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和答案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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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及参考答案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及参考答案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及参考答案提示:本试卷为分析、论述题。

请将各题答案书写在答题纸的对应位置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本题20分)简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并阐释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的基本内涵。

答题要求:1.观点明确,表述完整、准确。

2.不少于400字。

二、(本题22分)案情:陈某见熟人赵某做生意赚了不少钱便产生歹意,勾结高某,谎称赵某欠自已10万元货款未还,请高某协助索要,并承诺要回款项后给高某1万元作为酬谢。

高某同意。

某日,陈某和高某以谈生意为名把赵某诱骗到稻香楼宾馆某房间,共同将赵扣押,并由高某对赵某进行看管。

次日,陈某和高某对赵某拳打脚踢,强迫赵某拿钱。

赵某迫于无奈给其公司出纳李某打电话,以谈成一笔生意急需10万元现金为由,让李某将现金送到宾馆附近一公园交给陈某。

陈某指派高某到公园取钱。

李某来到约定地点,见来人不认识,就不肯把钱交给高某。

高某威胁李某说:"赵某已被我们扣押,不把钱给我,我们就把赵某给杀了"。

李某不得已将10万元现金交给高某。

高某回到宾馆房间,发现陈某不在,赵某倒在窗前已经断气。

见此情形,高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协助司法机关将陈某抓获归案。

事后查明,赵某因爬窗逃跑被陈某用木棒猛击脑部,致赵某身亡。

问题:1.陈某将赵某扣押向其索要10万元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为什么?2.高某将赵某扣押向其索要10万元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为什么?3.陈某与高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4.高某在公园取得李某10万元的行为是否另行构成敲诈勒索罪?为什么?5.陈某对赵某的死亡,应当如何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6.高某对赵某的死亡后果是否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7.高某的投案行为是否成立自首与立功?为什么?三、(本题20分)案情:被告人甲、乙共同将被害人丙杀害。

一审程序中,在公诉人对被告人甲、乙同时进行讯问后,经审判长许可丙的父亲丁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身份,就犯罪及财产损失事实向甲、乙发问。

2007年~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

2007年~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

司法考试真题答案2007年27.D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67条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也就是说,丙、丁作为有限合伙人,没有权利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但是该法第76条同时规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所以本题所述的情况,徐某可以要求甲、乙、丁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丙因为没有第76条规定的情形,所以其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75.ABC 解析:《合伙企业法》第3条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由此本题甲乙丙只能成立有限合伙企业,A 的说法是错误的。

《合伙企业法》第64条第2款,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本题没有说明乙为有限合伙人,所以一般情况下乙是可以以劳务出资的,B的说法是错误的。

第33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第69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此,普通合伙人的利润应该共同分配、风险应该共同负担,而有限合伙人利润可以不共同分配,但是对风险,合伙企业法第69条没有规定。

但是根据第60条有限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二章第一节至第五节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定。

所以对于有限合伙企业风险的负担,应该适用普通合伙企业的规定,C的说法本身也是错误的,为本题应选项;第43条规定:“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分析题 2. 论述题分析题案情:甲市人民政府在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公司(以下简称城市公交公司)召开协调会后,下发了甲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明确:城市公交公司的运营范围,界定在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公交公司在城市规划区内开通的线路要保证正常运营,免缴交通规费;在规划区范围内,原由交通部门负责的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的查处,交由建设部门负责。

《会议纪要》下发后,甲市城区交通局按照《会议纪要》的要求,中止了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的查处。

田某、孙某和王某是经交通部门批准的三家运输经营户,他们运营的线路与《会议纪要》规定免缴交通规费的城市公交公司的两条运营线路重叠,但依《会议纪要》,不能享受免缴交通规费的优惠。

三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会议纪要》中关于城市公交公司免缴交通规费的规定,并请求确认市政府《会议纪要》关于中止城区交通局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查处的内容违法。

问题:1.甲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所作出的城市公交公司免缴交通规费的内容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什么?正确答案:属于受案范围。

本案中《会议纪要》作出的规定不属于行政指导行为,也不属于抽象行政行为。

2.田某、孙某和王某三人是否具有原告资格?为什么?正确答案:具有原告资格。

甲市人民政府的决定直接影响到了三人的公平竞争权。

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平竞争权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3.田某、孙某和王某三人提出的确认甲市人民政府中止城区交通局对城市公交公司违法运营查处的内容违法的请求,是否属于法院的审理范围?为什么?正确答案:不属于。

该请求涉及甲市人民政府对建设局和交通局的职能调整,属于政府对行政机关之间的职权分配,不属于司法审查的范围。

案情:甲公司签发金额为1000万元、到期日为2006年5月30日、付款人为大满公司的汇票一张,向乙公司购买A楼房。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真题及详解一、(本题20分)简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并阐释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的基本内涵。

答题要求:1.观点明确,表述完整、准确。

2.不少于400字。

【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解析】(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五个方面。

(2)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

(3)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①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a.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b.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c.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②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这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

a.必须维护宪法权威;b.必须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c.必须树立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公信力。

③严格依法办事,这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二、(本题22分)案情:陈某见熟人赵某做生意赚了不少钱便产生歹意,勾结高某,谎称赵某欠自己10万元货款未还,请高某协助索要,并承诺要回款项后给高某1万元作为酬谢。

高某同意。

某日,陈某和高某以谈生意为名把赵某诱骗到稻香楼宾馆某房间,共同将赵扣押,并由高某对赵某进行看管。

次日,陈某和高某对赵某拳打脚踢,强迫赵某拿钱。

赵某迫于无奈给其公司出纳李某打电话,以谈成一笔生意急需10万元现金为由,让李某将现金送到宾馆附近一公园交给陈某。

陈某指派高某到公园取钱。

李某来到约定地点,见来人不认识,就不肯把钱交给高某。

高某威胁李某说:“赵某已被我们扣押,不把钱给我,我们就把赵某给杀了。

”李某不得已将10万元现金交给高某。

高某回到宾馆房间,发现陈某不在,赵某倒在窗前已经断气。

见此情形,高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协助司法机关将陈某抓获归案。

事后查明,赵某因爬窗逃跑被陈某用木棒猛击脑部,致赵某身亡。

问题:1.陈某将赵某扣押向其索要10万元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为什么?2.高某将赵某扣押向其索要10万元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为什么?3.陈某与高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4.高某在公园取得李某10万元的行为是否另行构成敲诈勒索罪?为什么?5.陈某对赵某的死亡,应当如何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6.高某对赵某的死亡后果是否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7.高某的投案行为是否成立自首与立功?为什么?【考点】绑架罪;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等犯罪;自首;立功的成立条件【分析】本题是一个较为疑难的案例分析题,案情复杂,在犯罪认定与刑罚适用上都存在疑难之处。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模拟试卷15.doc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模拟试卷15.doc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模拟试卷15一、分析题0 2006年年底,中国A公司与国外B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并支付了全部货款。

2007年1月,当C公司货轮将买卖合同项下的货物运抵中国港口时,某公安厅所属的海警支队以该批货在该港的存放和装船数量有问题为由将船及货物扣押。

1月20日,海警支队向A公司出具一份扣押清单。

2007年5月4日,海警支队将该批货以市场价格的40%予以变卖,得货款850万元,随后放走了C公司货轮。

此后,A公司多次要求海警支队处理此案,均遭拒绝。

问题:1 海警支队扣押变卖货物后对A公司负有何种义务?A公司能否就此提起诉讼?2 C公司是否有权就货轮被扣行为提起诉讼?被告是谁?3 A公司能否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为什么?4 公民刘某因殴打他人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刘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以治安管理处罚案件需经行政复议为由不予受理。

刘某遂向该公安机关的上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但复议机关在法定复议期限内一直不作复议决定,刘某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7日内既不立案又不做出裁定,刘某又向该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应当予以受理,遂自行审理。

在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后,刘某又提出新的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行政机关对其所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法院予以准许。

案件开始审理时,刘某申请合议庭的组成人员梁某回避,但刘某并未说明理由,法院遂裁定驳回刘某的回避的申请。

一审法院审理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刘某不服提起上诉,认为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错误。

二审法院受理上诉后,进行书面审理,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刘某认为二审判决确有错误,遂于判决生效后第三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上一级人民法院接到再审申请后,经审理符合再审条件,决定立案。

经再审理,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的证据不足,在撤销原生效判决的同时对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予以变更。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分析题 2. 论述题分析题案情:2007年2月,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出资设立北陵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陵公司题)。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持股比例各20%;甲、乙各以100万元现金出资,丙以私有房屋出资,丁以专利权出资,戊以设备出资,各折价100万元;甲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公司前五年若有利润,甲得28%,其他四位股东各得18%,从第六年开始平均分配利润。

至2010年9月,丙的房屋仍未过户登记到公司名下,但事实上一直由公司占有和使用。

公司成立后一个月,丁提出急需资金,向公司借款100万元,公司为此召开临时股东会议,作出决议如下:同意借给丁100万元,借期六个月,每月利息一万元。

丁向公司出具了借条。

虽至今丁一直未归还借款,但每月均付给公司利息一万元。

千山公司总经理王五系甲好友,千山公司向建设银行借款1,000万元,借期一年,王五请求北陵公司提供担保。

甲说:“公司章程规定我只有300万元的担保决定权,超过了要上股东会才行。

”王五说:“你放心,我保证一年到期就归还银行,到时候与你公司无关,只是按银行要求做个手续。

”甲碍于情面,自己决定以公司名义给千山公司的贷款银行出具了一份担保函。

戊不幸于2008年5月地震中遇难,其13岁的儿子幸存下来。

北陵公司欲向农业银行借款200万元,以设备作为担保,银行同意,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

2010年5月,乙提出欲将其股份全部转让给甲,甲愿意受让。

2010年7月,当地发生洪水灾害,此时北陵公司的净资产为120万元,但尚欠万水公司债务150万元一直未还。

北陵公司决定向当地的一家慈善机构捐款100万元,与其签订了捐赠合同,但尚未交付。

(卷四2010年真题试卷第6题)问题:1.北陵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公司前五年利润分配的内容是否有效?为什么?正确答案:有效。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历年真题试卷汇编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历年真题试卷汇编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历年真题试卷汇编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分析题分析题1.本题为选做题。

乙题:据报道,在城市建设中,有的政府部门发出有关土地使用的许可证照后,因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废止,或城市规划修改等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而撤回已生效的许可。

也曾有个别地方的政府部门在颁发土地使用证照过程中确有审查不严的问题,为弥补过错过失而以公共利益需要为由收回已生效的许可;或为了以更高价位将土地出让给他人,而以公共利益需要为由收回已生效的许可。

(卷四真题试卷第7)请就上述情况,根据行政法有关原则,谈谈你的看法及建议。

答题要求:1.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2.不少于500字。

正确答案:乙题:本题为材料分析题。

考生需要对所给材料进行法理与法条分析,由于题目要求结合行政法有关原则作答,所以考生答题内容不能够偏离基本原则的精神。

作答前应当仔细阅读和理解材料内容和答题要求,从材料内容看,前半段正面叙述了行政许可制度关于许可条件变化后行政机关如何处理的规定,后半段则就现实中个别政府部门的违法操作的情况作了介绍。

两段文字虽各有主题,但是,答题的思路显然在于对后段文字给出的现象的抨击并提出建议上。

试题给出的违法现象主要有:为弥补审查不严的过失而虚设理由收回许可:为了以更高价位将土地另外出让而滥用公共利益理由收回许可。

前一现象为了规避赔偿,后一现象则是为谋求不正当利益而滥用公权。

这两类违法行为都是在“公共利益”名目实施的,所以,如何认识公共利益也应该是本题关心的。

再者就是以什么为基准的问题了,题目要求根据行政法的原则展开,因此,考生就需要在公认的行政法原则中寻找与本题相关的原则。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修订版)第二卷归纳了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分别是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守信原则、权责统一原则。

在这六大原则中,诚实守信原则、合理行政原则可以作为考生回答问题的基准(不排除考生以其他原则为基准作答)。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四)及答案1237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四)及答案1237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四)及答案1237 法律文书题<strong>案情:</strong> 2007年11月12日,某公司从外省购进数百吨工业盐,并于2007年11月14日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且因不便保存,后主要用于融化2008年春天暴雪之用。

某市盐务管理局于2009年2月26日认定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盐业管理条例》第20条、某省政府《某省(盐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23条、第32条第2项的规定,根据《某省(盐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42条,作出没收该公司购进的工业盐,并处以罚款12万元的处罚决定。

该公司不服,向某省盐务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

某省盐务管理局经复议后维持。

该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相关规定国务院《盐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盐的批发业务,由各级盐业公司统一经营。

未设盐业公司的地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的单位统一组织经营。

第三十条当事人对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上一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

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改进工业盐供销和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5]1872号)……国务院已经批准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上报的关于改革工业盐供销和价格管理办法的具体意见,并要求两委组织落实。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望遵照执行:一、改进工业盐价格和供销管理的具体办法(一)将现行工业盐的计划分配改为在国家总量计划指导下的合同订货。

……同时取消现行的工业盐准运证和准运章制度,盐碱双方根据签订的合同向运输部门申请计划。

最高人民法院[2008]刑他字第86号《关于被告人缪绿伟非法经营一案的批复》(2008年11月28日)《盐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虽然规定盐的批发业务由各级盐业公司统一经营,但并无相应法律责任的制度,1995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下发的《关于改进工业盐供销和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取消了工业盐准运证和准运章制度,工业盐已不再属于国家限制买卖的物品。

07年司法考试题-民诉(含仲裁)、刑诉试题.doc

07年司法考试题-民诉(含仲裁)、刑诉试题.doc

07年司法考试题-民诉(含仲裁)、刑诉试题-民诉(含仲裁)、刑诉一、单项选择题1.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的,该案应由( )A. 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B.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C.几个有管辖权的上级法院管辖D.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2.甲乙公司于A地签订一项买卖合同,约定在B地履行,在履行期届满之前,乙公司明示毁约,甲公司即解除合同,请求损害赔偿,甲、乙公司的住所地分别为C地和D地,则本案应由( )法院管辖A.A地B.B地C,C·地D.D地3.孙某为武警部队上尉,驻防于甲地,其所属团部位于乙地,原籍为丙地,其妻为丁地人民医院医生。

现其妻以感情不和为由请求离婚,案件应由( )法院管辖A.甲地B.乙地C.丙地D.丁地4,王平将其自有一处房屋出租给儿媳杨芳,杨芳又将该房屋偷卖给不知情的杜莲,杜莲对该房屋进行了维修。

以后杜莲和杨芳为该房屋所有权发生纠纷,杜莲将杨芳诉至法院。

在诉讼过程中才知晓真情的王平经人民法院同意参加诉讼,之后杜莲经人民法院准许撤诉,该案应当向何处理?A. 王平作为另案原告,杜莲、杨芳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B.王平作为另案原告,杨芳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C. 王平作为另案原告,杨芳作为另案被告,杜莲作为第三人,诉讼另行进行D. 更换王平为原告,杨芳为被告,诉讼继续进行5.甲急于和乙签订一份合同,但甲一时找不到合同专用章,遂借用丙的合同专用章和乙签订了合同,后甲、乙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乙应当以谁为被告? ·A.以甲为被告B. 以丙为被告C. 以甲或丙为被告D.以甲和丙为共同被告6.和平房地产公司和第四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承包合同,并由红峰实业公司为和平房地产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后和平房地产公司和第四建筑公司履行该合同发生纠纷,第四建筑公司欲起诉。

下列有关本案被告的表述中,哪个是正确的?A.如果第四建筑公司向和平房地产公司和红峰实业公司一并主张权利,人民法院应当将和平房地产公司列为被告。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分析题分析题1.甲、乙打人后驾车逃走,司机谢某见甲、乙打人后驾车逃离.对乙车紧追。

甲让乙提高车速并走“蛇形”,以防谢某超车。

汽车开出2公里后,乙慌乱中操作不当,车辆失控撞向路中间的水泥隔离墩。

谢某刹车不及撞上乙车受重伤。

赶来的警察将甲、乙抓获。

(事实三)(2013/4/2部分) 问题:就事实三,甲、乙是否应当对谢某重伤的结果负责?理由是什么?正确答案:(1)在被告人高速驾车走蛇形和被害人重伤之间,介入被害人的过失行为(如对车速的控制不当等)。

(2)根据条件说,甲乙的行为、谢某的追尾行为,都是导致谢某重伤结果的条件。

(3)根据一般常识,追尾者对于造成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

故而根据相当因果关系说的观点,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者的行为,与结果具有因果关系。

(4)故而,从规范判断(相当因果关系说)的角度看,谢某的重伤与甲乙的行为之间,仅有条件关系,而没有因果关系;谢某的重伤与谢某自己驾驶的汽车对乙车追尾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该结果不应当由甲、乙负责。

2.黄某决意报复李某,深夜对其租赁的山坡放火(李某住在山坡上)。

大火烧毁山坡上的全部树苗,烧伤了李某,并延烧至村民范某家。

范某被火势惊醒逃至屋外,想起卧室有5000元现金,即返身取钱,被烧断的房梁砸死。

(2012/四/2部分)问题:认定黄某放火与范某被砸死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可能有哪些理由?如否定黄某放火与范某被砸死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可能有哪些理由?(两问均须作答)正确答案:黄某放火与范某死亡之间,介入了被害人范某的行为。

肯定因果关系的大致理由:(1)根据条件说,可以认为放火行为和死亡之间具有“无A 就无B”的条件关系;(2)被害人在当时情况下,来不及精确判断返回住宅取财的危险性;(3)被害人在当时情况下,返回住宅取财符合常理。

否定因果关系的大致理由:(1)根据相当因果关系说,放火和被害人死亡之间不具有相当性;(2)被告人实施的放火行为并未烧死范某,范某为抢救数额有限的财物返回高度危险的场所,违反常理;(3)被害人是精神正常的成年人,对自己行为的后果非常清楚,因此要对自己的选择负责;(4)被害人试图保护的法益价值有限。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合同法部分)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合同法部分)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合同法部分)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某酒店客房内备有零食、酒水供房客选用,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商品。

房客关某缺乏住店经验,又未留意标价单,误认为系酒店免费提供而饮用了一瓶洋酒。

结帐时酒店欲按标价收费,关某拒付。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关某应按标价付款 B.关某应按市价付款C.关某不应付款 D.关某应按标价的一半付款3.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

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帐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餐费。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应当付款 B.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D.甲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4.甲公司在与乙公司协商购买某种零件时提出,由于该零件的工艺要求高,只有乙公司先行制造出符合要求的样品后,才能考虑批量购买。

乙公司完成样品后,甲公司因经营战略发生重大调整,遂通知乙公司:本公司已不需此种零件,终止谈判。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构成违约,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B.甲公司的行为构成缔约过失,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C.甲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D.甲公司不应赔偿乙公司的任何损失5.王某因多年未育前往某医院就医,经医院介绍A和B两种人工辅助生育技术后,王某选定了A技术并交纳了相应的费用,但医院实际按照B技术进行治疗。

后治疗失败,王某要求医院返还全部医疗费用。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医院应当返还所收取的全部医疗费B.医院应当返还所收取的医疗费,但可以扣除B技术的收费额C.王某无权请求医院返还医疗费或赔偿损失D.王某无权请求医院返还医疗费,但是有权请求医院赔偿损失6.乙买甲一套房屋,已经支付1/3价款,双方约定余款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付清。

后甲反悔,要求解除合同,乙不同意,起诉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转移房屋所有权。

2007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2007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试卷一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马克思曾说:"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那是法学家的幻想。

相反,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

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恣意横行。

"根据这段话所表达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强调法律以社会为基础,这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其他派别法学的根本区别B.法律在本质上是社会共同体意志的体现C.在任何社会,利益需要实际上都是法律内容的决定性因素D.特定时空下的特定国家的法律都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2.我国《宪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条文体现了国家政策,是典型的法律规则B.该条文既是法律原则,也体现了国家政策的要求C.该条文是授权性规则,规定了国家机关的职权D.该条文没有直接规定法律后果,但仍符合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3.关于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规则的理解和表述,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A.法律规则并不都由法律条文来表述,并非所有的法律条文都规定法律规则B.法律原则最大程度地实现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C.法律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的重要工具,但是法律概念不能单独适用D.法律原则可以克服法律规则的僵硬性缺陷,弥补法律漏洞4.关于法律与人权关系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人权的法律化表明人权只能是一种实有权利B.保障人权是法治的核心内容之一C.人权可以作为判断法律善恶的标准D.法律可以保障人权的实现,但是法律并不能根除侵犯人权的现象5.200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了修正,增加了"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的规定,但没有对"性骚扰"予以具体界定。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真题试卷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真题试卷

模考吧网提供最优质的模拟试题,最全的历年真题,最精准的预测押题!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真题试卷、一(共案例分析问答题小题,22共分)85.0第1题案情:陈某见熟人赵某做生意赚了不少钱便产生歹意,勾结高某,谎称赵某欠自已10万元货款未还,请高某协助索要,并承诺要回款项后给高某1万元作为酬谢。

高某同意。

某日,陈某和高某以谈生意为名把赵某诱骗到稻香楼宾馆某房间,共同将赵扣押,并由高某对赵某进行看管。

次日,陈某和高某对赵某拳打脚踢,强迫赵某拿钱。

赵某迫于无奈给其公司出纳李某打电话,以谈成一笔生意急需10万元现金为由,让李某将现金送到宾馆附近一公园交给陈某。

陈某指派高某到公园取钱。

李某来到约定地点,见来人不认识,就不肯把钱交给高某。

高某威胁李某说:"赵某已被我们扣押,不把钱给我,我们就把赵某给杀了"。

李某不得已将10万元现金交给高某。

高某回到宾馆房间,发现陈某不在,赵某倒在窗前已经断气。

见此情形,高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协助司法机关将陈某抓获归案。

事后查明,赵某因爬窗逃跑被陈某用木棒猛击脑部,致赵某身亡。

问题:陈某将赵某扣押向其索要10万元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为什么?【正确答案】:构成抢劫罪而非绑架罪,因为陈某是直接向赵某索取财物,而非向第三者索取财物。

第2题高某将赵某扣押向其索要10万元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为什么?【正确答案】:构成非法拘禁罪,因为高某并无绑架的故意,而以为是索要债务。

第3题模考吧网提供最优质的模拟试题,最全的历年真题,最精准的预测押题!陈某与高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正确答案】:构成共同犯罪。

因为根据部分犯罪共同说,陈某的抢劫罪与高某的非法拘禁罪之间成立共同犯罪。

第4题高某在公园取得李某10万元的行为是否另行构成敲诈勒索罪?为什么?【正确答案】:不另外构成敲诈勒索罪,因为高某的行为属于拘禁他人之后,索取债务的行为,缺乏非法占有的目的。

第5题陈某对赵某的死亡,应当如何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正确答案】:不另定故意杀人罪,因为陈某的故意杀人行为包含在抢劫罪当中。

2007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刑法)

2007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刑法)

单项选择题2007 年刑法真题1.关于刑法上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为抢劫而殴打章某,章某逃跑,甲随后追赶。

章某在逃跑时钱包不慎从身上掉下,甲拾得钱包后离开。

甲的暴力行为和取得财物之间存在因果关系B.乙基于杀害的意思用刀砍程某,见程某受伤后十分痛苦,便将其送到医院,但医生的治疗存在重大失误,导致程某死亡。

乙的行为和程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C.丙经过铁路道口时,遇见正在值班的熟人项某,便与其聊天,导致项某未及时放下栏杆,火车通过时将黄某轧死。

丙的行为与黄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D.丁为杀害李某而打其头部,使其受致命伤,2 小时之后必死无疑。

在李某哀求下,丁开车送其去医院。

20 分钟后,高某驾驶卡车超速行驶,撞向丁的汽车致李某当场死亡。

丁的行为和李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答案:B2.陈某抢劫出租车司机甲,用匕首刺甲一刀,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

甲发动汽车追赶,在陈某往前跑了 40 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

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法令行为 B.紧急避险C.正当防卫 D.自救行为答案:C3.关于共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为他人组织卖淫提供帮助的,以组织卖淫罪的帮助犯论处B.以出卖为目的,为拐卖妇女的犯罪分子接送、中转被拐卖的妇女的,以拐卖妇女罪的帮助犯论处C.应走私罪犯的要求,为其提供资金、账号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D.为他人偷越国(边)境提供伪造的护照的,以偷越国(边)境罪的共犯论处答案:C4.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

对这一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关押期间人工流产的,属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B.关押期间自然流产的,属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C.不适用死刑,是指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但可适用死缓 D.不适用死刑,既包括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不适用死缓答案:C5.甲为杀害仇人林某在偏僻处埋伏,见一黑影过来,以为是林某,便开枪射击。

2007年司法考试卷四试题及答案

2007年司法考试卷四试题及答案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一、(本题20分)简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并阐释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的基本内涵。

答题要求:1.观点明确,表述完整、准确。

2.不少于400字。

二、(本题22分)案情:陈某见熟人赵某做生意赚了不少钱便产生歹意,勾结高某,谎称赵某欠自已10万元货款未还,请高某协助索要,并承诺要回款项后给高某1万元作为酬谢。

高某同意。

某日,陈某和高某以谈生意为名把赵某诱骗到稻香楼宾馆某房间,共同将赵扣押,并由高某对赵某进行看管。

次日,陈某和高某对赵某拳打脚踢,强迫赵某拿钱。

赵某迫于无奈给其公司出纳李某打电话,以谈成一笔生意急需10万元现金为由,让李某将现金送到宾馆附近一公园交给陈某。

陈某指派高某到公园取钱。

李某来到约定地点,见来人不认识,就不肯把钱交给高某。

高某威胁李某说:“赵某已被我们扣押,不把钱给我,我们就把赵某给杀了”。

李某不得已将10万元现金交给高某。

高某回到宾馆房间,发现陈某不在,赵某倒在窗前已经断气。

见此情形,高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协助司法机关将陈某抓获归案。

事后查明,赵某因爬窗逃跑被陈某用木棒猛击脑部,致赵某身亡。

问题:1.陈某将赵某扣押向其索要10万元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为什么?2.高某将赵某扣押向其索要10万元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为什么?3.陈某与高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4.高某在公园取得李某10万元的行为是否另行构成敲诈勒索罪?为什么?5.陈某对赵某的死亡,应当如何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6.高某对赵某的死亡后果是否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7.高某的投案行为是否成立自首与立功?为什么?三、(本题20分)案情:被告人甲、乙共同将被害人丙杀害。

一审程序中,在公诉人对被告人甲、乙同时进行讯问后,经审判长许可丙的父亲丁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身份,就犯罪及财产损失事实向甲、乙发问。

丙所居住社区的物业管理人员戊旁听了案件审理,并应控方要求就丙的被害情况向法庭作证,先后回答了辩护人、公诉人及审判长的发问。

2007年度国家司法考试之《民法》真题试卷

2007年度国家司法考试之《民法》真题试卷

1.某酒店客房内备有零⾷、酒⽔供房客选⽤,价格明显⾼于市场同类商品。

房客关某缺乏住店经验,⼜未留意标价单,误认为系酒店免费提供⽽饮⽤了⼀瓶洋酒。

结帐时酒店欲按标价收费,关某拒付。

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A.关某应按标价付款B.关某应按市价付款C.关某不应付款D.关某应按标价的⼀半付款2.甲被⼄打成重伤,⽀付医药费5万元。

甲与⼄达成如下协议:"⼄向甲赔偿医药费5万元,甲不得告发⼄"。

甲获得5万元赔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被判刑。

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A.甲、⼄之间的协议有效B.因甲乘⼈之危,⼄有权撤销该协议C.甲、⼄之间的协议⽆效D.⼄⽆权要求甲返还该5万元赔偿费3.甲公司业务经理⼄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结清。

后⼄因故辞职,⽉底餐厅前去结帐时,甲公司认为,⼄当⽉的⼏次⽤餐都是招待私⼈朋友,因⽽拒付⼄所签单的餐费。

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应当付款B.甲公司应当付款,⼄承担连带责任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D.甲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4.甲公司在与⼄公司协商购买某种零件时提出,由于该零件的⼯艺要求⾼,只有⼄公司先⾏制造出符合要求的样品后,才能考虑批量购买。

⼄公司完成样品后,甲公司因经营战略发⽣重⼤调整,遂通知⼄公司:本公司已不需此种零件,终⽌谈判。

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构成违约,应当赔偿⼄公司的损失B.甲公司的⾏为构成缔约过失,应当赔偿⼄公司的损失C.甲公司的⾏为构成侵权⾏为,应当赔偿⼄公司的损失D.甲公司不应赔偿⼄公司的任何损失5.王某因多年未育前往某医院就医,经医院介绍A和B两种⼈⼯辅助⽣育技术后,王某选定了A技术并交纳了相应的费⽤,但医院实际按照B技术进⾏治疗。

后治疗失败,王某要求医院返还全部医疗费⽤。

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A.医院应当返还所收取的全部医疗费B.医院应当返还所收取的医疗费,但可以扣除B技术的收费额C.王某⽆权请求医院返还医疗费或赔偿损失D.王某⽆权请求医院返还医疗费,但是有权请求医院赔偿损失6.⼄买甲⼀套房屋,已经⽀付1/3价款,双⽅约定余款待过户⼿续办理完毕后付清。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四)及答案1066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四)及答案1066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四)及答案1066 本试卷为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

请按题序在答题纸对应位置书写答案,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案情:2009年6月17日,受雇于某空调公司安装部门的王某在给客户安装空调的路途中被一车辆撞伤。

王某撞伤后自费看病支付医疗费上万元。

王某多次找到该车辆所有人孙某索赔,无果。

无奈之下王某于2010年2月18日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误工费、医疗费共计12.5万元。

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指定了15日的举证期限,在此期间王某向法院提供了医疗单等证据。

一审开庭时,王某又向法院提供了交通费用的发票,法官直接采纳了该证据。

经双方同意,法庭主持该案调解。

在调解中,被告承认自己驾车失误;原告也承认,自己未尽到注意安全的义务,但双方最终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2010年4月9日,法院依据双方在调解中陈述的事实和情况,认定被告承担主要责任,原告承担次要责任;并根据相关证据判决被告赔偿原告误工费、医院费共计8万元。

王某当即表示将提起上诉。

2007年4月21日王某因病去世,王某之子小王于2007年5月28日向法院提起上诉;同时提出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法院确认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并顺延上诉期限,法院受理了小王的上诉并同意顺延上诉期限。

2007年8月1日二审法院作出判决:原审原告提供的医疗费用证据中数额不实,依据新的事实证据,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误工费、医疗费5万元。

问题:第1题:请指出一审法院在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

_____参考答案:一审法院在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1)一审法院直接采纳了王某逾期提交的证据的做法错误。

(2)法院将当事人在调解中承认的事实作为认定当事人责任分担的证据错误,当事人为了达成调解协议而对相关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详细解答:(1)《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四)及答案1328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四)及答案1328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四)及答案1328 分析题案情:2007年12月26日,某省发改委批准在该省甲市乙区设立丙公司,经营煤炭发运业务,并向丙公司颁发了《煤炭经营许可证》和《煤炭发运许可证》。

乙区政府以当地早已存在煤炭发运公司为由,认为省发改委批准丙公司在当地经营煤炭发运业务,严重干扰了当地的经济秩序,伤害了当地群众的感情,请求省发改委撤销发给丙公司的“两证”。

2008年3月20日,省发改委以“鉴于甲市乙区存在煤炭发运公司的历史原因”为由,吊销了丙公司的“两证”。

丙公司不服,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第1题:本案的被告是省发改委还是甲市乙区政府?为什么?参考答案:被告应该是省发改委。

因为行政诉讼法规定,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本案吊销丙公司“两证”的行为是省发改委作出的,所以省发改委是被告。

详细解答:《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第2题:若一审法院认为,丙公司应当先经过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才能起诉。

于是作出了不予受理的裁定,这种裁定是否正确?为什么?丙公司能否上诉?参考答案:法院的不予受理裁定是错误的,因为吊销许可证的行为属于行政处罚行为,相对人对行政处罚不服,不是必须经过行政复议程序,可以由当事人自己选择,既可以复议,也可以直接起诉;也可以复议后再诉讼。

对于不予受理的裁定,丙公司可以上诉。

详细解答:第3题:二审法院如果认为一审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理由不成立,应当如何处理?参考答案: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一审法院的裁定,指令一审法院依法立案受理。

详细解答:《行政诉讼法解释》第68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确有错误,且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定,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或者继续审理。

第4题:一审期间,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撤诉的条件是什么?参考答案:(1)申请撤诉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 (2)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超越或者放弃职权,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3)被告已经改变或者决定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并书面告知人民法院; (4)第三人(甲市乙区政府)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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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和答案卷四提示:本试卷为分析、论述题。

请将各题答案书写在答题纸的对应位置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本题20分)简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并阐释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的基本内涵。

答题要求:1.观点明确,表述完整、准确。

2.不少于400字。

二、(本题22分)案情:陈某见熟人赵某做生意赚了不少钱便产生歹意,勾结高某,谎称赵某欠自已10万元货款未还,请高某协助索要,并承诺要回款项后给高某1万元作为酬谢。

高某同意。

某日,陈某和高某以谈生意为名把赵某诱骗到稻香楼宾馆某房间,共同将赵扣押,并由高某对赵某进行看管。

次日,陈某和高某对赵某拳打脚踢,强迫赵某拿钱。

赵某迫于无奈给其公司出纳李某打电话,以谈成一笔生意急需10万元现金为由,让李某将现金送到宾馆附近一公园交给陈某。

陈某指派高某到公园取钱。

李某来到约定地点,见来人不认识,就不肯把钱交给高某。

高某威胁李某说:"赵某已被我们扣押,不把钱给我,我们就把赵某给杀了"。

李某不得已将10万元现金交给高某。

高某回到宾馆房间,发现陈某不在,赵某倒在窗前已经断气。

见此情形,高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协助司法机关将陈某抓获归案。

事后查明,赵某因爬窗逃跑被陈某用木棒猛击脑部,致赵某身亡。

问题:1.陈某将赵某扣押向其索要10万元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为什么?2.高某将赵某扣押向其索要10万元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为什么?3.陈某与高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4.高某在公园取得李某10万元的行为是否另行构成敲诈勒索罪?为什么?5.陈某对赵某的死亡,应当如何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6.高某对赵某的死亡后果是否承担刑事责任?为什么?7.高某的投案行为是否成立自首与立功?为什么?三、(本题20分)案情:被告人甲、乙共同将被害人丙杀害。

一审程序中,在公诉人对被告人甲、乙同时进行讯问后,经审判长许可丙的父亲丁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身份,就犯罪及财产损失事实向甲、乙发问。

丙所居住社区的物业管理人员戊旁听了案件审理,并应控方要求就丙的被害情况向法庭作证,先后回答了辩护人、公诉人及审判长的发问。

庭审中合议庭对戊的证言及其他证据发现疑问,遂宣布休庭,就被害人死亡时间及原因进一步调查核实。

法庭调查中,公诉人发现被告人乙尚有遗漏的犯罪事实,当庭提出要求撤回起诉,法庭审查后作出同意撤回起诉的决定。

重新起诉后,甲、乙分别被判处死刑并赔偿原告损失10万元。

宣判后乙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仅就乙的犯罪部分进行了审查,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维持了原判,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问题:请指出以上案例中在程序方面的不当之处,并简要分析原因。

四、(本题23分)案情:2007年2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买1000台A型微波炉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3月10日前办理托运手续,货到付款。

乙公司如期办理了托运手续,但装货时多装了50台B型微波炉。

甲公司于3月13日与丙公司签订合同,将处于运输途中的前述合同项下的1000台A型微波炉转卖给丙公司,约定货物质量检验期为货到后10天内。

3月15日,上述货物在运输途中突遇山洪爆发,致使100台A型微波炉受损报废。

3月20日货到丙公司。

4月15日丙公司以部分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拒付货款,并要求退货。

顾客张三从丙公司处购买了一台B型微波炉,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微波炉发生爆炸,致张三右臂受伤,花去医药费1200元。

问题:1.如乙公司在办理完托运手续后即请求甲公司付款,甲公司应否付款?为什么?2.乙公司办理完托运手续后,货物的所有权归谁?为什么?3.对因山洪爆发报废的100台微波炉,应当由谁承担风险损失?为什么?4.对于乙公司多装的50台B型微波炉,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5.丙公司能否拒付货款和要求退货?为什么?6.张三可向谁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为什么?五、(本题20分)案情:甲与乙分别出资60万元和240万元共同设立新雨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新雨公司),由乙任执行董事并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甲任监事。

乙同时为其个人投资的东风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风公司)的总经理,该公司欠白云公司货款50万元未还。

乙与白云公司达成协议约定:若3个月后仍不能还款,乙将其在新雨公司的股权转让20%给白云公司,并表示愿就此设质。

届期,东风公司未还款,白云公司请求乙履行协议,乙以"此事尚未与股东甲商量"为由搪塞,白云公司遂拟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

东风公司需要租用仓库,乙擅自决定将新雨公司的一处房屋以低廉的价格出租给东风公司。

乙的好友丙因向某银行借款需要担保,找到乙。

乙以新雨公司的名义向该银行出具了一份保函,允诺若到期丙不能还款则由新雨公司负责清偿,该银行接受了保函且未提出异议。

甲知悉上述情况后,向乙提议召开一次股东会以解决问题,乙以业务太忙为由迟迟未答应开会。

公司成立三年,一次红利也未分过,目前亏损严重。

甲向乙提出解散公司,但乙不同意。

甲决定转让股权,退出公司,但一时未找到受让人。

问题:1.白云公司如想通过诉讼解决与东风公司之间的纠纷,应如何提出诉讼请求?2.白云公司如想实现股权质权,需要证明哪些事实?3.针对乙将新雨公司的房屋低价出租给东风公司的行为,甲可以采取什么法律措施?4.乙以新雨公司的名义单方向某银行出具的保函的性质和效力如何?为什么?5.针对乙不同意解散公司和甲退出公司又找不到受让人的情况,甲可采取什么法律对策?六、(本题20分)案情:2006年5月24日,受雇于刘某(车主)的张某驾车运货,途经一木桥时,桥断裂,连车带人掉入河中。

张某摔伤后自费看病支付医疗费上万元。

刘某多次找到该桥所有人南河公司索赔,无果。

刘某于2007年1月25日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汽车修理费、停运损失费共计13.5万元。

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指定了15日的举证期限,在此期间刘某向法院提供了汽车产权证、购车发票等证据。

一审开庭时,刘某又向法院提供了修车发票。

庭审调查中,被告南河公司主张该证据已超过举证期限,而刘某则解释说,迟延提出证据是因工作忙,未能及时索取发票,最后法官仍安排双方对该证据进行质证。

经双方同意,法庭主持该案调解。

在调解中,被告承认确有工作疏漏,未及时发布木桥弃用的公告;原告也承认,知道该木桥已弃用,但没想到会断裂。

双方最终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2007年3月16日,法院依据双方在调解中陈述的事实和情况,认定被告承担主要责任,原告承担次要责任;并根据相关证据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汽车修理费、停运损失费共计8万元。

刘某当即表示将提起上诉。

2007年3月29日刘某因病去世。

刘某之子小刘于2007年4月5日向法院提起上诉;同时提出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法院确认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并顺延上诉期限,法院受理了小刘的上诉并同意顺延上诉期限。

2007年7月3日二审法院作出判决:原审原告提供的汽车修理费的证据中数额不实,依据新的事实证据,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汽车修理费、停运损失费共计4.5万元。

问题:1.请指出一审法院在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

2.小刘的上诉是否成立?为什么?3.请评价二审法院的判决,并说明理由。

4.如张某就自己的医疗费索赔可以向谁主张?为什么?七、(本题25分)提示:本题为选作题,分甲、乙两题。

请选择一题作答;答题时请务必标明甲题或乙题;甲、乙两题均作答的,仅对书写在前的进行评阅。

甲题:素材一:中国古籍《幼学琼林》载:"世人惟不平则鸣,圣人以无讼为贵。

"《增广贤文》也载:"好讼之子,多数终凶。

"中国古代有"无讼以求"、"息讼止争"的法律传统。

素材二:1997年3月11日,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指出,1996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520多万件,比上年上升约16%。

2007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指出,2006年各级人民法院共办结各类案件810多万件。

根据所提供的素材,请就从古代的"无讼"、"厌讼"、"耻讼"观念到当代的诉讼案件数量不断上升的变化,自选角度谈谈自己的看法。

答题要求:1.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2.不少于500字。

乙题:据报道,在城市建设中,有的政府部门发出有关土地使用的许可证照后,因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废止,或城市规划修改等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而撤回已生效的许可。

也曾有个别地方的政府部门在颁发土地使用证照过程中确有审查不严的问题,为弥补过错过失而以公共利益需要为由收回已生效的许可;或为了以更高价位将土地出让给他人,而以公共利益需要为由收回已生效的许可。

请就上述情况,根据行政法有关原则,谈谈你的看法及建议。

答题要求:1.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2.不少于500字。

答案一、(本题20分)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五个方面。

2.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

3.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①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第一,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二,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第三,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②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这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

第一,必须维护宪法权威;第二,必须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第三,必须树立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公信力。

③严格依法办事,这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二、(本题22分)1、构成抢劫罪而非绑架罪,因为陈某是直接向赵某索取财物,而非向第三者索取财物。

2、构成非法拘禁罪,因为高某并无绑架的故意,而以为是索要债务。

3、构成共同犯罪。

因为根据部分犯罪共同说,陈某的抢劫罪与高某的非法拘禁罪之间成立共同犯罪。

4、不另外构成敲诈勒索罪,因为高某的行为属于拘禁他人之后,索取债务的行为,缺乏非法占有的目的。

5、不另定故意杀人罪,因为陈某的故意杀人行为包含在抢劫罪当中。

6、不负刑事责任,因为陈某的杀人行为超出了高某的故意范围。

7、成立自首与重大立功,因为被检举人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三、(本题20分)1、公诉人对被告人甲、乙同时讯问违反了分别进行讯问的原则。

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不能就有关犯罪事实向被告人发问。

3、戊作为证人不能旁听案件的审理。

4、戊作为控方证人,控辩双方向其发问的顺序错误,应当先由要求传唤的一方进行发问。

5、公诉人在庭审中发现有漏罪的只能追加起诉,不能撤回起诉。

变更、追加、撤回起诉应当报经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并以书面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公诉人不能当庭迳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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