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分析题 2. 论述题分析题案情:甲省A县大力公司与乙省B县铁成公司,在丙省C县签订煤炭买卖合同,由大力公司向铁成公司出售3,000吨煤炭,交货地点为C县。
双方约定,因合同所生纠纷,由A县法院或C县法院管辖。
合同履行中,为便于装船运输,铁成公司电话告知大力公司交货地点改为丁省D县,大力公司同意。
大力公司经海运向铁成公司发运2,000吨煤炭,存放干铁成公司在D县码头的货场。
大力公司依约要求铁成公司支付已发煤款遭拒,遂决定暂停发运剩余1,000吨煤炭。
在与铁成公司协商无果情况下,大力公司向D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铁成公司支付货款并请求解除合同。
审理中,铁成公司辩称并未收到2,000吨煤炭,要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大力公司向法院提交了铁成公司员工季某(季某是铁成公司业务代表题)向大力公司出具的收货确认书,但该确认书是季某以长远公司业务代表名义出具的。
经查,长远公司并不存在,季某承认长远公司为其杜撰。
据此,一审法院追加季某为被告。
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铁成公司向大力公司支付货款,季某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铁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中关于责令自己向大力公司支付货款的内容,大力公司、季某均未上诉。
经审理,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并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
二审判决送达后第10天,大力公司负责该业务的黎某在其手机中偶然发现,自己存有与季某关于2,000吨煤炭验收、付款及剩余煤炭发运等事宜的谈话录音,明确记录了季某代表铁成公司负责此项煤炭买卖的有关情况,大力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再审,坚持要求铁成公司支付货款并解除合同的请求。
(卷四2010年真题试卷第5题)问题:1.本案哪个(些)法院有管辖权?为什么?正确答案:B县和D县法院有管辖权。
当事人双方约定了两个法院,管辖协议无效。
本案为合同纠纷,属特殊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的履行地管辖。
2007年司法考试题及解析
29.今年是联合国秘书长的换届年,联合国将依据《联合国宪章》选举产生新任秘书长。
根据《联合国宪章》,对于秘书长的选举程序,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由联合国安理会采取关于程序性事项的投票程序,直接表决选出秘书长B.由联合国大会直接选举,大会成员2/3多数通过C.由安理会采取实质性事项表决程序推荐秘书长候选人,经联合国大会以简单多数表决通过D.由安理会采取程序性事项表决程序推荐秘书长候选人,经联合国大会表决获2/3多数通过答案:C 。
解析: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联合国秘书长人选由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向联合国大会推荐,安理会推荐联合国秘书长人选适用非程序性事项表决程序。
而宪章要求,对非程序性事项的决议表决,要求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在内的9个理事国一致同意。
即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都不投反对票。
联合国大会将要表决的事项分为一般问题和重要问题,对一般问题的决议采取简单多数通过;对于重要问题的决议采取2/3多数通过。
而联合国大会通过新任秘书长的决议属于一般问题。
故本题答案为C.30.风光秀丽的纳列温河是甲国和乙国的界河。
两国的边界线确定为该河流的主航道中心线。
甲乙两国间没有其他涉及界河制度的条约。
现甲国提议开发纳列温河的旅游资源,相关旅行社也设计了一系列界河水上旅游项目。
根据国际法的相关原则和规则,下列哪一项活动不需要经过乙国的同意,甲国即可以合法从事?A.在纳列温河甲国一侧修建抵近主航道的大型观光栈桥B.游客乘甲国的旅游船抵达乙国河岸停泊观光,但不上岸C.游客乘甲国渔船在整条河中进行垂钓和捕捞活动D.游客乘甲国游船在主航道上沿河航行游览答案:D.解析:界河是流经两过之间并作为两国领土分界线的河流。
界河沿岸分属两个国家,其水域也由沿岸国进行划分,本题中的纳列温河是甲国和乙国的界河,所以该河流是两国的界水。
关于界水的利用和保护一般由边界文件加以规定。
一般的,沿岸国对界水有共同的使用权。
一国如欲在界水上建造工程设施,如桥梁、堤坝等,应取得另一方的同意,故A错误;除遇难或有其他特殊情况外,一方船舶不得在对方靠岸停泊,故B错误;界河分属沿岸国家部分为该国领土,处于该国主权之下,所以渔民一般只能在界水的本国一侧捕鱼,故C错误;相邻国家在界水上享有平等的航行权。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分析题 2. 论述题分析题案情:甲市人民政府在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公司(以下简称城市公交公司)召开协调会后,下发了甲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明确:城市公交公司的运营范围,界定在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公交公司在城市规划区内开通的线路要保证正常运营,免缴交通规费;在规划区范围内,原由交通部门负责的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的查处,交由建设部门负责。
《会议纪要》下发后,甲市城区交通局按照《会议纪要》的要求,中止了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的查处。
田某、孙某和王某是经交通部门批准的三家运输经营户,他们运营的线路与《会议纪要》规定免缴交通规费的城市公交公司的两条运营线路重叠,但依《会议纪要》,不能享受免缴交通规费的优惠。
三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会议纪要》中关于城市公交公司免缴交通规费的规定,并请求确认市政府《会议纪要》关于中止城区交通局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查处的内容违法。
问题:1.甲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所作出的城市公交公司免缴交通规费的内容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什么?正确答案:属于受案范围。
本案中《会议纪要》作出的规定不属于行政指导行为,也不属于抽象行政行为。
2.田某、孙某和王某三人是否具有原告资格?为什么?正确答案:具有原告资格。
甲市人民政府的决定直接影响到了三人的公平竞争权。
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平竞争权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3.田某、孙某和王某三人提出的确认甲市人民政府中止城区交通局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查处的内容违法的请求,是否属于法院的审理范围?为什么?正确答案:不属于。
该请求涉及甲市人民政府对建设局和交通局的职能调整,属于政府对行政机关之间的职权分配,不属于司法审查的范围。
案情:甲公司签发金额为1000万元、到期日为2006年5月30日、付款人为大满公司的汇票一张,向乙公司购买A楼房。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真题及详解一、(本题20分)简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并阐释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的基本内涵。
答题要求:1.观点明确,表述完整、准确。
2.不少于400字。
【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解析】(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五个方面。
(2)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
(3)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①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a.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b.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c.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②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这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
a.必须维护宪法权威;b.必须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c.必须树立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公信力。
③严格依法办事,这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二、(本题22分)案情:陈某见熟人赵某做生意赚了不少钱便产生歹意,勾结高某,谎称赵某欠自己10万元货款未还,请高某协助索要,并承诺要回款项后给高某1万元作为酬谢。
高某同意。
某日,陈某和高某以谈生意为名把赵某诱骗到稻香楼宾馆某房间,共同将赵扣押,并由高某对赵某进行看管。
次日,陈某和高某对赵某拳打脚踢,强迫赵某拿钱。
赵某迫于无奈给其公司出纳李某打电话,以谈成一笔生意急需10万元现金为由,让李某将现金送到宾馆附近一公园交给陈某。
陈某指派高某到公园取钱。
李某来到约定地点,见来人不认识,就不肯把钱交给高某。
高某威胁李某说:“赵某已被我们扣押,不把钱给我,我们就把赵某给杀了。
”李某不得已将10万元现金交给高某。
高某回到宾馆房间,发现陈某不在,赵某倒在窗前已经断气。
见此情形,高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协助司法机关将陈某抓获归案。
事后查明,赵某因爬窗逃跑被陈某用木棒猛击脑部,致赵某身亡。
问题:1.陈某将赵某扣押向其索要10万元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为什么?2.高某将赵某扣押向其索要10万元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为什么?3.陈某与高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4.高某在公园取得李某10万元的行为是否另行构成敲诈勒索罪?为什么?5.陈某对赵某的死亡,应当如何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6.高某对赵某的死亡后果是否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7.高某的投案行为是否成立自首与立功?为什么?【考点】绑架罪;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等犯罪;自首;立功的成立条件【分析】本题是一个较为疑难的案例分析题,案情复杂,在犯罪认定与刑罚适用上都存在疑难之处。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分析题 2. 论述题分析题案情:2007年2月,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出资设立北陵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陵公司题)。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持股比例各20%;甲、乙各以100万元现金出资,丙以私有房屋出资,丁以专利权出资,戊以设备出资,各折价100万元;甲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公司前五年若有利润,甲得28%,其他四位股东各得18%,从第六年开始平均分配利润。
至2010年9月,丙的房屋仍未过户登记到公司名下,但事实上一直由公司占有和使用。
公司成立后一个月,丁提出急需资金,向公司借款100万元,公司为此召开临时股东会议,作出决议如下:同意借给丁100万元,借期六个月,每月利息一万元。
丁向公司出具了借条。
虽至今丁一直未归还借款,但每月均付给公司利息一万元。
千山公司总经理王五系甲好友,千山公司向建设银行借款1,000万元,借期一年,王五请求北陵公司提供担保。
甲说:“公司章程规定我只有300万元的担保决定权,超过了要上股东会才行。
”王五说:“你放心,我保证一年到期就归还银行,到时候与你公司无关,只是按银行要求做个手续。
”甲碍于情面,自己决定以公司名义给千山公司的贷款银行出具了一份担保函。
戊不幸于2008年5月地震中遇难,其13岁的儿子幸存下来。
北陵公司欲向农业银行借款200万元,以设备作为担保,银行同意,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
2010年5月,乙提出欲将其股份全部转让给甲,甲愿意受让。
2010年7月,当地发生洪水灾害,此时北陵公司的净资产为120万元,但尚欠万水公司债务150万元一直未还。
北陵公司决定向当地的一家慈善机构捐款100万元,与其签订了捐赠合同,但尚未交付。
(卷四2010年真题试卷第6题)问题:1.北陵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公司前五年利润分配的内容是否有效?为什么?正确答案:有效。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历年真题试卷汇编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历年真题试卷汇编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分析题分析题1.本题为选做题。
乙题:据报道,在城市建设中,有的政府部门发出有关土地使用的许可证照后,因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废止,或城市规划修改等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而撤回已生效的许可。
也曾有个别地方的政府部门在颁发土地使用证照过程中确有审查不严的问题,为弥补过错过失而以公共利益需要为由收回已生效的许可;或为了以更高价位将土地出让给他人,而以公共利益需要为由收回已生效的许可。
(卷四真题试卷第7)请就上述情况,根据行政法有关原则,谈谈你的看法及建议。
答题要求:1.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2.不少于500字。
正确答案:乙题:本题为材料分析题。
考生需要对所给材料进行法理与法条分析,由于题目要求结合行政法有关原则作答,所以考生答题内容不能够偏离基本原则的精神。
作答前应当仔细阅读和理解材料内容和答题要求,从材料内容看,前半段正面叙述了行政许可制度关于许可条件变化后行政机关如何处理的规定,后半段则就现实中个别政府部门的违法操作的情况作了介绍。
两段文字虽各有主题,但是,答题的思路显然在于对后段文字给出的现象的抨击并提出建议上。
试题给出的违法现象主要有:为弥补审查不严的过失而虚设理由收回许可:为了以更高价位将土地另外出让而滥用公共利益理由收回许可。
前一现象为了规避赔偿,后一现象则是为谋求不正当利益而滥用公权。
这两类违法行为都是在“公共利益”名目实施的,所以,如何认识公共利益也应该是本题关心的。
再者就是以什么为基准的问题了,题目要求根据行政法的原则展开,因此,考生就需要在公认的行政法原则中寻找与本题相关的原则。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修订版)第二卷归纳了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分别是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守信原则、权责统一原则。
在这六大原则中,诚实守信原则、合理行政原则可以作为考生回答问题的基准(不排除考生以其他原则为基准作答)。
2007司法考试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33. D 34. A 35. B 36. B 37. C 38. A 39. C 40. D41. C 42. D 43. B44. D 45. B 46. B 47. D 48. D 49. C 50. D33.在民事诉讼普通程序中,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关于举证期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举证期限只能由法院指定B.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不需法院认可C.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后申请延长D.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日34.对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向债务人送达支付令时,债务人拒绝签收的,法院可以留置送达B.向债务人送达支付令时法院发现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可以公告送达C.支付令送达债务人之后,在法律规定的异议期间,支付令不具有法律效力D.债务人对支付令提出异议,通常以书面的形式,但书写异议书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提出35.关于民事诉讼中的公开审判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公开审判制度是指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审判过程及结果应当向群众、社会公开B.公开审判是指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的制度C.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D.离婚案件,属于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法院决定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案件36.关于涉外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司法豁免是无限的B.当事人可以就涉外合同纠纷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协议确定管辖法院C.涉外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无论是不服判决还是不服裁定一律都是30日D.对居住在国外的外国当事人,可以通过我国住该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诉讼文书37.甲有两子乙和丙,甲死亡后留有住房3间。
乙乘丙长期外出之机,将3间房屋卖给丁,后因支付房款发生纠纷,乙将丁诉至法院。
在诉讼过程中,丙知道了这一情况,要求参加诉讼。
关于丙在诉讼中的地位,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必要的共同原告B.普通的共同原告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38.甲与乙系父子关系,甲起诉乙请求给付赡养费。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四)及答案1237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四)及答案1237 法律文书题<strong>案情:</strong> 2007年11月12日,某公司从外省购进数百吨工业盐,并于2007年11月14日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且因不便保存,后主要用于融化2008年春天暴雪之用。
某市盐务管理局于2009年2月26日认定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盐业管理条例》第20条、某省政府《某省(盐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23条、第32条第2项的规定,根据《某省(盐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42条,作出没收该公司购进的工业盐,并处以罚款12万元的处罚决定。
该公司不服,向某省盐务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
某省盐务管理局经复议后维持。
该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相关规定国务院《盐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盐的批发业务,由各级盐业公司统一经营。
未设盐业公司的地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的单位统一组织经营。
第三十条当事人对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上一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
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改进工业盐供销和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5]1872号)……国务院已经批准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上报的关于改革工业盐供销和价格管理办法的具体意见,并要求两委组织落实。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望遵照执行:一、改进工业盐价格和供销管理的具体办法(一)将现行工业盐的计划分配改为在国家总量计划指导下的合同订货。
……同时取消现行的工业盐准运证和准运章制度,盐碱双方根据签订的合同向运输部门申请计划。
最高人民法院[2008]刑他字第86号《关于被告人缪绿伟非法经营一案的批复》(2008年11月28日)《盐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虽然规定盐的批发业务由各级盐业公司统一经营,但并无相应法律责任的制度,1995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下发的《关于改进工业盐供销和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取消了工业盐准运证和准运章制度,工业盐已不再属于国家限制买卖的物品。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分析题分析题1.甲、乙打人后驾车逃走,司机谢某见甲、乙打人后驾车逃离.对乙车紧追。
甲让乙提高车速并走“蛇形”,以防谢某超车。
汽车开出2公里后,乙慌乱中操作不当,车辆失控撞向路中间的水泥隔离墩。
谢某刹车不及撞上乙车受重伤。
赶来的警察将甲、乙抓获。
(事实三)(2013/4/2部分) 问题:就事实三,甲、乙是否应当对谢某重伤的结果负责?理由是什么?正确答案:(1)在被告人高速驾车走蛇形和被害人重伤之间,介入被害人的过失行为(如对车速的控制不当等)。
(2)根据条件说,甲乙的行为、谢某的追尾行为,都是导致谢某重伤结果的条件。
(3)根据一般常识,追尾者对于造成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
故而根据相当因果关系说的观点,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者的行为,与结果具有因果关系。
(4)故而,从规范判断(相当因果关系说)的角度看,谢某的重伤与甲乙的行为之间,仅有条件关系,而没有因果关系;谢某的重伤与谢某自己驾驶的汽车对乙车追尾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该结果不应当由甲、乙负责。
2.黄某决意报复李某,深夜对其租赁的山坡放火(李某住在山坡上)。
大火烧毁山坡上的全部树苗,烧伤了李某,并延烧至村民范某家。
范某被火势惊醒逃至屋外,想起卧室有5000元现金,即返身取钱,被烧断的房梁砸死。
(2012/四/2部分)问题:认定黄某放火与范某被砸死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可能有哪些理由?如否定黄某放火与范某被砸死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可能有哪些理由?(两问均须作答)正确答案:黄某放火与范某死亡之间,介入了被害人范某的行为。
肯定因果关系的大致理由:(1)根据条件说,可以认为放火行为和死亡之间具有“无A 就无B”的条件关系;(2)被害人在当时情况下,来不及精确判断返回住宅取财的危险性;(3)被害人在当时情况下,返回住宅取财符合常理。
否定因果关系的大致理由:(1)根据相当因果关系说,放火和被害人死亡之间不具有相当性;(2)被告人实施的放火行为并未烧死范某,范某为抢救数额有限的财物返回高度危险的场所,违反常理;(3)被害人是精神正常的成年人,对自己行为的后果非常清楚,因此要对自己的选择负责;(4)被害人试图保护的法益价值有限。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历年真题试卷汇编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历年真题试卷汇编9(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全部题型 2. 论述题论述题1.材料:2007年以来.金融危机给全球经济造成了深刻影响,面对法院执行中被执行人履行能力下降、信用降低、执行和解难度增大等新情况、新问题,最高法院在《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做好当前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在金融危机冲击下,为企业和市场提供司法服务。
积极应对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引发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三保’方针的贯彻落实提供司法保障,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
”例一:2007年8月,同升市法院判决张某偿还同升市外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称“外贸公司”)2亿元人民币。
近1年时间,张某未按时履行义务,且下落不明。
外贸公司遂向同升市法院申请执行。
同升市法院执行法官李某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张某除一些变现难度大且价值不高的财产外,尚持有上市股票ZX科技3000万股,遂进行了查封。
当时股票的市值每股仅3元多,如抛售可得9000余万元。
李法官综合分析市场大势,认为ZX科技不仅近期会有送股,而且还有上涨可能,主张股票升值后择机出售。
李法官的这一想法得到了同升市法院及其上级法院的一致支持,也取得了外贸公司的同意。
此后1年多时间,ZX科技先后2次送股.被查封的股票数量达到4000多万股,股值上涨到7元多。
李法官请示法院领导后,速与证券公司营业部交涉以当时市场价格强制卖出股票,所得钱款足以支付被执行人张某所欠本金及利息。
例二:2007年6月,中都市法院陆续受理了湘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湘妃公司”)等单位申请执行太平洋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称“太平洋公司”)10余起欠款纠纷案,标的约2000万元。
执行法官张某查明。
太平洋公司主业是水族馆,因经营不善已歇业,除剩有4年期的水族馆经营使用权外,已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张法官经过对水族馆项目前景谨慎评估后,经请示法院领导,决定在经营使用权上想办法,敦促被执行人寻找新的投资合作人,盘活资产。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合同法部分)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合同法部分)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某酒店客房内备有零食、酒水供房客选用,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商品。
房客关某缺乏住店经验,又未留意标价单,误认为系酒店免费提供而饮用了一瓶洋酒。
结帐时酒店欲按标价收费,关某拒付。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关某应按标价付款 B.关某应按市价付款C.关某不应付款 D.关某应按标价的一半付款3.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
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帐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餐费。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应当付款 B.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D.甲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4.甲公司在与乙公司协商购买某种零件时提出,由于该零件的工艺要求高,只有乙公司先行制造出符合要求的样品后,才能考虑批量购买。
乙公司完成样品后,甲公司因经营战略发生重大调整,遂通知乙公司:本公司已不需此种零件,终止谈判。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构成违约,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B.甲公司的行为构成缔约过失,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C.甲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D.甲公司不应赔偿乙公司的任何损失5.王某因多年未育前往某医院就医,经医院介绍A和B两种人工辅助生育技术后,王某选定了A技术并交纳了相应的费用,但医院实际按照B技术进行治疗。
后治疗失败,王某要求医院返还全部医疗费用。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医院应当返还所收取的全部医疗费B.医院应当返还所收取的医疗费,但可以扣除B技术的收费额C.王某无权请求医院返还医疗费或赔偿损失D.王某无权请求医院返还医疗费,但是有权请求医院赔偿损失6.乙买甲一套房屋,已经支付1/3价款,双方约定余款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付清。
后甲反悔,要求解除合同,乙不同意,起诉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转移房屋所有权。
2007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试卷一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马克思曾说:"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那是法学家的幻想。
相反,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
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恣意横行。
"根据这段话所表达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强调法律以社会为基础,这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其他派别法学的根本区别B.法律在本质上是社会共同体意志的体现C.在任何社会,利益需要实际上都是法律内容的决定性因素D.特定时空下的特定国家的法律都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2.我国《宪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条文体现了国家政策,是典型的法律规则B.该条文既是法律原则,也体现了国家政策的要求C.该条文是授权性规则,规定了国家机关的职权D.该条文没有直接规定法律后果,但仍符合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3.关于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规则的理解和表述,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A.法律规则并不都由法律条文来表述,并非所有的法律条文都规定法律规则B.法律原则最大程度地实现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C.法律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的重要工具,但是法律概念不能单独适用D.法律原则可以克服法律规则的僵硬性缺陷,弥补法律漏洞4.关于法律与人权关系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人权的法律化表明人权只能是一种实有权利B.保障人权是法治的核心内容之一C.人权可以作为判断法律善恶的标准D.法律可以保障人权的实现,但是法律并不能根除侵犯人权的现象5.200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了修正,增加了"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的规定,但没有对"性骚扰"予以具体界定。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真题试卷
模考吧网提供最优质的模拟试题,最全的历年真题,最精准的预测押题!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真题试卷、一(共案例分析问答题小题,22共分)85.0第1题案情:陈某见熟人赵某做生意赚了不少钱便产生歹意,勾结高某,谎称赵某欠自已10万元货款未还,请高某协助索要,并承诺要回款项后给高某1万元作为酬谢。
高某同意。
某日,陈某和高某以谈生意为名把赵某诱骗到稻香楼宾馆某房间,共同将赵扣押,并由高某对赵某进行看管。
次日,陈某和高某对赵某拳打脚踢,强迫赵某拿钱。
赵某迫于无奈给其公司出纳李某打电话,以谈成一笔生意急需10万元现金为由,让李某将现金送到宾馆附近一公园交给陈某。
陈某指派高某到公园取钱。
李某来到约定地点,见来人不认识,就不肯把钱交给高某。
高某威胁李某说:"赵某已被我们扣押,不把钱给我,我们就把赵某给杀了"。
李某不得已将10万元现金交给高某。
高某回到宾馆房间,发现陈某不在,赵某倒在窗前已经断气。
见此情形,高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协助司法机关将陈某抓获归案。
事后查明,赵某因爬窗逃跑被陈某用木棒猛击脑部,致赵某身亡。
问题:陈某将赵某扣押向其索要10万元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为什么?【正确答案】:构成抢劫罪而非绑架罪,因为陈某是直接向赵某索取财物,而非向第三者索取财物。
第2题高某将赵某扣押向其索要10万元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为什么?【正确答案】:构成非法拘禁罪,因为高某并无绑架的故意,而以为是索要债务。
第3题模考吧网提供最优质的模拟试题,最全的历年真题,最精准的预测押题!陈某与高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正确答案】:构成共同犯罪。
因为根据部分犯罪共同说,陈某的抢劫罪与高某的非法拘禁罪之间成立共同犯罪。
第4题高某在公园取得李某10万元的行为是否另行构成敲诈勒索罪?为什么?【正确答案】:不另外构成敲诈勒索罪,因为高某的行为属于拘禁他人之后,索取债务的行为,缺乏非法占有的目的。
第5题陈某对赵某的死亡,应当如何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正确答案】:不另定故意杀人罪,因为陈某的故意杀人行为包含在抢劫罪当中。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四)及答案1066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四)及答案1066 本试卷为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
请按题序在答题纸对应位置书写答案,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案情:2009年6月17日,受雇于某空调公司安装部门的王某在给客户安装空调的路途中被一车辆撞伤。
王某撞伤后自费看病支付医疗费上万元。
王某多次找到该车辆所有人孙某索赔,无果。
无奈之下王某于2010年2月18日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误工费、医疗费共计12.5万元。
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指定了15日的举证期限,在此期间王某向法院提供了医疗单等证据。
一审开庭时,王某又向法院提供了交通费用的发票,法官直接采纳了该证据。
经双方同意,法庭主持该案调解。
在调解中,被告承认自己驾车失误;原告也承认,自己未尽到注意安全的义务,但双方最终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2010年4月9日,法院依据双方在调解中陈述的事实和情况,认定被告承担主要责任,原告承担次要责任;并根据相关证据判决被告赔偿原告误工费、医院费共计8万元。
王某当即表示将提起上诉。
2007年4月21日王某因病去世,王某之子小王于2007年5月28日向法院提起上诉;同时提出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法院确认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并顺延上诉期限,法院受理了小王的上诉并同意顺延上诉期限。
2007年8月1日二审法院作出判决:原审原告提供的医疗费用证据中数额不实,依据新的事实证据,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误工费、医疗费5万元。
问题:第1题:请指出一审法院在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
_____参考答案:一审法院在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1)一审法院直接采纳了王某逾期提交的证据的做法错误。
(2)法院将当事人在调解中承认的事实作为认定当事人责任分担的证据错误,当事人为了达成调解协议而对相关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详细解答:(1)《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2007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刑法)
单项选择题2007 年刑法真题1.关于刑法上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为抢劫而殴打章某,章某逃跑,甲随后追赶。
章某在逃跑时钱包不慎从身上掉下,甲拾得钱包后离开。
甲的暴力行为和取得财物之间存在因果关系B.乙基于杀害的意思用刀砍程某,见程某受伤后十分痛苦,便将其送到医院,但医生的治疗存在重大失误,导致程某死亡。
乙的行为和程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C.丙经过铁路道口时,遇见正在值班的熟人项某,便与其聊天,导致项某未及时放下栏杆,火车通过时将黄某轧死。
丙的行为与黄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D.丁为杀害李某而打其头部,使其受致命伤,2 小时之后必死无疑。
在李某哀求下,丁开车送其去医院。
20 分钟后,高某驾驶卡车超速行驶,撞向丁的汽车致李某当场死亡。
丁的行为和李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答案:B2.陈某抢劫出租车司机甲,用匕首刺甲一刀,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
甲发动汽车追赶,在陈某往前跑了 40 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
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法令行为 B.紧急避险C.正当防卫 D.自救行为答案:C3.关于共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为他人组织卖淫提供帮助的,以组织卖淫罪的帮助犯论处B.以出卖为目的,为拐卖妇女的犯罪分子接送、中转被拐卖的妇女的,以拐卖妇女罪的帮助犯论处C.应走私罪犯的要求,为其提供资金、账号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D.为他人偷越国(边)境提供伪造的护照的,以偷越国(边)境罪的共犯论处答案:C4.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
对这一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关押期间人工流产的,属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B.关押期间自然流产的,属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C.不适用死刑,是指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但可适用死缓 D.不适用死刑,既包括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不适用死缓答案:C5.甲为杀害仇人林某在偏僻处埋伏,见一黑影过来,以为是林某,便开枪射击。
2007年司法考试卷四试题及答案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一、(本题20分)简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并阐释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的基本内涵。
答题要求:1.观点明确,表述完整、准确。
2.不少于400字。
二、(本题22分)案情:陈某见熟人赵某做生意赚了不少钱便产生歹意,勾结高某,谎称赵某欠自已10万元货款未还,请高某协助索要,并承诺要回款项后给高某1万元作为酬谢。
高某同意。
某日,陈某和高某以谈生意为名把赵某诱骗到稻香楼宾馆某房间,共同将赵扣押,并由高某对赵某进行看管。
次日,陈某和高某对赵某拳打脚踢,强迫赵某拿钱。
赵某迫于无奈给其公司出纳李某打电话,以谈成一笔生意急需10万元现金为由,让李某将现金送到宾馆附近一公园交给陈某。
陈某指派高某到公园取钱。
李某来到约定地点,见来人不认识,就不肯把钱交给高某。
高某威胁李某说:“赵某已被我们扣押,不把钱给我,我们就把赵某给杀了”。
李某不得已将10万元现金交给高某。
高某回到宾馆房间,发现陈某不在,赵某倒在窗前已经断气。
见此情形,高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协助司法机关将陈某抓获归案。
事后查明,赵某因爬窗逃跑被陈某用木棒猛击脑部,致赵某身亡。
问题:1.陈某将赵某扣押向其索要10万元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为什么?2.高某将赵某扣押向其索要10万元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为什么?3.陈某与高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4.高某在公园取得李某10万元的行为是否另行构成敲诈勒索罪?为什么?5.陈某对赵某的死亡,应当如何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6.高某对赵某的死亡后果是否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7.高某的投案行为是否成立自首与立功?为什么?三、(本题20分)案情:被告人甲、乙共同将被害人丙杀害。
一审程序中,在公诉人对被告人甲、乙同时进行讯问后,经审判长许可丙的父亲丁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身份,就犯罪及财产损失事实向甲、乙发问。
丙所居住社区的物业管理人员戊旁听了案件审理,并应控方要求就丙的被害情况向法庭作证,先后回答了辩护人、公诉人及审判长的发问。
2007年度国家司法考试之《民法》真题试卷
1.某酒店客房内备有零⾷、酒⽔供房客选⽤,价格明显⾼于市场同类商品。
房客关某缺乏住店经验,⼜未留意标价单,误认为系酒店免费提供⽽饮⽤了⼀瓶洋酒。
结帐时酒店欲按标价收费,关某拒付。
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A.关某应按标价付款B.关某应按市价付款C.关某不应付款D.关某应按标价的⼀半付款2.甲被⼄打成重伤,⽀付医药费5万元。
甲与⼄达成如下协议:"⼄向甲赔偿医药费5万元,甲不得告发⼄"。
甲获得5万元赔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被判刑。
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A.甲、⼄之间的协议有效B.因甲乘⼈之危,⼄有权撤销该协议C.甲、⼄之间的协议⽆效D.⼄⽆权要求甲返还该5万元赔偿费3.甲公司业务经理⼄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结清。
后⼄因故辞职,⽉底餐厅前去结帐时,甲公司认为,⼄当⽉的⼏次⽤餐都是招待私⼈朋友,因⽽拒付⼄所签单的餐费。
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应当付款B.甲公司应当付款,⼄承担连带责任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D.甲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4.甲公司在与⼄公司协商购买某种零件时提出,由于该零件的⼯艺要求⾼,只有⼄公司先⾏制造出符合要求的样品后,才能考虑批量购买。
⼄公司完成样品后,甲公司因经营战略发⽣重⼤调整,遂通知⼄公司:本公司已不需此种零件,终⽌谈判。
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构成违约,应当赔偿⼄公司的损失B.甲公司的⾏为构成缔约过失,应当赔偿⼄公司的损失C.甲公司的⾏为构成侵权⾏为,应当赔偿⼄公司的损失D.甲公司不应赔偿⼄公司的任何损失5.王某因多年未育前往某医院就医,经医院介绍A和B两种⼈⼯辅助⽣育技术后,王某选定了A技术并交纳了相应的费⽤,但医院实际按照B技术进⾏治疗。
后治疗失败,王某要求医院返还全部医疗费⽤。
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A.医院应当返还所收取的全部医疗费B.医院应当返还所收取的医疗费,但可以扣除B技术的收费额C.王某⽆权请求医院返还医疗费或赔偿损失D.王某⽆权请求医院返还医疗费,但是有权请求医院赔偿损失6.⼄买甲⼀套房屋,已经⽀付1/3价款,双⽅约定余款待过户⼿续办理完毕后付清。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四)及答案1328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四)及答案1328 分析题案情:2007年12月26日,某省发改委批准在该省甲市乙区设立丙公司,经营煤炭发运业务,并向丙公司颁发了《煤炭经营许可证》和《煤炭发运许可证》。
乙区政府以当地早已存在煤炭发运公司为由,认为省发改委批准丙公司在当地经营煤炭发运业务,严重干扰了当地的经济秩序,伤害了当地群众的感情,请求省发改委撤销发给丙公司的“两证”。
2008年3月20日,省发改委以“鉴于甲市乙区存在煤炭发运公司的历史原因”为由,吊销了丙公司的“两证”。
丙公司不服,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第1题:本案的被告是省发改委还是甲市乙区政府?为什么?参考答案:被告应该是省发改委。
因为行政诉讼法规定,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本案吊销丙公司“两证”的行为是省发改委作出的,所以省发改委是被告。
详细解答:《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第2题:若一审法院认为,丙公司应当先经过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才能起诉。
于是作出了不予受理的裁定,这种裁定是否正确?为什么?丙公司能否上诉?参考答案:法院的不予受理裁定是错误的,因为吊销许可证的行为属于行政处罚行为,相对人对行政处罚不服,不是必须经过行政复议程序,可以由当事人自己选择,既可以复议,也可以直接起诉;也可以复议后再诉讼。
对于不予受理的裁定,丙公司可以上诉。
详细解答:第3题:二审法院如果认为一审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理由不成立,应当如何处理?参考答案: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一审法院的裁定,指令一审法院依法立案受理。
详细解答:《行政诉讼法解释》第68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确有错误,且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定,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或者继续审理。
第4题:一审期间,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撤诉的条件是什么?参考答案:(1)申请撤诉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 (2)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超越或者放弃职权,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3)被告已经改变或者决定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并书面告知人民法院; (4)第三人(甲市乙区政府)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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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分析题 2. 论述题分析题案情:甲市人民政府在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公司(以下简称城市公交公司)召开协调会后,下发了甲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明确:城市公交公司的运营范围,界定在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公交公司在城市规划区内开通的线路要保证正常运营,免缴交通规费;在规划区范围内,原由交通部门负责的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的查处,交由建设部门负责。
《会议纪要》下发后,甲市城区交通局按照《会议纪要》的要求,中止了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的查处。
田某、孙某和王某是经交通部门批准的三家运输经营户,他们运营的线路与《会议纪要》规定免缴交通规费的城市公交公司的两条运营线路重叠,但依《会议纪要》,不能享受免缴交通规费的优惠。
三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会议纪要》中关于城市公交公司免缴交通规费的规定,并请求确认市政府《会议纪要》关于中止城区交通局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查处的内容违法。
问题:1.甲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所作出的城市公交公司免缴交通规费的内容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什么?正确答案:属于受案范围。
本案中《会议纪要》作出的规定不属于行政指导行为,也不属于抽象行政行为。
2.田某、孙某和王某三人是否具有原告资格?为什么?正确答案:具有原告资格。
甲市人民政府的决定直接影响到了三人的公平竞争权。
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平竞争权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3.田某、孙某和王某三人提出的确认甲市人民政府中止城区交通局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查处的内容违法的请求,是否属于法院的审理范围?为什么?正确答案:不属于。
该请求涉及甲市人民政府对建设局和交通局的职能调整,属于政府对行政机关之间的职权分配,不属于司法审查的范围。
案情:甲公司签发金额为1000万元、到期日为2006年5月30日、付款人为大满公司的汇票一张,向乙公司购买A楼房。
甲乙双方同时约定:汇票承兑前,A楼房不过户。
其后,甲公司以A楼房作价1000万元、丙公司以现金1000万元出资共同设立丁有限公司。
某会计师事务所将未过户的A楼房作为甲公司对丁公司的出资予以验资。
丁公司成立后占有使用A楼房。
2005年9月,丙公司欲退出丁公司。
经甲公司、丙公司协商达成协议:丙公司从丁公司取得退款1000万元后退出丁公司;但顾及公司的稳定性,丙公司仍为丁公司名义上的股东,其原持有丁公司50%的股份,名义上仍由丙公司持有40%,其余10%由丁公司总经理贾某持有,贾某暂付200万元给丙公司以获得上述10%的股权。
丙公司依此协议获款后退出,据此,丁公司变更登记为:甲公司、丙公司、贾某分别持有50%、40%和10%的股权;注册资本仍为2000万元。
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要求丁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在丙公司代表未到会、贾某反对的情况下,丁公司股东会通过了该担保议案。
丁公司遂为甲公司从B银行借款500万元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乙公司亦将其持有的上述1000万元汇票背书转让给陈某。
陈某要求丁公司提供担保,丁公司在汇票上签注:“同意担保,但A楼房应过户到本公司。
”陈某向大满公司提示承兑该汇票时,大满公司在汇票上批注:“承兑,到期丁公司不垮则付款。
”2006年6月5日,丁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获受理并被宣告破产。
债权申报期间,陈某以汇票未获兑付为由、贾某以替丁公司代垫了200万元退股款为由向清算组申报债权,B银行也以丁公司应负担保责任为由申报债权并要求对A楼房行使优先受偿权。
同时乙公司就A楼房向清算组申请行使取回权。
问题:4.丁公司的设立是否有效?为什么?正确答案:有效。
理由:甲公司以未取得所有权之楼房出资仅导致甲公司承担出资不实的法律责任,不影响公司设立的效力。
5.丙退出丁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正确答案:不合法。
理由:丙公司的行为实为抽逃公司资金。
6.丁公司股东会关于为甲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是否有效?为什么?正确答案:无效。
理由:该担保事项应由无关联关系的股东表决决定。
7.陈某和贾某所申报的债权是否构成破产债权?为什么?正确答案:陈某的申报构成破产债权。
理由:丁公司对汇票的保证有效;大满公司实为拒绝承兑,陈某对丁公司享有票据追索权。
贾某的申报不构成破产债权。
贾某的200万元是对丁公司的出资,公司股东不得以出资款向公司主张债权。
8.B银行和乙公司的请求是否应当支持?为什么?正确答案:B银行申报破产债权的申请应当支持,但无权优先受偿。
理由:丁公司与B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有效,故B银行破产债权成立;但该担保是保证担保,B银行不享有担保物权,无权优先受偿。
乙公司的请求应当支持。
乙公司仍是A楼房的产权人,故其可依法收回该楼房。
9.各债权人若在破产程序中得不到完全清偿,还可以向谁追索?他们各自应承担什么责任?正确答案:债权人可以向甲公司、丙公司和某会计师事务所追索。
理由:甲公司虚假出资,丙公司非法抽逃资金,应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某会计师事务所明知丁公司设立时甲公司出资不实,仍予验资,应在其虚假验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案情:A省的甲公司于2000年1月通过签订使用许可合同获得某外国企业在中国注册的“金太阳”电脑商标独占使用权及其操作系统M软件的使用权,批量组装“金太阳”电脑。
2001年7月,甲公司与A省的乙公司签订委托销售合同,约定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销售100台“金太阳”电脑,销售价格为每台3000元,每销售一台收取代销费300元。
同年9月,乙公司向B省的丙大学以每台3000元的价格卖出70台“金太阳”电脑,合同约定丙大学当日支付15万元,提货50台,另20台电脑由丙大学开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丁公司收货并付款,同时合同还约定如发生纠纷由“起诉一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同年10月初,丁公司收到乙公司发运的20台“金太阳”电脑,并将该批电脑进行营利性出租,但丁公司多次以资金困难为由拒绝了乙公司的付款要求。
2002年3月,乙公司将尚未卖出的30台电脑的“金太阳”商标清除,更换为戊公司的注册商标“银河”,并以每台4000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李某2台,李某将其中一台赠送给好友胡某。
问题:10.如果丙大学使用的50台电脑出现质量问题,应向谁主张违约责任?正确答案:丙大学应向乙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11.丁公司出租电脑的行为是否侵犯M软件的出租权?为什么?正确答案:没有侵犯M软件的出租权,因为该软件不是租赁合同的主要标的。
12.乙公司如果起诉请求支付20台电脑货款,应以谁为被告?怎样确定管辖法院?正确答案:应以丙大学为被告。
案件由乙公司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13.乙公司更换商标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哪些主体可以作为适格的原告起诉乙公司?正确答案:乙公司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
甲公司、戊公司、某外国企业和李某均可作为适格原告起诉乙公司。
14.如李某购买的2台电脑没有质量问题,能否向卖方双倍索赔?为什么?正确答案:有权双倍索赔。
因乙公司的销售行为构成欺诈,而欺诈所导致的双倍索赔不以产品的质量问题为构成要件。
15.如胡某接受赠与的电脑出现质量问题,能否要求李某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为什么?正确答案:不能。
因为李某的赠与没有附义务,也不存在李某故意不告知赠与物瑕疵或者保证赠与物无瑕疵的情形。
案情:老方创作的纪实小说《村支书的苦与乐》,以某县吴村村支部书记吴某为原型进行创作,其中描述了他与村霸林申(以林甲为原型)之间斗智斗勇的冲突场面。
小说在《山南海北》杂志发表后,林甲认为小说将村支书作为正义的化身进行描述,将自己作为“村霸”进行刻画,侵犯其名誉权。
林甲起诉老方,请求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并赔礼道歉。
法院受理本案后,追加杂志社为共同被告。
由于林甲死亡,法院变更其子林乙为原告,其后又准许林乙将请求赔偿经济损失的数额变更为3万元。
一审过程中,被告提出了当地镇党委处理林甲相关问题的决定(档案材料)作为证据,证明小说的描述有事实根据。
一审判决认为,镇党委办公室虽然给老方提供了处理决定(档案材料),但并未明确同意可据此创作小说,故该材料不能作为证据;同时认为,杂志社编辑与作家老方和林甲虽不认识,难以核实有关事实,但也不能免除侵权责任,故认定老方和杂志社构成侵权,判决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并在《山南海北》上刊登小说情节失实的声明以消除影响。
判决未涉及赔礼道歉的问题。
林乙、老方和杂志社均提出了上诉,二审法院经过书面审查,未接触当事人,直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一审法院经过重审,判决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均未再提出上诉。
老方和杂志社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履行了赔偿义务,但拒绝赔礼道歉。
问题:16.林甲起诉后能否申请法院责令杂志社停止本期的发行?依据何在?正确答案:可以。
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先予执行的规定。
17.林乙在诉讼结束后能否另案起诉,请求老方赔偿精神损害?为什么?正确答案:不可以。
当事人在诉讼中未提出的请求,诉讼结束后又基于同一事实另行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18.如何评价法院在一审程序中的做法?正确答案:不应当追加被告,法院应根据原告的起诉确定被告;林乙作为继承人有权承担林甲的诉讼权利义务,法院变更为原告是正确的;林乙有权对诉讼请求进行变更,法院应予准许。
19.如何评价法院一审判决?为什么?正确答案:一审判决认为镇党委的档案材料不能作为证据是不正确的,该证据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可以作为证据;一审判决消除影响超出了起诉请求,是错误的;一审判决遗漏了赔礼道歉的起诉请求,是错误的。
20.本案二审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应当如何确定?如何评价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程序?正确答案:二审应将林乙、老方和杂志社都确定为上诉人。
直接发回重审欠妥,可以就赔礼道歉的起诉请求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才应当发回重审。
21.若林乙对赔礼道歉的判决内容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对本案义务人可采取哪些措施?正确答案:可以责令支付迟延履行金;可以罚款、拘留;可以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公布判决主要内容,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
案情:某市公安局于1999年1月4日对刘某(男,24岁)、张某(男,21岁)持刀抢劫致人重伤一案立案侦查。
经侦查查明,刘某、张某实施抢劫犯罪事实清楚,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刘某、张某抢劫案于1999年3月30日侦查终结,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该案部分事实、证据尚需补充侦查,遂退回市公安局补充侦查。
补充侦查完毕,再次移送市人民检察院。
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刘某当庭拒绝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自行委托辩护人;张某拒绝其自行委托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法院为其指定一辩护人。
合议庭经研究,同意二被告请求,并宣布延期审理。
重新开庭后,张某在最后陈述中提出,其参与抢劫是由于刘某的胁迫,由于害怕刘某报复,以前一直不敢说,并提出了可以证明被胁迫参与抢劫的证人的姓名,希望法院从轻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