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河乡教育系统学习《贵州省文明促进条例》和刊播《贵州省文明促进条例》公益广告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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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河乡教育系统学习《贵州省文明促进条例》
和刊播《贵州省文明促进条例》公益广告方案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师生文明素养、促进文明习惯养成,推进校园文明、和谐进步。根据《六枝特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区开展学习〈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通知》(六特文明办〔2017〕30号)和《六枝特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刊播〈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公益广告的通知》(六特文明办〔2017〕38号)以及特区教育局的工作安排,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赵文伦
副组长:郑元辉
成员:郭府祥韦如庭杜辉唐江韦开甲张发广陈寅邓胥左恩贤陈华李俊刘伟郭忠考李翔陈开奇明元琼卢霞邹珩肖珩冯泽进雷歆
职责:中心校成员负责指导、督促各自联系校园开展学习和宣传《贵州省文明促进条例》(简称条例)的情况;各校(园)长结合本校(园)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明确专人收集活动资料,上报学习动态。
二、工作安排
1、各校园利用LED、校园广播、板报、宣传栏、微信、QQ等媒体宣传学习活动,准确、生动、有效宣传《条例》内容,全面了解《条例》原则,交流学习《条例》的做法和经验,注重运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形成人人遵守《条例》的良好氛围。
2、各校园以道德讲堂为学习平台、依托乡村学校少年宫、召开主题班会、团(队)会、每周升旗仪式、教师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师生学习《条例》内容,将《条例》内容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入脑入心、以知促行,确保贯彻落实《条例》工作取得实效。
3、将学习和宣传《条例》与学校立德树人相结合,加强中华优秀文化传承教育,加强学生文明行为养成教育、礼仪礼节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防止校园欺凌,建设安全文明校园;
4、将学习和宣传《条例》与师德师风建设相结合,,规范教育教学行为,禁止侮辱、谩骂、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5、将学习和宣传《条例》与创建文明校园相结合,完善校园文化设施,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活动,培育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加强校园净化绿化美化工作,建设靓丽校园,提升育人环境。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各校园要将《条例》宣传纳入学校议事日程,全力以赴做好学习宣传工作,把握好时间节点,精心策划学习宣传方案。确保《条例》宣传落实到重要版面、重要时段。
2、围绕主题,做好宣传。各校园要立足自身实际、找准定位,在内容、形式、角度上创新和改进学习宣传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学校优势,努力做到从形式到内容出新出彩。
3、加强统筹,形成合力。各校园要通过“月亮河乡教育管理群”“通知直达群”媒介、加强氛围营造、活动宣传、经验推广等形式,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条例》学习宣传。
4、留下痕迹、做好上报。各校园要将开展学习《条例》的情况认真进行总结,按照道德讲堂“五个一”要求,每月30日前将学习情况电子档报送中心校。《六枝特区刊播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公益广告统计表(LED显示屏)》分另于2017年10月10日、11月11日、12月12日,上报中心校,首次刊播该公益广告视频需以图片形式一并于10月10日报送中心校。
月亮河乡中心校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