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检单填制规范 -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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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检单填制要求

报检单填制要求

资料范本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报检单填制要求地点: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报检单填制要求(一)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要求入境货物报检单所列各栏必须填写完整、准确、清晰,没有内容填写的栏目应以斜杠"/"表示,不得留空。

1.报检单位:指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检验、检疫、鉴定业务的单位;报检单应加盖报检单位公章。

2.报检单位登记号:指在检验检疫机构登记的号码。

3.收货人和发货人:按合同填写。

4.企业性质:根据收货人的企业性质,在对应的"□"打"√"。

5.货物名称:按贸易合同或发票所列的货物名称,根据需要可填写型号、规格或牌号。

货物名称不得填写笼统的商品类,如"陶瓷"、"玩具"等。

货物名称必须填写具体的类别名称,如"日用陶瓷"、"塑料玩具"。

不够位置填写的,可用附页的形式填报。

6.H.S.编码:指货物对应的海关商品代码。

填写8位数或10位数。

7.原产国(地区):指货物原始生产/加工的国家或地区名称。

8.数/重量:填写报检货物的数/重量,重量一般填写净重。

如填写毛重,或以毛重作净重则需注明。

9.货物总值:按本批货物合同或报关单上所列的总值填写(以美元计)。

如同一报检单报检多批货物,需列明每批货物的总值。

(注:如申报货物总值与国内、国际市场价格有较大差异,检验检疫机构保留核价权力)。

10.包装种类及数量:指本批货物运输包装的种类及件数。

11.运输工具名称号码:填写货物实际装载的运输工具类别名称(如船、飞机、货柜车、火车等)及运输工具编号(船名、飞机航班号、车牌号码、火车车次)。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99.12.17•【文号】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16号•【施行日期】2000.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通关正文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16号)现发布《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李长江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七日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管理,规范报检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申报的行为均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报检范围(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二)输入国家或地区规定必须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书方准入境的;(三)有关国际条约规定须经检验检疫的;(四)申请签发原产地证明书及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的。

第四条报检人在报检时应填写规定格式的报检单,提供与出入境检验检疫有关的单证资料,按规定交纳检验检疫费。

第五条报检单填制要求为:(一)报检人须按要求填写报检单所列内容;书写工整、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报检日期按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日期填写。

(二)报检单必须加盖报检单位印章。

第二章报检资格第六条报检单位首次报检时须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和政府批文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取得报检单位代码。

其报检人员经检验检疫机构培训合格后领取“报检员证”,凭证报检。

第七条代理报检单位须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其报检人员经检验检疫机构培训合格后领取“代理报检员证”,凭证办理代理报检手续。

第八条代理报检的,须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委托书,委托书由委托人按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格式填写。

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要求和说明

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要求和说明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要求和说明
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要求
1、编号:企业发送电子报检信息后,收到尾号为“E”预报检号,正式编号由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受理人员填写,前6 位为申报地检验检疫局机关代码,第7 位为报检类代码(入境01,出境02),第8、9 位为年代码,第10 至15
位为流水号。

2、报检单位登记号:报检单位在检验检疫机构登记的号码。

3、联系人:报检人员姓名。

电话:报检人员的联系电话。

4、报检日期:检验检疫机构实际受理报检的日期。

5、收货人:外贸合同中的收货人。

应中英文对照填写并录入其在检验检疫机构的注册代码。

6、发货人:外贸合同中的发货人。

7、货物名称(中/外文):进口货物的品名,应与进口合同、发票名称一致,如为废旧货物应注明。

8、H.S 编码:进口货物的商品编码。

以当年海关公布的商品税则编码分类为准,目前为10 位。

录入次序为应先录入法检货物,然后为非法检货物,有木质包装的应按00 类包装编码申报,最后为001 类的集装箱(散货除外)。

9、原产国(地区):该进口货物的原产国家或地区,有产地证的,以产地证标注的为准。

10、数/重量:以商品编码分类中标准数重量单位为准,并与提单和箱单相符。

11、货物总值:入境货物的总值及币种,应与合同、发票或报关单上所列的货物总值一致。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项目六--报检单据的填写

项目六--报检单据的填写

能力实训项目1:缮制报检单并办理报检手续上接项目,根据上海淼睿进出口有限公司第C-11027号信用证的要求,2013年9月
日,单证员张小兰根据商业发票、装箱单以及相关信息缮制报检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
出境货物报检单
报检单位(加盖公章):上海淼睿进出口有限公司*编号
单位地址
报检单位登记号:43000123456联系人:张小兰电话:报检日期:2013年9月18日
注:有“*”号栏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填写◆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制
能力实训项目2:缮制报检单并办理报建手续根据深圳比高进出口有限公司第NK2-136号信用证的要求,2013年8月25日,报
检员梁敏根据商业发票、装箱单和相关信息缮制报检单并办理报检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
出境货物报检单
报检单位(加盖公章):深圳比高进出口有限公司*编号
单位地址
报检单位登记号:4300123456联系人:梁敏电
话:0086-755-3207663
报检日期:2013年 8 月 25 日
注:有“*”号栏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填写◆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制。

出境货物报检单填写规范

出境货物报检单填写规范

出境货物报检单填写规范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出境货物报检单报检单位 (加盖公章):*编号报检单位登记联系电报检日出境货物报检单的填制要求:1.报检单位填写报检单位的全称,并盖报检单位印章。

2.编号由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受理人员填写,前6位为检验检疫机构代码,第7位为报检类代目,第8、9位为年代码,第10至15位为流水号。

实行电子报检后,该编号可在受理电子报检的回执中自动生成。

3.报检单位登记号填写报检单位在检验检疫机构备案或注册登记的代码。

4.联系人填写报检人员姓名。

5.电话填写报检人员的联系电话。

6.报检日期检验检疫机构实际受理报检的日期,由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人员填写。

7.发货人/收货人指该批货物的贸易关系人,发货人按合同/?信用证?的卖方填写,收货人按合同/?信用证?的买方填写。

对于无合同/信用证的,可按?发票?的买/卖方填写。

若检验检疫证书对发货人/收货人有特殊要求的,应在备注栏声明。

8.货物名称填写出口贸易合同中规定的货物名称及规格,货物名称的填写必须完整、?规范?,并与随附单据一致,对工业制成品如机械、电子、轻工、食品罐头等还应填写货物的型号、规格。

编码根据所申报的货物,按照《商品分类及编码协调?制度?》的分类填写。

.编码涉及报检、计收费、检验检疫、报关等环节,因此必须准确无误。

10.产地按货物的原产地填写,填写本货物的生产或加工地的省、市和县名称。

11.数/重量填写本货物实际申请检验检疫数/重量,重量还应注明毛重或净重,填写时应注意计量单位。

12.货物总值按所申报货物的货值填写,货值必须与合同或?发票?一致,填写时应注意币种。

13.包装种类及数量填写本批货物实际运输包装的种类及数量,应注明包装的材质。

14.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填写运输工具的类型、名称及号码,如?船舶?填写船名、航次,飞机填写航班号等。

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说明

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说明

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说明第一篇: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说明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说明1.报检单位(加盖公章):可以用“报检专用章”。

2.报检单位登记号:报检单位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登记号和注册号(指代理报检单位)。

3.联系人:报检员或代理报检员。

4.电话:报检员或代理报检员电话。

5.报检日期:为检验检疫机构实际受理报检的日期。

6.发货人:指外贸合同中的卖方。

7.收货人:指外贸合同中的买方。

8.企业性质:按实际性质填写。

根据收货人的企业性质,在对应的窗口打“√”(外商投资财产鉴定报检时填写)9.货物名称:按进口合同、发票填写,如为废旧货物应注明。

HS 编码:按海关商品分类目录填写。

原产国(地区):按进口合同填写。

指货物生产/加工的国家或地区。

数/ 重量:按进口发票、提单填写。

重量须注明毛重、净重。

货物总值:按本批货物合同或发票上所列的总值填写(以美元计),如同一报检单报检多批货物,需列明每批货物的总值。

(注:如申报货物总值与国内,国际市场价格有较大差异,检验检疫机构保留核价权力)。

包装种类及数量:按实际包装类别和数量填写。

指本批货物运输包装的件数及种类,应注明材质。

如木质包装。

运输工具名称号码:填具体的船名、车号、航班号码,可只填写运输工具类别。

16 合同号:按进口合同填写。

贸易方式:填写货物实际贸易方式:A、一般贸易;B、三来一补;C、边境贸易;D、进料加工;E、其他贸易。

贸易国别(地区):按合同填写。

指本批货物贸易的国家和地区。

提单/运单号:按实际提单/运单号填写,有二程提单的,应同时填写。

到货日期:指货物到达口岸的日期。

启运国家(地区):指装载本批货物的运输工具开始出发的国家(地区)。

许可证/审批号:对实施许可制度/审批制度管理的货物,须填写安全质量许可证编号或审批单编号。

卸毕日期:按货物实际的卸毕日期填写。

在还未卸毕前报检的,可暂时不填写,待货物卸毕后再补填。

启运口岸:指装运本批货物的运输工具的启运口岸名称。

《报检单制作》word版

《报检单制作》word版

二、报检单证(六)《出境货物报检单》的主要内容和填制规范《出境货物报检单》由各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统一印制,除编号由检验检疫机构指定外,其余各栏由报检单位填制并盖章确认。

填制规范如下:1.编号(No .)由检验检疫机构受理人指定,前6位为检验检疫局机关代码,第7位为报检类代码,第8、9位为年代码,第10至15位为流水号。

2.报检单位 ( Declaration Inspection Unit)指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审核,获得许可、登记,并取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或《代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的企业。

本栏填报报检单位的中文名称,并加盖与名称一致的公章。

3.报检单位登记号 (Register No)指报检单位在国家质检总局登记的登记证号码。

本栏填 10 位数登记证号码。

联系人:填报检人员姓名电话号:填报检人员的联系电话4.报验日期 ( Declaration Inspect Date)指检验检疫机构接受报检当天的日期。

本栏填制的报检日期统一用数字来表示,而不用英文等来表示。

5.发货人(Consignor)指外贸合同中的供货商,或商业发票上的出票人。

本栏分别用中、英文对照分行填报发货人名称。

6.收货人(Consignee)指外贸合同中的收购商,或商业发票上的受票人。

本栏分别用中、英文对照分行填报收货人名称。

7.货物名称(中/外文)(Description of Goods)指被申请报检的出入境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成分、以及英文对照。

本栏应按合同、信用证、商业发票中所列商品名称的中、英文填写。

注意:废旧物资在此栏内须注明。

8.H.S.编码 (H.S. Code)指海关《协调商品名称及编码制度》中所列编码。

H.S.编码为八位数字。

并当年海关公布的商品税则编码分类为准。

本栏填报八位商品编码。

注意:有些商品有最后两位补充编码时,应填报十位编码。

9.产地( Original Area)在出境货物报检单中指货物生产地、加工制造地的省、市、县名。

报检录入规范V1.1

报检录入规范V1.1

报检录入规范V1.1目录1.入境货物 (2)1.1基本信息 (2)1.2货物信息 (4)1.3集装箱信息 (6)1.4基本信息(其他) (6)2.出境货物 (9)2.1基本信息 (9)2.2货物信息 (10)2.3集装箱信息 (12)2.4基本信息(其他) (12)3.出境包装报检 (14)3.1基本信息 (14)3.2包装容器信息 (16)3.3分证单位信息 (16)4.集装箱适载报检 (16)4.1基本信息 (16)4.2集装箱信息 (17)5.尸体棺柩报检 (17)5.1基本信息 (17)5.2其他信息 (18)为规范检验检疫业务系统数据项录入,提高业务管理原始信息的采集质量,完善统计数据,根据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入/出境货物报检单》在本规范中简称“报检单”、“入境报检单”、“出境报检单”。

报检单所列各栏必须填写真实、完整、准确,除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录入时,可录入“***”号、留空或注明情况外,所有项目必须按实际情况准确录入。

本规范所述数字及尖括号(<>)、逗号(,)、连接符(-)、冒号(:)等标点符号,填报时都必须使用非中文状态下的半角字符。

本规范中涉及日期的,格式统一为“年-月-日”,填写的内容使用阿拉伯数字,使用电子数据报检的,统一采用半角阿拉伯数据格式。

本规范中国内行政区划、全球国别或地区、境外港口名称及币种等表述和代码遵循《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中国及世界主要海运贸易港口代码》及《表示货币和资金的代码》等标准,若发布新版本,则从其规定。

1.入境货物基本报检申报要求1)法检货物和非法检货物属于同一报检批的,可合并申报;2)全申报报检单,报检单申报的货物信息应与报关单一致;3)货物顺序为法检货物在前,非法检货物在后;法检货物中的海关监管条件有“A”的在前,没有“A”的在后;非法检货物有木质包装的在前,无木质包装的在后。

第七章报检单填制规范

第七章报检单填制规范
发货人应填 . 出境货物报检单》 写( )。 。 A.生产单位 . B.运输公司 .运输公司 C.外贸合同的卖方 . D.中间商 .
14 某公司与美国某公司签订外贸合同,进口一 某公司与美国某公司签订外贸合同, 台原产于日本的炼焦炉(检验检疫类别为M/), 台原产于日本的炼焦炉(检验检疫类别为 ), 货物自美国运至青岛口岸后再运至郑州使用。 货物自美国运至青岛口岸后再运至郑州使用。 报检时,《入境货物报检单》中的贸易国别、 ,《入境货物报检单 报检时,《入境货物报检单》中的贸易国别、 原产国、启运国家和目的地应分别填写( 原产国、启运国家和目的地应分别填写( ) A.美国、日本、美国、郑州 B.日本、美国、 .美国、日本、美国、 .日本、美国、 美国、 美国、郑州 C.日本、美国、日本、青岛 D.美国、日本、 .日本、美国、日本、 .美国、日本、 日本、 日本、青岛
4.企业性质:根据收货人的企业性质, 在对应的“□”打“√”。 5.货物名称:按贸易合同或发票所列的 货物名称,根据需要可填写型号、规格 或牌号。货物名称不得填写笼统的商品 类,如“陶瓷”、“玩具”等。货物名 称必须填写具体的类别名称,如“日用 陶瓷”、“塑料玩具”。不够位置填写 的,可用附页的形式填报。
练习
10.出境货物报检时,应填写( )。 .出境货物报检时,应填写 。 A.《货物报检单》 . 货物报检单》 B.《出境货物报检单》 . 出境货物报检单》 C.《商品报检单》 . 商品报检单》 D.《出境商品报检单》 . 出境商品报检单》
11 公司与香港客户签订合同出口一批货 货物目的港为荷兰阿姆斯物丹, 物,货物目的港为荷兰阿姆斯物丹,最 终销售地为卢森堡,《出境货物报检单》 终销售地为卢森堡, 出境货物报检单》 输往国家(地区) 的“输往国家(地区)”一栏应填写 ( )。 A. 香港 B.荷兰 C.卢森堡 D.阿姆斯物 荷兰 卢森堡 阿姆斯物 丹

报检单

报检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出 入 境 检 验 检 疫 出境货物报检单报检单位(加盖公章):上海新联进出口有限公司*编 号报检单位登记号:联系人:梁杰电话:021-********报检日期:10年5月18日(中文)(外文)(中文)(外文)合同包装性能结果单信用证许可/审批文件√发票换证凭证√装箱单厂检单√品质证书1正副植物检疫证书正副重量证书正副熏蒸/消毒证书正副数量证书正副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正副兽医卫生证书正副出境货物通关单正副健康证书正副卫生证书正副动物卫生证书正副报检人郑重声明1.本人被授权报验2.上列填写内容正确属实,货物无伪造或冒用他人的厂名、 标志、认证标志,并承担货物质量责任。

签名:注:有“*”号栏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填写◆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制[1-2(2005.1.1)]日期签名﹡检验检疫费总金额(人民币元)计费人收费人领 取 证 单海运20尺普通箱2个合同、信用证订立的检验标 记 及 号 码随附单据(划“√”或补填)检疫条款或特殊要求3100915405需要证单名称(划“√”或补填)***启运地上海到达口岸巴塞罗那生产单位注册号***许可证/审批号集装箱规格、数量及号码运输工具名称号码船舶贸易方式发货日期***输往国家(地区)西班牙合同号XL-MON-SC0330信用证号CB9545310008565***用途数/重量货物总值包装种类及数量一般交易货物存放地点***发货人收货人货物名称(中/外文)H.S.编码上海新联进出口有限公司SHANGHAI XINLIAN IMP.& EXP. CO., LTD ***MONARCH TRADING S.A.产地平底玻璃杯7013370000上海市12480套92304.00美元1040纸箱信用证号码CB9545310008565S.A.,BARCELONA XL-MON-SC0330BARCELONA C.NO.1-1040注明:BANCO POPULAR ESPANOL,开证行名称: BANCO。

申请表填写说明及随附单证 -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申请表填写说明及随附单证 -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六)办理动物进境检疫审批(不包括活的直接食用 的水生动物),需提供“临时隔离场许可证”;
(七)办理退运货物审批,须提供详细的退货原因说 明,及出口时的检疫证书等所有单证; (八)进口水果、蔬菜(茄科类):备案冷库仓储协 议正本(有效期内提交一次即可);
(九)进口粮食、烟叶、植物源性饲料、栽培介质等 植物产品:考核报告正本(有效期内提交一次即可, 上述产品有效期为1年);
(五)进口动物源性饲料 1、必须提供与用于存放该批货物的上海地区仓储单位签订 的仓储协议; 2、农业部“饲料登记许可证” 3、进口混合性动物饲料、饲料添加剂,须提供饲料成分中 动物的蛋白源自何种动物产品的有关说明; 4、属转基因产品须提交下列文件: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或者相关批准文件,以下简 称批准文件)/《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批准文件》
(十四) 其它“境内生产加工单位信息”填货 物进境后,在国内加工、仓储或使用单位的名称;
注 意
进口任何动植物产品,此栏均为必填项。 进口植物源性饲料、烟草、粮谷、栽培介质、 水果、肉类产品时,此栏中须填写已通过考核的 备案仓储或加工企业名称。
进口动物源性饲料,须填写上海仓储或加工企 业名称。
(十五) 其它“境外生产加工单位信息”填 货物进境前,在国外生产、加工或仓储单位的名 称。
进境动物源性饲料,须在名称一栏注明含有何种 动物源性成分,不能仅写猫粮、狗粮或商品名。
进境杂粮,须规范填写品名,注明用途,如: 高粱(饲用)或高粱(食用)。 申请栽培介质时,如为植物附带的,必须写明: **介质(**植物带)。 每张申请表只能申请一个品种的动植物产品。
(四) “产地”和“输出国”一栏必须一般情 况下都填写国家名称。仅对于美国柑橘的审批, 必须输入产地的州名。 (五) “数重量”一栏填写净重

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规范

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规范
27.货物存放的地点: 指本批货物卸货时存放 的地点。
28.用途: 指本批货物的用途,如种用、食用 、奶用、观赏或演艺、伴侣、实验、药用、饲 用、加工等。
29.随附单据: 按实际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的 单据,在对应的“□”打“√”。对报检单上 未标出的,须自行填写提供的单据名称。
30.标记及号码: 按货物实际运输包装标记填 写。如没有标记,填写N/M。,标记栏不够位置 填写时,可用附页填写。
10.包装种类及数量: 指本批货物运输包装的 种类及件数。
11.运输工具名称号码: 填写货物实际装载的 运输工具类别名称(如船、飞机、货柜车、火 车等)及运输工具编号(船名、飞机航班号、 车牌号码、火车车次)。
12.合同号: 指贸易双方就本批货物所签订的 书面贸易合同编号。
13.贸易方式: ①一般贸易、②来料加工、③ 进料加工、⑨其他等。
4.企业性质: 根据收货人的企业性质,在对应的 “□”打“√”。
5.货物名称: 按贸易合同或发票所列的货物名称, 根据需要可填写型号、规格或牌号。货物名称不得 填写笼统的商品类,如“陶瓷”、“玩具”等。货 物名称必须填写具体的类别名称,如“日用陶瓷” 、“塑料玩具”。不够位置填写的,可用附页的形 式填报。
A. 外销合同 B. 发票 C. 报关单 D. 内销合同
三、判断题: 请对下列各题作出判断,答对得分 答错扣分,不答不得分也不扣分。
1.填写报检单、报检时随附的单据应在相应栏 目中划“√”或者补填。( )
2.《出境货物报检单》上的生产单位注册号 是指本单位在检验检疫机构登记的代码。 ( )
6.H.S.编码: 指货物对应的海关商品代码。填 写8位数或10位数。
7.原产国(地区): 指货物原始生产/加工的 国家或地区名称。

第十章报检单填制规范

第十章报检单填制规范
自理报检单位
代理报检单位
2020/6/28
• 3、报检单位登记号: • 指在检验检疫机构备案或注册登记取得
的10位数号码,须与报检单位一致。
2020/6/28
• 北京K制造公司委托上海X机械设备进出口公 司与美国M贸易公司签订贸易合同,从香港进 口一台美国产数控机床(检验检疫类别为M/N) 。货物从天津口岸入境。X公司委托天津Y代 理报检公司办理报检手续。
• 10、原产国(地区):指货物原始生产/加工 的国家或地区名称。
• 特殊监管区出区进入我国内市场时,原产国填 写“中国”
2020/6/28
• 11、数/重量:填写报检货物的数/重量 ,并注明数量或重量单位。
• 海关税则对应的第一计量单位必须输入 。
• 重量一般填写净重。如填写毛重,或以 毛重作净重则需注明。
• 32、随附单据:按实际向检验检疫机构 提供的单据,在对应的“□”打“√” 。对报检单上未标出的,须自行填写提 供的单据名称。
2020/6/28
• 33、标记及号码:按货物实际运输包装 标记填写。如没有标记,填写N/M。,标 记栏不够位置填写时,可用附页填写。
2020/6/28
• 34、外商投资财产 • 外商投资财产是确认进口设备是否属于
第十章 报检单的填制
• 一、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要求 • 入境货物报检单所列各栏必须填写完整、准确
、清晰,没有内容统一填制为“***” 。
• 1、编号
• 15位数字 • 前6位为检验检疫机构代码,第7位为类别代码
(1代表入境,2代表?,3代表?)
2020/6/28
• 2、报检单位:填写报检单位的中文全称 。
2020/6/28
• 12、货物总值:按本批货物合同或报关 单上所列的总值填写(以美元计)。如 同一报检单报检多批货物,需列明每批 货物的总值。(注:如申报货物总值与 国内、国际市场价格有较大差异,检验 检疫机构保留核价权力)。

出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

出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


⑵书写工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 涂改(修改过的项目,需有报检人签 字),项目填写齐全;对栏目内容确 实无法填写的,应注明“无”或“/”; 任何人不得擅自涂改已受理报检的单 据。

⑶中英文内容要求完全一致,报检单必须 用打字机缮制。
⑷详细填写联系人、电话号码,加盖报检 单位公章;报检日期按检验检疫机构受理 报检日期填写。
注意:

由持有报检员证的人员认真填写“入境 货物报检单”,内容应按合同、国外发票、 提单、运单上的内容填写,报检单应填写 完整、无漏项,字迹清楚,不得涂改,且 中英文内容一致,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8、货物名称:商品的名称、规格、牌号、货号应 与合同、信用证一致,合同与信用证不一致时,以 信用证为准;此栏加填生产批号。
9、H.S编码:按《协调商品名称及编码制度》中 所列编码填写。以当年海关公布的商品税则编码分 类为准。 10、产地:货物的实际产地(例如:产地是南昌 的货物不能直接填写南昌而应填江西南昌市);该 栏是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时坚持产地检验检疫的 重要依据之一。


②合同或信用证有要求的,应与合同或信 用证一致,并且注明是单独出证或合并出证, 是分批还是并批;若对检验检疫、签证有特 殊要求的,必须详细列明,并注明证书英文 名称。 ③货物输往国对检验检疫、签证有特殊要 求的,在此栏详细列明。



1、进口旧机电产品需输入装运前预检验证书或免装运前预 检验证书; 2、进口货物的监管条件中包含有“L”的或进口货物是玩具 产品的,若有3C证书的需输入3C证书号;若免于办理的,需 输入《免于办理中国强制认证证明》号码或《进口CCC认证 商品确认报检工作联系单》号码;若无需办理的,则输入中 文“无需3C 认证”; 3、办理入境流向的货物需输入异地收货单位,联系人及电 话; 4、贸易方式属于出口退货的需输入中文“ 出口退货”; 5、贸易方式属于来料加工需输入来料加工手册号码; 6、进口油漆需输入备案书号; 7、若有异地入境检验检疫调离通知单无电子货物信息而采 用电子报检的,需要输入异地入境检验检疫调离通知单上 的转单号; 8、对检验检疫的特殊要求。

报检单填制

报检单填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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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检单填制
一、报检单的种类:入境货物报检单、出境货物报检单
二、报检单填制的一般要求:
1、报检时,企业提交书面报检单的同时,必须向检验检疫机构发送电子数据,且信息完全一致。

2、报检单必须按所申报的货物内容填写。

填写内容与随附单据相符,填写必须完整、准确,不得涂改,对无法填写或无此内容的栏目,统一填写“***”
3、填制完毕的报检单必须加盖报检单位公章或已经向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报检专用章”,报检人应在签名栏手签,不能代签。

4、填制完毕的报检单在发送数据和办理报检手续前必须认真审核,检查是否有错填、漏填的栏目,所填写的各项内容必须完整、准确、清晰、不得涂改。

第二节《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要求
1.编号:由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人员填写,前6 位为检验检疫局机关代码,第7 位为入境货物报检类代码“1”,第8、9 位为年代码,第10 至15 位为流水号。

判断题:
入境货物报检单的编号由报检员填写。

答案:错
2.报检单位:填写报检单位的全称。

3、报检单位登记号:报检单位在检验检疫机构备案或注册登记的代码。

4.联系人:报检人员姓名。

电话:报检人员的联系电话。

5.报检日期:检验检疫机构实际受理报检的日期,由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受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报检基本规定及填单要求

报检基本规定及填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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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检基本规定及填单要求
一、基本规定:
1、报检单必须使用国家局统一制定并统一印刷的报检单,目前使用的入境货物报检格式编号为[1-1(2000.1.1)]。

2、入境报检以书面报检单和电子报检信息并存的形式进行,必须确保书面报检单和电子报检信息完全一致。

3、报检单必须按照所申报的货物内容填写,填写内容必须与随附单据相符,填写必须完整、准确、真实,不得涂改,对无法填写的栏目或无此内容的栏目,统一填写“***”。

4、填制完毕的报检单必须加盖报检单位公章或已经向检验检疫机关备案的“报检专用章”,报检人应在签名栏手签,注意必须是本人手签,不得代签。

5、填制完毕的报检单在发送数据和办理报检手续前必须认真审核,检查是否有错填、漏填的栏目,所填写的内容是否与随附单据一致,防止因填单差错而延误办理报检手续。

6、原则上一批货物填写一份报检单。

“一批货物”是指:同一合同、同一类货物、同一运输工具、来自同一地点。

特殊情况除外。

7、其余规定按《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执行。

二、填单制单说明:
1 发货人/收货人:是指该批货物的贸易关系人,发货人按合同/ 信用证的卖方填写,收货人按合同/信用、证的买方填写。

对于无合同/ 信用证的,可按发票的买/卖方填写。

2、货物名称:按所申报的货物填写,货物名称的填写必须完整、规范,并与随附单据一致,对工业制成品如机械、电子、轻工、食品罐头等还应填写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报检单填制规范

报检单填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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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检单填制规范
为保证检验检疫业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业务档案和统计数据源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出入境检验检疫电子报检管理办法(试行)》和《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业务数据规范》,制作本指南。

报检数据由报检单位按照检验检疫报检数据规范的要求,通过电子报检系统录入。

录入人员应审核报检数据的齐全性、正确性与有效性,遵循如实申报的原则。

(“出/入境货物报检单”所列各栏必须填写完整、准确、清晰,无申报内容的栏目应以斜杠/表示,不得留空。


出境货物报检单填报:
报检单位(加盖公章):填写报检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已做报检专用章备案的企业可加盖报检专用章)。

报检单位登记号:填写报检单位在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登记的十位数代码。

联系人:填写报检单位联系人姓名。

电话:填写联系人电话。

报检日期:此栏不需填写,自动显示检验检疫机构电子平台系统日期
编号:此栏不需填写,由系统自动生成15 位数报检流水号。

发货人:填报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全称及注册号,包括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单位或外贸代理单位。

(注:需要出具证书的,中英文名均为必录入项;只出具通关单的,只录中文名。


收货人:填写外贸合同中的买方,英文名需录入。

货物名称:录入HS 编码条目名或货物的实际名称及规格(需与发票上所列货物的规格和名称一致),含检验检疫监管类别的品名须逐一列明,超过20 个品名的需分单报检。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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