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职院学工字[2008]15号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职业素质训练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
职业学校学生品德行为学习评定考核办法
XXXX职业学校学生品德行为学习评定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管理规范学生思想行为,提高文化水平,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为企业输送优秀毕业生,学校在学生中实行品德行为学习等级考核,即品德行为IOO分加上各学科期末考试总成绩,划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凡为优秀等级的学生,学校将给予表彰,并在工作等方面优先推荐。
具体评定考核办法一、学习分:以期末考试各科考试成绩总和为学习分,各学科考试成绩每10分折算1分计算。
二、品德行为100分以减分形式进行考核,具体减分标准:1、违犯学校纪律,如打架者扣除20-100分,偷盗扣除100分,并劝其退学,开除学籍。
2、宿舍卫生,个人被子叠得不好一次扣1分,全宿舍卫生不好每人扣1分。
3、教室宿舍卫生:值日生不认真值日、卫生不干净每4、课外活动无故不参加缺一次扣2分。
5、学校集体活动迟到者一次扣1分,集合时讲话者一次扣1分。
6、校内随便乱扔杂物及在水池内到剩饭者发现一次扣5分。
7、晚休不按时熄灯睡觉,全舍一次每人扣1分。
8、旷课一节扣5分,迟到一次扣2分,不交作业一次扣2分。
9、上课违反课堂纪律经任课老师批评不改者一次扣2分。
10、发现说脏话、骂人者一次扣5分11、未经准假、随便离校者每一小时扣2分,旷课一天给予处分并扣20分。
12、损坏公物除照价赔偿外一次扣5分,未及时赔偿者视情节给予处分。
13、宿舍内让已实习的学生或开除学籍的学生住宿者除每人罚款外一次扣10分。
14、男女生随便串寝室一次扣20分。
15、宿舍内随便安插座或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的,当事人除罚款夕I"一次扣5分。
16、严禁抽烟、喝酒,发现抽烟一次扣10分,喝酒一三、以下情况加分1、拾金不昧一次加2分,价值IOO元以上加10分。
2、被评为优秀班干部加6分,三好学生加10分3、对学校招生做出贡献者,招一个加5分。
4、被评为单项先进同学,如关心集体、热爱劳动等加5分。
5、检举不良行为:如损坏公物、打架斗殴、吸烟喝酒、偷盗、经落实属实,每人次加2分。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组织管理办法(试行)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文件江职院学工字[2010] 4号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组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对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管理,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切实保障学生安全,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指组织学生集体外出进行的旅游、参观、采风、文艺、体育、社会实践、志愿者等活动。
学I 生参加教学实践活动和各类竞赛的外出活动按相关规定审批。
第三条考试期间,禁止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
教学时间,一般不准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
非教学时间,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经过审批,未经申请批准,私自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将追究组织者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组织者承担。
因特殊原因确需在教学时间外出活动的,参加学生还须按教务处的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第四条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审批1、班级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由组织者提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申请表》,经班主任、辅导员同意,报请系领导审批,并到学生工作处和后勤保卫处备案。
2、系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由组织者提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申请表》,经系领导同意,报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审批,并到学生工作处和后勤保卫处备案。
3、全院性的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由学生工作处与相关部门协调后报请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审批,学生工作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各系部负责具体组织、管理。
4、上级安排的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任务需学生集体外出执行的,以上级文件或函件为依据,由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审批,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
5、外单位邀请我院学生参加文艺、体育、社会实践等活动需集体外出的,由被邀请部门凭正式的邀请函,填写《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申请表》,经学生所在系领导同意,报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审批,并到学生工作处和后勤保卫处备案。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教育管理及考评工作,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全面发展的大学生,为学生评奖、评优、择优推荐就业提供依据,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素质测评适用的对象为我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中职学生。
第三条综合素质测评每学期进行一次,各种加分、扣分材料只能本学期使用。
综合素质测评内容包括学生的德育、智育、文体三个方面,三项分数之和(两学期)即为学生当年综合测评分。
各班级依据学生每学期综合素质测评得分的名次进行评优评奖,并以此作为学生入党、毕业就业推荐的主要参考。
第四条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构成为:品德测评,学业测评,文体测评。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素质测评得分=品德测评得分×30%+学业测评得分×40%+文体测评得分×30%第五条实施综合素质测评必须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品德表现测评第六条德育分计算方式:品德表现测评满分为100分。
由基本分75分、奖励分25分和扣分三部分构成。
第七条德育基本分包括五个小项,凡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给基本分75分。
(一)政治思想(15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集体观念(15分)关心集体,珍惜集体荣誉,以集体利益为重,维护集体利益,爱护公物和公共设施,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主动为集体建设献计献策,团结同学,乐于为同学服务。
(三)道德品质(15分)有坚定的共产主义道德信念,有顽强的道德意志和良好的道德言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尊重他人;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品德纯正,实事求是,坚持原则。
(四)学习行动(15分)学习目的明确,学习习惯良好,热爱专业,态度端正,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认真听课,无旷课、抄袭现象。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文件江职院人字[2010] 4号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社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 35号)、《关于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教高厅[2002]5号)和《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是指由学院选派到企事业单位或生产服务一线顶岗实践、实习及挂职锻炼等,包括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支持、共同研发科研课题以及科技特派员挂职服务等。
第三条教师参加社会实践的目的是增强教师的实践动手能力,了解和掌握本专业的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拓展专业领域,完善知识结构,提高服务社会和企业的能力。
第二章社会实践的对象与要求第四条参加社会实践的教师应为男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的校内专任教师,“双肩挑”教师可根据教学需要安排。
第五条参加社会实践的教师可选择脱产或不脱产社会实践。
脱产社会实践是指教师在实践期间脱离教学工作,到企业进行全职的实践活动;不脱产社会实践是指教师实践期间不脱离教学工作,利用课余时间开展横向课题研究,或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支持等的实践活动。
第六条脱产社会实践原则上安排在江门五邑地区,不脱产社会实践由教师在不影响教学工作的前提下自行安排时间。
第七条教师参加社会实践时间以2年为一个计算周期,每2年社会实践不得少于2个月,可累计计算。
第八条各系部每学年根据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教师培养的需要,安排不少于系部教师总人数8~10%的教师参加社会实践。
同一人安排再次脱产社会实践的时间间隔原则上应在2年以上。
第九条教师参加社会实践应与“双师”素质教师培养目标相结合,应选择与本专业相关的行业企业和岗位,并围绕教学实际开展实践活动。
第三章社会实践的形式第十条教师参加社会实践可以选择以下形式之一:1、学院统一安排到企事业单位脱产社会实践;2、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技术问题,或取得横向课题。
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
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____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学分的定义:学分是衡量学生学习工作量和学业成绩的计量单位,一般以学时为基础,按学科门类划分。
2. 课程学分的计算:根据国家教育部门的规定,各学科门类的课程学分计算标准不同,具体以《学分认定办法》为准。
3. 学分的取得:学生在修读课程并通过考试或评定后,方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4. 学分的使用:学生获得的学分可以用于计算学业成绩、补修学分、申请学位或毕业证书等。
5. 学分的转换:根据不同学科门类的要求,不同学校或学院可以对学生在其他院校或单位获得的学分进行转换认定。
6. 学分的修读限制:根据学校或学院的教学计划,学生在一定时间内需要修读一定的学分才能毕业。
7. 学分的认定和记录:学校或学院应建立完善的学分认定和记录机制,保证学生学分的准确计算和记录。
8. 学分的管理责任:学校或学院应指定专门负责学分管理的部门或人员,负责学分的计算、认定、转换和记录工作。
以上内容仅为一般学分制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具体以学校或学院制定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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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高职院校学生职业素质训练的实施模式
探索高职院校学生职业素质训练的实施模式[摘要]文章以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职业素质训练为例,探讨了高职院校学生职业素质训练运行模式的构建,指出在学生职业素质训练中需要正确处理主导性与多样性、校园性与企业性、人文性与技术性的关系,以确保学生职业素质训练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关键词]高职院校职业素质训练实施模式长期以来,我国高职院校一直在夹缝中生长,曾一度出现盲目攀升本科院校的倾向,未能形成自身的特色。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以下简称”16号文”)对高职教育进行了准确定位:“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在我国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至此,我国高职教育才逐步形成以就业为导向,强化技能训练的人才培养模式,逐步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高职办学模式。
一、实施学生职业素质训练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客观需要1.实施学生职业素质训练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内容。
教育部《关于深化教学改革,培养适应21世纪需要的高质量人才的意见》将人才培养模式表述为“学校为学生构建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以及实现这种结构的方式,它从根本上规定了人才特征并集中地体现了高等教育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
“16号文”强调:“高等职业院校要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要高度重视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技能性人才。
”学生职业素质训练正是根据这一要求,训练企业所需要的服从和服务意识、敬业和乐业意识、创新和创业意识、劳动意识和职业核心能力等。
2.实施学生职业素质训练是校企文化融合的有效方式。
校企合作是适应新的人才培养模式的必要途径,校企文化融合是校企合作的重要内容。
通过团队训练、技术技能竞赛、企业家论坛等活动实施学生职业素质训练,引入企业的理念、要求,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接纳和理解企业文化,有效地促进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的融合。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职业素质训练报告书》实施细则(讨论稿)
各班级成立班级职业素质训练实施小组,每个小组由团支书和各团小组推荐的一名代表组成,由团支书任组长。
为了保证《学生职业素质训练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登记和认证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保证认证工作的透明度,各级认证机构必须接受监督。院级认证机构负责对各系的认证机构进行审核;各系认证机构负责对各班的认证机构进行审核。以上各级认证机构接受全院学生公开的监督检查。
5.系认证部对班申请表和个人申请表进行认证,认证后交督检部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后,班申请表和个人申请表一份存档,另外一份在下个月初统一发还各班实施小组,实施小组把认证内容记录在班级认证登记册后,及时把经过认证的个人申请表发放给认证者本人,该个人申请表要妥善保管,以备检查核对。
6.系实施中心认证部根据经过督检部核查的班申请表和个人申请表填写系认证月报表(一式两份),一份系存档,另外一份上交学院认证部。
5.时间规范:所有填写内容的开始,统一使用年月的时间或时间段。一般用以下三种表述方式,对于学生干部的任职情况,必须使用第三种表述方式。
举例:2003年,
2004年5月,
2004年9月-2004年12月。
6.写《个人申请表》时使用规范性语言(包括参与时间,参与事项所获奖项),《报告书》文字表述规范为:
10.填写在《报告书》上的所以项目计算职业素质训练学分,各项填写内容的具体学分分值见《江门职业技术学院职业素质训练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每学期初统一由院认证部在每类合计栏填写学期学分总数。
11.证书需用黑色碳素笔或钢笔准确如实填写各项内容且不得涂改,凡违背事实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予以严重处理。
职业技术学院素质学分实施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素质学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中青联发〔2002〕14号)文件精神,根据__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要求,学院决定加大我院学生素质拓展培养力度,在大专生中(含五年制)全面实施素质学分。
素质学分实行学分制(必修)。
为将学生素质拓展计划落到实处,加强该计划的针对性、实效性,特制定本办法,内容如下:第一条学生素质拓展教育,是尊重个性、培养个性、张扬个性,根据素质教育的全面性、主体性、发展性、养成性和开放性等要求。
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特点,通过项目化运作来重点培养、分层实施。
第二条我院素质教育培养计划,基本内容确定为:思想道德素质拓展、能力素质拓展、人文艺术素质拓展和社会实践素质拓展四个部分。
大专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6个学分才能毕业。
五年制学生,前三年参照此办法执行,后两年须修满4个学分。
第三条院团委是学院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管理与实施的职能部门,负责学生素质拓展学分总体计划的制定、组织和过程的监督。
各系、部团总支、学院相关部门是素质拓展教育方案的具体制定和实施的执行机构,班主任是素质拓展的学分认定人。
所有活动开展结束后,一周内班主任上报加分。
院团委会、学生会、学生团体联合会等学生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协助各系、班完成学生素质拓展,学院学生工作部、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图书馆、后勤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积极支持配合支持。
第四条各系、部的学生素质拓展教育具体实施方案,应依据学院团委的总体要求,结合本系专业特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具体执行。
第五条学生素质拓展培养目标和素质训练项目学分计算办法具体如下:一、思想道德素质拓展(一)素质拓展培养目标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和政治立场,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为国家、社会、集体做贡献的奉献精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素质训练项目学分计算二、能力素质拓展(一)素质训练目标具有团队协作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适应环境的能力;具有善于自我调节健康心态的能力;具有胜任学习和工作的健康体魄,不断完善自身知识结构的能力。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文件江职院教务字[2008] 4号关于批准2008届学生毕业的决定经审核,我院2008届丁建洪等1090名毕业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
附:江门职业技术学院2008届毕业生名单(1090人)二00八年六月三十日主题词:学生管理毕业决定江门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2008年6月30日印发附件:江门职业技术学院2008届毕业生名单(1090人)一、信息技术系(共114人)05用电技术班丁建洪等18人:丁建洪冯世生叶民关永祥许伟锋吴天锡吴培星李广朋李芝林李波陈大弟陈海锋陈惠文周志康范灿强赵伟文梁世俊黄观传05汽车电器班方植鸿等31人:方植鸿王仲安任树欢刘南伟朱伯健朱跃州许志杰何春祺何凌云吴坤全李红伟李积科邹志祥陈秋磊陈智勇周海波林福才练森胡嘉骏徐健民袁国权郭光鸿梁兆明梁耀均黄文辉黄桂冲程子源谢太新谢旭鑫蔡俊富潘金港05计算机应用班马学城等39人:马学城冯国鸿冯振邦叶志成叶剑明关尔天刘世荣刘汉强刘仲珊刘健明朱伟斌朱传聪许明恒何长荣余悦明吴宏彪吴春亮张文龙张绍鑫张剑杨宇强杨敏坤杨淞森苏德陈夫杰陈冰鹏欧志财赵雅迪赵伟健翁晓华梁仲柱梁堂黄子阳黄国壮黄超伟黄锦城谢华俊雷溢明余健洪05计算机网络班马锦潮等24人:马锦潮王艳甘超培伍耀鹏刘世洪江河许宏杰许海存吴沛吴跃李秀成陈贤陈春述陈超陈想周美瑜林永溢凌青徐振国黄杰锋黄淑贞曾弥弥谢晓红谭册记04计机应用班纪斌斌等2人:纪斌斌梁春荣二、外语系(共194人)05中英文秘班关敏慧等26人:关敏慧刘洁刘海媚吕燕飞汤佩珊何秋谊何结萍何焕好佘雨婷吴玉云吴燕琴张慧华李小芳李海婷李碧英陈丽丽陈继英陈嘉慧林晓媚林晓静林晓霞莫水梅莫雪平莫燕嫦梁韵珊黄敏慧05英语C班刘佩君等40人:刘佩君刘雪清许妃娜何娟萍张燕珍李秋丽李雪珍苏彩霞陈兰翠陈保球周玉婷罗咏梅郑绍彬洪毓曼洪碧慧黄剑霞黄晓怡黄敏娜黄湛惠彭智难蔡燕丽黎倩茹薛功利叶娜娣叶婉婷吴爽肖玉婷陈金凤陈秋媛林雪梅欧阳素转洪虹唐岸求梁慧谢春燕谢静榆蒋萦华卢虹钟诗敏雷艳红05英语B班刁亲妹等39人:刁亲妹邓兰珠冯珊珊刘少芬孙秀玲戎海璇何转有张丽娜张雪丽张燕娥李小梅李伟强李翠仪杨凤云邱丹红陈妙燕陈美兰陈粤华冼海华周晓云周艳华周莹莹郑敏梁妃花黄文静黄亚媚黄思敏龚晓甜曾颜容廖锡燕谭明贵谭蓉谭静雅黎芝梁海燕岑晓静朱红萍刘金兰李计亮05英语A班邓乳燕等41人:邓乳燕韦婕冯庆忠冯洁琼叶秀仪刘奕彤刘晶花江丽娜江洁枚吴汝银吴妹吴楚纯张蔼玲李汉群李玉娜李孟俐李羡容苏杰姬陈炳芳陈善秀麦丽花庞美玲林金凤曹丽莎曹锦秀梁小玲梁小霞梁玉婵梁佩琴梁洁黄春蓉曾晓影谢丽谢丽珍谢淑娟蔡文雅谭素婷潘海英黎玉成黎薇林梅艳05应用英语班王楚燕等48人:王楚燕邓妙瑜冯珠叶司徒少茵邝玉玲刘雪纯朱秋红许飞妹阮金莲吴宝贤吴洁岑小群张彩珍张娇李彩玲李景通李翠玲杨少娜杨家雄沈继辉肖奴肖彦陈宜銮陈俏惠陈洁珍陈娣陈笑英陈慧敏麦晓玲林云林舒婷姚玉虹洪乌谬费翠媚梁雪琴梁惠如梅绮鸿黄冬丽黄丽慧藤田绮文黄雅莉黄德智彭靖媚曾水仙曾燕玲谢晓佳赖盈劳海曼三、经济管理系(共301人)05物流实务班王永孝等46人:王永孝王金花韦荣惠冯希韶卢梦莉叶丽萍刘晓春江玉青许荣钦阮晓霞何嘉欣余念慈余敏霞吴坚龙吴灿棠吴明珠吴美吴家泳吴继纯张冬谷李月仙李国强李路萍肖金华陈小丽陈少雄麦应健周雪清林晓宜欧伟鸿郑冠森钟茂侨钟夏帆唐民凤徐秀芳翁水松莫韻妍梁美青黄小玲黄沛沛黄晓波谭伟旋钟召阳潘涓许绍业谢彩霞05外贸商务班冯三妹等34人:冯三妹冯结晶龙金梦许纯燕邬转如何素芬何彩虹张北爱杨华娥沙燕文苏金燕陈月秀陈振换陈敏燕陈淑萍周玉冰庞少敏林凤桂林翠绿郑暹玲胡美华徐素敏敖彩华黄义朵黄才芝黄雪娇黄雪琴彭嫱凤曾美婷谢婷仪蔡芬颜黎佩环莫丽明黄燕燕05企业生产班邓丽云等27人:邓丽云叶思莲关方芳刘金英何兰香何京月何美美何燕葵吴锡基李月玲李学军杨艳杨静陆淑媚陈文婷陈水梅陈朝华陈超鸿陈翠雯林丽平林焕兴洪小翠钟瑞燕黄佩珊黄慕姬谢玉柯郑锦麟05旅游管理班冯秀琼等30人:冯秀琼伍艳丹朱雪丹池方梅吴淑芳吴斯菊张小苗张漂柳张翠娴李少兰李汝标杨冬霞肖经晓陈燕玉林进和林金爱林靖郑群英柯小玲胡文辉首亚敏骆坚华敖晓云郭晓芳曹鸿雁盘丽娟黄承东黄淑贞蔡妍薇蔡晓婷05金融实务班邓能发等46人:邓能发冯明明冯惠萍任曼莉许娟萍何小红何蕴榆余逸庆吴运如吴念中张茂光李孔花李少莲李引娣李雯铮杨丽丹肖小琴肖伟升陆志境陆玲翔陈小莹陈巨志陈佩如周凤钻周水仲尚巧颜林淑芳罗敏儿郑广辉赵惠明钟爱群聂嘉杰袁海华袁福乐郭志宏高雪贞梁锦姬梁碧琴梁德华黄金叶黄喜珊廖彩匀熊玉敏谭小玲谭浩贤潘秀华05会计3班韦丽琴等40人:韦丽琴卢小燕司徒丹瑜甘育玲田惠菁白世慧刘玉倩刘哲张玉金李奕鑫李洁嫦李莉李雁鸿李锦芬陈善周麦慧芬林海燕欧阳子欣郑毅姚文敏姚远儿姚碧玲胡冬梅胡桂相胡淑茵钟敏华唐虹翁水有翁丽娟袁锦嫦曹苑坤梁艳菲黄双招曾丽敏赖清珊谭燕芬禤小菊黎建华蔡泳鸿黎冠05会计2班冯嘉意等40人:冯嘉意卢卫璇农秀桃刘仪变成霞朱正楼朱瀚吴永佳吴李江吴艳婷吴燕张钰翠李文丽李文艳李晓青李慧婷杨美玲杨颖桦肖晓璇苏丽清苏惠玲陈小侠陈圣超陈肖英林惠玲林静琪罗侨郑妹萍唐思思郭雪琼梁绮文曾宝燕曾渝雄温婉玲雷敏姚谭秀明谭结珍黎妹戴美和李文艳05会计1班尹芳玲等38人:尹芳玲方丽文冯连香叶燕玲伍淑华伦锡源刘丽梅吕玉珠劳雅姬吴宝珠吴银清岑志英张月香张欢张倩芳李娟李素云李群英李锦娆李潇湘杨媚杨燕纯陈伟君麦敏慧林晓蓉林颖川罗国笑洪慧敏唐丹徐海锋梁广鑫梁陈婷黄秀云黄敏仪黄焕贞覃蓝莹黎艳珍黎惠钊四、教育与教育技术系(共270人)05政治班王晓玲等56人:王晓玲邓丽娟冯秋月任咏瑜关锦桦刘晓英严星明何钰恩余兴华吴升巧吴世健张小萍张淑娉李艺李艺瑜李永迪李招李英芳李晓敏李婵李燕娇李燕玲杨经伟杨琳李华娇陈秀娟陈进欢陈洁仪陈捷陈雄明麦秀娥麦雪艳周颜庞仙玉林静雅罗晓梅范晓定郑淑贤施小琴洪东年钟春秀钟翠霞宾永荧郭秋余高素素崔少玲崔春卓梁玉婵梁晓媚黄海萍曾红梅谢惜贤蔡秀丽黎锐黎献黎活兰05语文2班邓玲喜等46人:邓玲喜丘姗刘小雪刘付伟昌刘付尚燕刘婷婷劳玉清吴丹吴晓红吴康福吴惠苗岑道用李叶珍李玉珊李艳如李惠英杨洁琼杨雪杨惠珍肖世荣邱竞捷陈卓莹陈英陈霭壮周霞林良凤罗丽婵罗秋雁施月柯彩丽钟丽婷钟钊梁晓华梁晓霞梁惠兰黄冬梅黄丽思黄瑞清曾春晓谢锦宁雷翠华谭俏云颜银燕黎永研黎嘉雯朱惠珊05语文1班卢伟清等48人:卢伟清叶玉玲司徒素岚全春帮刘丹刘付尚彩刘华娇刘禹何丹瑜何燕芳吴丽沙吴育张如霞张艳李艳君杨洁琼杨淑梅杨维欣苏愿聘陈夫要陈劲陈春花麦艳玲周妙红庞振通林水玲林春哲罗少亮罗玉霞郑永洪项志强徐燕娜翁淑佩莫晓雯郭虹玲黄少君黄亚爱黄金英黄淑玲程丹凤董美均董晓奕甄柳清蓝虹蔡旭云蔡金珍蔡蓉琳谭伟英05幼儿班王静霞等27人:王静霞冯丽丽叶敏仪叶嘉玲刘莉婷刘旋玲汤惠敏许俊霞余妙似吴伟吟岑新玲张伟燕李咏霞陆敏华陈勉陈敏儿麦彩屏周慧桦林婕婷高金凤梁敏仪黄丽琨黄彩庭游冰谢小素谭秀金魏小婷05音乐班李秋谕等30人:李秋谕肖集文黄建秋刘金燕何婉玲何曼君余晓琼吴欣霖张晓媛张紫菱李媚媚杜春玲杨玉英陈嘉惠麦宝明冼苑雯梁宇君梁丽云梁虹梁晓艳黄晓兰彭沛玲谢敏静詹秀珍谭娟深邹丽珍李嵋琦肖娉婷陈燕霞梁嫣嫣05舞蹈与音乐班敖美珊1人:敖美珊05舞蹈编导3班何好仪等14人:何好仪陈永慧潘嘉仪吴清园陈永玲陈梦婕庞彩霞罗秀苗黄丽婷黄敏廖佳潘慧寻黎嘉慧魏湘红05理科班刘凤英等47人:刘凤英邓明君古妮娴司徒宝卿刘付国军刘玉香吕丽清朱文华朱仕斌严淑芳何启志吴秋屏张秀芬李小红李玉敏杨芬杨林洁陈小澎陈俊强陈庭宏陈粤杏麦彩燕周观彪林伟文林兆怡林志豪欧雅柔郑方容郑晓聪姚丽玲钟小琴钟沛明徐丽雅徐炜艺徐敏华莫夏丹谈色群梁一杰梁天成梁文诗梁华迪梁影媚黄建华黄建嫦谢汝喜简结娣廖泽强04语文3班黎冬梅1人:黎冬梅五、工业制造系(共181人)05数控班王东成等35人:王东成王正宁冯金有司徒由窍纪晓波许大成何卫东何礼求吴喜彬吴蔼龙张双才张伟坤张李广张进前李建炜李明繁李荣文李楚苏天全陈化聪陈志伟陈恒漂陈柏霖练文欢罗植良范峻华郑冠榕聂如兴袁清坦梁汉飞黄代富黄灵聪黄亮晶黄超赖祖兴05汽车维修班邓剑涛等29人:邓剑涛冯锐发卢伟铭叶晓凌伍杰富吕建成余海江余赛龙余德宝张宇张惠明杨文洽杨拉纳苏钱树陈少雄林泽成练华盛贺旭东赵崇广翁伟胜高魏斌梁文登梁锦利黄荣聪黄健壮黄家谊黄滔温志杰甄廷安05模具2班王寅鹏等39人:王寅鹏叶文杰司徒焕强刘伟许洁锋何嘉源余国相吴建新岑杰文张华李志成李建立李炳华李健俊杨繁荣陈日亮陈旭兴陈健厚陈锋陈翼周杰艺周淼淮姚润伟洪家亮钟志胜骆腾云容文劲莫国泉曹侃文梁荣宗梁锦成黄健波黄健锋曾财进蒋振江谭子立谭健祥谭继溢劳锦维05模具1班丁李金等29人:丁李金乡世营叶慧深石远辉何远华何健明李山李志君李锐锋邵岭陈小玲陈立葵陈焕贵麦健明林海军林谦林腾盛茹良和容杰聪翁陆铿梁竞洲黄国能黄恒赖润蔡煜潘春悦颜继长廖伟椿陈肖清05机电2班王国艾等25人:王国艾叶辉田开寄吴少东吴庆峰吴坚华吴金根吴盛斌吴鹏李彬杨世飞陈首建陈景励冼鹏辉林爱生林楚旭林锦涛翁健铨莫卫红莫金钊郭军高铭忠梁海志黄仁祥谭志恒05机电1班仇永盛等24人:仇永盛何勇文李健海杨光意杨海云邹立新陈汉永林志广林啟钊林锡奎林锦财莫荣昌袁遵权康一飞曹俊策梁志杰黄振业谢辉雷进明廖惠安徐彪曾嘉威梁昊天黄海均六、材料技术系(共30人)05粘合剂班张健林等2人:张健林施永安05染整技术班王明智等28人:王明智史国刚左毓何启能何景新吴剑波李志雄杨述绪沙观胜肖伟陈艺锋陈婉仪陈鸿杰陈新宝陈楚佳周芝姿周惠兰周瑶锋林艳丽郑恋梁汝侠梁志远黄升凤黄金玲黄道华曾晓娴谢黎航谭英华。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一、管理机构团委社团部是学院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机构,代表团委对全院学生社团进行管理,社团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2—3名,干事若干人协助开展工作。
社团部的干部纳入院级学生干部由团委任命和管理,参加一年一度的优秀社团干部评选。
受表彰的优秀干部享受优秀团干部同等待遇。
社团部干部实行任期责任制,依照学生会和团委会学生干部考核条例进行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干部进行表彰奖励,任期内不称职的干部由团委戒免或免职。
二、社团成立和注册1、社团成立我院在籍学生50人以上,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自愿遵守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均可申请成立学生社团。
成立学生社团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团委社团部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报主管部门(团委社团部或团总支,下同)审查批准后,方可成立。
成立院级社团,报院团委社团部审批;成立系级社团,报本系团总支审批,由系团总支报团委社团部备案。
2、申请、成立学生社团的程序:(1) 向学生社团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成立申请书(包括:名称、宗旨、主要任务、工作目标、经费来源、组织机构、活动范围、人员规模)、业务指导部门(业务指导部门是指学院正式的管理或学术教学机构)或主管人的推荐书、主要负责人简历、联系方式。
(2)起草本社团的章程。
学生社团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名称、宗旨、主要任务、工作目标、经费来源、组织机构、负责人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章程的修改程序、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社团的终止程序、其他必要事项。
章程应与社团的日常活动保持一致。
(3)领表。
由该社团发起人到团委社团部领取《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逐项填写,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4)团委社团部批准、公告社团成立。
社团审批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
(5)召开社团成立大会。
成立大会的主要议程:●社团发起人介绍社团筹备情况;●社团主管部门负责人宣读社团成立的通知并对社团工作提出要求;●通过社团章程;●第一届理事会候选人竞职演讲;●选举第一届社团日常工作机构—--理事会;●社团业务主管单位(或指导教师)代表讲话;●当选的理事会的代表就社团下步工作进行说明。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学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同学奖励学分规定职业技术学院同学奖励学分规定为了充分调动同学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激励同学积极参加技能比赛、科技比赛、文体竞技等活动,提升同学的职业综合素养,培养具有革新精神的高技能人才,特制定本规定。
一、奖励范围1、参加院级及以上各类技能、科技比赛等活动成绩特别;2、取得高级技能〔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3、参加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优秀;4、参加科技活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取得成果或专利;5、参加院级及以上各类文体竞技活动成绩特别;6、参加素养教育及其它社会施行活动表现特别。
二、奖励学分计算办法〔一〕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比赛、科技比赛等1、国际级比赛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8、6、4个学分,其余参赛人员奖励2个学分;2、国家级比赛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6、4、2个学分,其余参赛人员奖励1个学分;3、省级比赛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4、2、1个学分,其余参赛人员奖励0.5个学分;4、市级比赛获得一、二等奖者,分别奖励2、1个学分;5、院级比赛获得一等奖者,给予奖励2个学分。
〔二〕取得高级技能〔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1、获得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者奖励4个学分;2、获得国家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奖励2个学分;〔三〕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取得优秀成绩1、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者,奖励4个学分;2、非国贸、英语专业同学,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奖励2个学分;3、非国贸、英语专业同学,全国英语应用能力A级或浙江省大学英语三级成绩优秀者,奖励2个学分。
〔四〕参加科技活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取得成果或专利1、参加教师科研科技项目有特别表现者,奖励1-3个学分;2、在公开出版的一般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独立完成者奖励2学分;合作完成者:第一奖励1.5个学分,第二奖励1个学分;3、在公开出版的国家级核心期刊(正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独立完成者奖励4学分;合作完成者:第一奖励3个学分,第二奖励2个学分。
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学分规定
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学分规定根据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学分规定,学院将根据学生在学业、实践、创新等方面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学分。
具体规定如下:
1. 学业奖励学分:
- 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以获得额外的学分奖励。
具体奖励学分数额将根据学生的绩点排名进行确定。
- 例外情况:在某一学期因特殊原因导致学业成绩较差的学生,可以在后续学期通过提高成绩来获得学分补偿。
2. 实践奖励学分:
- 参加学校组织的实践活动,如实习、实训、技能比赛等,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可以获得额外的学分奖励。
- 参与校外实践活动,并能够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学生也可以获得一定学分奖励。
3. 创新奖励学分:
- 在学院组织的创新项目中表现出色的学生可以获得一定的学分奖励。
- 学生通过自主创新项目的实施并取得一定成果的,也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奖励。
以上规定仅供参考,具体的奖励学分数额、条件和申请方式可能会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学生可以通过查阅学院的相关文件或咨询学院相关部门了解详细的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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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并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的管理。
第二章学制第三条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制为三年。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实行弹性学制,但在校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两年,总在校时间(含休学)原则上自入学时起连续计算不得超过五年。
第三章入学与注册第四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我校录取通知书和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经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以旷课论处,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情节恶劣的,须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六条新生进行体检复查患有疾病者,经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证明,短期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的,由本人申请,学院批准,可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必须在下学年开学前向学院申请入学,由我校指定的医院诊断证明,学院复查合格,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未按学院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未办理暂缓注册手续逾期两周不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予以退学。
第四章考核与成绩记载第八条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个实践性教学环节(设计、实验、实习等)的考核。
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一、课程与学分第一条紧密结合高职教育课程改革理念,实行理论课与实践课程一体化。
第二条我院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
必修课是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生培养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包括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
选修课是指为学生扩大选择专业方向或辅修专业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素质,学生根据本人的兴趣爱好及实际情况,在全系、甚至跨系选择修读的课程。
包括: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公共选修课学分三年制不低于6个学分,两年制不低于4学分。
专业选修课不低于10个学分。
第三条我院实行学分制。
学分规定为:1.课程学分的计算,以该门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安排的课时数为主要依据,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时数可包括课内学时与课外学时。
学分以学期(每学期以18周计)为计算单位;2.一般课堂教学每18学时计算1学分,社会实践、实习、毕业综合实践等课程24学时折算1学分,整周实践课每周计算1学分;3.军训、形势政策课、就业指导按1学分计算;4.体育与健康共计4个学分,其中体育选项课2学分,一学年两个学期,各1学分,体质健康测试连续两个学年,一学年1学分;5.顶岗实习和毕业综合实践按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周数计算,每周计算1学分;6.高教园区跨校选修课程、校际之间同一层次且教学要求基本相同的课程,经学院批准,可以承认其学分;7.一学期不满18学时的理论课课程,不满一周的一次性实训实习,以及学生应按要求参加的公益劳动、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和毕业鉴定等不计学分;8.实行奖励学分的办法另见《职业技术学院奖励学分暂行规定》。
第四条我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三年制不低于120学分、两年制不低于80学分。
二、学制规定第五条实行弹性学制。
我院三年制专业的基准学习年限为三年,两年制专业的基准学习年限为两年。
学生提前修满规定的总学分和必修课学分且平均绩点达到2.5及以上,可以提前毕业。
提前毕业的时间一般为半年或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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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江职院学工字[2008]15号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职业素质训练学分认定及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了更好落实我院人才培养目标,有效提升学生职业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职业素质指广义而言,其训练指的是旨在提升学生职业素质,主要涵盖职业意识、职业道德、职业能力提升的各种活动,一般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学院或系(部)所组织的职业道德修养、科技创作、技能比武、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文体艺术、身心发展、社团与社会工作、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第二课堂实践活动或竞赛;二是工学结合中与企业或行业共同组织或依靠企业或行业所开展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学生参加职业素质训练并经考核合格,均可按认定程序,获得相应的职业素质训练学分。
具体学分按照《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学
生职业素质训练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试行)》(见附件)确定。
第四条根据学院人才培养方案,本办法从2007级在校全日制大专学生开始试行,2007级学生必须获得4个职业素质训练学分;2008级学生开始,必须获得6个职业素质训练学分。
第五条学生职业素质训练学分认定工作由学生工作处负责统筹,各系组织实施,并指导各班具体操作,学院职业素质训练中心核查认定。
各系主要由主管学生工作的系领导负责,成立以系团总支书记为主,辅导员、各班的团支部书记为小组成员的系学生职业素质训练学分认定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系学生的职业素质训练学分的认定工作。
第六条学生职业素质各训练项目学分由项目主(承)办单位负责人,根据学院规定的职业素质训练学分认定的范围和标准加以认定,其认证材料一式三份,由活动主办单位、参加学生所在系及学院职业素质训练中心各保存一份。
第七条各系负责统计和管理本系学生的职业素质训练学分,每学期统计一次并向本系学生公布,每学期汇总一次上交学院职业素质训练中心,经审定后,每学期第五周前交教务处记入学生成绩表。
第八条学生毕业前一个学期,若学生职业素质训练学分不足6个学分,应向所在系提出补足申请。
各系提供学生名单及所缺学分数,由院素质训练中心统一安排项目,补足所缺学分。
第九条学生发表论文、作品,由学生本人提供论文、作品复印件、实物或实物照片,交学生所在系学生辅导员处登记,作为认定学分的依据。
第十条学生职业素质训练学分认证工作流程是:公布认证项目以及学分——学生参加活动或竞赛——项目举办方予以认证——班级
团支部统一收集认证手册——班主任签名——以班为单位交系初审并统计——学院职业素质训练中心审核——教务处计入学生成绩表——各系将本系学生所获学分存档。
第十一条凡各系、部等部门组织的需给出学分又是本办法认定范围没提到的其他职业素质训练活动,应先向学院职业素质训练中心申请,按职业素质训练学分的认定程序,参照本条例中相关的学分认定的方法执行,学分赋值需经学院职业素质训练中心批准方可。
第十二条获得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奖励学分暂行规定(试行)的第一课堂学分的同学,(具体见《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奖励学分暂行规定》(教科字[2008]37号文件)由自己选定,可把该项学分作为抵消职业素质训练的学分,但不能重复再作为奖励学分抵消第一课堂的选修学分。
第十三条学院在此前颁发的有关规定(办法)中所涉及的学生职业素质训练学分或第二课堂学分认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学院委托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附件:江门职业技术学院职业素质训练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学生工作职业素质训练办法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2008年12月15日印发
附件: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职业素质训练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
一、学生参加科技、人文素质等训练活动,如讲座,沙龙、参观、团队辅导等,每人每次0.1个学分,必须获得0.6个学分,超过1个学分的按1个学分计算。
二、学生参加学院“三早”活动,考核为全勤者,每学期可获得0.5个学分,必须获得1个学分,无故缺勤3次及以上者,则取消该学分的认证(从2008级学生开始实施)。
三、学生参加学院学生社团(含艺术团)等,考核合格者,每人每学期可获0.2个学分;其中参加经学院认定的品牌或特色专业社团,每人每学期可获0.3个学分;学生参加学院学生社团必须获得1个学分,每学期参加社团超过0.5个学分的按0.5个学分计算。
四、学生按照院、系(部)各单位组织的读书活动要求,并根据所推荐的书目,完成规定数量书籍的阅读,写出读后感、观后感文章(文章内容800字以上),经班主任签名确认,辅导员审核后,每篇可获0.1个学分,超过1个学分的按1个学分计算。
五、“挑战杯”竞赛、技术和技能比武、文体竞赛(如:学院每年举办的技术节、艺术节中的演讲、辩论、职业规划和校运会等各类竞赛)
1.获得各种等级或名次按如下标准奖励学分:
单位:个/学分等级/名次个人学分奖励标准集体学分奖励标准
一等奖(第1名)/冠军21
二等奖(前3名)/亚军 1.51
三等奖(前7名)/季军10.5优秀奖0.50.4
2.参加各级竞赛按如下标准奖励学分:
单位:个/学分项目级别个人学分奖励标准集体学分奖励标准
参加各级竞赛国家级以上0.50.4省级以上0.40.3市、区级0.30.2学院内0.20.1
备注:另外,正式体育竞赛中,破院记录者另加0.5个学分,参加国家、省竞赛集训达2周以上者可获1个学分,且每次参加竞赛或集训,学分不重复计算,只取最高学分。
六、参与学院立项的学生科研或学院委托教师开展的科研项目,经鉴定或验收合格,根据学生的参与程度以及时间,由指导老师认定,每人每项可获1-2分。
七、参加学院组织的寒暑假“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经实践单位考核合格并提交社会调查报告者,按活动周期长短,由指导老师审定,每人每周计0.3个学分,每次不能超过1.5个学分。
学生个人利用寒暑假参加社会实践,经实践单位考核合格并提交社会调查报告者,可获0.2—1个学分,超过1个学分的按1个学分计算。
八、参加由学院或各系组织的青年志愿者(义工)活动者,经申报、审核属实者,每人每半天计0.1个学分,超过1学分的按1学分计算;受学院、系邀请并积极参加义演者,每人每次计0.2个学分分,超过1个学分的按1个学分计算。
九、学生参加学院开放性的实验实训(非教学计划内的课外实验实训),每人每半天按0.1个学分计算,每学期超过0.5个学分的以0.5个学分计算。
十、学生在参加“工学结合”、“工学交替”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顶岗实习、生产实践、劳动体验等教学活动过程中,参加所在企业组织或学生自行组织的各类有利于职业素质提升的活动,经所在单位鉴定,带队老师确认,可参照本办法相关项目的标准进行学分认定,该项累计超过1个学分的以1个学分计。
十一、学生参加学院党校组织的各种培训班,并学习结业者,可获0.3个学分,递交入党申请书者可获得0.1个学分。
十二、凡属于学院各级学生干部,在任期内(一年或以上),经考核合格者,按以下学分认证:
1.院团委副书记、院学生会主席和律委会主任可获1个学分;
2.院学生会副主席和律委会副主任可获0.8个学分;
3.院团委正副部长、院学生会正副部长、系团总支副书记、系学生会正副主席、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由团委确认)、院广播站正副站长、班团支部书记、班长可获0.6个学分;
4.院团委干事、院学生会干事、院学生律委会干事、系团总支正
副部长、系学生分会正副部长、系律委分会正副部长、院艺术团正副团长、院广播站、品牌社团或特色专业社团的正副部长可获0.4个学分;
5.系团总支干事、系学生分会干事、系律委分会干事、团支委、班委、系级社团负责人、学生刊物负责人(由院团委确认)等,可获0.3个学分;
备注:学生干部以在院学生三会、社团联合会正式备案者为准。
凡交叉任职的学生干部,以分值最高的为准,只认证一次,不重复给分;学生干部组织或参与职业素质训练活动,其学分认定与否,将视具体情况由学院职业素质训练中心核查确定。
十三、发表论文、作品类学分:在我校一级非正式刊物(学院院报、学生报、学生刊物)发表论文或文学作品每人每篇计0.3分。
十四、见义勇为、维护学院荣誉,社会正面影响大的同学,经审核属实者,根据职能部门认定,可获0.5—2个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