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稿(此为初稿,以会议当天通稿为准)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闻通稿(此为初稿,以会议当天通稿为准)
加强检验检疫合作,服务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发展
中国-东盟出入境检验检疫合作论坛在南宁举行

11月2日,中国-东盟出入境检验检疫合作论坛在南宁明园饭店举行。东盟秘书处、东盟10国的18个部门代表(其中副部级10人)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公安部、外交部、商务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全国部分直属检验检疫局的有关领导100多人参加了会议,就建立中国-东盟出入境检验检疫合作促进机制等问题进行了研讨交流。
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是关系到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17亿人民生命健康安全、11国农林牧渔业安全以及公平贸易竞争等一系列重要问题。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的不断增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不断推进,中国与东盟各国的贸易得以迅速增长,进出口贸易额从1995年的203.69亿美元上升到2005年的1303.70亿美元,增长了6.4倍。但是,由于中国和东盟各成员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各不相同,检验检疫发展水平也存在较大的差距。随着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和发展,成员国间贸易往来的活跃以及通关程序的协调简化,区域经济的内在发展要求将越来越突出,尤其是在形成统一的市场后,要公平竞争、强化监管、提高自由贸易区规模经济效应;自由贸易区关税的逐步减让和贸易、旅游业的发展,进出口货物和人员出入境日益增加,疫情疫病传出传入的风险不断加大,贸易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日见凸显;此外,东盟成员国食品及动植物产品在进出口贸易中所占比重较大,现行的食品安全面临着环境污染、生产和管理缺憾造成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有害添加剂、微生物和化学污染等诸多食品安全隐患等。特别是各成员国检验检疫管理体制不尽相同,有的国家检验检疫分属多个部门管理,作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人类健康和贸易便利化的检验检疫工作,越来越受到各方的关注,中国与东盟各国在该领域的进一步合作顺应了这一形势的要求,因此需要成员国之间协调解决有关检验检疫问题。
为增进中国与东盟、东盟与东盟国家之间检验检疫政府部门的了解与合作,共同维护自由贸易区区域进出口贸易的质量、安全、卫生、健康与良好环境,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疫病疫情传播,推进检验检疫通关便利化,促进中国-东盟贸易快速、健康的发展,探讨解决各国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高度关注的全球性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问题,由国家质检总局主办,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中国-东盟秘书处共同承办了首届中国-

东盟出入境检验检疫合作论坛(以下简称《论坛》)。
由于东盟各国的检验检疫工作分由不同的政府部门负责,有些国家由3-5个部门分管检验检疫工作,为保证《论坛》取得圆满的效果,国家质检总局向包括东盟国家农业部、卫生部、贸工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副部级官员发出邀请。截至论坛召开前,东盟10国的18个部门正式报名,境外代表人数达57人(其中副部级10人)。派出副部级官员率团参会的国家和部门有:文莱工业与初级资源部、泰国农业合作部、马来西亚农业部、柬埔寨农林渔业部、老挝农业部、老挝卫生部、缅甸农业灌溉部、菲律宾农业部、新加坡农业食品与兽医局、越南渔业部等。
本届论坛主题为"加强检验检疫合作,服务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发展"。论坛开幕式由国家质检总局葛志荣副局长主持,中国国家质检总局李长江局长致开幕词、东盟秘书处代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李金早副主席致词。接着对中国检验检疫电子监管系统进行演示。中国、东盟秘书处、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的代表分别作主题发言,发言主要突出人员、货物和交通工具出入境的安全、健康、卫生、环保等方面的内容,探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东南亚国家联盟秘书处关于加强检验检疫合作的谅解备忘录》执行机制的相关问题和加强中国-东盟检验检疫合作的措施。
会议开始前,国家质检总局李长江局长会见东盟秘书处及各国部级官员,葛志荣副局长、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李金早副主席及中国各部委部级领导陪同。会后,国家质检总局葛志荣副局长做论坛总结,东盟秘书处领导致闭幕词。
通过举办论坛,增进了中国与东盟、东盟与东盟国家之间检验检疫政府部门的了解与合作,促进中国-东盟贸易快速、健康的发展,搭建一个长期性、开放性的研究、交流和沟通平台,为有关政府官员、专家学者探讨维护质量、安全、卫生、健康与环保,以及防止疫病疫情传播、促进检验检疫通关便利化等问题提供有利场所。会议决定根据需要今后不定期举行专题论坛。会议探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东南亚国家联盟秘书处关于加强检验检疫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将根据外交部的要求安排在12月温家宝总理参加的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时签署。



1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