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程序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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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教学工作部文件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

选题关系到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质量,它是保证教学基本要求的重要环节。

1.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的内容,对所学知识有综合运用性质,具体题目应多样化,要反映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水平,与当前的生产实际、工程实践、经济实践、管理实践和科学研究相结合,也可选择与所学专业有关的模拟题目,但都应使学生受到理论联系实际、设计、科研等较为全面综合的训练。

2.题目的难度要适当,分量要合理,过程要完整,要符合学生的实际水平和现有条件,尽可能做到既有连续性又有阶段性,使学生在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时间内完成。题目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改题。

3.提倡不同专业(学科)互相结合,扩大专业面,开阔学生眼界,实现学科之间的相互渗透,可以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跨专业(学科)进行选题。

4.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对学有余力的优秀学生,在选题和内容上提出较高要求,以充分发挥其才能。

5.我院理工类毕业设计(论文)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工程设计型、产品开发型、工程技术研究型、软件开发与设计型、理论研究型等;经、管、文类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可以是理论性研究、应用软件设计或调查报告、案例分析等;

6.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由指导教师提出,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批表”,经所在专业教研室讨论,并经教研室主任审定签字后生效。此表按专业装订在一起,存放在各系。

7.选题、审题工作原则上应于第七学期末完成并落实到学生,以便学生尽早考虑和准备。学生可自愿报名选题,但要由教研室调整、平衡最后确定。优秀生可自行确定题目,但需经教研室批准,并指定指导教师。各院系应填写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登记表”,此表由各系保存,并将电子文稿报教学工作部备案。

8.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原则上做到每人一个题目,如确有个别题目较大,一个学生难以完成的,可允许有2人或多人做同一个题目,但在内容上要有明确的分工,所做的大部分工作不能相同。

9.选题程序

指导教师提出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报专业教研室——专业教研室集体研究审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教研室组织学生选题——教研室主任批准——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报系、教学工作部备案。

二、指导教师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1.指导教师应根据题目要求为指导的每个学生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经专业教研室审定后,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一周内下发给学生,并提供有关的参考资料。

2.任务书是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应写明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明确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分阶段完成时间和最后的工作成果(包括设计说明书、图纸、论文、计算程序等)和主要参考资料、调研计划等。

三、学生撰写开题报告

1.《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作为毕业设计(论文)前期的资料搜集工作,确定研究路线和方法非常重要,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2.学生在选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后,应拟定一份《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含“文献综述”),此报告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由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后两周内完成,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生效。开题报告是评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重要依据之一。

3.开题报告中的“文献综述”用A4纸打印成文,字数不少于2000字,附在开题报告的后面。学生写文献综述的参考文献应不少于15篇。文献综述的写作方法见附件。

4.开题报告的答辩形式可以由指导教师自行确定,开题报告的答辩要求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始后三周内完成。

四、过程指导

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指导,强化督导作用。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次数一般每人每周应不少于2次,填写“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学生联系表”。

五、中期检查

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使其真正达到预期目的,学院、系、专业教研室三级都要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的管理,尤其要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检查。教研室、系领导不定期地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情况,教学工作部随机抽查。各级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是否正常,是否按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安排的预定计划进行;

2.指导教师是否认真负责,是否经常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听取学生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汇报;

3.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中的纪律;

4.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毕业设计(论文)评阅

1.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说明书撰写完后,学生应在毕业答辩前提前一周将自己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说明书、图纸等交指导教师审查、修改和评阅。指导教师结合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对每个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在“毕业设计(论文)评定表”中写出评语。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1)学生是否较好地掌握了课题所涉及到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

(2)学生是否按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所提出的设计内容和时间,独立完成了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所必须完成的任务;

(3)毕业设计(论文)完成的质量和在完成过程中所表现的创造性工作情况,独立思考、独立工作、组织管理、文字及口头表达能力、与他人合作的能力等情况;

(4)毕业设计(论文)中所表现出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等情况。

2.指导教师评阅结束后,各有关教研室负责组织论文交叉评阅,评阅人对每篇论文的完成情况、论文书写质量以及通过论文所反映出的学生的能力和素质等进行评价,在“毕业设计(论文)评定表”中写出评语,并说明是否同意安排答辩。

七、答辩资格审查

在答辩前1周,各有关教研室负责组织各指导教师对学生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查,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答辩。

1.工作量明显不足或未完成规定的最低限度要求;

2.成果存在较大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而未修改;

3.剽窃他人成果或直接照抄他人论文。

八、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答辩,以检查学生是否达到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和基本要求。

1.毕业答辩由各系按专业组成的答辩委员会负责组织,各专业答辩委员会名单于答辩前张榜公布;

2.答辩前一天,由教研室公布参加答辩学生名单、出场次序、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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