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测量工作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施工测量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测量工作,解决和处理施工过程测量方面的问题,配合并确保施工正常进行。同时,为了明确各方职责,保证测量工作满足施工要求,测量数据准确、可靠,确保满足无砟轨道铺设条件及动车组对线路高稳定性和高平顺性的要求,贯彻”三网合一”的理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程测量工作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的标准、规范以及有关设计方案。
二、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组织机构
工区按照两级对工程测量进行管理,在工区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工程部负责本标段工程测量管理工作。
工区成立测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部,负责本标段工程测量管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工程部、安质部等部门成员及各架子队长
工程部为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工区工程部主要职责:
1、负责对施工范围内各架子队测量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2、负责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
3、参加工区组织的各自管段测量设计交底,复核设计测量方案,点收设计移交的精密控制点,签署交接桩纪要;
4、负责在设计精密控制网基础上根据施工需要加密施工控制点。
(1)加密点的选点要求
加密点应选埋在便于施工放样和保存的地方,应在设计单位的CPI或者CPII控制点间进行加密,两加密点的距离应不短于300米;相邻点之间要求通视,应用GPS测量时,加密点应埋设在开阔地带,并远离高压线、发射塔架以及树木等遮盖物。
(2)加密点的埋设要求
加密点的埋设应参照铁四院《际铁路精密控制测量成果表》中的埋设深度进行埋设。际铁路施工工期较长,为保证控制点长期保存,避免锈蚀,加密点标心应采用不锈钢桩头,十字丝刻划,标石采用混凝土现场浇注,标石面规格为40cm×40cm。埋石应低于地面,四周采用方砖砌保护墙进行围护,建议顶面加盖水泥板进行防护。
(3)加密点命名原则
为防止加密点点名命名重复,在使用时造成混淆,以距离设计单位CPI、CPII点最近的地点名为基础,点名加后缀,如在某个设计控制点附近加密两个点,第一个点名后缀为“-1”,第二个点名后缀为“-2”,依次类推,点名应标识清楚,便于识别和保存。
(4)加密点控制点的施测
加密点应采用导线测量或GPS测量的方法进行施测。采用导线法进行加密测量时,应参照四等导线测量的技术要求进行测量,采用附合导线或者导线网的形式布网;采用GPS测量进行加密时,应参照C
级GPS测量的技术要求进行测量,采用边联式构网,每个控制点上的基线方向数应不少于3个。
应在相邻CPI、CPII控制点间布设加密点,不得中间跳开设计单位布设的CPI、CPII控制点,避免点位误差分布不均匀。
(5)加密控制点的测量方案应报工区进行审查,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应及时整改。
(6)水准点加密测量应按附合水准路线在设计水准基点间进行加密,并按二等精密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进行施测。
(7)加密控制网平差计算
加密控制网平差应采用严密平差法,应以复测无误的设计CPI、CPII坐标、高程为固定数据进行平差,平差计算采用的坐标系基准应与设计成果一致。
(8)加密控制点成果应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后及时上报工区存档,上报份数为2份,工程部1份,精测队1份。
5、为确保施工期间控制点稳定可靠,工区精测队每年应对各自施工段内的施工控制点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复测,如果复测确认某个控制点发生位移或沉降,应及时对发生位移或沉降的控制点成果进行修正,并将修正后的成果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审批结果上报2份,工区备案1份、精测队1份。
应对CPI、CPⅡ控制点、二等水准点、施工加密控制点进行复测,复测精度要求应符合《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铁建设〔2006〕189号的要求。
复测时应贯通联测至工区测量共用桩上,当复测测量共用桩发生位移或沉降时,双方单位应重新确认测量共用桩的成果,并应由监理
确认。
6、负责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使用精密测量成果。
7、配合和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监理要求提交相关测量资料。
8、配合业主委托的第三方测量机构进行的测量验收、抽检、复核、误差/粗差争议的仲裁以及对重要工点和重点工程进行的监测。
9、参加建设过程中工程测量误差/粗差的处置,并提出处置意见报请相关单位,按批准的处置方案进行相应的工程处置。
10、作业队测量工作由各架子队统一管理。负责施工测量的日常工作的实施;负责精密网控制点及加密网点保护工作。
11、按客运专线相关测量标准、规范及设计单位提出的精度标准要求,负责施工过程中各阶段的测量放样工作。
12、按要求进行竣工测量。
三、基本要求
第五条工程测量的基本内容:
1、土建工程施工测量;
2、建筑物、构筑物变形测量;
3、安装工程测量;
4、竣工测量。
第六条测量依据
1、经批准采用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
2、《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2009);
3、《全球定位系统(GPS)铁路测量规程》(TB10054—97);
4、《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程》(GB/T18314—2001);
5、《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91;
6、《客运专线无砟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铁建设[2006]189号;
7、《工程控制网测量技术方案》;
8、《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第八条土建工程施工测量,建筑物、结构物变形测量,安装工程测量和竣工测量由工区经理部按照铁道部现行标准、规范和各自管段工程设计文件在勘测设计控制测量网的基础上组织实施。
第九条所有施工放样测量都必须进行换手测量。对工程项目的关键测量科目必须实行彻底换手测量,一般测量科目实行同级换手测量。彻底换手测量须更换测量人员、仪器及计算人员;同级换手测量须更换测量和计算人员。
第十条工区、各架子队和作业队指定专人负责测量工作。
第十一条各作业队应组建测量组,并任命一名责任心强、测量技术水平高的测量技术人员为测量主管工程师,负责组织和实施各项测量工作,及时处理测量过程中的问题,测量组必须选配具备专业技能的人员担任精密测量工作。
第十二条负责测量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测量工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测量工作持续有效地进行。
第十三条测量人员必须熟悉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测量规范、施工规范、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了解工程设计与施工意图,做到对测量任务心中有数。
第十四条测量人员必须熟悉测量仪器的性能和操作规程,并能熟练操作测量仪器,避免因操作不当对测量仪器造成损害或使测量结