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分配结果表(重大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嘉定园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嘉定园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2.24•【字号】嘉府发〔2023〕9号•【施行日期】2023.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嘉定园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嘉府发〔2023〕9号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区科委拟定的《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嘉定园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嘉定园专项发展资金绩效目标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2023年2月24日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嘉定园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根据《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沪财预[2021]75号)、《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沪科创办[2021]122号)、《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重点项目管理办法》(沪科创办[2021]123号),设立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嘉定园专项发展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支持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嘉定园(以下简称“嘉定园”)建设,打造创新实力凸显、创新产业引领、创新活力充沛的现代化新型科技园区。
为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好专项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使用和管理原则(一)聚焦创新发展导向。
专项资金使用要与嘉定园的发展规划相结合,符合区域产业和科技创新发展导向,聚焦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和急需支持和投入的薄弱环节,强化专项资金的引导、鼓励和支持作用。
(二)强化资金统筹联动。
专项资金与其他财政科技投入资金错位支持、互为补充。
关于印发《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重点项
关于印发《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重点项目管理办法上海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年月日- 1 - / 6附件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重点项目管理办法为规范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重点项目管理,依据《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沪财预〔〕号)和《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沪科创办〔〕号),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资助方式资助方式分为事前立项分阶段拨付和事后一次性支持。
事前立项分阶段拨付是指项目申报时尚未实施完成,经评审立项后,根据项目管理合同和计划任务书确定的用款计划和项目实际完成进度核拨资助资金的资助方式。
事后一次性支持是指在项目申报时已满足申报指南明确的资助标准,给予一次性拨付资金的资助方式。
第二条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相应资助事项所明确的申报要求,在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
2 / 6第三条项目预算(一)申报事后一次性支持项目应按照资助事项和资助标准填写项目申请资助金额。
(二)事前立项分阶段拨付项目的申报单位,应对项目预算中涉及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充分披露,并应按项目执行期间发生的与项目实施内容相关的费用编制项目预算。
预算包括:建设经费(改造装修费、机房建设费、硬件设备购置费、软件购置或开发费、托管租赁费);运营经费(场地租赁费、材料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协作研究费、知识产权费等)。
项目所需自筹资金须为货币资金,并提供证明文件。
包括项目申报单位自有货币资金、银行贷款及从其他渠道获得的投资资金。
第四条项目评审(一)区级初审。
分园管理机构对项目申报单位在线提交的项目材料进行初审。
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
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2015年度第二批重点项目申报指南依据《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及专项资助办法,制订本指南。
一、申报范围张江示范区各分园以及经市政府批准纳入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管理范围的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符合条件的单位。
本指南申报范围不含张江核心园。
张江核心园的项目资助办法及指南由张江高科技园区管委会另行发布。
二、资助事项、资助标准和资助方式执行沪张江高新管委〔2014〕19号、20号、21号、55号、56号、65号、66号、67号的各项资助事项、资助标准和资助方式(以下简称“各专项资助办法”)。
专项资金资助方式分为事前立项分阶段拨付和事后一次性补贴两种方式。
其中,事后一次性补贴方式分为非定额补贴(指根据项目实际支出按一定比例给予事后资助)和定额补贴(指对已实施完成的项目给予定额资助)。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业示范区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沪张江高新管委〔2015〕13号),在执行以上资助文件基础上,本次申报新增品牌建设、国际国内合作交流、分园重点项目审计评估、创业示范基地、“四新”经济创新基地、张江智能交通专项工程和根据张江高新区管委会统一部署的重点项目等资助事项,具体资助标准和方式见附表。
三、申报主体及条件申请主体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的资质和能力(优先支持信用评级良好的单位),已建立项目资金专账管理、单独核算的财务制度,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并符合各专项资助办法的申报条件。
(一)各分园(除机关法人)。
漕河泾园、金桥园、闸北园、青浦园、嘉定园、杨浦园、长宁园、徐汇园、虹口园、闵行园、松江园、普陀园、陆家嘴园、临港园、奉贤园、金山园、崇明园、宝山园、世博园、黄浦园、静安园的非机关法人管理机构。
(二)企业。
注册地和税管地均在张江示范区各分园四至范围之内;近三年在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违规行为;申请资助金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
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重点项目指南.doc
对孵化机构每孵化毕业1家企业,给予5万元的事后一次性支持。
1、申报主体为注册在张江示范区内的孵化毕业企业或孵化机构。
2、孵化企业毕业时间为2019年度。
3、企业若由于满足孵化毕业条件中融资额条件毕业的,则与B05不重复资助。
1、企业营业执照。
2、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毕业备案表。
1、申请主体为注册在张江示范区内的企业,且主营业务符合市政府文件规定的分园产业定位。
2、产品为应用于疫情防控生物医药领域的创新产品。
3、研制的创新产品已获得产品注册证书投入应用。
4、产品研制期为2020年1月至疫情结束。
1、企业营业执照。
2、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研制的,需提供与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合作协议,或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协议。
1、申请主体为注册在张江示范区内的市场化运营企业(非国有(集体)企业或非国有(集体)控股企业),且房产权利人为非国有(集体)企业或非国有(集体)控股企业。
2、对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办公用房和生产用房租金已经减免。
3、受益对象:承租非国有房产的非国有中小企业或为园区提供服务的非国有机构。中小企业范围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有关规定,根据所属行业予以确定。
3、主营业务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
1、企业营业执照。
2、2016、2017、2018、2019年度提交至税务部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封面、企业基础信息表、年度纳税申报表)。
3、企业2018、2019年度审计报告。
4、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复审要求的2019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含附表)。
附件1
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
项目评审
主要任务: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和投资机构评审评估,与“市政府资助 科技和产业化项目信息共享平台”进行查重比对,提出预算建议。与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会商项目预算建议。
项目公示
负责部门: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 主要任务:在市张江高新区网站对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并受理举报事项。
项目批复
主要任务: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专项资金使 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配合市有关部门进行审计和检查。
3、资助情况
2016 年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浦东各分园
资助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1
分配对象
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浦东金桥园、临港园、陆 家嘴园和世博园符合条件的 65 个项目单位。
项目监管
负责部门:分园管理机构 主要任务:对项目实施情况全程跟踪监管,项目承担单位按项目节点汇报项目进 展和资金使用情况。 负责部门:分园管理机构
项目验收
主要任务:会同区县相关部门组织项目审计、专家验收。经整改后验收不通过的 项目,可停止拨付、追回已拨付的项目资金。
负责部门:市区两级相关部门
绩效评价
分配金额
9039.59 万元
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 1、管理办法 (1) 《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 使用和管理办法》沪财预[2012]141 号 (2) 《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 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沪高新管委[2014]8 号
2、操作流程图 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 重点项目管理流程图
项目指南
负责部门: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 主要任务:通过市张江高新区网站对社会公开发布项目指南。
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18年分配结果
单位:万元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分配对象 上海同济科技园孵化器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上海杨浦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上海杨浦科技创业中心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上海西虹桥导航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上海水之园经济城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上海市杨浦云计算创新基地发展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上海财大科技园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74.0 126.0 100.0 150.0 96.0 117.0 80.0 129.0 131.0 115.0 105.0 140.0 65.0 30.0 105.0 80.0 68.0 82.0 37.0 150.0 130.0 29.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上海晨达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上海卓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上海市创优中小企业人才服务中心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上海市黄浦工商进修学院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上海蓝海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上海质量教育培训中心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上海微谱化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上海市软件评测中心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上海市食品研究所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上海轻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上海浦东软件平台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上海得民颂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上海信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上海浦东软件园汇智软件发展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上海电机系统节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中国工业设计(上海)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上海牵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上海友益通信服务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上海企汇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上海翼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作者:[罗店镇]阅读数: 3892 日期:[2015—7—13]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支持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11]8号)、《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沪委[2011]7号)和《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十二五”发展规划》,经市政府批准,本市设立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进一步支持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上海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率先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推进以自主创新为核心的“二次创业”积极营造创新氛围。
为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发挥好专项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原则)专项资金使用要与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发展规划紧密结合,突出重点,强化公益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一) 聚焦重点发展项目.加大对有利于张江高新区实现创新驱动、建设科技发展示范区的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和投入,集中财力办大事。
(二)引入市场发现机制。
在坚持政府规划为主导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多渠道的项目发现机制,通过区县推荐和机构保荐,共同推荐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三)规范项目管理方式。
由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牵头设立专项资金项目库,并制订项目库管理办法,将多渠道推荐的项目全部纳入项目库统一管理,按轻重缓急确定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实现项目的全程跟踪管理和相关信息在政府相关部门间共享.(四)强化资金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使用规定,对专项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全程监督、绩效评价,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适用区域)专项资金适用于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各个分院以及经市政府批准纳入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管理范围的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紫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按《上海紫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转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之行。
三种方法联合测试硝酸-氢氟酸-醋酸混酸组成
第43卷第5期2018年10月广州化学Guangzhou ChemistryV ol. 43 No. 5Oct. 2018文章编号:1009-220X(2018)05-0052-04 DOI:10.16560/ki.gzhx.20180503三种方法联合测试硝酸-氢氟酸-醋酸混酸组成谢国庆,朱琦,翟金国,凌钦才*,李晓雷,龚彦,李明(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精细化工研究所,上海200062)摘要:提出了测定硝酸-氢氟酸-醋酸体系各酸的方法。
采用紫外分光光度法、沉淀法分别测试硝酸和氢氟酸含量,电位滴定法测定总酸含量,减去硝酸和氢氟酸得到醋酸含量。
分光光度法测试硝酸相对标准偏差(RSD)在0.20%左右,沉淀法测试氢氟酸RSD不大于0.81%,该法测试醋酸RSD在0.40%左右,并进行了样品加入回收和空白加入回收验证。
关键词:硝酸;氢氟酸;醋酸;测试中图分类号:O655.1 文献标识码:A湿法化学蚀刻是半导体芯片行业的一道主要制程,通过液体化学物质与基材表面进行化学反应腐蚀基材达到刻蚀目的。
其中硝酸、氢氟酸和醋酸混合物是一种常见的蚀刻液,蚀刻液浓度是影响蚀刻速度和质量的主要因素[1]。
硝酸、氢氟酸和醋酸测试及这三种酸中的二者组成的二元混酸的测试方法很多。
然而,这三种酸组成的混酸其含量测试鲜见报道,也不能通过滴定法直接测定[2-10]。
氟化钙为难溶物质,25℃其K sp=3.9×10-11,依此可以计算出25℃其溶解度为0.001 7 g/100 g水,且氟化钙组成稳定,从水相中析出不带结晶水,满足沉淀法测试的条件[11]。
基于此,本文采用分光光度法测试硝酸含量,利用氢氟酸生成氟化钙沉淀测试氢氟酸含量,电位滴定法测试总酸含量,从而得出醋酸含量。
1 实验1.1仪器TGL-20bR型高速台式冷冻离心机,上海安亭科学仪器厂;759型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上海棱光技术有限公司;G10S型电位滴定仪,METTLER TOLEDO;ML304T型分析天平,METTLER TOLEDO;超纯水制备系统,Simplicity公司。
上海市政府性基金收入执行情况表(2018年)
100.0 102.9
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 中央财政对本市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
动用上年结转收入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
调入资金 总计
1,870.1 15.0 214.2 29.8
2,129.1
1,957.1 15.0 214.2 323.8
2,510.1
2,095.4 18.8 324.8 323.8 23.6
2,786.4
107.1 125.3 151.6 100.0
111.0
执行数
1,927.7 46.6 1.3 13.8 43.0 18.7 2.9
单位:亿元 执行数为调整后
预算数的% 107.1 105.0 144.4 119.0 113.5 105.1 103.6
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收入
2.8
污水处理费收入
38.4
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
0.5
2.8 38.4 0.5
2.8 39.5 -0.9
上海市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执行情况表
项目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 彩票公益金收入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车辆通行费收入 港口建设费收入
年初预算数
1,7.8
经人大批准的 调整后预算数
1,800.0 44.4 0.9 11.6 37.9 17.8 2.8
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意见》(沪委发〔2015〕7号)有关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支持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11〕8号)、《国务院关于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3-2020年)的批复》(国函〔2013〕64号),本市在“十三五”期间继续设立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进一步支持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张江高新区”),瞄准世界一流科技园区目标,打造创新环境开放包容、创新主体高度集聚、创新要素自由流动、若干创新成果国际领先的科技园区。
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切实发挥好专项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使用和管理原则)专项资金使用要与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发展规划紧密结合,按照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总体部署和有关要求,突出支持重点、改进投入机制、完善资助方式、优化资金管理、发挥政策效应。
1(一)聚焦创新。
加大对有利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重点领域支持力度,聚焦创新创业环境优化、创新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和培育、创新功能区建设的重大项目和薄弱环节。
(二)统筹联动。
专项资金纳入财政科技投入联动与统筹管理范围,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通过错位支持、统筹管理,与其他财政科技投入资金形成合力,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协同促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三)强化监管。
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使用规定,对专项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强化预算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加强执行监督,公开使用信息,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适用区域)专项资金适用于经国家和市政府批准纳入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管理范围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各个分园(张江核心园、临港园除外)。
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重点项目指南
1.活动实际支出专项审计报告。
2.活动总结报告。
A03
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单位给予资助。
给予20万元事后一次性支持。
1.申报主体注册在张江示范区内。
2.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1.企业营业执照。
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A04
对高增长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资助。
1.申报主体为注册在张江示范区内的企业。
2.企业已在新三板或N板挂牌。
1.企业营业执照。
2.《关于同意×××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或《关于同意×××股份有限公司进入科技创新板挂牌的通知》。
B10
对企业首次申请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获得受理,给予150万元事后一次性支持。
对上年度营收2000万元-5000万元(含)之间、研发投入强度5%以上,且前3年营收复合增长率25%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0万元支持。
事后一次性支持。
1.申报主体为注册在张江示范区内的企业。
2.上年度营收增长率不低于10%。
1.企业营业执照。
2.申报年度的前三年提交至税务部门的税务报表。
3.企业前三年的审计报告和上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根据投资款到位情况,给予事后支持。
1.申报主体为注册在张江示范区内的企业,且主营业务符合市政府文件规定的分园产业定位。
2.企业已获得投资机构股权投资。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工商变更记录。
3.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4.投资机构的投决会决议。
5.银行到账凭证。
6.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B06
对获得担保贷款的企业,给予一定资助。
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重点项目指南
1.申报主体为注册在张江示范区内的企业。
1.企业营业执照。
2.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的证明文件。
板块
编号
资助事项
支持标准和方式
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
科技人才
D14
对聘用高级专家、优秀青年人才的单位,给予一定资助。
(一)高级专家。
对聘用诺贝尔奖、“图灵奖”等国际知名奖项获得者(或提名者)、发达国家院士、中国两院院士、经认定的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重大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外重大科学基础设施技术负责人、世界100强国外公司的首席技术官等高级专家的单位,给予单位一次性100万元支持。
附件1
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重点项目指南
板块
编号
资助事项
支持标准和方式
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
企业培育
A01
对孵化毕业企业和孵化机构,给予资助。
对孵化毕业企业,给予10万元的事后一次性支持。
对孵化机构每孵化毕业1家企业,给予5万元的事后一次性支持。
1.申报主体为注册在张江示范区内的孵化毕业企业或孵化机构。
1.申报主体为人才所在单位。
2.人才须入选“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3.发表Nature, Science杂志文章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在张江示范区。
1.入选“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荣誉证书和相关证明文件。
2.在Nature、Science杂志上发表文章的首页和重要科学发现的简介。
板块
编号
资助事项
对联盟建立专利池相关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50%予以支持。最高100万元。
1.申报主体为专利联盟牵头单位,注册在张江示范区内的企业。
2.专利池费用包括:入池评估、分析费用、培训费用。
张江专项发展资金政策(八个资助办法)-1 - 副本
引进转 化国际 产业资 源和科 技成果
园区为引进世界500强企业、跨国公司研发中心、功能总部;针对产业链 薄弱环节引进关键企业或机构入驻提供公共环境建设(非基本建设类)项 目最高资助500万元
园区为引进跨国公司研发中心、功能总部、关键企业或机构所发生的咨询 评估费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对园区企业引进转化国际领先科技成果所实施的中试或试制项目,给予最 高1000万元的资助
新 对信息技术创新与服务模式创新融合、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电子商务与服务
成 贸易融合示范运用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资助
果 的
对获批为国家重点新产品的项目给予50万元补贴
推 对创制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起草单位,已立项的标准提案给予每项30万元补贴,
广 公布的标准给予每项100万元补贴
运 用
对创制国际标准的起草单位,已立项和公布的标准给予每项50和100万元补贴
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专项发展资金
上海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创新促进处
2020年9月30日
目录
张江示范区现状 张江专项资金介绍
目录
张江示范区发展状况 张江专项资金介绍
一、发展历史、总体规模
张江示范区现状
199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首批国家级高新区 2006年成为我国六个建设世界一流国家高新区之一 2011年1月19日经国务院批复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2011年6月,紫竹园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 2011年11月,张江高新区从6个分园扩区为12个分园 2012年12月,张江高新区从12个分园扩区为18个分园 2014年6月,张江高新区从18个分园扩区为22个分园
保险机构服务 为张江示范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科技保险服务
创业投资机构 以货币形式向张江示范区企业投资,并辅导企业获得创业
张江专项资金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说明项目费用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
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业务委托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咨询和培训费、金融类补贴费和其他费用等。
1.设备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预算要说明购置或试制该仪器设备的必要性,详细列支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购买单价、购买数量以及总金额,以及设备拟安置单位、购置设备的开放共享方案、试制设备的方案和成本构成等。
购置或试制10万元以上设备应提供拟购置仪器设备三家以上代理商的报价单及其联系电话等详细资料。
购置或试制设备50万元以上的需进行专家论证并提供共享服务承诺。
2.材料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元器件、试剂、实验动物、部件、外购件、包装物的原价、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预算要说明购置的各种材料与项目任务的相关性和必要性、所需数量的测算依据,并详细列支各种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购买单价、购买数量以及总金额。
3.业务委托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加工、咨询等服务购买费用。
预算要说明业务委托项目与项目任务的相关性和必要性,委托的任务内容、任务承担单位、次数、费用等测算依据以及委托该单位的理由等。
4.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预算要说明各种燃料与项目任务的相关性和必要性,所需数量、单价等测算依据。
5.差旅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
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差旅费的资助额控制在申请经费总额的5%以内。
严格控制出国费用。
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重点项目申请书(“春耘计划”)(2013版)项目名称:项目起止日期:年月——年月责任单位:(盖章)项目责任人:职务:固定电话:手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项目方向:所在分园:(分园管委会盖章)推荐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县科委代章)20 年月日订填写说明一、本提纲供编写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重点项目申请书使用。
二、项目责任人应根据本提纲要求,逐项认真编写,表达要明确严谨,字迹要清楚易辨。
外来语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
三、项目申请书等书面材料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请不要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请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四、报送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各分园管理机构书面材料一式三份(特殊情况,另定)。
项目申请人必须确保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的一致性。
五、项目申请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年度企业审计报告。
(2)根据项目类别提供附件中要求的材料。
(3)如近两年内项目申请单位申报过财政资金资助的其他类别项目,需主动申明相关申报情况,包括申报财政资金的项目类别、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等。
六、本申请书由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制订。
承诺书1、本单位申报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的材料真实、有效;2、本项目实施内容未获得过各级财政资金支持;3、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本单位保证配备项目实施需要的人员、自筹经费等保障条件,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4、以上承诺如有不实或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本单位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特此承诺。
项目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项目可行性方案提纲:一、项目的作用意义和需求分析国内外现状、水平、发展趋势和存在的问题;项目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作用意义和需求分析;项目对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及所在分园建设的作用意义和需求分析。
上海浦东新区统计年鉴社会经济发展指标数据:2018年张江高科技园区主要经济指标统计
9499
知识产权授权数
件
8146
6443
专利授权数
件
5570
943
技术交易数量
件
932
70.47
技术合同金额
亿元
59.70
892
经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数
个
765
28.72
期末从业人员数
万人
27.37
摘编自《上海浦东新区统计年鉴2019》
外商直接投资项目
个
95
53.74
外商直接投资合同金额
亿美元
64.41
9.26
外商直接投资实际到位金额
亿美元
13.73
1160
新增内资企业注册户数
个
1648
184.42
新增内资企业注册
亿元
1190.3
765.62
高技术产业产值
亿元
791.58
1097.22
工业重点发展行业产值
亿元
1143.89
437.99
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
亿元
533.61
301.91
汽车制造业
亿元
314.24
318.70
生物医药制造业
亿元
248.58
311.68
工业出口交货值
亿元
321.10
1288.31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营业收入
亿元
1037.51
1935.62
文化产业营业收入
亿元
1562.9
上海浦东新区2018年张江高科技园区主要经济指标统计 2018
指标
单位
2017
360.35
税收总额(税务部门口径)
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项目经费管理和评
根据项目承担单位提出的时间组织实施,在项目验收前办结。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和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可委托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对重点项目抽查审计。
结果运用
对经审计需整改的项目,由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会同相关区县政府负责监督实施。对经审计确定为不合理开支,由管理主体通知项目承担单位调整。
初审
重大项目由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组织,重点项目由分园管理机构组织,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未经初审的项目不予评估。
评估
由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评估意见及调整建议反馈至分园管理机构,由其组织调整后同项目计划任务书一并报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
预算批复
预算编制经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常务会议审议后提交主任会议审定。重大项目报经市政府批复后实施,重点项目下达预算书面批复意见,送市有关部门备案。
正式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重大项目验收由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必要时协调市有关部门参加。受托第三方机构按要求进行验收并提交验收报告表。
延期验收
需推迟项目验收时间项目须书面申请管理主体批准
截止日60个工作日前
结果运用
对通过验收的项目根据核定的实际支出金额拨付后续资金。
合同约定时间
市张江高新区管委会汇总重大项目的实施效益和各分园重点项目实施效益及项目管理工作总结,会同市有关部门形成年度绩效评价报告。
单个项目的绩效评价结合项目中期评估或项目验收实施。
结合评估验收实施
结果运用
评价结果向市政府报告并向各区县政府通报并组织整改。
年内报告并通报
资金结余
结余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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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
11 张江集成电路产业生态服务平台建设
3,508.0
12 生物医学大数据设施的存储计算与关键技术平台建设
880.0
13 干细胞战略库与干细胞技术临床转化平台
4,994.0
14 微纳电子实验室创新生态培育
10,048.0
15 人脑研究成像设备研制及示范应用平台
4,917.0
16 张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集聚区(二期)
2018年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分配结果表 (重大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分配项目
分配金额
1 上海张江高校协同创新成果转化平台
101.0
2 基于医学大数据的精准医疗示范应用基地
2,245.0
3 张江示范区出入境管理服务中心配套建设项目
700.0
4 微型智能医疗机器人系列创新项目产业化孵化平台建设
1,600.0
5 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知识产权服务社区
2,182.0
6 张江示范区国际人才试验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一期)
320.0
7 干细胞精准医疗共性技术服务平台
800.0
8 上海市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454.0
9 重大疾病代谢表型分析共性技术服务平台
600.0
1029.0
17 科技期刊载体创新服务平台
390.0
18 张江示范区国际人才试验区服务体系建设(二期)
886.0
合计
43,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