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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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
医德医风考评制度
一、领导与职责
1、医德医风建设要在医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为切实抓好医德医风建设的管理工作,医院成立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医德医风建设管理办公室,科室建立医德医风建设管理小组。
2、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各党支部书记、院纪检监察、党办、院办、工会、人事、医疗、护理等科室负责同志组成。
主要职责:
(1)领导全院医德医风建设各项工作。
(2)负责对全院医德医风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和考核评价,制定医德医风建设方面的目标、规划、制度、规定等。
(3)指导、协调、监督全院各部门、各科室的医德医风建设工作,督促医德医风建设管理、宣传、教育、考核,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负责实施奖优罚劣,对严格遵守医德规范的人员作出表彰决定,提出奖励办法,对违反医德规范的人员作出处理意见。
3、医德医风管理办公室设在院纪检监察室,主任由纪检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组成医德医风考评督查小组,成员由各党支部书记以及党办、院办、人事、工会、医疗、护理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医德医风建设规划、计划、措施和方案。开展医德医风宣传教育活动。
(2)负责对各部门、各科室医德医风建设状况的考核、评价与督查工作,及时将考核结果通报全院,并与科室当月
经济效益直接挂钩。
(3)每月组织一次病人满意度调查,每半年进行一次深入社区征询意见调查,召开一次院外监督员座谈会,并及时将有关内容反馈给医德医风领导小组和有关科室。
(4)收集并妥善管理医德医风建设考评资料。收集和登记好人好事、感谢信、锦旗、镜匾等。对违章违纪事件调查核实与取证,受理病人投诉,并按照医院医德医风领导小组意见报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兑现罚金。
4、科室医德医风建设管理小组由科室主任、护士长和医护代表共同组成。
主要职责:
(1)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医德医风建设管理、考评、监督、指导的职能,经常分析职工思想状况,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医德医风建设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2)制定本科室医德医风建设奖惩意见与实施。
(3)每月召开一次病区病人座谈会,对病人所提意见应有处理结果和记录。科室解决不了的问题对口逐级上报。
(4)及时完成院医德医风领导小组和管理办公室布置的任务,认真做好医德医风建设与活动记录。
二、考核办法
1、院医德医风领导小组每年年终对各部门、各科室、每个职工做出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个人晋职、晋级、科室评先、评优,全院奖惩的主要依据,并实行一票否决。
2、院医德医风管理办公室每月对全院各科室医德医风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分。对查实的医德医风违纪问题,采取双重处罚办法,即除按照奖惩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外,还要按照医德医风考核办法扣罚科室相应分数,与科室当月效益工资挂钩。
3、各科室管理小组每月对本科职工医德医风情况考核一次,与工资挂钩兑现;每季度对本科职工写出医德医风综合考评意见,上报管理办公室存档。
4、在实际考核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无中生有,不得无理取闹。要重事实、讲原则、以理服人。要严格按照考核标准,防止人为因素,对以任何理由干扰医德医风考核工作的,要视情节给予必要的组织纪律处分。
三、监督制约机制和主要措施:
1、医院内部可采取:
(1)医德医风考核档案;
(2)医德医风建设责任书;
(3)医患道德双向承诺书;
(4)病人投诉卡;
(5)门诊、病区设立意见箱和意见簿;
(6)纪检监察审计科设立举报与投诉电话;
(7)病区工休座谈会;
(8)病人对医院工作满意度调查和征询意见表;
(9)院长接待日;
(10)门诊服务台值班制与行政总值班接待制;
(11)行风建设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
(12)其他形式
2、医院外部可采取:
(1)聘请社会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
(2)定期走访社会单位征询意见;
(3)公布举报、监督、投诉电话;
(4)建立病人走访与信函回馈制;
(5)新闻舆论监督;
(6)其他形式
四、考评细则:
1、医护人员工作期间着装不整洁,不佩带胸前卡上岗,不使用服务规范用语者,一次扣1分。
2、凡因工作不主动,服务态度差,解释不到位,对病人生、冷、硬、顶导致病人不满意,被投诉一次扣1分,罚个
人50元并扣科室1分。
3、凡不执行首诊负责制,推诿病人延误病人治疗时间,引起病人及家属不满意扣1分,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待岗处理。
4、工作人员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故意刁难病人,拖延治疗时间,训斥病人,与病人、家属、陪护发生争吵者扣1分,如情况严重者再罚款个人500元,通报全院。
5、擅离职守者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给予其他处分。
6、凡科室及个人私收病人现金(药品、检查、治疗等费用)一经举报,查证属实的除如数退还收取的费用外(收取金额500元以下按收取金额的5倍罚款,500元以上按金额的10倍罚款),视情节给予待岗及下岗处理,并扣科室1分。
7、凡收受患者及家属的“红包”、“礼品”者,查实后除如数退还外,处以5-10倍罚款,并通报全院,扣科室1分。视情节轻重给予待岗及下岗处理,情节特别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无法拒收的应上交医院。
8、开搭车药、搭车检查、多收费、漏收费、少收费、不收费者一经查证落实,除如数补交退赔费用外,处以3-5倍罚款,并视情节给予待岗、下岗,并通报全院,扣科室1分。
9、坚持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严格执行单病种限价收费标准,凡不按规定办理,多收部分从相关科室工资中扣除,并扣科室一分。
10、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参与临床药品、器械促销活动,收受回扣或好处费,经查证落实后除没收回扣金额外,每人次罚款500元,扣科室1分。
11、未经医院批准私自外出体检、讲学、鉴定、办班、会诊、手术,从中收取好处费者,除如数退回个人所得,每人次罚款500元,并扣科室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