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事务所实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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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报告
一、实习目的
会计专业作为应用性很强的一门学科、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工作,是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经济管理离不开会计,经济越发展,会计工作就显得越重要。作为财务管理专业的一名学生,能否真正学以致用很重要,而实习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自我展示的平台,也是对自我的一次检验。
针对于此,通过对《中级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管理会计》、《成本会计》及《会计电算化软件应用》的学习,我已经掌握了相关会计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知识结构体系。但是理论知识与实际会计工作还存在着很大的偏差,会计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操作性。因此,作为一名会计专业的学生,就必须亲自动手去做,去实践,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了解会计究竟是做什么的。这也是我参加此次实习的目的。
二、单位情况介绍
安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 于2005年10月8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成立。具有国有大型企业审计、金融业务审计、基建审计、离任审计、税务审计、外汇审计等主要执业资格。提供变更及设立的资本验证、会计报表年度审计及其他专项财务审计、财务顾问及调查、管理咨询、税务咨询及涉税事项代理、企业并购与资产重组、资产评估等专业服务。
安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起即秉承着“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树立高效率服务目标、坚持高水平执业质量”的发展原则,以及“集团化、规模化、国际化”的发展战略,运用“执业规范与标准”、“质量与风险控制”、“培训再造与持续发展”等多元化现代管理模式,现已逐步发展成为以安衡(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安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核心,包括北京富川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安衡诚信(北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富川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北京富川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等机构多元化发展的中介服务企业。
安衡公司一直坚持“树立公司品牌、恪守服务质量、完善各项管理”是我们始终不渝的经营理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与执业水平。公司拥有一支年轻的队伍,目前在册执业人员60余人,平均年龄不足35岁,其中30名执业注册会计师,9名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10名注册税务师、5名房地产评估师、20名工程造价师等,另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ACCA特许会计师,具有执业注册资格的各类专业人员占总人数的比例高达70%.公司已为国内外众多企业提供了审计鉴证、内控设计、财税代理、财税咨询、税收筹划、财税顾问、资产评估、工程造价咨询等服务,与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秉乘一贯的执业原则,我们的专业能力不但受到广大客户的高度好评,同时也得到了行业协会及国家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认同。
三、实习内容和过程
(一)了解会计师事物所机构组成,人员职责,基本业务
1.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业务
.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
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承办下列审计业务:(1)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安衡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业务范围:
1审计服务: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基本建设年度决算审计、工程造价审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经济案件鉴定审计、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土地增值税清算审计、破产、清算审计、外汇帐户审计、注册资本验证;
2 资产评估服务:股份制、改组评估、资产转让、拍卖评估、资产抵押、担保评估
购并、联营、租赁评估、破产、清算评估、司法诉讼评估;
3税务服务:常年税务顾问、咨询、重组业务等纳税筹划、税务代理;
4 财务咨询服务:常年财务顾问、财务基础手册编制、管理报表体系设计、内部控制设计及评审、财务风险管理体系设计、财务尽职调查;
5投资咨询服务、企业投、融资服务、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收购兼并财务顾问、尽职调查、企业改制方案设计、业务与资产重组方案设计等。
(二)新准则执行、税收政策变动对审计工作的影响
1.新会计准则执行对审计工作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在企业执行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这也是我们所需要关注的,否则会对我们的工作产生影响。如在首次执行日,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时,应以现行国家有关税收法规为基础确定适用税率。未来期间适用税率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新的税率对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调整,有关调整金额计入变更当期的所得税费用等。万方有限公司在2006年末,以50万购入一项固定资产,会计规定按照5年以直线法计提折旧,净残值为零。税法上规定应按4年计提折旧,折旧计提方法、净残值与会计规定无异,2007年末,由于新税法颁布,预计自2008年起所得税税率改为25%,此前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该固定资产在07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40万元(50-50/5),计税基础为37.5万元(50-50/4),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8250元(2.5*33%),而该项固定资产在08年的账面价值为30万元(50-50/5*2),计税基础为25万元(50-50/4*2),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1.25万元(5*25%),08年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期发生额为4250元(12500-8250),这部分属于可抵扣的暂时性差异,需要调整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计入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会计上的处理为:借:递延所得税资产4250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负债4250。
又如企业按照原制度核算的资本公积,执行新准则后应当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原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执行新准则后仍应作为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进行核算;原资本公积中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其他所有者权益项目的变动产生的股权投资准备,执行新准则后应当转入新准则下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原资本公积中除上述以外的项目,包括债务重组收益、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关联交易差价、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账面净资产的份额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等,执行新准则后应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中单设“原制度资本公积转入”进行核算,该部分金额在执行新准则后,可用于增资、冲减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合并差额等。
企业在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经持有的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财会[2007]14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视同该子公司自取得时即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其原账面核算的成本、原摊销的股权投资差额、按照权益法确认的损益调整及股权投资准备等均进行追溯调整;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在公司设立时已折合为股本或实收资本等资本性项目的,有关追溯调整应以公司设立时为限,即对于公司设立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已折成股份或折成资本的不再追溯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也应采用上述同一原则处理。首次执行日之前持有的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在首次执行日对其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按照2007年2月1日发布的专家工作组意见执行。首次执行日按照上述原则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调整后,相关调整情况应当在附注中说明。该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该公司的合并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会计报表,按财政部制定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