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出站材料要求

合集下载

南京大学因公出国、赴港澳台地区校内审批表

南京大学因公出国、赴港澳台地区校内审批表
南京大学因公出国、赴港澳台地区校内审批表
单位
姓名
性别
政治
面貌
工资号
职务/
职称
出生
日期
年月日
学历
专业
特长
外语
水平
家庭电话
单位电话
手机号
Email地址
身份证号
前往国别/地区、城市
天数
出国(境)日期
国/境外本土邀请人姓名、职务、单位
(中、外文)
1.
2.
3.
出国/境类别
国际会议□访问考察□合作研究□短期讲学□
进修培训□学术交流□参加竞赛□
出国/境费用来源:
除右栏外其它须事先报批的支出事项:
1.
2.
3.
去程旅费(填代码)□
回程旅费(填代码)□
境外住宿(填代码)□
境外伙食(填代码)□
公杂费(填代码)□
城间交通(填代码)□
注册费(填代码)□
费用代码说明:
1境外提供;②横向科研费;
3纵向科研费;④财政专项经费;
会议中有□无□“一中一台”、“两个中国”等政治敏感问题
论文题目(中文):
本人为第作者,本论文共有人出席会议,属于特邀大会发言/分组发言/论文张贴
本人是否担任会议组织工作:
所在
单位
领导
审查
意见
1.申请人人事关系在□不在□校内;2.任务很必要□有必要□必要性不大□;
3.同意在外停留天;4.外语水平良好□及格□不合格□;
5.有□无□科技泄密问题;6.有□无□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7.经费来源属实□落实□不落实□8.涉及□不涉及□政治敏感问题。
(签章)
职能部门领导会签意见

南京博士后出站要求

南京博士后出站要求

南京博士后出站要求近年来,南京的博士后出站要求越来越严格,对于博士后研究人员来说,顺利完成博士后出站是他们毕业后进入学术界或企业的重要门槛。

本文将介绍南京博士后出站的要求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南京的博士后出站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科研成果: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出站前需要完成一定的科研工作,并产生一定的科研成果。

这些科研成果可以是发表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的论文,也可以是申请到的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

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数量对于博士后出站有着重要的影响。

2.学术报告:博士后研究人员需要在出站前进行一次学术报告。

这次报告通常是对自己的研究成果进行总结和展示,同时需要回答评审专家的提问。

学术报告的内容应该准确严谨,结构清晰,逻辑严密,表达流畅。

3.学术交流: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出站前需要积极参与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讨论小组等。

通过与他人的交流和互动,可以进一步完善自己的科研工作,并与其他研究人员建立起合作关系。

除了以上几个主要要求外,南京的博士后出站还有一些其他的注意事项:1.论文撰写:博士后研究人员需要撰写一篇博士后论文,对自己的研究工作进行综述和总结。

论文应该包括引言、研究方法、实验结果、讨论和结论等部分,格式和样式应符合学术规范。

2.学术道德: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研究过程中需要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如不抄袭他人研究成果,不伪造数据等。

学术道德的遵守是科研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博士后出站的必备条件。

3.职业规划: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出站前需要对自己的职业规划进行思考和规划。

他们需要明确自己未来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并为之做好准备。

南京博士后出站要求包括科研成果、学术报告、学术交流等方面。

只有满足这些要求,博士后研究人员才能顺利完成出站。

同时,在出站前还需要注意论文撰写、学术道德和职业规划等方面的问题。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对南京博士后出站要求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出站应提交的材料及有关要求

出站应提交的材料及有关要求

出站应提交的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应提交的纸质出站材料清单
二、有关要求
1.出站材料按照装订顺序用双钉左侧按部分分开装订。

2.各单位在报送纸质出站材料时,还需同时提交网上出站申请。

3.审核需要迁移户口的博士后人员及其随迁人员身份证、结婚证和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4.博士后为在职、定向、委培人员或现役军人,出站时自主择业的,须由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部队(师级以上)干部部门出具的同意其自主择业意见。

5.接受单位的接收意见须加盖接收单位人事(或干部)部门公章,没有人事(或干部)部门公章的,加盖其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或政府人才代理机构公章。

回原单位工作的,可以不提供此表。

6.在站工作期限小于二十一个月或超过三年,设站单位应根据研究工作实际情况,提前向自治区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办理出站手续。

7.各单位在给我办报送博士后期满出站材料时须同时报送《博士后研究报告》2份。

同时,设站单位也可将《博士后研究报告》直接送北京图书馆博士论文收藏中心。

无论将报告直送北京图书馆或集中报送我办的,设站单位均应在《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分配工作审批表》中单位意见栏内注明报送办法。

博士后出站落户申报材料清单

博士后出站落户申报材料清单

博士后出站落户申报材料清单为了顺利完成博士后出站和落户申报,以下是一份包含了各类必备材料的清单。

请注意,费用和具体的要求可能会因不同机构或地区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准备申报材料之前,与相关部门或机构核实具体要求。

1.个人申请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科研经历、发表论文等。

2.博士学位证书:提供最高学历的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博士毕业证书:提供最高学历的博士毕业证书复印件。

4.博士论文成果:提供博士论文的电子版和纸质版。

5.推荐信:提供两至三封推荐人的推荐信,推荐人应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和权威性。

6.个人科研成果材料:包括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会议论文、专利等,最好提供摘要和全文。

7.个人简历:详细列出个人教育背景、科研经历、荣誉奖励等。

9.住房证明:提供租房或购房的相关证明,如租房合同或购房合同等。

10.健康证明:提供体检报告,并注明在申报材料递交之前进行的体检。

11.其他证明材料:根据不同地区或机构的要求,可能需要提供结婚证、子女出生证明、聘任书、工作证明等。

12.研究项目材料:提供博士后期间参与的研究项目的证明材料,包括项目合同、研究报告、成果证明等。

13.学术交流证明:提供参加学术会议、学术交流等活动的证明材料,如会议邀请函、演讲证明等。

14.奖励证明:提供个人在博士后期间获得的荣誉奖励证明,如优秀论文奖、科研成果奖等。

15.职称证书:提供职称证书的复印件,如果有的话。

以上是一份博士后出站和落户申报常见的材料清单,具体情况会根据不同的机构和地区而有所不同。

建议在准备申报材料之前,仔细查阅所在机构或地区的相关要求,以确保准备的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

南京大学因公出国(境)审批管理条例

南京大学因公出国(境)审批管理条例

南京大学因公出国(境)审批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更好地行使教育部授予我校的因公出国(境)审批权,有效管理我校的因公出国(境)审批工作,方便全校师生员工办理出国(境)手续,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南京大学因公出国(境)审批工作,接受教育部的监督和指导,审批归口部门为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台港澳事务办公室(以下简称为国际处、台港澳办)。

第二章审批范围第三条我校在编教职员工(含持外国永久居留证或已取得外国国籍在编教职人员)和全日制在校学生、因公出国(境),均由南京大学审批并签发《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

第四条上述人员因公赴港澳考察、访问、与会等,在外停留时间超过30天者,由南京大学上报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或江苏省外事办公室审批。

第五条上述人员赴港澳地区任教、培训、合作研究、应聘工作、就读等,在完成校内审批手续后(与因公出境校内审批相同),自行前往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事务管理处办理因私赴港澳通行证。

第六条涉及以下人员和情况的出访须报教育部审批:1.现职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因公出国和赴港澳台地区;2.学生或学生团组赴台;3.领土主权和海洋划界问题,如有关南沙群岛、钓鱼岛主权、台湾、西藏以及我国与邻国领土纠纷等问题;4.人权问题,包括有关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等;5.民族、宗教、司法与法律合作、民主、人道主义干预、国内选举问题等;6.台湾问题尚未得到妥善解决的国际组织举办的、或台湾派代表参加的国际会议及研讨会可能出现“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问题;7.有复杂政治、邪教背景的国际组织(如蒋经国基金会、国际教育基金会及其它有“统一教”背景的各种名目的组织、国际大赦组织、扶轮社等)参与的国际或双边活动;8.同邻国关系中存在的敏感问题,如东南亚地区的华人、华侨问题,某些历史人物评价、历史疆界划分等;9.有关北约东扩和有关国家要求加入北约问题;10.国际上特别关注和有争端的热点问题,如朝鲜半岛及东北亚安全、国家间领土争议或国内民族矛盾等;11.前往处于战乱状态以及根据联合国决议对其实施制裁或采取维和行动的国家和地区等;12.国家安全问题(如军控、裁军、军贸、军售等)及可能影响国家关系的出访;13.同未建交国家之间的团组互访和人员往来;14.其他重大事务出国访问或与会。

南京大学研究生离校手续单定向生以及少民计划的同学请在此

南京大学研究生离校手续单定向生以及少民计划的同学请在此

南京大学研究生离校手续单定向生以及少民计划的同学请在此备注
注:毕业生户口迁移证由各院系按规定时间统一到保卫处领取(领取时间由保卫处通知)。

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到房产管理处(南园综合楼室)办理离校登记。

有助学贷款的学生离校前须与贷款经办银行签订还贷协议,毕业后及时还本付息,以免在银联留下信用污点。

仙林校区的同学请去所在楼栋管理员处办理;鼓楼校区的同学请去南园综合楼室办理。

注:离校手续单办完后交所在院(系),各院系凭办完的离校单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寄档案。

1 / 1。

南京大学关于组团和参团出国(境)访问的规定

南京大学关于组团和参团出国(境)访问的规定

南京大学关于组团和参团出国(境)访问的规定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出国(境)审批工作制度,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提高出访效益,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范围1、出访人数超过2人的团组(含学术访问、考察、与会、文化艺术交流等);2、参加由上级主管部门和其它部委或单位组织的跨地区、跨部门的出访团组。

二、组团出访的基本要求1、组团出访应本着统筹规划、强调效益的原则,有明确的出访目的和任务。

在组团出访计划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始对外联络;2、出访须有前往国家或地区的邀请函。

邀请人应为境外大学、研究机构或企业的法人或负责人;3、有明确的出访计划和经费来源情况说明;凡使用校内经费出访,须先报财务处和分管财务副校长审批;凡获经费资助者,应有原始函件证明;4、除师生团组外,出访团组人数一般不得超过四人。

参加20人以内学生交流团组的教师人数一般不得超过3人;参加20人以上学生交流团组的教师人数,应控制在学生人数的15%以内。

团组人员的组成应经过院系、职能部门及校领导审核批准。

原则上不同意同一部门单独组团。

出访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周;5、原则上不得有两名校级领导参加同一出访团组;6、现职校领导每年出访的时间和次数按教育部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组团出访申请和审批程序1、组团出访申请原则上必须提前一个年度提出,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或台港澳事务办公室(以下简称为国际处、台港澳办)审核后,上报学校外事暨台港澳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外事暨台港澳工作领导小组在每年底对下一年度出访组团计划进行讨论,统筹安排出访团组。

2、因特殊情况未能列入校外事暨台港澳工作领导小组年度讨论的出访团组,须最少提前2个月将出访计划提交国际处或台港澳办审核后,报学校外事暨台港澳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3、副厅级(副校级)以上领导干部组团出访,经校外事暨台港澳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报学校党委书记及校长共同审核批准;副校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三人以上(含三人)的出访团组,须向校党政联席会议报告。

南京大学准入准出标准

南京大学准入准出标准

院系名 专业名 准入(分 称 称 流)办法
准入(分流)细则
准入(分 流)时间
准入课程
开课 学 学期 分
准入标准
准出课程
开课 学期
学分
准出标准
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 1
公共管理导论
1
本院学生公 社会学原理
1
政府管 理学院
坚持公开、
公平、公正
原则,尊重
国际政 治
学生志愿, 结合专业准 入标准,兼
顾院内各专
业协调发展
南京大学专业准入准出标准一览表(试行)
院系名 专业名 准入(分 称 称 流)办法
准入(分流)细则
准入(分 流)时间
准入课程
法学院 法学
法理学(一)
(1)成立学院专业准入工
作领导小组。
(2)学生填报专业准入申
请表。
(3)审核申请专业准入学
坚持公开、 生的准入课程修读情况,对 外院系学生
公平、公正 满足准入课程学分要求的申 申请法学专
二学期结束
坚持公开、 (3)审核申请专业准入学 时、专业准
公平、公正 生的准入课程修读情况,对 入时间在第
原则,尊重 某大类(专业)有较浓的兴 三学期结束
政府管 理学院
学生志愿, 趣或志向并满足该大类(专 时;外院系
结合专业准 业)最低准入课程学分要 学生申请政
入标准,兼 求,即可准入。
府管理学院
顾院内各专 (4)确定专业准入学生名 准入时间在
52 62
的学生,根据历史 中国历史地理
72
系组织的笔试、面 试考核成绩,可降
中国史专题研究
低专业准入课程的 世界史专题研究
82 82
学分要求。

博士后进出站及在站期间办事指南【模板】

博士后进出站及在站期间办事指南【模板】

博士后进出站及在站期间办事指南(2015年12月14日版)※此办事指南仅供参考,具体事项办理前请和相关部门确认。

※需要所里签署意见的页面,先打印一份,待签字后再复印,以免浪费。

※博士后进出站办事指南(去博管会办事的指南),请见中国博士后网页上的办事指南栏目相关信息介绍,中国博士后网址:***/。

※博士后管理制度请见所网页——教育培训——博士后流动站。

※请大家在给研究生部的材料中,严谨标注文章的发表状态。

除非有特别的说明,在给我们的材料中,只能列出已被接收(accepted)和已经发表出来的文章。

其他处于投稿(submitted)、在审(under review)等状态的文章都不要列出来。

申请申请人请先和导师联系,导师同意后请提交《心理所博士后申请审批表》到研究生部。

随时申请,通过所组织的进站答辩后即可办理进站手续。

办理进站手续一、签订博士后协议书(本文后面部分有协议模板)。

填写一式3份(甲方处请主管所领导签字)。

二、申请人进博士后流动站前需要在中国博士后网上申请,提交信息,下载表格。

中国博士后网址:***/。

心理所博士后流动站的一级学科:心理学;二级学科: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健康心理学、认知神经科学。

请大家依据实际情况选择二级学科,一般以合作导师所从事的二级学科为准。

填写完成后打印生成表格,向心理所研究生部递交如下材料:《博士后进站申请表》(在首页流动站设站单位“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处盖章)、《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由合作导师填写前两项,综合意见找主管所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和《博士后进站审核表》(流动站设站单位负责人签字找主管所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各一式3份。

两位专家的推荐信一式3份。

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一式3份。

培养单位或所在支部对其本人的全面鉴定意见一式3份。

身份证复印件一式3份。

签字盖章的地方由研究生部找主管所领导办理,若有需要,也可以自行去找主管所领导办理。

南京大学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

南京大学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3:常州工学院科研业务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国内科研业务差旅费管理,简化差旅费报销流程和审批环节,根据《省教育厅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苏教科〔2016〕7号)的要求,结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地方资助立项的纵向科研经费和企事业单位委托立项的横向科研经费。

科研业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出差人)使用科研经费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学校工作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包含在人事处备案的聘用人员)、离退休人员。

第三条学校实行科研业务出差审批制度。

人员出差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填写《常州工学院科研出差审批单》(见附件3)。

各项目负责人要加强出差管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四条科研业务差旅费使用和管理职责如下:出差人对差旅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直接责任。

出差人应了解并遵守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差旅费管理办法,依法、据实报销差旅费。

各科研项目负责人和所在单位负责人对使用本项目经费的差旅费承担审批和监管责任。

计划财务处负责差旅费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依据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及学校科研业务差旅费管理办法,实施差旅费报销管理和服务。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科研业务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客车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出差人乘坐城市间交通工具应不超过以下标准:(一)符合第一类差旅费标准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二)同时在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两类岗位上任职的人员,可以按照“就高”原则选择差旅费标准。

南京大学博士毕业条件09级后

南京大学博士毕业条件09级后

2、申请学位者必须以南京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成果,署名单位前后排列的,排在前面的为第一署名单位;署名单位上下排列的,排在上面的为第一署名单位。

(与国外高校联合培养的博士生所发表的文章中至少有一篇以南京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3、博士生所发表文章不含增刊和其他增版,不含译文(外国语言文学专业除外)和书评(语言文学专业除外)。

4、凡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校文科学报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的论文(第一作者,正文字数3000字以上),如原发表的刊物不属于目录规定的Ⅰ、Ⅱ类刊物,均视为Ⅱ类期刊文章;凡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文汇报》、《中国教育报》理论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2000字以上),均视为Ⅱ类期刊的文章。

5、凡在由全国性学会主办的国内学术会议以及国际学术会议正式编辑出版的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正文字数3000字以上),均视为Ⅲ类期刊的文章。

6、对参加著作编写(不含教材)2万字以上并出版者,折合成一篇Ⅲ类期刊论文。

7、对中文系的语言学专业、历史系的考古学专业以及外国语学院的非英语语种专业,适当放宽要求,允许以两篇一般论文(第一作者,正文字数3000字以上)折合成一篇Ⅲ类期刊论文。

外国语学院各专业与研究方向一致、且发表在本目录所列期刊上的译文(第一作者),也允许以两篇折合成一篇Ⅲ类期刊论文。

8、为促进学科间的交叉融合,可以在本目录中非本学科领域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9、外国来华留学博士研究生,须在《南京大学文科博士生学位论文期刊目录》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两篇(SSCI 以外),其中有一篇可以在国外发表,但需提交该论文的中文译文,并由所在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定是否能折合中文Ⅲ类期刊论文一篇。

理工科:1、理科中的A类包括: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生物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临床医学。

B类包括:大气科学、地理学、地质学、水利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博士后出站落户申报材料清单

博士后出站落户申报材料清单

博士后出站落户申报材料清单
博士后出站落户是指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项目后,顺利出站,并申请在出站地区落户。

为了顺利办理博士后出站落户手续,申请人需要
准备一系列的材料。

下面是博士后出站落户申报材料清单,大致涵盖了常
见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博士后研究项目结题报告:项目结题报告是博士后出站的必备材料,包括项目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成果等。

3.博士后出站证明:博士后出站证明是由导师或研究单位出具的证明
材料,证明申请人已经完成博士后研究任务。

4.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如果申请人已经具有工作单位,并且需要在
出站地区落户,需要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包括任职证明、工作
证明、工资或收入证明等。

5.学历和学位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最高学历和学位的证明材料,包
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等。

6.学术成果材料:申请人需要提供自己在博士后研究期间的学术成果,包括发表的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获奖证书等。

7.个人简历:个人简历需要详细包括个人的基本信息、教育经历、工
作经历、学术经历、获奖经历等。

8.推荐信:推荐信可以是导师或其他专家对申请人的评价,证明申请
人在学术研究方面具有一定的能力和潜力。

9.其他证明材料:根据不同的地区和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的证
明材料,比如社保证明、纳税证明、居住证明等。

以上是一份比较全面的博士后出站落户申报材料清单,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不同单位对申请材料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申请人在准备材料时要仔细阅读相关要求和规定,确保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毕业离校流程

毕业离校流程

南京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离校流程
南京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离校手续单
系专业同学因即将离校,请到下列有关单位办清手续后,凭此单到所属院系教务办公室办理相关事宜。

系(盖章)
年月
南京大学研究生毕业离校流程
南京大学研究生离校手续单
注:1 毕业生户口迁移证由各院系按规定时间统一到保卫处领取(领取时间由保卫处通知)。

2 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到房产管理处(南园综合楼509室)办理离校登记。

3有助学贷款的学生离校前须与贷款经办银行签订还贷协议,毕业后及时还本付息,以免在银联留下信用污点。

------------------------------------------------------------------------------------------------------------------------------------------------------------------------------------------------------。

南京医科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学术要求

南京医科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学术要求

南京医科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学术要求
一、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前必须完成进站后所确定的研究工作,并按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的规定撰写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

二、博士后出站申请应按照《南京医科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及考核程序》进行。

三、博士后出站时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博士后本人为第一署名人,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南京医科大学,通讯作者为博士后本人或合作导师且署名单位必须为南京医科大学)至少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全职博士后:在SCI收录期刊上发表影响因子≥5.0论著1篇。

项目博士后:在SCI收录期刊上发表影响因子≥3.0论著1篇。

发表学术论文以正式出版为准,并需提供文章复印件,收录的文章需提供检索证明,获奖、鉴定、专利等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二)补了国内空白,取得国家发明或实用专利;
(三)技产业化和应用项目研究的,已有材料证明产了相应的经济效益;
四、各流动站可根据学科特点,制订不低于本规定的具体出站考核标准。

五、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考核的评定分为不合格、合格、优秀。

考核合格及以上等级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按期出站,考核不合格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将作退站处理。

六、以上从2015年9月之后进站人员开始实行。

南京医科大学
2015.9。

南京大学出站材料要求

南京大学出站材料要求

南京大学出站材料要求第一篇:南京大学出站材料要求1、期满出站报送纸质材料:(1)《南京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一式2份);(与博士毕业论文格式相似,包括封面、目录、内容)(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一式5份);(如是在职博士后,选“回原工作单位”;如是统招统分博士后则选“流动到新单位”或“留设站单位”;右下方须有校验码)(3)《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一式5份)(4)《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一式5份)(第一栏“流动站对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的考核意见”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均须经博士后所在流动站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字并盖章)(5)《接收函》;(一式5份)(统招统分博士后由出站接受单位出具,须盖接受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在职博士后回原单位不需提供《接收函》)(6)《联系导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研究工作评价表》(一式2份);(由博士后联系导师填写意见、签字);(7)《南京大学博士后期满离站科研工作评审表》(一式2份);(需院系、合作导师组织答辩)(8)《南京大学博士后离站个人总结表》(一式2份);(所在流动站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字并盖章)(9)《出站博士后科研成果汇总表》(1份);(10)《博士后研究人员更换资助项目负责人申请表》(一式2份);(11)《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项目总结报告》(一式4份);(12)《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一式4份);(须到学校财务处盖章确认)(1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2份);(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须到学校财务处盖章确认)(14)《南京大学教职工办理离校手续表》;(15)在站期间发表论文(1份);(包括封皮、目录、首页复印件及获奖情况)(16)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或子女出生证)复印件(各2份);统招博士后请提供3份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须正反复印);(17)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博士后工作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期满出站报送纸质材料:
(1)《南京大学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一式2份);(与博士毕业论文格式相似,包括封面、目录、内容)
(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一式5份);
(如是在职博士后,选“回原工作单位”;如是统招统分博士后则选“流动到新单位”
或“留设站单位”;右下方须有校验码)
(3)《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一式5份)
(4)《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一式5份)
(第一栏“流动站对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的考核意见”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均须经博士后所在流动站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字并盖章)
(5)《接收函》;(一式5份)
(统招统分博士后由出站接受单位出具,须盖接受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在职博士后回原单位不需提供《接收函》)
(6)《联系导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研究工作评价表》(一式2份);
(由博士后联系导师填写意见、签字);
(7)《南京大学博士后期满离站科研工作评审表》(一式2份);(需院系、合作导师组织答辩)
(8)《南京大学博士后离站个人总结表》(一式2份);
(所在流动站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字并盖章)
(9)《出站博士后科研成果汇总表》(1份);
(10)《博士后研究人员更换资助项目负责人申请表》(一式2份);
(11)《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项目总结报告》(一式4份);
(12)《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一式4份);(须到学校财务处盖章确认)
(1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2份);(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
(须到学校财务处盖章确认)
(14)《南京大学教职工办理离校手续表》;
(15)在站期间发表论文(1份);(包括封皮、目录、首页复印件及获奖情况)
(16)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或子女出生证)复印件(各2份);
统招博士后请提供3份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须正反复印);
(17)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博士后工作证。

(18)集体户口页复印件1份(户口在我校博士后集体户口的统招人员)。

提醒:
1)第2、3、4、5项表格请在“中国博士后”网站网上填报、在线打印;把第2、3、4、5项表格
装订成完整的一份,并贴照片。

共上报5份,一份原件;
2) 其中:第6、7、8、9、10、11、12、13、项表格可到学校博士后网站表格下载区下载打印
(网址:);
3)其中第10项表格,博士后在站期间取得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或中国博士后面上资助,
出站时未完成资助项目的情况下填写;
4) 其中第11、12、13项,如博士后在站期间未获得过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和中国博士后基金项目,不必填写;
5)第14项表格文科类博士后不需要盖“科技处”公章;理工科类不需要盖“社会科学处”公章;
6)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打印复印,保证至少一份是原件。

2、网上提交
在纸质材料经院系审核通过后,通知所在院系/挂靠院系在“中国博士后”系统中将电子材料提交至学校人力资源处,然后带着纸质材料至人力资源处博管办。

3、期满出站手续办理流程:
(1)人力资源处博管办审核完毕后,博士后本人到江苏省博士后协会办理出站手续(统招统分博士后在江苏省博士后协会同时办理户口迁出、出具工作介绍信);办理完毕后,带三份《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表》交回研修管理科(统招统分需写明档案接受地址和邮编);
(2)在职博士后所有出站手续办理完毕后,在博管办领走出站归档材料。

注:
1、博士后在把所有出站书面材料报送研修管理科前,必须在“中国博士后“网站上将个人出站信息填全,经院系人事秘书审核后提交至博管办。

2、出站博士后如变更手机号码或联系电话的请告之研修管理科更新登记,以便出站后续事宜第一
时间通知本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