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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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第一篇: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一、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防止因过失,将不同品种的食品相混淆、杜绝二次污染。

便于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防止将过期食品上市销售。

2、采购食品时,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留从复印件备查。

查验食品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制售者必须如实提供。

定期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或送检。

3、配备相应设备和工具,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

4、不经销未取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

5、对购进的食品,应按照采购食品的保存条件的要求进行储存,防止二次污染。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

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健康证明过期的,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带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再继续上岗。

杜绝先上岗后检查身体的事情发生。

2、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3、在岗员工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4、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发现“五病”人员立即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登记。

5、注意个人卫生。

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指甲常剪、头发常理、经常洗澡,保持个人卫生。

6、员工的私人物品:包括:衣物、药品、化妆品、饰品、及其他物品,不得从放在经营区内,不得在岗期间处理个人卫生。

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得得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属包装食品的,要对包装食品标识进行查验核对,查验的内容包括:(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2)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3)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试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5)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机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一、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确保食品安全,提高食品质量,本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第二条自查范围1. 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储存、运输、销售全过程;2. 食品添加剂使用及食品包装材料;3.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健康状况;4. 食品生产设备、工具、容器及场所卫生;5. 食品检验检测及质量追溯。

第三条自查内容1. 食品原料采购(1)供应商资质审查;(2)原料质量检验报告;(3)原料储存条件及保质期。

2. 食品加工(1)加工工艺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2)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规定;(3)加工场所卫生状况。

3. 食品储存(1)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2)食品保质期及质量状况。

4. 食品运输(1)运输工具是否符合卫生要求;(2)运输过程中的温湿度控制。

5. 食品销售(1)销售场所卫生状况;(2)销售过程中的食品安全措施。

6.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健康状况(1)定期进行健康检查;(2)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7. 食品生产设备、工具、容器及场所卫生(1)设备、工具、容器清洗消毒;(2)场所卫生清扫及消毒。

8. 食品检验检测及质量追溯(1)定期进行食品质量检验;(2)建立食品质量追溯体系。

第四条自查频次1. 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储存、运输、销售全过程每月至少自查一次;2. 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包装材料每季度至少自查一次;3.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每半年至少自查一次;4. 食品生产设备、工具、容器及场所卫生每月至少自查一次;5. 食品检验检测及质量追溯每季度至少自查一次。

第五条自查记录1. 自查记录应详细记录自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2. 自查记录应由自查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确保企业食品安全,提高从业人员健康水平,本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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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一、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防止因过失,将不同品种的食品相混淆、杜绝二次污染。

便于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防止将过期食品上市销售。

2、采购食品时,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留从复印件备查。

查验食品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制售者必须如实提供。

定期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或送检。

3、配备相应设备和工具,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

4、不经销未取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

5、对购进的食品,应按照采购食品的保存条件的要求进行储存,防止二次污染。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

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健康证明过期的,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带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再继续上岗。

杜绝先上岗后检查身体的事情发生。

2、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3、在岗员工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4、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发现“五病”人员立即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登记。

5、注意个人卫生。

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指甲常剪、头发常理、经常洗澡,保持个人卫生。

6、员工的私人物品:包括:衣物、药品、化妆品、饰品、及其他物品,不得从放在经营区内,不得在岗期间处理个人卫生。

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属包装食品的,要对包装食品标识进行查验核对,查验的内容包括:(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2)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3)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5)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机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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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总3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3.食品批发、配送企业出库要详细记录食品流向。

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及销售食品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4.定期对贮存食品进行查验。

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5.定期对仓库卫生检查。

确保贮存地点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废弃物处置制度1.食品经营者将本单位产生的废弃物按一般废弃物、危险废弃物、餐厨废弃物分类存放、处理。

2.废弃物收集容器标识清楚。

3.食品经营者按类别依法规范处理废弃物。

4、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不得随意倾倒、排放废弃食用油脂。

5、严禁乱倒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1.及时报告。

食品经营单位发生可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于第一时间立即向商州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情况。

2. 及时救治伤员。

第一时间将伤员送往医院,积极救治,确保伤员生命安全。

3.停止经营活动。

发生可疑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分析原因,对可疑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原料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柜)等待调查人员查验,禁止继续使用和擅自销毁可疑食品、原料;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厨房等可能的中毒现场进行控制。

4.积极配合调查。

对发生疑似或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后,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对中毒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对可疑食品进行封存、留样及现场控制等具体工作。

5.及时总结堵塞漏洞。

事后要及时分析总结,排查安全漏洞,认真开展整改,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投诉受理制度1.态度诚恳、耐心、冷静、积极处置顾客投诉,并如实记录。

2.及时开展调查,寻找问题原因。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而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制度则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

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卫生与安全,因此建立完善的健康管理制度对于保障食品安全至关重要。

健康检查与证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确保其体格状况符合从业需要。

建立健康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健康信息和检查结果,对患有传染性疾病或患有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应当及时调整其工作岗位或暂停其工作。

个人卫生管理从业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如保持清洁,穿着整洁,不得患有传染性疾病、开放性伤口等情况,严格执行洗手、穿戴工作服等卫生管理规定。

健康教育与培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包括个人卫生、食品安全知识等内容,增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卫生意识,提高其自查自律的能力。

体检与复检食品从业人员应当定期接受体检,及时发现身体异常情况,并依据体检结果进行治疗或调整工作。

复查体检结果,确保其符合从业需要。

安全防护设施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口罩、手套等,确保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同时,从业人员应当正确使用和保养这些防护设施,确保其有效性。

问题整改与追溯管理发现从业人员存在违反健康管理制度的情况时,应当及时整改,并追溯到原因,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监督和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总结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工作之一,建立健全的制度能够有效地提高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状况和管理水平,保障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安全,最终实现食品安全的可持续发展。

只有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和健康管理,才能为人们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食品。

以上是关于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食品行业的发展和改进提供一些借鉴和启示。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为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从业人员培训,确保食品安全,增强其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二、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当食品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经常换洗,保持清洁。

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

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食品加工、销售工作区内。

五、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加强个人健康状况日常监督管理。

六、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实施。

八、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操作规程等。

九、定期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集中学习培训,做到有学习培训记录、食品从业人员有学习记录本,并建立好学习培训档案。

十、按时按要求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加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十一、有条件时选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食品检测、检验知识学习培训,培养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检测、检验人员。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为加强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各项管理,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品安全管理员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协助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一、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防止因过失,将不同品种的食品相混淆、杜绝二次污染。

便于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防止将过期食品上市销售。

2、采购食品时,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留从复印件备查。

查验食品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制售者必须如实提供。

定期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或送检。

3、配备相应设备和工具,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

4、不经销未取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

5、对购进的食品,应按照采购食品的保存条件的要求进行储存,防止二次污染。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

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健康证明过期的,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带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再继续上岗。

杜绝先上岗后检查身体的事情发生。

2、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3、在岗员工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4、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发现“五病”人员立即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登记。

5、注意个人卫生。

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指甲常剪、头发常理、经常洗澡,保持个人卫生。

6、员工的私人物品:包括:衣物、药品、化妆品、饰品、及其他物品,不得从放在经营区内,不得在岗期间处理个人卫生。

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属包装食品的,要对包装食品标识进行查验核对,查验的内容包括:(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2)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3)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5)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机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一、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防止因过失,将不同品种的食品相混淆、杜绝二次污染。

便于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防止将过期食品上市销售。

2、采购食品时,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留从复印件备查。

查验食品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制售者必须如实提供。

定期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或送检。

3、配备相应设备和工具,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

4、不经销未取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

5、对购进的食品,应按照采购食品的保存条件的要求进行储存,防止二次污染。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

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健康证明过期的,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带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再继续上岗。

杜绝先上岗后检查身体的事情发生。

2、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3、在岗员工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4、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发现“五病”人员立即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登记。

5、注意个人卫生。

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指甲常剪、头发常理、经常洗澡,保持个人卫生。

6、员工的私人物品:包括:衣物、药品、化妆品、饰品、及其他物品,不得从放在经营区内,不得在岗期间处理个人卫生。

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属包装食品的,要对包装食品标识进行查验核对,查验的内容包括:(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2)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3)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5)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机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完整版)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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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一、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防止因过失,将不同品种的食品相混淆、杜绝二次污染。

便于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防止将过期食品上市销售。

2、采购食品时,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留从复印件备查。

查验食品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制售者必须如实提供。

定期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或送检。

3、配备相应设备和工具,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

4、不经销未取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

5、对购进的食品,应按照采购食品的保存条件的要求进行储存,防止二次污染。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

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健康证明过期的,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带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再继续上岗。

杜绝先上岗后检查身体的事情发生。

2、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3、在岗员工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4、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发现“五病”人员立即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登记。

5、注意个人卫生。

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指甲常剪、头发常理、经常洗澡,保持个人卫生。

6、员工的私人物品:包括:衣物、药品、化妆品、饰品、及其他物品,不得从放在经营区内,不得在岗期间处理个人卫生。

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属包装食品的,要对包装食品标识进行查验核对,查验的内容包括:(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2)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3)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5)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机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 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 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确保本单位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通过科学的管理与规范的流程,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食品加工、销售及服务的部门和从业人员。

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生产、仓储、配送及销售等环节。

所有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的人员都需遵守本制度。

第三章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自查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

各部门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1. 自查内容包括原材料的采购、存储、加工过程、卫生条件及成品的检验等方面。

2. 自查应每月进行一次,每次自查后需提交自查报告,并保存记录。

3. 自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向管理层汇报。

4. 管理层应定期组织专项检查,确保自查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四章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健康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1. 所有从业人员需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传染病、肠道疾病等,健康证明需存档。

2. 新入职人员在上岗前需提交健康证明,未通过健康检查的人员不得上岗。

3. 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如出现身体不适,应立即报告并停止工作,待医生确诊后方可复岗。

4.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与技能。

第五章进货查验记录进货查验是确保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必须严格执行。

1. 所有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必须具备合法的进货凭证,且供应商需提供相关检验报告。

2. 采购人员在收货时应对食品进行外观、气味、包装的初步检查,确保符合标准。

3. 收货后需填写《进货查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物品名称、规格、数量、批次、供应商及检验结果。

4. 进货查验记录应保存至少两年,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

第六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时处理能够有效减少损失,保护消费者权益。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保障食品安全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作。

广大从业者必须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为此,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不同方面详细介绍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总字数为左右。

一、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自查是依据本企业食品生产、流通、服务全过程的特点,采用系统性、全面性的方法,通过检查、监督、评估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情况,找出问题、制定措施、推进改进的一项工作。

(一)自查的内容1.生产车间和工具设备等卫生状况;2.食品接触材料和容器包装的性能和卫生状况;3.原辅材料检验检疫及贮存、加工状况;4.产品检验、抽检相关记录及处理情况;5.食品营养、保健、滋补保健品及其它保健食品的相关标识以及合法合规性;6.食品处理过程和环境卫生;7.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

(二)自查的方式1.书面调查方式:检查企业文献资料,了解企业食品安全情况。

2.实地检查方式:检查企业生产车间、工具设备、原料及产品存储等环节。

(三)自查的周期和频次自查周期为一年,自查频次为半年,每次自查时间不少于5天。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是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和食品服务企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

(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内容包括:1.传染病、慢性病等病史调查;2.体温、血压、心率等基本生命体征检查;3.采集生物检样;4.需要特殊检查时,进行特别检查。

(二)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管理1.有传染病病史或感染病原体,不能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2.有致病菌携带或感染,做好防护措施,不能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3.有慢性病,在食品生产、销售过程中强制佩戴所需的特殊珠宝、饰品、手表等物品。

三、进货查验记录食品生产和销售过程中,选用优质、安全的食品原材料和成品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为了防止食品混淆和二次污染,应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定期清理过期食品。

在采购食品时,必须核对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并检查食品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

购进的食品应按照保存条件的要求进行储存,防止二次污染。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并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登记。

员工应注意个人卫生,衣着应外观整洁,保持指甲、头发、身体的清洁。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并对包装食品标识进行查验核对。

进货时必须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质期不少于二年。

5、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店面执行进货查验制度。

在进货时,要查验供货单位的资质情况,包括查看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检验质量合格证明和检验检疫报告是否齐全。

6、检查供货方出具的“一单通”,核对其内容是否与实际进货的食品一致,并按要求规范建档保存。

7、检查经销食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参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是否销售国家命令淘汰、失效、变质的食品。

8、检查包装标识,查看食品标识是否虚假,是否包含产品名称、厂名、厂址、食品主要成份和含量,以及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等信息。

9、检查商标广告,查看食品商标是否有侵权和违法使用行为,食品广告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10、要求批发商提供各类证件,并统一保管和备案,随时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11、如果检验发现不合格或无合格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精选文档进货检验记录制度1 、成立食品进货检验记录制度,照实记录食品得得名称、规格、数目、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属包装食品的,要对包装食品表记进行检验查对,检验的内容包含 :(1)中文注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2) 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3) 依据商品的特色和使用要求,需要注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4)限时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试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留期 )和无效日期 ;(5)对使用不妥、简单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机人身、财富安全的商品的警告标记或中文警告语。

3、食品进货检验记录真切,保质期许多于二年。

4、进货时检验包含供货者的允许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5、食品进入店面履前进货检验制度,在进货时检验供货单位的资质状况,查察供货单位营业执照、食品流通允许证、生产允许证等,查察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报告能否齐备。

6、检查供货方出具的“一单通”,看“一单通”内容与实质进货食品能否一致,并按要求规范建档保留。

7、检查经销食品,看能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参杂使假、以冒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能否为国家命令裁减、无效、变质的食品。

8、检查包装表记,看食品表记能否虚假,能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能否表示食品主要成份和含量,能否表示生产日期和有效限时。

9、检查商标广告,看食品商标能否有侵权和违纪使用行为,食品广告能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10 、向批发商讨取的各种证件,包含“一单通”一致保留,集中存案,随时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检查。

11、进货时,对检验不合格和无合格根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

发现有冒充伪劣食品时,实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获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

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健康证明过期的,立刻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带从头进行健康体检后,再持续上岗。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经营单位平安管理制度汇编单位名称:商洛市畅腾潇湘影城从业人员安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一、安康管理制度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展安康检查,必须持有效安康证明上岗。

2.食品平安管理人员负责开展食品从业人员晨检,催促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平安疾病人员调离食品岗位,对从业人安康状况进展日常监视管理。

3.从业人员上岗操作时穿戴整洁浅色工作服,手部清洁,不留长指甲、佩戴手饰;上岗期间不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消费、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4.建立从业人员安康管理档案, 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二、培训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承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等相关食品平安知识培训之前方可上岗。

2.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平安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3.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方案,每年不得少于40学时,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食品平安管理员制度1.食品经营者应当装备食品平安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平安管理才能的,不得上岗。

2.食品平安管理员应组织从业人员食品平安法律和相关知识培训。

3 .制定食品平安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并对执行情况进展检查、指导,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组织从业人员进展安康检查,催促患病人员调离食品工作岗位。

5.建立单位食品平安管理档案。

6.承受和配合食品监管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平安进展监视检查。

食品平安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1.食品经营者应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平安标准。

2、装备专职食品平安管理员,负责食品平安的催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索票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食品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经营任何不合格食品。

3.经质量自检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撤柜停顿经营,进展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

4.设立食品平安信息公示栏,对有关食品平安信息进展公示。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食品安全是当前社会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在国家层面也非常重视。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以保证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下面将详细介绍自查、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四个方面的规章制度。

一、食品安全自查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餐饮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自查机制,制定完善的自查方案和流程。

食品安全自查主要包括以下工作:1.制定自查方案和流程。

餐饮企业要制定适合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的自查方案和流程。

自查方案具体包括自查内容、自查时间、自查人员、自查周期、自查标准等。

2.建立自查记录。

自查记录是食品安全自查的重要组成部分,记录了每次自查的时间、地点、自查内容、发现问题、整改措施及结果等。

3.整改措施。

自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4.自查奖惩制度。

对于有问题但及时整改的,应予以表扬和奖励;对于有问题但不及时整改或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应予以批评和严肃处理。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是保障食品安全、提高餐饮服务质量的关键。

餐饮企业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确保从业人员不存在传染病等食品安全隐患。

具体工作如下:1.健康证明。

从业人员在报到前应取得健康证明,并每半年更新一次。

2.健康检查。

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3.从业人员培训。

餐饮企业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加强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和掌握。

4.个人卫生要求。

从业人员应保持清洁、干净,不得穿戴过时的护理设备。

5.病假制度。

对于患病的从业人员,应立即请假并调离食品操作岗位,避免传染和污染。

三、进货查验记录为了控制不合格食品流入餐饮企业,保障消费者健康,餐饮企业应建立、完善进货查验制度。

具体要求如下:1.了解供货商资质。

餐饮企业应认真核实供货商的资质,确保供货商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要求。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一、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防止因过失,将不同品种的食品相混淆、杜绝二次污染。

便于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防止将过期食品上市销售。

2、采购食品时,向制售者索取并核对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留从复印件备查。

查验食品标签内容是否清晰、完整、制售者必须如实提供。

定期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或送检。

3、配备相应设备和工具,对购进的食品进行检验。

4、不经销未取卫生许可证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

5、对购进的食品,应按照采购食品的保存条件的要求进行储存,防止二次污染。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才能上岗。

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健康证明过期的,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带重新进行健康体检后,再继续上岗。

杜绝先上岗后检查身体的事情发生。

2、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3、在岗员工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4、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发现“五病”人员立即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登记。

5、注意个人卫生。

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指甲常剪、头发常理、经常洗澡,保持个人卫生。

6、员工的私人物品:包括:衣物、药品、化妆品、饰品、及其他物品,不得从放在经营区内,不得在岗期间处理个人卫生。

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属包装食品的,要对包装食品标识进行查验核对,查验的内容包括:(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2)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3)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5)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机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为了确保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减少食品安全风险,需要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1.健康证明要求: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获得相关的健康证明。

该证明应包括体检结果(包括传染病检测、慢性病检测等)和有效期限。

检查项目应涵盖传染病、消化系统疾病和皮肤疾病等适用的疾病。

2.健康监测和管理:食品从业人员应定期接受监测和管理,包括体温测量、疾病和健康状况评估等。

如果发现从业人员患有传染病或其他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疾病,应暂停其工作,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3.健康教育和培训:食品从业人员应接受健康教育和培训,包括个人卫生、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等。

培训内容应根据岗位的特点和食品安全的要求进行定制。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为了确保食品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建立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是必要的。

1.自检自查内容:食品企业应对自身的生产、储存和销售等环节进行自检自查。

自检自查内容包括原料采购质量检验、生产工艺控制、产品质量检验、设备设施检验、储存和运输管理、卫生条件等。

同时,还应注意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监控。

2.自查报告:食品企业应定期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应包括自查的内容、结果、问题和整改措施等。

报告内容应真实、全面,并留存备查。

3.报告监督和管理:相关主管部门应对食品企业的自查报告进行定期监督和管理。

监管部门可以采取抽查、检查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等方式来确保食品企业自查报告的有效性。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

1.事故发现与报告:一旦发现食品安全事故,食品企业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管控,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和消费者报告事故情况。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等。

2.事故处置与整改:食品企业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发展,并进行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分析。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11篇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11篇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11篇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1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第二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第三条定期或不定期自行对所销售的食品进行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第四条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五条有条件的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测,或委托食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第六条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第七条如发生事故,在第一时间内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危害扩散。

应急处臵措施包括如下:(一)采取措施立即停止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及原料的食用和使用;(二)密切注意已食用可能导致事故的人员,一旦出现不适症状的,立即送至医院救治;(三)保护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现场,控制好保存可能导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原料,以便有关部门采集、分析等;(四)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和用具进行停止使用,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消除污染后才能继续使用。

第八条及时向相关的行政主观部门报告发生的事故情况并采取相关的措施。

第九条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21目的:强化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的规范运行,提高公司食品安全自我防控能力,确保食品安全。

2范围:原辅料采购验证、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全过程的现场检查、制度落实及过程记录等。

3组织领导:公司成立食品安全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经理(兼质量负责人)担任,下设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生产部长担任,成员由办公室主任、供销部长、车间主任和仓库主任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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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定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
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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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并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经营。

5、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6、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

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从业人员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

7、对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每年至少组织实施一次制度自查,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制度的合法合规、执行及改进状况。

2、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制定日常自查频率。

高风险食品及其经营过程至少每周自查1次,中风险食品及其经营过程至少每月自查1次,低风险食品及其经营过程至少每季度自查1次。

3、自查内容涵盖本单位经营过程中的各项操作规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

4、本单位食品经营活动过程中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消费者投诉、供货者通知等渠道获知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立即开展专项自查。

自查发现不符合操作规程的立即纠正,发现不合格食品的应执行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发现有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立即停止相关食品经营活动,并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从自查、从业人员报告、消费者投诉、媒体报道等渠道获知本单位涉及发生或疑似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启动本方案。

1、一般事故的处理:应立即停止涉及该食品的经营活动,对涉及的食品、工具、设备等,立即执行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实施控制,并自发现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通知相关供货者和消费者,防止事故扩大。

2、食物中毒事件处理:
(1)发生食物中毒时,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对中毒人员进行初步调查、核实。

(2)对病人采取紧急处理。

①停止食用疑似有毒食品。

②对病人进行临时紧急救助,通知120前往救护或组织人员将病人送到医院进行救治。

③及时提取采取病人有关样本,如呕吐物、排泄物,供有关部门作检测。

3、对可疑食品、生产加工场所迅速采取控制处理措施。

(1)保护现场,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2)追回已售出的有毒食品或疑似有毒食品。

(3)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加工设备及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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