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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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

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

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发布时间:2020-01-06商事登记法律制度是重要的商法制度。

商事登记法律制度有助于维护交易安全,增进交易效率,减低交易成本,规范交易秩序。

下文是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欢迎阅读!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事登记活动,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保护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商事登记及其管理。

本条例所称商事登记,是指商事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将商事主体设立、变更、注销的事项予以登记并公示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商事主体,包括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非公司企业经营单位、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企业分支机构。

第三条实施商事登记,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工商行政管理的部门是登记机关。

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行形式审查。

第五条经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申请人方取得商事主体资格。

未经登记机关登记的,不得以商事主体名义从事商事活动。

第六条申请商事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七条省人民政府建立统一的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监管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实现对商事主体的许可、监管等信息的互联共享和执法联动。

第二章登记事项第八条公司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

第九条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经营场所、执行事务合伙人、经营范围、合伙企业类型、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承担责任方式。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登记事项还包括合伙期限。

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派的代表。

第十条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经营场所、投资人姓名及居所、经营范围。

市场主体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升级改造项目需求说明

市场主体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升级改造项目需求说明

市场主体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升级改造项目需求说明一、项目目标通过对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的升级改造,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坚持总局和省级层面统一信息化的建设模式,持续完善XX省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功能,严格执行统一企业登记业务规范和系统建设规范,优化市场主体登记业务流程,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全面提升市场主体登记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着力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通过数字赋能、系统集成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构建更加透明高效的市场准入环境,迭代升级XX 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加强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全方位提供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为XX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市场机制最活省、改革探索领跑省和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作出贡献。

二、建设内容及要求(一)建设需求1.业务需求1)依据《条例》、《细则》等规定,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数据和系统建设规范”要求,对XX省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进行配套改造,强化技术支撑,以统一的规范和系统更好地落实统一的登记管理制度;2)围绕《条例》《细则》实施,增设市场主体歇业等制度,根据总局相关要求,进一步调整实名认证范围,完善登记信息采集、虚假登记管理、外商投资企业报告申报等功能,强化系统技术架构支撑,完成政务服务2.0配套改造;3)推动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相关应用系统技术架构进一步深化,对应用访问安全、敏感信息应用安全、商业应用密码服务进行进一步优化改造。

并完成XX省政务服务2.0的配套改造;4)打造全省一体化市场监管登记管理系统,完成《条例》和《细则》相应的信息化建设和改造,新增、升级歇业管理、虚假登记等功能,优化系统技术构架,为实施各项新登记制度提供重要技术支撑,登记注册规范化、数字化、便利化水平显著提升;完成政务服务2.0配套改造,平台数据归集、共享能力进一步增强;5)项目在改进服务、提高效率、加强监管等方面的需求完善规范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行为,推进法治化市场建设,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

广州市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实施办法

广州市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实施办法

广州市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商事登记效率和便利化程度,服务市场主体发展,激发市场活力,规范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条例》、《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电子认证服务密码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广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活动及管理。

包括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企业分支机构。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一)申请人无法使用合法、有效的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的(个体工商户除外);(二)申请人不按规定方式通过互联网提交电子申请材料的;(三)申请人办理迁入迁出登记业务的;(四)需要提交前置许可证书、公证认证文件、审批文件、验资证明、司法文书等第三方认证文件,出具单位不能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或政府认可方式出具电子文件的;(五)外国(地区)常驻代表机构;(六)股权、其他投资权益被人民法院冻结的(七)暂不具备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条件的其他情形。

不适用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以纸质材料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是指申请人通过商事登记机关的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使用实名制身份认证进行用户注册、填报信息,使用数字证书等形式进行电子签名,以电子文件形式向登记机关提出商事登记申请,登记机关在网上受理、审核、发照或出具电子登记通知书、保存电子档案、共享与公示登记信息的全流程电子化登记模式。

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系统根据申请人填报信息自动生成格式化申请文件,自动校验身份证明及电子签名的合法有效性,实现审核流程的标准化与高效化。

广东三证合一实施方案

广东三证合一实施方案

广东三证合一实施方案广东三证合一实施方案是怎样的,以下的广东三证合一实施方案,不妨来看下哦。

广东三证合一实施方案【1】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xx〕50号)转发给你们,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广东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广东省率先在全国全面推开商事制度改革,并在深圳市、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

从xx年9月1日起,全省将全面推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相关工作组要对改革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协调,省工商局要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建立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协同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制和部门协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并按照“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要求,为顺利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提供人员、场所、设施和经费保障。

二、完善配套措施。

省工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规范申请登记审批流程,优化登记管理服务方式,及时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落实“一套材料”、“一表登记”和“一窗受理”;统一源头代码,有序做好已登记企业原发证照换发工作,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过渡期相衔接;逐步将社保登记、刻章许可等纳入合一范围,实行更多证照合一管理。

各有关单位尤其是证照应用单位要协同推进有关工作,确保“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相关领域和环节有效使用。

三、强化信息化保障。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要完善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协调各有关部门在平台上共享“一照一码”数据信息,并建立数据比对纠错机制。

某市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方案

某市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方案

某市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X〕7号)和《工商总局关于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X〕43号)关于“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的部署安排,结合X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创新服务理念和方式,积极探索建立适应互联网环境下以全国统一标准规范的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体系,实现企业登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网上归档全流程电子化,进一步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化水平,提高企业登记管理的信息化、便利化、规范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一)于法有据。

坚持在法律法规的基本框架内和国务院商事制度改革的基本精神指导下,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开展工作。

(二)安全可靠。

建立工作机制,规范运行管理,严格执行标准,强化技术保障,保障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的安全可信、稳定可靠。

(三)便捷高效。

从用户需求出发,通过技术与管理相结合,简便可行易操作,既方便企业登记管理,也方便企业使用。

(四)互联互通。

按照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将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协同平台、X市市场主体大数据服务平台、X市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X市一站式惠民(“互联网+政务服务”)等进行衔接联通,最大限度地实现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联动监管。

(五)分步实施。

根据企业类型、登记类型的不同,由简及繁、由点到面稳步推进,分布构建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

三、改革内容(一)实现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

在注重网络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的合法性、便捷性和开放性的原则下,综合应用公民网络身份识别(eID)、银行密钥、第三方认证服务机构数字证书等多种技术和手段,实现自然人、法人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章)。

(二)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材料。

按照既方便市场主体准入,又有效保障经济社会秩序的原则,推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制,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材料。

广东省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系统使用说明

广东省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系统使用说明

广东省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系统使用说明本手册主要面向使用广东省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系统的群众。

本手册若有任何修改不另行通知,因系统升级而造成的与本手册不一致,以系统为准,请关注广东省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系统。

目录一、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管理系统说明 (4)二、申报模式说明 (4)三、准备工作(使用系统前请按此章节配置电脑环境) (5)3.1 个人数字证书 (5)3.2 企业数字证书 (7)3.3 安装全程电子化签名专业客户端 (8)3.4 浏览器设置 (9)四、系统访问 (11)4.1 访问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系统 (11)4.2 用户登录认证 (12)4.3 身份认证(首次登陆系统的户需要填写身份信息进行认证)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业务办理 (14)5.1 名称预先核准 (16)5.1.1 业务受理选择 (16)5.1.2 无纸化模式 (17)5.1.3 手写签名模式 (26)5.2 名称变更预先核准(已设立企业) (27)5.2.1 业务受理选择 (27)5.2.2 无纸化模式 (29)5.2.3 手写签名模式 (34)5.3 已预先核准名称调整、延期 (35)5.3.1 业务受理选择 (35)5.3.2 无纸化模式 (36)5.3.3 手写签名模式 (38)5.4 内资企业设立 (40)5.4.1 业务受理选择 (40)5.4.2 无纸化模式 (41)5.4.3 手写签名模式 (50)5.5 外资企业设立 (53)5.5.1 手写签名模式 (54)5.6 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62)5.6.1 业务受理选择 (62)5.6.2 无纸化模式 (63)5.6.3 手写签名模式 (69)5.7 内资企业变更(备案) (71)5.7.1 业务受理选择 (72)5.7.2 无纸化模式 (73)5.7.3 手写签名模式 (78)5.8 外资企业变更(备案) (80)5.8.1 手写签名模式 (80)5.9 内资企业注销 (85)5.9.1 业务受理选择 (85)5.9.2 无纸化模式 (86)5.9.3 手写签名模式 (92)5.10 外资企业注销 (94)5.10.1 手写签名模式 (95)5.11 个体工商户开业 (99)5.11.1 业务受理选择 (99)5.11.2 无纸化模式 (100)5.11.3 手写签名模式 (106)5.12 个体工商户变更 (109)5.12.1 业务受理选择 (109)5.12.2 无纸化模式 (110)5.12.3 手写签名模式 (115)5.13 个体工商户注销 (118)5.13.1 业务受理选择 (118)5.13.2 无纸化模式 (119)5.13.3 手写签名模式 (125)六、业务查询 (165)6.1 我的业务 (165)6.1.1 业务查询 (165)6.1.2 查看回执 (165)6.2 名称重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当前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工作做法、面临的梗阻难题及意见建议

当前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工作做法、面临的梗阻难题及意见建议

当前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工作做法、面临的梗阻难题及意见建议为了更好地适应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工作的需要,我们在加强研究前沿和热点问题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提高企业开办工作效率。

我们进行了专题调研,查找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建议。

我们采取了以下主要做法:首先,我们树立了服务理念,担当“店小二”角色。

我们设立了“全程电子化”自助服务区,并建立了帮办代办团队,以主动引导办事群众通过电子化渠道办理登记业务。

我们明确了受理标准,并从流程、表格、细节入手,提供了人性化、智能化的材料规范。

我们按照“材料最少、程序最优、服务最好、效能最高”的工作目标,实行登记注册“一人审核制”,企业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提交的资料,由一人负责受理审核,同时开展证照邮寄业务,通过XXX将核发的营业执照直接邮寄至企业登记的住所,实现证照领取“零上门”,做到办理执照“足不出户、证书到家”。

其次,我们借助电子化登记手段进行制度创新。

我们启用了企业开办“一窗通”登记系统,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企业通过省政务服务网“一窗通”网上服务平台完成线上企业开办,按照系统提示填报信息,上传电子材料,在线预审通过后,即可拿到营业执照。

我们积极推广“口述办照”、“秒批办照”简易登记改革,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也无需经人工审核,只需通过“商事登记自助终端”录入信息,就可以自助办理执照。

我们在某区某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配备了用于商事登记“秒批秒办”设备,推进网络向下延伸、事项在线办理,通过“秒批秒办”这一切入点,逐步建成成“上下联动、机制完善、运行顺畅、就近办成”的区、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体系。

在1-8月期间,我们共办理了全程电子化2638件,办理秒批秒办1864件,两项业务占办理总件数的81%。

三)为了提高全程网上办理的工作效率,我市某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该区实现了全程网上办理即时办结,只要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就能即时办结,即时拿到营业执照。

2023年广东省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管理系统

2023年广东省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管理系统
分享人-沉默之间 2023/6/24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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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化流程
Electronic process
优化企业服务流程
广东省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管理系统可以实现企业在线申请、在线提交 资料、在线预约、在线支付等功能,大幅缩短了企业注册的时间和流程, 提高了注册效率和便利性。同时,系统还提供了多种业务咨询和指导服 务,使企业能够更加顺利地完成所有工商注册相关的流程。
备份恢复确保安全
需要考虑以下问题: 备份的频率和方式:需要定期备份系统数据和关键业务数据,选择合适的备份方式(如增量备份、差异备份等)保证数据安全;同时需要覆 盖多个备份存储设备,以防数据丢失或设备故障。 (备注:可能需要引入一些实际案例或技术方案来具体说明如何确保备份恢复安全)
网络监控保障系统稳定
信息实时更新
该系统实现了信息的实时更新,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信息、股权信息、 变更信息等。这些信息的实时更新可以保证企业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也 方便了政府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操作便捷高效
1. 系统提供在线注册、申请和查询等功能,用户可以通过电脑或手机等终端快速完 成相应操作。 从而提高办理效率和减少错误率。 3. 与税务、银行等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和联动,实现“一次性办妥”工商、税务、 银行等相关手续,极大地减轻了企业的行政负担,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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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管理系统介绍
分享人-沉默之间 2023/6/24 星期六
Contents
系统概述 电子化流程 便民服务 数据安全保障
系统概述
System Overview
功能全面
1. :该系统涵盖了工商登记管理的所有环节,包括企业注册、股 权转让、变更、注销等。在实现全程电子化的同时,大大提高了办 事效率,减少了不必要的等待和重复劳动。 2. 数据安全:系统采用了先进的加密技术和安全措施,保障了企 业和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同时,系统还可以在多层次的权限管理下, 确保数据的保密性和完整性,有效防范恶意攻击。 3. 用户友好:该系统的界面简洁明了,易于操作。在与其他政府 机构的信息平台联通的同时,还提供了多种在线支付方式,进一步 方便了用户的办事体验。此外,系统还提供了多语言版本,服务于 广大企业和个人的多元化需求。

广州全面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广州全面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广州全面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广州全面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近日,广州市政府宣布全面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这将为广州市的经济发展和企业创新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

商事登记是企业设立、变更和撤销的必经之路。

广州市政府一直致力于打造优良的营商环境,提高企业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在全面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之前,广州市政府已经推行了一系列措施,如缩短企业设立时间、推行“一网通办”等,这些都得到了广大企业家的认可和好评。

在本次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中,广州市政府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一、推行“全程电子化”目前,广州市已将商事登记审批全程电子化。

企业可以登录广州市商事登记网站进行申请,无需前往工商局,大大提高了企业办事效率。

二、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广州市政府大力推行“一次性跑完”,把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等服务项目尽可能的整合,推出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降低了设立公司的门槛。

同时,为了满足企业的多样化需求,广州市政府也推出了“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让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三、完善监管机制广州市政府将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体系,加强对企业信用状况的监管,完善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建立黑名单管理机制,对失信企业实施限制或惩罚措施。

以上措施的实施,将使广州市的商事登记制度更加规范和完善,提高了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让广大企业家更加方便快捷地办理相关业务。

同时,这也为广州市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鼓励了企业家们的创新创业精神。

然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推行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如企业信用管理改革亟待加强,设立失信企业黑名单的管理机制需要更加严格规范;同时,在推行“一次性跑完”方面,仍需在流程的优化和服务的质量上下功夫等。

总之,广州市全面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是广州市政府积极营造优良营商环境的一次重要举措,也是广州市政府将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创新创业放在重要位置的一项重要工作。

对于广州市来说,这是一项具有长远意义的措施。

推进“多证合一”、企业名称登记便利化、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推进“多证合一”、企业名称登记便利化、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推进“多证合一”、企业名称登记便利化、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X省委办公厅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意见的通知》(X委办发〔X〕48号)和《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方案》(X政办发〔X〕99号)精神,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企业名称登记便利化、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着力解决各类证照数量过多、“准入不准营”、简政放权措施协同配套不到位等问题,以“减证”促“简政”,逐步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提升便利化水平,推动政府职能转变,释放更大改革红利,努力营造便利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和公开透明、平等竞争的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1.需求导向。

充分听取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下同)意见,全面梳理我市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和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明确整合证照事项清单,突出提高改革的普适性、必要性和可行性。

同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服务供给不足、服务质量欠优等问题,以信息化促进便利化、规范化,提供渠道多样、业务全面、简易便用的服务。

2.高效便捷。

科学制定登记程序和登记要求,确保改革依法有序开展。

实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归集”的工作模式,大幅度缩短企业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间,降低企业的制度性成本,实现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

尊重企业办事途径选择权利,申请人可自主选择窗口登记或全程电子化登记方式,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登记服务新模式。

某市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方案

某市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方案

某市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x〕7号)关于“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的部署安排和《工商总局关于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的意见》(工商企注〔x〕43号)、《x省工商局关于抓紧做好全面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准备工作的通知》(x工商企注字〔x〕1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结合x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创新服务理念和方式,建立适应互联网环境下以全国统一标准规范的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体系,实现企业登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网上归档全流程电子化,进一步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化水平,提高企业登记管理的信息化、便利化、规范化水平,最大程度便民、为民、利民,激发大众创业创新活力。

二、基本原则(一)于法有据。

坚持在法律法规的基本框架内和国务院商事制度改革的基本精神指导下,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开展工作。

(二)安全可靠。

建立工作机制,规范运行管理,严格执行标准,强化技术保障,保障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的安全可信、稳定可靠。

(三)便捷高效。

从用户需求出发,通过技术与管理相结合,简便可行易操作,既方便企业登记管理,也方便企业使用。

(四)互联互通。

按照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将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协同平台、x市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等进行衔接联通,最大限度地实现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联动监管。

(五)分步实施。

根据企业类型、登记类型的不同,由简及繁、由点到面稳步推进,分步构建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

三、改革内容(一)实现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

在注重网络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的合法性、便捷性和开放性的原则下,综合应用公民网络身份识别(eID)、银行密钥、第三方认证服务机构数字证书等多种技术和手段,实现自然人、法人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章)。

广东 省全程 电子化商事登记系统

广东 省全程  电子化商事登记系统

广东省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系统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关于登记注册身份信息查验操作手册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4月22日1.登记注册身份验证说明根据总局关于加快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系统联网对接工作的函的相关要求,在办理登记注册业务时,身份信息管理对象应当通过身份信息管理系统完成身份验证。

办理注册登记的企业,相关自然人首先要通过“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进行注册和四级实名认证,开启是否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并选择有效期。

2.广东省全程电子化系统说明广东省全程电子化系统在业务申请办理过程中,对于设立登记业务(个体工商户开业除外)系统会对填报中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自然人进行身份核查,核查验证不通过的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

且系统会弹出未通过验证的信息提醒及操作指引。

验证通过的则直接进行下一步操作。

未通过验证的提醒如下图:1、未通过验证的人员需要在总局的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中进行身份认证。

办理注册登记的企业,相关自然人首先要通过“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进行注册和四级实名认证,开启是否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并选择有效期。

2、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可扫描二维码进行下载安装。

3、操作手册可参考《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操作指南》。

3.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说明开办一窗受理系统在业务申请办理过程中,对于设立登记业务(个体工商户开业除外)系统会对填报中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自然人进行身份核查,核查验证不通过的不能进行下一步操作。

且系统会弹出未通过验证的信息提醒及操作指引。

验证通过的则直接进行下一步操作。

未通过验证的提醒如下图:1、未通过验证的人员需要在总局的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中进行身份认证。

办理注册登记的企业,相关自然人首先要通过“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进行注册和四级实名认证,开启是否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并选择有效期2、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可扫描二维码进行下载安装。

3、操作手册可参考《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操作指南》。

4.登记注册身份验证对于还未提交申请设立登记业务,需提前检验注册登记的相关人员信息是否已做过身份认证,申请人可通过身份验证界面提前查验拟设企业相关自然人是否已进行身份验证。

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系统操作使用手册

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系统操作使用手册

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系统操作使用手册(试行V1.0版)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10月10日目录目录1 引言.................................................................................................. - 3 -1.1 编写目的 .............................................................................. - 3 -1.2 概述....................................................................................... - 3 -1.2.1系统简介 ...................................................................... - 3 -1.2.1系统操作流程 .............................................................. - 3 -1.3 系统使用说明 ...................................................................... - 4 -1.3.1系统使用环境要求 ...................................................... - 4 -1.3.2办理途径及领照途径 .................................................. - 5 -2 软件系统的使用 ............................................................................. - 6 -2.0 红盾网实名认证 .................................................................. - 7 -2.1 设立登记 .............................................................................. - 8 -2.1.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 - 8 -2.1.2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 - 41 -2.1.3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 ................................ - 73 -2.1.4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 .............................. - 101 -1 引言1.1 编写目的用户手册讲述怎样使用该系统,以及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和细节,目的是为了帮助商事主体及其委托代理人更好地了解和使用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系统,提高办事效率。

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操作手册

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操作手册

湖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用户手册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10月目录第一章系统概要 (1)1.1建设背景 (1)1.2建设目标 (1)第二章名称自主申报系统 (3)2.1系统访问和登录 (3)2.2名称自主申报 (5)2.3企业名称开放查询平台 (15)第三章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 (21)3.1企业设立登记(外网) (21)3.2企业设立登记(内网) (39)3.3企业变更(备案)登记 (41)3.4企业注销登记 (45)第四章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APP (49)4.1注册登录 (49)4.2设立登记 (53)4.3我的业务 (66)4.4个人中心 (67)第一章系统概要1.1 建设背景商事制度改革,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市场活力、提高社会资本投资热情、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也是政府进一步简政放权、适应经济新常态的重要体现。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精神,工商总局于2017年4月10日下发了《关于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的意见》,对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作出了部署,湖南省工商局按照湖南省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部署,起草制定了《湖南省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我省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提出了时间表、路线图。

全程电子化登记,是指申请人无需到登记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通过登录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用户注册、身份确认、网上填报登记信息、网上签名提交并上传相关材料,企业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后网上核准、发照、归档并予以公示企业登记信息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从而提高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信息化、便利化、规范化水平;以及为其他部门提供工商电子化登记信息的数据共享与交换,减少社会公众、市场主体重复提交材料,提高政府审批效率。

广东省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系统使用指南

广东省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系统使用指南

广东省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系统使用指南一、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系统应用范围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系统应用范围包括:(一)内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的名称自主申报、名称预先核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备案、注销登记业务,适用手写签名模式和无纸化模式。

(二)外商投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的名称预先核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备案、注销登记业务,仅适用手写签名模式。

(三)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的名称预先核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备案、注销登记业务,适用手写签名模式和无纸化模式。

二、应用操作(一)数字签名模式(无纸化模式)。

1.申请人申请。

申请人须通过互联网进入“广东省全程电子化工商登记管理系统”(网址:/),并插入个人数字证书进行认证登录(首次登录需进行用户注册)。

登录后,申请人按需要选择业务模块进行申请,并根据指引填写信息(第三方材料需扫描上传),信息填报完整后点击生成PDF文件,由申请人下载并在PDF文件上加具电子签名后确认提交申请(名称预先核准业务仅需经办人签名确认)。

2.登记机关审核。

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系统将根据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实际审核状态,在申请人账户上自动生成相应通知书并加具电子公章,申请人可自行打印使用。

3.领取营业执照方式。

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目前提供一种营业执照领取方式,即申请人到窗口领取。

(二)手写签名模式。

与数字签名模式(无纸化模式)模式相比,手写签名模式增加了业务初审环节,申请人需要在登记机关初审通过后将纸质资料送达工商登记窗口。

操作流程与省工商局原有网上登记注册大厅操作模式相同。

三、关于电子营业执照在全程电子化登记中的使用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系统提供电子营业执照的签名签章功能。

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系统申办业务时,可使用其电子营业执照进行身份认证及签名签章。

全程电子化审批登记模式

全程电子化审批登记模式

全程电子化审批登记模式为进一步提高企业登记管理的便利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区审批局与银行协商合作,目前已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网上存档的全程电子化登记模式。

全程电子化登记以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为主题,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

全程电子化登记不仅优化了登记流程,统一了文书规,实现了多种登记方式并行,同时还能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辅助审查,更好地实现了企业登记全程便捷、高效、利民的目标。

建立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系统,规范系统用户管理,实现电子签名,建立痕迹追溯机制,创新系统服务模式;做好电子档案的归集、保存、利用、迁移等工作,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可信、可靠、完整和可用。

网上办理行政审批的效率大大提高,过去需要三到五天,现在两个小时就可以办理完成。

‛洛阳博纳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王小山说,原来办理行政审批事项需要跑4、5趟,现在在家里就把手续办好了,没想到洛龙区已经进入到了‘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时代‚互联网+政务服务‛在工商登记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分步推行网上登记、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向全社会提供渠道多样、业务全面、简便易行的企业登记服务,发放载有企业登记信息、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跨部门、跨地区、跨领域互通互认互用的电子营业执照。

全程电子化实施后,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登记窗口提交申请,登记受理、审核、反馈等工作全部通过网络完成。

审核通过后,电子营业执照系统会自动生成国家工商总局统一发放管理、全国统一认证的电子营业执照,再通过网上登记系统同步签发给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在公示平台公示,实现企业从申请到领取电子营业执照全流程网上办理。

全程电子化审批突破了地域空间和办公时间限制,将传统的实体服务转变为虚拟服务,实现七天24小时全天候审批服务。

申请人无论身在何地,只要通过互联网就能远程提交登记资料,实现了行政审批‚零纸张‛‚零跑路‛,足不出户办理证照成为现实,有效降低了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2.19•【字号】粤府办〔2021〕51号•【施行日期】2021.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府办〔2021〕51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省市场监管局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2月19日广东省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双区”建设,紧扣“1 1 9”工作部署,围绕构建全省统筹、全域协同、全链条衔接的改革生态和工作格局,全面攻坚商事制度改革,服务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

到2023年底,市场主体登记制度更加健全,市场准入更加便利,涉企经营许可精简,市场退出制度完善,市场主体活力充分释放。

一、深化市场主体登记制度改革(一)深化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

借鉴国际商事登记通行规则,总结广州南沙试点经验,在广东自贸试验区推广商事登记确认制,最大程度尊重企业登记注册自主权。

加快推进商事登记确认制特区立法,完善制度设计,厘清政府和企业的权责边界。

(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广州、深圳、珠海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市场准入规则衔接。

发挥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示范引领作用,实施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探索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和“极简审批”改革,建立高度便利的市场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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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商事登记效率和便利化程度,服务市场主体发展,激发市场活力,规范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条例》《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电子认证服务密码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广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活动及管理。

包括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企业分支机构。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
(一)申请人无法使用合法、有效的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的;
(二)申请人不按规定方式通过互联网提交电子申请材料的;
(三)申请人办理迁入迁出登记事务的;
(四)需要提交前置许可证书、公证认证文件、审批文件、验资证明、司法文书等第三方认证文件,出具单位不能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或政府认可方式出具电子文件的;
(五)股权、其他投资权益被人民法院冻结的;
(六)暂不具备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条件的其他情形。

不适用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以纸质材料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是指申请人通过商事登记机关的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系统,使用实名制身份认证进行用户注册、填报信息,使用数字证书等形式进行电子签名,以电子文件形式向登记机关提出商事登记申请,登记机关在网上受理、审核、发照
或出具电子登记通知书、保存电子档案、共享与公示登记信息的全流程电子化登记模式。

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系统根据申请人填报信息自动生成格式化申请文件,自动校验身份证明及电子签名的合法有效性,实现审核流程的标准化与高效化。

第五条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遵循“标准统一、程序规范、安全可控、智能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是商事登记机关,依照各自权责清单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工作;商事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全程电子化申请材料实行形式审查。

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系统,并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第七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协调以下工作:
协调市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本市电子档案管理办法,对电子档案的生成、保存、管理、使用、移交和利用等作出明确规范;协调市信息化管理部门加强市电子政务网络的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做好公共网络和公共平台的安全保障;协调市电子政务管理部门组织推进各相关行政许可部门全程电子化审批系统建设;协调市税务部门向登记机关提供企业清税证明等涉税信息的在线查询核验功能。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商事登记相关工作。

第二章填报与申请
第八条申请人可以选择全程电子化方式申请登记,也可以选择到政务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等方式申请登记。

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的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第九条申请人首次办理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应当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方网站或广州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上进行用户注册,填写真实、准确的基本身份信息。

第十条申请人应当按照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系统的提示及要求,选择拟办理的业务类
型,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并对自动生成的申请表格、章程、决议、任免文件等电子申请材料进行核对,由所有需要签字的自然人或法人加具电子签名后提交,成功提交即为受理。

第十一条申请人办理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对企业名称实行自主申报。

申请人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进行企业名称自主查询、比对、判断、申报,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已经申报登记的企业名称,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的,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认定为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予以纠正。

第十二条申请人办理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时,可在经营范围库选择具体经营项目,对于不涉及许可事项的经营范围,也可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以及参考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等自主申报、个性化表述经营范围。

登记机关对“经营范围库”实行动态调整和管理,定期收集归纳商事主体的个性化经营范围表述,并纳入“经营范围库”形成规范表述;如发现商事主体申请新增一般项目经营范围属于许可事项,或容易引起歧义,应及时调整经营范围词条,并要求企业限期变更经营范围。

企业的经营范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

第十三条申请人采取自主承诺申报办理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可以适用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

由申请人自行向登记机关申报住所(经营场所)基本信息,并承诺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登记机关对申请信息实行形式审查。

第十四条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电子签名的载体和形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由相关签署人使用电子认证服务机构、银行等依法发放的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

法人和其他组织使用其机构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使用个人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

第十五条申请人在申请文件上加具电子签名,即视为其有效身份已经确认,申请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已经申请人确定。

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加具电子签名的电子文件与纸质形式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章审批与管理
第十六条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以系统智能审核为主,人工审核为辅。

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系统通过标准化数据采集和系统自动比对对申请文件和电子签名进行自动校验审核,系统无法自动校验的实施人工审核。

实行系统智能审核的,经审查通过后系统自动核发营业执照或核准文书;实行人工审核的,经审核通过后登记机关在承诺期限内核发营业执照或核准文书。

第十七条经审查,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经登记机关电子签名的营业执照或核准文书;作出不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经登记机关电子签名的驳回登记通知书,注明驳回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八条登记机关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规定颁发纸质、电子营业执照。

电子营业执照、电子核准文书、电子驳回文书等经过登记机关电子签名的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登记机关应当建立营业执照有效性二维码校验机制,并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方网站由系统自动公示失效营业执照信息,供公众查验。

第二十条登记机关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将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过程中产生的电子文件整理为电子档案,依法进行存储、管理和使用。

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登记机关应当将登记信息及时共享至广州市商事登记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与其他部门联网查核、信息互通、结果互认,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依法向社会公示。

第四章惩戒与救济
第二十二条提供虚假身份、提交虚假材料(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登记等行为,该商事主体及其有关经办人、签署人应当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登记机关依法进行查处并限制相关人员办理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冒用他人身份进行网上签名骗取登记的,被侵权人可依法向公安机关举报,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违法行为人提起诉讼,登记机关依据公安机关处罚决定或法院判决和被冒用人书面申请对登记事项予以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有关政策法规依据变更或者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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