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法律论文参考文献范例
有关法律的文献综述范文

有关法律的文献综述范文一、引言。
法律,这个神秘又强大的东西,就像一个超级英雄,守护着社会的秩序和公平。
从古至今,无数的法律条文和相关理论就像超级英雄的各种装备,不断发展和演变。
今天,咱们就来唠唠关于法律的那些文献综述,看看这个超级英雄背后的知识宝藏。
二、古代法律文献。
1. 汉谟拉比法典。
这可是法律界的老祖宗之一了。
这部法典就像是古代巴比伦社会的生活指南。
它规定了各种各样的事儿,从买卖奴隶到婚姻关系。
比如说,如果一个人盖房子,结果房子塌了把房主砸死了,那盖房子的工匠就得被处死。
这听起来有点残酷,但在当时,那就是维护社会秩序的一种方式。
就像咱们现在说的,自己得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只不过那时候的惩罚相当严厉。
2. 罗马法。
罗马法那可真是影响深远。
它的体系相当庞大,就像一个巨大的法律拼图,一块一块地把罗马社会的各个方面都拼起来了。
罗马法对私有财产的保护那是相当重视,就好像在说:“你的东西就是你的,别人别想乱动。
”这种对私有财产的尊重观念,就像一颗种子,在后来的很多国家的法律体系里都生根发芽了。
三、近现代法律文献及理论发展。
这部法典在近代法律史上可是个大明星。
它简洁明了,把很多法律概念都规范化了。
就像给法律穿上了一件合身的西装,让大家都能看得清楚明白。
它强调平等,不管你是贵族还是平民,在法律面前都得按同样的规则来。
这就好比在一个游戏里,大家都得遵守一样的游戏规则,没有特权玩家。
而且这部法典还对世界各国的法典编纂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很多国家在制定自己的法典时都要向它取经。
2.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
孟德斯鸠这个老哥提出的三权分立学说,就像给国家权力打造了一个平衡木。
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分开,互相制约,就像三个小伙伴互相监督,谁也不能太任性。
这个学说对现代民主国家的政治法律制度构建那可是至关重要的。
比如说美国,它的宪法就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三权分立的思想,总统负责行政,国会负责立法,最高法院负责司法,大家各管一摊,又互相盯着,这样就不容易出现权力的独裁和滥用。
中学生法律论文参考文献范例

中学生法律论文参考文献一、中学生法律论文期刊参考文献[1].法律基础课中学生法律情感的培养.《教育》.被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PKU.2004年7期.章萱.[2].法律文书写作课中学生法律思维和法律实践能力培养方法之我见. 《法制与社会》.2013年35期.曹慈义.[3].浅谈中学生法律素养的提升.《城市建设与商业网点》.2009年28期.刘福忠.[4].关于中学生法律常识教学的体会.《东方青年·教师》.2011年2期.陈凌俊.[5].麻醉学教学与实习过程中学生法律风险意识培养.《四川生理科学杂志》.2010年4期.姜鲜.章卓.王晓斌.莫利群.唐显玲.[6].论中学生法律权利意识的培养.《丽水学院学报》.2006年4期.姚晓兰.[7].法学教育中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中国冶金教育》.2006年1期.张卫英.张晓昀.[8].探索提高中学生法律素养的途径.《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上旬)》.2015年8期.郑锦阳.赵桂英.[9].浅谈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读与写(教育教学刊)》.2013年8期.周伟.[10].如何加强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新课程(教研版)》.2010年5期.刘凯霞.二、中学生法律论文参考文献学位论文类[1].思想政治课教学中学生法律素质培养探析.被引次数:5作者:刚韧.学科教学·思想政治辽宁师范大学2004(学位年度)[2].中学生法律意识教育探究.作者:甘威.学科教学·思政华中师范大学2014(学位年度)[3].乌兰察布市前旗中学生法律意识现状的调查研究.作者:刘宝成.学科教学(思政)内蒙古师范大学2009(学位年度)[4].提高中学生法律素质有效途径研究.被引次数:5作者:杨艳.教育经济与管理上海师范大学2009(学位年度)[5].论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以福建省市为例.被引次数:4 作者:施佳友.学科教学(思想政治教育)西南大学2008(学位年度)[6].思想政治教学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策略研究.被引次数:7 作者:王少滨.课程与教学论东北师范大学2008(学位年度)[7].高中《政治生活》教学中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研究.作者:欧阳林洁.学科教学(思政)湖南师范大学2015(学位年度)[8].中学生法律意识教育研究.作者:杨波.公共管理学沈阳师范大学2012(学位年度)[9].中学生法律意识在思想政治课中培养的研究.被引次数:9作者:刘美玲.教师教育(政治)南京师范大学2008(学位年度)[10].初中生法律意识培养问题初探.被引次数:5作者:李纪君.学科教学(思想政治)山东师范大学2011(学位年度)三、中学生法律论文专著参考文献[1]大兴区初中学生思想道德发展测评报告.魏希芬,2010北京市区县教育科研人员第三届(2010)学术年会[2]南京市中学生吸烟状况10年的回顾与健康促进对策初探.徐苹,2004首届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专家论坛[3]试论学校体育中学生的体育权利.陈博,2003第二届中国学校体育科学大会[4]中国应对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法律问题探析.黄进.李晓述,2010第二届21世纪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5]中学体育课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之认定.曾峰,2012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6]武汉市中学生体育权利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钟小燕.石岩,2005第九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科学论文报告会暨第三届中国学校体育科学大会[7]新课标下学校体育法规研究的热点与问题.肖海婷.李艳翎,2005第九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科学论文报告会暨第三届中国学校体育科学大会[8]高中教育变革的法理基础与可能路径基于公民受教育权的法律视角. 刘德华.仇冰洁,2010中国教育学会中青年教育理论工作者分会第十九届学术年会[9]试论高校专利制度对学生的适用性.余慧华,2009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2009年年会暨全国科技法制建设与产学研合作创新论坛[10]美国中学生涯教育探析及其启示.徐学莹.韩永敏,2012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史分会第十三届学术年会。
论文引用法律案例的脚注(3篇)

第1篇脚注: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引用案例:《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某某物业管理公司合同纠纷案》(案号:(2020)最高法民终×号)案例简介:本案中,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某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一份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物业管理公司对某住宅小区提供物业服务。
后因物业管理公司未按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导致业主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业主将物业管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物业管理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用案例:《李某故意伤害案》(案号:(2021)最高法刑再×号)案例简介:本案中,李某因与邻居发生纠纷,持刀将邻居刺伤。
邻居经抢救无效死亡。
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被依法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6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引用案例:《王某与某商场侵权责任纠纷案》(案号:(2019)最高法民终×号)案例简介:本案中,王某在某商场购物时,不慎踩到商场地面上的积水,导致摔倒受伤。
王某将商场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商场作为经营场所,有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的义务,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王某受伤,商场应承担侵权责任。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引用案例:《张某诽谤案》(案号:(2022)最高法民终×号)案例简介:本案中,张某在网络平台上发表了一篇诽谤他人的文章,严重侵犯了他人名誉权。
法律的参考文献格式

法律的参考文献格式法律的参考文献格式参考文献的作用主要有:1、反映研究者的研究基础。
科研工作具有继承性,大多研究成果是对前人研究的一种深化和拓展。
2、尊重前人和他人的知识成果。
参考文献是前人研究成果的一种表现形式,引用参考文献是论文作者的权利,而著录参考文献则是其法律义务,引用了前人的资料又不列出参考文献,会被认为是抄袭或剽窃行为。
3、反映论文作者的科学态度。
说明本文所引用的论点、资料和数据均有出处可查,以便读者核查。
4、向读者推荐一批经过精选的文献。
参考文献能为读者深入探讨某些问题提供有关文献的.线索,帮助其查阅原始文献,进一步研读作者引用的内容,以求证自己的观点和解决自己的需求。
5、节约论文篇幅。
在科研论文中,作者引用或借鉴别人的方法和观点来佐证自己将要展开的论点等,如果把所涉及的内容全都写下来,有时候容易造成论文内容繁琐、重点不明。
正确列出了所引的参考文献,论文中所需表述的内容凡已有文献所载者不必详述,只需标注参考文献号码即可解决。
一、基本介绍参考文献是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对某一著作或论文的整体的参考或借鉴。
按照字面的意思,参考文献是文章或著作等写作过程中参考过的文献。
但是,按照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的定义,参考文献是指:“为撰写或编辑论文和著作而引用的有关文献信息资源。
”根据《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试行)》和《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的要求。
2007年8月20日在清华大学召开的“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编排规范研讨会”决定,2008年起开始部分刊物开始执行新的规范“综合性期刊文献引证技术规范”,该技术规范概括了文献引证“注释”体例和“著者―出版年”体例。
不再使用“参考文献”的说法。
目前这两类文献著录或引证规范在我国影响较大,后者主要在层次较高的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中得到了应用。
折叠编辑本段二、文献格式(1)文后参考文献的著录规则为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适用于“著者和编辑编录的文后参考文献,而不能作为图书馆员、文献目录编制者以及索引编辑者使用的文献著录规则”。
法律文献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某于2018年10月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李某某将其位于某市的房产出售给张某某,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200万元。
合同签订后,张某某支付了首付款100万元,剩余款项约定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支付。
然而,在房屋过户过程中,李某某以房屋存在抵押权为由拒绝办理过户手续,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张某某遂将李某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二、争议焦点1. 李某某是否存在隐瞒房屋存在抵押权的行为?2. 张某某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三、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本案中,李某某在签订合同前未如实告知房屋存在抵押权,违反了合同约定,构成违约。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如下:1. 解除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2. 被告李某某赔偿原告张某某损失人民币50万元。
四、案例分析1. 关于李某某是否存在隐瞒房屋存在抵押权的行为本案中,李某某在签订合同前未如实告知房屋存在抵押权,违反了合同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法院认定李某某存在隐瞒房屋存在抵押权的行为,构成违约。
2. 关于张某某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本案中,李某某未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张某某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有关法律的文献综述范文

有关法律的文献综述范文法律就像一个超级复杂又超级重要的大拼图,每一块都有着独特的意义和功能。
在研究法律相关文献的过程中,就像是在探索这个大拼图的各个部分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一、宪法类文献。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就像一个大家庭的家训一样,管着所有其他的法律。
在查看宪法类文献时,发现有很多学者都在探讨宪法的修订问题。
比如说,随着时代的发展,新的社会现象不断涌现,像网络的普及,就给言论自由、隐私保护等宪法权利带来了新的挑战。
有的文献提出,宪法的修订要谨慎又灵活,既要保证其权威性,又要能够与时俱进。
我看到有个有趣的例子在一本宪法研究著作里提到,关于选举制度方面,不同国家的宪法规定差异很大。
有的国家是按照人口比例划分选区,而有的则兼顾地域等多种因素。
这就像不同的游戏规则,都是为了让这个国家的政治“游戏”能够公平、有序地进行。
而且,宪法的解释也是一个充满争议又很关键的部分。
有些法律专家认为应该从立法者的原意去解释宪法条文,而另外一些人则主张按照现代社会的价值观和需求进行动态解释。
这就好比对于同一句话,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而这些不同的理解会影响到整个国家法律体系的运行方向。
二、民法类文献。
民法就像是处理民间琐事的大管家,从人与人之间的借钱纠纷到房屋买卖,都归它管。
在众多的民法文献里,合同相关的研究占了很大一部分。
合同嘛,就像是两个人或者多方之间的一种特殊约定,就像大家约定一起去旅行,谁负责订酒店、谁负责规划路线,都得写清楚。
在商业领域,合同的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
我读到过一个案例研究,讲的是两家大公司签订了一个合作合同,但是因为对合同中的一个条款“违约责任”的定义模糊不清,结果产生了巨大的纠纷。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民法中的合同条款一定要严谨细致。
而且,在现代社会,电子合同也越来越普遍,这又带来了新的法律问题,比如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
有些学者在文献中提出,要建立完善的电子认证体系,确保电子合同与传统纸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关于法律毕业论文经典参考范文.doc

关于法律毕业论文经典参考范文法学毕业论文经典参考模式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在执行期间,自觉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第81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执行原刑期的一半以上,可以减刑,而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实际执行的刑期超过10年。
如果他们认真遵守监狱条例,接受教育和改造,并表现出真正的悔过,如果他们的假释不危及社会,他们可以获得假释。
”如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不接受上述限制执行的判决减刑、假释是我国刑法具体运用的两项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一贯坚持的惩办与改造相结合的方针和政策。
减刑:假释如果运用得当,可以有效实现改造罪犯的目的,这对构建和谐社会意义重大。
如果减刑、假释的适用不当,不仅不利于罪犯的自我改造,而且直接威胁到社会秩序的稳定。
减刑:假释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减刑、假释裁定不当的,应当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2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第22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合法性进行监督。
发现违法情形的,应当通知执行机关予以纠正。
”表明检察机关在监督减刑、假释时有法可依。
然而,在现实中,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的监督往往是一种事后监督,制约了检察机关介入的时间、方式和空间,对检察监督的发展极为不利。
检察机关减刑:假释监督中存在的问题比较复杂。
综合分析如下:一、2003年5月1日司法部颁布的《监狱减刑、假释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监狱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刑、假释时,应当将减刑、假释的建议书面通知人民检察院或者检察机关。
”监狱当局没有“通知”检察机关,直到他们研究了提交法院通过逐步程序减刑和假释的对象。
然而,检察监督的重要报告环节却是空白。
第二,1998年9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6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不当的,应当在收到判决书副本后2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法学论文的参考文献

法学论文的参考文献在一篇法学的毕业论文中,参考文献的引用应当实事求是、科学合理,不可以为了凑数随便引用。
下文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学论文参考文献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法学论文的参考文献(一)[1][德]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沈叔平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2][美]埃德加·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版版.[3][荷]格老秀斯:《战争与和平法》,何勤华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4][英]米尔恩:《人的权利与人的多样性—人权哲学》,夏勇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5][德]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6]戴剑波:《权利正义论》,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7]孙国华、沈宗灵:《法学基础理论》,法律出版社,1982年版.[8]林喆:《权利的法哲学》,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9]任剑涛:《权利的召唤》,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版.[10]高志明:《法律与权利》,中国社会出版社,2004年版.[11]谢晖:《权利之学》,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12]朱兴文:《权利冲突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13]陈舜:《权利其及维护》,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14]刘作翔:《法理学视野中的司法问题》,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15]夏勇:《走向权利的时代》,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法学论文的参考文献(二)[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2]张颖.论可得利益损失的认定[J].法制与经济(下旬刊).2010(01)[3]叶沈翔.违约损害赔偿制度中可得利益损失赔偿自由裁量标准探究[J].上海保险.2008(07)[4]闫仁河.论违约可得利益的赔偿规则[J].社会科学家.2008(05)[5]王丽霞[等着],杨立新主编.合同法判例与学说[M].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6]程德钧主编.涉外仲裁与法律[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7]李先波着.国际民商法专题研究[M].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8]王利明着.合同法研究[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9]钟淑健.可得利益损害赔偿的确立和实现[J].山东审判.2007(05)[10]闫仁河.论违约可得利益赔偿的依据[J].兰州学刊.2008(04)[11]叶林着.违约责任及其比较研究[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12]崔俊贵.我国合同解除的相关问题探讨[J].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04)[13]韩世远,着.合同法总论[M].法律出版社,2004[14]袁素娟,吕士威.论预期可得利益[J].河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04)[15]陈寒梅.违约损失赔偿中的可得利益损失探微[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3(04)法学论文的参考文献(三)[1]孙孝福:《刑事诉讼人权保障的运行机制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2]孙长永:《侦查程序与人权》,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年版.[3]胡锦光:《当代人权保障》,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4]陈永生:《侦查程序原理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5]谢佑平、万毅:《刑事侦查制度原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6]宋英辉:《刑事诉讼目的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7]陈瑞华:《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8]陈光中:《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9]陈卫东:《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调研报告》,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年版.[10]孙国华:《人权:走向自由的标尺》,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11]【英】米尔恩:《人的权利与人的多样性》,夏勇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1995年版.[12]陈卫东:《羁押制度与人权保障》,中国检察出版社2005年版.[13]梅子涵:《独立宣言》,上海远东出版社,1999年版.[14]左卫民、周长军:《刑事诉讼的理念》,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15]樊崇义主编:《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综述与评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法学论文的参考文献(四)[1]郭华伟,周颖.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适用现状及对策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2(18).[2]王波.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诉讼程序[J].观察与思考.2001(11).[3]章伟斌.探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J].江南论坛.2011(02).[4]王立志.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为切入点论宪政的形式合理性[J].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06).[5]黄萃芸,叶水江.浅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认定中的若干问题[J].黎明职业大学学报.2005(02).[6]苗永干,詹玉珍.论民事诉讼中的扰乱法庭秩序罪[J].徐州教育学院学报.2003(02).[7]张爱军.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者追究刑事责任的几个问题[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3(05).[8]杨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现行刑事立法必须完善[J].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03).[9]刘会霞.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之追诉程序研究[J].决策探索.2005(06).[10]张英霞.关于拒不执行裁判罪条款的立法疏漏及其弥补——一个比较法视角的分析[J].法律适用.2004(11).[11]杨庆和,秦景党.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弊端[J].河北法学.2001(06).[12]谢天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法律适用问题探讨[J].中国刑事法杂志.2011(11).[13]杜邈,商浩文.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司法认定[J].法学杂志.2011(10).[14]汪红飞.论完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J].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4(06).[15]赵秉志,张伟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法研究[J].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02).法学论文的参考文献(五)[1]王欣欣.遗嘱解释规则的适用问题研究[D].内蒙古大学2014[2]王腊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问题研究[D].内蒙古大学2014[3]李姗.占有问题研究[D].内蒙古大学2014[4]赵世强.商事格式条款司法实务问题研究[D].内蒙古大学2013[5]萨如拉.草原保护利用的新模式[D].内蒙古大学2014[6]阿扎巴雅尔.中蒙抵押权制度比较研究[D].内蒙古大学2013[7]高斯琪.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的实证分析[D].内蒙古大学2014[8]柯路娜.蒙古国侵权责任法的立法与实践问题研究[D].内蒙古大学2014[9]姚华.酒店业特许经营与委托管理法律问题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4[10]龚甜甜.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承租人的地位与权利保障[D].华东政法大学2014[11]吴良卫.论合同解除权[D].华东政法大学2014[12]陈娟.草原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研究[D].内蒙古大学2014[13]高阳.非法集资的入罪及合法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D].华东政法大学2014[14]王娟.继承回复请求权及其行使问题研究[D].内蒙古大学2013[15]张娜.我国遗产清偿制度研究[D].内蒙古大学2013。
法律案例分析参考文献(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案例分析是法学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分析,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解法律条文、法律原则以及法律实践中的问题。
以下是一篇关于法律案例分析参考文献的综述,旨在为学生提供全面的案例分析方法论和案例资源。
二、案例分析方法论1. 案例分析的定义案例分析法是一种通过分析具体案例来研究法律问题、探讨法律原则和规范的方法。
它要求分析者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敏锐的观察力和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2. 案例分析的方法(1)文献分析法: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案例资料、学术著作等,了解案例背景、法律条文、案例判决等。
(2)比较分析法:将相似案例进行比较,找出不同点,从而探讨法律问题。
(3)归纳分析法:从具体案例中归纳出一般性规律,为后续案例提供借鉴。
(4)演绎分析法:根据已知的一般性规律,推断出具体案例的判决结果。
3. 案例分析的步骤(1)确定案例类型:根据案例性质,分为民事案例、刑事案例、行政案例等。
(2)梳理案例背景:了解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争议焦点等。
(3)分析法律问题:根据案例背景,找出涉及的法律条文、法律原则和规范。
(4)论证判决结果:结合案例分析,提出判决结果。
(5)总结经验教训:从案例中总结经验教训,为后续法律实践提供参考。
三、案例资源1. 国内案例资源(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2)各省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3)法学期刊、学术著作中的案例;(4)各类法律数据库中的案例。
2. 国外案例资源(1)美国、英国、德国等国家的典型案例;(2)国际法院、欧洲人权法院等国际司法机构的案例;(3)国际法学期刊、学术著作中的案例。
四、案例分析实例以下列举几个案例分析实例,以供参考:1. 案例一:张三诉李四合同纠纷案(1)案例背景:张三与李四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李四向张三购买一批货物。
合同签订后,李四未按时支付货款,张三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问题:本案涉及合同法中的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法律问题。
法律论文参考文献

法律论文参考文献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总称。
包括基本法律、普通法律。
法律论文参考文献范本一:[1]蔡祥.中国证券市场中的审计问题:实证研究综述[J].审计研究,2003(03):36-40.[2]陈冬华,陈信元,万华林.国有企业中的薪酬管制与在职消费[J].经济研究,2005(02):92-101.[3]陈炜,孔翔,许年行.我国中小投资者法律保护与控制权私利关系实证检验[J].中国工业经济,2008(01):24-31.[4]杜兴强,杜颖洁.会计准则、公允价值与会计稳健性一一1998年至2008年中国资本市场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会计研究,2010(03):10-15.[5]凡勃伦.有闲阶级论:关于制度的经济研究[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2:140-141.[6]陈胜蓝,卢锐.新股发行、盈余管理与高管薪酬激励[J].管理评论,2011(07):155-162.[7]陈旭东,黄登仕.上市公司会计稳健性的时序演进与行业特征研究[J].证券市场导报,2006(04):59-65.[8]陈志广.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证研究.当代经济科学[J],2002,24(5):58-63+70.[9]陈信元,陈冬华,万华林,梁上坤.地区差异、薪酬管制与高管腐败.管理世界[J],2009(11):130-143+188.[10]陈冬华,梁上坤,蒋德权.不同市场化进程下高管激励契约的成本与选择:货币薪酬与在职消费[J].会计研究法律论文参考文献范本二:[1]工成栋:《政府责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7页.[2]关振宇:《预算改革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2012年3月版.[3]财政部财政监督考察团:《德国财政监督的经验借鉴(上)一一德国的财政监督体系及主要做法》,《财政监督》,2005年第11期,第48页.[4]邓淑莲、杨丹芳、曾军平:《中国省级财政透明度评估》(2011),《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11年8月,第52-56页.[5]丁震华:《国库集中收付体系下的公务卡制度研究》,《吉林大学硕士论》,2009年4月,第28页、35页、38页、46页.[6]财政部财政监督考察团:《巴西、委内瑞拉财政管理与财政监督的经验借鉴》,《财政监督》,2008年第9期,第68页.[7]陈家刚:《协商民主引论〉〉,《马克思主义与现实(双月刊)》,2004年第3期,第28页.[8]何志群:《关于公务卡试行过程中的利弊》,《财经界》,第94页.[9]陈少英:《从4万亿投资<预算法>的缺陷》,《法学》,2011年第11期,第30-31页.[10]丛树海、李永友:《构建我国财政信息透明的总体框架》,《学习论坛>〉年第3期,第24-27页.[11]财政部财政监督司:《国外财政监督情况考察报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年版.法律论文参考文献范本三:[1]高俊国,刘宝银.南沙群岛空间融合信息分析与示警:裙礁发育、军事区位、警示系统[M].北京:海洋出版,2009.[2]夏志农,陈至立等主编.辞海(第六版)[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9.[3]薛桂芳编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国家实践[M].北京:海洋出版社,2011.[4]王琪延,白日荣.统计在法律中的应用于展望[J].统计研究,2008:(5).[5]阎学通等着.中国与亚太安全[M].北京:时事出版社,1999.[6]刘容子,齐连明等着.我国无居民海岛价值体系研究[M].北京:海洋出版社,2006.[7]马克斯·普朗克比较公法及国际法研究所主编,陈致中、李斐南译.《国际公法百科全书》第二专辑:国际法院、国际法庭和国际仲裁的案例[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89.[8]张海文主编.《联合国海洋法》释义集[M].北京:海洋法出版社2006.[9]赵理海.海洋法问题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10]黄伟.论中国在南海U形线内“其他海域”的历史性权利[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11]高之国,张海文,贾宇主编.国际海洋法法理论与实践[M].北京:海洋出版社,2006.[12]韩正华主编.我国南海诸岛史料汇编[M].北京:东方出版社,1988.。
法律论文参考文献分享

法律论⽂参考⽂献分享 法律论⽂的撰写需要很多参考⽂献,你知道有哪些⽂献可以参考吗?下⾯是⼩编为⼤家整理的法律论⽂参考⽂献,希望对⼤家有帮助。
篇⼀:参考⽂献 1.赵维⽥著《世贸组织(WTO)的法律制度》,吉林⼈民出版社2000年版 2.⽯⼴⽣主编《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结果:法律⽂本》,⼈民出版社2002年版 3.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编《乌拉圭回合协议导读》,索必成胡盈之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4.John H Jackson著《GATT/WTO法理与实践》,张⽟卿、李成刚、杨国华等译,新华出版社2002年版 5.李浩培著《条约法概论》,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6.周忠海等著《国际法学述评》,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7.李居迁著《WTO争端解决机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年版 8.宣增益主编《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教程》,中信出版社2003年版 9.梁西著《国际组织法》(总论),武汉⼤学出版社2001年版 10.司法部法规教育司,国家外国专家科教⽂卫司编《WTO争端解决机制/规则、程序与实践》,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篇⼆:参考⽂献 1. 郑成良主编:《现代法理学》,长春,吉林⼤学出版社,1999 。
2. 张⽂显,李步云主编:《法理学论丛》(第2卷),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
3. 潘维⼤,刘⽂琦编著:《英美法导读》,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
4. 陈舜著:《权利及其维护:⼀种交易成本观点》,北京,中国政法⼤学出版社,1999 。
5. 刘湘廉主编:《刑法学总论论点要览》,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
6. 贺卫⽅编:《中国法律教育之路》,北京,中国政法⼤学出版社,1997 。
7. 阿计著:《法治备忘:共和国⽴法、执法实录》,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
8. 陈建新著:《依法治国论》,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1998 。
9. 黄⽂艺著:《当代中国法律发展研究:模式、传统与过程》,长春,吉林⼤学出版社,2000 。
论文中引用法律案例(3篇)

第1篇摘要:法律案例是司法实践中重要的参考依据,本文以某市合同纠纷案为例,分析法律案例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思,旨在为今后法律案例的应用提供借鉴。
一、引言法律案例是司法实践中法官审理案件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法律案例的应用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以某市合同纠纷案为例,探讨法律案例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与反思。
二、案例背景某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货物,乙公司支付相应货款。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履行了供货义务,但乙公司未按时支付货款。
甲公司多次催要无果,遂将乙公司诉至法院。
三、法律案例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1. 事实认定在审理此案时,法院首先对合同纠纷的事实进行了认定。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甲公司按照约定履行了供货义务,乙公司未按时支付货款,构成违约。
因此,法院认定甲公司胜诉。
2. 法律适用在法律适用方面,法院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明确了合同纠纷的解决原则。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乙公司支付甲公司货款及违约金。
3. 司法判决在判决结果方面,法院判决乙公司支付甲公司货款及违约金,共计人民币XX万元。
同时,法院还判决乙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四、法律案例应用的反思1. 法律案例的权威性在司法实践中,法律案例的权威性不容忽视。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法官过分依赖法律案例,可能导致判决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
因此,在引用法律案例时,法官应充分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避免机械套用案例。
2. 法律案例的适用范围法律案例的适用范围有限,法官在引用案例时,应注意案例的相似性。
在上述案例中,法院引用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但合同法适用于各类合同纠纷,其适用范围较广。
因此,法官在引用案例时,应选择与本案相似的案例,提高判决的准确性。
法律毕业论文参考文献(中英文献范例)

参考文献是每一篇毕业论文都需要用到的内容之一,特别是对于法律专业的论文来说,文章中的论点来源多来自于参考文献,本文将为大家分享60篇“法律毕业论文参考文献”,以供阅读参考。
论文参考文献范例一:[1]王利明.关于制定民法总则的几点思考[J].法学家, 2016 (5) :1-9.[2]王利明.民商合一体例下我国民法典总则的制定[J].法商研究, 2015 (4) :3-9.[3]张永强.论我国商法典单独制定欠缺的条件[J].法制博览, 2016 (15) :197.[4]董翠香, 魏振华.商事行为在民法总则中的契入与展开[J].烟台大学学报, 2017 (1) .[5]赵旭东, 石少侠, 李建伟, 梁上上, 等.《商法通则》大家谈[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8 (3) :3-35.[6]刘凯湘.剪不断, 理还乱:民法典制定中民法与商法关系的再思考[J].环球法律评论, 2016 (6) :107-125.[7]王建文.论我国《民法典》立法背景下商行为的立法定位[J].南京大学学报, 2016 (1) :52-60.[8]叶林.商行为的性质[J].清华法学, 2008 (4) :40-54.[9]樊涛.我国商行为制度的评判与重构[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08 (5) :114-117.[10]杨利华.电子支付对金融法的挑战及应对[J].兰州财经大学学报, 2018 (5) :93-101.[11]蒋大兴.商法通则/《商法典》的可能空间? [J].比较法研究, 2018 (5) :44-70.[12]杜景林.《德国商法典》中的商人[J].德国研究, 2011 (1) :12-18.[13]吴日焕, 译.韩国商法[M].北京: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12-13.[14]王延川.商行为类型化及多元立法模式[J].当代法学, 2011 (4) :67-76.[15] 江平.关于制定民法典的几点意见[J].法律科学, 1998 (3) :23.[16]李建伟.民法总则设置商法规范的限度及其理论解释[J].中国法学, 2016 (4) :73-91.[17]马建兵.民法典背景下法律行为制度在商行为中的除外适用[J].甘肃社会科学, 2017 (2) :153-159.[18]徐银波.决议行为效力规则之构造[J].法学研究, 2015 (4) :164-183.[19]张辉.法律行为框架中的股东表决权制度探析[J].河南社会科学, 2006 (4) :65-68.[20]伊夫·居荣.法国商法 (第1卷) [M].罗结珍, 赵海峰, 译.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4.论文参考文献范例二:[1] Reinhard Bork, Allgemeiner Teil des Bürgerlichen Gesetzbuchs, 4. Aufl.[M]. Tübingen 2016, Rn. 806.[2]杨代雄.恶意串通行为的立法取舍[J].比较法研究, 2014 (4) .[3]王军.法律规避行为及其裁判方法[J].中外法学, 2015 (3) .[4]梅夏英, 邹启钊.法律规避行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J].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2013 (4) .[5]朱广新.法律行为无效事由的立法完善[J].政法论丛, 2016 (3) .[6]史尚宽.民法总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7]王泽鉴.民法总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9.[8] 施启扬.民法总论:第8版[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0.[9] Dieter Medicus, Allgemeiner Teil des BGB[M]. 9. Aufl., Heidelberg 2006, Rn. 660.[10] Reinhard Bork, Allgemeiner Teil des Bürgerlichen Gesetzbuchs[M].2. Aufl., Tübingen 2006, Rn.1121.[11] Karl Larenz/Manfred Wolf, Allgemeiner Teil des BürgerlichenRechts[M]. 9. Aufl., München 2004, S. 731.[12] Hans Brox/Wolf-Dietrich Walker, Allgemeiner Teil desBGB[M]. 36. Aufl., M ünchen 2012, Rn. 328.[13] Helmut K hler, BGB Allgemeiner Teil[M]. 32. Aufl., München 2008, S. 181-182.[14] Werner Flume, Das Rechtsgesch ft[M]. 4. Aufl., Berlin1992, S. 350.[15] Hans Brox/Wolf-Dietrich Walker, Allgemeiner Teil desBGB[M]. 42. Aufl., M ünchen 2018, §14, Rn. 139.[16][德]拉伦茨.法律行为解释之方法———兼论意思表示理论[M].范雪飞, 吴训祥, 译.北京:法律出版社, 2018.[17]朱广新.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法律行为[J].比较法研究, 2016 (4) .[18][德]拉伦茨.法学方法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 2004.[19] Georg Bitter, BGB Allgemeiner Teil[M]. München 2011, §6, Rn. 34.[20] 法制网.当庭裁决代持保险公司股权协议无效[EB/OL].[2018-04-24].论文参考文献范例三:[1]陈小君.我国农民集体成员权的立法抉择[J].清华法学, 2017 (2) :46.[2]叶林.私法权利的转型——一个团体法视角的观察[J].法学家, 2010 (4) :138.[3] 胡长清.中国民法总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7.132.[4]屈茂辉.中国民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9.54.[5] (日) 新津和典.19世紀ドイツにおける社員権論の生成と展開——社員権論の歴史性と現代的意義[J].法と政治》 (59巻1号) .2008 (4) :185.[6]史尚宽.民法总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25.[7]侯德斌.农民集体成员权利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 2011:35.[8] (德) 卡尔·拉伦茨.德国民法通论 (上册) [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3.222.[9] (古希腊) 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 1965.3.[10] (法)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 (上) [M].商务印书馆, 1988.635.[11] (德) 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03.444-454.[12] 梅仲协.民法要义.[M].北京:1998.35.[13]章光园.论社员权的概念、性质与立法[J].宁德师专学报.2005 (4) :7-11[14]梁慧星.民法总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11.72.[15]王泽鉴.民法总则[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187-188.[16]李建伟.股东知情权诉讼研究[J].中国法学, 2013 (2) :83-103.[17]王利明.违约责任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0.311.[18]于喆.公证的法律效力的探讨[J].法制博览, 2016 (25) .[19] 李宪.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探讨[J].职工法律天地, 2017 (02) .[20] 黄玉凤.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探讨[J].大陆桥视野, 2017 (06) .点击查看>>法律毕业论文>>更多内容。
中国法律案例_参考文献(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案例是法律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和研究,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法律实践能力。
本文选取了以下几个具有代表性的中国法律案例,对其进行分析和总结,并附上相关参考文献。
二、案例一:王老汉与张三的房屋租赁纠纷案1. 案例简介王老汉将其房屋出租给张三,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期满后,张三未按时支付租金,王老汉要求其支付租金及违约金。
张三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
双方协商未果,王老汉将张三诉至法院。
2. 案例分析(1)房屋租赁合同的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成立。
本案中,王老汉与张三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合法有效。
(2)房屋质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存在瑕疵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解除合同。
本案中,张三主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但未提供证据证明。
因此,法院判定房屋不存在质量问题。
(3)租金及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
本案中,张三未按时支付租金,应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判决张三支付租金及违约金。
3. 参考文献[1] 张志勇.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例研究[J]. 法学杂志,2016(3):102-105.[2] 王瑞.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司法实践与思考[J]. 中国房地产,2015(12):54-56.三、案例二:李四与赵五的交通事故赔偿案1. 案例简介李四驾驶摩托车与赵五相撞,导致赵五受伤。
赵五将李四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2. 案例分析(1)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李四驾驶摩托车与赵五相撞,存在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
(2)赔偿金额的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法院综合考虑事故原因、损失程度等因素,判决李四赔偿赵五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法学论文范文参考文献

一、法律论文参考文献法与利益内容摘要:法律调整利益的基本机制是权利和义务。
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乃是以契约为模式和范例的。
阶级社会的法只不过是用来分配利益的标尺,标尺上的刻度则只由当权阶级来刻画,并且标上权利和义务的花纹。
法律只是利益的趋属产物,没有利益的要求和划分就不需要有法律的存在。
关键字:法利益权利和义务分配本文来自第一论文网法律调整利益的基本机制是权利和义务。
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乃是以契约为模式和范例的。
①法律往往表现为维护和实现利益的工具,在有阶级的社会维护的是一部分人的利益,在非阶级社会维护的是广大人民的利益。
法的本质是与利益从来没有分开过。
阶级社会,法律总是代表一定阶级的利益,并以这一阶级的需要变通为法的思想而表现成国家意志。
而法律上具体的是把不同的利益所得者(也是维护者)通过权利的赋予和义务的履行来实现。
统治阶级的需要通过其意志表现为国家法律来冠冕堂皇的实现和维护其利益。
并且往往在法律中表现出统治阶级具有更多的的权利面少义务;而其他广大被统治阶级则是更多的义务少权利。
通过确立权利和义务的实际获得和履行来划分和实现利益。
柏拉图认为法律是根据大部分人的利益制定的。
② 但他认为的大部分人却只是中产阶级及中产阶级以上的人员,把广大的社会底层奴隶阶级完全排除在外。
即便柏拉图指出:“不是根据全国的利益而只根据部分人的利益制定的法律不是真正的法律。
”但这也掩盖不了他中产阶级的本质,摆脱不了他阶级的局限性,其代表的是中产阶级的利益在政治上及法律上的地位。
在柏拉图看来,需要和分工的必要性导致了国家存在有不同等级。
第一类是立法者和监护者,即国家的统治者。
第二类是军人,即国家的保卫者和辅助者。
第三类是农夫,手工业者和商人。
③ 即使是在分配权利和义务的时候,在柏拉图看来也着重在于守法者的遵守法律,履行义务。
他说:“人类必须有法律并且遵守法律,否则他们的生活将像最野蛮的兽类一样。
” ④其所言的利益根本是中产阶级的,是从法律角度划分不同阶级的利益,而对于广大的奴隶阶级则被完全排除在法律的调整范围。
中国法律论文参考文献范例

中国法律论文参考文献一、中国法律论文期刊参考文献[1].中国法律近代化道路选择的误读与驳正——兼谈英美法与中国法律近代化研究的意义.《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被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PKU.被南京大学《核心期刊目录》收录CSSCI.2013年6期.李栋.漆晓昱.[2].从司法的技术观照到司法的理想建构——中国法律方法论深度研究展开的一个基本转向.《求是学刊》.被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PKU.被南京大学《核心期刊目录》收录CSSCI.2012年6期.王国龙.[3].试论社会转型时期中国法律哲学建构的三个维度.《学习与探索》.被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PKU.被南京大学《核心期刊目录》收录CSSCI.2010年6期.杨晓畅.[4].梁启超与中国法律史学的开新.《云南社会科学》.被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PKU.被南京大学《核心期刊目录》收录CSSCI.2009年1期.张雷.[5].转型中国法律现代化的共时性逻辑——基于一种主体性哲学发展的思考.《江汉论坛》.被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PKU.被南京大学《核心期刊目录》收录CSSCI.2015年3期.郑智航.[6].法治中国背景下的法律方法论研究2014年中国法律方法论研究学术报告.《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被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PKU.被南京大学《核心期刊目录》收录CSSCI.2015年3期.孙光宁.焦宝乾.[7].论西方传统社会对中国法律的误读以西方比较法学研究为视角.《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6期.顾华详.[8].跨文化解读中的知识与权力——《中国丛报》与战争前的中国法律形象.《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被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PKU.被南京大学《核心期刊目录》收录CSSCI.2011年5期.张振明.二、中国法律论文参考文献学位论文类[1].中国法:走在想象与真实之间——启蒙运动之前欧洲传教士笔下的中国法律.作者:刘泓呈.民族法学民族大学2011(学位年度)[2].中国法律现代化与中国的领导.作者:张兆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山东农业大学2011(学位年度)[3].中国法律词汇的语义演进.作者:吴颖颖.外国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西南政法大学2012(学位年度)[4].中国法律英译中存在的难点及对策——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英译为例.作者:厉艳.翻译学(口译)苏州大学2012(学位年度)[5].GATS框架下中国法律服务贸易法律问题研究.被引次数:1作者:王继红.国际法学西北大学2008(学位年度)[6].“法律”与“社会”的共谋——对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的解读.作者:王冀.法理学西南政法大学2007(学位年度)[7].文化精神与法律生命——梁漱溟新儒家法律思想研究.作者:尹华广.法学理论重庆大学2014(学位年度)[8].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探究——中国法律硕士(JM)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被引次数:2作者:王璟.高等教育学南京理工大学2012(学位年度)[9].家族观念对中国法律的影响——以亲子关系视角.作者:吴燕.法学理论河北经贸大学2012(学位年度)[10].中国法律英语测试与国际法律英语测试真实性对比研究.作者:邬丽丽.外国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重庆大学2013(学位年度)三、相关中国法律论文外文参考文献[1]EmpiricaldistributionsofChinesestockreturnsatdifferentmicrosco pictimescales.GuGFChenWZhouWX《Physica,A.Statisticalmechanicsanditsapplications》,被EI收录EI.被SCI收录SCI.200823[2]Zipf'slawforChinesecities:Rollingsampleregressions.Peng,G.《Physica,A.Statisticalmechanicsanditsapplications》,被EI收录EI.被SCI收录SCI.201018[3]Multiscalerelationanalysisofpowerlawdistributionandcorrelation intheChinesestockmarket.HonglinYangShouChenYanYang《Kybernetes:TheInternationalJournalofSystems&Cybernetics》,被EI 收录EI.被SCI收录SCI.20129[4]DistributionofChinesenames.Huang,D.W.《Physica,A.Statisticalmechanicsanditsapplications》,被EI 收录EI.被SCI收录SCI.20136[5]PowerlawandmultiscalingpropertiesoftheChinesestockmarket. Bai,MYZhu,HB《Physica,A.Statisticalmechanicsanditsapplications》,被EI收录EI.被SCI收录SCI.20109[6]EmpiricaldistributionsofChinesestockreturnsatdifferentmicrosco pictimescales.Gu,GFChen,WZhou,WX《Physica,A.Statisticalmechanicsanditsapplications》,被EI收录EI.被SCI收录SCI.20082/3[7]FittingChinesesyllabletocharactermappingspectrumbythebetarankf unction.Li,W.《Physica,A.Statisticalmechanicsanditsapplications》,被EI收录EI.被SCI收录SCI.20124[8]EnglishandChineselanguagesasweightedcomplexnetworks.Sheng,LLi,CG《Physica,A.Statisticalmechanicsanditsapplications》,被EI收录EI.被SCI收录SCI.200912[9]GSKadmitsexecutivesatChineseunitbrokethelaw. TheChemicalEngineerGroup《TheChemicalEngineer》,被EI收录EI.被SCI收录SCI.2013TN.866[10]Relaxationdynamicsofaftershocksafterlargevolatilityshocksinth eSSECindex.MuGHZhouWX《Physica,A.Statisticalmechanicsanditsapplications》,被EI 收录EI.被SCI收录SCI.200821四、中国法律论文专著参考文献[1]中国法律传统的现代转换及其命运——中国法律现代化的道路.曹全来,2009中国法律史学会成立30周年纪念大学暨2009’年会[2]刍议中国法律法典化的价值和意义.张小军,2007中外法律体系比较国际学术研讨会[3]中国法律的传统与固有国情.张晋藩,2011中国社会科学论坛(2011)——首届中美学术高层论坛[4]中国法律心理科学研究三十年.罗大华,2009首届中国法学名家论坛[5]中国法律“看不见中国”与三十年代变法以全国司法会议为例.江照信,2008社会转型与法律变革国际学术研讨会[6]探讨法律与社会互动的范例.刘广安,2008社会转型与法律变革国际学术研讨会[7]从依附于人到自主发展——中国法律的发展道路之一.邱本,2009新中国法治建设与法学发展60年理论研讨会[8]中国法律史学史的里程碑——纪念中国法律史学会成立30周年.邱远猷,2009中国法律史学会成立30周年纪念大学暨2009’年会[9]董必武与法律实践比较及分析二十世纪前七十年中国法律与政治关系的样本分析.周舟,2011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2011董必武学术研讨会[10]纳米比亚和中国:走在刑事司法的法治道路上.乔恩斯·尼古拉斯·郝恩,2010第二届中非合作论坛——法律论坛。
法律案例文献(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系同村村民,双方因土地承包、家庭琐事等产生矛盾。
2019年6月,李某在村口张贴了一张写有“张某某偷盗他人财物”的标语,引起村民热议。
张某某认为李某的行为严重侵犯其名誉权,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件事实1. 原告张某某诉称:被告李某在村口张贴侮辱性标语,捏造事实,捏造其偷盗他人财物,严重损害了其名誉权。
原告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5000元。
2. 被告李某辩称:张贴标语是为了警告他人,并非有意捏造事实。
原告张某某偷盗他人财物的事实确有其事,被告只是将事实公布于众,不存在侵权行为。
三、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为被告李某是否构成对原告张某某的名誉侵权。
四、法院判决1.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被告李某在未查实事实的情况下,捏造原告张某某偷盗他人财物的事实,并在村口张贴侮辱性标语,已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
2. 法院认为,被告李某的行为给原告张某某的名誉造成了负面影响,损害了原告的人格尊严,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法院判决:被告李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村口张贴公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原告张某某的名誉;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3000元。
五、案例分析1. 名誉权的法律保护: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本案中,被告李某在未查实事实的情况下,捏造原告张某某偷盗他人财物的事实,并在村口张贴侮辱性标语,已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
2. 名誉侵权责任的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名誉权,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本案中,被告李某侵害了原告张某某的名誉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文献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原告王某某与被告李某于2018年5月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李某将其名下位于某市某区的一套房产出售给王某某,总价款为人民币200万元。
合同签订后,王某某向李某支付了定金20万元。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李某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交付房屋,并要求王某某返还定金。
双方协商不成,王某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件争议焦点1. 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2. 李某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3. 王某某是否应返还定金?三、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1. 关于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经鉴定,房屋不存在质量问题,李某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
2. 关于李某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李某拒绝交付房屋,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3. 关于王某某是否应返还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应当返还。
由于李某违约,王某某有权要求返还定金。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如下:1. 李某应向王某某交付房屋,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李某应返还王某某定金20万元。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合同纠纷,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的有效性:本案中,王某某与李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有效。
2. 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李某拒绝交付房屋,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3. 定金返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定金应当返还。
本案中,由于李某违约,王某某有权要求返还定金。
五、启示1. 在签订合同前,当事人应充分了解合同条款,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2. 当事人应诚信履行合同义务,避免违约行为的发生。
3.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提起诉讼。
论文参考文献中法律法规格式

论文参考文献中法律法规格式关于论文参考文献中法律法规格式论文参考文献中法律法规格式【1】参考文献一:[1]徐久生,庄敬华译.德国刑法典[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2]马克昌主编.犯罪通论[M].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3]黄奇中著.刑法各论[M].兰州大学出版社,2005.[4]段启俊,王红兵编著.刑法司法解释解读与适用[M].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5]冯锐等撰稿,屈学武主编.刑法各论[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6]严军兴,管晓峰主编.中外民事强制执行制度比较研究[M].人民出版社,2006.[7]陈晓明,何承斌,童伟华著.理论刑法学专论[M].科学出版社,2006.[8]赵秉志主编.英美刑法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9]周光权著.刑法各论讲义[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10]陈兴良主编.罪名指南[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11]于志刚主编.妨害国家机关职能犯罪界限与定罪量刑研究[M].中国方正出版社,2000.[12]杨再明,牛建平主编.刑法分论[M].重庆大学出版社,2003.参考文献二:[1]郭华伟,周颖.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适用现状及对策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2(18).[2]王波.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诉讼程序[J].观察与思考.2001(11).[3]章伟斌.探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J].江南论坛.2011(02).[4]王立志.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为切入点论宪政的形式合理性[J].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06).[5]黄萃芸,叶水江.浅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认定中的若干问题[J].黎明职业大学学报.2005(02).[6]苗永干,詹玉珍.论民事诉讼中的扰乱法庭秩序罪[J].徐州教育学院学报.2003(02).[7]张爱军.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者追究刑事责任的几个问题[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3(05).[8]杨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现行刑事立法必须完善[J].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03).[9]刘会霞.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之追诉程序研究[J].决策探索.2005(06).[10]张英霞.关于拒不执行裁判罪条款的立法疏漏及其弥补——一个比较法视角的分析[J].法律适用.2004(11).[11]杨庆和,秦景党.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弊端[J].河北法学.2001(06).[12]谢天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法律适用问题探讨[J].中国刑事法杂志.2011(11).[13]杜邈,商浩文.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司法认定[J].法学杂志.2011(10).[14]汪红飞.论完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J].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4(06).[15]赵秉志,张伟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法研究[J].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02).论文参考文献中法律法规格式【2】文献标注格式参考文献类型:专著[M],论文集[C],报纸文章[N],期刊文章[J],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A] 电子文献类型:数据库[DB],计算机[CP],电子公告[EB]电子文献的载体类型:互联网[OL],光盘[CD],磁带[MT],磁盘[DK]A:专著、论文集、学位论文、报告[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可选)[1]刘国钧,陈绍业.图书馆目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57.15-18.B:期刊文章[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J].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1]何龄修.读南明史[J].中国史研究,1998,(3):167-173.[2]OU J P,SOONG T T,et al.Recent advance in research on applications of passive energy dissipation systems[J].Earthquack Eng,1997,38(3):358-361.C: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序号]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A].原文献主要责任者(可选).原文献题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7]钟文发.非线性规划在可燃毒物配置中的应用[A].赵炜.运筹学的'理论与应用——中国运筹学会第五届大会论文集[C].西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1996.468.D:报纸文章[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8]谢希德.创造学习的新思路[N].xx日报,1998-12-25(10).E:电子文献[文献类型/载体类型标识]:[J/OL]网上期刊、[EB/OL]网上电子公告、[M/CD]光盘图书、[DB/OL]网上数据库、[DB/MT]磁带数据库[序号]主要责任者.电子文献题名[电子文献及载体类型标识].电子文献的出版或获得地址,发表更新日期/引用日期[12]王明亮.关于中国学术期刊标准化数据库系统工程的进展[EB/OL].[8]万锦.中国大学学报文摘(1983-1993).英文版[DB/CD].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论文参考文献中法律法规格式【3】一、著作[1]蔡菁.索赔.劳动权损害赔偿[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6.1.[2]董保华.名案背后的劳动法思考[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3.[3]张朝霞.劳动与社会保障法[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9.9.[4]吕忠梅等.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立法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1.[5]余元玲等.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10.7.[6]刘左军、洪伟.《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及实用指南[M].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2.10.[7]黎建飞.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8]李俊.产品质量法案例评析[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2.二、期刊[1]刘北溟.从《侵权责任法》看环境污染侵权的民事责任构成要件[J].环境保护,2011,Z1:105-107.[2]吕忠梅,张宝.环境问题的侵权法应对及其限度——以《侵权责任法》第65条为视角[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02:106-112.[3]张宝.环境侵权归责原则之反思与重构——基于学说和实践的视角[J].现代法学,2011,04:89-96.[4]边海娟.室内环境污染侵权中因果关系的认定[J].法制与社会,2012,05:255-256.[5]杜群.司法在中国环境法治中的作用基于对典型环境污染侵权案件的观察[J].法律适用,2012,05:46-49.[6]代杰.非典型环境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初探[J].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03:1-4.[7]王晓佩.浅析我国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兼评《侵权责任法》第八章条款的适用问题[J].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报,2012,02:43-46.[8]别智.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基本规则——《侵权责任法》环境污染侵权责任规定解读[J].环境保护,2010,02:11-13.[9]刘长兴.环境污染侵权的类型化及责任规则探析[J].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03:129-133.[10]刘璐,缪宇.环境污染责任的构成与举证责任的分配——《侵权责任法》第8章“环境污染责任”的理解与适用[J].政治与法律,2010,05:28-36.[11]王莘雅.环境污染侵权民事诉讼受害人的举证责任[J].中国商界(下半月),2010,01.[12]谭向阳.试论环境污染侵权行为[J].法制博览(中旬刊),2013,01:257.[13]徐文煜,王伟东.论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及举证责任[J].人民论坛,2013,05:92-94.三、论文[1]张书芳.装修污染侵权责任因果关系认定的案例分析[D].甘肃:兰州大学,2011.[2]刘晓静.室内装修污染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研究[D].黑龙江:东北林业大学,2011.[3]张斯琴.室内装修环境污染案例分析[D].甘肃:兰州大学,2011.[4]安金珠.我国水污染侵权民事责任研究[D].黑龙江:东北林业大学,2011.[5]林凤超.室内装修污染侵权责任研究[D].湖南:中南大学,2011.[6]李维.环境污染侵权案件审判实务若干问题研究[D].湖南:中南大学,2011.[7]徐宝童.环境污染侵权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研究[D].湖南: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1.[8]贾云云.海上运输管线泄漏污染损害侵权责任研究[D].辽宁:大连海事大学,2012.[9]李沫.论住宅装修污染的侵权责任[D].辽宁:大连海事大学,2012.[10]于林川.论民法视角之下的环境侵权责任因果关系推定[D].新疆:新疆大学,2012.[11]杨钦.环境污染侵害排除民事责任研究[D].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02.。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遵守法律论文参考文献
一、遵守法律论文期刊参考文献
[1].“遵守法律”与“法律权威”——从两部戏剧看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 《天中学刊》.2014年5期.何鹏.
[2].董事勤勉义务和遵守法律、公司章程的关系——从比较法的角度. 《时代法学》.被南京大学《核心期刊目录》收录CSSCI.2010年3期.佐藤孝弘.
[3]. 部队处突中服从命令与遵守法律关系探析.
《法制博览》.2015年4期.杨东斌.王秋峰.
[4].依法治企评价及实现途径问题初探.
《世纪桥》.2015年3期.柳峰.
[5].恪守人生的斑马线谈遵守法律的重要性.
《才智》.2015年13期.李桂英.
[6].道德的两种形态对法治功能的两重向度.
《台州学院学报》.2014年4期.龚怀林.
[7].从遵守纪律到遵守法律.
《中学生阅读(高中教研版)》.2012年4期.李鹏洁.
[8].小心“路怒症”.
《中国校外教育(上旬刊)》.2015年8期.袁青.
[9].记者应成为遵守法律、法规的模范.
《新闻与写作》.被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PKU.2007年10期.方孜行.
[10].信服法律尊重法律遵守法律.
《大连干部学刊》.2004年4期.李军.
二、遵守法律论文参考文献学位论文类
[1].论法律的基本必为性规范.被引次数:4
作者:钱锦宇.法学理论山东大学2008(学位年度)
[2].遵守法律的理由?——对分析实证法学观点之辨析.
作者:潘华志.法学理论党校2007(学位年度)
[3].法律为什么得不到遵守.
作者:黎晓毅.法学理论中山大学2010(学位年度)
[4].论法的概念及其实现.被引次数:1
作者:郭常明.法学理论重庆大学2011(学位年度)
[5].法律正义与公民服从的关系研究.
作者:尹晓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华东交通大学2012(学位年度)
[6].反洗钱法中的交易报告制度研究.被引次数:1
作者:王芳.在职法硕山东大学2011(学位年度)
[7].完善交通管理的法律思考——以交通管理守法和违法成本为视角.
作者:马景生.法律学天津师范大学2012(学位年度)
[8].论法律规范的有效性.被引次数:1
作者:王坤.法学理论上海大学2007(学位年度)
[9].公司社会责任研究——《公司法》(2005)第5条第1款的展开.
作者:姚涛.法律学西南政法大学2008(学位年度)
[10].法律变革中的推动性力量:从暴力威慑到利益链条——以结婚证的领取为例.
作者:吴小松.经济法贵州大学2008(学位年度)
三、遵守法律论文专著参考文献
[1]招投标中工程成本价的法律探讨.
徐江,2011第四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
[2]现实反抗、文学书写与精神资源论鲁迅与法律的三个层面.
黎保荣,2012“民国社会历史与中国现代文学”学术研讨会
[3]对当前完善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制度的思考.
李凯鸿,2011第四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
[4]董必武执政党建设思想探析.
张泗汉,2011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2011董必武学术研讨会
[5]关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几个法律问题的思考.
王志刚,20102010年博鳌法学论坛暨第七届法官与学者对话民商法论坛
[6]遵守法律法规在质量管理标准化方面的重要性.
刘嫒娜,2008第三届中国质量学术论坛
[7]金融危机≠守法危机——论金融危机下企业如何更好地遵守劳动法律法规.
,2009“金融危机与劳动法的实施”学术研讨会
[8]推进中国的隐患排查治理.
恒川谦司,2008第四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
[9]强化护士法律意识严格遵守护理规范.
黄玉梅.田秀珍.王妮妮,2003全国手术室护理学术交流会
[10]试析董必武对加强“党的领导”的法治路径探索.
施新州,2011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2011董必武学术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