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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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名词解释、简答题

合同法名词解释、简答题

B===部分违约:是指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时间完全履行合同的义务。

标的物:是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C===承诺迟延:是指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届满后才发出的承诺。

H===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广义的合同法是指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合同法,即由立法机关通过严谨的立法技术创制的、具有系统性和科学性的、以合同法命名的基本法,可以称为合同法典货运合同:是运送对象为货物的运输合同。

J===建设工程合同:即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K===客运合同:是运送对象是旅客的运输合同。

P===拍定:是指拍卖人在竞买人的所有应价中选择最高那一个予以接受的意思表示,在法律性质上它其实就是承诺。

Q===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关于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的约定,正确而完整地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全部违约:是指当事人签订了合同后根本就没有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的结果完全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条件,相对人的合同权利全部落空,没有履约方或者错误履约方的行为即构成全部违约。

W===违约归责原则:是指在合同违约法律制度中采取的一种确认违约行为的原则。

X===行为默示形式:在强制缔约时,负有强制缔约义务的人对要约的沉默,通常理解为默示承诺,该形式为行为默示形式。

协助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的履行中不仅要适当、全面履行合同的约定,还要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对对当事人的履行债务行为给予协助,使之能够更好地、更方便地履行合同。

Y===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Z===转租:是指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合同关系,而将租赁物出租给次承租人使用、收益。

合同法简答题

合同法简答题

简答题1.简述附条件合同中作为条件的事实应具备的要件有哪些?(1)必须是将来的事实。

条件必须是合同成立时尚未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不能作为合同的条件。

(2)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

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即是否发生只具有可能性,不具有必然性。

将来必然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

(3)必须是当事人约定的事实。

条件必须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自由选定的事实,法律直接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当然具有的限制,不属于合同的条件。

(4)必须是合法的事实。

违法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

2.简述侵权责任的构成条件。

确定当事人是否承担侵权责任须注意的条件有:(1)必须确定当事人具有违法行为,该行为须是法律和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加以制止的。

(2)要有损害事实存在。

(3)当事人有主观上的过错。

(4)损害事实与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3.简述买卖合同的内容。

买卖合同的内容依《合同法》第12条的规定有应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

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4.简述法定抵销的要件。

法定抵销的要件有:(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和互享债权。

(2)主动债权须已到清偿期。

(3)双方侦的标的的种类相同。

(4)债务根据其性质和法律的规定可以抵销。

5.简述赠与合同任意撤销的主要内容。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而撤销赠与。

由于赠与合同具有无偿性,所以法律允许赠与人任意撤销。

由于这种撤销具有任意性,如果不对其加以限制,则等于赠与合同对当事人没有任何约束力,因此,对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有以下几方面的限制:(1)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仅限于一般的赠与合同。

(2)撤销必须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做出。

6.简述我国《合同法》规定哪些合同债权不能转让。

合同法真题简答题自考本科

合同法真题简答题自考本科

以下是一些合同法自考本科真题的简答题示例:
1. 请简述合同的法律特征。

答:合同的法律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这意味着合同各方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没有上下级或隶属关系。

其次,合同以发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即合同各方通过订立合同来设定、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再次,合同是当事人间的合意,这要求合同内容必须是各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各方意思表示必须一致。

最后,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一旦合同成立并生效,各方当事人都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请简述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果。

答: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债权人通过行使代位权,可以直接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从而保障自己的债权得以实现。

其次,代位权的行使会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即原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诉讼时效自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之日起重新计算。

此外,代位权行使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这体现了对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合理保障。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时,不得损害债务人的其他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仅为示例性的简答题答案,具体的题目和答案可能
因不同的考试机构和试卷而有所不同。

在备考过程中,建议考生结合教材、辅导资料以及历年真题进行学习和练习,以全面掌握合同法的基本知识和应用技能。

同时,也要注意理解题目的要求和考点,准确把握答题方向,确保答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有关合同法知识的简答题

有关合同法知识的简答题

有关合同法知识的简答题篇一: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一)百度文库专用法律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第一部分选择题(共50分)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按照规定的内容、法律地位和制定的程序不同,法律可以划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

其中,根本法又称 AA宪法 B民法C刑法 D行政法【】2有关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一定时期和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并重新确定其法律效力的活动,称为CA法律编纂 B法律制定C法律整理 D法律汇编【】3对于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和惩罚,体现了法律的 C A评价作用 B教育作用C强制作用 D指引作用【】4下列选项中属于国务院职能范围的是 D A修改宪法B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C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划分D对国防、民政、文教、经济等各项工作的领导和管理【】5《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诉或者检举。

这属于公民基本权利中的 BA政治权利 B监督权利C社会经济权利D人身自由权利【】6公民的下列违法行为中,属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是 CA不遵守合同约定,长期拖欠房屋租金B拒不赡养年迈、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C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路牌、交通标志D为境外机构、人员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情报【】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情况中,行为人不受行政处罚的是DA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B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C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D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8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国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依照中国法律,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应受 CA《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调整B《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调整C《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调整D《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调整【】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服务者向消费者提供质低价高的服务,是对消费者 AA公平交易权的侵犯 B人格尊严权的侵犯C损害求偿权的侵犯 D选择服务自主权的侵犯【】10通常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AA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B提前30日以口头形式通知用人单位C提前6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D提前60日以口头形式通知用人单位【】11经营者为排挤竞争对手,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是 C A违约行为 B正当竞争的行为C不正当竞争的行为D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12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 AA出生B10周岁C16周岁 D18周岁【】13杨某刚满16岁时进工厂当了工人,每月收入700元。

2024年4月《合同法》全国自考考题含解析

2024年4月《合同法》全国自考考题含解析

2024年4月《合同法》全国自考考题一、单项选择题1、甲于6月1日通过信件向乙发出要约,该信件于6月4日到达乙处,乙于6月6日发出承诺。

甲撤销要约的条件是______。

A.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6月1日到达乙处B.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6月4日之前到达乙处C.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6月6日乙发出承诺之前到达乙处D.乙同意其撤销2、下列关于合同权利转让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______。

A.合同权利的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B.从权利应当与主权利分开转让C.合同权利的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D.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3、合同解除权的性质是______。

A.支配权B.抗辩权C.请求权D.形成权4、甲将房屋租给乙,乙明知该房屋刚装修好甲醛含量超标依然与甲签订了租赁合同。

乙在该房屋居住一周后身体感觉非常不适,于是向甲提出要求解除合同。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______。

A.乙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因为该房屋危及健康B.乙不可以解除合同,因为双方没有约定C.乙不可以解除合同,因为乙明知该房屋甲醛超标D.乙不可以解除合同,因为乙没有法定解除权5、甲欲出售自家的牛,经丙介绍找到买主乙。

甲乙约定,2021年5月7日甲牵牛至交易市场交付。

到了约定时间,乙未出现,甲牵牛回家,途中遇暴雨,牛被雷电击而死。

承担风险责任的是______。

A.甲B.乙C.丙D.甲和乙6、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一年届满,在学理上,该一年被称为______。

A.失权时间B.诉讼时间C.除斥期间D.保证时间7、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一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该期限为______。

A.1个月B.3个月C.6个月D.1年8、下列不属于仓储合同特征的是______。

A.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B.仓储合同是有偿合同C.仓储合同是要式合同D.仓储合同是继续性合同9、甲、乙双方签订以“大海捞针”为标的的合同,此合同将导致______。

有关合同法知识简答题

有关合同法知识简答题

有关合同法知识简答题1. 什么是合同?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建立、修改、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包括订立、修改、变更、终止合同。

合同要求当事人之间的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一经建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的存在和履行是商业和经济生活中的基础。

2. 合同成立的基本要素有哪些?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内容、合同形式和合同目的。

其中,合同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代理权。

合同内容应当明确而完整,合同形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合同目的应当是合法的。

3. 合同的履行方式有哪些?合同的履行方式有三种:自行履行、委托履行和债权人代位履行。

自行履行是指当事人自己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委托履行是指当事人将履行合同的义务委托给第三人进行履行;债权人代位履行是指当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

4. 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哪些?合同的解除方式包括:协商解除、违约解除和法定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违约解除是指当事人在对方违反合同的情况下解除合同,而法定解除是指因法律规定的原因,在指定条件下解除合同。

5. 合同的效力有哪些?合同的效力包括生效、变更和失效。

合同生效后,就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各方当事人也可以在约定范围内对合同进行变更;如果合同存在违法、有违对方利益、有违公序良俗等情况,合同将失效并不具备法律效力。

6. 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当一方当事人未履行、不履行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规定时,该当事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包括承担损失、补偿利益以及承担违约金等形式。

同时,根据具体情况还有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7.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包括:协商解决、仲裁解决和诉讼解决。

当事人应当优先选择协商解决,并在协商不成时,可以选择仲裁或诉讼解决。

在仲裁和诉讼解决中,诉讼解决是最后的选择。

8. 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同关系的建立、履行、变更和终止。

合同法简答题

合同法简答题

《合同法》考点1.请你说说合同履行中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和效力。

P143(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有效成立以后,若非因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构成合同基础的情势发生重大变更,致使继续履行合同必将导致显失公平,则当事人可以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适用条件:①必须存在情势变更的客观事实。

②情势变更发生在合同成立生效以后,履行终止以前。

③情势变更的发生是双方当事人缔约时所不可预见的。

④情势变更的发生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

⑤因情势变更而使原合同的履行显失公平。

效力:①当事人可以要求变更合同,从而使原合同可以在公平的基础上得以继续履行。

②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从而彻底消除显失公平的现象。

2.请你写出《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内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简述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哪几种缔约过失行为。

P108 42条①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②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③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

④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4.按照我国合同法62条规定,合同中对标的物质量、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应当如何处理。

①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②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5.试述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

P153-161(归纳)①行使的对象不同:代位权针对的是债务人消极损害债权的行为,而撤销权针对的是债务人积极损害债权的行为。

②行使的要件不同:主观要求不同(代位权:怠于行使;撤销权:无偿不须恶意,有偿须为恶意);债权人的债权是否须到期不同(代位权须到期,撤销权不须到期)。

合同法简答题

合同法简答题

合同法简答题1、合同成立的要件:(1)要有合同的当事人.合同必须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因为,合同的订立是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只有一方当事人就谈不上合意问题,因而也就根本不能成立合同.不过,参加订约当事人并不局限于自然人,其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民事主体.(2)合同的订立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和承诺作为合同订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是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也是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的基本规则.(3)合同当事人须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即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所谓合同当事人达成了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基本构成要素,它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业已作出了一致的意思表示.2、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1)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生效以后,合同就得到了国家的确认和保护,故违反合同即须承担违约责任;而如果合同仅仅是成立,并未生效,那就只存在缔约责任问题.(2)国家主动干预的程度不同.对违反合同的生效要件、内容违法的合同而言,即使当事人不主张合同无效,国家亦应主动干预;而对已成立的合同,即使其内容不完全,条款有疏漏,只要当事人自愿,也应当认为该合同业已成立,国家无须主动干涉,完全可以让享有撤消权的人自己去处理.(3)对能否适用合同解释的方法态度不同.合同的成立主要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因此在合同规定有疏漏或不明确,而且当事人不否认其存在合同关系的时候,应当允许法院依据尊重当事人意愿和鼓励交易的原则,通过合同解释的方法,探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以确定合同的内容.所以可以说,合同解释制度主要就是为了弥补合同成立中的缺陷而设立的一种制度,而法院绝不可能通过解释,将违法的合同变成为合法的合同.3、要约的构成要件:(1)要约是由特定人的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反映其订立合同的基本意图.(3)要约须是要约人向其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的.4、要约的撤销与撤回的区别:要约的撤销与撤回的目的都是为了使要约失去法律上的效力,虽然二者都是只能在承诺作出之前来进行,但它们却又存在着区别:(1)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并且生效以后,但受要约人尚未作出承诺的期限内.(2)由于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已经生效之后,因此对要约的撤销有着严格的限定. 5、承诺的构成要件:(1)承诺必须是由受要约人作出的.(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3)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4)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5)承诺的方式不能违背要约的要求.6、强制缔约的特点:(1)强制缔约依然要采取要约和承诺的程序来进行,只是一方当事人负有必须承诺的法定义务.(2)在强制缔约中,合同的内容,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即依该标准来确定.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按合理的标准确定.(3)在强制缔约时,负有强制缔约义务的人对要约的沉默,通常即理解为默示承诺. 7、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3)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4)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8、缔约过失的法律特征:(1)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缔结的过程中;(2)一方当事人违反了以诚实信用为基础的先契约义务;(3)违反先契约义务的行为造成了对方的损失;(4)违反先契约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具有过失.9、合同的一般法律约束力的主要表现:①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②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其合同义务;③当事人应按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一定的合同外义务,如完成合同的报批、登记手续以使合同生效、不得恶意影响附条件法律行为的条件成就或不成就,不得损害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期限利益等.10、合同无效的情况:(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11、构成欺诈和胁迫的要件:欺诈应当符合以下四个构成要件:①须有欺诈行为,包括陈述虚构事实或隐瞒真实情况,一般情况下,欺诈都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但依照法律或交易习惯负有告知义务时,沉默也可构成欺诈.②须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这种故意是指虚构事实的故意和隐瞒事实的故意.③须相对人因欺诈而陷于错误,而这种错误与欺诈行为之间具有因果联系.④须受欺诈人基于错误而与欺诈人订立合同.所谓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以将来要发生的损害或者以直接施加损害相威胁,而使对方当事人产生恐惧并与之订立合同的行为.构成恶意串通的合同须具备以下成立要件:①须订立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②须合同当事人为恶意,恶意是指当事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其所订立的合同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③须当事人之间有通谋.12、合同可以被撤销的原因:(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2)乘人之危订立合同.构成乘人之危的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构成要件:①须合同相对人处于危难境地.②须乘危之人有乘人之危的行为.③须乘危之人有乘危的故意.④须合同内容对相对人严重不利.(3)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构成重大误解的要件有:①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对于合同的重要事项发生了认识上的错误.其中主要包括对合同性质、合同当事人、合同标的的误解.②该当事人基于误解而与对方当事人订立了合同.③误解是由于误解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所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对方的欺骗或者不正当影响造成的.(4)因显失公平而订立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的构成要件包括:①该合同必须是有偿合同,无偿合同一般不发生显失公平的问题.②合同内容须明显违反公平原则,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明显不对等,使一方遭受重大不利.③这种显失公平的结果是由于一方当事人没有经验或者在交易中处于劣势所致.13、表见代理的特征:(1)无权代理人并没有获得被代理人的明确授权,表见代理属于广义上的无权代理.(2)表见代理在客观上、外表上具有足以使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表权的理由.(3)合同的相对人在主观上必须是善意的、无过失的,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行为人实际上无代理权.(4)表见代理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14、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1)双方当事人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2)须双方所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15、设立不安抗辩权制度的目的:避免因情况变化而导致应先履行一方遭受损害.不安抗辩权时法律规定的保护手段,在对方于缔约后出现财产状况明显恶化等情况,可能危及先给付一方的债权实现时,法律赋予先给付一方在对方未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之前拒绝履行的权利,以维护公平. 16、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1)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的到期债权的权利,因此,它不是代理权.(2)代位权是债权人的法定的权利,它的产生、行使条件和程序都来源于法律的规定.(3)代位权主要针对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消极行为.(4)代位权并非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请求权,其在债务人的履行期到来之前也可以为保全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而行使.17、代位权的适用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有效的合同关系的存在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前提和基础.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不成立,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等,则合同之债自始即不存在,债权也不存在,因而债权人也就不可能行使代位权.(2)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代位权以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为客体,因此,代位权的发生当然以债务人现实的权利存在为前提.另外,可代位行使的债权必须非专属于债务人的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所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是指应该行使并且能够行使权力却不行使.(4)债务人已经履行迟延.(5)债权人有保全债权之必要.有保全债权的必要,是指债权人的债权已因债务人的怠于行使其债权的消极行为而出现不能实现的危险.18、代位权行使的规定:(1)代位权行使的方式为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2)依据合同法第73条之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经人民法院裁决.(3)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19、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客观要件:(1)须有债务人的行为;(2)须债权人的债权已经有效成立并继续存在;(3)须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主观要件:(1)债务人的恶意;(2)受益人的恶意.20、合同权利让与的构成要件:(1)须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2)出让人须有有效的合同权利存在;(3)让与的合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4)债权人须通知债务人.21、合同权利让与的内部效力和对外效力的主要内容:(1)合同权利让与的内部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合同权利及其从权利转让于受让人;②让与人对受让人负有告知的义务;③让与人对让与的合同权利负瑕疵担保义务.(2)合同权利让与的对外效力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债务人应向受让人履行债务;②债务人对原合同权利人的抗辩权可以向受让人主张;③债务人可以主张以其合同权利与让与的合同权利抵销.22、禁止转让的合同权利:(1)依合同权利性质不得让与的债权.主要有:基于人身性质的债权;以特定身份为基础的债权;以特定的人为基础的债权.(2)合同的当事人双方约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权利,当然不能转让.23、法定解除权行使的条件和行使方式:法定解除权的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的规定,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法定解除的五种事由:(1)不可抗力;(2)拒绝履行;(3)履行迟延;(4)不完全履行;(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方式在合同法第96条做了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93条第2款、第94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23、提存的适用条件:合同法第101条规定了提存的原因:(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2)债权人下落不明.(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或者其他债务人无法确定债权人的情形.(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24、法定抵销的要件:(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和互享债权.(2)主动债权须已到清偿期.(3)双方债的标的的种类相同.(4)债务根据其性质和法律的规定可以抵销,故下列债务不得抵销:①根据债务的性质非清偿不能达到目的的不作为债务,劳务债务不可抵销;②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不得抵销,如退休金、抚恤金债务;③根据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债务;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得强制执行的债务,如债务人的生活必需品;因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债务.25、违约责任的内容:合同法规定须根据违约的具体情况让违约方承担下列之一或承担全部以下三种违约责任:(1)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不能按时完全履行合同,令相对人不能实现合同预期利益,相对人如果发现违约方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条件,并且继续履约对自己有利时,有权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以恢复自己合同的权利.(2)采取补救措施.主要指在已经出现质量违约的情况时,违约方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合同因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导致的损失,以及采取必要的措施为恢复合同的全面履行创造条件,为对方实现合同权利而完成必要的工作.(3)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指由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当承担的财产责任.所有的民事活动都是追求一定的经济目的的行为,由于当事人的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予以必要的补偿是整个合同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赔偿损失要根据等价交换的原则进行,即损害多少赔偿多少,没有损失就无须赔偿. 26、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确定当事人是否承担侵权责任须注意到以下四个条件:(1)违法行为.要认定某人侵权,首先必须确认其具有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行为,该行为必须是法律或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加以禁止的,如果法无明文规定的,不能认定当事人的行为可以构成侵权.(2)损害事实.侵权责任以权利受到损害为基础,要根据损害后果程度确认赔偿额或其他弥补损失的措施.如果一个行为虽然不合法,但是尚未造成损害后果的,也就没有受损害方,也就没有权利主体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3)行为人的主观上有过错.我国的法律规定多数的侵权责任须以当事人在行为时有无主观过错为前提条件,没有过错就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国家对某些特殊的产业和特殊的产品实行无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即无论行为人有否主观过错均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损害事实与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与结果之间必须符合前因后果的逻辑关系,这个原因必须是直接原因,一般要求没有其他行为参与的直接行为产生的损害结果才符合因果关系原则.27、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抗辩事由)在侵权责任法二十六条中规定了过错相抵原则,在法律适用上强调一点,必须是双方都有过错,并且过错相当.如果是过错不同,在侵权人故意和重大过错,而受害人仅为一般过失的情况下不能适用过错相抵原则.如果行为人重大过失,受害人一般过失,行为人要承担全部责任.二十七条受害人故意造成、二十九条不可抗力造成、三十条正当防卫造成、三十一条紧急避险造成等五种情况是免责和有抗辩事由的.侵权责任法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28、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一般规则,可分为哪三个层次.第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第二,交通事故的损害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三,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29、高度危险责任一章中统一适用无过失责任原则.在此之下,分为三个层次作出不同的规定:第一,最严格的无过失责任原则,是航空器和核设施,只有受害人具有故意的才能够免责.第二,较低的无过失责任原则,是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免责.第三,过错推定原则.高空、高压、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损害的,实行过错推定原则.上述三个层次的内容是清楚的,改变了对高度危险作业不问具体情况一律适用无过失责任原则的情形.30、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31、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1)格式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久性和细节性.(2)格式合同的条款具有一方事先决定性.(3)合同条款的非协商性.(4)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的不平等性.(5)合同签订的快捷性与经济性.32、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合同法第131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12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以上两条规定囊括了买卖合同的内容.33、赠与合同的特征:(1)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2)赠与合同是无偿、单务合同.(3)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但这种诺成是效力极弱的诺成.34、对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的限制包括:(1)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仅限于一般的赠与合同.如果赠与合同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是为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则是不能撤销的.(2)撤销必须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作出.对不须办理产权变动登记手续的财产,由于所有权以交付为变动要件,一经交付,标的财产的所有权就从赠与人转移到受赠人,因此赠与人只能在标的财产交付以前予撤销,如果赠与财产的一部分已经交付,则仅得撤销未交付的部分.35、赠与合同受赠人有哪些情形时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36、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1)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2)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3)借款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为无偿合同.37、抵押担保中不得抵押的财产:(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但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等荒地的土地所有权,以及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38、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①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②租赁合同是承租人须交付租金的合同.③租赁合同为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④租赁合同是以有体、特定的非消费物为标的的合同.⑤租赁合同终止后承租人须返还原物.⑥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39、房屋租赁合同的特征:①房屋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②房屋租赁合同只转移房屋的占有、使用权利,房屋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③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是房屋,它是不动产,而且是特定物.④房屋租赁是属于对特定物的持续性行为.⑤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40、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1)出租人须向承租人指定的出卖人购买承租人选定的标的物.(2)出卖人须将出租人购买的标的物直接交付给承租人,但该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3)出租人对租赁标的物不负瑕疵担保责任.(4)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对租赁权享有选择权.41、承揽合同的特征:承揽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性合同外,还有以下特征:(1)承揽合同以一定工作的完成为目的.(2)承揽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3)定作人可以留置定作物.(4)承揽合同的履行需双方的协作.42、运输合同的特征:(1)合同标的是运输行为.(2)运输合同多是格式合同.(3)运输合同是有偿合同并多为诺成性合同.43、保管合同的特征:①保管合同原则上为实践合同.②保管合同的标的物为日常生活用品的小件动产.③保管合同的标的是保管行为.④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44、仓储合同的特征:①仓储合同是诺成性合同.②仓储合同的标的物为特定物或者特定化了的种类物.③仓储物为大宗生产资料、货物等动产.④仓储合同是有偿合同.45、委托合同的特征:①合同的性质是提供服务.②诺成、非要式性.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④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⑤委托事项的范围由委托人确定.⑥受托人既可以以委托人的名义,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处理委托事务.46、行纪合同的特征:①行纪合同的性质是提供服务.行纪人所提供的服务是直接与第三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②行纪合同调整范围的限定性.主体资格应依法批准;标的的范围特定,在我国,仅限于从事贸易的活动.③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④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从事贸易活动.47、居间合同的特征:①居间人以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为目的.②居间人居介绍人地位.③居间合同具有诺成性、非要式性.④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48、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哪几种缔约过失行为:①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②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③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④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49、提存后对债权人的法律效力:①所有权转移于债权人.②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③提存费用由债权人承担.④提存物毁损意外灭失的风险转移债权人负担.⑤提存物领取请求权(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后归国家),5年为除斥期间.。

合同法试题试题及答案

合同法试题试题及答案

合同法试题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 合同法规定,合同的成立需要具备以下哪些条件?A. 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B. 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C. 合同内容合法D. 以上都是答案:D2. 根据合同法,下列哪项不属于合同无效的情形?A. 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B.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C.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D. 合同当事人未签字盖章答案:D3. 合同法规定,合同的解除可以基于以下哪些条件?A. 当事人协商一致B. 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C. 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成就D. 以上都是答案:D4. 合同法中,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什么责任?A. 继续履行B. 赔偿损失C. 支付违约金D. 以上都是答案:D5.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能超过什么比例?A. 合同金额的10%B. 合同金额的20%C. 合同金额的30%D. 合同金额的50%答案:B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根据合同法,以下哪些情形下,合同可以被撤销?A. 当事人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B. 当事人因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C. 当事人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D. 当事人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答案:ABCD2. 合同法规定,以下哪些情况下,合同可以被解除?A. 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B. 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解除合同C. 合同目的无法实现D.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答案:ABCD3. 合同法中,以下哪些行为属于违约行为?A. 逾期交付货物B. 提供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C. 拒绝支付合同约定的货款D. 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变更合同内容答案:ABCD4. 根据合同法,合同的变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A.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B. 变更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C. 变更的内容不损害国家利益D. 变更的内容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答案:ABCD5.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约定哪些事项?A. 合同的履行方式B. 合同的履行地点C. 合同的履行期限D. 合同的违约责任答案:ABCD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1. 简述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成立的条件。

自考《合同法》简答题精选--自考通---过关宝典

自考《合同法》简答题精选--自考通---过关宝典

自考《合同法》简答题精选(与自考通、过关宝典同步)1、简述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答: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生效的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合同是平等主体间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以发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

(3)合同是当事人的合意。

(4)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

2、简述合同附随义务的特点。

答:附随义务具有如下特点:(1)非自始确定,随债之关系的发展而形成。

(2)具有普遍性,并非专属某一类合同之义务。

(3)一方的附随义务与对方的附随义务,以及一方的附随义务与对方的主给付义务不构成对价关系,因而不履行附随义务不适用双务合同履行之抗辩。

(4)附随义务因不能事后履行而不能独立诉请履行。

3、简述利他合同的效力。

答:利他合同,又称“为第三人合同”、“向第三人为给付的合同”,是指以第三人直接受领合同当事人之一的给付为内容的合同。

利他合同具有以下效力:(1)受约人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向受益人为给付。

(2)受益人享有对受约人的给付受领权和给付请求权。

(3)约定人负有不得变更、撤销所设定之权利的义务。

4、简述法律将合同行为作为规范对象的目的。

答:(1)为了充分尊重行为人的意志,体现私法自治。

(2)为了平衡当事人利益、维护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3)为了维护交易安全,鼓励交易,助长流通。

5、简述合同自由原则的内容。

答:合同自由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缔约与否自由。

(2)选择对象自由。

(3)选择缔约方式自由。

(4)决定合同内容自由。

(5)确定违约责任自由。

(6)确定争议解决方式自由。

6、简述合同成立的条件。

答:合同的一般成立条件包括以下3项:(1)存在双方或多方合同当事人(2)各方当事人必须向他方作出能使合同成立的意思表示。

(3)数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形成合意。

合同成立的特殊条件主要是指,实践性合同的成立除具备合同一般成立条件外还应实施实物的交付行为,该实物的交付行为是实践性合同成立的特殊条件。

《合同法》简答题、问答题合同法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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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简答题、问答题第一章合同的概述第一节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1、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答:概念:合同是指民事主体设立、变更、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特征:合同是一种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民事法律行为,而不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合同的当事人是民事主体,彼此法律地位平等,其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订立合同的目的是设立、变更、消灭特定民事法律关系;合同是缔约人经过协商后形成一致意见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生效后在当事人之间设定特定民事法律关系,或者变更特定民事法律关系,或者消灭特定民事法律关系。

二、民事合同与行政合同的区别。

答:其一,民事合同以设立、变更、消灭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行政合同的内容则不然。

其二,民事合同的当事人为民事主体,民事主体法律地位平等;行政合同当事人中的一方必须是行政主体,尽管行政主体也表现为行政机关法人,但是该机关法人不是以民事主体的身份出现在行政合同关系中,行政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不平等。

三、合同的特征。

答:一是合同是平等主体间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是合同以发生一定民事后果为目的;
三是合同是当事人间的合意;四是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

第二节合同法律关系一、合同关系的主体。

答:概念:又称合同关系,是依法成立生效合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合同权利的概念和。

合同法的试题及答案

合同法的试题及答案

合同法的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 合同法调整的法律关系是()。

A. 行政法律关系B. 民事法律关系C. 刑事法律关系D. 经济法律关系答案:B2. 下列哪项不是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A. 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B. 合同当事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C. 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D. 合同当事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答案:C3. 合同订立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发出的要约可以()。

A. 随时撤销B. 随时撤回C. 仅在对方未承诺前撤销D. 仅在对方未承诺前撤回答案:D4. 合同履行中,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

A. 可以拒绝接受B. 应当接受C. 必须接受D. 有权要求债务人继续履行答案:A5.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债务()。

A. 继续履行B. 终止履行C. 继续履行,但可以要求赔偿D. 终止履行,但可以要求赔偿答案:B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根据合同法,下列哪些情形下合同可以解除?()A. 合同目的无法实现B. 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C. 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D. 合同当事人一方丧失履行能力答案:A、B、C2. 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

A. 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B. 合同当事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C. 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D. 合同当事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答案:A、B、D3. 合同订立过程中,下列哪些行为属于要约?()A. 向对方发出的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B. 向对方发出的希望订立合同的意向C. 向对方发出的希望订立合同的承诺D. 向对方发出的希望订立合同的邀请答案:A、D4. 合同履行中,债务人可以采取以下哪些措施?()A. 按照约定履行债务B. 提前履行债务C. 部分履行债务D. 拒绝履行债务答案:A、B、C5. 合同解除后,下列哪些行为是正确的?()A. 尚未履行的债务终止履行B. 已经履行的债务可以要求恢复原状C. 已经履行的债务可以要求继续履行D. 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答案:A、B、D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10分)1. 请简述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解除的条件。

合同法试题及答案

合同法试题及答案

合同法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基于什么原因解除合同?A. 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B. 合同目的无法实现C.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D. 所有上述原因答案:D2. 根据合同法,以下哪项不属于合同的基本原则?A. 自由意思表示B. 公平原则C. 诚实信用原则D. 强制性原则答案:D3. 当合同一方当事人预期对方将违约,可以采取以下哪种措施?A. 立即解除合同B. 要求对方提供适当的履约担保C. 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D. 无权采取任何措施答案:B4.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抗力事件,当事人应当如何处理?A. 立即解除合同B. 要求对方赔偿损失C. 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D. 继续履行合同答案:C5. 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其主要目的是什么?A. 惩罚违约方B. 预防违约行为C. 补偿非违约方的损失D. 限制合同的自由订立答案:C二、简答题1. 简述合同成立的基本要素。

答:合同成立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的确定、合同标的的明确、合同内容的合法以及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当事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标的物必须是合法的,且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自愿且真实的。

2. 阐述合同无效的情形及其法律后果。

答: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合同的标的物违法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的订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

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是,合同自始无效,当事人应当恢复原状,必要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描述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答: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当事人在对方要求履行时,可以基于某些特定情况暂时拒绝履行自己义务的权利。

例如,先履行抗辩权,即当一方当事人的履行义务与对方当事人的履行义务相对应时,如果对方未履行,可以先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

三、案例分析题案例: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方出售一批货物给乙方,乙方在收到货物后30天内支付货款。

合同签订后,甲方如约交付了货物,但乙方在支付期限内未能支付货款。

有关合同法知识简答题

有关合同法知识简答题

有关合同法知识简答题1. 什么是合同?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建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即约定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来规范双方之间的行为。

2. 合同需要具备哪些要件?(1)合法的客体和内容:合同的客体和内容必须是合法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等。

(2)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当事人应当真实、明确、自愿地表达意思,不能有欺诈、胁迫等情形。

(3)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没有被法律规定的限制。

(4)符合形式要求:根据法律规定的不同合同类型,必须符合相应的形式规定。

3. 合同的分类有哪些?(1)按照履行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单方合同和双方合同。

(2)按照订立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

(3)按照合同的内容划分,可以分为典型合同和非典型合同。

(4)按照合同期限的不同,可以分为合同确定期限和合同不确定期限。

4. 合同的解除方式有哪些?(1)协商一致解除: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协商解除合同。

(2)违约解除: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致使对方当事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方可以依法请求解除合同。

(3)法定解除: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可以在特定情况下自动解除。

5. 合同的效力如何确认?合同效力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来确认:(1)主张权利:当事人在合同范围内主张权利时,应当证明合同的存在和有效性。

(2)提出抗辩:当事人提出抗辩时,应当否认合同的存在或无效。

6. 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1)履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更正:当事人可以协商更正合同的内容。

(3)赔偿:当一方因违约行为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违约金: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作为对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损害赔偿费用。

7. 如何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1)明确约定: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产生争议。

(2)注意文本规范:合同应当规范文字表述,不得使用模糊、歧义的用语。

(3)了解合同法规:当事人应当了解和熟悉合同法规,遵从法律要求。

合同法简答题

合同法简答题

1、试述合同的法律特征:(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根据其意思表示的多寡可以分为: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及多方行为。

所谓单方行为,指仅由一个意思表示所构成的民事法律行为。

所谓双方行为,指由二个方向相反的意思表示所构成的民事法律行为。

所谓多方行为,指由二个以上方向一致的意思表示所构成的民事法律行为,或称共同行为。

合同是基于双方或多方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双方间成立的合同为双方行为,即双方合同,多方间成立的合同为多方行为,即多方合同。

(2)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意味着合同是在双方或多方都有意思表示,而且各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条件下成立。

合同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或者说,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

真实的意思产生于当事人的自由和自愿,因此当事人必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才能使其意思表达成一致,如果不存在平等自愿,也就没有真正的一致。

因而因欺诈、协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合同,在法律上都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

(3)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

合同以产生、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当事人订立合同都有一定的目的,即产生、变更或者终止一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所谓产生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指当事人订立合同以形成某种法律关系,设定某种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所谓变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指当事人通过订立合同使用原有的合同关系在内容、当事人上发生变化。

所谓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指当事人通过订立合同消灭原法律关系。

合同法上的合同所涉及的权利、义务都是民事性质的,非民事性质的行政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不属民事合同的内容。

同时,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如婚姻、收养、监护等,也不由合同法调整,民事合同的内容实际就是民事财产关系中的债权债务关系。

2、如何理解合同法的本质和地位?合同法本质上是财产流转关系的法律规范。

合同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合同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合同法试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哪项不是合同的必备条款?A. 标的B. 履行期限C. 履行地点D. 违约责任答案:D2. 合同的解除,以下哪种情况是合法的?A. 当事人一方违约B. 当事人一方提出解除C.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D. 合同履行完毕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1. 以下哪些行为属于合同的无效情形?A. 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B.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C.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D. 双方当事人自愿解除的合同答案:ABC2. 合同的履行方式包括以下哪些?A. 一次性履行B. 分期履行C. 延期履行D. 委托履行答案:ABC三、判断题1. 合同的变更必须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同意。

()答案:正确2. 合同的解除可以由一方当事人单方面决定。

()答案:错误四、简答题1. 简述合同的成立要件。

答案:合同的成立要件包括:(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标的确定;(4)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 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答案: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包括:(1)继续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3)赔偿损失;(4)支付违约金。

五、案例分析题案例: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货物,乙方在收到货物后10天内支付货款。

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迟延交付货物,乙方因此拒绝支付货款。

问题:请分析甲方和乙方的法律责任。

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方迟延交付货物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拒绝支付货款,如果是因为甲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的,乙方可以行使抗辩权,拒绝支付货款。

但如果乙方的抗辩理由不成立,乙方也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论述题1. 论述合同自由原则及其限制。

答案:合同自由原则是指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由决定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其限制主要包括:(1)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3)不得违反公序良俗;(4)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具体,便于履行。

合同法简答题

合同法简答题

最新合同法简答题1. 简述合同的特征?合同是指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的协议,要求有两个以上的当事人。

2)合同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各方当事人必须互相作出意思表示。

3)合同的目的是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4)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2. 简述合同的分类?合同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常见的分类方式有:1)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以合同的名称是否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为标准。

2)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以合同当事人是否互负义务为标准。

3)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以合同当事人是否支付对价为标准。

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以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交付标的物为标准。

5)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以合同是否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为标准。

6)主合同与从合同:以合同之间的关系为标准。

7)本约(本合同)与预约(预备合同):以合同的目的和内容为标准。

8)为自己订立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以合同当事人的利益为标准。

3. 简述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的区别?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1)在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方面不同,单务合同不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规则。

2)在风险的负担上是不同的,单务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履行义务不发生风险负担问题。

3)因一方的过错所致合同不履行的后果不同,双务合同中一方不履行义务时,另一方有权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而单务合同中,只有合同当事人有权请求履行,不能请求违约责任。

4. 简述利他合同的效力?利他合同,又称为第三人合同、向第三人为给付的合同,是指以第三人直接受领合同当事人之一的给付内容为合同。

利他合同具有以下效力:1)受约人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向受益人为给付。

2)受益人享有对受约人的给付受领权和给付请求权。

3)约定人负有不得变更、撤销所设定之权利的义务。

5. 简述要约的成立要件?要约是一方希望和他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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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是向相对人发出的3、要约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1、目的不同。

要约以缔结合同为目的,要约邀请以邀请相对人对其为要约为目的2、内容不同。

内容清楚、确定,足以使相对人明白其对待义务的为要约。

3、法律有明文规定(何为要约邀请和要约)要约消灭(失效)的原因(情形):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做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5、要约人或受要约人死亡6、要约人或受要约人丧失行为能力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形: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1、这是一个确定的要约;2、要约人明确表示不撤销要约;3、要约人坚持受要约人予以答复;4、从行为中推定出要约系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承诺的构成要件:1、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必须向要约人作出3、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存续期间内作出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4、标的、形式与有效要件合同无效的原因: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6、背离法律制度的根本目的7、格式条款及免责条款无效8、其他法律规定的无效原因合同撤销的特征:1、撤销的对象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2、合同的撤销要由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来实现3、撤销权不行使,合同继续有效;撤销权行使,合同自始归于无效合同可撤销的原因:1、欺诈2、胁迫3、乘人之危4、重大误解5、显失公平6、未履行提示和说明义务的格式条款7、根本不存在标的物缔约过失责任的成立条件:1、缔约人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2、相对人受有损失,仅为财产损失不包括精神损害3、违反先合同义务与该损失之间有因果联系4、违反先合同义务者有过错,对造成合同无效、被撤销、不被追认、不成立的原因有过错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1、须有情事变更的事实2、情事变更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履行完毕之前3、须情事变更的发生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即由不可抗力及其他意外事故引起4、须情事变更须是当事人所不可预见的5、须情事变更使履行原合同显失公平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1、须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履行期3、须他方不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2、后履行义务人有丧失债务履行能力的极大可能先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2、互负的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3、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或其履行不符合债的本旨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1、债务人享有对于第三人的权利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3、债务人已陷于迟延4、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无偿行为)1、须为行为前成立的债权2、行为前成立的债权须为金钱债权或可转换为金钱债权的债权3、债务人所为的行为系无偿行为4、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5、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为标的6、主观要件(有偿行为中的):债务人的恶意;受益人的恶意;转得人的恶意;举证恶意及推定合同变更的条件:(略)1、原已存在着合同关系2、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3、当事人就合同的变更已经协商一致4、须遵守法律要求的方式债权让与合同的条件:1、须存在有效的债权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3、让与人和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意思表示一致债务承担合同签订的条件:.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2、被转移的债务应具有可转移性3、须承担人和债务人协商一致4、须经债权人同意5、债务承担合同的形式为不要式合同,但意思表示须明示合同解除的性质:1、大多以有效成立的合同为标的2、合同解除必须具备解除的条件3、原则上必须有解除行为4、解除的效果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合同解除的条件:1、协议解除的条件2、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迟延履行4、拒绝履行5、不完全履行6、债务人的过错造成不能实现合同目的7、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清偿抵充的要件:1、必须是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数宗债务2、数宗债务的种类相同3、必须发生在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至少是足以清偿一宗债务时抵消的要件: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2、双方互负债务,必须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3、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4、非不得抵消的债务(即法律允许抵消的)提存的条件(原因):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清偿期受领或拒绝受领2、债权人下落不明3、债权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未确定继承人或监护人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1、违约行为:不能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拒绝履行;受领迟延违约责任与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比较:1、是否履行通知义务的不同。

瑕疵担保以买受人履行通知义务为要件。

2、所受期限的限制不同。

瑕疵担保责任的产生受到质量异议期间的限制。

3、救济方式不同。

违约责任的方式: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瑕疵担保责任的方式: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违约责任。

4、构成要件不同。

瑕疵担保责任的成立必须是买受人在质量异议期间主张买卖物存在瑕疵。

违约的免责条件:1、不可抗力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货物的合理损耗3、债权人的过错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比较:1、构成要件:违约责任要求无过错;侵权责任要求过错。

2、举证责任:违约责任举证责任不倒置;侵权责任的举证责任,过错责任时,要倒置。

3、赔偿范围:违约责任的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可得利益;侵权责任的赔偿原则上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4、诉讼时效不同。

5、责任方式:侵权:(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包括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违约:财产责任(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价格制裁)6、免责条款的效力:免除违约责任的条款更容易被法律认可。

不适用强制(继续)履行的情形:1、不能履行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履行费用过高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4、不适用强制履行的其他情形买卖合同:特征:1、出卖人须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2、买受人须向出卖人支付价款3、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4、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5、一般为不要式合同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的构成:1、标的物必须存在着瑕疵2、标的物的瑕疵须于买卖标的物风险转于买受人时业已存在3、买受人善意且无重大过失4、买受人须适时地履行瑕疵通知义务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构成:1、权利瑕疵必须在买卖合同成立时已经存在.2、权利瑕疵在买卖合同成立后未能消除3、买受人须不知权利存在瑕疵赠与合同:赠与合同的特征(性质):1、赠与人须将其财产无偿地给予受赠人2、赠与合同为经受赠人同意接受赠与而成立的合同3、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赠与的法定撤销情形: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4、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赠与人的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是由于受赠人的不法行为所致不再履行赠与义务的构成要件:1、须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2、赠与人经济状况的恶化,须已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3、经济状况恶化须发生在赠与物财产权转移之前借款合同:特征:1、标的物为金钱2、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合同3、为返还同种类同数量金钱的合同4、诺成合同5、有偿合同6、双务合同7、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租赁合同:特征:1、是转让财产使用权的合同2、双务、有偿合同3、诺成合同4、在方式上有特殊性5、继续性合同6、具有非永续性承揽合同:性质(特征):1、以完成一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目的2、是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报酬的合同3、双务合同4、诺成、不要式的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对比1、合同标的不同,承揽以完成一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服劳务仅为一种手段或过程;雇佣以服劳务为标的2、获得报酬的条件不同,承揽提供劳务,须有结果才有权请求报酬;雇佣只要受雇人依约服劳务即可请求报酬,有无结果不影响3、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不同,承揽原则上提供劳务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监督,具有独立性,故发生侵害他人利益时,定作人原则上不负损害赔偿责任;雇佣原则上须受雇佣人的指挥监督,不具有独立性,故发生侵害时,由用人单位负责4、任务实施人不同。

承揽原则上应亲自完成主要工作,但有条件地允许第三人代为完成辅助工作甚至主要工作;雇佣,受雇人服劳务以亲自实施为必要,专属性强运输合同:性质(特征):1、以运输行为为标的2、原则上为双务、有偿合同;3、一般为诺成合同4、多为格式合同5、具有社会性、公益性保管合同:特征(性质):1、为实践合同2、以物品的保管为直接目的3、不发生保管物所有权的移转4、可以为无偿合同,也可以为有偿合同5、可以为单务合同,也可以为双务合同6、为不要式合同7、为继续性合同仓储合同:性质(特征):1、保管人须为有仓储设备并专事仓储业务的商人2、仓储物为动产3、为诺成合同4、为双务、有偿、不要式的合同5、为继续性合同仓单的作用1、物权的效力,仓单为物权证券,表彰着其记载物品的所有权。

2、债权的效力,仓单填发后,保管人和存货人之间存在着两种法律关系,仓储合同关系,仓单的证券债权关系保证合同保证的特征:1、附从性:成立上的附从性:以主合同成立为前提范围和强度上的附从性移转上的附从性变更、消灭上的附从性。

主债务消灭时保证债务也随之消灭。

2、独立性3、补充性或连带性保证合同的特征:1、单务合同、无偿(对债权人无偿)合同2、诺成合同3、要式合同4、附从性合同保证人的追偿权的要件:1、保证人已经对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2、使主债务人对债权人因保证而免责3、保证人没有赠与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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