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山矿顶板死亡事故

合集下载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两起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通报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两起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通报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两起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11.01•【字号】•【施行日期】2018.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两起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通报鄂安监函[2018]43号省安监局关于近期两起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通报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0月份,全省非煤矿山发生两起安全生产事故。

10月11日,湖北鸡笼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冒顶片帮事故,造成1人死亡;10月31日,阳新县三江矿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

这两起事故充分暴露出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不到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外包施工队管理不严,职工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确保全省后两个月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提出如下要求: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今年以来,我省非煤矿山行业狠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认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执法力度,严格非煤矿山安全准入,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趋向好转,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60%以上,没有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但稳中有忧,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10月份连续发生两起事故,暴露出一些地方和企业存在的薄弱环节。

一是企业安全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现象屡禁不止,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二是外包队伍管理不严格,职工培训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领导下井带班履职不到位;三是安全监管不到位,监督检查走过场,监管执法不严格。

全省各级安监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认清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针对四季度安全生产规律性、特殊性,进一步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增强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确保岁末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煤矿典型事故案例分析2023年

煤矿典型事故案例分析2023年
2022年6月8日,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祁东煤矿发生一起运输事故,1人死亡 2022年6月5日,山东泰安新泰市羊泉矿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冒顶事故造成3 人死亡。
2022年6月3日,鄂尔多斯市不连沟煤矿发生机电事故1起,死亡1人。 2022年6月1日,安徽省淮北矿业集团芦岭煤矿发生一起其他事故,1人死亡 。
2022年6月23日,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枣泉煤矿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 死亡1人。
2022年6月19日,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腾龙煤矿发生溃水溃砂事故,造成1 人死亡、1人失联、1人受伤。
2022年6月18日,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冒顶片帮事故,死亡1人 。
2022年6月16日,河南省新郑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其他(坠落)事故 ,造成1人死亡。
最新煤矿典型事 故案例分析
2023年8月
目录
➢导 语 ➢ 平朔集团有限公司井工三矿“11·22”窒息事故 ➢ 长治凤凰台煤业8.5顶板事故 ➢ 某煤矿雨水灌井事故 ➢ 莒(jǔ)山煤矿透水事故 ➢ 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利民煤矿“3·2”较大煤与瓦斯突出瞒报
事故 ➢ 河南省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新丰煤矿“8·4”较大窒息瞒报
2022年9月20日,淮北矿业集团许疃煤矿工作面吊装集装箱时发生事故,造 成2名矿工死亡。
2022年9月20日,山西楼俊集团泰业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安全 事故。
2022年9月19日,山西焦煤集团所属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蒲县万家庄煤业 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安全事故。
2022年9月16日,贵州金永泰矿业慈竹林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 死亡。
2022年8月13日,山西灵石红杏旺盛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死亡2人的透水 事故,事故发生后未及时上报。
2022年8月12日,大同市吴官屯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安全 事故。

掘进巷道冒顶事故的原因及防治措施

掘进巷道冒顶事故的原因及防治措施

摘要:本文分析了煤矿掘进巷道不同支护情况下发生冒顶事故的原因,提出了预防冒顶措施,并根据巷道的不同类型、不同施工地点及工艺,采取相应的支护形式,保证支护质量,才能有效避免冒顶事故的发生。

关键词:掘进巷道不同支护冒顶事故防治措施0引言掘进工作面和巷道交叉口处是常出现巷道顶板事故的地点。

据调查,超过80%的巷道冒顶伤亡事故都发生在这两处。

查明巷道冒顶事故发生的原因,制定有效的措施防止此类事故发生,是确保井下安全作业的重要前提。

1掘进工作面冒顶事故的原因及预防措施1.1导致掘进工作面冒顶的原因掘进破岩后,矿层顶部的岩块会与岩体分离。

此时若不尽快支护,或支护结构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上部矿岩层可能会自然塌落,而发生冒顶事故。

若在断层、褶曲等地质构造较差的地带,或在层理裂隙发育的岩层中开展巷道掘进施工时上部矿岩塌落都属于前者。

爆破不当,周围的支架被崩倒而引起顶部矿岩塌落,由于接顶不严实造成支架被岩块砸坏的冒顶等,均属于后者。

前者也可能同时引起后者的发生,如掘进工作面无支护部分片帮冒顶推倒附近棚子导致更大范围的冒顶等。

1.2预防掘进工作面冒顶事故的措施①按现场施工条件合理布置巷道。

矿井的主要巷道断面大、使用期限长,适合布设在底板岩层或围岩强度高的矿层中。

而工作面上下顺槽尽量采用沿空掘巷和沿空留巷,避开支承压力的影响,并要注意少掘交叉巷道和上下重叠的巷道。

②巷道断面的形状和尺寸应该符合现场实际要求。

③如不能及时安装永久支护,则需设置临时支护措施,以免出现空顶现象。

破岩前,全面加固掘进工作面10m范围内的支护结构。

爆破后,先检查顶、帮的支架结构,按照由外向里的顺序逐一修复受损的支架结构,然后开始井下作业。

④在巷道掘进的过程中,棚距与锚杆间距应根据现场情况而定,原材料的选择和支护参数的设定必须符合工程实际。

遇到稳定、坚硬的矿层,若有必要扩大棚距且无法设置支护,则掘进施工必须有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⑤严格按质量规范开展锚杆锚索巷道掘进施工,确保锚杆锚索巷道的锚固力,根据掘进施工要求选用合适的锚杆和锚索,禁止采用失效的锚固剂。

煤矿事故案例汇编2011

煤矿事故案例汇编2011

事故案例汇编二〇一一年三月目录第一部分亡人事故 (1)一、顶板事故 (1)1、大隆矿“1981.1.17”顶板事故 (1)2、大隆矿“1981.5.23”顶板事故 (1)3、大隆矿“1981.7.7”顶板事故 (2)4、大隆矿“1982.4.10”顶板事故 (3)5、大隆矿“1982.4.22”顶板事故 (5)6、大隆矿“1983.7.19”顶板事故 (6)7、大明一矿“1984.10.22”片帮事故 (6)8、大明一矿“1985.1.13”顶板事故 (7)9、大隆矿“1985.10.7”片帮事故 (8)10、晓明矿“1985.10.8”片帮事故 (9)11、晓明矿“1986.9.27”片帮事故 (10)12、小青矿“1987.1.16”顶板事故 (11)13、大隆矿“1987.8.7”顶板事故 (13)14、晓明矿“1988.3.26”顶板事故 (14)15、大隆矿“1988.6.16”顶板事故 (16)16、大隆矿“1988.10.11”顶板事故 (17)17、小青矿“1989.1.22”顶板事故 (17)18、大隆矿“1989.11.19”顶板事故 (19)19、小青矿“1989.3.24”片帮事故 (20)20、小青矿“1989.7.28”顶板事故 (21)21、大明一矿“1989.8.27”顶板事故 (22)22、大隆矿“1990.5.12”顶板事故 (23)23、小青矿“1991.10.19”片帮事故 (24)24、大隆矿“1991.2.11”顶板事故 (25)25、晓南矿“1991.9.3”顶板事故 (26)26、大兴矿“1992.11.15”片帮事故 (28)27、大兴矿“1992.12.30”顶板事故 (28)28、晓南矿“1992.7.15”顶板事故 (30)29、小康矿“1992.7.28”顶板事故 (30)30、大兴矿“1993.12.30”顶板事故 (31)31、小康矿“1993.7.10”坠落事故 (32)32、晓明矿“1993.7.27”片帮事故 (32)33、大明一矿“1994.1.10”顶板事故 (33)34、大隆矿“1994.1.4”顶板事故 (34)35、大隆矿“1994.1.7”顶板事故 (35)36、晓明矿“1994.12.15”顶板事故 (36)37、晓明矿“1995.1.3”顶板事故 (37)38、大隆矿“1995.4.11”顶板事故 (38)39、大明一矿“1995.7.20”顶板事故 (39)40、大兴矿“1996.11.7”顶板事故 (40)42、大兴矿“1996.8.18”片帮事故 (42)43、小青矿“1997.3.1”顶板事故 (43)44、晓明矿“1997.8.14”顶板事故 (45)45、小青矿“1998.5.29”顶板事故 (47)46、晓南矿“1998.6.18”顶板事故 (48)47、小青矿“1998.8.30”顶板事故 (49)48、大明一矿“2003.9.20”顶板事故 (50)49、小康矿“2005.8.24”顶板事故 (51)50、晓明矿“2007.5.28”冒顶事故 (53)51、大兴矿“2007.7.12”顶板事故 (55)二、瓦斯事故 (56)1、晓明矿“1971.10.28”瓦斯爆炸事故 (56)2、大隆矿“1980.3.19”瓦斯窒息事故 (59)3、大隆矿“1980.5.16”瓦斯爆炸事故 (60)4、小青矿“1991.9.21”瓦斯爆炸事故 (61)5、大隆矿“1993.1.22”CO中毒事故 (63)6、大明矿“2005.1.2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64)三、机电事故 (66)1、大隆矿“1980.2.5”电梯事故 (66)2、晓南矿“1983.3.17”机械事故 (67)3、晓明矿“1983.8.5”触电事故 (68)4、小青矿“1985.4.21”触电事故 (69)5、晓南矿“1985.7.23”触电事故 (71)6、大隆矿“1985.7.5”触电事故 (72)7、小青矿“1985.11.29”机械事故 (73)8、晓南矿“1986.10.20”机械事故 (74)9、大明一矿“1986.10.7”机械事故 (76)10、大隆矿“1986.8.11”触电事故 (76)11、小青矿“1988.2.19”机械事故 (77)12、大明一矿“1988.5.17”机械事故 (78)13、小青矿“1990.3.1”机械事故 (79)14、大隆矿“1991.8.21”触电事故 (80)15、晓明矿“1992.7.21”触电事故 (81)16、晓明矿“1990.7.21”触电事故 (82)17、大兴矿“1992.7.25”触电事故 (83)18、大兴矿“1993.7.5”机械事故 (84)19、大隆矿“1995.7.28”机械事故 (85)20、小康矿“1996.8.7”电梯事故 (86)21、晓南矿“1999.6.29”机械事故 (87)22、小青矿“1999.9.16”触电事故 (88)23、晓明矿“2000. 2.20”机械事故 (89)24、大隆矿“2000.4.1”机电事故 (90)25、大兴矿“2000.5.19”机电事故 (92)四、运输事故 (95)1、晓明矿“1980.3.15”提升事故 (95)2、大隆矿“1981.11.27”跑车事故 (97)3、大隆矿“1981.12.25”提升事故 (97)4、大隆矿“1981.8.11”运输事故 (99)5、晓明矿“1982.4.9”运输事故 (100)6、大隆矿“1982.9.2”刮板输送机事故 (100)7、大隆矿“1983.2.19”运输事故 (102)8、大隆矿“1983.4.8”运输事故 (103)9、晓明矿“1984.10.8”运输事故 (104)10、大隆矿“1985.2.15”胶带输送机事故 (105)11、小青矿“1985.4.6”提升事故 (106)12、小青矿“1985.8.15”运输事故 (107)13、大隆矿“1986.8.2”刮板输送机事故 (109)14、小青矿“1987.11.17”刮板输送机事故 (110)15、小青矿“1987.4.19”运输事故 (112)16、大隆矿“1987.6.22”运输事故 (113)17、大明一矿“1987.7.19”刮板输送机事故 (114)18、晓明矿“1987.8.22”胶带输送机事故 (115)19、小青矿“1988.12.6”运输事故 (116)20、晓明矿“1988.2.8”跑车事故 (117)21、晓南矿“1988.8.8”提升事故 (118)22、晓南矿“1988.9.7”跑车事故 (119)23、晓南矿“1989.11.27”跑车事故 (121)24、小青矿“1989.5.8”跑车事故 (122)25、大兴矿“1990.11.7”跑车事故 (123)26、小康矿“1990.12.3”刮板输送机事故 (124)27、小青矿“1990.4.16”跑车事故 (125)28、晓明矿“1991.12.19”胶带输送机事故 (126)29、晓明矿“1991.3.14”刮板输送机事故 (127)30、晓南矿“1991.3.6”运输事故 (128)31、大兴矿“1991.6.21”运输事故 (129)32、晓南矿“1991.9.18”跑车事故 (130)33、大兴矿“1992.1.16”运输事故 (132)34、大兴矿“1992.11.4”运输事故 (133)35、小康矿“1992.2.22”运输事故 (135)36、大明一矿“1992.2.6”运输事故 (135)37、大隆矿“1992.2.8”运输事故 (136)38、大兴矿“1992.3.5”跑车事故 (137)39、小康矿“1992.5.2”跑车事故 (139)40、小康矿“1992.8.4”转载机事故 (139)41、小康矿“1992.9.15”转载机事故 (140)42、小康矿“1992.9.15”胶带输送机事故 (141)44、大明一矿“1993.8.1”运输事故 (142)45、大兴矿“1993.8.14”运输事故 (143)46、小青矿“1993.8.15”刮板输送机事故 (144)47、小康矿“1993.9.19”运输人事故 (145)48、小康矿“1994.2.5”运输事故 (146)49、小康矿“1994.4.8”运输事故 (147)50、大隆矿“1995.1.23”胶带输送机事故 (148)51、大隆矿“1995.7.25”运输事故 (149)52、大隆矿“1995.10.21”胶带输送机事故 (150)53、大兴矿“1995.8.9”运输事故 (150)54、小青矿“1996.1.13”运输事故 (152)55、大兴矿“1997.4.15”运输事故 (153)56、大隆矿“1997.4.16”刮板输送机事故 (154)57、晓明矿“1997.4.17”运输事故 (155)58、大隆矿“1997.4.5”运输事故 (156)59、大隆矿“1997.8.9”运输事故 (158)60、大兴矿“2000.12.28”运输事故 (159)61、大兴矿“2000.6.7”运输事故 (160)62、小康矿“2000.12.30”运输事故 (161)63、大兴矿“2001.3.17”胶带输送机事故 (162)64、晓明矿“2001.7 .26”跑车事故 (163)65、小青矿“2001.12.22”胶带输送机事故 (164)66、大隆矿“2003.7.10”转载机事故 (166)67、晓南矿“2004.10.14”胶带输送机事故 (167)68、大明二矿“2004.8.12”刮板输送机事故 (168)69、大明矿“2005.1.5”跑车事故 (170)70、小青矿“2006.5.18”运输事故 (171)71、大兴矿“2007.3.10”胶带输送机事故 (174)72、小康矿“2007.4.2”运输事故 (175)五、放炮事故 (177)1、晓明矿“1981.12.17”放炮事故 (177)2、大隆矿“1984.9.21”放炮事故 (178)3、大隆矿“1991.3.15”放炮事故 (179)4、晓明矿“1992.7.11”放炮事故 (180)5、大兴矿“1996.3.5”放炮事故 (181)六、火灾事故 (182)1、小青矿“1989.8.23”火灾事故 (182)七、其他事故 (186)1、大隆矿“1980.3.30”溜煤眼坠落事故 (186)2、晓明矿“1981.3.25”井筒坠落事故 (187)3、晓明矿“1982.10.27”污水井坠落事故 (188)4、晓明矿“1983.2.13”主井卸载仓事故 (189)5、晓明矿“1983.9.16”物体打击事故 (189)6、晓明矿“1984.1.3”主井装载坠落事故 (190)7、晓明矿“1985.1.4”副井坠落事故 (191)8、大隆矿“1985.7.15”楼房坠落事故 (192)9、晓南矿“1985.9.29”挤压事故 (193)10、晓明矿“1986.2.2”副井下坠落事故 (194)11、大隆矿“1987.11.12”物体打击事故 (195)12、大隆矿“1989.1.19”淹溺事故 (197)13、大隆矿“1990.8.24”主井装载坠落事故 (198)14、小青矿“1991.8.22”物体打击事故 (199)15、大隆矿“1992.1.28”物体打击事故 (200)16、小康矿“1992.4.11”主井装载坠落事故 (201)17、大兴矿“1993.12.12”窒息事故 (202)18、小康矿“1994.10.25”副井下坠落事故 (203)19、小青矿“1994.7.5”物体打击事故 (204)20、小青矿“1995.1.24”场内机动车事故 (205)21、大兴矿“1998.10.5”地面煤仓事故 (206)22、小青矿“2001.2.6”回风眼坠落事故 (207)23、晓南矿“2001.4.22”井下煤仓事故 (208)24、晓明矿“2001.4.28”场内机动车事故 (209)25、晓明矿“2003.5.23”物体打击事故 (210)26、小青矿“2004.9.28”井下煤仓事故 (212)第二部分人身伤害事故 (214)一、顶板事故 (214)1、大兴矿“1991.12.17”顶板事故 (214)2、大兴矿“1991.5.26”顶板事故 (215)3、小康矿“1993.12.9”顶板事故 (215)4、小康矿“1993.8.21”片帮事故 (216)5、大兴矿“2000.1.24”顶板事故 (217)6、大兴矿“2000.1.26”顶板事故 (218)7、晓南矿“2000.12.5”顶板事故 (218)8、小青矿“2000.7.20”片帮事故 (219)9、小青矿“2001.2.22”顶板事故 (221)10、小青矿“2001.4.20”片帮事故 (221)11、小青矿“2001.6.29”顶板事故 (222)12、小青矿“2001.9.7”顶板事故 (223)13、晓南矿“2002.3.3”顶板事故 (224)14、小青矿“2002.4.11”顶板事故 (225)15、小青矿“2002.8.18”片帮事故 (226)16、大平矿“2004.7.12”顶板事故 (226)17、晓南矿“2004.8.23”片帮事故 (228)18、晓南矿“2005.3.21”顶板事故 (228)19、大隆矿“2006.2.15”片帮事故 (229)20、晓南矿“2006.2.23”顶板事故 (230)21、小康矿“2006.3.30”顶板事故 (231)23、大兴矿“2006.9.18”顶板事故 (232)24、小青矿“2006.9.22”顶板事故 (233)25、大明矿“2006.9.23”片帮事故 (234)26、大兴矿“2007.1.6”顶板事故 (235)27、晓明矿“2007.12.24”顶板事故 (236)28、晓明矿“2007.12.3”片帮事故 (237)29、矿建公司“2007.6.21”顶板事故 (238)30、小康矿“2007.7.13”顶板事故 (239)二、瓦斯事故 (240)1、大隆矿“1987.12.5”瓦斯燃烧事故 (240)2、大隆矿“2001.2.24”瓦斯燃烧事故 (241)3、大兴矿“2003.11.4”瓦斯燃烧事故 (242)4、大兴矿“2006.6.9”瓦斯燃烧事故 (245)三、机电事故 (246)1、大明一矿“1997.8.6”机械事故 (246)2、大兴矿“1998.4.25”起重事故 (247)3、大兴矿“2000.5.29”物体打击事故 (248)4、晓南矿“2000.8.18”机械事故 (249)5、小青矿“2000.8.31”起重事故 (249)6、小青矿“2001.4.10”机械事故 (250)7、大平矿“2002.12.24”触电事故 (251)8、大明一矿“2002.4.27”触电事故 (252)9、小康矿“2003.1.22”触电事故 (253)10、小青矿“2003.11.20”机电事故 (254)11、大兴矿“2003.3.17”机械事故 (255)12、小康矿“2003.3.17”起重事故 (256)13、小青矿“2003.3.31”机械事故 (257)14、小康矿“2004.3.21”机械事故 (257)15、小青矿“2004.6.18”触电事故 (258)16、晓明矿“2004.6.30”机械事故 (259)17、晓明矿“2004.8.12”机械事故 (260)18、小青矿“2004.8.15”机械事故 (261)19、小青矿“2006.10.20”触电事故 (261)20、小青矿“2006.6.1”机械事故 (263)21、大明矿“2006.7.6”机械事故 (263)22、小青矿“2006.9.4”机械事故 (265)23、大隆矿“2007.1.2”触电事故 (266)24、大兴矿“2007.1.5”机械事故 (267)25、晓明矿“2007.1.8”机械事故 (268)26、大隆矿“2007.3.18”机械事故 (268)27、晓南矿“2007.4.19”机械事故 (269)28、大隆矿“2007.4.27”机械事故 (271)29、晓南矿“2007.5.5”触电事故 (272)31、大兴矿“2007.8.30”机械事故 (274)四、运输事故 (275)1、大兴矿“1991.2.23”运输事故 (275)2、小青矿“2000.12.11”运输事故 (276)3、晓南矿“2000.7.31”运输事故 (277)4、晓南矿“2001.6.17”运输事故 (278)5、小青矿“2001.6.22”提升事故 (278)6、小青矿“2001.6.22”运输事故 (279)7、小青矿“2001.6.24”运输事故 (280)8、晓南矿“2001.7.18”运输事故 (281)9、小青矿“2002.1.18”运输事故 (282)10、晓南矿“2002.11.1”运输事故 (283)11、小青矿“2002.12.6”刮板输送机事故 (284)12、晓南矿“2002.2.26”运输事故 (285)13、小青矿“2002.3.28”运输事故 (286)14、晓南矿“2002.3.4”运输事故 (286)15、晓南矿“2002.5.28”运输事故 (287)16、小青矿“2002.6.10”运输事故 (288)17、小青矿“2002.6.2”运输事故 (289)18、小青矿“2002.7.10”胶带输送机事故 (290)19、小青矿“2002.8.12”运输事故 (290)20、晓南矿“2002.9.25”运输事故 (291)21、晓南矿“2002.9.9”运输事故 (292)22、大平矿“2003.1.17”输送机事故 (292)23、小青矿“2003.4.12”运输事故 (293)24、大平矿“2003.6 .11”运输事故 (294)25、小康矿“2003.6.4”运输事故 (295)26、小青矿“2004.1.28”运输事故 (296)27、小青矿“2004.5.26”运输事故 (297)28、晓明矿“2005.1.3”综准队运输事故 (298)29、晓南矿“2005.3.1”运输事故 (299)30、晓南矿“2005.3.12”运输事故 (300)31、晓南矿“2005.4.29”胶带输送机事故 (302)32、小青矿“2005.5.15”运输事故 (302)33、晓明矿“2005.8.16”运输事故 (303)34、小康矿“2005.8.19”运输事故 (305)35、小康矿“2005.8.22”运输事故 (306)36、晓南矿“2006.12.15”运输事故 (307)37、大兴矿“2006.3.25”运输事故 (309)38、小康矿“2006.4.21”运输事故 (310)39、晓南矿“2006.9.2”运输事故 (310)40、晓南矿“2007.10.29”运输事故 (312)41、大隆矿“2007.4.11”运输事故 (313)43、大兴矿“2007.4.6”运输事故 (315)44、晓南矿“2007.8.10”运输事故 (317)45、大明矿“2007.8.19”刮板输送机事故 (318)46、大平矿“2007.9.13”胶带输送机事故 (320)五、放炮事故 (321)1、大明一矿“1994.12.26”放炮事故 (321)2、晓南矿“1999.11.26”放炮事故 (322)3、大兴矿“2000.2.24”放炮事故 (323)4、小青矿“2003.3.14”放炮事故 (323)5、大明矿“2006.12.15”放炮事故 (324)六、其他事故 (326)1、大兴矿“1991.12.5”坠落事故 (326)2、大兴矿“1991.2.10”坠落事故 (327)3、晓南矿“1999.5.12”事故 (328)4、晓南矿“2000.10.8”事故 (329)5、晓南矿“2000.11.15”物体打击事故 (330)6、大兴矿“2000.7.20”坠落事故 (330)7、小青矿“2001.1.14”事故 (331)8、小青矿“2001.5.24”事故 (331)9、晓南矿“2002.2.22”事故 (332)10、晓南矿“2002.9.17”事故 (332)11、小青矿“2004.3.29”事故 (333)12、晓南矿“2004.5.12”事故 (334)13、晓南矿“2004.9.25”坠落事故 (335)14、晓南矿“2005.1.11”事故 (335)15、晓南矿“2005.1.11”事故 (336)16、晓南矿“2005.11.9”事故 (337)17、晓南矿“2005.4.2”事故 (338)18、小青矿“2005.4.29”事故 (339)19、小青矿“2006.1.25”坠落事故 (339)20、大兴矿“2006.10.28”物体打击事故 (340)21、晓南矿“2006.2.9”事故 (341)22、大兴矿“2006.4.19”事故 (342)23、小青矿“2006.5.27”事故 (343)24、晓南矿“2006.6.2”事故 (344)25、晓南矿“2006.6.28”事故 (345)26、晓南矿“2006.7.26”事故 (346)27、晓南矿“2006.8.10”事故 (347)28、晓南矿“2007.5.13”事故 (348)29、大兴矿“2007.1.11”事故 (349)30、晓明矿“2007.12.24”事故 (350)31、晓南矿“2007.2.5”事故 (351)32、大平矿“2007.3.1”事故 (352)34、晓南矿“2007.3.25”事故 (353)35、大隆矿“2007.3.27”事故 (354)36、小青矿“2007.3.28”物体打击事故 (355)37、大兴矿“2007.4.23”事故 (357)38、大兴矿“2007.4.3”事故 (358)39、大兴矿“2007.5.12”事故 (359)40、大兴矿“2007.5.13”事故 (360)41、大兴矿“2007.5.16”事故 (362)42、大隆矿“2007.5.24”事故 (362)43、大隆矿“2007.5.27”事故 (364)44、晓明矿“2007.5.28”事故 (365)45、晓南矿“2007.6.20”事故 (365)46、晓南矿“2007.6.30”事故 (366)47、大平矿“2007.7.7”事故 (367)48、大平矿“2007.9.18”事故 (368)49、大兴矿“2007.9.19”事故 (369)50、大平矿“2007.9.20”事故 (370)51、大兴矿“2007.9.6”事故 (371)第三部分非伤亡事故 (372)一、顶板事故 (372)1、晓南矿“1998.7.7”顶板事故 (372)2、晓南矿“1999.8.24”顶板事故 (372)3、晓南矿“2000.4.12”顶板事故 (373)4、小青矿“2000.8.21”顶板事故 (375)5、小青矿“2003.9.22”顶板事故 (377)6、大兴矿“2007.11.24”顶板事故 (378)7、大兴矿“2007.11.4”顶板事故 (379)二、瓦斯事故 (381)1、大兴矿未投产前两次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381)2、大兴矿“1992.11.5”瓦斯燃烧事故 (382)3、晓南矿“2002.1.31”瓦斯燃烧事故 (383)4、小青矿“2005.2.6”瓦斯积聚事故 (385)5、小青矿“2005.3.27”局部通风机风量不足事故 (386)6、小青矿“2005.6.5”瓦斯超限不断电事故 (387)7、大隆矿“2006.10.27”瓦斯燃烧事故 (388)8、大兴矿“2007.12.25”瓦斯燃烧事故 (389)9、大兴矿“2007.3.18”局部瓦斯超限事故 (398)10、大兴矿“2007.4.7”掘进无计划停风事故 (399)11、大兴矿“2007.5.13”掘进无计划停风事故 (400)12、大兴矿“2007.5.3”瓦斯超限事故 (402)13、晓明矿“2007.2.9”瓦斯燃烧事故 (404)三、机电事故 (406)1、小青矿“2000.7.23”机电事故 (406)2、大兴矿“2007.4.23”中央主扇停机事故 (408)四、运输事故 (409)1、晓南矿“1999.2.6”跑车事故 (409)2、大兴矿“1997.12.29”跑车事故 (410)3、大兴矿“1998.3.18”提升事故 (411)4、晓南矿“2000.10.27”运输事故 (412)5、小青矿“2000.11.8”跑车事故 (413)6、小青矿“2000.7.25”跑车事故 (414)7、小青矿“2000.9.18”跑车事故 (415)8、小青矿“2002.1.9”跑车事故 (415)9、小青矿“2002.5.12”运输事故 (417)10、小青矿“2003.10.7”跑车事故 (418)11、小康矿“2003.12.15”跑车事故 (419)12、小青矿“2003.3.24”运输事故 (420)13、小青矿“2004.6.11”跑车事故 (421)14、小青矿“2005.1.16”运输事故 (422)15、晓南矿“2005.1.23”跑车事故 (423)16、晓南矿“2005.1.29”跑车事故 (424)17、小青矿“2005.3.10”跑车事故 (425)18、小青矿“2005.7.14”提升事故 (426)19、大平矿“2005.7.26”提升事故 (427)20、小青矿“2005.8.3”跑车事故 (429)21、小康矿“2006.1.12”跑车事故 (430)22、大兴矿“2007.1.30”提升事故 (431)23、大平矿“2007.2.3”运输事故 (432)五、放炮事故 (433)1、小康矿“1993.9.3”放炮事故 (433)六、水害事故 (434)1、大兴矿“2000.6.8”透水事故 (434)2、大明矿“2007.5.13”探放水跑水事故 (435)七、火灾事故 (437)1、晓南矿“2002.1.4”火灾事故 (437)2、小青矿“2004.5.5”火灾事故 (439)第一部分亡人事故一、顶板事故1、大隆矿“1981.1.17”顶板事故1981年1月17日16时45分,W17-1 S2炮采工作面回收班班长郝××检查完回收现场,发现中间段顶板有劲不好。

煤矿顶板事故教训检讨书

煤矿顶板事故教训检讨书

尊敬的矿领导:我矿近期连续发生顶板事故,给矿工的生命安全带来了极大威胁,也给企业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

对此,我深感愧疚和自责,特此写下这篇检讨书,以表达我对事故的深刻反思和悔过。

一、事故回顾(一)事故一:2024年7月24日,山西太原古交矾石沟煤矿8212综采工作面发生一起顶板滚落矸石伤人事故,造成1人遇难。

(二)事故二:2024年7月21日,山西朔州山阴中煤顺通辛安煤业发生一起掘进工作面顶板冒落事故,造成2人遇难。

二、事故原因分析(一)安全生产意识淡薄1. 部分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不足,没有将安全放在首位,对顶板事故的严重性认识不够,导致违章操作现象时有发生。

2. 部分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不够,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使员工的安全意识难以提高。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1. 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不落实,导致安全生产管理混乱。

2.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不完善,检查内容不全面,检查力度不够,难以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三)顶板管理不到位1. 顶板支护设计不合理,施工质量不达标,导致顶板失稳,发生冒顶事故。

2. 顶板监测手段落后,难以准确掌握顶板变化情况,无法及时采取措施防范事故。

(四)应急处理能力不足1. 事故应急预案不完善,应急演练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后无法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

2. 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素质不高,救援装备不足,难以应对突发事件。

三、整改措施及承诺(一)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

2.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使员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

(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修订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

2. 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安全生产。

(三)加强顶板管理1. 优化顶板支护设计,提高施工质量,确保顶板稳定。

2. 加强顶板监测,及时掌握顶板变化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故。

煤矿案例12.9凤凰山矿“10

煤矿案例12.9凤凰山矿“10

凤凰山矿“10·14”井上机电队事故解析1、事故经过1997年10月14日早班7时30分左右,凤凰山矿井上机电队35KV变电所班长苏晨丽安排当班值班员韩晋柱和副值班员张小莉清扫20#和22#电容器。

韩晋柱和张小莉将20#和22#电容器停电后,经过验电和放电后开始清扫20#盘,韩清扫上部,张清扫下部,当快清扫完20#电容器后,韩晋柱从上部直接跨入22#盘,并向张小莉要放电棒,张便从下面把放电棒给韩,约过了2—3分钟,张听见“啊呀”一声,韩便从2.5m高的架子上摔下来,张急忙跑下楼去叫人,班长苏晨丽跑上楼去,一看韩口里有血,在地上“哼哼”,苏立即向队里汇报。

约8时左右,队领导、矿领导立即赶到现场,迅速将韩拉到矿医院进行急救,约10时左右,医院组织人员采取急救措施,使韩心肺复苏后,下午1时50分又转至局医院抢救,韩晋柱终因严重的肺部感染及多脏器功能严重衰竭于20日6时10分死亡。

2、事故原因⑴韩晋柱未按停电、验电、放电的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马虎从事、违章盲目地去清扫电容器,被电容器残留电流击伤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⑵班长苏晨丽习惯性违章指挥,内部清扫电容器时,既不向队和矿有关部门汇报,又不向局电力调度汇报,不办理停电工作票和操作票等,擅自安排工作,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⑶韩晋柱和张小莉未认真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措施,未封短路接地,也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⑷井上机电队对35KV变电所管理有漏洞,对习惯性“三违”视而不见,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对要害部门的管理不重视,也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⑸机电管理部门对35KV变电所监督检查不力,安全管理不到位,对多次出现的高压机电事故不能认真吸取教训,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3、防范措施⑴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强化每个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技术业务素质的培训,提高职工的自主保安能力。

⑵加强对要害部门的安全管理,进一步理顺职能,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业务技术的指导,严格停送电的管理。

大倾角煤层巷道掘进中顶板的维护措施

大倾角煤层巷道掘进中顶板的维护措施
和处理浮石重视不够 、 不及时引起浮石坠落等 。
三、 顶板事故处理措 施及其维护 为了保证掘进工作面 的安全 生产 ,预防巷道顶板事故 的发生,必须 根据事故发 生的原因, 采取针对性措施 。 1 、 增加直接顶 的稳 定性 随着工作面仰斜角 的增大 ,不仅 要支撑项板重量使其 不离层 ,而且 又要 防止 顶板 回转 失稳。当大倾 角煤 层采用仰斜 时, 工作 面支护应 以防
转下滑失稳为主 ,且 随仰斜 角的增大所需初撑力增 大。合理选择支 柱 的迎 山角 。当支 柱具有一定 的迎 山角后 , 能有效地控制 直接顶 向老塘 方 向偏转 。根据经验 , 工作面支柱 迎山角为沿工作面推进 方向 , 支柱迎 向 煤壁3 。 ~5 。, 沿工作面倾斜 方向, 支 柱垂直于顶底板 。从 增加顶板的整 体稳定性入 手, 在工作面切顶线一侧 , 每隔2 0 m打 一木垛 。当项板失稳并 下沉 时, 它能有效地支撑并稳 定顶板 , 从而杜绝大 冒顶事故 的发生。 2 、 确 保 工 作 面 支 架 的 稳 定 性 大倾角仰斜 开采 时,工作面支架架设质量难 以掌握,支架的稳定性 不好控 制 。为此 在支柱三用 阀上端使用联 柱器棚棚连接 , 使工作 面支架 连成整体 , 保证支架稳 定。回柱前沿切顶线打加 强柱, 确保工作面支架 的 稳定性 。 3 、 岩 石巷道采用锚 喷支护处理 冒项区 。具 备锚喷支 护条件 时, 应优 先考虑采 用锚喷支护处理 冒顶 区。 ( 1 ) 首先将 冒落 区顶 帮活石捣 掉 , 喷 射人 员站在 安全 一侧 向 冒顶 区 喷射 一层 3 0 mm ̄5 0 mm厚的混凝土层 , 先封 固顶, 然后再封 两帮 ; ( 2 ) 初喷 的混凝 土凝固后再打锚 杆, 并挂 网复喷一次 , 复 喷的厚度 一

煤矿顶板事故调查报告

煤矿顶板事故调查报告

煤矿顶板事故调查报告1. 背景介绍煤矿顶板事故是煤矿安全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顶板事故指的是在煤矿开采过程中,由于顶板的失稳或崩塌导致的事故。

这类事故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对煤矿的正常生产造成严重影响。

本文将针对一起煤矿顶板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以期找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

2. 事故描述该事故发生于某煤矿的井下作业区。

事故当时共有10名工人在该区域进行作业,突然发生了顶板崩塌,导致3名工人被压埋在残骸下。

事故发生后,矿方立即组织抢险救援,并将被埋人员成功救出。

然而,由于事故的严重性和对生产的影响,煤矿方决定对事故进行调查,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调查方法为了对事故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我们采用了以下方法:3.1 现场勘察调查组成员前往现场,对事故发生地进行了详细的勘察。

我们测量了事故现场的尺寸、角度和崩塌的范围,收集了相关的物证和照片。

3.2 事故报告分析调查组成员对煤矿事故报告进行了分析,包括矿方的安全记录、事故前的工作计划和操作程序等。

我们特别关注与顶板管理相关的信息。

3.3 相关人员访谈我们对事故现场的工作人员、目击者以及矿方的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

通过他们的口述,我们了解到了事故发生的前因后果,以及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4. 调查结果通过以上的调查和分析,我们得出了以下调查结果:4.1 顶板支护不稳定事故现场的勘察结果显示,事故发生地的顶板支护存在明显的不稳定迹象。

我们发现,部分支护材料老化严重,支护的间距过大,无法起到有效的支撑作用。

4.2 工人操作不规范在访谈中,我们了解到工人在进行煤矿开采作业时,存在操作不规范的情况。

例如,他们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支护材料的安装,也没有及时报告和处理发现的安全隐患。

5. 预防措施为了防止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我们提出了以下预防措施:5.1 加强顶板支护管理煤矿方应加强对顶板支护的管理和维护。

周期性检查顶板支护材料的老化情况,及时更换损坏的支护材料,并确保支撑的间距符合规范要求。

顶板冒顶综述及案例点评

顶板冒顶综述及案例点评

5. 技术装备落后 目前,我国仍有不少煤矿回采工作面还是使用摩擦金 属支柱和木支柱,性能差、不稳定;回柱基本上还是人工 作业;对工作面顶板和巷道围岩的监测和预报水平还不高; 对矿压的观测研究进展不快,已取得的成果还没有很好的 推广普及。特别是对冲击地压的理论、规律知之甚少,至 今仍是个“必然王国”,还没有找到根本解决的办法。
2. 加大关井工作力度 80年代后期乡镇煤矿一轰而起,到处乱采乱挖。 其中有许多不具备安全生产的起码条件,没有“三 证”,没经批准,擅自开采,所以事故频频发生。就 顶扳事故而言,无论事故次数还是死亡人数,乡镇煤 矿都占全国煤矿的60%以上。所以若想把顶板事故大幅 度降下来,对乡镇煤矿和个体小煤矿必须按国家政策 规定,该关闭的坚决关闭,绝不能手软,更不能半途 而废,同时还要防止反复。这不仅是安全生产的需要, 也是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必然。
防治顶板事故的措施
※ 1. 提高思想认。 识,逐级落实责任。 ※ 2. 加大关井工作 力度。 ※ 3. 坚持“质量就 是命根子”的方针。 ※ 4. 加强现场管理。 的措施
※ 6. 抓好规章 制度的落实。 ※ 7. 努力提高 技术装备水平。 ※ 8. 改革支护 形式。 ※ 9. 搞好矿压 观测和预报。 ※ 10. 努力提高 职工队伍的素质。
2. 干部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 从全国历年发生的顶板事故看,80%以上是由于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造成的。突出表现是不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 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干部为什么要违章指挥?主要是重产量、 轻安全的思想所驱使。工人为什么要违章作业?除少数是不懂 三大规程之外,大多数是图省事,侥幸心理作怪,认为违章不 一定死人,质量差一点未必出事故。因此,对空顶作业、缺梁 少柱、迎山不够以及进老塘扒煤等违章现象司空见惯,不以为 然,以致酿成事故。

八月五号顶板事故反思

八月五号顶板事故反思

八月五号顶板事故反思
在八月五号,山西沁源凤凰台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被困5人,且全部遇难。

对此反思如下:
首先,生命是宝贵的,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牢记生命安全,不容放松,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其次,我们要认真仔细,不仅自己做事时,不留安全隐患,也要时刻关注周边环境,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情况,及时向领导及相关部门反映,让责任单位及时改善。

最后,我们要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熟悉安全逃生通道、消防报警求救等标识,熟悉常用灭火器的使用,当危险来临时,能够用学到的知识求救自救。

近年来的煤矿典型顶板事故案例之欧阳歌谷创编

近年来的煤矿典型顶板事故案例之欧阳歌谷创编

近年来发生的煤矿典型欧阳歌谷(2021.02.01)顶板事故案例1、某矿某采煤工作面煤层倾角大,采用俯斜式开采,不利于支护。

由于处在初采阶段,在加强支护上考虑欠周,工作面初次放顶后,顶板岩石层、节理发育,且有小断层隐伏,形成不稳定状态,同时工作面用于支护的单体液压支柱不同程度的存在漏液、卸压、失效等现象(由于日常管理不到位,对单位液压支柱的检测、维修不及时,使部分支柱不符合标准),致使对工作面顶板的支撑力不均,失去平衡,在顶板来压时,,造成支撑薄弱点局部冒落。

2、某矿某采煤工作面顶板岩性比较好,不易随时垮落,回采后采空区内悬顶面积过大,导致突然垮落,产生强大气流,顺槽内作业人员受到强烈的冲击而死亡。

3、某矿对采煤工作面形成的三角形顶板(顶板较硬不易垮落)实施强制放顶效果不好,没有发现顶板变薄的情况,也未进一步采取针对性措施,现场管理水平低;应用壁式采煤法没有先进的矿压检测手段,顶板管理技术力量和技术水平不高,未能预见复杂生产条件下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

致使工作面采空区大面积悬顶,在继续推进过程中对顶板压力变化情况没有掌握,前方煤体顶板有原生裂隙,断裂的直接顶将变薄的工作面煤壁压垮,瞬间摧毁工作面支护。

4、某矿作业人员不顾采面变化带顶板破碎和支架不稳的重大隐患,违章放炮,造成采面局部冒顶,使上部采观面采空区大量矸石沿急倾斜采面迅速冒落,导致采面上部空顶、支架受力不均被急剧下落的矸石摧垮,将采面上部躲炮的矿工全部埋住。

5、某矿作业人员进入无支护区,违章打眼放炮,造成采空区矸石下窜推垮抬棚,被堵埋在空顶下。

6、某矿采煤工作面大面积悬顶,已达到自然垮落极限,但无明显来压征兆,因支护稳定性相对较差,直接顶突然冒落横向推垮工作面支护。

7、某矿采煤工作面长时间空顶作业,顶板突然冒落,造成事故。

8、某矿与相邻煤矿同层开采,两个采面重合,上面没有事先与下面联系就起底放炮,造成上面透底,下面冒顶。

9、某矿综采工作面在松散顶板下扩帮超宽,支柱失效,翻眼来压,导致推垮型冒顶。

凤凰山矿窒息事故应急预案

凤凰山矿窒息事故应急预案

凤凰山矿窒息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1.1危险源评估1)矿井爆破产生的炮烟,矿物氧化、火灾、瓦斯及煤尘爆炸产生的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硫化氢、氨气等有毒有害气体可使人中毒,造成中毒窒息。

2)盲巷内部积聚大量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可使人缺氧窒息。

3)无风或微风巷道积聚瓦斯、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使氧气含量减少,易产生缺氧窒息事故。

4)掘进巷道与老窑、积水区、发火区贯通,有毒有害气体涌入巷道内也会使人中毒窒息。

1.2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井下发生窒息事故,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

属于重特大矿山事故类型。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2.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2.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2.3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2.4先救命后治伤,先重伤后轻伤。

3组织机构及职责3.1应急组织体系在凤凰山矿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基础上,完善我矿窒息事故应急组织分体系。

3.2指挥机构及职责3.2.1凤凰山矿成立窒息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调度指挥部总指挥:矿长、党委书记副总指挥: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及其他副矿级领导成员:副总工程师、调度指挥部、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机电管理部、通风区、井上机电队、水电工区、物资采供部、医院、武装保卫、矿办企管、地质测量部负责人3.2.2指挥部职责发生窒息事故后,迅速分析判断性质、级别,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到达指挥现场,批准现场抢救方案发布抢险命令;指挥现场抢救,决定扩大应急,宣布应急结束。

3.3成员单位职责3.3.1调度指挥部:承接事故汇报,请示总指挥启动窒息事故应急预案。

及时传达指挥部下达的抢险命令和汇报事故处置情况,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到指定地点集合,通知井下工作人员及时撤离。

向上级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和应急处理进展情况,落实上级部门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做好相关记录。

对事故现场进行情况分析和调查,参与对事故原因的分析。

3.3.2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应急救援工作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实,负责事故的调查、汇总和上报。

凤凰山矿“7-2”运输事故

凤凰山矿“7-2”运输事故

Dreams do not abandon those who are pursuing painstakingly, as long as you do not stop pursuing, you will be bathed in the glory of dreams.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凤凰山矿“7?2”运输事故1、事故经过2011年7月2日7时30分许,凤凰山矿开拓队队长郭某主持召开了班前会,会上副队长闫某强调了当班安全注意事项并布置了当班任务,安排吕某和原某15点到北大巷三盘区翻矸作业。

当天15时,运输区主运队安全副队长吉某主持召开了班前会,会上三班班长马某安排电机车司机赵某配合开拓队翻矸人员作业。

7月2日16时许,电机车司机赵某下井在材料平巷见到开拓队翻矸跟车工吕某、原某。

送了一次设备后,从南大巷拉了18辆矸石车向北大巷三盘区行驶,原某、吕某坐在最后一辆人车上。

17时20分许,电机车从旧主石门出发向北大巷行驶,当行驶到北大巷1号道岔信号处时,因信号灯显示为红色,电机车司机赵某便停车,用漏泄通讯手机与调度室联系搬道岔,这时开拓队跟车工原某、吕某从人车下车,原某在前,吕某在后,沿人行道向前走,当原某超过电机车,已步行走到4号道岔(三盘区口)时听到电机车在后方启动,原某继续向三盘区行走。

17时54分许,架空线停电,电机车停在4号道岔处,赵某踩了刹车后松开,未将控制手把打在零位,也未采取手制动措施。

约1分钟后,赵某看到吕某步行到4号道岔处突然跌倒,与此同时,架空线恢复供电,电机车直接启动向前行驶,赵某听到吕某唉哟叫了一声,马上刹车,停车后赵某看到吕某趴在电机车头与第一节矿车中间的轨道外侧。

之后赵某与原某二人将吕某抬到电机车机头盖板上。

18时03分,赵某用漏泄通讯手机向井下调度站进行了汇报。

赵某驾驶电机车将吕某运送到副井底上井,由地面人员送至集团公司总医院抢救。

21时30分,吕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郴州市临武县金江镇凤凰岭煤矿“5·24

郴州市临武县金江镇凤凰岭煤矿“5·24

门采煤工作面顶板沿煤巷和第二联络巷垮塌处开始放
顶出煤。9时,顶板沿时,采空区上方顶煤突
然冒落,诱导了煤与瓦斯突出。
2021/3/11
5
事故发生示意图
2人轻伤
4人安全 升井
2021/3/11
5人死亡
放顶出煤时
2人死亡
8时20分
19人 下井
6人死亡 9时
2021/3/11
7
• ㈡事故间接原因
• ⒈没有进行瓦斯抽放,“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不落实。 四石门采煤工作面开采前没有进行瓦斯抽放,掘进和放顶回 煤期间没有对巷道上方待开采煤体采取任何防突措施,四石 门内没有按规定设置避灾硐室和压风自救系统。
• ⒉无视国家法律和部门监管指令,长期超深越界且超能力非 法组织生产。
• 矿井位于木冲矿区沙田井田南端,12煤可采, 平均 煤厚2.58m,倾角20~70°。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 42.8m3/t,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12煤层有 自燃发火倾向,煤尘无爆炸危险。
• 矿井配备了1台2S5101-080型瓦斯抽放泵,没有
进行过瓦斯抽放。安装了KJ101型矿井安全监控系
统,安装甲烷传感器4个,该系统于5月23日损坏,
• ⒊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现场管理混乱。一是现场管理不到位。每班
只设1名带班长,带班长又兼瓦斯检查员和放炮员,矿领导没有跟班下井。二是顶板管理不到位。巷道 贯通和维修没有采取控顶措施,空顶作业导致巷道垮塌。三是矿井外部漏风率达39%,总回风巷与临 近矿贯通漏风没有及时处理,致使+180m水平有效供风不足,突出后不能快速冲淡逆流的高浓度瓦斯。 四是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损坏没有及时维护。
2021/3/11
4
• 事故发生及抢救经过

煤矿事故案例

煤矿事故案例
生命至上
安全4”顶板事故
事故经过: 2007年8月24日零点班3时10分,二矿采 三队工人陈某在23504工作面回撤机尾抬棚支 柱时,老空侧大煤块拥倒支柱,被板梁砸伤, 导致颅脑损伤、颜面印挫裂伤,造成顶板重伤 责任事故
按章操作
牢记在心
事故原因: 1.陈某安全意识淡薄,没有执行先支后回的规定; 2.现场安全监督落实和互保联保工作不到位;
血的教训
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
戴好安全帽!
(别做鸡蛋碰石头的事儿)
矿灯
在井下, 矿灯就是你的眼睛 正确佩戴,禁止随意丢弃
敲帮问顶
别把“敲帮问顶”当做口号; 谨记在心, 时刻不忘, 才是关键。
按章操作
规程, 鲜血、生命 换来的经验. 谨记! 谨记!
珍爱生命,远离违章,不仅仅是为了你!
谢谢!

凤凰山矿“8·5”顶板死亡事故

凤凰山矿“8·5”顶板死亡事故

凤凰山矿“8·5”顶板死亡事故1、基本情况凤凰山矿机掘三队施工的95311 工作面进风巷设计走向长度1400m,当掘进至1198m时,工作面出现了因向斜、背斜挤压造成的无煤区。

经过有关人员现场办公决定:工作面切眼位置后退249m,从新切眼向外80m开始,起底40m、起底扩帮40m,做组装峒室。

事发当天已起底40m、起底扩帮13m。

2、事故经过二00二年八月五日早班,机掘三队值班干部李鹏飞在早班班前会上对井下现场的基本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了布置。

会后,当班班长靳小兵带领本班八名职工于早7时30分到达工作地点,安排4人作为三部皮带、一部溜子的岗位司机,靳小兵带领其余4人进行扩帮工作,先将两根4m长的18kg/m铁道一头架在己扩帮后的最后一架棚梁净口为3.4m长的棚梁上,中间托住要回的两架棚,另一端用两条40T溜子大链固定在要回的第3架(棚梁净口为3m)的棚梁下。

大约上午9时30分,靳负责观察顶板并安排赵双坤、李永雷分别将所回第一架棚腿卡缆螺丝松动后,因顶板离层突然来压,由于支护不力,致使所回棚及向里两架棚全部垮落,将在此处工作的赵双坤、李永雷埋住,窒息死亡。

3、事故原因(1)工作地点因地质向斜、背斜挤压,形成的褶曲构造,顶板离层、破碎,压力增大,未按规程进行支护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工作现场起底、扩帮、换棚施工时,未按施工措施要求进行,既未使用摩擦柱加强支护,又未正确使用临时支护,且当班班长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机掘三队安全管理存在重大漏洞,未将己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认真落实,在工作面条件发生变化时,未按要求采取针对性措施,队主要领导直接违章指挥,也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4)原煤生产井作为业务保安和直接管理部门,安全意识不强,业务保安落实不到位,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存在重大漏洞,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5)矿山安全调度中心作为全矿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现场监督检查不力,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煤矿矿井矿山顶板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

煤矿矿井矿山顶板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

矿山顶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顶板事故是矿井煤炭生产的五大灾害之一,是煤矿井下采、掘过程中常见的一种事故。

顶板事故能造成人员被困或伤亡、堵塞巷道、损坏支护、矿井停产。

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因地质条件变化、地应力变化、地震、围岩变形、安全措施不到位、顶板支护质量差、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

凤凰山矿随着矿井煤炭资源的枯竭,目前边角煤柱和小块段煤回采工艺多,机械程度低,顶板管理难度大,顶板灾害仍需要重点防范。

2应急处理的基本原则2.1受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2.2防止事故扩大优先;2.3保护环境优先。

3组织机构及职责3.1应急组织体系在凤凰山矿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下,完善凤凰山矿顶板事故应急组织体系。

3.2指挥机构及职责3.2.1凤凰山矿成立顶板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指挥部设在凤凰山矿调度指挥部。

总指挥:矿长矿党委书记副总指挥:生产矿长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其它副矿级领导成员: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调度指挥部、物资采供部、机电管理部、通风区、矿医院、工会、保卫科、人劳部、矿办企管、纪委、监审科、事故单位负责人3.2.2总指挥部职责顶板事故发生后,迅速分析判断事故,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批准现场抢救方案,协调物资、设备、医疗、通讯、后勤等工作;根据事态发展决定是否请求外援;负责组织凤凰山矿顶板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3.3单位及部门职责3.3.1调度指挥部:负责事故汇报的接受和指挥调动的具体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对事故现场进行情况分析和调查,参与对事故原因的分析。

负责组织凤凰山矿顶板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3.3.2生产技术部:负责提供矿井顶板冒落地点的相关技术资料,水文地质资料,对抢险安全措施进行审核把关,参与事故抢救工作,对事故现场情况进行分析,配合事故调查。

3.3.3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事故抢救方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组织或协调对事故的调查工作。

3.3.4 物资采供部、机电管理部:负责提供处理冒顶所需材料、设备、保证抢险救灾物资及时到位。

凤凰山矿“10-20”支架伤人事故

凤凰山矿“10-20”支架伤人事故

It is the employees that feed the company.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凤凰山矿“10?20”支架伤人事故1、现场概况94303综采工作面因有陷落柱,为甩开陷落柱前期已掘进二切眼,目前工作面已推至二切眼处,且二切眼内支架和部分溜槽已运到位,现正在调整支架和对接溜槽。

该工作面机头高,机尾低,坡度约为12度。

调架及对接溜槽从59#架开始,至121#架结束。

2011年10月20日夜班接班时支架已调整至76#架、溜槽对接至78#架。

2、事故经过2011年10月19日22时15分,凤凰山矿综采三队20日夜班人员在交接班室召开班前会,当班出勤23人,班长姚某进行了岗位分工:班长姚某带领任某、宋某、都某、韩某进行调整支架;副班长任某带领李某、邵某、宁某在工作面对接溜槽;副班长赵某带领闫某、侯某、李某某、吉某从94303回风巷口往二切眼运溜槽;其余人员搞标准化。

值班干部白某强调了安全注意事项,并按照五想五不干程序进行了岗位交流发言。

当班跟班干部为生产副队长郭某,安检工为梁某。

20日1时20分,夜班人员到达94303综采工作面与18点班人员进行现场交接班,按分工开始工作。

5时30分许,对接溜槽组已对接好79#、80#溜槽,在对接81#溜槽时,李某坐在79#-80#架间挡煤板上,脚蹬齿条,拉倒链。

调架组已调整好77#、78#支架,在调整79#支架时,该架尾部已支设两根单体柱,前梁下已支设一根单体柱,在该架右侧(机尾下坡侧)支设一根单体戗柱,支架已起吊100-400mm。

此时,班长姚某在80#支架内指挥,职工宋某用单体柱戗至支架底座,向机头方向顶支架,支架失去平衡,戗柱向前滑倒,支架侧倒向机尾下坡侧,支架前梁碰到在此处拉倒链作业的李某背部,造成李某脊椎受伤。

事故发生后,班长姚某立即向队值班室和矿调度室汇报,现场人员立即将李某护送上井,送往集团公司总医院进行抢救。

经总医院诊断:李某胸11、12椎和腰1、2椎压缩性骨折,下肢有知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凤凰山矿顶板死亡事故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凤凰山矿“8·5”顶板死亡事故1、基本情况
凤凰山矿机掘三队施工的95311工作面进风巷设计走向长度1400m,当掘进至1198m时,工作面出现了因向斜、背斜挤压造成的无煤区。

经过有关人员现场办公决定:工作面切眼位置后退249m,从新切眼向外80m开始,起底40m、起底扩帮40m,做组装峒室。

事发当天已起底40m、起底扩帮13m。

2、事故经过
二00二年八月五日早班,机掘三队值班干部李鹏飞在早班班前会上对井下现场的基本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了布置。

会后,当班班长靳小兵带领本班八名职工于早7时30分到达工作地点,安排4人作为三部皮带、一部溜子的岗位司机,靳小兵带领其余4人进行扩帮工作,先将两
根4m长的18kg/m铁道一头架在己扩帮后的最后一架棚梁净口为3.4m长的棚梁上,中间托住要回的两架棚,另一端用两条40T溜子大链固定在要回的第3架(棚梁净口为3m)的棚梁下。

大约上午9时30分,靳负责观察顶板并安排赵双坤、李永雷分别将所回第一架棚腿卡缆螺丝松动后,因顶板离层突然来压,由于支护不力,致使所回棚及向里两架棚全部垮落,将在此处工作的赵双坤、李永雷埋住,窒息死亡。

3、事故原因
(1)工作地点因地质向斜、背斜挤压,形成的褶曲构造,顶板离层、破碎,压力增大,未按规程进行支护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工作现场起底、扩帮、换棚施工时,未按施工措施要求进行,既未使用摩擦柱加强支护,又未正确使用临时支护,且当班班长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机掘三队安全管理存在重大漏洞,未将己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认真落实,在工作面条件发生变化时,未按要求采取针对性措施,队主要领导直接违章指挥,也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4)原煤生产井作为业务保安和直接管理部门,安全意识不强,业务保安落实不到位,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存在重大漏洞,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5)矿山安全调度中心作为全矿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现场监督检查不力,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6)矿有关领导对本矿的安全管理不善,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不够,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4、防范措施
(l)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增强职工自保、互保意识和能力,防止事故发生。

(2)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坚决执行上级有关技术规定,根据现场实际,及时修订、补充、完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强化现场技术管理,切实做到用规程去指导生产,为生产服务,实现安全生产。

(3)要加强对安检队伍的管理,进一步理顺安全管理体制,落实安检人员责任,加大现场监管力度,使安全生产得以正规有序进行。

(4)各级管理人员要深入现场加强对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和各作业现场的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进一步落实业务保安责任制,做到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隐患排查到位、重点工程把关到位。

(5)要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一次深刻的事故反思活动,针对各自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