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电网建设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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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

2023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

2023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2023年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一、背景分析近年来,我国电力行业经历了迅猛发展和巨大变革,但也暴露出了一些深层次问题和矛盾。

为了进一步推动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满足人民对高品质、高效能、清洁可持续电力的需求,制定本指导意见。

二、总体目标1.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逐步完善市场化机制,优化电力资源配置,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并推动电力市场的全面开放和多元化参与。

2. 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提高电力供给质量和效率,增强系统安全可靠性,推动清洁能源利用的普及和发展,逐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三、主要任务1. 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

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构建统一、开放、竞争的电力市场体系。

完善发电侧、售电侧和用户侧电力交易机制,倡导市场化的电价形成机制。

优化配电市场,推广直接交易和双向交易,提高电能利用效率。

2. 调整优化电力资源配置。

加强电力规划和储备建设,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和韧性。

优化电网结构,加大综合能源基地和清洁能源接入力度,推动沿线主要需求区域与供电区域的互联互通。

3. 提高电力供给质量和效率。

加强智能电网建设,推动能源互联网建设。

推广智能计量、智能配网、智能储能等技术应用,提高供电可靠性和功率质量。

优化电力输送和配送效率,降低输电损耗。

4. 推动清洁能源发展。

制定清洁能源发展规划,加大清洁能源开发和利用力度。

推广可再生能源发电,鼓励分布式能源供应,提高清洁能源消纳能力。

加强电力系统与电动汽车、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技术的融合应用。

5. 提升电力系统安全可靠性。

加快电力系统自动化和数字化改造,提高系统的抗干扰能力和信息安全保障水平。

加强电力设备监测和维护,完善灾害风险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确保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6. 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加大清洁能源消费与绿色生产的激励和支持力度。

推进能源效率改善,减少能源消耗和碳排放。

2023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

2023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

2023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促进电力体制改革深化,我国政府将出台《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旨在推动电力行业的优化升级,提高电力供应质量,实现电力生产、传输、分配和销售的综合效益最大化。

以下为该指导意见的相关参考内容。

一、加快发展清洁能源1.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的提升,加大对风电、光伏发电的支持力度,完善分布式能源发电政策,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

2.推进煤炭电力清洁高效利用,加快煤电发电装机技术更新换代,提高煤电发电的效率和降低环境影响。

二、完善电力市场化改革1.深化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推进直接交易方式,建立多元化的电力交易市场,实现电力交易的公开、公正、公平。

2.完善电力价格机制,逐步推进电力市场化定价,提高电力市场寻找最优资源配置的能力。

三、推动电力体制改革1.优化电网布局,加强跨区域电网协调,推动电网互联互通,促进电力的高效输送和供给。

2.改革电网企业垄断经营机制,鼓励发展民营电网企业,推动电力市场竞争,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益水平。

四、加强电力科技创新1.鼓励电力科技创新,加大对新能源发电、电力输配技术等领域的研发投入,提升电力系统的科技含量和核心竞争力。

2.推动智能电网建设,提升电力系统的自动化程度和信息化水平,实现电力系统的智能运营和管理。

五、加强电力监管和安全保障1.加强电力市场监管,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和监管体系,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2.加强电力安全保障,完善电力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提高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综上所述,我们将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清洁能源的发展和利用,完善电力市场化改革,优化电力体制结构,加强科技创新和安全保障,实现电力生产和供应的高效、可靠和可持续。

这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可靠和可持续的电力支撑。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电网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电网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电网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18•【字号】办字[2007]32号•【施行日期】2007.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电网建设考核办法的通知(办字〔2007〕32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关于电网建设的考核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四月十八日关于电网建设的考核办法第一条电力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产业。

为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电网建设的指导意见》,构建强大的电网支撑,确保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的宏伟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政府对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和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电网公司)电网建设的工作考核。

第三条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成立由市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和电网公司领导参加的电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辖区加快电网建设的有关政策;定期召开会议,督导协调电网建设项目,协调解决电网建设中的有关问题,确保电网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电网公司要建立高效内部协调联动机制,切实加强对电网建设工程的组织领导,扎扎实实做好电网建设项目的前期和建设工作。

第四条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将城市电网规划纳入城市控制性详规,预留变电站站址、线路走廊,并加以保护;及时出台符合辖区实际的电网建设工程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加快电网建设责任制,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强考核;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对加快电网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加快电网项目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第六条每年初省政府与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电网公司签订年度电网建设责任书。

责任书主要内容包括:电网建设前期工作、投资规模、建设目标、建设进度、协调事项等。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智能电网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运行[2015]1518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智能电网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运行[2015]1518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智能电网发展的指导意见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智能电网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运行[2015]1518号北京市、河北省、江西省、河南省、陕西省、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能源局,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智能电网是在传统电力系统基础上,通过集成新能源、新材料、新设备和先进传感技术、信息技术、控制技术、储能技术等新技术,形成的新一代电力系统,具有高度信息化、自动化、互动化等特征,可以更好地实现电网安全、可靠、经济、高效运行。

发展智能电网是实现我国能源生产、消费、技术和体制革命的重要手段,是发展能源互联网的重要基础。

为促进智能电网发展,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发展智能电网的重要意义发展智能电网,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电网接纳和优化配置多种能源的能力,实现能源生产和消费的综合调配;有利于推动清洁能源、分布式能源的科学利用,从而全面构建安全、高效、清洁的现代能源保障体系;有利于支撑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民生服务水平;有利于带动上下游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我国能源科技和装备水平的全面提升。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先进高效、清洁环保、开放互动、服务民生等基本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实现能源革命和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部署,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全面提升电力系统的智能化水平;全面体现节能减排和环保要求,促进集中与分散的清洁能源开发消纳;与智慧城市发展相适应,构建友好开放的综合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智能电网在现代能源体系中的关键作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22.01.18•【文号】发改体改〔2022〕118号•【施行日期】2022.01.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以来,我国电力市场建设稳步有序推进,多元竞争主体格局初步形成,市场在资源优化配置中作用明显增强,市场化交易电量比重大幅提升。

同时,电力市场还存在体系不完整、功能不完善、交易规则不统一、跨省跨区交易存在市场壁垒等问题。

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实现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共享互济和优化配置,提升电力系统稳定性和灵活调节能力,推动形成适合中国国情、有更强新能源消纳能力的新型电力系统,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遵循电力运行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适应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新要求,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优化电力市场总体设计,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统一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破除市场壁垒,推进适应能源结构转型的电力市场机制建设,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电力市场体系。

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问题日益严重,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成为各国共同关注的焦点。

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面临着巨大的能源压力和发展挑战。

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如何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一、优化能源结构1.1 提高清洁能源比例清洁能源是未来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向,包括太阳能、风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

我们要大力推广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提高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

具体措施包括:加大清洁能源技术研发投入,降低清洁能源成本;完善清洁能源政策体系,鼓励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加强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清洁能源消纳能力。

1.2 调整传统能源结构虽然清洁能源具有很大潜力,但目前仍需合理调整传统能源结构。

我们要逐步淘汰落后产能,优化能源产业布局,提高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传统能源的利用效率。

具体措施包括:严格执行环保法规,淘汰高污染、高能耗企业;加大煤炭资源整合力度,提高煤炭开发利用效率;推动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技术创新,降低资源消耗。

二、发展智能电网2.1 加强智能电网建设智能电网是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

我们要加快智能电网建设,提高电力系统调度、控制和运行能力。

具体措施包括:加大智能电网技术研发投入,推动关键技术突破;完善智能电网规划,优化电网布局;加强智能电网与清洁能源、储能技术等的融合,提高电力系统灵活性和稳定性。

2.2 推广分布式发电分布式发电是智能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提高电力系统的可靠性和经济性。

我们要大力推广分布式发电技术,鼓励分布式电源、负荷侧储能等多种形式的分布式发电发展。

具体措施包括:制定分布式发电政策支持措施,降低分布式发电市场准入门槛;加强分布式发电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示范,推动分布式发电技术创新;完善分布式发电并网管理机制,提高分布式发电并网效率。

公用事业:加速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锂盐价格全面上涨

公用事业:加速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锂盐价格全面上涨

加速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锂盐价格全面上涨公用事业报告摘要:我们跟踪的154只环保及公用行业股票,本周跑赢上证指数2.04个百分点。

年初至今跑赢上证指数17.92个百分点。

本周中泰股份、天壕环境、惠天热电分别上涨43.89%、25.00%、21.43%,表现较好;文山电力、桂东电力、银星能源分别下跌11.73%、5.76%、5.03%,表现较差。

►加速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省间电力现货交易提升能源调配和消纳能力11月2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会议指出,要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快建设国家电力市场,引导全国、省(区、市)、区域各层次电力市场协同运行、融合发展,规范统一的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推动形成多元竞争的电力市场格局。

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形成以后,将充分发挥区域电力优势,扩大交易范围,加大电力输送,有助于不同层次能源主体、能源类型的交易,极大提升能源利率效率。

11月22日,国家电网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的复函》要求,正式印发《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

根据《规则》,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覆盖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和内蒙古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全部省间交易,参与主体覆盖所有电源类型,对于实现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过程中的电力保供和能源转型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全球锂盐价格全面上涨,后市价格继续看涨11月25日,Fastmarkets对中国电池级氢氧化锂评估价为18.5-20.5万元/吨,较上周维持不变;对中国电池级碳酸锂的报价20.00-21.00万元/吨,环比上周上涨0.5-1.0万元/吨。

Fastmarkts 表示,电池碳酸锂的上涨主要是因为供应紧张和年底补货,正极材料厂通常会在春节假期前补足库存,使其足以支撑一个半月的运营需求。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15.07.13•【文号】国能新能[2015]265号•【施行日期】2015.07.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新能源正文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能新能[2015]265号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各主要发电投资企业,中国电建集团、中国能建集团、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科院: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把新能源微电网作为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能源发展机制创新的重要方向。

近年来,有关研究机构和企业开展新能源微电网技术研究和应用探索,具备了建设新能源微电网示范工程的工作基础。

为加快推进新能源微电网示范工程建设,探索适应新能源发展的微电网技术及运营管理体制,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充分认识新能源微电网建设的重要意义新能源微电网代表了未来能源发展趋势,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重要措施,是推进能源发展及经营管理方式变革的重要载体,是“互联网+”在能源领域的创新性应用,对推进节能减排和实现能源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新能源微电网是电网配售侧向社会主体放开的一种具体方式,符合电力体制改革的方向,可为新能源创造巨大发展空间。

各方面应充分认识推进新能源微电网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组织推进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建设,为新能源微电网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并在积累经验基础上积极推广。

二、示范项目建设目的和原则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建设的目的是探索建立容纳高比例波动性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发输(配)储用一体化的局域电力系统,探索电力能源服务的新型商业运营模式和新业态,推动更加具有活力的电力市场化创新发展,形成完善的新能源微电网技术体系和管理体制。

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的建设要坚持以下原则:(一)因地制宜,创新机制。

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

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

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电力系统的建设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需求。

为了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求,我们需要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本文将就如何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出一些建议。

一、加强电力系统规划和建设1. 完善电力系统规划:制定长远的电力系统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路径。

重点考虑清洁能源的利用和智能电网的建设,提高电力系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 加强电力设施建设:加大对电力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电力系统的供给能力。

重点发展新能源发电设施,提高清洁能源的比重。

3. 加强电网升级改造:对老旧电网进行升级改造,提高电网的传输能力和稳定性。

重点推进智能电网建设,提高电力系统的管理和运行效率。

二、推动能源革命和绿色发展1. 加大清洁能源开发和利用力度:加快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重点发展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推动能源革命。

2.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能源管理和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推广高效能源设备和技术,减少能源浪费。

3. 推进能源互联互通:加强能源互联互通,促进能源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推动不同地区之间的能源交流和分享,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供应稳定性。

三、加强电力系统的智能化建设1. 推动智能电网建设:加强智能电网的建设,提高电力系统的管理和运行效率。

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实现对电力系统的实时监测和控制。

2. 发展智能电表和智能家居:推广智能电表和智能家居设备,提高用户用电的便利性和节能效果。

通过智能电表的使用,实现对用户用电行为的监测和分析,推动能源的合理使用。

3. 加强数据管理和安全保障:加强电力系统数据的管理和安全保障,防止数据泄露和黑客攻击。

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机制和安全防护体系,保障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

四、加强电力系统的管理和监管1. 加强电力市场监管:建立健全的电力市场监管机制,促进市场竞争和资源配置的有效性。

加强对电力市场的监管,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关于促进智能电网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改运行

关于促进智能电网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改运行

关于促进智能电网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运行〔2015〕1518号发布时间:2015-07-17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河北省、江西省、河南省、陕西省、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能源局,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智能电网是在传统电力系统基础上,通过集成新能源、新材料、新设备和先进传感技术、信息技术、控制技术、储能技术等新技术,形成的新一代电力系统,具有高度信息化、自动化、互动化等特征,可以更好地实现电网安全、可靠、经济、高效运行。

发展智能电网是实现我国能源生产、消费、技术和体制革命的重要手段,是发展能源互联网的重要基础。

为促进智能电网发展,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发展智能电网的重要意义发展智能电网,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电网接纳和优化配置多种能源的能力,实现能源生产和消费的综合调配;有利于推动清洁能源、分布式能源的科学利用,从而全面构建安全、高效、清洁的现代能源保障体系;有利于支撑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民生服务水平;有利于带动上下游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我国能源科技和装备水平的全面提升。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先进高效、清洁环保、开放互动、服务民生等基本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实现能源革命和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部署,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全面提升电力系统的智能化水平;全面体现节能减排和环保要求,促进集中与分散的清洁能源开发消纳;与智慧城市发展相适应,构建友好开放的综合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智能电网在现代能源体系中的关键作用。

发挥智能电网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培育作用,鼓励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

编制智能电网战略规划,发挥电力企业、装备制造企业、用户等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在合作共赢的基础上合力推动智能电网发展。

坚持集散并重。

学习贯彻《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心得体会

学习贯彻《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心得体会

学习贯彻《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心得体会近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强调要科学合理设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路径,在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的基础上,有计划分步骤逐步降低传统能源比重。

此举有利于更好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绿色转型。

电力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血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力系统规模持续扩大、结构持续优化、效率持续提升、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不断取得突破。

目前,我国电力系统发电装机总容量、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远距离输电能力、电网规模等指标均稳居世界第一位,电力装备制造、规划设计及施工建设、科研与标准化、系统调控运行等方面均建立了较为完备的业态体系,为服务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和促进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提供了有力支撑。

当前,气候变化给全人类生存和发展带来严峻挑战。

我国是能源消费大国,也是碳排放大国,电力行业占能源行业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42%左右。

推动实现“双碳”目标,能源是主战场,电力是主力军。

要加快推进电力行业低碳转型,破解日益增长的电力需求和环境约束之间的矛盾,关键之举在于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在不断增加绿色电力供给的同时保障电网安全和电力价格稳定。

2021年3月15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提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为新时代能源电力发展指明了科学方向。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为我国能源电力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践行“双碳”战略,推动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电力系统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重点在功能定位、供给结构、系统形态、运行机理、调控体系等领域顺应发展形势、响应变革要求,主动转变。

体制机制和技术创新是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双驱动”。

一方面,电力系统转型过程中面临诸多改革任务,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体制机制亟待完善。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8.20•【文号】发改能源[2015]1899号•【施行日期】2015.08.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5]18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配电网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公共基础设施,为落实中央稳增长政策,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围绕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美丽乡村建设,立足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以满足用电需求、提高供电质量、促进智能互联为目标,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着力解决配电网薄弱问题,提高新能源接纳能力,推动装备提升与科技创新,加快建设现代配电网络设施与服务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规划引领,有序推进。

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切实加强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肃性。

科学制定远景配电网目标,远近结合、分步实施。

城乡统筹,保障供应。

统一城乡配电网建设,实现一体化发展。

坚持建设与改造并举,提升供电保障能力与电力普遍服务水平。

统一标准,安全经济。

统一技术标准,贯彻供电可靠性和资产全寿命周期理念,因地制宜推行模块化设计与标准化建设。

构建强简有序、结构合理、安全可靠、经济高效的配电网络。

智能环保,升级创新。

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提高装备水平,推进智能化升级,适应能源结构调整需要。

探索智能化配电网与互联网的深度融合,努力创建新型能源生产、配送与消费体系。

政策配套,协调发展。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研究出台金融、财税、价格等系列配套措施;结合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建立市场化建设与运营协调机制,多方参与,拓展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渠道。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电网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包府发〔2019〕12号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电网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包府发〔2019〕12号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电网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正文:---------------------------------------------------------------------------------------------------------------------------------------------------- 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电网建设促进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快完善我市电网建设,确保各类电网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保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安全稳定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电网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截至2018年底,我市行政区划覆盖范围内公用电网共有500千伏变电站5座、220千伏变电站20座、110千伏变电站70座、35千伏变电站39座,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主变压器容量2726万千伏安,35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长度4021公里,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电力保障。

但电网建设仍存在“短板”和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一是城区及近郊区电网建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是城区内220千伏电源点布局还不到位,220千伏、110千伏网架结构有待于进一步优化。

二是包钢82号变、包铝华云二期项目、通威高纯晶硅项目等大工业负荷通过临时供电方案接入电网,不仅无法满足企业正常生产用电负荷需求,还给电网稳定运行带来安全隐患。

三是部分电网设备及线路运行年限较长,安全状况堪忧,亟需改造升级。

四是城镇地区10千伏配电网自动化率、互带率较低,供电可靠性较低;乡村地区10千伏线路供电半径长,电压质量较差。

五是已核准批复的项目,受外部因素制约建设周期长,未能按计划节点投产。

根据《包头地区电网“十三五”发展规划修编报告》,2019年至2020年,包头地区电网规划投资约40亿元,扩建500千伏变电站1座、新建220千伏变电站8座、110千伏变电站15座、35千伏变电站1座。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城乡电网建设、改造有关电价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电财[1999]54号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城乡电网建设、改造有关电价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电财[1999]54号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城乡电网建设、改造有关电价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正文:----------------------------------------------------------------------------------------------------------------------------------------------------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印发《城乡电网建设、改造有关电价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电财[1999]54号)各电力集团公司,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为指导各省(网)公司具体测算并制定城乡电网建设、改造电价方案,促进城乡电网建设、改造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国发[1999]2号、国办发[1998]134号文及国家计委有关文件规定,国家电力公司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城乡电网建设、改造有关电价问题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以便进一步完善。

要求各省(网)公司将城乡电网建设、改造电价测算情况及电价安排建议尽快报国家电力公司。

附件:关于城乡电网建设、改造有关电价问题的指导意见一九九九年二月九日附件:关于城乡电网建设、改造有关电价问题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务院国发[1999]2号、国办发[1998]134号文及国家计委有关文件规定,为指导各省(网)公司具体测算并制定城乡电网建设、改造电价方案,促进城乡电网建设、改造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关于城乡电网建设、改造有关电价问题的指导意见》,由各省(网)电力公司贯彻实施。

一、关于城乡电网建设、改造电价工作的组织1.城乡电网建设、改造的电价工作是城乡电网建设、改造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保证城乡电网建设、改造顺利进行的重要措施,各省(网)电力公司要加强对城乡电网建设、改造电价工作的统一组织与领导。

2.各省(网)电力公司是城乡电网建设、改造的项目法人,是城乡电网建设、改造电价工作的主体,负责与省级有关部门的横向协调沟通及与国家电力公司、国家计委及国家经贸委的纵向报告联系。

关于加强农村电力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农村电力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农村电力建设的指导意见近年来,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不仅带动了城市的飞速发展,也带来了农村的脱贫致富。

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电力的建设仍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为了加强农村电力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繁荣和发展,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和指导意见。

一、加强农村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是农村电力建设的关键环节。

因此,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电网的供电能力和服务水平。

具体措施如下:1.完善农村电网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地建设农村电网,推广城乡电网互联技术,使农村电网建设更具针对性和可持续性。

2.加快农村电网建设,特别是在农村交通不发达、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加大对农村电网建设的投入,提高农村家庭供电率和供电质量。

3.推广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和生物质能等,以提高农村电网建设的可持续性和环保性。

二、加强农村电力设备管理和维护农村电力设备管理和维护是保障农村电网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

因此,应加强对农村电力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提高设备的运行效率和可靠性。

具体措施如下:1.建立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和维护机制,确保设备运行的稳定和可靠。

2.加强设备巡检和保养,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和问题。

3.推广设备远程监控技术和故障诊断技术,提高农村电力设备的运行效率和可靠性。

三、加强农村电力企业管理农村电力企业管理是农村电力建设的重要环节。

因此,应加强对农村电力企业的管理和监督,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具体措施如下:1.规范农村电力企业的经营行为,严格执行农村电力市场准入规定,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2.推进农村电力企业的市场化运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服务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

3.加强监管和指导,对不合格的农村电力企业进行整改或淘汰,推进优胜劣汰,提高农村电力企业的整体质量和形象。

结语加强农村电力建设,是实现农村现代化的必经之路。

提高农村电力的供电能力和服务水平,不仅能保障农民的正常生产生活,也能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繁荣和发展。

电网公司关于推进智能电网建设的指导意见

电网公司关于推进智能电网建设的指导意见

电网公司关于推进智能电网建设的指导意见一、背景介绍智能电网建设是我国电力行业的重要任务之一,旨在提升电网的可靠性、安全性和可持续性,加强对电力系统的监控和管理,提高电力网络的适应能力和智能化水平。

为此,电网公司特制定本指导意见,以推进我国智能电网建设。

二、总体要求1. 加强战略引领,明确发展目标。

根据国家能源战略和电力行业发展趋势,制定长远的发展规划,明确推进智能电网建设的目标和路径。

2. 突出创新驱动,加快技术研发。

加大对智能电网关键技术的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与应用,在智能感知、智能运行等关键领域取得突破。

3.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效应。

健全智能电网建设的组织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政府、企业、科研机构和用户等多方参与的合力效应。

4. 注重人才培养,提升技术能力。

加强对智能电网领域优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建立完善的人才激励机制,提升电网公司的技术实力和竞争能力。

三、重点任务1. 智能感知(1)推动新一代智能传感器的研发和应用,提高对电力系统各项参数的感知能力。

(2)推进智能电表的安装和使用,实现对用户用电行为的监测和分析。

2. 智能运行(1)建设智能调度运行系统,实现电网的高效运转和动态优化配置。

(2)加强对电网的在线监测和故障诊断,提升电力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3. 智能控制(1)推进电力设备的智能化改造,提高电力设备的远程控制和管理能力。

(2)推广电力系统的自动化监控和调控技术,提升电网的运行效率和稳定性。

4. 智能服务(1)建立电网信息化平台,提供对用户的个性化、差异化服务。

(2)加强与智能终端的连接,推进智能家居与电力系统的有机结合。

四、保障措施1. 加大投资力度,增加财政支持。

增加资金投入,优化资源配置,确保智能电网建设的资金需求。

2. 完善政策法规,激发市场活力。

加快制定和修订相关法规,建立智能电网建设的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3. 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提升技术规范性。

制定智能电网建设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推广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成果。

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一、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重要性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人类对能源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

传统的化石能源资源有限,且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污染和温室气体,对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因此,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实现能源的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全球共同面临的挑战。

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主要方向1.1 提高清洁能源比重为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我们需要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水能等。

这些能源不仅可再生性好,而且在使用过程中几乎不产生污染。

我们还可以通过技术创新,提高清洁能源的利用效率,降低其成本,使其更具竞争力。

1.2 优化能源结构在发展清洁能源的我们还需要优化能源结构,实现多元化发展。

这意味着我们不能仅仅依赖某一种能源,而是要充分利用各种可再生能源,以及煤炭、天然气等传统能源。

通过优化能源结构,我们可以降低对某一能源的依赖,提高能源安全。

1.3 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为了保障新型能源体系的顺利运行,我们需要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如电网、输电线路、储能设施等。

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将有助于提高清洁能源的输送和储存能力,降低能源损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2.1 推动技术创新技术创新是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关键。

我们需要加大对新能源技术研发的投入,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以提高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水平。

我们还要加强与国际间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为我国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2.2 完善政策法规政策法规是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重要保障。

我们需要制定一系列有利于新能源发展的政策法规,如补贴政策、税收政策、市场准入政策等,以引导企业和投资者投身于新能源产业。

我们还要加强对政策法规的执行力度,确保各项政策能够落到实处。

2.3 建立市场机制建立有效的市场机制,是推动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

我们需要建立健全新能源市场体系,包括电力市场、交易市场等,为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电网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电网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电网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佚名
【期刊名称】《河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06(000)009
【摘要】<正>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加快电网建设的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总页数】3页(P26-28)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26.61
【相关文献】
1.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06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J], ;
2.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加快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J], ;
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灾后恢复重建灾毁房屋、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等7个指导意见的通知 [J],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电网建设规定的通知 [J],
5.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工作方案和河北省2020年扩大消费十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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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电网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加快我省电网建设,满足电源送出需要和电力的有效供应,及时解决电网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促进河北经济更快更好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电网建设的重要意义。

经过多年努力,我省电网已具备了一定规模,但电网建设滞后,致使电网结构薄弱、安全可靠性差和变电容量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省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

要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必须高度重视电网建设,加快建设“电力高速”,实现坚强电网,确保电力送得出、落得下、用得上,充分发挥电力对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的支撑作用。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创造良好环境,及时解决电网建设中的各种问题,进一步加快电网建设进程。

二、切实加强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电网规划与建设的领导,确保电网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省政府成立电网规划和建设领导小组,研究电网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电网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省电网规划和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政府领导担任,成员由省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环保、交通、水利、林业、地震、文物、公安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省重点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
协调调度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主要负责电网发展规划的审定、投资项目的核准、电网重点项目的审定和有关事项的协调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电网项目用地预审及用地审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调电网发展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抓好电网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交通部门负责电网跨越高速公路及国省干线公路等相关工作的协调;环保部门负责电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初审;水利部门负责电网项目必要的水土保持、植被保护方案的评审和跨越水利设施的协调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树木砍伐、地震安全性评价、文物保护、治安保卫等相关工作。

各设区市市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三、强化电网建设规划。

电网规划是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电网规划工作,切实把电网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做好电网规划与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各设区市和县(市)规划部门要加快对电网规划的批复,以实现电网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同步实施。

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对已纳入各级规划的变电站建设用地和输电线路走廊要予以保护。

对个别急需且未能在规划建设用地区域内选址的电网建设项目,应当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及时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对土地利用规划进行动态调整,为电网建设用地提供条件。

四、加快项目审批进程。

为推进电网建设,将电压等级在110
千伏及以上的电网建设项目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各级政府要积极支持电网项目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电网建设项目的推进工作。

简化审批手续,原则上以打捆的方式进行项目审批或核准。

环保部门对项目周围环境因素变化不大且执行典型设计的电网项目,要尽可能简化评审程序,协助建设单位协调国家环保总局加快电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进度。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变电站站址、输变电线路路径的审核,及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及时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五、确保电网建设项目的用地。

针对电网建设项目投资大、项目多、用地分散的特点,为加快办理征地手续的进程,电力部门要及时将下一年度电网建设项目的用地计划按设区市汇总报省国土资源部门。

国土资源部门要继续推广在电网建设项目用地管理中的有效做法,做到既能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又能促进电网项目建设,及时做好变电站用地预审工作。

国土资源部门在进行用地预审和安排年度计划时对电网项目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要予以考虑,保障电网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需要。

对尚未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电网建设项目,在取得选址意见书、填报项目情况说明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表、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和完成对规划实施的影响评价后,即可进行
用地预审,在项目核准后再按规定履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的审批手续。

六、妥善处理电网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落实重点项目的各项优惠政策和建设条件。

对电网建设涉及的有关征地及地面附着物(如房屋拆迁、树木砍伐等)的补偿,在同一区域内应按照“依法、合理”的原则,确定统一的补偿标准。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既要保障当地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防止因不合理要求而阻挠电网工程建设的情况发生,为保障电网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环境。

七、加大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力度。

电力设施的安全是电网安全运行和可靠供电的基础。

各级政府要加强宣传,制定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力度,组织开展对输电线路走廊下树木、违章建筑专项整治活动。

公安部门要为电网安全运行保驾护航,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行为,集中整治影响电网建设和生产秩序的治安问题。

电力企业要把企业内部治安防控网络建设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电力输变电线路、设施的防范能力,确保变电站、调度中心等要害部位的安全,保证电力生产与建设的顺利进行。

新闻媒体要加强对电力设施保护法规的宣传,大力宣传电网建设的重要意义,为电网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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