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设立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赣州管理中心等6个管理中心的批复-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3.05.22•【字号】赣交基建字[2013]30号•【施行日期】2013.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意见的通知(赣交基建字〔2013〕30号)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厅直各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的若干意见》已报请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领会意见精神,细化具体措施,在不牺牲工程质量、生态环境和规范强制性标准的前提下,做好我省高速公路工程造价的控制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的意见为进一步提高全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水平,根据“在不牺牲工程质量、生态环境和规范强制标准的前提下,想办法降低高速公路工程造价”的原则,提出如下意见。
一、预工可阶段(一)合理确定路线方案预工可路线方案比选应充分运用现代地理信息技术,加强外业调查和地质勘察工作,按地形地质选线、安全环保选线的要求,经综合技术经济比选后确定推荐路线走廊带。
路线方案应以完善路网功能和控制投资为主,缩短路线里程、降低工程造价。
(二)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根据项目功能定位合理确定工程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合理确定设计速度、路基宽度、平纵面技术指标和互通立交设置等,做到标准合理、经济适用、安全环保。
(三)积极引入竞争机制为提高预工可研究深度和报告编制水平,可分别由两家咨询单位同步开展预工可研究工作,择优确定最佳路线方案和预工可编制单位。
二、勘察设计阶段(一)推行勘察设计监理制和外业验收制完善地勘监理制和外业验收制。
勘察工作量要有具体的工程量清单,推行地勘旁站监理和实地核查计量支付,确保基础资料全面、实用、可信,减少因地勘深度不足造成的工程变更。
鼓励设计监理制。
规范设计管理,实行设计过程咨询监理和设计成果监理签认,将咨询监理费用与设计优化节约投资相挂钩,促进设计优化,提高设计水平。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十二公开”的规定》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十二公开”的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09.11.30•【字号】赣交基建字[2009]82号•【施行日期】2009.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十二公开”的规定》的通知(赣交基建字[2009]82号)各设区市交通局、公路局,厅直属各单位,各高速公路项目办:《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十二公开”的规定》已经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十日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十二公开”的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江西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我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从业行为,推进工程建设管理公开运行,强化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提高工作效能。
厅决定在全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对主体工程、附属工程(含房建、绿化、交通安全设施和机电工程)的建设、主要材料和工程养护设备的采购等工作推行“十二公开”,规定如下:一、规划、计划公开高速公路发展规划、建设计划的编制,要坚持公开论证和科学评估制度,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意见。
公开主体:省交通运输厅规划处、规划办公开主要内容:全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五年规划和年度开工建设计划公开方式:江西交通信息网等公开范围:各有关部门公开时间: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监督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监察室二、招标公开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勘察设计、项目施工、监理咨询、材料和设备采购等必须依法实行招标投标。
在招投标活动中,严格落实“招标人自主招标、评标委员会独立评标、招标人自行定标、政府依法监督”的原则,确保招投标行为公开、公平、公正。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创建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创建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7.06.30•【字号】赣交质监字[2017]4号•【施行日期】2017.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水运正文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创建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省直管试点县(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质监局、厅规划办、省交通设计研究院公司、省交通科研院、交通工程咨询监理中心,省投资集团、赣州高速公路公司、南昌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各在建重点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办:为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的指导意见》(交安监发〔2016〕216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2016〕193号)要求,推进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建设,提升公路水运工程质量,为人民群众安全便利出行和社会物资高效畅通运输提供更加可靠的保障,省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作。
现将《江西省创建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2017年6月30日江西省创建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的指导意见》(交安监发〔2016〕216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2016〕193号)要求,推进我省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工程品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十二五”以来,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质量兴省”战略,深入开展施工标准化和“平安工地”建设等专项活动,将现代工程管理理念贯穿于质量安全管理全过程,工程质量安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质量通病明显减少,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稳步提升,景婺黄高速公路、永武高速公路、九江长江公路大桥等项目先后获得詹天佑奖、国家优质投资项目奖、鲁班奖。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二五”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法规类别】国家计划【发文字号】赣府厅发[2012]68号【发布部门】江西省政府【发布日期】2012.09.11【实施日期】2012.09.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赣府厅发〔2012〕6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2年9月11日江西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对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改善城乡人民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全面提升全省交通运输整体水平和服务能力,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按照《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特编制《江西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全省“十二五”规划体系的重点专项规划,是“十二五”期间指导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划期为2011-2015年。
一、发展基础“十一五”时期,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历程中极不寻常的五年,也是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
面对2008年低温雨雪冰冻、2010年特大洪涝等自然灾害的严峻考验,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抓住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等重要机遇,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内需的决策措施,加快交通基础网建设,提高交通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增强运输服务能力,有力地支撑了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发展成就。
1.基础网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
“十一五”时期,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完成投资1600亿元,是“十五”时期完成投资的2.1倍。
交通基础网不断完善,路网支撑能力显著增强。
铁路快速化、现代化进程明显加快,昌九城际投入运营,杭长、合福等一批铁路客运专线开工建设,实现高速铁路历史性跨越。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交通运输工作要点的通知-赣交办字[2013]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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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交通运输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交通运输工作要点的通知(赣交办字〔2013〕13号)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厅直属各单位、各重点工程项目办:根据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部署,现将《2013年全省交通运输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2013年2月28日2013年全省交通运输工作要点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交通运输各项工作至关重要。
根据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有关部署要求,2013年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投资规模为354亿元。
主要做好以下八项工作:一、完善路网,着力促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统筹推进“四纵六横八射”高速公路网、“七纵十横”国道网、“24纵16横6射”省道网和“两纵一横”高等级航道网项目实施,优先建设影响通道贯通和网络形成的项目,优先安排实施“三大战略”区域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大力支持“一群两带三区”城镇体系空间、产业集聚区内的交通基础设施升级改造。
(一)全力抓好高速公路5000公里项目的组织实施。
全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15个、1081.3公里。
建成九江新长江公路大桥、井冈山(厦坪)至睦村2个项目,完成吉莲钟家山隧道、抚吉赣江大桥以西段竣工扫尾工作,使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4346公里。
续建九江绕城、万载至宜春、寻乌至全南、昌樟高速扩建工程、昌九高速通远段扩建工程等5个项目。
开工金溪至抚州、兴国至赣县、资溪花山界至里木、都昌至九江高速星子至九江段、南昌至宁都、宁都至兴国(龙口)、南昌至上栗等7个项目。
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赣州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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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管局赣州管理处成立于20年元月 ,承担泰和至赣责昌厦一级公路五个收费站的征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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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处始终坚持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按照 “ 和谐发展 、服务创 增强发展活力 ,注重提高管养科技含量 ,大力加强窗口形象建设 ,趸 通车 以来共征 收车辆通行费3 .亿元 。当前 ,管理处正紧紧抓住江琶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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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队伍整体素质 ,大力加强管 、养 、收等各项工作 ,进一步激发了马 团结奋进 、文明和谐 、 创新高效的 良好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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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1.08•【字号】赣府字[2001]10号•【施行日期】2001.0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赣府字[2001]10号2001年1月8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发(2000)15号),保留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为江西省交通厅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等级公路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参与全省高等级公路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的编制工作;编报所辖高等级公路养护、改建工程年度计划,经主管部门批准下达后,组织实施并检查监督。
(三)负责所管辖高等级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组织制定高等级公路养护有关技术标准、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参与省高等级公路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所管辖高等级公路水毁抢修及修复、大中修工程建设,协助上级有关部门搞好公路战备工作。
(五)负责所辖高等级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依法收取路产损失赔偿费,维护高等级公路的路产、路权,办理行政复议,参与行政诉讼活动。
(六)负责高等级公路内保工作并协助公安部门做好高等级公路的治安管理工作,维护高等级公路的安全行车环境。
(七)负责本单位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和各项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编报年度通行费征收计划,及时缴交通行费,考核缴交率,汇总编制财务报表,依法收取通行费,根据征费工作需要,开展稽查工作。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绿色公路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绿色公路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7.12.15•【字号】赣交建管字[2017]96号•【施行日期】2017.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绿色公路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省直管试点县(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质监局、厅规划办、省交通设计院有限公司、省交通科研院,赣州高速公路公司、南昌高速公路公司,各有关项目办:现将《全省绿色公路建设推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全省绿色公路建设推进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实施绿色公路建设的指导意见》(交办公路〔2016〕9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实施绿色公路建设和推进公路钢结构桥梁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交公便字〔2016〕167号)精神,加快推进全省绿色公路建设,助力我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一)指导思想在全省公路建设领域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落实“交通强省”发展要求,促进公路发展转型升级,建设以质量优良为前提,以资源节约、生态环保、节能高效、服务提升为主要特征的绿色公路,实现江西公路建设健康可持续发展, 助力全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二)基本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
高度重视公路、环境、社会各方面、各要素的关系,提高资源和能源利用率,发挥公路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实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坚持统筹协调。
统筹公路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服务全过程,强调均衡协调,突出建、管、养、运并重,降低全寿命周期成本。
坚持创新驱动。
大力推动理念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强化创新的驱动与支撑作用,为公路建设注入强大动力。
坚持因地制宜。
准确把握区域环境和工程特点,明确项目定位,确定突破方向,开展有特色、有亮点、有品位的工程设计,因地制宜建设绿色公路。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2021年度全省高速公路施工和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2021年度全省高速公路施工和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公布日期】2022.03.28
•【字号】
•【施行日期】2022.03.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路
正文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2021年度全省高速公路施工和设
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
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交公路发〔2013〕636号)、《江西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赣交建管字〔2016〕71号)等相关规定,我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全省高速公路施工和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告。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3月28日附件
2021年度全省高速公路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告版)。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张文等125位同志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张文等125位同志具备中级专
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公布日期】2018.12.18
•【字号】
•【施行日期】2018.12.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正文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张文等125位同志具备中级专业技术
资格的通知
厅直属各单位、省高速集团、省路政总队:
经省交通运输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张文等125位同志具备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以上同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间从评委会评审通过之日(2018年11月18日)起算。
附件:2018年交通运输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名单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12月18日附件
2018年交通运输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名单。
全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指引

全省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指南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全省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7〕129号)要求和全省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指南。
1 总则1.1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围绕完善优化公路基础设施、实施公路绿色生态提升工程、消除脏乱差现象、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治理力度等整治工作内容,形成高效务实的综合整治工作组织领导体制、工作责任体系、工作运行机制、工作落实规范、考核评价标准,努力实现公路沿线路域环境“八个无”和公路通行秩序安全、便捷、有序的工作目标,营造“畅安舒美、高效绿色”的公路交通环境。
1.2组织领导1.2.1成立全省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及下设办公室,详见《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江西省公安厅关于成立全省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赣交管养字〔2017〕29号)。
1.2.1.1成立全省高速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由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公司、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总队、省路政管理总队、厅治超办、省高速公路联网管理中心等相关单位组成;省高速集团总经理任东红任组长,刘理、杨见云、毛茂、熊冬泉、雷茂锦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陈立新、李柏殿、王华、宋建军、邱小凡、程丰、李荣清、赖才丁、李新旺、万小春、邹玉林、曹耐尔、徐志华、刘玉珠、杨为德、林天发、潘皓、熊小华、刘韬、曹文华、牛志明、万良红、胡曙光、程其瑜、吴建华、周剑光、陶光辉、刘文豪、程华。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高速集团养护管理部,办公室主任由刘理兼任,副主任由程其瑜担任,成员包括各高速公路路段运营单位、其他相关单位分管养护、路域环境和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办公室主要负责全省高速公路路域环境和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上传下达、具体部署、日常工作推动、检查评比考核。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正文:----------------------------------------------------------------------------------------------------------------------------------------------------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运管局、省交通质监局、厅信息中心、省路政总队:现将《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2019年10月12日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赣府厅明〔2019〕79号)等文件要求,深化全省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推动“五型”政府部门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对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的满意度,现结合我厅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任务分工(一)深化简政放权,让市场更活跃1.继续精简行政权力事项。
及时衔接交通运输部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好“从事内地与港澳间客船(含客滚船、客货船等)、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业务的许可”、“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等许可事项的承接有关工作,指导全省落实“经营港口理货业务许可”、“省际、市际、毗邻县行政区域间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取消和下放有关工作。
根据机构改革、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有关情况及时调整权力清单,按照省政府要求制定统一的行政许可清单。
开展权力下放“回头看”,对省本级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办理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基层承接不住、运行不好的权力事项报省政府调整。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高速公路收费所站管理用房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高速公路收费所站管理用房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09.05.08•【字号】赣交科教字[2009]14号•【施行日期】2009.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高速公路收费所站管理用房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赣交科教字[2009]14号)各设区市交通局、公路局,厅直属各单位,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办:现将《江西省高速公路收费所站管理用房建设指南(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五月八日江西省高速公路收费所站管理用房建设指南(试行)前言《江西省高速公路收费所站管理用房建设指南(试行)》是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根据行业发展需求,由江西省交通厅石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和南昌大学城市规划研究所共同编制的。
本指南以国家现行规范、标准为依据,在调研和数理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广泛听取了设计、科研、监理、施工和建设等部门的意见,经多次讨论修改,最后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组织专家审查定稿。
本指南内容包括:总则、选址、建设规模、总体布局、建筑设计、建筑设备、建筑节能和环境保护等8章。
本指南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深入研究,总结经验,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函告江西省交通厅科技教育处(地址:南昌市八一大道275号;邮编:330008;电话:************),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指南编制单位:江西省交通厅石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南昌大学城市规划研究所本指南主要编写人员:邝宏柱、邱璐、刘泳、李焰、罗艺晴、张伟联、雷平、袁成海、仰建岗目录1 总则2 选址3 建设规模4 总体布局5 建筑设计6 建筑设备7 建筑节能8 环境保护附:规范性引用文件1 总则1.0.1 为指导江西省高速公路收费所站管理用房的建设,特制订本指南。
1.0.2 本指南根据《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JTG D80-2006)规定的设计原则制订,高速公路管理设施等级采用其规定的A级。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1.07•【字号】赣府发[2003]2号•【施行日期】2003.0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03]2号2003年1月7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经研究,现将《江西省公路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公路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为了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的目标和要求,进一步加大我省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力度,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公路管理体制改革(赣州市、抚州市暂按试点方案执行)。
改革方案如下。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加快发展的要求,在赣州市、抚州市公路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公路管理的实际情况,统筹兼顾,分级管理,有效调控,增强活力,逐步建立起一个既充分调动和发挥市县参与公路建设的积极性,又继续有效发挥省宏观调控能力,有利于公路事业发展的责权利相统一的新型公路管理体制。
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三下放、两不变、一分成。
三下放,即公路分局人、财、物整体下放,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责权下放,公路建设既有债务下放,两不变,即交通稽征体制维持不变,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体制维持不变。
一分成,即公路规费按确定的比例分成,用于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及还贷等。
二、改革公路行政管理体制(一)将目前省属的各公路分局及其所辖各市、县(区)公路段和直属单位成建制下放给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管理,保持原行政级别、机构设置、人员编制。
业务上接受省公路部门的行业管理。
地方公路管理体制,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并按精简、增效的要求,积极推进公路部部门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的改革,逐步实现养护、建设施工社会化,设计、监理事业单位企业化,工程建设管理机制市场化。
赣台合作,天福“添福”

/Feature Report 速递54赣台合作,天福“添福”文 余萍 胡昶华 图 本刊特约记者 李欣2018年12月18日,“江西吉安天福服务区合作签约暨升级改造揭幕仪式”在吉安举行,江西省首个赣台合资共建的新型服务区正式开启大幕,掀开了江西高速公路服务区转型发展的新篇章。
新模式:强强联合作为江西省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高速集团”)拥有江西省唯一的高速公路上市公司——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粤高速”)。
吉安天福服务区由江西高速集团与台企天福集团合作建设,是江西国企改制转型的大胆探索。
一方面,这是国有企业谋求改制和转型升级,以满足群众对服务的新要求;另一方面,在民营企业以各种形式参与江西项目合作的背景下,积累了多年服务区经营经验的天福集团渴求拓展发展空间。
经过2年多的考察、商谈,2018年8月1日,江西高速集团与天福集团达成合作共识,由赣粤高速下属江西昌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和漳浦天福观光茶园公司共同成立江西昌泰天福茶业有限公司,江西高速集团及天福集团各占50%的股份,共同建设经营吉安天福服务区。
在合作模式上,吉安天福服务区实现了江西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模式的重大变革。
它是江西省民企参与国企改制,实现服务区国企混改的首次“试水”。
江西高速集团有关负责人说:“新组建的公司既有国企的优势、资源,又融入民企的灵活和效率,双方优势互补,有利于进一步做强做大。
”据了解,吉安天福服务区预计总投入建设资金约5亿元,占地面积133.33万平方米。
建成后,将成为全国面积最大、规模最大的高速公路服务区之一。
新理念:综合拓展江西昌泰天福茶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庄瑞麟介绍,吉安天福服务区未来的在“服务区+拓展经营”的新理念下,吉安天福服务区把服务区与旅游业、商业、生产加工业、文创产业等结合起来,以“赣台风情系两岸,井冈茗茶扬世界”为愿景,着力打造赣台文创交流景区基地。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建立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建立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建立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厅直属各单位:现将《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建立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二日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建立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为建立健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投资创业服务体系,推进全民创业,根据省效能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立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效能办发〔2010〕2号)、省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交〔2010〕7号)文件精神,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建立健全本系统投资创业服务体系,各单位服务交通运输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服务功能得到扩展,服务质量得到优化;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得到完善,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创业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企业发展动力进一步增强,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支持政策更加优惠,权益维护更有保障。
二、工作任务(一)狠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和项目实施,把民生工程放在突出位置,为快速推进我省工业化和城镇化提供坚实支撑1、加快推进一批在建项目,突出抓好一批项目的竣工。
确保建成鹰瑞高速309公里、石吉高速191公里、赣州绕城高速44公里、彭湖高速一、二期64公里、九江至瑞昌高速48公里,共6条655公里,使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3088公里,实现突破3000公里目标。
(主办部门:厅基建处,协办部门:厅财务审计处、安全监督处、监察室、高投集团)2、加快推进一批新开工项目,突出抓紧一批项目的开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6家省外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具备承揽我省公路养护工程资格的通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6家省外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具备承揽我省公路养护工程资格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公布日期】2017.08.31
•【字号】
•【施行日期】2017.08.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路,机关工作
正文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6家省外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具备承揽我省公路养护工程资格的通知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市场准入暂行规定》(交公路发〔2003〕89号)和《江西省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管理办法(试行)》(赣交管养〔2014〕8号)的有关规定,浙江交工高等级公路养护有限公司等6家省外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申请进入我省承揽公路养护工程,经江西省公路管理局审查认定(见附表),具备入赣承揽其相应资质范围内公路养护工程的资格,现予以公布。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8月31日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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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设立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赣州管
理中心等6个管理中心的批复
正文:
----------------------------------------------------------------------------------------------------------------------------------------------------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设立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赣州管理中心等6个管理中心的批复
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赣高速人字[2010]9号文收悉,根据省政府《关于同意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的批复》(赣府字[2009]29号)精神,经研究,同意设立6个管理中心,具体如下: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赣州管理中心;
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抚州管理中心;
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宜春管理中心;
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泰和管理中心;
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景德镇管理中心;
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高管理中心。
以上管理中心的组建方式由你司确定后报厅备案。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四日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