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电气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1. 引言为了确保企业生产过程中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防范电气设备引起的火灾和爆炸事故,提高企业的生产安全水平和防范本领,订立本规定。
2. 管理标准2.1 安全设计要求2.1.1 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
2.1.2 设备的防爆等级应依据现场环境的爆炸性质和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确定。
2.1.3 设备应具备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必要的安全措施。
2.2 设备安装与维护2.2.1 安装电气设备前,应对场地进行合理划分,并配备相应的隔离措施,确保设备与易燃易爆物的安全距离。
2.2.2 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设备连接牢靠、接地良好。
2.2.3 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和维护,适时排查设备故障和潜在安全隐患,并适时实行应对措施。
2.3 员工培训2.3.1 企业应订立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确保全部从业人员熟知,做到规范运行。
2.3.2 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电气设备防爆学问、操作规程等。
2.3.3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防爆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本领。
3. 考核标准3.1 设备防爆性能考核3.1.1 定期对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测试和评估,确保设备的防爆等级符合要求。
3.1.2 依据测试结果,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进行整改或更换。
3.2 巡检和维护考核3.2.1 对设备巡检和维护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巡检频率、维护记录、故障排查等。
3.2.2 对巡检和维护考核结果进行记录,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实行相应的矫正措施。
3.3 员工培训考核3.3.1 对员工进行电气设备安全操作学问和规程的考核,确保员工把握相关学问和操作技能。
3.3.2 依据考核结果,对不合格的员工进行再培训,直至合格为止。
4. 惩罚措施4.1 对违反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的人员,将依照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规定模版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使用、管理和维护防爆电气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防爆电气设备是指在易燃气体、蒸汽和粉尘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具有防止火花和高温引发爆炸的特殊设计和防护措施。
第四条防爆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经过相应鉴定和检测合格。
第五条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应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基本原则。
第六条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应实行责任到人,任务到岗的原则,明确责任人员的权责,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七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工作,接受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防爆电气设备管理措施第八条单位和个人在选择、使用防爆电气设备时,应根据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爆炸性环境的特性和要求,确保选用的防爆电气设备适用于相应的爆炸性环境。
第九条单位和个人应当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和设置,并确保设备的独立接地和靠墙设置。
第十条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及时发现并排除设备存在的隐患和故障。
第十一条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管理,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不得私自改动、拆卸设备。
第十二条单位和个人应当定期对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三条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相关的防爆电气设备台帐,记录设备的购置、维修、检测和报废等信息,并按照规定保存备查。
第三章防爆电气设备管理的责任第十四条单位和个人在防爆电气设备管理中的责任划分如下:(一)单位负责人承担全面负责的责任,对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工作负总责,并建立相应的制度和管理体系。
(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和落实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
(三)操作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进行工作,确保防爆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制度(5篇)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制度第一条防爆电气设备的选用与验收:1、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等)的选用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必须选用有“防爆设备生产许可证”的厂商提供的产品,由机电科具体负责。
2、防爆电气设备的到货和入库,必须附有《产品质量合格》,《防爆合格证》和《煤安标志证书》,并有“MA”标志。
3、新到货和检修后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按照《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和《电气设备完好标准》进行验收,由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其防爆性能,合格后签发《防爆合格证》方可入库。
大修后的防爆电气设备及电缆,必须由检修单位出具《检修质量合格证》。
第二条防爆电气设备入库后,必须采取防淋雨,防潮湿措施,严禁非专业人员随意开盖,更不准拆卸和其零部件。
第三条防爆电气设备的发放、入井、运输及安装:1、防爆电气设备发放时,必须由防爆检查员对设备进行防爆性能检查,签“防爆合格证”和“入井证”后,方可入井。
不符合防爆标准要求的严禁发放。
2、无“防爆合格证”禁止发放,由保管员把关。
3、运料队要严把机电设备的入井关,无“入井证”禁止装车下井。
4、使用单位在安装防爆电气设备前,要仔细检查设备完好状况,确保设备完好无失爆,否则不得安装使用。
5、安装质量要符合《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相关要求。
6、设备管理人员发放各队组所领取设备时,需要经机电矿长、机电科科长或机电科副科长批示,才能发放。
7、各单位不准随意拆卸备用设备上的零部件,若遇到特殊情况必须经机电矿长和机电科有关领导批准后拆取。
第四条防爆电气设备使用过程的检查与维护:1、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1)对防爆电气设备外观防爆性能的检查,使用单位每班至少检查一次,覆盖率____%,机电科防爆检查组每周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各使用单位对查出的问题,要落实到位,责任到人,机电科检查人员要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与责任队组三定,严格执行“专人检查,专人落实”制度,对队组隐患处理情况进行复查。
(2)对防爆电气设备内部防爆性能的检查,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机电科对全矿防爆电气设备开盖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检查覆盖率____%。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4篇)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利用电气设备进行生产、经营、科研和生活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应该以预防为主,综合施策,建立健全防爆管理机制,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预防和控制电气设备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
第四条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应该依法遵守,科学合理,经济适用,责任明确,组织有序,工作连续,有效管理并不断完善。
第二章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要求第五条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操作规程,规定明确的防爆措施和操作规范;(二)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和操作指导,确保人员具备安全操作和应急处理的能力;(三)加强电气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四)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五)健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救援组织,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事故;(六)加强防火安全管理,严格按照防火要求进行布线、安装和使用电气设备;(七)加强技术研究和应用,推广先进的防爆技术和设备,提高电气设备的安全性能;(八)加强管理责任落实,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责任,建立健全防爆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六条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电气设备的选择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和防爆要求;(二)电气设备的安装和布线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三)电气设备的操作和维护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四)电气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应定期进行,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能;(五)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进行检修修复,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六)电气设备使用过程中,应加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的安全;(七)电气设备的报废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和环境的保护。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三篇)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是为了保护电气设备在爆炸危险环境中的安全运行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要求。
本文将从规定的必要性、内容要点以及预防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规定的必要性电气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火花、电弧和高温等危险因素,当这些危险因素与易燃易爆气体、蒸汽、粉尘等危险介质相遇时,会引发爆炸事故。
为了预防和减少此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制定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二、内容要点1.分类管理:根据使用环境和防爆要求的不同,将电气设备分为不同的防爆等级和防护类别,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2.防爆要求:对电气设备的结构、材料、接线方式、绝缘等特殊要求进行明确规定,要求设备必须具备防爆能力。
3.设备选择:在选择电气设备时,应根据使用环境的爆炸危险性和防爆等级的要求来确定设备的防护类别和防爆等级。
4.设备安装:对电气设备的安装位置、安装方法、接地等方面进行规范,确保设备在安装过程中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5.设备检测:根据使用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防爆性能。
6.人员培训:对使用和管理电气设备的人员进行防爆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预防措施为了确保电气设备的防爆安全,需要采取以下预防措施:1.合理选型:根据使用环境和防爆等级要求,选择符合防爆要求的电气设备,确保设备具备防爆功能。
2.设备检测: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设备,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科学安装:根据设备的防护类别和防爆等级要求,合理安装电气设备,确保设备与危险介质的隔离,并保证设备的接地良好。
4.严格管理:建立健全的设备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检修,防止疏忽导致事故发生。
5.员工培训: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防爆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减少事故的发生。
四、总结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的制定和实施,对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运行起到了重要作用。
2023年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
2023年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气设备防爆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电气设备防爆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器产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石油、化工、煤矿、粮食、药品、危险物品等易燃易爆场所和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
第三条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包括防爆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运行和维护管理等环节。
第四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电气设备防爆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五条鼓励企业开展电气设备防爆技术研究和应用,提升防爆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第二章防爆设备的设计和制造第六条电气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第七条电气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和生产设施,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制造。
第八条电气设备的设计和制造单位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的性能稳定和可靠性。
第九条电气设备的设计应当充分考虑防爆要求,采用符合标准要求的防爆材料和结构,确保设备的防爆性能。
第十条电气设备的制造过程应当严格按照制造要求进行,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第十一条电气设备制造单位应当对产品进行必要的检测和试验,确保产品满足防爆标准和要求。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的制造单位应当对产品提供完整的技术和使用说明书,明确设备使用的场所和条件。
第三章防爆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第十三条在易燃易爆场所和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安装。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的安装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条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装工作。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的安装应当符合设计要求,保证设备与周围环境的隔离和屏蔽。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的接地和防雷措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七条电气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明确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规范。
第十八条电气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办法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和管理防爆电气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提高劳动者的安全防护能力,保护环境。
第四条防爆电气设备管理主要包括设备型号选用、购买、安装、使用、检测、维护、报废等方面的事项。
第二章设备型号选用第五条进行防爆电气设备的选用时,应根据具体的作业场所的特点、防爆要求及相关标准,选择合适的设备型号。
第六条设备型号选用应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必要时可以进行专家评审。
第七条防爆电气设备的选用应考虑以下因素:(一)作业场所的危险性及平均环境温度、气体、蒸汽等易燃易爆介质的特性;(二)电气设备的功能要求;(三)设备的防护等级、防爆等级及防腐等级;(四)设备的性能指标、性能参数及测试报告;(五)设备的质量和可靠性;(六)设备的维护保养和使用寿命;(七)设备的价格和性价比。
第三章购买第八条防爆电气设备的购买应遵循招标、竞争性谈判或者委托代理等合理的方式。
第九条购买防爆电气设备应与供应商签订正式的购销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防爆电气设备的购买应注意以下事项:(一)确认设备的品牌、型号、规格;(二)了解设备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及相关认证证书;(三)查看设备的出厂合格证、产品说明书、使用、安装、调整和维护保养等内容的说明书;(四)检查设备的包装是否完好;(五)查验设备的外观是否有损坏、零部件是否齐全;(六)检测设备的质量和功能。
第四章安装和使用第十一条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二条安装防爆电气设备应考虑以下因素:(一)设备的安装位置和方式,应便于操作、维修和检修;(二)设备的布线和连接,应符合电气安全要求,并采取防护措施;(三)设备的防护性能,应符合设备的要求,并经过验收检测;(四)设备的接地,应符合电气安全要求,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规定(三篇)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确保生产、运营过程中的安全,保护员工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具有防爆电气设备的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等。
第三条防爆电气设备指的是具有防止火花、电弧、高温等因素引发爆炸的特种电气设备。
第四条对于涉及到生产过程中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注册,并获得相应的许可证或合格证。
第五条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二)经过防爆检测合格。
(三)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第二章防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采购第六条防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必须具备下列要求:(一)必须符合国家进出口规定。
(二)要具备完整的产品资料和相关检验报告。
(三)制造商必须具备相关生产和检测资质。
(四)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关销售资质。
第七条防爆电气设备的采购要经过全面的评估,包括技术、质量、价格等方面,确保所选产品符合使用要求。
第八条防爆电气设备的采购过程必须记录详细的采购信息,包括产品名称、型号、厂家、价格、供应商等。
第九条防爆电气设备的采购过程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禁止任何形式的懈怠、舞弊行为。
第十条防爆电气设备的采购过程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确保采购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三章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和验收第十一条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安装单位进行,确保安装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按照产品的安装说明和相关标准进行,确保正确、牢固可靠。
第十三条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与其他设备的安装相协调,确保设备之间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过程必须记录详细的安装信息,包括安装单位、安装日期、安装人员等。
第十五条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验收。
验收要求如下:(一)检查产品的外观和功能是否正常。
(二)检查产品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
是指在特定环境中存在爆炸风险的场所中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遵守的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
1. 电气设备选择:选择合适的防爆标志符合场所的爆炸危险性,如有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2. 安装要求:按照使用环境的特殊要求和标准,正确安装电气设备;确保设备的接地和连接状态良好。
3. 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和维护电气设备,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安全性能。
故障设备应及时进行修理和更换。
4. 操作规范:使用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操作设备,确保安全。
5. 防爆管理制度:制定适当的防爆工作制度和操作规范,明确责任、义务和管理要求。
6. 防爆标志:电气设备应标明防爆标志,包括使用场所和爆炸行业的防爆标志。
7. 监测和报警系统:必要时应安装监测和报警系统,能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8. 爆炸风险评估:对场所进行爆炸风险评估,明确爆炸风险等级,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9. 爆炸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爆炸应急预案,明确人员撤离、事故处理和救援措施。
10. 监督检查:建立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对电气设备的使用和防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符合规定要求。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在爆炸危险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的安全可靠,预防事故发生,保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具体的规定可能因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不同而有所不同。
防爆电器管理制度
防爆电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防范和控制电气设备爆炸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生产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防爆电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电气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电气设备指的是能够产生电能、传输电能、使用电能或检测电能的设备。
第四条防爆电器是指能够在爆炸环境下安全使用的电器设备。
第五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爆电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职责,规范操作流程,加强安全管理。
第六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防范事故发生。
第七条本制度由电气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执行,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防爆电器管理责任第八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当设立专门负责电气设备管理的机构,明确责任人员。
第九条电气设备管理机构应当制定电气设备检测和维护计划,执行合同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条电气设备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电气设备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测、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符合标准要求。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记录电气设备的使用情况、维护记录、事故处理情况等。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电气设备使用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章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第十四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标准对电气设备进行选型和安装。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电气设备使用手册,明确设备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设备巡检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十八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九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理程序和责任人。
第二十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二十一条电气设备使用单位违反本制度的,责任人员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规定范文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规定范文,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和人员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石油、天然气、化工、冶金、矿山等行业中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选择、安装、使用、维护、检修和管理。
第三条防爆电气设备指能在爆炸性气体、蒸汽和粉尘环境中,防止电火花、热电、静电和电磁放射等可能导致爆炸的设备和元件。
第四条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应依据科学、合理的原则,全面、有效地进行。
第五条防爆电气设备管理的目标是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人身财产安全。
第六条防爆电气设备管理的原则是综合管理、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和持续改进。
第二章防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第七条防爆电气设备的选择应根据使用环境的爆炸性质、物质的性质和条件等进行。
第八条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安装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位置应合理选择,设备之间应留有足够的间距,方便操作和维护。
第三章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与维护第十一条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不得超过设备的额定工作条件。
第十二条防爆电气设备的维护应定期进行,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防爆电气设备的维护记录应详细、真实,包括维修的时间、内容、人员等。
第十四条防爆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或者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相关负责人。
第十五条防爆电气设备的清洗和保养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质。
第四章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和管理第十六条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应定期进行,检修周期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环境条件确定。
第十七条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并做好记录,保留相关材料。
第十八条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相应的档案资料。
第十九条防爆电气设备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和警示标志,方便人员识别和操作。
2024年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办法
____年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确保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范围内使用、销售和生产的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
第三条防爆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并经过国家认证机构的认证。
第四条防爆电气设备的生产、销售、使用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的监管,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抽查、抽样检验等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进行处置。
第六条防爆电气设备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履行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防爆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八条防爆电气设备的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二章防爆电气设备的分类管理第九条防爆电气设备根据其防爆性能、用途和特点分为不同等级,分别进行管理。
第十条防爆电气设备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经国家认证机构认证,获得防爆合格证书方可进入市场销售和使用。
第十一条防爆电气设备销售单位在销售前应核实产品的防爆合格证书,不得销售未通过认证的产品。
第十二条防爆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按照设备的特点和性能要求,正确选择和使用设备,并按照要求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
第三章防爆电气设备的生产管理第十三条防爆电气设备生产企业应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第十四条防爆电气设备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产品的设计、加工和制造。
第十五条防爆电气设备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
第十六条防爆电气设备生产企业应进行产品的风险评估和安全性能测试,确保产品的安全性能达到要求。
第十七条防爆电气设备生产企业应对产品进行检测和验证,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第十八条防爆电气设备生产企业应及时回收和处置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保障用户的安全和权益。
电器设备防爆管理制度(5篇)
电器设备防爆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防爆电器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爆性环境用防爆电器设备国家标准汇编》和《煤矿机电设备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别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防爆设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作为失爆设备处理:1、新到货的防爆设备,没有防爆标志、生产许可证号、检验合格证和防爆设备到货验收单等。
2、防爆设备失去防爆性能,没有防爆标志,经修复而不能达到防爆性能者。
第三条:防爆设备在安装前必须进行下列检查,凡有故障或防爆性能遭到破坏的设备禁止安装:1、电器设备铭牌规定数据是否与接线电压和使用机器设备的容量相适应;2、设备的外形结构是否完整,防爆性能是否良好;3、设备内部是否损坏;4、检修记录和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完整。
第四条:防爆设备安装地点,不应有积水和滴水,特别在淋水很大的采掘工作面安装设备时,禁止乱放与防爆设备安全运行和验修无关的杂物,设备的安装要稳固可靠,合乎产品说明书上的规定安装要求,不准有倾斜或震动现象。
低压开关在安装后应平正牢固,磁力开关的最大倾角不提超过15°。
设备与设备之间或与墙壁之间,要留有足够的距离,以便检修。
高压防爆开关的安装位置必须平整,电缆与开关连接时,必须通过进线装置,进线装置必须灌注绝缘胶、封堵严密。
第五条:防爆设备安装后应符合防爆性能的要求。
1、各处螺丝和弹垫必须齐全完整拧紧,防爆接合面的间隙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防爆面不得锈蚀,如锈蚀应作以处理。
2、接线工艺符合“完好标准”要求。
3、闭锁装置应牢固可靠。
第六条:高压设备两台以上的开关组合使用时,其连接器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第七条:防爆电气设备日常检查原则是谁使用谁负责,由连队维护员负责,每天至少一次,检查内容:1、防爆设备及周围环境是否保持清洁,有无淋水积水和妨碍设备安全运行、检修的杂物。
2、防爆设备是否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外壳是否遭受外力损坏。
3、设备安装是否牢固可靠,有无倾斜,歪倒及震动现象。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3篇)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矿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电气设备防爆管理,杜绝电气设备失爆,经研究决定,修订《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定》,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成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领导组组长:____副组长:____成员:____二、要求1.机电科成立电气设备防爆专职检查组,配备____名专职防爆检查员,机电科其他人员为兼职防爆检查员。
2.专职电气防爆检查员必须通过有资质的机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专职防爆检查员资格证。
3.矿井各区队需配备至少____名的兼职防爆检查员,兼职防爆检查员须通过矿级培训机构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兼职防爆检查员资格证。
4.专职防爆检查员分片包队,严格按照省煤炭工业局颁发的《河南省煤矿电气性能检查细则》的有关标准进行电气防爆检查。
三、规定内容(一)电气设备购置1.所有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气、电缆)在签订购置合同前,厂家必须提供符合标准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复印件,“防爆合格证”、“矿用产品MA证”、“生产许可证”三证不齐或无效的,不准购置。
经机电科严格审查,确定齐全真实有效方可购置。
2.电气设备到矿后,机电科应组织电气防爆专业组人员对到货设备,逐台(件)进行电气防爆性能现场检查,合格后签发防爆验收合格证,库房管理人员根据防爆验收合格证和联合验收报告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否则不准入库。
(二)电气设备现场管理1.防爆设备入井前,由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其防爆性能,并给使用单位签发入井合格证,没有合格证的不准出库。
2.设备入井前,领用设备单位向井口把钩工出示签发的电气设备入井合格证。
手续不齐,井口把钩工应拒绝设备入井。
3.电气设备入井到指定地点,由专职电工负责安装接线,送电运行前,专职防爆检查员和本单位兼职防爆检查员必须对新安装电气设备进行全面防爆检查,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符合防爆标准,方可允许送电运行。
4.电气设备使用过程中,专职防爆检查员要对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经常巡检。
区队兼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班班检查使用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确保不出现失爆。
2023年防爆电气设备管理规定
2023年防爆电气设备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工业、矿山、化工、石油、航空、航天、军工、医药、煤矿及其他可能存在爆炸性危险的领域,涉及生产、储运、使用和维修防爆电气设备。
第三条防爆电气设备分类根据其使用环境和防护能力,防爆电气设备分为以下几类:1. 防爆型: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能防止电气设备内部发生可燃性气体爆炸的设备。
2. 隔爆型: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能够将可燃性气体与外界隔开,防止其进入设备内部引起爆炸的设备。
3. 隔爆型: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能够将可燃性气体与外界隔开,防止其进入设备内部引起爆炸的设备。
4. 防爆型: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能够将可燃性气体与外界隔开,防止其进入设备内部引起爆炸的设备。
第四条防爆电气设备管理要求1. 使用单位应对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定期检查防爆电气设备的保护性能和防护能力。
2. 进口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经过质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按要求备案。
3. 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和拆解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保证操作安全和设备完好。
4. 防爆电气设备的储存和运输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禁止在易燃易爆、氧气浓度高的环境中存放和运输。
5. 防爆电气设备应配备完善的防爆措施,包括爆炸隔离、防火和泄压等,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
6. 防爆电气设备的维修和更换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更改设备结构和参数,以免影响防爆性能。
第五条监督检查相关行政部门应建立防爆电气设备的监督检查制度,对涉及防爆电气设备的领域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相关规定的落实。
第六条违规处罚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产整顿等措施。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4篇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4篇第1篇电气设备防爆电器管理制度第2篇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第3篇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第4篇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第1篇】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1、检修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经机电运输科检查,防爆性能符合要求,贴防爆合格证后方入可库或投入使用。
2、防爆电气设备,应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及ma标志,防爆检查员要复验并加贴防爆合格证,否则,禁止投入使用。
3、在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和五小电器需防爆性能良好,满足《防爆细则》的要求:(1)、鸡爪子、羊尾巴、明线头,罚责任人300元;(2)、闲置进线装置内无挡板或密封圈,罚责任人300元;(3)、防爆外壳有裂纹及孔洞,罚责任人300元;(4)、采掘工作面使用非防爆设备及小型电器,罚责任人300元;(5)、一个进线装置同时穿二根电缆的,罚责任人300元;(6)、铠装电缆盒没有灌电缆胶而使用的,罚责任人300元;(7)、高压防爆开关接线盒引入铠装电缆、电缆胶未到喇叭盒2/3、电缆胶裂纹、芯线能够相对活动的,罚责任人200元;(8)、连接装置不全、损坏、变形、失灵起不到闭锁作用的,罚责任人300元;(9)、接线腔与开关内腔或电机定子腔体通气的,罚责任人100元;(10)、各种设备检漏、风电闭锁、电机综合保护、过流、无压释放、仪表等安全保护失灵或甩掉不用的,罚责任人300元;(11)、螺旋式接线嘴与密封圈之间没加金属垫圈,罚责任人200元;(12)、叠压式接线嘴压紧电缆后压扁量超过电缆外径10%的,罚责任人200元;、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有大于1mm间隙的或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间隙大于2mm着(小线嘴大于1mm者),罚责任人300元;、密封圈的宽度小于电缆外径的0.7倍或小于10mm;厚度小于电缆外径的0.3倍或小于4mm、密封圈与电缆之间有包扎物的,罚责任人300元;(15)、两个密封圈套用或密封圈切开套在电缆上的,罚责任人300元;(16)、密封圈老化失去弹性、变质、起不到密封作用,罚责任人200元;(17)、电缆护套进入器壁长度不小于5mm的或超过15mm的,罚责任人200元;(18)、闲置的进线嘴用挡板厚度小于2mm或材质非钢板的,罚责任人200元;(19)、动力电缆及信号电缆护套破损且露出芯线绝缘面继续使用的,罚责任人300元;(20)、用螺栓固定的防爆面缺螺栓、弹簧垫或使用不合格弹簧垫的,罚责任人200元;(21)、喇叭嘴亲嘴、防爆面螺栓松动或弹簧垫压不平的,罚责任人200元;(22)、螺旋式接线嘴拧进少于6扣或使用三根指头能拧进半扣的,叠压式压线嘴能活动的,罚责任人200元;(23)、密封圈与金属垫圈之间安装错位的,罚责任人200元;(24)、闲置进线装置挡板压在密封圈里边的,罚责任人200元;(25)、各种喇叭嘴压紧程度不够,手指轻易把电缆推进,罚责任人300元;(26)、防爆面锈蚀严重,不定期加油的或有油漆的,罚责任人200元;(27)、操作手柄及按钮与外壳间隙大于0.5mm的,罚责任人200元;(28)、防爆面透孔螺栓不透出的(但透出不得超过3个“扣距”),罚责任人100元;(29)、电工带电作业的,罚责任人200元;(30)、非电工人员检修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的,罚责任人200元;(31)、电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漏电的,罚责任人200元;(32)、各种安全闭锁装备和保护装备擅自改动或甩掉不用的,罚责任人200元;(33)、用铜、铝、铁等代替保险丝的,罚责任人200元;(34)、防爆面螺栓规格不一致的,罚责任人100元;(35)、防爆设备不经防爆人员检查而下井使用的,罚责任人100元;(36)、带电搬迁电气设备的,罚责任人100元;(37)、接线压紧出现松动的,罚责任人100元;(38)、停电作业时,不按规定检查瓦斯、验电、放电、打接地线的,罚责任人100元;(39)、停电作业时不挂停电牌或擅自拿掉停电牌的,罚责任人100元;【第2篇】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1.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工作,由防爆设备检查组全面负责,集中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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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电气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
目录
第一条总则 (3)
第二条“失爆”判断......。
. (3)
一、防爆外壳壳体………………3
二、隔爆接合面 (4)
三、电缆引入装置 (5)
四、电缆及接线 (6)
五、隔爆型插接装置 (6)
六、观察窗、孔…………………7
七、防爆特殊电源箱 (7)
八、矿灯 (7)
九、其他 (7)
第三条、“失爆"的处理….………….7
第四条、附则 (8)
第五条、附录 (8)
一、名词术语 (8)
二、有关参数、数据 (9)
松藻矿务局防爆电气设备管理
的有关规定
第一条总则
1、为了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和防
爆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根据原煤炭部制定的《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其他有关防爆规定以及各矿在防爆电气设备管理上的实践经验,特制定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2、本规定适合用于局属各单位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
3、本规定与上级规定(设计规范)有不一致之处,以上级规定(设计规范)为准。
第二条“失爆”判定
凡发现防爆电气设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判定该台(件)设备为“失爆"。
一、防爆外壳壳体
1、防爆外壳严重变形(变形长度超过50mm,凹凸深度
超过5mm)。
2、隔爆外壳有裂纹,焊缝开焊。
3、隔爆壳体内外绣蚀严重(有绣块脱落者)。
4、隔爆壳体内不经批准增加元件、部件或改变原设计。
5、接线柱、绝缘座、管孔洞缺损使两个隔爆空腔连通。
6、使用无防爆合格证厂生产的防爆部件。
7、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失去闭锁作用.
二、隔爆接合面
(一)隔爆面结构参数
8、隔爆接合面厂度L、LI、L′、低于规定值。
9、隔爆接合面间隙W大于规定值。
10、粗糙度超过规定.
11、隔爆接合面发生厚度大于原设计的85%。
(二)螺纹隔爆结构
12、螺纹精度低于3级,螺距小于0.7毫米.
13、螺纹最小啮合扣数、拧入深度不符合规定。
(三)螺纹紧固隔爆面
14、缺螺栓、弹簧垫圈或螺栓与弹簧垫不配套.
15、螺栓松动、弹簧垫圈未压平。
16、螺栓或螺孔滑扣,未采取规定措施。
17、螺栓拧入深度小于螺栓直径(鋳铁、铜、铝件1.5倍)或未露出螺孔1—3扣。
18、同一部位的螺栓公称直径不一致。
(四)隔爆面损伤
19、L(L1)=40、25、15时,直径小于1mm、深度小于2mm的沙眼,每平方厘米超过5个。
20、L(L1)=10时,直径小于1mm、深度小于2mm的沙眼,每平方厘米超过2个.
21、机械伤痕宽度、深度大于0。
5mm,使L(L1)小于规定值的三分之二。
22、隔爆面上有高于无伤表面的机械伤痕。
23、隔爆面上的锈迹用棉沙擦净后,用手摸有明显感觉。
24、隔爆面上的油漆痕迹,用棉沙擦不掉。
三、电缆引入装置
25、空闲进线嘴无档板或档板放在密封圈里边。
26、空闲进线嘴档板的厚度小于2mm或档板绣蚀现象。
27、空闲进线嘴档板的直径比进线嘴内径小2mm以上. 28、进线嘴金属圈放在档板与密封圈之间。
29、压盘式进线嘴缺压紧螺栓或压紧螺栓未压紧,用手能幌动。
30、螺母式进线嘴紧不到位或用一只手可旋进半圈。
31、螺母式进线嘴螺母与密封圈之间无金属圈.
32、进线嘴压紧后无余量.
33、进线装置内径与密封圈外径之差超规定。
34、进线嘴内缘压不紧密封圈或密封圈能活动。
35、密封圈内径大于引入电缆外径超过1mm.
36、密封圈几何尺寸不符合规定。
37、密封圈老化失去弹性、变质、变形,硬度不满足邵氏硬度45—55度。
38、密封圈未全部套在电缆护套上。
39、密封圈的单孔内穿进多根电缆。
40、密封圈有破损或被割开套在电缆上。
41、密封圈与电缆护套之间有其他包扎物.
四、电缆及接线
42、电缆在进线嘴处能来回抽动,用手能将电缆推进接线
室。
43、电缆的护套损伤,露出芯线或屏蔽层者。
44、橡套电缆压紧的压扁量超过电缆直径的10%。
45、高压铠装电缆接线盒没灌绝缘胶或绝缘胶灌到三叉以上。
46、绝缘胶有裂纹,电缆能相对活动。
47、电缆(包括通讯、照明、信号、控制电缆)的连接不采用规定接线盒的接头(即鸡爪子).
48、电缆的末端不接入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器件内,橡套电缆滑出密封圈外(羊尾巴)。
49、在需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地点,电气设备与电缆有裸露的导体均属明接头。
50、低压隔爆开关从电源则出线至负荷则进电源则出线.
51、从低压隔爆开关小喇叭嘴引入引出动力线。
五、隔爆型插接装置
52、插销连结器的电源侧接插销,负荷侧接插座即反接.
53、插销缺少防止突然拔脱的徐动装置或徐动装置失效。
54、插销触头断电瞬间,L、值小于规定值。
W值大于规定值。
六、观察窗、孔
55、胶封不好、玻璃有破损、裂纹、松动。
七、防爆特殊电源箱
56、蓄电池组的连接线及极柱焊接处有断裂、熔化。
57、橡胶绝缘套损坏,极柱及带电部分裸露.
58、蓄电池槽和盖损坏漏液,特殊工作栓丢失或损坏,电池封口剂开裂漏液。
59、蓄电池箱及盖严重变形或无盖,
八、矿灯
60、无闭锁螺栓或闭锁螺栓失效。
61、灯头壳体,灯头圈破裂或破损。
62、灯头进线松动、灯线破裂见铜线。
63、聚光玻璃破损、有裂纹或松动.
64、联锁断电装置失效.
九、其它
65、不经批准,改变本安型设备电路、元器件型号规格。
66、本安型设备及电缆的连接不符合防爆电气设备管理规定要求。
67、照明灯具超前断电装置不起作用。
68、打开带电防爆电气设备的盖、封堵装置。
第三条“失爆”的处理
1、凡查出“失爆”设备,必须立即进行整改。
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切断电源,待整改好后,方能恢复送电。
2、对“失爆”设备负有管理、维护责任的人员,按:三违“查处。
3、对故意造成防爆电气设备“失爆”的人员,一经查出,从严惩处。
第四条附则
1、本规定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2、本规定解释权属矿务局。
第五条附录
一、名词术语
1、防爆电气设备
防爆电气设备就是按国家标准(GB3836—93)设计、制造的不会引起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爆炸的电气设备。
2、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及标志(GB3836—93)有以下十种
类型标志类型标志类型标志
隔爆型 d 增安型e本质安全型i
正压型p 充油型o 充砂型q
浇封型m气密型h无火花型n
特殊型S
3、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标志
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标志由总标志、类型、标志、类别、级别、组别六部分组成.
总标志:Ex
类型(及标志):即GB3836—93规定的十种类型及标志。
类别:Ⅰ类表示煤矿用,Ⅱ类表示工厂用。
级别:即防爆级别按最大试验安全间隙确定.
组别:即温度组别(由设备表面最高允许温度、设备周围环境爆炸混合物的自燃温度确定).
举例:
(1)、ExibⅠ:煤矿用本质安全型b级防爆电气设备; (2)、ExdⅡBT3:工厂用隔爆型B级T3温度组别防爆电气设备.
4、隔爆接合面的长度L、L1、L′
L:从隔爆壳体内部通过隔爆接合面到隔爆壳体外部的最短通路,即设计或规定长度。
L1、螺钉通孔边缘至隔爆接合面边缘的最小有效长度。
L′、剩余无伤隔爆接合面的有效长度.
二、有关参数和数据
1、止口式隔爆接合面长度L
W
a
f
f
b
a图:当W≤0.2;f≤1。
0时,L1=a+b,否则L1=a+b
b图:当f
≤1.0时;L=a+b,f-倒角长度
2、平面式隔爆接合面长度L
L
3、圆筒式隔爆接合面长度L.
ﻫ(W=φD-φd)
(W= ØD—Ød)
4、Ⅰ类隔爆结合面结构参数mm
5、操纵杆直径或圆筒直径与隔爆接合面的结构参数mm
6、剩余无伤隔爆接合面有效长度L′计算方法
L—隔爆面规定长度;L′-无伤隔爆面有效长度;L1螺孔边缘至隔爆面边缘最短有效长度。
7、螺纹的最少啮合扣数、最小拧入深度mm
8、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间隙mm
9、密封圈的几何尺寸mm
A
A=电缆公称直径A≥0.7d(10<A〈35)B≥(b >4)
10、隔爆插接装置的最大直径差和最小有效长度
11可修补隔爆接合面的条件
修补时,多采用焊补,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则不允许修补
(1)、螺孔周围5mm范围内的缺陷;
(2)、L或L1为6mm范围内的缺陷;(3)、隔爆面的边角缺陷;
(4)、隔爆接合面上有疏松现象的鋳件;(5)、活动隔爆接合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