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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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落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各项举措,用税收减法换“双创”新动能加法,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增强持续增长动力。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修订完善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进一步完善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

在与企业最为相关的“认定条件与程序”“监督管理”两个方面,新认定办法均作出了很大调整:一是放宽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具体条件,让更多科技企业受惠于国家政策,在科研人员比例、研发费用占比等核心条件上放宽标准;二是完善以往政策的不足,使之更加符合实际;三是明显强化后续监督力度,提高对企业合规性的要求,违规成本增大。

为方便广大纳税人和税务管理人员全面深入地了解和掌握该项优惠政策,现对该项优惠政策解读如下:一、修订认定办法的原则此次修订按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高新导向,突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定位,增强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坚持与时俱进,将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新业态纳入支持范围,同时限制落后技术;三是坚持扶持“双创”,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适当放宽对中小企业的认定条件,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四是坚持放管结合,优化认定管理流程,加强后续监管,提高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认定办法主要变化与原认定办法相比,此次认定办法的调整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调整“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指标为了使更多中小企业享受到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优惠,将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由6%调整为5%,此举将使规模较小、研发投入相对较少的中小企业获益。

(二)调整“科技人员占比”指标考虑到目前企业研发形式日益多样,产学研合作逐步深入,研发外包、开放式众包等渐成趋势,企业越来越依靠外部力量开展研发活动,为更加适应企业研发创新的发展需求,将原“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的条件,调整为“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解读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解读

• 不得利用其特殊身份和影响,采取非正常手段为申请企 业认定提供便利。
• 不得收受申请企业给予的任何好处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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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中介机构
(一)中介机构的条件 1. 具 备 独 立 执 业 资 格 , 成 立 3 年 以 上 , 近 3 年 内 无 不
良记录。 2.财务中介机构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占职工
(八)起草《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年度工作报告》报领导小组审定; (九)起草《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报告》报领导小组审定; (十)负责组织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宣传、培训等事宜; (十一)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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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专家
(一)专家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在大陆居住工作。 2.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重点领域》内相关专业背
(二)负责制定和修订《河南省高新技术企 业认定实施细则》等规章 制度,研究
制定工作计划,检查税收优惠政策落实
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
(三)负责对已认定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进
行监督检查,处理有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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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 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2. 新办法明确了研究开发等关键认定指标的测度依据, 避免了认定工作的随意性。
3. 新办法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指导认定 工作,避免了《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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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新办法的总体目标和主要特点
主要特点:
4. 新办法根据形势的发展和我国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研 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进行了必要的调整。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解读及申报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解读及申报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解读及申报01高新技术企业的定义高新技术企业是科技部颁发的成果性技术,有效期是三年。

高新技术企业是什么意思?它的定义在管理办法第二条里规定了,主要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并且持续进行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形成企业自主核心知识产权,并且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企业。

具体到我们上海就是上海市注册的,查账征税的居民企业。

这个定义包括了几个关键词,一个是高新技术领域,也就是说,他要求这个企业所属的领域以及主要知识产权所属的领域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第二个关键词是持续的研发和持续的成果转化。

第三个关键词就是核心的自主知识产权,换句话说就是要求企业最少拥有一项知识产权。

第四个关键词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就是指企业的高新产品(服务)。

此外定义还对企业性质进行了规定,要求企业是居民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的定义这句话看起来很简单,但是整个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就是围绕着这句话开展了各项指标的细化,所以我们今天把这个定义特意拿出来给大家讲一下,以便于大家在后续的认定申请以及各项自我评价的时候进行比照。

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的政策依据是1、《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高新技术企业按照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所得税法的相关实施条例。

如果企业今年或者近期要开展申报工作,我们需要参考以下两个文件,一个是2016年版本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及认定管理办法配套的工作指引,这两个文件对于大家认定自我评价的时候有很大指导意义,可以下载这两个文件,对企业进行比照。

02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能带来什么好处一个是各项优惠政策,还有各级政策补贴、金融贷款政策、人才引进政策。

首先看企业法定所得税的减免,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还有区级财政奖励,比如杨浦、闵行、松江、临港、大张江等等,都有20——25万的补贴,各区力度不同。

还有市级小巨人要求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才能申请。

还有科技金融的优惠,认定高企之后可以申请贷款,浦发银行、华瑞银行等可以给大家信用类的贷款。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

国科发火〔2008〕172号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其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二OO八年四月十四日主题词: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通知学技术部办公厅2008年4月14日印发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见附件)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第四条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第六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二)协调、解决认定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工作;—1—(四)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出现重大问题的地区,提出整改意见.第七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二)组织实施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检查;(三)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专家资格的备案管理;(四)建立并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五)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高企认定政策解读-PPT

高企认定政策解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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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完善
修订主要工作: ◇认定管理部门职责需要理清; ◇认定条件指标需要细化明确; ◇监管与处罚条款需要完善; ◇技术领域内容需要修订补充; ◇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服务业的需求需要研究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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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完善
修订原则: ◇坚持高新导向,突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政策定位, 增强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与时俱进,将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新业 态纳入支持范围,吸收新技术,淘汰落后技术。 ◇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倾斜支持,助力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 ◇坚持放管结合,优化认定管理流程,提高认定管理 工作效率和质量,加强后续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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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定条件
(1)技术领域修订原则: ●增强内容的规范性和技术特点。突出技术内容,去除产品 化描述,领域间避免重复,内容描述力求准确、精炼、规范、 专业。 ●提高可操作性。明确高新技术与非高新的边界,细化专项 技术具体内容;用排除法点明落后的技术与产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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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定条件
(2)技术领域修订内容: ●扩充服务业支撑技术内容。
高企认定政策解读
目录
一、政策完善 二、认定条件 三、认定程序 四、申报资料 五、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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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完善
2016年1月和6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修订印发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标志着全国高新 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 修订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 革 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 6号)明确提出要“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落 实相关优惠政策”。
基因工程药物
生物技术加工 天然药物
中药资源 可持续利用
新型疫苗 研发新技术

202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解读ppt课件

202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解读ppt课件

ppt课件contents •概述•认定条件与标准•申请流程与材料准备•优惠政策与扶持措施•监管管理与风险防范•案例分析与经验分享目录03认定政策不断优化完善随着形势发展变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也在不断优化完善中。

01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

02高新技术企业是创新主体高新技术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要载体,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背景政策目的与意义鼓励企业创新通过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认定政策有利于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助于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和核心竞争力,增强市场竞争力。

适用范围及对象适用范围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一年以上,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且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居民企业。

适用对象包括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领域的企业。

同时,政策也鼓励其他领域的企业积极申报,只要符合认定条件即可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要求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必须拥有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达到一定的数量和质量要求。

知识产权类型包括发明、实用新型、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

知识产权获取方式企业可以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企业应具备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能力,包括技术研发、产品开发、市场推广等方面。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转化成果数量转化成果质量企业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需达到一定的数量要求。

企业转化成果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先进性,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政策解读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政策解读

A. 1项及以上 (Ⅰ类)(7-8分)
B. 5项及以上 (Ⅱ类)(5-6分)
C. 3~4项 (Ⅱ类)(3-4分)
D. 1~2项 (Ⅱ类)(1-2分)
E. 0项
(0分)
(4)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A. 强 (7-8分) B. 较强(5-6分) C. 一般(3-4分) D. 较弱(1-2分) E. 无 (0分)
07 提高企业资本价值
作为无形资产,在融资、并购、上市过程中,亦受益匪浅;是否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是企业上市的基础 条件和重要考核指标。
08 促进企业科技转型
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走自主创新、持续创新的发展道路,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热情,提高科技创新 能力。
09 项目申报的前提
很多科技项目都需要在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基础上申报。如中小企业科技扶持资金等项目类;如工 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认定类。
折旧费用与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无形资产 摊销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 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设计费用
01 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 的范围;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一、电子信息 二、生物与新医药 三、航空航天 四、新材料 五、高技术服务 六、新能源及节能 七、资源与环境 八、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解读: (1)细化技术领域 (2)规避“除外”领域 (3)RD、PS中相关技术要点描述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解读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解读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解读为适应新形势下高新技术企业发展,10月23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16年正式实施。

新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与2008版管理办法相比较,组织实施方式、专家评审、审查认定程序与现行高企认定程序更为匹配,认定条件、申报材料、税收优惠更具指向性,涉及多方面变化。

具体变化如下:一、认定条件1.新办法要求“企业申请认定时须工商注册满一年以上”。

区别:新办法与2008版管理办法相比明确了企业工商注册满一年以上是以高企申请认定时为节点。

2.新办法要求“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

区别:新办法规定的知识产权不包含“通过5年以上独占许可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新办法已不认可通过独占许可的方式获专利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

同时,新办法取消了对知识产权“近三年”的限制。

3.新办法要求“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区别:与2008版管理办法相比,新办法无研发人员占比要求,对科技人员的占比由2008版管理办法的“不低于30%”降为“不低于10%”,取消了学历要求,对科技人员的定义具体还要依据新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

4.新办法要求“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①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②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区别:与2008版管理办法相比,新办法对研究开发费用占比做了较大调整,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的企业,研发费用占比由6%降为4%。

5.新办法要求“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区别:新办法由原有的4个明确打分项变为“创新能力评价”,具体评价办法还要依据新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各地进行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深度解析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各地进行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深度解析
重 。发 明 专利 增 长 超 过 专 利 申请 总 量 增 长 , 占比
,,
到 ,浙 江 省 的 高新 处 已经 准 备展 开 ,准 备建 立 专 门 的 领 导 小 组 处 理 这 项 事 务 ,高 新 处 负 责 人 表 示 ,国家 出台 的这 项 新 规 定 一 定是 有 利 于 企 业 发 展 的 ,政 府 承 担 着 让 企 业 了 解 新 认 定 办 法 的 职
责 ,之 后 还 将 有针 对 性 的 开展 学 习班 。
提 高 1 以上 百分 点 。 个 江 苏 省 科 技 厅 政 策 法 规 处 负 责 人 表 示 , 新 的 认 定 办 法 可 以激 励 更 多 的 企 业 ,但 需 要 一 个 良好 的 过 渡 ,就 目前 情 况 来 看 ,省 内5 0 多 家 00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能 有 千 余 家 通 过 新 认 定 就 不 错
高 新技 术 企 业 。记 者从 浙 江 省 科 技厅 高新 处 了 解
企 业 发 展 ,力 争 全 省 民营 科 技 企 业数 超 过 2 0 0 0 0 家 ,大 幅 提高 民营 科 技 企 业 对高 新 技 术 产 业 的 贡 献 份 额 。 四是 提 高 发 明 专 利 占专 利 申请 总 量 的 比
深 堋 ,外企 忧 心忡 忡
深 圳 是 我 国 南 部 的 重要 口岸 ,同时 也 是 经 济
2 0 年 ,江 苏 省 为 了 更 好 的 培 育 发 展 高 新 08 技 术产 业 ,重 点提 高 了 “ 个 比 重 ” 。一 是 提 高 四 高 新技 术 产 业 在 工 业 中 的比 重 。 全年 高新 技 术 产
呈 现 急 刷 减 少 的 情
况 ,记 者 从 江 、 浙 、

为创新减税——解读新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为创新减税——解读新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为主 体 , 学 研 紧 密 结 合 的技 术 创 新 体 系 “ 产 。 企 业 技 术创 新 能 力 从 何 而 来 ? 企 业 整 合 高 校 、 究 院 所 创 研 新 资 源 的 能 力从 何 而 来 ? 国际 、 国 内 过 往 的经 验 已经 充 分 证
明— — 只 有企 业 成 为 真 正 的研 发 投 入 主 体 和 研 发 活 动 主 体 布 的 { 0 6 2 2 2 0 - 0 0中国科 学技术 发
既然 是 已有 的 政 策 , 为何 又 被称 为 创 新 政 策 呢 ? 作 为 亲 自 参 与 中 长 期 科 技 发 展 规 划 战 略 研 究 、 划纲 要 制 订 、 套 政 策 规 配
的基 础 和 动 力机 制 。
2从产品领域到技术领域 的变化。旧《 . 办法> 认定 的依据是 “ 新 技 术 产 品 领 域 ” 凡 落 入 其 领 域 的 即 有 可 能成 为 高 新 技 术 高 ,
企业 。这 样 政 策 实 施 的结 果 , 使 一 大 批 跨 国 公 司 在 中国 的 生 是 产 型工 厂 成 了高 新 技 术 企 业 , 传 统 产 业 的技 术 创 新 活 动和 现 而 代服 务 业 被 排 斥 在 外 。 种 政 策 导 向使 我 国成 为制 造 业 大 国 的 这
同时 , 也陷入 了“ 中国创造” 匮乏的境地。 办 法> 新《 观察 、 关注到 了这个问题 的严重性。为此 , 办法> 新< 把企业创新活动的领域
维普资讯
从 产品 转 变 为技 术 , 不仅 保 留 了对 原 有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领 域 创 新
1从产品 目录到研 发投入的变化 。旧《 . 办法》 认定的依据 是
“ 新技 术产 品 目录 “凡 列 入 其 上 并 达 到 一定 量级 的企 业 即获 高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

国科发火〔2008〕172号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其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二OO八年四月十四日主题词: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通知学技术部办公厅2008年4月14日印发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见附件)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第四条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第六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二)协调、解决认定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工作;—1—(四)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出现重大问题的地区,提出整改意见.第七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二)组织实施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检查;(三)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专家资格的备案管理;(四)建立并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五)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3修正版高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2023修正版高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高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1. 引言高新企业是指在具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的条件下,经过专家审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办法》规定的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对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的评价,对于企业发展和国家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高新企业认定的管理办法。

2. 高新企业认定申报条件在申报高新企业认定时,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

- 经营范围内具备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

- 具有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并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

- 近两年内,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达到规定要求。

- 相关研发人员占企业总人数比例达到规定要求。

3. 高新企业认定申报流程高新企业认定申报流程如下:1. 企业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表》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2. 填写的申报表需要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3. 提交申报表和相关材料至当地科技局或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机构。

4. 当地科技局或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保材料完整且符合要求。

5. 初审通过后,将申报材料交给专家组进行评价。

6. 专家组对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经营管理水平进行专业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7. 根据专业评估报告,当地科技局或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机构进行终审,对企业是否符合高新企业认定条件作出最终决定。

8. 对于初次认定的高新企业,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对于续次认定的高新企业,更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4. 高新企业认定效益和支持政策高新企业认定的效益和支持政策包括:- 在税收方面,高新企业可以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 在财务评价方面,高新企业在股权估值、企业贷款等方面更容易获得支持。

- 高新企业可以申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资金支持。

- 高新企业还可以优先享受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优惠政策。

5. 高新企业认定的监督和管理为了保证高新企业认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需要进行监督和管理:- 监督部门可以随时对已认定的高新企业进行抽查和评估,确保其持续符合高新企业认定条件。

高企认定管理办法解读(哈大齐)(共44张PPT)

高企认定管理办法解读(哈大齐)(共44张PPT)

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 旧 究开发的经费应占本企业
每年总销售额5%以上
3、研发投入方面
细化研究开发经费支出 新 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
比例
第十条(四)款 企业近三年的研究开发活动费用支出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同时,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活动费用支出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支出的比 例不低于60%。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应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认定办法》改变过去只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认定的高新 技术企业才能享受国家税收优惠 的办法,取消地域界限,不分区内区 外,对全国高新技术企业实行统一认定,共同享受国家税收优惠 ,实 现了由区域 向产业 的转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章 第二十八条 第二款: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 业所得税。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 范围;
三、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 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 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 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解读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解读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解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解读一、前言高新技术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产业部门的企业,是国家鼓励和扶持的对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指由国家、省、市级科技管理部门对企业的高新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创新及其他创新能力指标进行评估和认定的程序。

旨在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进行详细解读,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和应对认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二、认定标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主要标准包括:1.高新技术产品产值比重指高新技术产品营业收入与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之比,其中高新技术产品包括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目录中明确列出的产品及其他高新技术产品。

2.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比重指通过高新技术成果的研究开发、转化和应用,所取得的与科技成果有关的营业收入与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之比。

3.研发投入比重指企业上一年度研究与开发投入总额与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4.技术人员比例技术人员为从事技术工作的专业人员,包括研究与开发人员、技术服务人员等,指在企业员工总数中技术人员占比。

5.知识产权比重指企业拥有的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设计等知识产权占全部知识产权的比重。

三、认定流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流程主要包括申报、初审、复审和资格认定。

1.申报企业在认定前,应当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表,提交认定所需的各种申报资料。

2.初审初审环节由科技管理部门设立初审组,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查。

初审主要是对企业基本情况和高新技术产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研发投入、技术人员和知识产权等五个方面进行评估。

3.复审复审环节由复审组对初审未通过或需要进一步核实的企业进行复审。

复审主要是对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研发投入、技术人员和知识产权等进行更为详细的评估。

4.资格认定资格认定环节由科技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企业的申请进行最终评估,确定企业是否具有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

四、申报资料要求企业在申报资料中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企业近两个年度的财务报表;4.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或成果申报材料;5.企业的研究与开发投入的成本支出凭证;6.企业的知识产权证书和专利申请、授权文件等材料。

新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新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方法国科发火〔2021〕32号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根底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那么。

第四条依据本方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那么》〔以下称《实施细那么》〕等有关规定,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第六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汇报;〔二〕协调、解决认定管理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指导整改。

第七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汇报,研究提出政策完善建议;〔二〕指导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处理建议;〔三〕负责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备案管理,公布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四〕建设并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详解—2020最新版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详解—2020最新版
政府项目资金优先支持
资质要求
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上 市的条件,如新三板
吸引风投金融,推动企 业进行产业化扩张
企业招投标所需的必要 条件
企业发展
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和 实力
推动企业研发发展能力、 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
6
认定 条件
认定条件
条件一
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时间满一年以上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 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8
政策变化解读
条件一
2008年政策: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 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变化解读
①2008年政策没有成立年限要求 ②获取知识产权的方式中,取消了原办法中的独占许可方式 ③划分I类知识产权和II类知识产权的权重,且I类知识产权加入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 级中药保护品种。明确规定了申报中知识产权的使用效用。 ④增加了企业在环境、安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指标(质量)上的要求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大 于2亿元的企业
13
研究开发活动费用归集范围
人员人工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设计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
研发费用归集范围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其他费用
14
认定条件
条件五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政策解读
要有技术特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通过自主研发),并符合《办法》规定的国家重点 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产品(服务)收入,包括产品销售收入和技术性服务收入二部分。 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产品(服务)收入+技术性收入 其中技术性收入包括:技术转让收入、技术服务收入和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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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解读邹国金近日,经国务院批准,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明确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和程序。

《办法》从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

与此同时,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介绍,下一步将启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操作指南和具体认定方面的工作。

至此,备受关注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问题终于有了眉目,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将进入实际操作阶段。

企业早被认定早受益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一家企业的财务总监表示:“我们企业几年前就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了减免税优惠,去年减免税期已满。

为了继续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按此规定,我们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税负将基本保持不变。

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一直没有公布,企业无法享受到减免税优惠。

我们暂按25%税率预缴今年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比税法规定的优惠税率高出10个百分点。

”今年1月底,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规定2008年1月1日之前已经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在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重新认定之前,暂按2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上述企业如果享受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其他优惠政策和国务院规定的过渡优惠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

该财务总监不担心自己企业是否符合《办法》规定的认定条件,只是担心中关村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众多,一家一家按规定的程序认定,时间会拖得太长,无法早日享受到减税优惠。

目前中关村技园区大约拥有14000多家曾被认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

按《办法》的规定,这些企业要想享受减税优惠,必须通过新的认定,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

据科技部公布的数据,到2006年底,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企业数量为45828户,年末从业人员数573.7万人,营业总收入43319.9亿元;区外高新技术企业18763户,营业总收入44640.5亿元。

对这近60000户企业重新进行认定,将是一项庞大、繁杂的工作。

企业人士坦言,不论年终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如何调整,早日拿到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至少就可以按1596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减少对企业资金的占压。

获“高新”资格需六项条件齐备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5项条件的企业,即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法》对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的上述规定进行了细化,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具备以下6项具体条件。

第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3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再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第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童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第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9b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第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1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最近1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2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1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第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第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有关人士介绍,与过去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相比,《办法》的主要变化有两点:一是对企业知识产权提出了较高要求,二是把高技术服务业和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纳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是关键《办法》明确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第一个条件就是企业近3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过去,只要企业生产的产品符合高新技术产品的要求即可,基本不管企业是否拥有生产高新技术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

新办法则要求,企业的产品(服务)不仅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而且企业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难度大大增加。

目前,不少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设在中国的企业,虽然生产的产品很先进,属于高、精、尖产品,但这些企业往往是通过向母公司支付技术使用费的方式,获得技术使用权,国内企业对技术没有自生知识产权。

如果企业仍然延续以前的运作模式,就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第一个认定条件。

企业需要重新审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情况,调整技术研发、使用策略,使之符合《办法》对自主知识产权的要求。

《办法》对获取自主知识产权规定了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和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等途径,每一种途径涉及的税收规定进行组合。

服务型企业也可进“高新”行列《办法》和《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将高技术服务业和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纳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领域,这是一大突破,说明了国家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决心。

过去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依据产品来确定,而《办法》要求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等6大类技术和高技术服务业、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为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根据规定,这次的高技术服务业主要包括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面向行业特定需求的共性技术服务。

例如,行业共性技术标准研究、制定与推广服务,专利分析服务,具备白主知识产权的现代物流管理系统或平台技术服务,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供应链管理系统或平台技术服务,依托行业,利用其自有技术,为行业内企业提供有一定规模的、高度知识和技术密集型的服务等业务流程外包(BPO),文化创意产业支攘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工业设计服务等10多项,覆盖的范围很广。

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领域中,很多能对改造传统产业发挥重要作用的技术也被纳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拓宽了高新技术的范畴。

刘桓说,按过去的规定从事这些服务的企业是难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但按新规定,不少服务型企业将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96的低税率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有空间《办法》实施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筹划机会凸显出来。

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筹划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通过机构设置的调整,使企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二,是通过机构设置的调整,获取更多的税收优惠。

近些年来,我国企业集团越来越多企业集团的机构设置也日趋复杂。

企业集团除总部外,往往还下设很多机构,包括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营业部等。

按法人所得税制要求,企业集团的下设机构如果具有法人资格,就作为一个独立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不具备法人资格,就由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认定对象是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也就是说,只有独立纳税的法人企业才有资格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企业集团往往拥有多个独立纳税的子公司,这些子公司往往难以全部被认定为度新技术企业。

那么,企业集团就需要把自主知识产权、研究开发费用、销售收入以及科技人才进行科学配置,使之符合规定的条件和比例,以确保某些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另外,对企业机构设置、资源配置的优化也是非常必要的。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行法人所得税制,总分机构需要汇总纳税。

企业统一核算经营收入、成本和费用,各机构间的盈亏可以互抵,为企业通过调整机构设置、降低税负创造了空间。

从表面上看,总分机构汇总纳税办法只是税款在不同地区间的分配,不影响企业的总体税负。

但是,由于不同地区存在税率差,而且分支机构要分摊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或减少分支机构的数量,扩大或缩小不同分支机构的规模,实际上会对企业总体税负产生影响。

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为15%,其分支机构的税率可能为25%,总机构和分支机构间就存在税率差。

按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处于不同税率地区的,先由总机构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然后依照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比例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3个因素及其权重,计算划分不同税率地区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后,再分别按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所在地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第十九条规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50%由总机构预缴。

也就是说,总机构所承担50%的应纳税所得额,另外50%应纳税所得额由各分支机构承担。

因为总机构适用的税率是15%,分支机构适用的税率是25%,如果通过分支机构的设置,比如在总机构所在地多设立一些分支机构,则会使适用15%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增多。

中介机构又获得一项鉴证业务《办法》规定,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需要提交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和财务报表都需要由中介机构鉴证,自然为中介机构增加了一项新的鉴证业务。

目前具体哪些中介机构能够从事上述业务还没有明确规定,相信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操作指南中会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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