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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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保险费率决定因素 ▪ 1、产品的潜在风险对财产及人体可能造成的伤
害大小; ▪ 2、产品数量及价格; ▪ 3、保单承保的地区范围及国别; ▪ 4、产品制造者的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水平; ▪ 5、赔偿限额的高低。
▪ 〈二〉保险费支付方式
▪ 通常按上年的生产、销售总额或营业总 额及规定的费率预收保险费,待保险期满 时再按销售收入总额计算出应收保险费。 多退少补。
▪ 1、责任保险的发展依赖于完备的法律制度。
▪ 2、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无形的民事损害赔 偿责任。
▪ 3、责任保险可以直接向第三者支付保险金。
▪ 4、责任保险一般都规定赔款的最高限额。通 常有三种情况:
▪ ① 规定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 ② 规定保单累计赔偿限额。
▪ ③ 既规定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又规定累计赔 偿限额。
▪ 第五节 职业责任保险
▪ 一、职业责任保险概述
▪ 〈一〉概念:
▪ 职 业 责 任 保 险 ( Professional Liability Insurance)是承保各种专业技 术人员因工作上的疏忽或过失造成他人人 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而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 偿责任。
▪ 三、责任保险的分类
▪ 〈一〉按投保意愿分:法定责任保险与自 愿责任保险
▪ 〈二〉按承保方式分:独立责任保险与附 加责任保险
▪ 〈三〉按赔偿额高低分:基本责任保险与 超额责任保险
▪ 〈四〉按责任保险的标的分:公众责任保 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和职业 责任保险
▪ 四、责任保险的主要内容
▪ (一)保险责任 ▪ 1、被保险人的侵权或者违约责任。 ▪ 2、相关的法律费用和其他费用。 ▪ (二)除外责任: ▪ 1、战争、罢工,核风险。 ▪ 2、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 3、被保险的家属、被保险人自己的财产
▪ 一、产品责任保险的概念
▪ 〈 一 〉 概 念 : 产 品 责 任 保 险 ( Products Liability Insurance)是承保因制造商、 销售商或修理商等生产、销售有缺陷的产 品造成他人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 法应由被保险企业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保 险。
▪ ◆与产品保证保险有本质区别的
▪ 1、在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产、销售 的商品在承保区域内发生事故,造成用户 或其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 被保险人负责的,保险公司在保单规定的 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
▪ 2、相关的法律费用,如诉讼费等。
▪ 3、责任限额:通常根据不同产品发生事故 后可能引起赔偿责任的大小确定。
▪ 三、保险费率决定及保险费交纳
▪ 保险费率一般根据雇员的工资总额、工作 地址、行业性质、风险程度或选定的赔偿 限额来确定。
▪ 四、赔偿限额
▪ 国外对雇主责任保险大多提供无限额赔 偿。
▪ 国内一般死亡赔偿最高36个月的工资、 薪金总额。伤残最高为48个月的工资、薪 金总额。
▪ 暂时失去工作能力超过5天者,经医生证 明,保险公司将负责补偿雇员在此期间的 工资收入损失。
▪ 第四节 雇主责任保险
▪ 一、雇主责任保险的概念与特点
▪ 〈 一 〉 概 念 : 雇 主 责 任 保 险 (Employer Liability Insurance)是指承保被保险人 的雇员在受雇期间从事业务时遭受意外、 导致伤残、死亡或患有职业病,依法或依 雇佣合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 任的保险。
▪ 〈二〉产品责任的法律原则
▪ 1、疏忽责任原则。即需要受害方举证。
▪ 2、合同关系原则。受害方必须与生产商或 销售商订有生产或销售合同,才能索赔。
▪ 3、绝对责任原则,又称严格责任原则,即 只要客户受到伤害,既使未能证明制造商 或销售商有过失,制造商或销售商也要承 担责任。
▪ 二、保险责任与责任限额
损失除外。
▪ (三)赔偿方式
▪ 1、期内发生式,只要责任事故发生 在保险期限内,不论被保险人何时提出 索赔,保险人均应负责。
▪ 2、期内索赔式,只要被保险人在保 险期限内请求赔偿,保险公司均予以负 责赔偿,而不管责任事故发生在保险期 内还是保险期前。
▪ 第二节 公众责任保险
▪ 一、概念、特点与种类
▪ 〈三〉种类 ▪ 1、综合公众责任保险 ▪ 2、场所责任保险 ▪ 3、承包人责任保险 ▪ 4、承运人责任保险 ▪ 5、个人责任保险
▪ 二、保险责任 ▪ 见教材P304-305 ▪ 三、保险期限
▪ 有两种确定方法: ▪ຫໍສະໝຸດ Baidu1、确定起止日的定期保险。 ▪ 2、短期保险,如展览会保险
▪ 第三节 产品责任保险
▪ ★雇主责任保险与劳动保险及人身意外 伤害险的区别。
▪ 〈二〉特点
▪ 1、必须是雇员遭受伤害,仅是人身伤 害,不包括财产损失。
▪ 2、必须是在受雇期间并执行受雇工作 过程中遭受伤害。
▪ 3、必须是雇主的责任。
▪ 二、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
▪ 〈一〉保险责任 ▪ 1、雇主对雇员承担的意外伤亡的赔偿责任。 ▪ 2、雇主对雇员承担因职业病所致伤残或死
▪第六章 责任保险
▪ 本章主要阐述责任保险的概念、 特点与分类,产品责任保险,公 众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和职 业责任保险的主要业务内容。
▪ 第一节 责任保险概述
▪ 一、责任保险的概念
▪ 责任保险是一种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 法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和经过特别约 定的合同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 二、责任保险的特点
亡的赔偿责任。 ▪ 3、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医疗费。 ▪ 4、其他合理的费用。 ▪ 〈二〉除外责任:见教材P313
▪ 三、保险期限与保险费
▪ 〈一〉保险期限一般是一年。
▪ 〈二〉保险费一般按保险期内发给雇员的 工资、加班费及其他津贴的总数的一定比 例计算,先预收保险费,当保单期满后一 个月,由被保险人提供实际工资,多还少 补。
▪ 〈 一 〉 概 念 : 公 众 责 任 保 险 (Public Liability Insurance)是指以承保被保险 人在各种固定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或其他 活动中,由于意外或疏忽所造成他人的人 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经济赔偿 责任的保险。
▪ 〈二〉特点 ▪ 1、致害人所损害的对象具有不确定性。 ▪ 2、损害行为是对社会大众利益的侵犯。
害大小; ▪ 2、产品数量及价格; ▪ 3、保单承保的地区范围及国别; ▪ 4、产品制造者的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水平; ▪ 5、赔偿限额的高低。
▪ 〈二〉保险费支付方式
▪ 通常按上年的生产、销售总额或营业总 额及规定的费率预收保险费,待保险期满 时再按销售收入总额计算出应收保险费。 多退少补。
▪ 1、责任保险的发展依赖于完备的法律制度。
▪ 2、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无形的民事损害赔 偿责任。
▪ 3、责任保险可以直接向第三者支付保险金。
▪ 4、责任保险一般都规定赔款的最高限额。通 常有三种情况:
▪ ① 规定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 ② 规定保单累计赔偿限额。
▪ ③ 既规定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又规定累计赔 偿限额。
▪ 第五节 职业责任保险
▪ 一、职业责任保险概述
▪ 〈一〉概念:
▪ 职 业 责 任 保 险 ( Professional Liability Insurance)是承保各种专业技 术人员因工作上的疏忽或过失造成他人人 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而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 偿责任。
▪ 三、责任保险的分类
▪ 〈一〉按投保意愿分:法定责任保险与自 愿责任保险
▪ 〈二〉按承保方式分:独立责任保险与附 加责任保险
▪ 〈三〉按赔偿额高低分:基本责任保险与 超额责任保险
▪ 〈四〉按责任保险的标的分:公众责任保 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和职业 责任保险
▪ 四、责任保险的主要内容
▪ (一)保险责任 ▪ 1、被保险人的侵权或者违约责任。 ▪ 2、相关的法律费用和其他费用。 ▪ (二)除外责任: ▪ 1、战争、罢工,核风险。 ▪ 2、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 3、被保险的家属、被保险人自己的财产
▪ 一、产品责任保险的概念
▪ 〈 一 〉 概 念 : 产 品 责 任 保 险 ( Products Liability Insurance)是承保因制造商、 销售商或修理商等生产、销售有缺陷的产 品造成他人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 法应由被保险企业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保 险。
▪ ◆与产品保证保险有本质区别的
▪ 1、在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产、销售 的商品在承保区域内发生事故,造成用户 或其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 被保险人负责的,保险公司在保单规定的 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
▪ 2、相关的法律费用,如诉讼费等。
▪ 3、责任限额:通常根据不同产品发生事故 后可能引起赔偿责任的大小确定。
▪ 三、保险费率决定及保险费交纳
▪ 保险费率一般根据雇员的工资总额、工作 地址、行业性质、风险程度或选定的赔偿 限额来确定。
▪ 四、赔偿限额
▪ 国外对雇主责任保险大多提供无限额赔 偿。
▪ 国内一般死亡赔偿最高36个月的工资、 薪金总额。伤残最高为48个月的工资、薪 金总额。
▪ 暂时失去工作能力超过5天者,经医生证 明,保险公司将负责补偿雇员在此期间的 工资收入损失。
▪ 第四节 雇主责任保险
▪ 一、雇主责任保险的概念与特点
▪ 〈 一 〉 概 念 : 雇 主 责 任 保 险 (Employer Liability Insurance)是指承保被保险人 的雇员在受雇期间从事业务时遭受意外、 导致伤残、死亡或患有职业病,依法或依 雇佣合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 任的保险。
▪ 〈二〉产品责任的法律原则
▪ 1、疏忽责任原则。即需要受害方举证。
▪ 2、合同关系原则。受害方必须与生产商或 销售商订有生产或销售合同,才能索赔。
▪ 3、绝对责任原则,又称严格责任原则,即 只要客户受到伤害,既使未能证明制造商 或销售商有过失,制造商或销售商也要承 担责任。
▪ 二、保险责任与责任限额
损失除外。
▪ (三)赔偿方式
▪ 1、期内发生式,只要责任事故发生 在保险期限内,不论被保险人何时提出 索赔,保险人均应负责。
▪ 2、期内索赔式,只要被保险人在保 险期限内请求赔偿,保险公司均予以负 责赔偿,而不管责任事故发生在保险期 内还是保险期前。
▪ 第二节 公众责任保险
▪ 一、概念、特点与种类
▪ 〈三〉种类 ▪ 1、综合公众责任保险 ▪ 2、场所责任保险 ▪ 3、承包人责任保险 ▪ 4、承运人责任保险 ▪ 5、个人责任保险
▪ 二、保险责任 ▪ 见教材P304-305 ▪ 三、保险期限
▪ 有两种确定方法: ▪ຫໍສະໝຸດ Baidu1、确定起止日的定期保险。 ▪ 2、短期保险,如展览会保险
▪ 第三节 产品责任保险
▪ ★雇主责任保险与劳动保险及人身意外 伤害险的区别。
▪ 〈二〉特点
▪ 1、必须是雇员遭受伤害,仅是人身伤 害,不包括财产损失。
▪ 2、必须是在受雇期间并执行受雇工作 过程中遭受伤害。
▪ 3、必须是雇主的责任。
▪ 二、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
▪ 〈一〉保险责任 ▪ 1、雇主对雇员承担的意外伤亡的赔偿责任。 ▪ 2、雇主对雇员承担因职业病所致伤残或死
▪第六章 责任保险
▪ 本章主要阐述责任保险的概念、 特点与分类,产品责任保险,公 众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和职 业责任保险的主要业务内容。
▪ 第一节 责任保险概述
▪ 一、责任保险的概念
▪ 责任保险是一种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 法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和经过特别约 定的合同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 二、责任保险的特点
亡的赔偿责任。 ▪ 3、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医疗费。 ▪ 4、其他合理的费用。 ▪ 〈二〉除外责任:见教材P313
▪ 三、保险期限与保险费
▪ 〈一〉保险期限一般是一年。
▪ 〈二〉保险费一般按保险期内发给雇员的 工资、加班费及其他津贴的总数的一定比 例计算,先预收保险费,当保单期满后一 个月,由被保险人提供实际工资,多还少 补。
▪ 〈 一 〉 概 念 : 公 众 责 任 保 险 (Public Liability Insurance)是指以承保被保险 人在各种固定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或其他 活动中,由于意外或疏忽所造成他人的人 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经济赔偿 责任的保险。
▪ 〈二〉特点 ▪ 1、致害人所损害的对象具有不确定性。 ▪ 2、损害行为是对社会大众利益的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