家和他们的“发

明时刻”的神话。“任何发明创造,即使是那些改变时代的、不同凡响的发明,都是由瞬间的灵感以及在此基础上不断地改进相结合而完成的。” 马克.A.莱姆利(Mark A. Lemley)在他那篇著名的文章《唯一的发明者之谜》中这样说过。莱姆利的这篇文章中主要讨论了发明专利的历史及存在的问题。不过,其中他也记述了19世纪和20世纪最著名的发

明家的故事——只不过重点很独特,主要阐述了这些发明家的发明并不是一人之力完成,有些发明甚至跟他们没有任何关系,张冠李戴了而已。莱姆利对过去200年间的“协作创新”做了非常精彩的描写,下面几段故事就是对其描写的提炼。

电灯

正如你所听说的那样,托马斯-爱迪生(Thomas Edison)发明了电灯。不过也正如你后来所了解的一样,爱迪生不可能发明了电灯。电灯早已经存在,白炽灯也早已经存在,而且都在他“发明”之前就已经诞生。而且当其他发明家听闻爱迪生对电灯做了“修改”,他们都向法院控告他侵犯了专利权。那么爱迪生到底有什么贡献呢?他发现,一种特殊的竹子中的竹纤维丝要比碳化的纸纤维丝电阻更大,更适合做灯丝。这样一来,提高了电灯的生产效率。爱迪生靠碳化的竹纤维灯丝发家致富。同时也靠对电灯的“卓越”的制造品质以及营销大赚了一笔,多么恶心卑鄙。不过,几十年之后,就有其他发明家发现了更好的灯丝材质,并且发明了我们现在使用的灯泡。

轧棉机棉布是由棉花里的棉纤维制成,而棉花包含了棉纤维和棉籽。因此,要制作棉布,必须要将棉纤维与棉籽分离。几个世纪以来,这个过程都是手工完成。直到1793年伊莱-惠特尼(Eli Whitney )“发明”了轧棉机,才使这项工艺机械化。不过人们利用各种各样的压辊(译者注:辊子,

是分离棉纤维和棉籽的技术工具)方式制作棉布当时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了。1788年,也就是在惠特尼“发明”轧棉机的5年之前,约瑟夫-伊夫(Joseph Eve)改进了辊子轧棉技术,使其具备机械化自进功能。惠特尼真正的创新之处是通过“用粗钢丝齿轮替换了原有的滚轴中分离棉纤维和棉籽的齿轮”改进了当时现有的轧棉机。如果使用粗钢丝齿轮也算是一个重大突破,那么他成为了轧棉机的“发明者”只不过是因为他比其他的人更快一步。约翰-巴克利(John Barcley )将辊轴轧棉机中的齿轮改进为环形排列——与惠特尼的粗钢丝齿轮惊人的相似(见上图)。1795年,约翰-巴克利还为此申请了专利。简而言之,现代轧棉机的“发明时刻”就是这样诞生的——多个发明者几乎同时发明,而且因为竞争加快了技术改进的步伐。

电报

流传的故事是这样说的,萨缪尔-摩尔斯(Samuel Morse)与朋友一起一边用餐一边讨论(相信你平时也会这样做)电磁学,突然他意识到如果电线可以即刻传输电子信号,那么为什么不能传输情报信息呢? 跟大多数有趣的发明故事一样,这也是骗人的。电报不仅仅是由摩尔斯一人发明,事实上还有查尔斯-惠斯通(Charles Wheatstone)、威廉-福瑟吉尔-库

克爵士(Sir William Fothergill Cooke)、爱德华-戴维(Edward Davy)、卡尔-奥格斯格-冯-斯丹尼尔(Carl August von Steinhiel ),只是他们发明的时间如此接近,英国最高法院拒绝给所有人颁发专利权。而且,发现使用线圈会加强电

磁感应的人也并非摩尔斯,而是著名物理学家约瑟夫-亨利(Joseph Henry)。关于摩尔斯的主要贡献——事实上是亨利改进的电磁体的应用,提高了信号强度——莱姆利这样写道“我们甚至都不清楚,摩尔斯是不是真的明白改进的电磁体能提高信号强度的原理是什么。”

电话

就如摩尔斯,亚历山大-格雷厄姆-贝尔(Alexander Graham Bell)当初也发明了一项技术,并且后世以其名字命名。不过真的名副其实吗?贝尔解决了将电子信号转换成声音的

难题。但是这很明显是基于电报的发明,而且当时有很多

人都在研究这个问题。1860年,菲利普-里斯(Philip Reis )就已经设计出了传话机(sound transmitter),而德国物理学家赫尔曼-路德维希-费迪南德-冯-赫尔姆霍茨(Hermann Ludwig Ferdinand von Helmholtz )当时也已经发明了听筒。贝尔的真正贡献是“使电流的强度不断改变以模拟声音的变化”。莱姆利在书中这样说。在这场“较量”中,他的对手还

有托马斯-爱迪生。即使是贝尔的最终产品——结合了发话机、波动电流技术和听筒——他也是在与其他人的共同合作下发明的。发明家伊莱莎-格雷(Elisha Gray)与贝尔在同一天提交的专利申请,仅仅晚了了几个小时,最终法庭将此项专利判给了贝尔。莱姆利在书中这样总结道:“贝尔能够举世闻名不仅得益于他在实验台前的辛勤工作,同样也得益于他在法庭上取得的胜利以及巨大的市场需求。” 电影放映机我这里讲述的大部分故事内容都是人们错把技术改进误会成发明。不过有关电影放映机的这个故事没有那么复杂。大致说来,这个故事就是有关专利剽窃。弗朗西斯-詹金斯(Francis Jenkins)发明了一种放映机,以24格/秒的速度连续显示胶片影像,活动的画面看起来就如今天我们所说的电影。不过弗朗西斯的出资人偷了他的放映机原型,以“爱迪生维太放映机”为噱头卖给了一家连锁电影院。只因为“爱迪生”这个名字家喻户晓,这就是所谓的品牌战略吧。爱迪生当时的确在改进自己的电影放映机这是没错,不过他绝不是第一人,也并非发明了放映机的主要技术部分。这个美好的发明故事不过起源于一起盗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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