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审判力量不足的现实困境及解决思路
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引言法院作为司法机关的一部分,承担着审判案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
然而,尽管法院在维护司法独立、保障人权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但现实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本文将从司法资源不足、审判效率低下、司法公信力不足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司法资源不足在法院工作中,司法资源的不足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首先,法官数量不足导致了案件审理周期长。
随着社会发展和案件数量的不断增加,法官的数量无法满足审判工作的需求,造成了审理周期的延长。
这不仅影响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增加了法院工作的负担。
其次,法院缺乏专业人才。
同时担任调解员、执行员、书记员等多个岗位的人员普遍存在,往往会对案件审理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
缺乏专业人才也导致案件质量参差不齐,司法公正受到一定的挑战。
三、审判效率低下审判效率低下是法院工作中的另一个重要问题。
首先,案件积压现象严重。
由于案件数量庞大,加之院内资源不足,许多案件需要等待很长时间才能得到审理,这加重了当事人的负担,损害了司法公正。
其次,审判程序繁琐。
司法程序繁冗、步骤繁多,增加了案件审理的时间和成本。
一些不必要的程序和环节使得审理效率低下,长时间的审理周期不仅耗费社会资源,也给当事人带来不便。
四、司法公信力不足法院的公信力是司法工作的基石,然而,目前司法公信力不足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首先,司法权威受到质疑。
一些案件的审理过程不够透明,当事人、律师和公众对司法的独立公正性产生了怀疑,从而削弱了司法权威。
其次,执行难问题严重。
尽管司法判决出台,但在实际执行中,往往遇到了各种困难。
包括被执行人财产隐匿、拖延执行等问题,这使得司法判决的效果大打折扣,令当事人对司法产生不信任。
五、解决问题的途径为了解决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加大司法资源投入。
增加法官数量、提高法院人员的专业素质,以便更好地应对不断增长的案件数量。
其次,优化审判流程。
通过简化司法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提高案件的审理效率,缩短审理周期,给当事人更为迅速的审判结果。
基层法院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基层法院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一、背景介绍基层法院作为司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人民群众许多纠纷和争议的解决工作。
然而,基层法院在开展工作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人员配置、案件质量、执行力度以及服务意识等方面分析基层法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
二、人员配置问题1. 缺乏专业性:目前一些基层法院普遍存在员额不足、审判技能欠缺等情况,导致司法公正难以保障。
2. 年龄结构不合理:年轻化和老龄化并存,造成初入行者经验不足与经验丰富者进修困难的矛盾。
建议:优先加强对专业性的培养,在招聘和选拔员额时更为注重竞争力和专业素养。
同时完善培训制度,提升全体法官素质,并逐步建立良好的导师机制。
三、案件质量问题1. 并非所有案件都得到公平公正审理:一些地区或许因设备落后或办案条件差导致审理质量下降,无法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2. 法官工作压力大:由于案件数量过多或者过于繁琐,导致法官缺乏足够时间进行审理和研究,从而影响了判决的准确性。
建议:加强对基层法院设施和条件的改善投入,提高办案效率。
对一些特殊、涉及民生问题的案件增派专门法官认真研究并给予妥善处理。
同时,通过制定合理的工作时间安排和优化办案流程来减轻法官的工作压力,并加强对案件质量的监督。
四、执行力度问题1. 执行难问题突出:在执行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被执行人故意拖欠或潜逃等情况,导致申请人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
2. 个别执行庭存在违规行为:部分执法人员可能会受到赌博、暴力催债或贪污等非法行为的诱惑,从而影响了司法公正。
建议:加大对执行难问题解决方案的研究和实践,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多样化的措施,例如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管理和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违规执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等。
五、服务意识问题1. 法官对当事人关心不够:一些基层法院过于注重案件数量而忽视了严谨审理的同时也忽略了对当事人的关怀和指导。
2. 司法公开程度有待提高:虽然存在一定程度的信息透明化,但仍然有少数案件的审理程序以及相关裁判文书在某种程度上缺乏公正性。
法院力量配备不足调研报告
法院力量配备不足调研报告法院力量配备不足调研报告一、引言法院作为司法机关,负责审判案件,维护社会秩序和正义公平。
然而,现实情况表明,我国的法院力量配备存在不足的问题,这不仅严重影响了司法效率和质量,也给司法公正带来了挑战。
为此,本报告旨在对法院力量配备不足问题进行调研,以期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调研内容1. 力量配备状况通过对全国法院力量配备情况进行调研,结果显示大部分法院存在力量不足的问题。
首先,人员数量不足,导致办案压力过大,难以及时处理大量案件。
其次,人员结构存在不合理现象,缺乏专业化人员,司法技能较低,难以应对复杂案件。
此外,一些基层法院缺乏足够的办公设备,使得工作效率受到影响。
2. 影响因素分析引起法院力量配备不足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
首先,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一些地区法院财力相对较弱,无法提供足够的招聘和培训经费。
其次,旧有经验和体制机制的束缚,造成一些法院难以灵活调剂和调整力量。
3. 影响和问题法院力量配备不足对司法公正和效率带来了严重影响。
首先,由于案件积压,一些案件无法及时得到审理,违反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其次,员工工作量过大,工作效率低下,办案质量难以保障。
此外,一些法院由于力量不足,常常需要加班加点,严重损害了员工的身心健康。
三、解决方案针对法院力量配备不足的问题,有以下几点建议:1. 加强财政支持政府应加大对法院的财政支持力度,增加法院的经费预算,确保其能够有足够的招聘和培训资源。
此外,可以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法院建设,提供更多的资源支持。
2. 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法院的人员培训,提高专业化程度和司法技能水平,优化员工结构。
此外,可以引入专业人才制度,让专业人员从事相应的工作,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3. 推动体制机制改革法院应积极探索改革机制和流程,减少繁琐的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改进人员调配制度,灵活调整力量,确保各个地区法院力量的均衡配置。
4. 加强司法公正教育加强对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的司法公正意识教育,培养他们独立、公正、廉洁的职业精神,提高司法公正水平。
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1. 司法公信力下降:许多人对司法系统持怀疑态度,认为判决结果不公正。
这可能是由于腐败、权力滥用和职业失范等问题导致的。
2. 审判速度慢:许多案件需要很长时间来得到解决,这使当事人产生焦虑和不满。
审理缓慢可能是由于庞大的案件负荷、过多的诉讼程序和法官劳动力短缺等原因。
3. 法官素质参差不齐:尽管存在优秀的法官,但也有一些素质较低,或者被污染了微弱利益影响。
这种现象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
4. 制度与技术落后: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传统的司法制度可能无法适应新时代的需求。
同时,在信息化时代,使用先进技术可以加快审判速度,并提高录入数据准确性。
5. 缺乏独立监督机构:目前,监督机构在维护司法纪律方面存在一定程度上职能分散以及优先顺序不明确的问题。
二、法院工作改进对策1. 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强司法透明度,让当事人和公众更好地了解审判程序和决策依据。
推进司法公开与参与、加大打击腐败行为力度等措施。
2. 加快审判速度:通过增设岗位、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以及简化繁琐的诉讼程序可以缩短案件处理时间。
此外,合理分配资源,提供必要培训等来消除劳动力短缺。
3. 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招聘优秀人才,并给予他们充分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同时,建立起严谨的选拔机制和评价体系可以有效提高预防形式主义、权钱交易等不良现象出现的几率。
4. 采用先进技术促进创新:引入信息化系统,并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处理大量文书工作可极大地提高效率。
同时,在数据管理方面采取科学方法也能增加判断准确性和案件质量。
5. 设立独立监督机构: 建立一个独立而有效益的机构,专门负责监督法官及相关人员的行为。
这样可以提高监督效力,确保司法制度充分发挥作用。
总之,要改进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从不同方面入手:加强司法公信力、提高审判速度、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引进先进技术和设立独立监督机构等。
只有这样才能逐渐解决问题并改善司法系统效率与公信力,以便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法院短板不足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法院短板不足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法院短板不足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审判质量问题:部分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存在质量问题,如证据不足、法律适用不准确等。
对此,需要加强对法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审判水平。
同时,完善案件审查制度,严格把关案件受理和立案标准。
执行力度不足问题:部分法院在执行判决时存在力度不足的问题,导致执行效果不佳。
对此,需要加强执行力度,依法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判决得到及时、公正的执行。
诉讼服务水平不高问题:在诉讼服务方面,部分法院存在服务水平不高的问题,如窗口服务态度不好、诉讼程序不够便捷等。
需要加强对窗口服务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服务水平,为当事人提供更好的诉讼服务。
司法公开度不够问题:部分法院在司法公开方面做得不够,如公开审判程度不够、信息披露不透明等。
需要加强司法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司法廉洁问题:在司法廉洁方面,部分法院存在一些问题,如法官接受当事人宴请、收受礼品等。
需要加强对法官的教育和管理,强化廉洁纪律,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针对以上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整改措施:加强业务培训:定期开展法官业务培训,提高法官的专业素质和审判水平。
完善制度建设:完善案件审查制度、审判管理制度等,确保审判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加强执行力度:强化执行工作,完善执行流程,加大对拒不执行行为的惩处力度。
优化诉讼服务:简化诉讼程序,提高窗口服务质量,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
推进司法公开:加强司法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加强司法廉洁建设: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完善廉洁纪律制度,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改进法院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之处,进一步提高法院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基层法院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基层法院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基层法院审判实践中常遇到的问题包括:
1. 审理重复案件:基层法院经常面临许多重复性较高的案件,审理这些案件要求法官具备较高的耐心和专业素养,免得产生审判失误。
2. 缺乏足够的证据:在一些案件中,原告或被告可能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这给法院判决带来了困难。
3. 证据的真实性问题:由于缺乏科学技术手段或司法资源不足,一些证据的真实性难以确立,这给审判带来了挑战。
4. 法律适用问题:基层法院可能存在对法律理解程度较低的问题,也可能因地域因素导致对法律适用的理解存在偏差。
5. 问题辩护能力不足:由于被告在经济、社会地位等方面的劣势,以及缺乏合适的法律援助制度,一些被告难以进行充分、有效的辩护,从而影响审判结果的公正性。
6. 司法资源不足:基层法院往往面临人员、财力和物质条件等方面的限制,导致审判工作难以进行。
7. 司法独立问题:在一些特定环境下,基层法院可能受到行政或地方利益干扰,司法独立性存在问题,从而影响了审判结果的公正性。
法院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法院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法院审判工作是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
然而,在实践中,法院审判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探讨这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审判程序问题审判程序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环节。
但是,在实践中,一些法官在审判中存在简略审判、夹带私人情感、违法违纪等问题。
这些问题会导致案件审理不公、影响当事人正当权益,严重时甚至会引起社会不满。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改革审判程序制度,加强对法官的监管和考核,建立完善的惩治机制,使得违法违纪的法官受到法律的制裁。
同时,还需要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对法官的监督,确保法官在审判中维护公正。
二、司法公正问题司法公正是法院审判工作的核心价值。
但是,在实践中,一些法官存在由于职业性格、工作压力等因素导致判决不公的问题。
这种情况在一些高知名度的案件中尤为严重,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司法公正监督,建立公正监督机制。
同时,还需要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强调法官职责,规范司法行为。
在高知名度的案件中,可以增加对法官的考核和追责、提高司法透明度等措施,使得司法工作更加公正。
三、司法财务问题司法财务是法院审判工作关键环节之一。
但是,在实践中,一些法院存在审判费用不公、经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这些问题会导致法院运作不力,影响审判效率和质量。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建立完善的司法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法院经费的监管和审计,检查审判费用的收支情况,严禁超标准收费。
建立效率化、规范化的审批流程和备案制度,保证审批程序规范化、透明化,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
四、社会信任问题法院审判工作需要建立在社会信任的基础上。
但是,在实践中,一些法院存在判决不公、违法违纪等问题,导致社会对法院产生不信任。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司法公正监督,建立公正监督机制。
提高民众对司法内部机制的信任。
还需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增加司法透明度,公开案例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人民法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人民法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法院基层人民法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基层法庭战斗在民事审判工作第一线,为化解社会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实际问题亟待解决,主要有以下方面:一、基层法庭有审判资格人员所占比例偏低,审判压力较大,今年五月一日以后,将有部分人民陪审员上任,某种程度上可以得到缓解,但不可能得到根本解决。
二、法庭的物质装备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庭的场所建设已上一个台阶,均达到标准化法庭的要求,但物质装备还不够先进,比如车辆档次低,没配备微机、打印机、还未能实现与机关信息联网,电子签章等。
三、法庭人员审判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主要表现在:1、民事案件的多发性、多元性、复杂性日显突出,立法上相对滞后,民事审判应遵循“法官不得拒绝裁判”原则,这就需要法官在理解立法原意的基础上,创造性地适用法律,根据社会利益衡量原则做出裁判,为确保裁判的正确性,必须提高业务素质。
2、法官的释明义务有待进一步加强。
基层法庭面对的当事人大都来自农村,文化水平较低诉讼意识不强,而法律的专业性,司法程序的规范性越来越强。
二者之间并非同步,为确保做出公正的裁判,就应对当事人在诉讼中做必要的引导,进一步强调法官的释明义务。
比如在举证责任分配方面,有些案件只发格式的举证通知书还不够,而应在确定双方的争议焦点后,明确把举证责任分配给那方,而不是在判决中确认应由谁举证而未能举证承担不利后果,只有这样当事人官司输的才心服口服。
3、驾驭庭审的能力有待提高。
有些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差,不能很好控制庭审,对当事人与案件无关的陈述不加以制止,对有关而未能陈述的不加以引导,本来可以一次开庭审结的案件,造成二次、三次开庭,办案效率低,造成司法资源浪费,也不能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调解率、当庭宣判率有待提高。
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已经确定了民事调解率达到85%以上,当庭宣判率达到90%以上的工作目标,我院基层法庭目前的比率与此有一定差距,要完成这一工作目标,也要提高素质。
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一、引言在司法体系中,法院是保障公民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法院也面临着各种问题。
本文将从专业素质不足、审判流程繁琐以及执行难等方面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专业素质不足1. 司法人员教育培训不完善:当前司法教育培养机制存在偏重理论知识传授,忽视实践操作能力的问题。
这导致了很多新上岗的法官缺乏实际操作经验。
2. 专业化程度不高:部分地区基层法院审理案件时涉及到复杂、专业性强的领域,但缺乏相关领域专家参与,无法准确把握证据和解释相关规定。
对策:1. 完善司法人员培养机制:加强司法职业教育和学历背景要求,并注重实践训练。
2. 多元化评选标准:在招聘人员时注重全面考量其知识结构和实践经验,引入专业人士参与选拔工作。
三、审判流程繁琐1. 案件办理周期长:目前一些案件可能需要数年才能得到处理,影响了公正审判和司法效率。
这主要是由于流程复杂、沟通不畅造成的。
2. 资源不足导致排队问题:在一些拥挤的基层法院,案件积压严重,使当事人无法及时得到解决。
对策:1. 简化程序规定:合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推行电子诉讼,在保障程序公正性和证据完整性的同时加快案件办理速度。
2. 建设智慧法院:引入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来减少庭审时间和提高办案效率。
同时增加基层法院的经费投入和资源支持。
四、执行难问题1. 执行力度不够大:虽然司法裁决作出后应该被全面执行,但一些当事人故意逃避甚至妨碍执行工作。
2. 甄别机制薄弱:在执行过程中,并不能很好地辨别谁是真正无力支付或者抵抗执行的对象。
对策:1. 加大执行力度:对于恶意逃避或妨碍执行的当事人,采取相应强制措施,如限制出境、冻结资产等。
2. 完善甄别机制:建立更加严格的资产信息公示和调查机制,以便及时判断被执行人真正的财务状况,并给予相应处理。
五、总结法院作为司法体系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其工作中存在着专业素质不足、审判流程繁琐以及执行难问题等。
法院审判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法院审判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任务名称】:法院审判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级段落标题】:简介在司法体系中,法院审判作为最后一道程序,承担着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职责。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不可避免地发现了一些存在于法院审判中的问题。
本文将就这些问题展开探讨,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改进建议。
【二级段落标题】:1. 司法资源匮乏与分配不均衡的问题尽管我国司法体系已经取得了巨大进步,但是仍然面临着司法资源匮乏与分配不均衡的困境。
某些地区和人民群众无力支付高昂诉讼费用,导致他们对于公正审判无从选择或得到满足。
此外,庞大数量的案件涌入过载负荷下工作的各个层次法院造成了效率低下以及长期处于待定状态。
针对以上问题,有以下改善建议:首先,在政策上可以通过增加资金投入来缓解部分地区和人民群众无力支付诉讼费用。
政府可以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援助制度,确保人民群众能够获得必要的司法支持。
其次,应建立更为合理的案件分流机制,将一些相对繁杂但涉及较小金额或争议不大的案件引导至基层法院处理,以减轻上级法院负担。
同时,在发现存在普遍性问题时可以适当推行类似集体诉讼机制来提高审判效率。
【二级段落标题】:2. 法官素质和公正审判问题在一些个别情况下,我们也看到了部分法官在执业中出现人格缺失、权力滥用等不正当行为。
这种情况会直接影响到司法公信力,并且有可能产生因个别特殊原因而导致认定错误或者非公平结果的风险。
针对以上问题,有以下改善建议:首先,在选拔和培养法官过程中要注意增强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观念,并激励道德高尚、品行端正、能力卓越的年轻人加入司法系统。
此外,在日常工作中需要加强纪律教育与监督管理,构建起有效监督机制。
其次,应建立和完善法官考核制度,通过量化的评估指标和多元化的评价方式来评定法官绩效,并对于有明显违纪或行为不当的法官进行严肃处理。
同时,加强司法公开与透明度,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媒体和公众对审判过程进行监督。
【二级段落标题】:3. 司法信息技术与信息安全问题随着科技的发展,司法系统也开始引入信息技术以提高工作效率。
法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意见
法院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意见问题一:法院审判效率低下的原因及建议意见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构,其审判效率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然而,目前我国部分地区的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存在着效率低下的问题。
一、原因分析1. 法院案件排期不合理。
由于案件数量过多,导致法院没有足够的审理时间和资源来处理所有的案件。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重大案件可能需要花费数年时间才能得出结果,而普通民事和行政案件也需等待很长时间。
这导致了诉讼周期延长,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司法公正。
2. 法官执业水平不高。
有些基层法官水平参差不齐,缺乏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他们可能对新兴领域的案件不熟悉,不能及时把握相关证据和适用法律规范。
这导致了审判流程拖延,并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困扰。
3. 司法制度缺失与程序漏洞。
在一些地方性法规和业务操作上存在差异,导致审判标准不统一。
与此同时,办案程序中存在冗长的环节和复杂的流程。
过于繁琐的审判程序不仅耗费时间,也为律师和当事人带来了交流困难。
二、建议意见1.加大法院工作力度。
要提高法院工作效率,需要增加法官数量、扩大司法资源投入,并通过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在优化人员配置和物质资源的同时,还应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提高情况共享和信息互通。
2.完善案件管理机制。
对于重大案件和普通民事行政案件要进行分类管理,合理安排审判时间和队伍配置。
借鉴一些先进地方法院的经验,在庭审预约、证据确权等方面引入新技术手段,以便更好地把握案件进程。
3.加强法官培训和教育。
通过专业培训、学习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法官执业水平,加强司法职能建设。
此外,可以鼓励法院与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展开合作培养计划,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
4.优化司法制度和流程。
加强立法工作,完善当事人权利保障机制,并制定统一的诉讼规则和审判标准。
简化办案程序,减少繁琐环节,保证案件的高效处理和公正裁决。
问题二:法院审判延期现象及解决办法审判延期是指在诉讼过程中,法院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对案件进行审理,导致案件无法及时得到解决。
审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审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审判工作是司法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
其有效性和公正性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和任何其他领域一样,审判工作中也存在许多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审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裁决效率低下审判工作的高效运行对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尤为重要。
然而,目前我国司法系统仍然存在裁决效率低下的问题。
首先,在大量案件积压的情况下,审判资源无法得到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
这导致了很多案件等待被受理或排期开庭时间过长,给当事人带来了不必要的经济和心理压力。
其次,一些地区的法官数量严重不足,导致无法满足快速审理案件的需求。
此外,在某些地区与部门之间存在管理上的矛盾与摩擦,使得案件流转及处理速度缓慢。
针对裁决效率低下这一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 加强审判资源管理,合理配置和优化利用各类资源,提高审判工作效率。
通过完善案件分流机制和加大人员培训力度,提升庭审质量和速度。
2. 推行电子运营管理系统,实现快速和便捷的案件处理。
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减少文件传递环节,提高审判速度和效率。
3. 增加法官数量并改善工作条件。
通过招聘更多有才干的法官,并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与福利待遇,以增强司法体系的功效。
二、司法公正面临挑战在司法实践中,司法公正是最根本和重要的原则之一。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问题。
首先,由于不同地区之间以及不同层级之间对于案件处理标准的差异性存在较大差距,导致了裁判结果存在不一致或不公平现象。
这给当事人带来了不信任感,并降低了司法权威。
其次,在一些个别案件中,“关系”、“金钱”等因素对审判结果产生了非正当影响。
一些法官可能会受到压力或利益诱惑,导致司法公正受到损害。
针对司法公正面临挑战这一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 强化统一的司法标准和规范。
加强区域之间、层级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统一的理念与行动准则,并建立监督机制以确保其贯彻落实。
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与分析
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陈强民事审判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笔者通过实践发现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具体问题,应切实加以解决。
一、民事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民事审判、涉诉信访、审判队伍、物质装备和经费保障、司法环境六方面,具体地讲:(一)民事审判方面一是诉讼调解率、当庭宣判率有待提高,上诉率偏高,没有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案结事了、易于执行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在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息诉息访方面尚存在一些欠缺。
二是裁判文书需改进,仍存在一些裁判文书认定事实不清,裁判说理不透,逻辑性不强,制作粗糙,缺乏应有的严谨性、规范性、权威性。
三是少数民事法官在审理阶段兼顾执行不够,诉讼保全不及时,判决主文不明确,给案件的执行带来困难。
四是取证难、证人出庭作证率低长期困扰民事审判,影响了案件审理的公正和效率。
五是送达难的问题突出。
应该说,法律规定的送达方式种类是比较齐全的,基本上能符合民事诉讼的要求。
但是,法律规定的送达方式不够灵活,送达程序过于严格、苛刻,客观上造成了法院诉讼文书“送达难”,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判效率的提高,影响着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关于直接送达,有的当事人外出经商、居无定所;有的当事人地址不详或者地址发生了变化;有的当事人躲避送达,客观上送达困难。
法院送达诉讼文书时,有时需要反复多次才能送达,有的则是无法送达。
关于留置送达,在直接送达时,当事人拒收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的代表在场见证。
实践中大部分的基层组织或单位人员不是找不到,就是找到了也不愿意来,来了也不愿意见证。
所以,留置送达实际操作难度较大,要求过于繁琐。
关于公告送达,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对公告送达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诸多问题。
首先是期限太长。
其次,费用太高。
在报纸上刊登公告送达的,对经济拮据的当事人是不小的负担,对标的额较小的案件则明显增大了诉讼成本。
基层法院审判力量不足的现实困境及解决思路
基层法院审判力量不足的现实困境及解决思路基层法院审判力量不足的现实困境及解决思路小慧基层法院普遍存在案多人少、审判力量不足的问题。
尤其是派出法庭审判力量匮乏,有的甚至不能自行组成合议庭。
这里就传导出一个信号:社会对司法需求较高的期望值与法院审判力量不足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而现行法官制度方面的缺失,以及任命、晋升、退职等机制的制约,导致一些优秀法官跳槽转行,更加剧了法官“断层”和优质司法资源的流失。
该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
如何在引进新生审判力量的同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笔者就该问题的解决提出几点思路,与大家商榷。
一、审判力量不足的现实表现(一)案多人少,法官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身心健康得不到保障。
基层法院案件逐年增多,但一线办案法官人数增长缓慢,随着大量的矛盾纠纷涌入法院,多数法官案件多,头绪乱,除了开庭裁判,还需要承担案件受理后所有程序性工作如调查取证、送达等,不得不放弃节假日,双休日。
加之涉诉信访风险的压力,易造成情绪不稳,忧虑、失眠,心理负担重,身体状况欠佳。
某县法院年度身体健康检查显示:法官群体中亚健康人群占到80%以上。
(二)有限的法官忙于应付繁重的审判业务,不能进行有效的充电学习。
社会矛盾凸现,新类型案件增多,案件审理难度加大。
而与此同时,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要想办好手中案件,法官必须掌握新的知识点,知识层面的补充成为必然。
但时间上的冲突,使法官不能很好地参加系统的培训学习,或多或少会影响到案件办理的效果。
(三)年轻法官跳槽转行现象严重,影响到法官队伍的良性循环。
受大气候的影响,已被任命为审判员的年轻法官通过考试、选调等方式离开法院,年轻法官的持续流动和资深法官的提前离岗,造成审判中间力量不足,影响到法官队伍的人才结构,造成法官年龄结构不合理,制约了法官队伍的自然有序更替。
二、造成审判力量不足的原因:(一)审判员、书记员权责不分,加大了一线法官的工作量。
法院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法院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一、引言法院作为司法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审判案件,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正常运行。
然而,长期以来,法院工作存在着一些主要问题,如办案效率低下、司法公信力不足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并提升法院工作质量,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讨论。
二、法院办案效率低下的问题与对策1.核心问题:目前一些地区的法院办案效率较低,导致案件积压严重。
2.原因分析:造成这一情况的原因主要有审判流程繁琐、人力资源不足、技术设备落后等。
3.对策建议:(1)优化审判流程:简化繁复的审判程序,缩短办案时间。
(2)增加人力投入:提高招录速度和选拔标准,加强培训与人员素质管控。
(3)引进先进技术:借助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4)加强司法公开:通过公开庭审、发布审判结果等方式增加对外界的回应和监督。
三、司法公信力不足的问题与对策1.核心问题:部分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存在问题,公众对其判决结果持怀疑态度。
2.原因分析:造成这一情况的原因包括司法不公、信息闭塞、管理漏洞等。
3.对策建议:(1)促进司法公正:加强审核制度,确保审判案件公平、公正。
(2)提升信息透明度:完善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制度和政策。
(3)加强沟通互动:积极与各界人士对话交流,解释司法原则和政策。
(4)建立监督机制:设立独立的评估机构或专家委员会,定期对法院工作进行评估,并开展舆情调查。
四、执行难问题与对策1.核心问题:在一些案件中,执行判决难度大,导致执行效果不理想。
2.原因分析:引发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包括财产保全手续繁复、失信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等。
3.对策建议:(1)优化执行程序:简化财产保全手续,提高执行效率。
(2)加大追逃力度:完善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等执法单位的合作,增加惩戒措施。
(3)依靠技术手段:建立电子裁判文书全国联网系统,提高执行效率和质量。
(4)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执行案例,增强法律意识和尊法守法观念。
五、建设现代化智慧法院的对策1.核心问题:目前一些地区的法院还没有实现现代化智慧化水平,工作方式和手段相对滞后。
基层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基层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第一篇:基层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基层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内容提要:基层法院是我国司法一线重要职能部门,承担着越来越多的审判、执行工作任务。
但在新形势下,基层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及基本建设等方面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关键词:基层法院、问题、建议近几年来,各地基层法院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三个至上”为指导思想,以司法为民为根本要求,立足审判、执行工作,狠抓基本建设和队伍建设,以职能作用充分服务于发展与稳定大局,取得了较好成绩。
但当前基层法院工作仍存在许多不足,主要有以下问题:一、审判、执行工作步履维艰审判、执行工作是基层法院的主要职责。
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汇集于基层法院,在工作量逐年增加的同时,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
(一)出现新的“立案难”以前的“立案难”是当事人针对法院所说的“告状难”,近几年来存在的“立案难”问题则有两层解读了。
一是当事人针对法院的“告状难”仍然存在,但“难”的程度轻多了。
二是法院本身在开展立案工作时左右为“难”了。
一方面按照“司法为民”的根本要求,当事人到法院起诉后,只要符合三大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均应立案受理;而另一方面,对涉及一些敏感问题或要害部门的案件,特别是涉府、乡、镇、村案件和最终必须通过行政职能才能解决的案件,法院由于受职能和当前形势的局限,往往不便受理,不能受理或不能最终处理,否则将给法院工作带诸多后遗症,难以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面对当事人,法院立案工作存在着立案有据而不立案无据时的难言之隐。
为此,各地法院均在偿试解此窘境的两个途径。
一是上级法院作出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规定,要求下级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对某些类型的案件不予受理或慎重受理;二是采取诉前调解的方式谋求在诉讼程序外解决问题。
但此两招均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内部规定不足以说服当事人放弃据现行法律法规提出的立案请求,诉前调解不成时又不能久拖不立,否则又出现了当事人针对法院提出的“告状难”问题了,解此两难,至今尚无良策。
审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审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一、主要问题在审判工作中,存在着一些主要问题,这些问题既是当前司法体制的短板,也是制约司法公正有效的障碍。
1. 司法不公问题首先,仍然存在司法不公的问题。
在审判过程中,由于各地区法官素质和审判标准的差异,容易导致同样案件在不同地区出现判决结果不一致的情况。
同时,由于相关人员可能存在利益关系或其他非客观因素干扰,对少数群体、特定职业或者特定背景的被告往往面临着更大的司法不公。
2. 信息透明度低其次,在审判工作中,信息透明度仍然较低。
许多重要案件的庭审过程缺乏公开和透明度,使得社会各界难以接触到真实情况和相关证据。
这可能导致失去对司法行为的评价权力和监督能力,同时也降低了人们对司法系统的信任。
3. 审执分离困境另外,审执分离困境也是当前司法面临的重要问题。
审执分离要求法官在案件审理中既要公正裁决,又要保证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然而,现实中存在的问题是审执难以完全分离,相关人员或机构之间的联系可能导致利益冲突,最终影响司法公正。
4. 偏重量刑而轻视程序正义此外,在一些刑事案件中,重刑倾向和结果导向的问题仍然普遍存在。
司法机关过分关注对被告人的处罚力度,却忽视了程序正义的保障和被告人的个人权利。
这种偏重量刑而轻视程序正义的倾向不仅损害了当事人权益,也损害了整个司法系统的公信力。
二、建议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以及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和质量,以下是一些建议:1. 提升司法人员素质首先,加强对法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与教育,提升其专业素养和价值观水平。
同时,在招聘程序中引入更为严格的选拔机制和考核制度,确保司法工作者具备优秀品德、专业知识和执法能力。
2. 加强司法信息公开其次,推动司法信息透明化,加强对重大案件庭审过程的公开和报道。
通过公开庭审录像、裁判文书以及相关证据等方式,让社会各界能够真实了解案件事实和当事人的主张,提高公众对司法系统的信任。
3. 推进审执分离另外,应进一步推进审执分离改革,削减审判机关与执行机关之间的利益纠葛。
基层法院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基层法院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在基层法院的审判实践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问题。
下面将就这些问题进行详细说明。
首先,基层法院审判实践中常见的问题之一是证据不足。
由于证据收集不全面或者证据质量不高,很难确定事实和证据之间的关联性,从而导致案件的审判难度增加。
这种情况在涉及证据收集技巧和证据获取渠道不畅等方面的案件中尤为突出。
其次,基层法院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之一是相关法律缺失或者矛盾。
法律规定的不清晰或者不合理,引发了对相关法律的不同解释,从而导致案件审判结果的不确定性。
这种情况在一些新兴领域或者特殊案件中尤为突出。
第三,基层法院审判实践中常见的问题之一是管理和资源问题。
由于庭审排期不合理或者庭审质量不高,导致了审理周期的延长和审判效率的降低。
此外,由于基层法院资源有限,往往无法满足案件的审理需求,进一步导致审判难度的增加。
第四,基层法院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之一是审判理念和方法不够先进。
由于法官缺乏有效的职业培训以及技能更新渠道不畅,导致一些法官审判理念和方法滞后,难以适应社会发展和案件审理的需求。
这种情况在一些复杂的案件中尤为突出。
第五,基层法院审判实践中常见的问题之一是司法公信力缺失。
不少基层法院在日常审判活动中存在渎职、贪污等行为,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信任度。
这种情况在一些腐败问题突出的法院中尤为突出。
第六,基层法院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之一是司法公开和信息公开程度不够。
由于庭审过程不完全公开、判决文书难以获取等原因,导致人民群众对司法程序和审判结果产生质疑。
这种情况在一些重大案件或者敏感案件中尤为突出。
综上所述,基层法院审判实践中常见的问题包括证据不足、相关法律缺失或矛盾、管理和资源问题、审判理念和方法不够先进、司法公信力缺失以及司法公开程度不够。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相关法律的制定和修订、加强基层法院的管理和资源配置、加强司法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能力提升、加强司法廉洁建设、加强司法公开和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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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审判力量不足的现实困境及解决思路小慧基层法院普遍存在案多人少、审判力量不足的问题。
尤其是派出法庭审判力量匮乏,有的甚至不能自行组成合议庭。
这里就传导出一个信号:社会对司法需求较高的期望值与法院审判力量不足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而现行法官制度方面的缺失,以及任命、晋升、退职等机制的制约,导致一些优秀法官跳槽转行,更加剧了法官“断层”和优质司法资源的流失。
该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
如何在引进新生审判力量的同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笔者就该问题的解决提出几点思路,与各位亲商榷。
一、审判力量不足的现实表现(一)案多人少,法官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身心健康得不到保障。
基层法院案件逐年增多,但一线办案法官人数增长缓慢,随着大量的矛盾纠纷涌入法院,多数法官案件多,头绪乱,除了开庭裁判,还需要承担案件受理后所有程序性工作如调查取证、送达等,不得不放弃节假日,双休日。
加之涉诉信访风险的压力,易造成情绪不稳,忧虑、失眠,心理负担重,身体状况欠佳。
某县法院年度身体健康检查显示:法官群体中亚健康人群占到xx%以上。
(二)有限的法官忙于应付繁重的审判业务,不能进行有效的充电学习。
社会矛盾凸现,新类型案件增多,案件审理难度加大。
而与此同时,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要想办好手中案件,法官必须掌握新的知识点,知识层面的补充成为必然。
但时间上的冲突,使法官不能很好地参加系统的培训学习,或多或少会影响到案件办理的效果。
(三)年轻法官跳槽转行现象严重,影响到法官队伍的良性循环。
受大气候的影响,已被任命为审判员的年轻法官通过考试、选调等方式离开法院,年轻法官的持续流动和资深法官的提前离岗,造成审判中间力量不足,影响到法官队伍的人才结构,造成法官年龄结构不合理,制约了法官队伍的自然有序更替。
二、造成审判力量不足的原因:(一)审判员、书记员权责不分,加大了一线法官的工作量。
大多基层法院没有对书记员进行统一科学的管理调配,分工不规范,使得一些本应由书记员完成的审判辅助性工作没有分离出来,完全由法官自己去完成。
法官纠缠于繁琐事务,不能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审判工作中。
(二)行政性事务较多,造成法院人才结构不尽合理。
对法官实行行政化管理,使法院有着较浓的行政色彩,要开各种各样的会议,参与各种各样的活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召开的会议、参与的活动,比如下乡扶贫、清扫街道,法官都要参加,还有各种行政指标要完成。
导致一些法学理论功底较高、具有审判资格的人员长期无奈地滞留在政治处、办公室等非业务部门,从事后勤服务工作,使审判力量更加紧缺。
(三)法院的人事、任免及经费受制于地方,人员调配缺乏灵活性。
在现行管理体制下,法院经费来源于地方财政,管理仍然沿袭行政化的管理模式,法院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地方政府。
一方面一些占法院事业编制的人员受地方事业编制所限,即便通过司法资格考试也不能任命为助审员、审判员,按政策规定无法进入法官序列,不能充实到审判队伍中去;另一方面具备任命资格的人员因种种原因迟迟任命不了,影响到干警积极性的发挥。
(四)将法官按照公务员模式进行管理,不能有效发挥法官这一特殊岗位的职业优势。
法官退休参照公务员的年龄,使大批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资深法官因政策等原因提前离岗或离职,浪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
而新进人员从进入法院到任命为审判员的周期较长,不能及时有效缓解审判力量不足的现状。
(五)社会利益格局的变化使人才流动加快,造成基层法院审判资源流失。
一是近年来,社会利益分配格局发生了较大变化,律师、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等与法律相关的职业经济收入大幅攀升,加剧了法官与其他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
二是基层法院条件差待遇低,法院相对于行政机关而言升迁、提职机会较少,影响到法官队伍的稳定性;三是近年来相对宽松的考试招聘和遴选政策为法官跳槽提供了可能。
鉴于以上几个方面的原因,一些业务过硬、有着丰厚法律功底和一定审判经验的年轻法官为追求更适合个人发展的职业平台,通过各种选拔途径调离法院,向高收入职业和沿海等发达地区流动,造成人才流失。
三、缓解审判力量不足的思路审判力量不足问题有着多方面的因素,既有法院内部的原因,也有政策及司法体制方面的深层次原因,因此,缓解审判力量不足问题不仅仅是法院一家的问题,是一个多部门联动的系统工程,更重要的是一个司法体制的问题,需要政策支持、需要从多方面通过立法途径予以完善。
为了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解决审判力量不足与审判任务日益繁重的矛盾,提出以下几点思路:(一)科学整合审判力量,强化内涵式发展,实行分类管理,实现法院审判资源配置的效益最大化。
强化自身建设,在争取外部支持的同时,法院自身作为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依靠自我完善与内部挖潜提高审判队伍效能。
一是减少行政性事务,突出法院工作特色。
一方面建议地方党政机关通过完善制度和其他措施,尽量避免让法官从事不必要的行政事务性工作;另一方面进一步优化和统筹人民法院审判业务部门与综合管理部门之间人力资源的配置和使用,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拔或者通过组织调整等方式,尽可能把非审判部门有审判资格的人员调整到业务部门,增加一线审判力量。
二是实行分类序列管理。
明确法官、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的类别和职责,设置员额比例。
法官的职责就是审理案件,对案件质量负责;助理审判员和书记员为审判辅助性人员,帮助法官完成庭前准备、庭审记录和其他事物性工作。
建立专业的书记员队伍,对书记员进行专业的输入和速记、精心准备卷宗等业务培训,把审判辅助性工作尽量交书记员来完成,减轻法官的工作量。
在法官员额确立的基础上,科学设立法官助理,配备相应的书记员及其他司法辅助人员,使具备较高素质和能力的法官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审判工作中。
(二)创新推进编制管理,盘活现有编制资源。
xx年x月xx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xx〕x号印发的《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涉及机构编制调整的,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
”根据此意见规定,可将法院占事业编制的人员逐步过渡为行政编制,进而打破法院事业单位中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的人员不能任命为助审员和审判员的门槛,让更多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进入法官序列。
充实一线岗位,最大限度地满足审判一线的工作需要。
(三)改革现行管理体制,建立科学的法官等级与晋升机制,让年轻法官有合理的晋升预期。
法官是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职业,我国现有的法官制度和公务员管理模式,起点偏低、部分规定欠科学性,对当前的法官职业化进程存在制度上的瓶颈,不能有效保障法官职业地位和法官身份的稳定性,不利于高素质职业法官群体的形成。
因此,应改革现行行政化的管理模式,尽快建立有别于党政机关、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新体制,改革法官晋升、选任制度,科学确定法官员额,重置法官任职资格及晋升条件,改革法官选任方式。
在级别待遇、提拔任用上用足政策,把法官级别、职务、职级的构建建立在法官的审判业绩、业务水平、工作年限的基础上。
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任命、晋升。
建立科学的职务晋升与级别晋升相配合的晋升方式,可以保障法官的地位提升不受外界的影响,使其潜心钻研审判业务、提高审判技能,有利于年轻法官的成长,提高法官职业的吸引力,确保法官队伍的稳定性。
(四)进一步改善司法环境,大力加强法官职业的安全保障。
在一些成熟的法治国家,法官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社会美誉,保障措施到位,工资待遇优厚,在这些国家法官是流动性最小的职业之一。
而在我国,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利益冲突加剧,各类社会矛盾凸显,法院无形中成为各种矛盾的“交汇处”和“发泄口”,这种情况在基层法院表现尤甚,法官的职业风险也随之加大。
因此,应进一步增强司法权威、建立法官职业的安全保障,把《法官法》关于法官享受保险待遇的规定落到实处,建立统一的法官职业安全保障制度,增强法官抵御职业风险的信心和勇气,解除法官的后顾之忧。
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使法院真正成为“铁打的营盘”,有效增加法官职业的吸引力。
(五)健全法官管理机制,走法官精英化的道路。
充分发挥资源效用,健全法官管理机制,建立精干高效的法官队伍,发挥“人半功倍”的效果。
一方面着眼于提高法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着眼于实现人才的可持续发展,通过教育、培训,整合、优化现有司法资源,走法官精英化的道路,使法官能够胜任审判工作的各项要求;另一方面加大信息化在审判工作中的利用,剔除司法活动中的无效劳动,科学周密进行各个环节的衔接。
信息化本身既是重要的司法资源,又是节省其他司法资源的有效手段。
要通过信息共享、网上办公等措施的利用充分发挥信息化对办案的服务、保障作用,提高整体司法资源的利用效率。
让法官轻松从事审判工作。
(六)加强和完善陪审员的培训使用,扩大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范围和数量。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司法制度,可以说,人民陪审员是一支编外法官队伍。
在法官队伍年龄老化、后续审判力量不足的情形下,重视人民陪审员的选拔、培训、管理和使用,可以有效弥补审判资源不足的现状。
从而达到既监督审判工作又缓解法院工作压力的目的。
当前问题的关键在于对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在岗培训不足,相关经费匮乏,落实不到位,陪审员参审率不高。
因此,政府应尽快落实对陪审员的培训、参审等相关经费,畅通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渠道,以缓解审判力量不足精挑细选的压力。
(七)尝试实施法官弹性退休制度,即强制退休与自愿退休相结合。
首先,适当延长法官的退休年龄;其次,可以借鉴英美法系国家的自愿退休制度,即达到退休年龄后,是否退休由法官决定,退休后的法官仍然可以选择案件非全职地参与审理,推迟免去其审判员职务的时间,由单位返聘,让其继续办理案件,作为应急之措,以弥补审判力量不足的缺憾。
总之,解决基层法院审判力量不足的问题,不是单靠法院一家就能解决的问题。
笔者在此只是期许能通过探索提供一种思路,多方借力、协调推进,在务实中找到行之有效的解困良方,以有效缓解审判力量不足问题,促进法官队伍的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