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的基本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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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课第一框 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区分

第九课第一框 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区分

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1、占有占有是指所有人对物的实际控制的事实状态。

占有权即对所有物加以实际管领或控制的权利。

所有权的占有权既可以由所有人自己行使,也可以由他人行使。

在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通常把占有分成不同的种类,以区分不同的占有状态。

第一、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

所有人占有即所有人在行使所有权过程中亲自控制自己的财产。

非所有人占有则指所有人以外的其他人实际控制和管领所有物。

第二、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

这是对非所有人占有的进一步分类。

合法占有是指基于法律的规定或所有人的意志而享有的占有权利。

非法占有则指无合法依据亦未取得所有人同意的占有。

第三、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

这是对非法占有的再分类。

善意占有是指非法占有人在占有时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其占有为非法。

恶意占有则指非法占有人在占有时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占有为非法。

2、使用使用权是指依照物的属性及用途对物进行利用从而实现权利人利益的权利。

所有人对物的使用是所有权存在的基本目的,人们通过对物的使用来满足生产和生活的基本需要。

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当然的使用权,另外,使用权也可依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意思移转给非所有人享有。

3、收益收益是指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收取物所生的物质利益。

收益权即民事主体收取物所生利益的权利。

在民法上,物所生利益主要指物的孳息。

孳息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两类。

天然孳息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生之物,如母牛所生牛仔;法定孳息是指依一定的法律关系而生之利益,如股票的股息。

天然孳息在没有与原物分离之前,由原物所有人所有;法定孳息的取得则需依据一定的法律规定进行。

4、处分处分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处置物的权利。

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

事实上的处分是指通过一定的事实行为对物进行处置,如消费、加工、改造、毁损等。

法律上的处分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改变物的权利状态。

如转让、租借等。

处分权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是决定物之命运的一项权能。

房产产权知识点总结大全

房产产权知识点总结大全

房产产权知识点总结大全房产产权是指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权利,它是房地产领域中非常重要的概念。

了解房产产权知识不仅可以帮助购房者更好地了解房产的权益和限制,也可以帮助房地产从业者更好地处理相关事务。

本文将从房产产权的定义、种类、获取途径、转让方式等方面进行详细的介绍和解析。

一、房产产权的定义房产产权是指对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在我国,房屋产权分为房屋所有权和房屋使用权两种。

1. 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权是指对房屋及其附着物、土地的占有和支配,包括房屋的建筑物和土地的使用权。

具体来说,房屋所有权人有权对房屋进行出租、出售、转让等处置,也有义务对房屋进行维修、保养等。

2. 房屋使用权房屋使用权是指对房屋的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但不包括房屋的占有和支配权。

房屋使用权人有权使用房屋,但不具有对房屋进行处置的权利。

二、房产产权的种类房产产权根据权利性质和获取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不动产所有权和不动产使用权两种。

1. 不动产所有权不动产所有权是指对土地、独立建筑物等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

在我国,不动产所有权的获取通常需要通过购买、继承等方式。

2. 不动产使用权不动产使用权是指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使用和收益权利,不包括不动产的占有和支配权。

不动产使用权的获取可以通过土地出租、房屋租赁等方式。

三、房产产权的获取途径房产产权的获取途径主要包括购买、继承、法定赠与等方式。

1. 购买购买是最常见的房产产权获取途径之一。

购买房产产权需要通过签订买卖合同并经过规定程序的过户登记,确保产权转移的合法有效。

2. 继承继承是指根据法定继承顺序和继承人的权利义务,由继承人继承房产产权。

继承人可以按照法定继承比例或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取房产产权。

3. 法定赠与法定赠与是指不动产所有权人将不动产无偿移交给受益人的行为。

法定赠与需要经过公证和登记程序,确保赠与行为的合法有效。

四、房产产权的转让方式房产产权的转让方式通常包括买卖、赠与、继承等方式。

所有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所有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遇到物权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所有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所有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内容在传统理论上称为所有权的“权能”。

虽然大陆法国家在所有权概念上对所有权权能的规定各有不同,但在理论上通常都认为所有权具有四项基本权能:1.占有。

占有就是对于财产的实际管领或控制,拥有…个物的般前提就是占有,这是财产所有者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表现。

所有人的占有受法律保护,不得非法侵犯。

对于动产,除非有相反证明,占有某物即是判定占有人享有该物所有权的标准。

除了前引俄罗斯民法明确规定了占有权之外,外围民法在所有权的概念中虽然并不明确规定占有,但其所有权的内容包括这一权利是不言自明的。

2.使用。

使用是权利主体对财产的运刖,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

如使用机器生产产品,在士地上种植农作物。

拥有物的目的一般是为了使用。

外国民法对于使用权一般都有明确规定。

如前引日本、意大利、俄罗斯和我国台湾的规定。

德国、瑞士虽然只有“处分”一词,但“随意处分”或者“自巾处分”也当然包括使用。

所有权人可以自己使用,可以以授权他人使用,都是所有权人行使使用权的行为。

3收益。

收益是通过财产的占有、使川等方式取得的经济效益。

使用物并获益是拥有物的目的之一。

对于收益权,外国民法也有规定,如前引日本和我国台湾,有的国家只规定了使用权,没有明确规定收益权,这是因为其规定的使用权包括了收益权。

收益通常与使用相联系,但是处分财产也可以带来收益。

收益也包括孳息。

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家畜生仔、果树结果等属于天然孳息;存款所得的利息、出租所得租金属于法定孳息。

4.处分。

处分是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

处分权一般由所有权人行使,但在某些情况下,非所有权人也可以有处分权,如运输的货物,如果发生紧急情况,承运人也是可以依法进行处分的。

外国民法对所有权概念的规定都包括“处分”一词。

同时规定使用权的,处分不包括使用,没有规定使用权的,处分也包括了使用。

民法典案例解析--所有权1--一般规定

民法典案例解析--所有权1--一般规定

第二分编 所有权第四章 一般规定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条文要义本条是对所有权概念和权能的规定。

所有权,是权利人依法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对其所有物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方式,进行独占性支配,并排斥他人非法干涉的永久性物权。

所有权是物权制度的基本形态,是其他各种物权的基础,所有权以外的物权都是由所有权派生出来的,因此,所有权是其他物权的源泉。

其特征是:(1)所有权具有完全性,包括对物最终予以处分的权利。

(2)所有权具有原始物权性,不是从其他财产权派生出来的,而是法律直接确认财产归属关系的结果。

(3)所有权具有弹力性,能够在某所有物上为他人设定他物权。

(4)所有权具有永久存续性,不能预定其存续期间,也不因时效而消灭。

所有权的权能,是所有权人为利用所有物以实现对所有物的独占利益,而于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采取的各种措施与手段,表现了所有权的不同作用形式,是构成所有权内容的有机组成部分,包括积极权能和消极权能。

所有权的积极权能是所有权人利用所有物实现所有权而须主动进行行为的效力,包括:(1)占有权能,是指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对于物实际管领和支配的权能,不是行使所有权的目的,而是所有权人对物进行使用、收益或处分的前提。

(2)使用权能,是指所有权人按照物的性能和用途对物加以利用,以满足生产、生活需要的权能。

(3)收益权能,是指收取由原物产生出来的新增经济价值的权能,所有物新增的经济价值包括孳息与利润。

(4)处分权能,是指权利主体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进行处置的权能,是所有权的主要权能,因为处分权能涉及物的命运和所有权的发生、变更和终止问题,而占有、使用、收益通常不发生所有权的根本改变。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一起,构成所有权的积极权能。

所有权的消极权能,是指所有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其所有物违背其意志的干涉。

其权利表现形式,就是物权请求权。

案例评析何某2返还原物纠纷案[1]案情:原告何某1迁居到香港定居,遂将坐落于融安县长安镇原升平街的祖屋交给表妹温某保管,被告何某2帮忙重建涉案房屋并办理房屋产权证等事宜,房屋建造后,被告何某2一直持有某街某号房屋产权证原件,并入住、使用该房屋至今。

所有权指的是什么意思

所有权指的是什么意思

所有权指的是什么意思一、所有权是指什么一、所有权是指什么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是财产所有人依法对其物即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和独立支配的权利。

所有权包含了四项权能:一是占有,即对财产的实际控制,占有又可以分为所有人占有与非所有人占有两种情形,如甲将自己的房子租给乙居住,乙对该房子的占有即为非所有人占有。

在非所有人占有中,又可分为合法占有与非法占有,乙租甲的房子住,乙对甲的房子占有即为合法占有,如果租赁期届满乙还占有该房子即为非法占有。

在非法占有中,又可以分为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如甲将乙的一幅字画赠送给丙,而丙并不知道字画不是甲的,此时丙的占有即为善意占有。

明知没有法律依据还要占有他人财产,如将拾得物据为己有即为恶意占有。

区分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的目的在于法律后果不同,善意占有中,占有人可以取得物的所有权,而恶意占有则不但不能取得物的所有权,还应返还原物和由原物所获得的利益给原所有人,原所有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给恶意占有人。

二是使用,即对财产的有效利用或从中获取经济上利益。

使用权可以由所有人行使,也可以由非所有人行使,非所有人行使物的使用权须根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进行。

三是收益,即指利用财产并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的权利。

收益权之所以是所有权的一项重要权能,是因为人们拥有某物都希望通过该物获取新的经济利益。

所有权自身也须要在经济上实现自己和增殖自己。

四是处分,即所有人对财产进行消费和转让的权利。

处分权是财产所有权的核心,在一般情况下,处分权只能由所有权人亲自行使。

但是,在特定情况下,非所有人也可以根据法律或合同的约定行使对财产的处分权。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构成了所有权完整的四项权能,所有人往往是通过四项权能与自己的分离回复来满足自己生产生活的需要,充分发挥财产的用途。

二、按揭买车车的所有权是谁当你贷款购车的时候,你与银行形成抵押关系,就是说你的代码证在银行进行抵押,汽车的所有权还是你的。

如今贷款购车时大部分都是采取所有权保留方式,在消费者未付清汽车全款前,汽车所有权就处于抵押状态而不属于用户。

所有权、处分权、占有权、使用权

所有权、处分权、占有权、使用权

占有权,通常由所有权人 在房地产买卖中也称业主、房主、房东来行使,但有时也由别人来行使,这也就是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

例如房屋出租,房屋出租合同将房屋的占有、使用权转给非所有权人 房客来行使。

这时,房屋所有权人并不因而丧失对房屋的所有权。

使用权,是指房主按照住房性能对房屋进行事实上的利用。

同样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

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并不失去对房屋的所有权。

收益权,是指房主收取房屋这项财产所产生的某种收益。

例如出租房屋,房主从房客处收取租金。

有时房主也将部分收益权通过法律形式转让给非房屋所有权人。

例如,房客可利用租来的房屋改为从事一些收益性经营活动,收益按照一定的比例,一部分交给房主,一部分留给自己。

处分权,表示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是所有权中一项最基本的权能。

房屋的处分权一般由房主行使,房主可以确定房屋使用权、继承、赠与对象。

有时房屋处分权也与所有权分离。

如房主作为债务人以住房作抵押向债权人借债,若是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房屋的所有权也就转归债权人所有,债权人此时就可行使房屋的处分权。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

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利。

产权和所有权的区别是:产权是一个较大的概念,产权包括所有权。

房地产所有权只是房地产产权中主要的一种。

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哪些

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哪些

一、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哪些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占有是指所有人对物的实际控制的事实状态。

占有权即对所有物加以实际管领或控制的权利。

所有权的占有权既可以由所有人自己行使,也可以由他人行使。

在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通常把占有分成不同的种类,以区分不同的占有状态。

第一、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

所有人占有即所有人在行使所有权过程中亲自控制自己的财产。

非所有人占有则指所有人以外的其他人实际控制和管领所有物。

第二、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

这是对非所有人占有的进一步分类。

合法占有是指基于法律的规定或所有人的意志而享有的占有权利。

非法占有则指无合法依据亦未取得所有人同意的占有。

第三、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

这是对非法占有的再分类。

善意占有是指非法占有人在占有时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其占有为非法。

恶意占有则指非法占有人在占有时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占有为非法。

使用使用权是指依照物的属性及用途对物进行利用从而实现权利人利益的权利。

所有人对物的使用是所有权存在的基本目的,人们通过对物的使用来满足生产和生活的基本需要。

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当然的使用权,另外,使用权也可依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意思移转给非所有人享有。

收益收益是指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收取物所生的物质利益。

收益权即民事主体收取物所生利益的权利。

在民法上,物所生利益主要指物的孳息。

孳息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两类。

天然孳息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生之物,如母牛所生牛仔;法定孳息是指依一定的法律关系而生之利益,如股票的股息。

天然孳息在没有与原物分离之前,由原物所有人所有;法定孳息的取得则需依据一定的法律规定进行。

处分处分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处置物的权利。

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

事实上的处分是指通过一定的事实行为对物进行处置,如消费、加工、改造、毁损等。

法律上的处分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改变物的权利状态。

如转让、租借等。

处分权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是决定物之命运的一项权能。

房地产名词解释

房地产名词解释

1、房地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

是指土地及附着在土地上的人工构筑物和建筑物及其附带的各种权利。

2、土地所有制现行全部土地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分为全民所有制(即国家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制(即集体所有)两种形式。

其中,城市市区的土地全部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矿物、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但地上建筑物既可以为国家所有,也可以为集体、单位和个人所有.因此,同一宗房地产,其土地与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往往是不一致的。

3、土地的使用年限是如何确定的?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另外,加油站、加气站用地为二十年。

4、房子的居住时间是多少,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后,该怎么办?房屋一经购买并取得产权后,即作为业主个人所有的财产,并无居住年限的限制,但对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来说,因为土地除属于集体所有的外,均属于国家所有。

业主所取得的为该土地的一定年限的使用权.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时间为50—70年,自开发商取得该土地使用证书之日起计算。

在该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后,土地将由国家收回.业主可以在继续交纳土地出让金或使用费的前提下,继续使用该土地。

5、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是指国家或集体经济组织对国家土地和集体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6、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指国家以协议、招标、拍卖的方式将土地所有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7、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政府无偿将土地拨发给使用者使用,一般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以无偿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出让须经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同意,交补交出让金后方可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

房屋租赁中的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解析

房屋租赁中的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解析

房屋租赁中的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解析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涉及到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的问题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对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解析,帮助租赁双方更好地理解相关权益和义务。

一、房屋所有权的概念及特点房屋所有权是指对房屋享有的完全支配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力。

在房屋租赁中,房屋所有权属于房屋的产权人,通常是房屋的产权所有者或法定代理人。

房屋所有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绝对性:房屋所有权是绝对的,即产权人对房屋享有的权益是不受限制的。

2. 相对性:房屋所有权是相对的,即产权人对他人的所有权是排他的。

3. 不可分割性:房屋所有权是不可分割的,即不能将房屋一部分的所有权转让给他人。

二、房屋使用权的概念及特点房屋使用权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租赁人对房屋的合法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房屋使用权属于承租方,即租户,在租赁合同期限内享有该房屋的使用权。

房屋使用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临时性:房屋使用权是在租赁合同期限内的有限时间内享有的权利,租赁合同到期后,使用权自动终止。

2. 有限制性:房屋使用权受到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限制,使用权人在使用房屋时需遵守相关规定。

3. 无处分权:与房屋所有权不同的是,房屋使用权不能转让给他人。

三、房屋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关系在房屋租赁中,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是紧密相关的。

产权人作为房屋的所有者拥有房屋的绝对支配权利,有权将房屋出租给他人,形成租赁关系。

租户在租赁合同期限内享有该房屋的使用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房屋。

房屋所有权人在租赁关系中有以下权利和义务:1. 出租权利:房屋所有权人有权将房屋出租给他人,并收取租金。

2. 维修义务:房屋所有权人有义务对所出租的房屋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租赁人的正常使用。

3. 收益权:房屋所有权人可以从租金中获取经济利益。

租户在租赁关系中有以下权利和义务:1. 使用权利:租户有权在租赁期限内合法使用房屋,并享有和使用权相关的利益。

2. 保养义务:租户有义务对所租赁的房屋进行合理使用和保养,防止损坏。

2022-2023年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考前冲刺卷②(答案解析8)

2022-2023年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考前冲刺卷②(答案解析8)

2022-2023年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考前冲刺卷②(答案解析)全文为Word可编辑,若为PDF皆为盗版,请谨慎购买!第I卷一.综合考点题库(共70题)1.房屋产权的核心是()。

A.占有权B.使用权C.处分权D.收益权正确答案:C本题解析:暂无解析2.我国土地管理基本制度包括()。

A.依法建造房屋B.房屋买卖C.合法添附的房屋D.依法没收房屋E.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正确答案:A、C、D、E本题解析:土地管理基本制度包括:①土地登记制度。

土地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土地权利及相关事项在不动产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

②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

③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

④耕地保护制度。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3.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年。

A.5B.10C.20D.30正确答案:C本题解析: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

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20年。

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

4.办理房屋登记,应当遵循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原则.A.权责分明B.分管体制C.意思自治D.权利主体一致正确答案:D本题解析:暂无解析5.伪造、变造房屋权属证书的行为违反了( )的具体规定。

A.《物权法》B.《房屋登记办法》C.《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D.《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正确答案:B本题解析:暂无解析6.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A.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财政、财务制度B.降低运作风险,抑制住房公积金增值C.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D.确保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E.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正确答案:A、C、D、E本题解析:暂无解析7.已购公房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什么是房屋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

什么是房屋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

什么是房屋的所有权占有权使⽤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在现实⽣活中,由于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房屋所有权的基本内容包括房屋占有权和使⽤权,以及收益权和处分权。

关于房屋所有权的取得,主要有两种形式原始取和继受取得。

下⾯,店铺⼩编将在⽂章中对房屋所有权的具体内容进⾏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房屋的所有权占有权使⽤权收益权和处分权(⼀)房屋所有权的主要内容房屋所有权是占有权、管理权、享⽤权、排他权、处分权(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继承)的总和。

1、占有权。

是所有⼈对其房屋进⾏直接的实际控制或掌握的权利。

占有权是房屋所有权的基本内容,没有占有,就谈不上所有权。

然⽽占有并⾮就是所有,因为占有分所有⼈占有和⾮所有⼈占有、合法占有和⾮法占有、善意占有与⾮善意占有。

2、使⽤权。

房屋的使⽤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享⽤权。

房屋租赁活动成交的是房屋的使⽤权。

指所有权⼈对其房屋有直接按照它的性质和⽤途加以利⽤的权利。

使⽤权的⾏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①⽆损于房屋的本质。

②按照房屋的⾃然性能、经济性能和规定的⼟地⽤途使⽤。

③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的合法权益。

3、收益权。

指房屋所有⼈有利⽤其房屋以增加经济收益的权利。

如将房屋出租取得租⾦、⽤房屋作为合伙⼊股取得红利等。

4、处分权。

指房屋所有⼈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其房屋有处置的权利。

如依法对⾃⼰所有的房地产出售、出租、抵押、典当、赠与、拆除等。

⼀般说来,完整的房屋所有权,必须同时包括上述四项权利。

但是,占有、使⽤和收益权有时会脱离所有权。

(⼆)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房屋所有权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

房屋所有权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由于⼀定的法律事实,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新建房屋、⽆主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的⼈的权利和意志为根据⽽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3、收归国有的⽆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

房屋所有权继受取得继受取得⼜称传来取得,是指根据原房屋所有⼈的意思接受原房屋所有⼈转移之房屋所有权,是以原房屋所有⼈的所有权和其转让所有权的意志为根据的。

结合实际谈谈我国法律规定房主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重点

结合实际谈谈我国法律规定房主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重点

结合实际谈谈我国法律规定房主的基本权
利和义务重点
在我国,房主拥有一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以下是几个重点:
1. 产权权利:作为房屋的合法所有人,房主拥有对房屋的产权,包括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

他们有权决定房屋的使用方式,可
以自住、出租或出售房屋。

2. 动产权利:除了拥有房屋的产权,房主还拥有房屋内的动产
的所有权。

这些动产可以是家具、装修、电器等。

房主有权支配这
些动产,包括增减、更换和处置。

3. 维护义务:作为房主,他们有责任对房屋进行维护和保养,
保持房屋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维护包括定期修缮、修补屋顶、墙壁、门窗等部位,以及处理房屋内的水电设备和排水系统等。

4. 缴纳税费: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房主需要按时缴纳房屋相
关的税费,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个人所得税等。

5. 遵守法律法规:房主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履行与房屋有关的合同、规定和约定,同时也需要尊重邻居的权益,在住宅区内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

以上是我国法律规定房主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重点。

然而,具体的权利和义务会根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地区和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房主还需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具体情况执行。

财产所有权的四大权能都是什么

财产所有权的四大权能都是什么

财产所有权的四大权能都是什么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

所有权意味着人对物最充分、最完全的支配,是最完整的物权形式。

财产所有权在本质上是一定社会的所有制形式在法律上的表现。

厦门最好的财产律师表示,财产所有权制度构成了民事法律制度的基石。

中国《民法通则》对财产所有权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其中,财产所有权的类型主要包括:国家所有权、劳动群众集体组织所有权、社会团体所有权和公民个人所有权。

财产所有权所用的四种权能是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在这些权能的基础上,需要怎样应用的呢?结合了相应的一些规定,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法律直通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一)、占有和占有权占有是主体对于物基于占有的意思进行控制的事实状态。

占有是对物的一种事实上的控制。

对物的控制也称为对物的管领,它需要借助身体与物发生一种外部的接触。

但是,占有人必须具有占有的意图,占有人事实上控制或管领了某物。

占有尽管是主体对物事实上的控制状态,但并非在法律上没有意义;相反,占有常常形成一种法律关系。

占有人因占有可能取得占有权甚至所有权,即使不能形成权利的占有,在法律上也可获得保护,故占有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根据占有人是否有权占有某物,可分为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

有权占有,是指基于法律或合同的规定而享有对某物进行占有的权利。

此种对物可以进行占有的权利,在法律上又称为本权。

本权主要包括依合同取得的合同债权(如因保管、租赁合同等而取得对物的占有)、物权(如所有权、用益物权)等。

在有权占有的情况下,占有背后通常有本权。

占有和本权的关系表现为当本权受到侵害时,保护占有则具有保护本权的作用。

另一方面,本权可以强化占有,保护本权当然可以维护占有人对物的合法占有。

总之,在有本权的情况下的占有,称为有权占有,亦称正权原占有。

所谓无权占有,是指无本权的占有。

如窃贼对赃物的占有,承租人在租赁期届满以后对租赁物的占有。

民法典第240条“所有权的定义”规定的解读与释义

民法典第240条“所有权的定义”规定的解读与释义

民法典第240条“所有权的定义”规定的解读与释义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所有权基本内容的规定,即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

【条文理解】《物权法》第39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本条保留了这一规定。

所有权是完全物权,是所有人对所有物的永久和充分的物权,所有人以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或其他任何可能的方式实现的对物的直接支配的权利。

当然,这四项权能并非要求所有人同时拥有,比如设定用益物权时就是所有人让渡了对标的物占有、使用、收益的权能。

占有权能,是指所有权人对标的物为事实上管领的权能,它是权利人对标的物进行现实支配的前提和基础。

与仅作为事实状态的占有不同,在当事人基于占有权能而占有标的物时,不仅受到占有制度的保护,而且还受到占有背后之本权的保护。

使用权能,是指所有权人依标的物的性质或用途,对其加以利用,以满足生活需要的权能。

收益权能,是指所有权人收取标的物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的权能。

例如,收取果树结出的果实,收取租金、利息等。

在此需要注意的是,收益权能作为财产权利的内容,非所有权人独享,这也是用益物权的主要内容之一。

处分权能,是指所有权人对标的物进行处置,从而决定标的物权属变化或者物理形态变化的权能。

应该说,处分权能是所有权的核心内容,具体而言,处分权能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

事实上的处分,指对物进行物理上处理的权能,如销毁某物品、加工某物品等;法律上的处分,是指所有权人使标的物的所有权发生移转、消灭等法律行为,如买卖、赠与某物品等。

在此需要注意的是,所有权还具有消极权能。

这是指在所有权受到妨害或有妨害的危险时,权利人有排除他人干涉,以恢复对标的物的圆满支配状态的权能。

由于此项权能须在受他人不法之干扰、妨害或侵夺时,始能表现,否则仅隐而不彰,故称为消极权能。

简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权利行使方式

简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权利行使方式

简述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权利行使方式一、所有权的概念及其性质所有权是指对一定物件享有最充分、最直接、最完整的权利,包括使用、收益和处分三个要素。

建筑物作为一种物件,也可以拥有所有权。

二、建筑物的所有权权利行使方式1. 自用方式建筑物所有权人可以将建筑物用于自己的居住、办公、生产等需要,享有使用建筑物的权利。

在自用方式下,所有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对建筑物进行改建、装修等操作。

2. 出租方式建筑物所有权人可以将建筑物出租给他人使用,享有从租金中获取收益的权利。

在出租方式下,所有权人需要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3. 转让方式建筑物所有权人可以将建筑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享有从转让款中获取收益的权利。

在转让方式下,所有权人需要与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将建筑物的所有权完全移交给买受人。

4. 抵押方式建筑物所有权人可以将建筑物作为抵押物,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享有从借款中获取收益的权利。

在抵押方式下,所有权人需要与债权人签订抵押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5. 共有方式建筑物所有权可以由多个人共同享有,各自享有建筑物的一定份额,并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行使权利。

在共有方式下,各共有人可以协商一致,决定建筑物的使用、收益和处分等事项。

6. 继承方式建筑物所有权可以通过继承方式转移,即所有权人在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其建筑物的所有权。

在继承方式下,继承人可以行使与建筑物所有权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7. 共同建设方式建筑物所有权可以通过共同建设方式产生,即多个人共同出资、共同建设建筑物,并共同享有建筑物的所有权。

在共同建设方式下,各共同建设人可以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行使共同所有权。

三、不同方式的特点和适用条件1. 自用方式适用于所有权人对建筑物的自主使用需求较高的情况,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随意改变建筑物的使用方式。

2. 出租方式适用于所有权人对建筑物的使用需求较低,希望通过租金获取收益的情况,可以将闲置的建筑物出租给他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释义:第七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释义:第七十条

第七⼗⼀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业主⾏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业主对专有部分⾏使所有权的规定。

●⽴法背景 有些业主虽然买了房,但不太清楚所购买房屋的所有权具体包括哪些内容;使⽤⾃⼰购买的房屋是否不受任何限制。

●条⽂解读 本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

本条则对这⼀所有权的具体权能作出规定,即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按照这⼀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属于⾃⼰所有的住宅、经营性⽤房等专有部分可以直接占有、使⽤,实现居住或者营业的⽬的;也可以依法出租,获取收益;还可以出借,解决亲朋好友居住之难,加深亲朋好友问的亲情与友情;或者在⾃⼰的专有部分上依法设定负担,例如为保证债务的履⾏将属于⾃⼰所有的住宅或者经营性⽤房抵押给债权⼈,或者抵押给⾦融机构以取得贷款等;还可以将住宅、经营性⽤房等专有部分出售给他⼈,对专有部分予以处分。

国外也有相关之规定,例如瑞⼠《民法典》第712条a第⼀款第(⼀)项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对建筑物的特定部分享有独占使⽤和内部改造的特别权利。

法国1965年《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第9条规定,区分所有权⼈对于建筑物中的专有部分享有⾃由使⽤的权利。

业主的专有部分是建筑物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与共有部分不可分离,例如没有电梯、楼道、⾛廊,业主不可能出⼊⾃⼰的居室、经营性⽤房等专有部分;没有⽔箱,⽔、电等管线,业主⽆法使⽤⾃⼰的居室、经营性⽤房等专有部分。

因此,建筑物的专有部分与共有部分具有⼀体性、不可分离性,故业主对专有部分⾏使所有权应受到⼀定限制。

对此,本条规定,业主⾏使专有部分所有权时,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例如,业主对专有部分装修时,不得拆除房屋内的承重墙,不得在专有部分内储藏、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等物品,危及整个建筑物的安全,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占有使用收益怎么处分

占有使用收益怎么处分

占有使⽤收益怎么处分
我国《民法典》第⼆百四⼗条规定,所有权⼈对⾃⼰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1、使⽤权。

使⽤是权利主体对财产的运⽤,发挥财产的使⽤价值。

占有权是所有⼈对于所有物的实际上的占领、控制,是使⽤权能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所有权⼈可以⾃⼰使⽤,也可以授权他⼈使⽤。

2、占有权。

占有就是对于财产的实际管领或控制,拥有⼀个物的⼀般前提就是占有,这是财产所有者直接⾏使所有权的表现。

所有⼈的占有受法律保护,不得⾮法侵犯。

对于动产,除⾮有相反证明,占有某物即是判定占有⼈享有该物所有权的标准。

占有是所有⼈对于所有物的实际上的占领、控制,是使⽤权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3、收益权。

收益是通过财产的占有、使⽤等⽅式取得的经济效益。

使⽤并获益是拥有物的⽬的之⼀。

收益也包括孳息。

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简单说,收益权就是收取由原物产⽣出来的新增经济价值的权能,新增经济价值包括孳息和利润。

收益权能是所有权中的⼀项最重要的权能。

4、处分权。

处分是指财产所有⼈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

处分权⼀般由所有权⼈⾏使。

处分权是指决定财产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命运的权能。

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两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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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的基本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房屋所有权,又称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对其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这四方面的措施和手段是构成所有权的基本权能。

占有权指房屋所有权人,能够对房屋实行实际控制的权能,它是所有权的四项权能之一;它可以与所有权分离,即非所有权人可以以合法方式从所有权人处取得占有权。

使用权,房屋的使用与占有是同步的,它也同样可以依法与所有权分离,由他人行使,在某种情况下,可以成为一种单独的用益物权,如居住权。

房屋的承租人、借用人都能依法取得房屋的使用权。

收益权,指收取由房屋所产生出来的新增经济价值的权能,主要包括由房屋产生的租金、增值以及各种运用房屋从事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利润等,收益权也可与所有权分离。

处分权,指房屋所有权人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对其房屋拥有的处分权利,包括两种类型:事实处分和法律处分。

事实处分指自然存在状态的处置,如房屋的修缮,装饰、附加、改造甚至拆毁重建;法律处分指所有权人通过民事法律行为对房屋出租、信托、抵押、赠与、出卖等处分行为。

处分权是所有权四项权能中最重要也是核心的权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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