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专项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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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工程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市西路接黄莲湾路桥隧工程
2.工程地点:市顺庆区、嘉陵区
3.建设工程投资总额:60117.54万元人民币
4.建设工程计划工期:900个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目标
6.设计单位: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建设单位: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8.监理单位: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施工单位:巨能建设(集团)
10.建设工程勘察单位:地质工程测试研究所
11.监督单位:市顺庆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二、项目隧道的基本情况
隧道共设3个人行道通道和2个车型横通道,隧道的宽度分别为12.16m、12.25m,高度为7.2m、5m。
主线桥分为左右两个洞,隧道最大埋深95m,隧道进口K0+482—865.612段线间距由6.8m,渐变至30m,出口K1+242.13—633段线间由30m渐变至4m,其余段落间距为30m。
二、监理工作的组织形式及岗位职责
2.1组织形式
按监理机构的设置:
一级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隧道专业工程师-监理员
根据隧道工程的规模,设置若干名监理员。
2.2隧道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指导本监理合同段围隧道工程的监理业务工作;
2全面熟悉合同文件、技术规和设计图纸。对施工过程中的隧道工程的进度、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要按技术规的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发出指令;
3审查承包人的隧道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及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详细的进度计划,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4监督、检查承包人隧道工程的质量自检体系及其运转情况,负责组织承包人用于永久工程材料的取样送检,配合试验工程师对承包人的砼、砂浆标号进行抽检;
5审查施工单位的隧道围岩监测计划,检查隧道围岩监测的执行情况,当掌子面围岩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提出变更掘进方式的建议或意见,必要时可发出停工指令;
6审核承包人提交的隧道工程资料,制订控制隧道工程质量与进度的措施及相关图表,当隧道工程的质量、进度与合同文件或承包人的承诺发生严重偏差时,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7组织或参与隧道的工程设计变更、工程延期、索赔以及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
8有责任组织隧道的动态设计与施工,当围岩类别与设计不符时,应及时提出变更设计的意见,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尽可能降低工程造价;
9负责制订施工过程中隧道工程的监理细则,做好监理日记,审查和指导隧道监理员的监理日记;
10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本工程监理工作要点及目标值分两个阶段写:
一、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二、施工阶段监理。
3.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1)熟悉设计文件,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现场核对施工图纸。
2)核对隧道平面,纵断面设计,了解隧道与所在区段的总平面,纵断面设计关系。
3)核对设计文件中确定的施工方法,技术措施与施工实际条件是否相符合。
4)核对洞外排水系统和设施的布置是否与地形、地貌、水文、气象等条件相适应。
5)会同设计单位现场交接和复查测量控制点、施工测量用
的基准点及水准点,补桩及加密点。
6)参加设计技术交底。
7)复核交桩复测资料。
8)检查进场原材料:
①审查进场原材料全部质量证明文件和试验报告。业主供应的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应齐全,施工单位自购的原材料,监理工程师检查采购合同复印件,生产厂家资质证明等。
②通过外观检查,见证取样检测或平行检验方式,按现行验标规定对实物进行检查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的材料禁止用于工程中。
③检查原材料存放。
要求施工单位对进场原材料时间、产地、数量、批次、品种、规格分别作出明显标识。
9)监督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按验标规定的频次取样,并按验标规定的频次见证取样。
10)审查承包人进入本工程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是否与合同所列相符。对不称职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
11)审查,监督承包人的分包工程类型,数量是否具备分包工程的施工能力,提出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未经批准前不准许分包。
12)审查,监督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岗位责任制,技术人员负责制是否建立建全。质量管理机构,人员是否符合要求。
13)承包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检查,如不相符,则不批准开工申请。
14)更换或替代机械设备及机械设备的进场、出场需上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由于施工机械设备的原因影响工程的工期、质量、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
15)检查承包人的试验室,试验设备及人员配备,应能满足本工程的各项试验需要,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使用。
16)检查承包人的“三通一平”准备工作是否就绪,如不符合要求,则不批准开工。
17)审查承包人测量放样资料,洞外控制测量、入洞控制测
量方案,并同承包人一起测量复核,提出意见,上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能施工。
3.2施工阶段监理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主要有测量、混凝土施工、钻爆作业、洞口工程,施工支护(喷射混凝土、锚杆、钢插管)、防水板安装、衬砌、隧道路面、装饰等容。
1)施工测量的监理
(1)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隧道测量检查。
(2)检查承包人是否设立专门测量小组,承包人必须建立测量放样复核制度。
(3)工程开工前,对承包人的控制测量资料,施工放线测量进行检查认可。
(4)监督承包人定期对控制点、水准点进行复核。
(5)隧道测量应符合设计、规要求,洞控制点应根据洞口控制点向洞作引伸测量。洞口控制点应纳入控制网。由洞口投点传递进洞的联接角,测角中误差不应超过测量等级的要求,后视方向的长度不宜小于300米。洞控制桩点必须稳定可靠,且通视良好。
(6)洞导线应组成多边形闭合导线或主副导线环,无闭合条件的单导线,应单独独立观测,以便相互校核。
(7)导线点应尽量沿中线布设,导线边长在直线段不宜短于200米,曲线段不宜短于70米。
(8)洞用中线法进行测量,中线点间距直线部分不宜短于100米,曲线部分不宜短于50米。
(9)用正倒镜延长直线法或曲线偏角法,检测延伸的中线点时,其点位横向偏差不大于5毫米。
(10)开挖前应在开挖断面标出设计断面尺寸线。开挖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测量并绘出断面图。
(11)供掘进用的临时中线点,可用串线法标定,其延伸长度在直线部分不大于30米,曲线部分不大于20米,串线法的两吊线间距不宜小于5米。用串线法标定开挖面中线时,其距离可用皮尺丈量。
(12)供衬砌用的临时中线点,必须用全站仪或经纬仪测定,其间距可视放样需要适当加密,但不宜大于1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