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采支柱管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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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采支柱管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普采支柱管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支柱管理工必须从经验丰富的采煤工中选用,并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和资格证,方可持证上岗。
第2条支柱管理工必须熟悉工作面煤层、顶板特征,顶板控制方式和所采用支柱的性能、结构原理及维护方法,严格按“作业规程”及本规程的规定进行操作。
第3条能够对工作面支护用品进行正确熟练的操作,进入工作地点后,首先必须敲帮问顶,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
第4条熟悉工作面支护形式及单体液压支柱、金属摩擦支柱、千斤顶、铁鞋等支护用品的种类和数量以及备用量,并及时汇报,做到及时补充支护用品。
第5条熟悉工区有关支护用品的使用管理及考核规定,并依照支护用品管理规定的要求对工作面支护用品进行标准化管理。
第6条金属摩擦支柱和单体液压支柱的支设最大高度应小于支柱设计最大高度的0.1m,最小高度应大于支柱设计最小高度的0.2m,当采高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换相应高度的支柱。
第7条在同一工作面内不得使用不同性能的支护,特殊
情况下需使用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
二、准备、检查及处理
第8条准备。备齐卸载手把、长把勾子、记录编号用品。
第9条检查与处理。
1、检查单体液压支柱时,发现三用阀失效、漏液、变形、弯曲,活柱表面锈蚀,顶盖缺少两个以上小爪或手柄损坏时,必须及时更换。
2、检查金属摩擦支柱时,发现锁体部件不齐全,水平楔不起作用,开裂、无底、变形、弯曲,顶盖缺少两个(包括两个)以上小爪,不能伸缩,垫圈和托板接触不严密,各部焊缝裂开或柱体内煤粉影响活柱伸缩时,必须处理或更换。
3、当发现超期使用的摩擦金属支柱和液压单体支柱时,必须立即升井维修并进行压力试验。
4、检查π型钢梁焊缝是否开裂,钢梁是否弯曲、变形及损坏,发现上述问题及时处理与更换。
5、检查铰接顶梁时,发现焊缝开裂、弯曲、变形,连续缺“牙”不能卡住支柱,销子弯曲不能自由抽出或无销时,以及梁嘴张开过大,应立即更换。
6、检查墩柱时,如发现墩柱无墩柱帽,墩柱帽破裂变形严重,活柱体不能自由升降、
升降时有漏液现象,墩柱管接头处变形不能与液压管路连接的,应及时维修,不能维修的应上井。
7、查铁鞋时,如发现铁鞋变形严重、无鞋链子、无支柱限位圈或限位圈损坏从而影响支柱支设的,不能使用。
第10条与上一班支柱管理工进行现场交接班,并核实交接清楚各类支护用品的在用、备用、损坏数量。
第11条及时清点工作过程中支护用品数量,发现丢失及时汇报,并配合有关人员积极寻找。
第12条检查工作面支护用品完好情况,对于不完好支护用品要及时撤出工作面,并按“作业规程”规定补充齐全。
第13条对于工作面二合顶、断层、顶板破碎等处要加强支护用品管理。第14条对各类支护用品分类、集中码放,并挂牌管理。
第15条本班任务结束后,应对本班支护用品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三、注意事项
第16条及时向工区汇报井下支护用品使用管理情况,并填写台帐,确保井下支护用品备用量不低于“作业规程”的规定。
第17条工作面爆破出煤期间,支柱管理工要在运输巷刮板输送机头把关,防止支护用品随煤运出。
第18条要加强对支柱运输过程的管理,防止支柱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