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规划师课件理财规划法律基础之民事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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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pdf东方华尔理财规划师培训课程法律基础北京东方华尔金融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理财师的法律知识构架一、民事基础知识:二、商事基础知识:三、民事诉讼及公证基础知识:第一节民事法律基础知识第一单元民事法律关系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及构成〔一〕概念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法调整的、在平等主体之间形成的以民事权益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第一单元民事法律关系〔二〕民事法律关系特点1.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2.大多是民事主体自主形成的法律关系3.主体的权益义务通常是对等的、相互的〔三〕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简称民事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权益和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例题:以下哪一选项是债权关系的客体〔〕 A.智力成果 B. 行为 C. 物 D. 人身利益【答案】B【解析】要紧考核各民事法律关系对应的客体,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益和承担的民事义务。
1、民事权益是指受法律保证的、民事主体实现其民事利益的行为范畴;2、民事义务是民事法律规范规定或当事人依法约定,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满足权益人利益的法律手段。
二、民事法律事实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或客观现象;〔一〕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1、行为事实;2、自然事实。
例题:以下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中属于行为的是( )。
A. 人的出生B. 人的死亡C. 时刻的通过D. 签订合同【答案】D【解析】民事法律事实分为行为事实和自然事实。
人的出生,死亡事件的通过差不多上指非人的行为构成的事实,属于自然事实。
〔二〕民事法律事实构成能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2个以上法律事实的总和;三、民事权益、民事义务、民事责任〔一〕民事权益民事法律规范给予民事主体满足其利益的法律手段,分为:财产权、人身权、综合性权益。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三)
北京泰和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理财规划法律基础(三)1.熟悉民事诉讼基本流程民事诉讼,是指当事人的民事合法权益与人发生争议或者受到侵害时,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程序确定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保护合法民事权益的行为。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起诉状应当详细记明法律规定的具体事项。
人民法院立案后,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我国法院审理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一审法院审理后,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在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如在15 日内未提起上诉,则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一审法院的判决不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法院的判决为终审判决,当事人不能再提起上诉,但可以进行再审,再审不影响二审判决发生效力。
2.了解公证制度的基本规定公证是国家的一项法律制度,是指由国家专门设立的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件、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及其他与公证有关的法律事务的非诉讼活动。
公证的效力,是由公证书在法律上的地位体现出来的。
公证书是国家公证机关行使国家公证权,依照法律程序制作的一种作为证件或凭证的法律文件。
它证明某一事项是真实的、合法的,它的效用在于使人们承认持有者享有某种法律上的权利,不侵犯这一权利.并且以自己相对应的义务来保障这一权利的实现。
公证机关的业务范围,根据我国《公证暂行条例》的规定有十四项基本业务:①证明合同(契约)、委托、遗嘱。
②证明继承权。
③证明财产赠予、分割。
国家理财规划师考试(ChFP)《基础知识》讲义1-7讲
第1讲课程介绍第一章理财规划基础教材结构:第一节:概述3个重要知识点第二节:内容、工具、流程5个重要知识点第三节:理财规划师职业第一单元:理财规划师职业发展概况第二单元:国家职业资格简介第四节:职业道德与操守3个重要知识点第一单元:道德与职业道德第二单元:理财规划师职业道德准则第三单元:理财规划师执业纪律规范第四单元: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制裁措施重要知识点:共11 个第一节:概述3个重要知识点1、理财规划总体目标:2 个层次目标2、理财规划具体目标:8 个目标3、理财规划的原则:6 项原则第二节:内容、工具、流程5个重要知识点1、生命周期理论:6个时期、5 个时期(3+5)2、家庭模型:3 个3、理财规划的内容:8 个4、理财规划的主要工具:11 + 1 个主要工具5、理财规划的流程:6 个步骤第三节:职业第四节:职业道德与操守3个重要知识点1、职业道德准则:2 个层次(部分)、6 个准则2、职业纪律规范:8 项纪律(3类)3、制裁措施:2 类措施第2讲第一章理财规划基础第一节理财规划概述一、理财视角中的人生马斯洛“人类需求层次理论”5个层次:生理、安全、社交、尊重、自我实现二、理财规划内涵界定4个要点:全方位、多层次、个性化短期方案、长期规划贯穿一生、动态调整专业人士、综合服务三、理财规划的目标(一)总体目标重要知识点— 12个层次:财务安全、财务自由1、财务安全:个人或家庭对自己的财务状况有充分的信心,认为现有的财富足以应对未来的财务支出和其他生活目标的实现,不会出现大的财务危机。
核心要点:信心、足以应对,财务危机八项衡量指标:收入、潜力,现金、住房,保险、投资,社保、养老2、财务自由:个人或家庭的收入主要来源于主动投资,而不是被动工作。
具体体现:投资收入完全覆盖个人或家庭发生的各项支出。
个人从被动的工作压力中解放出来已有财富成为创造更多财富的工具核心要点:投资收入> 全部支出,不需为生活而被迫劳动3、财务安全、财务自由、收入关系图:A点之前:支出> 总收入,谈不上财务安全,更谈不上财务自由A点:达到财务安全,AB点之间:处于财务安全状态,但没有达到财务自由B点:达到财务自由,B点之后:均处于达到财务自由状态(二)具体目标重要知识点— 28个目标:1、必要的资产流动性现金(广义)流动性与收益性、机会成本2、合理的消费支出财务状况稳健合理(非个人价值最大化)3、实现教育期望自身、子女缺乏弹性(时间、费用)4、完备的风险保障保险、非保险类5、积累财富资产配置、投资结构(投资组合)6、合理的纳税安排经营、投资、理财,政策优惠、差别待遇,减少或延缓,税后收入最大化7、安享晚年尊严、自立、高品质8、有效的财产分配与传承去世、丧失行为能力,个人意志,代际相传记忆帮助:流动消费教育风险、财富纳税晚年分传四、理财规划的原则重要知识点— 36项原则:(一)整体规划规划思想、理财方案(二)提早规划利用复利功效(货币时间价值)减轻各期(当期)的经济压力观念:金钱多少、时间长短(三)优先:现金保障优先日常生活覆盖储备意外现金储备(四)优于:风险管理优于追求受益理财规划首先要考虑的因素:是风险,而非收益增值基于保值客户: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风险承受能力(五)匹配:消费、投资、收入消费:短期投资:将来(长期)收入:源头动态平衡(六)匹配:家庭类型、理财策略3个理财策略:进攻型、攻守兼备型、防守型3个家庭模型:青年家庭、中年家庭、老年家庭记忆帮助:2体(提) 2优 2匹配第二节内容、工具、流程一、生命周期理论、家庭模型(一)生命周期理论重要知识点— 46个时期、5个时期人的一生:从出生到死亡经历6个时期:婴幼儿、童年、少年、青年、中年、老年理财规划重点考虑:青年、中年、老年三个时期细分为5个时期:单身期、家庭事业形成期、家庭事业成长期、退休前期、退休期1、单身期参加工作至结婚,一般2—8年、年龄22—30岁收入低、花销大、资金原始积累期努力工作、寻找高新职位、增加收入理财:广开财源、注意结余、小额投资、积累经验2、家庭事业形成期结婚至新生儿诞生,一般1—3年3、家庭事业成长期子女出生至大学毕业,一般18—22年4、退休前期子女参加工作至个人退休前,一般10—15年5、退休期退休后的时期(二)家庭模型重要知识点— 53个模型根据家庭收入主导者的生命周期而定1、青年家庭:35周岁以下2、中年家庭:35—55周岁之间3、老年家庭:55周岁以上二、匹配:生命周期、家庭模型、理财规划三、理财规划的内容重要知识点— 68项内容结合前面的8个具体理财目标学习(一)现金规划(二)消费支出规划(三)教育规划(四)风险管理与保险规划(五)税收规划(六)投资规划(七)退休养老规划(八)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四、理财规划的主要工具重要知识点—712个工具:11 + 11、共同基金,即公募基金通过公开发行基金单位的方式,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证券投资。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
表示 约束。 )
– 、要约与要约邀请区别
• 、要约的生效、撤回与撤销 —— 我国采用到达
主义
• (二)承诺规则
• 1、承诺构成要件
• 方式——原则上以通知的方式。依交易习
惯或要约表明的,也可以以行为作出。
• 承诺与要约的一致性——不能有实质性的
变更,否则视为新要约。
• 承担责任方式:赔偿损失、实际履行、违约金、
定金。
• 注意:
– 违约金——合同当事人预定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
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条件时,应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
定数额的货币。(预定的赔偿金,损失补偿)
– 定金——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未履行之前,在应履行
给付数额内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金钱的担保形式。
• 定金和违约金选择使用,不能并用。
3、债务承担
4、限制行为能力人待追认的行为
(二)追认
– (三)相对人催告权与撤销权
– 1、相对人的催告权
– 2、相对人撤销权
– 行使条件:
• (1)明示
• (2)于追认权人追认前进行撤销
• (3)仅善意相对人享有
第四单元
代
理
• 一、代理概念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
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其法
• (二)双务合同的履行
• 1、双务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互为债权
人和债务人,一方的债权即为对方的债务。
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双方互负债务,且无先后履行
顺序。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
求。
不安抗辩权:双务合同中有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一方,因对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恶化,有难为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之民事基础知识
06
合同制度
合同制度的概念与特点
合同制度的概念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 协议。
合同制度的特点
合同制度是民事主体最常用、最普遍的法律 行为方式之一,是民事主体实现其民事权利 和民事义务的主要手段。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要点一
合同的成立
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 致意见。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01
02
03
主体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 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如物、行为、智力成果 等。
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 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内容, 包括物权、债权责权、人 身权等。
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
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的 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 更或终止。
以设立、变更、终止 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 ;
是一种独立的法律事 实。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依意思表示内容分为:单方行为、双 方行为和多方行为;
按行为是否合法分为:有效民事法律 行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 民事法律行为和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 行为;
按是否以特定形式为分为:要式行为 和不要式行为;
按行为效力分为:民事法律行为和事 实行为。
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人格平等 和人格独立等人格利益而享有的人格 权。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 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 誉权、隐私权等。
身份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亲属关系 、配偶关系、监护关系等身份关系而 享有的身份利益的权利。身份权包括 亲权(或称亲子权)、配偶权、亲权 (或称监护权)。
债权
是指债的关系中,一方(债权人)请求他方(债务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债权是相对权 的代表,只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发生,一般不具有排他性。债权主要包括合同之债、侵权 之债、不当得利之债和无因管理之债。
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法律
了解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定,为客户提 法
4 金融法
了解知识产权法,为客户保护他们的知识 产权提供帮助。
掌握金融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定,以便为客 户提供相关建议和支持。
常见的法律问题和挑战
1 税务规定
2 遗产规划
税务规定经常变化,理财规划师需要及时 了解和适应这些变化。
遗产规划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和规定,理 财规划师需要帮助客户规划他们的遗产。
3 民事诉讼
4 监管要求
理财规划师可能需要处理民事诉讼问题, 包括争议解决和合同纠纷。
理财规划师需要遵守监管要求,包括持续 教育和职业道德规范。
合规和合法性的考虑因素
理财规划师需要考虑合规和合法性因素,以确保他们的建议和行为符合法律 要求,并保护客户的利益。
一位理财规划师通过合法和合规的遗
产规划,帮助客户保护其家族财富。
3
案例三
一位理财规划师依法咨询客户,在购 买保险时帮助其避免法律风险。
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法 律
理财规划师需要了解法律知识,它在理财规划中起着重要作用,影响着财务 决策,并涉及合规要求和风险管理。
法律和财务决策
了解法律对财务决策的影响至关重要。法律要求合规和合法性成为财务决策 的重要考虑因素。
理财规划师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
1 法律体系
2 合同法
熟悉各种法律体系,包括民事法律、商法、 税法、遗产规划法等。
法律风险管理的策略
1 合同审查
定期审查合同以确保合规和合法性,并对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
2 法律咨询
寻求法律专家的建议,以帮助解决复杂的法律问题和降低法律风险。
3 保险策略
购买适当的保险,以保护自己和客户免受法律风险的影响。
理财规划法律基础--民事基础知识(2)
婚姻继承
遗产转移方式的顺序
1、有遗赠抚养协议的,首先按遗赠抚养办理; 2、无遗赠抚养协议而有合法遗嘱的,按遗赠或遗 嘱继承办理; 3、没有遗赠抚养协议又无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 理; 4、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或 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合同基础
合同的订立
1、要约规则 (1)要约的构成要件(内容具体、受约束) (2)要约与要约邀请(商业广告) (3)要约的生效、撤回与撤销。(到达主义) 2、承诺规则 (1)承诺构成要件 (2)承诺的撤回 (3)承诺的生效与合同的成立 3、合同的形式和主要条款
合同基础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变更和解除和法律后果 1.合同变更的法律后果。未变更的权利义务 继续有效。 2.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合同解除效力溯及 于合同成立之时,解除效力不溯及已履行部分。
信托关系
信托的概念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 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 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托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 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知识产权
著作权
1、概念(版权):无形财产权 2、著作权主体(6点) 3、著作权客体(受保护和不受保护的作品) 4、著作权内容(人身权和财产权) 5、著作权的法律保护期限(50年) 6、著作权的使用许可(专有许可和非专有许可)
知识产权
专利权
1、概念 2、专利权主体(5点) 3、专利权客体(4点) 4、著作权内容(权利5点、义务3点) 5、专利权的取得(申请,审查)
信托关系
信托关系的基本内容
1、信托设立的依据 2、信托目的 3、信托合同 4、信托主体(委托人、受益人、受托人) 5、信托客体(信托财产) (1)信托财产的范围 (2)信托财产的特性(转让性、独立性) (3)信托财产的管理(分别管理、信托登记)
理财规划师法律基础知识讲座
第三部分、婚姻(一)结婚,是男女双方依法定条件和程序,建立夫妻关系的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结婚的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达到法定年龄、符合一夫一妻制。
禁止性条件: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患有法律规定的某些疾病。
(二)夫妻财产关系1、法定财产制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12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其他财产。
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婚前财产;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一方专用生活用品;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2、约定财产制,应采用书面形式。
约定的内容在第三人知晓时,其对外具有对抗的效力,否则无对抗的效力。
(三)离婚及离婚诉讼中的夫妻财产的处理协议离婚,必须双方自愿,并就财产和子女问题达成协议。
诉讼离婚:两项特殊保护(1)在诉讼中对现役军人的特殊保护。
《婚姻法》33 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失的除外。
(2)对妇女的特殊保护。
《婚姻法》34条,《妇女权益保障法》45条,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请求离婚。
财产处理(1)共同财产处理:包括属于婚姻期间所得或者婚姻期间可明确取得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性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院《婚姻法解释一》第31条,再次分割夫妻财产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是2年, 从当事人发现的次日起计算。
(2)债务清偿,离婚时对财产所做的分割,对外部不发生对抗其他债权人的效力。
(3)补偿权。
《婚姻法》40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4)离婚时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
离婚诉讼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应在离婚诉讼同时提出,由法院在判决离第三部分、婚姻(一)结婚,是男女双方依法定条件和程序,建立夫妻关系的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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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他物权)
• 用益物权:是指在他人所有之物上在一定 范围内进行使用并获其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 使用权、二元期权采矿权等都属于用益物权。 • 担保物权:是指以确保债务的清偿为目的, 在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有或经营管理的特定财务 或权利之上设定的权利。主要有抵押权,质权, 留置权。在理财规划业务中,抵押权和质权是 常常被利用到的。 • 用益物权重在利用物的使用价值,担保物 权则着眼于物的交换价值,不过二者也有交叉。
•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主要分成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 •1,合同责任是指因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违 反合同法规定的义务而产生的责任。 •2,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侵害他人财产和其他 合法利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 以及依照法律的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 其他侵害行为。而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就侵 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惩罚性法律后果。
•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
• 无效民事行为,未履行无需履行, 正履行中止履行,已履行按下面原则处理:
•1.返还财产。(折价赔偿) •2.赔偿损失。 •3.追缴财产。
理财规划师课件理财规划法律基础之 民事基础知识
•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类型
•1.因重大误解而实施的民事行为。 •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3.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 •4.受欺诈、胁迫而实施的民事行为。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变更、撤 销 •1.撤销变更权的行使。 •2.撤销变更权的行使时间。 •3.撤销变更权行使的法律后果。
理财规划师课件理财规划法律基础之 民事基础知识
•民事责任
• 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不履行民事义务而 应承担的惩罚性法律后果。特征如下: •1,民事责任以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 人的民事权益为前提。 •2,民事责任一般不具有惩罚性。 •3,民事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 内协商。
理财规划师课件理财规划法律基础之 民事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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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代理证书
• 代理证书是向第三人证明代理人拥有代理权
的文件,是委托授权的书面形式。代理证书授权
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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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
• 民事行为,是指当事人实施的,目的 在于确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 行为。民事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可变更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 •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基于意思 表示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的合法行为。与其他民事行为最根本的区别 就是合法性。
他人不动产而进行使用、收益的权利。出典人 •二元期权学习:/forum-40-1.html
将自己所有的不动产交于典权人占有、使用、 •二元期权平台推荐:/forum-46-1.html •二元期权交流:/forum-5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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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
•1.行为人不具有行为能力的行为。 •2.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 利益的行为。 •4.以合法行为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 •5.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共利益的其它民事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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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探网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 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法调节的、 在法律主体之间形成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 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1,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 •2,是民事主体自主形成的法律关系 •3,主体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相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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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权利
• 民事权利,是民事法律规范赋予民事主体满 足其利益的法律手段。 •民事权利分为:财产权、人身权和综合性权利。 •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不具有专属性。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与身份权,具有专属性。 •综合性权利:是指财产权与人身权结合所产生的 一类权利,其内容既包括财产利益也包括人身利 益,专属性不是十分强烈。这类权利一般有以下 三个:知识产权、继承权、社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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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的 •催告权撤销权
• 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民事行为待定 的事由的相对人,为“善意”相对人,法 律赋予善意相对人催告权和撤销权。 •相对人行使撤销权的三个条件: •1.相对人的撤销方式应采用明示的方式。 •2.相对人应于追认权人未予追认之前撤 销,追认权人追认后,相对人不得撤销; •3.只有善意相对人才享有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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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发生的四种原因(2)
• 侵权行为是不法侵害他人非合同权利 或者受法律保护的利益,因而行为人须就 所生损害承担责任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 必须具备四个要件:须有加害行为,须有 损害结果发生,加害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 具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因 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债,称为侵权行为之债。
用权、收益权,在典权期限届满出典时人还没
有赎回时,可以取得典物的所有权。
• 典权对于所有权人的意义在于,可以在不
失去所有权的前提下取得长期资金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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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 权
• 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 • 债权是可以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 不作为)和私法上的权利。 • 债务是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 的私法上的义务,享有权利的一方是债权人, 负有义务的一方是债务人。 • 债的发生主要基于四种原因:合同、侵权 行为、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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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和构成
•民事法律事实,是指引起民事法律关系 的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或客观现象。 •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1,行为事实(主体的行为) •2,自然事实(事件和状态) •民事法律事实的构成: • 是指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 消灭的几个法律事实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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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义务
• 民事义务是指民事法律规范规定或 当事人依法约定,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 行为,以满足权利人利益的法律手段。 • 根据民事义务发生的依据不同,可 将民事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 • 以民事义务人行为的方式为标准, 可分为积极义务与消极义务。 • 积极义务又称作为义务。消极义务 又称不作为义务。
•代理的种类
• 1,委托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 发生的代理。是单方面法律行为。 • 2,法定代理: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 的代理。主要选用于被代理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情况。法定代理人可以是自然 人也可以是社会组织。 • 3,指定代理:是基于法院或有关机关的指定 行为发生的代理。
为外,均可以实行代理。如买卖、承揽、租赁、
债务履行、接受继承等。还有一些法律行为以外
的行为也适用代理,如申报行为、申请行为、诉
讼行为等。
• 不能通过代理人进行的法律行为,主要是具
有人身性质的行为和当事人约定应当由特定人亲
自为之的行为。前者如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
子女等,后者如受约演出。
理财规划师课件理财规划法律基础之 民事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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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他物权—典权)
•
典权:具有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双重性质
•期探网,二元期权:
的一类物权。典权是指典权人支付典价,占有 •二元期权论坛:/forum.php
•二元期权投资理财视频:/forum.php?gid=1
收益,但保留对该财产的所有权,典权期限届 •二元期权资讯网:/forum-48-1.html •二元期权交易技巧:/forum-47-1.html
满可以回赎;典权人支付典价,取得典物的使 •二元期权高手:/forum-51-1.html •二元期权视频教程:/forum-36-1.html
•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律规定或合同 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 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因无因管理行为而在管理人与本人之间产 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就是无因管理之债。 • 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 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有偿 还该项费用债务。理财规划经常涉及的是 合同之债和侵权行为之债。
理财规划师课件理财规划法律基础之 民事基础知识
•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虽 已成立,但是否生效尚不确定,须经特定 当事人的行为才能确定生效或不生效的民 事行为。 •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的类型: •1.无权处分行为。 •2.无代理权的代理行为。 •3.债务承担。 •4.限制行为能力人待追认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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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的概念
• • 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 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 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 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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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的适用范围
• 《民法通则》规定,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双方
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亲自进行的民事法律行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民事主体。 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 承担民事义务的人。通常为当事人,包括 自然人和法人以及其它组织,甚至是国家。 •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 和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主要有四类: 即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 •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主体所享 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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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的条件
•民事行为的成立(要件): •1,一般成立要件(共同要件)。(真实意 图、完整内容、能够识别的表达) •2,特别成立要件。 •民事行为生效:是以成立为前提和基础的。 •1,一般有效要件(行为能力、意思真实、 不违法)。 •2,特别生效要件(如需办理批准,登记等 手续才能生效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